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签完不给员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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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并告我司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这两天比较烦!公司开业一年多就雇了那么几个人偏偏就出现那么一个-&&该怎么形容
大家来评论该怎么说她吧!
事情要从今年6月讲起,公司业务增长需要一位前台接线员,在网上找到一位东莞理工学院中专刚毕业不久的本地 女孩,见她内向斯文,国粤语都懂就招来上班,作为前台平时比较清闲而且没什么工作经验就算其它同事很忙也没法让她分担,另外由于身高比较出众乃望牛敦女篮中的一员,经常为比赛需要请假,我作为男篮的支持者同样也支持她的赛事,逢假必批!
四个多月过去在将要发薪的前一天(我们一般次月15号发薪)该员工提出离职,并要求马上离职,我当然不乐意就说刚给你上了两月社保你就不干,对我们不公平嘛,最起码扣一个月186元,当时她没啥意见;次日领完工资还跟其它同事愉快道别。谁知第三天就接到劳动局来电说该员工来投诉说我们没给她签劳动合同并克扣工资,要求调解,于是就在劳动局见面并作调解,为了不麻烦我就把186元还给她,谁知这&人&收了钱还来一句:我不是冲着这一百多元来的,我要你赔我四个月的双倍工资!真**的郁闷,自己刚创业,以前也没在那家公司了解到&员工上班一个月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赔偿每月两倍工资作赔偿&
虽然劳动局的人也觉得她不地道,但还是说她有权这样做,你自己没做足,没办法!要不跟她讲讲价!给她个一两千让她不要告了!**的真吐血!
唉!我心里想你们劳动局、工商局的人早不跟我们讲解劳动合同的事,现在受害的是我们这些辛苦创业的良民。
真的就这样等她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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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这款的适用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经劳动者要求单位不肯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我也是因为员工问题才被迫停业的农民。现在人家公司做事。遇到这种问题是麻烦的很!最好的办法就是和那员工调节。不过那员工像你这样描述,调节估计是没戏了。真是悲剧,让我想起了我自己去年状况!
相当的法律在中国属违法,而在国外是合法的!我们创业者一定要多看看劳动法和社保发面的法律!吃一亏长一智!社保方面的一定要看!合法的情况下社保可以为公司省不少钱!前期必备!
答案创立者
以企业身份回答&
请问你们最后是怎么样解决的,我现在也是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且金额比较大,急死了。大过年的
我也遇到过这么奇葩的奇葩女。遇到这种人是店家的不幸。找人折磨下她再给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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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企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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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企业怎么办?企业应当与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法律的严格约束下,现在用人单位都比较注意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实务中,有的企业对于员工出于各种目的而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知如何处理。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来说危害极大。所以,企业一旦用工,一定要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要严格遵循先签劳动合同再入职的原则,不签合同一律不予录用。1)企业在实际用工之时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应当在一个月之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如果遇到员工不愿意签合同的情况,企业应做好《劳动合同法》宣传工作,说明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本人来说是最大的保障,争取员工的积极配合。3)企业也可以通过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定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4)因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断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但用人单位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5)如果员工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已经与员工磋商签订劳动合同事宜,并有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声明;或者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有书面通知,由员工签收,尽可能把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见记录在案。6)当然,企业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是不雇佣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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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知识厦门一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企业被判赔偿-闽南网
厦门一员工不签劳动合同 企业被判赔偿
来源:台海网
&  厦门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三大特点&,还存在&三大问题&。昨日,厦门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白皮书()》。
&  导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年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802件,其中一审案件7655件、二审案件2147件;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共9076件,其中一审案件7301件、二审案件2045件。
&  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一是争议类型多样化,当事人诉求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劳动者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待遇等纠纷外,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要求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引发的案件等也不断出现。
&  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劳动争议多发。
&  三是用人单位败诉率较高,但呈现下降趋势。按劳动者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统计,用人单位败诉率 2014年为 63.75%,2015年为62.63%,2016年为59.27%。这说明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所改善,但仍需进一步加强。
&  昨天,厦门中院还发布了劳动争议五大典型案例,导报记者从中精选部分案例予以报道,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借鉴。
&  法官提醒
&  企业用工存在&三大问题&
&  审判白皮书指出,厦门法院通过总结分析年期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发现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  第一,履行劳动合同不适当引发的纠纷占绝大多数,其中包括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等问题。
&  第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仍经常出现。
&  第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其中包括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符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通知工会、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等。
&  典型案例1
&  员工不签合同,企业被判赔偿
&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也要赔偿?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例。
&  王先生曾任职于厦门一家酒店,酒店没有与王先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王先生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日,王先生离职,随后他以酒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  被告酒店则认为,王先生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员工的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等各项行政工作,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过错在王先生。
&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酒店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王先生负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责,而且酒店与王先生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与王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给王先生二倍工资差额。
&  法官点评
&  劳动者拒签合同,企业也要担责任
&  法官说,法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而继续用工,仍应承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  典型案例2
&  企业规章制度违法,乱罚员工被判败诉
&  原告朱某原本是厦门一家政公司的员工。根据该家政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职工每旷工一天,扣150元。此前,公司以朱某旷工10天为由扣款1500元。为此,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承担返还罚款等责任。
&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现行的劳动法律并未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处罚权,员工未上班的可以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不得倒扣工资,因此,公司的扣款行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因对劳动者罚款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承担逾期支付工资责任,如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责任。
&  法官点评
&  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违法违规
&  法官说,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合法,包括实体内容合法和制定程序合法。如有的单位规定对劳动者的一些行为进行罚款,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具备实体合法性。
&  典型案例3
&  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被判赔偿
&  老夏是企业的&老员工&,他早在日就入职公司,2011年双方又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日,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通知老夏不再续签合同并要求办理交接手续。
&  但老夏不同意终止合同,随后,老夏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法院审理认为,老夏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超过十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未按老夏的要求签订,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此外,公司不仅不与老夏续签合同,反而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了双方劳动合同,剥夺了老夏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向老夏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老夏的诉讼请求。
&  法官点评
&  拒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
&  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只要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即应与之签订。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订立反而以合同期满为由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继续履行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实习生 钟钰瑄 通讯员 厦法宣/文 叶允平/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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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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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劳动关系的确立并不是以签订合同为条件的,而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换言之,如果进入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都会根据自己所负有的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参考案例
案情简介某公司为2010年3月成立的新公司,成立之初组织机构尚未完全稳定,之后公司来了新主管,发现在行政人事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存在某些员工未签订的情形,新任行政主管经重新整理后,2012年6月,安排全部员工重新或按入职日期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这过程中,只有某部门员工郭某(2010年12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予配合,经多次催促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公司签订合同,2012年7月底,公司领导决定,由于员工郭某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下月起不再需要到公司上班,以自动离职处理,给他支付了上月的工资,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随后,员工郭某申请了,要求公司支付其自入职日一个月起的两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补交在职期间等要求。案件分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达成意向,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但没有在工作开始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本案中,由于郭某主动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的惩罚性责任,则显失公平。因此,我国《》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当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只能容忍1个月,对1个月的期限来临之前仍然拒签的,应当及时地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样才能不涉及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所以说在本案中,即使郭某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是需要向郭某支付双倍工资的补偿金。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解决办法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范围内必须遵守的事项,如果劳动者据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地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样才可能不涉及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问题。温馨提醒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严格遵守以及等相关的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不但是保护员工的权利,也是在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日后遇到劳动纠纷,企业就能及时的拿出证据维护自身的权益。
申请与受理1、调解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2、调解组织:(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3、申请期限: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4、审查:(1)审查申请调解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不是劳动争议的,不予受理(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3)对已经过裁决或法院判决的,调解委员会不应受理,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申诉办理。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做出受理《受理案件通知书》或不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查核实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应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工作一般包括:(1)弄清争议的基本事实,即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争议的焦点等。(2)了解与争议有关的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判断争议的是非曲直和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提供准确的法律依据。(3)对调查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并结合劳动法规的有关规定,判明是非,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和调解意见。(4)召开调解员会议,通报调查情况,讨论确定调解方案,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确定调解意见。《劳动争议调解意见书》(5)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与劳动争议当事人谈话,宣传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提出正确对待调解的要求,通过宣传及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调解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组织调解调解程序:(1)书记员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人员情况(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会议纪律,当事人应持的态度(3)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陈述和意见,询问有关案件、核准事实(4)公布核实的情况和调解意见,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5)依据事实和法律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不管是否达成协议都要记录在案,当事人核对后签字。调解终结调解终结的具体方式包括:(1)当事人自行协调。在调解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劳动争议的调解即行结束(2)当事人撤回申请《撤回调解申请书》。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撤回自己的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应当准许,并终结调解;当事人拒绝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有权拒绝调解,这时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终止调解(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各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4)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3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
提出申请一、申请时效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3)有委托人的,需提交《授权》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复印件)一份。(5)附证据清单,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如: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明委托事项。(4)证据附证据清单,参见第一类第(5)项要求。登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的进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前调解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3、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开庭审理一、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三、回避1、回避的理由(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2、回避申请书四、延期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鉴定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六、撤诉1、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2、和解撤诉。(撤诉申请书七、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先予执行1、条件: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2、先予执行申请书裁决一、审理期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二、裁决先予执行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确定侵权类型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二、收集证据(一)一般举证范围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的举证范围: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的有关证据等;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三、找准管辖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准备材料1、起诉书;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4、证据目录,复印件。五、审判一审起诉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二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监督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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