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困户跨省医保可以跨省使用吗能保多少

2017年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异地医保报销比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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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2017年新农合报销比例和范围,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合并后报销比例。
一、参合对象和筹资标准:
凡是启东市居民,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外,其余居民均可参加户口所在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出生的婴儿,在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年度内,如其父母双方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享受住院医药费补偿,否则不可。凡是在每年规定筹资时间结束后从部队回乡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士官及其他外出人员,如要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在规定筹资时间内代为交纳。
2016年度的筹资标准为人均700元,其中参合者自缴140元,政府补助560元。
二、筹资时间:
参合者在日至11月30日上午11点30分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主动缴纳参合资金,每人交纳140元,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办理。参合年度为日至12月31日,中途不得参加或退出。
三、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及结报程序:
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符合补偿范围的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普通门诊当年累计结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参合者在全市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网络刷卡实时结报。
大额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在使用完普通门诊累计补偿金额后,全年发生的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超过起付线的门诊医药费按25%予以补偿,全年累计补偿限额为2000元。由各镇乡年终统一办理结报。
特殊疾病门诊医药费用:参合者因治疗特殊疾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全年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按45%予以补偿,启东市级医院按35%予以补偿,转诊到市外定点医院按30%予以补偿,非转诊到市外医院按15%予以补偿。特殊疾病种类: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放疗)、 尿毒症(血透、腹透)、 重症糖尿病(使用胰岛素)、 白血病、 结核病(治疗药品)、慢肝(治疗药品)、 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后续治疗、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使用精神病药品)。
四、住院医药费结报程序及时限:
在本市定点医院就诊入院时,参合者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由所在医院按补偿有关规定给予实时结报。在市外一级以上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参合者出院后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身份证、转院转诊单、务工或探亲证明和所住医院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药费发票原件等材料交镇乡(园区)财政所(局)初审,由市合管办审核结报。补偿时限:下年度1月30日之前。逾期作自动放弃,不予报销。跨年度的医药费转下年度结报。
五、住院医药费补偿标准: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补偿:
在启东市内基层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00元,起付线以上按95%补偿。康复期从启东市级医院回基层医院继续治疗,办理转诊手续后,在基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药费无起付线,按100%补偿。
经双向转诊(或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400元,起付线以上按75%补偿。未经双向转诊(或未诊断为急危重症)在启东市级医院治疗的,起付线800元,起付线以上按55%补偿。
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600元,起付线以上按60%补偿。到启东市外一级以上非定点医院和未经转诊到启东市外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线1200元,起付线以上按38.5%补偿。
每次住院符合补偿范围医药费用不超过起付线的不予补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偿限额25万元。
六、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
不符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1)自购药品费。(2)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费用。(6)流引产。(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七、大病保险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参合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医药费用,减去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已补偿金额为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超过10000元以上,分段设定补偿比例,本市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10万元以下按60%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80%补偿,各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的80%补偿。未经转院到启东市外医院就诊的按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补偿标准40%补偿。打工(探亲)参照转院到启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大病保险补偿最高限额每人每年16万元。大病保险补偿与新农合补偿同步结算,其补偿时限同新农合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时限一致。
一、重庆市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1、201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10元/人.年、二档280元/人.年。
2、在渝高校大学生参加16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档80元/人.年,二档200元/人.年。
3、按规定享受参保缴费资助的困难城乡居民和困难大学生,其资助标准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城乡居民2016年度居民医保的门诊定额包干标准,仍按2015年80元/人标准执行,其个人缴费增加额度中的30元用于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报销,促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河北省2016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逐步提高个人筹资水平、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差距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16年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110元提高到150元。
三、贵州省2016年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
为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起,我省将执行国家统一新农合筹资政策,新农合个人缴费年度为70元/人,2016年度为90元/人。
四、湖南省2016农村医疗合作报销比例
湖南新农合报销比例是多少?据了解,住院费补偿起付线:一般情况下,乡镇卫生院不超过100元,县级医院不超过3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500元,省级医院不超过700元。封顶线:按新农合运行年度住院补偿累计,原则上不得低于30000元。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完成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住院报销比例统一在75%左右。
根据方案,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管理体制方面,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
整合后的医保制度覆盖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另外,还要统一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2017年全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完成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住院报销比例统一在75%左右。
根据方案,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2017年,全省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管理体制方面,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整体划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构整合后至新制度运行之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分别运行,独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间,不得调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
整合后的医保制度覆盖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另外,还要统一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有望从6成提升至7成
浙江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昨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广胜就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作了发布。
  医保参保率超过九成
  陈广胜说,浙江省从2009年开始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计划三年内投入356亿元,其中省财政投入108亿元,到2010年底实际投入已超过200亿元。
  目前为止,基本医疗保障已经从制度全覆盖稳步向全民参保迈进,全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为92%。新农合参合人数2965.5万人,参合率为92%,像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都已纳入了医保范围。
  除了医保范围的扩大,浙江的医疗保障水平也进一步提高,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9.6%、60%、60%;杭州、嘉兴、绍兴、衢州实行了市域范围医保“一卡通”。
  陈广胜介绍,浙江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使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提高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今年年底三级甲等医院
  3/4的专家门诊号要拿出来预约
  从去年9月底省卫生厅开出全国首个省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以来,已有12.4万人通过网络享受了预约服务。但同时,网络也常出现专家号被“秒杀”的现象。对此,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平表示,预约诊疗将进一步推广,今年年内,浙江省内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都将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希望通过此举,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有效缓解大医院看病难、挂专家号更难的现状。
  根据计划,到2011年底,预约对象将覆盖浙江所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其中三级甲等医院的专家门诊预约号源比例要达到专家门诊总号源的75%以上。
  同时,预约诊疗服务将向社区医院延伸,社区医生直接可以向大医院预约。张平鼓励大家小病、慢性病和老年病不妨在社区医院就诊,如果有转诊的需要,社区医生直接为你预约省级大医院的专家。张平还透露:社区来预约的,优先考虑。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哪一个报销比例高些?
现在我国城市还没有完全实现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的医疗保险,大体上有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解决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形式。
1、你所说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是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形式;
2、各自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和受众范围,城镇职工医保是针对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医保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费用,单位缴大头,个人缴小头;而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就城镇无业人员,城镇低收入家庭,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险;
3、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每月扣缴(一般每月一两百元),居民医保的基数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一年缴一次(一般地区一年一百多块钱),二者在缴费基数上相差很大;
4、在保障范围上,相差以很大,职工医保每年返所缴保险费的30左右到个人账户可以作为门诊费用,由职工个人自行支配,住院按社保医疗范围报销费用;而居民医保只报销在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费的50%-70%,门诊费不报销.
5、在时效上,职工社保医保为按月缴费,缴够20年后可不再缴,之后可一直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和住院,城镇居民医保, 缴一年享受一年,不缴费不享受。
综上区别,本人认为,缴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是最划算、最安全、也是最长久的医疗保险。 http://www.shebaocxw.com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最新消息:7月实施按就医地自付比例
如何结算?项目按就医地自付比例
按参保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即参保人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在本统筹区之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药店购药发生的医疗费,通过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按参保地政策标准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应由个人账户、统筹基金支付或应报销的划卡记账。
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医疗费直接结算项目范围,暂按就医地医疗项目执行,待全省“三个目录”统一后,按省统一目录执行;自付比例按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执行。
省内异地就医要备案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均属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
但河北省先启动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将生育保险、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或医疗费统筹的离休人员、实行医疗费实报实销的6级及以上伤残军人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并按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能会碰到省内跨统筹区长期或临时两种情况。
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异地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在省内跨市级统筹区就医、购药的参保人员。
临时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是指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所限,按照逐级转诊制度,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诊治的参保人员;因出差、学习、培训或探亲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临时在省内跨统筹区紧急诊治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异地就医的,应按事前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当然,参保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需变更或终止异地就医时,也应该按照参保地有关政策规定,事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跨省异地就医仍按原政策执行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那么其他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呢?那就是省医保中心与各统筹区经办机构之间的结算问题了。各统筹区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省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金额,及时做好基金清算拨付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支出项目,提高或降低支付标准。对异地就医医疗费结算对账中出现的差错、未达账项等问题,由各统筹区经办机构及时报省医保中心协调处理。
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解决了,跨省的异地就医怎么办?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前,跨统筹区到外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扔按各地原政策规定执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实行之后,与涉及的外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程另行规定。
 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报销比例按秭政发[2001]13号文件规定办理,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元报9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医保异地报销什么时候能实现呢?现行的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异地结算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有人因突发病在异地就医后再跑回原医保地去报销,甚至出现路费比报销回来的费用还多的尴尬局面。异地产生的医药费用能联网报销成为市民十分关注的事情。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专家表示,我国有1.4亿多老年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中有一些异地居住,确实带来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探索了一些办法。  一种办法是老年人在居住地看病就医后,由原医保管理地定期给...
  医保异地报销什么时候能实现呢?现行的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异地结算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有人因突发病在异地就医后再跑回原医保地去报销,甚至出现路费比报销回来的费用还多的尴尬局面。异地产生的医药费用能联网报销成为市民十分关注的事情。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专家表示,我国有1.4亿多老年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中有一些异地居住,确实带来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探索了一些办法。
  一种办法是老年人在居住地看病就医后,由原医保管理地定期给予报销;另一种办法是医保管理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对异地安置比较集中的地区,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代管。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网络“金保工程”,是国家12项重大信息管理工程之一。在这个工程上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的内容,已经开始规划。这个工程建设好以后,有助于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
  但是由于中国地域大、经济发展的差异非常大,各地的医疗消费水平和筹资的水平差异也非常大,完全实现全国各地统一标准、统一报销还有难度。今年全国两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曾表示两年内实现全国社保的异地对接。对此胡晓义表示,“金保工程”能让医保异地接续率先实现,但养老保险的异地对接方案目前尚未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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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东莞买的社保,要到天津去看病,能报百分之多少呢?还有就是,我社保买了还不到一年,社保规定一年之内只能报到一万块,我已经报到上线了,社保仍然在交,马上就到一年了,请问我交満一年,就又可以报四万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我是在东莞买的社保,要到天津去看病,能报百分之多少呢? 是这样的,在哪里购买的社保,就需要回购买地进行报销,否则是不予以报账的。一般社保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在70%---95%左右。还有就是,我社保买了还不到一年,社保规定一年之内只能报到一万块,我已经报到上线了,社保仍然在交,马上就到一年了,请问我交満一年,就又可以报四万吗?一般上限是当地的生活水平作为基准的,而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建议详细数据可以咨询当地医疗管理中心。
不是你想去天津看病就可以报销的异地就医,需要向东莞医保申请,同意了,那么才可以去的,费用先自付,然后再回东莞医保申请报销,未经批准异地就医,费用不报销先去申请下,有没有可能去天津就医吧,我估计是没有可能的
异地就医需要先向东莞医保申请,费用回东莞进行报销。另外报销的比例在70-95%之间。社保上限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为基准的,每年也不一样。详细数据想当地衣包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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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供异地医保的最新政策,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将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6年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三部委要求:各省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省内统筹地区之间就医人员信息、医疗服务数据以及费用结算数据等信息的交换,并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提出了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思路,要求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做到基金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一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努力做到“同城无异地”。这次文件还提出了相应的工作目标,2014年要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就医直接结算,规范和建立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5年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文件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下一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以下为人社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全文:请简要介绍一下《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情况。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各地普遍实现了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先垫付资金、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为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的医疗费用结算问题,2009年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号)。各地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不少经验。目前,已有27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其中有22个省份基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些地方通过点对点联网结算、委托协作等办法,进行了跨省异地就医的探索。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还未做到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尚不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缺少顶层设计和协调。二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存在手续复杂、垫付压力大等问题。三是异地医疗行为缺乏监管,通过伪造医疗票据和就医材料等行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医改有关部署,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社部门的意见。此次异地就医文件提出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是什么?有什么具体目标?《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思路:一是完善市级统筹。要求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做到基金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一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努力做到“同城无异地”。二是规范省内异地就医。各省份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建立统一的医保技术标准库,规范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三是跨省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探索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人群的就医管理。与分层次推进的思路相适应,这次文件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目标,明年将基本实现市级统筹区内和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工作节奏,积极推进。文件之所以强调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工作,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平衡,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建立,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也比较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应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资源,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文件提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这类人员的具体范围是什么?为什么要以这部分人员作为重点?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因此,《指导意见》明确以这部分人群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下一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保结算服务。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直接结算时有什么特殊政策? 由于目前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还不完善、技术标准尚不统一,为了便于直接结算,《指导意见》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规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支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行居住地的“三目录”范围。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医生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支付范围不同而增加参保人员负担。二是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三是经本人申请,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文件对利用虚假医疗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异地就医时医保信息不联网的漏洞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确实存在,这其中既有参保人员个人行为,也有专门的犯罪团伙参与其中,甚至还有个别医院提供真的医疗发票参与骗保。对此,地方医保经办机构采取了多种措施严加防范,但由于各地医疗票据格式、形状相差太大,即使专业人士也很难识别,经办机构向外地医疗机构核实费用真实性的难度也很大,因此确实难以杜绝。针对这个问题,《指导意见》分异地就医的不同类型提出了要求:对于登记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他们纳入统一管理,逐步与本地参保人一样,提供相同医疗保险服务和医疗行为监控。对于异地转诊人员,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建立与就医地之间的协作机制,由就医地经办机构协助进行医疗票据核查等工作。对于临时异地急诊人员,参保地认为有必要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要予以协助。今后,全国范围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协作将逐步加强,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在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结算的同时,将有效地遏制和防范伪造医疗票据进行欺诈骗保等行为。文件对于各地贯彻落实这项工作提出了什么要求,如何保证政策落地?《指导意见》出台后,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抓好落实。文件中对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在异地就医工作中承担的主要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此外,人社部还将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并适时组织培训。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此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组织落实,完善相关业务规程和业务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平台建设,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在工作推进中,将注重与各地的沟通,针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做好协调,确保有关政策落地。异地医疗改革时间表出炉:明年基本实现省内直接结算昨日(12月25日),由人社部、财政部及卫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根据文件要求,2015年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在此基础上,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工作节奏,积极推进。“目前各地医保报销政策不一样,在现有的统筹层级下,要先实现异地医保即时结算难度不小。”卫计委内部人士曾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直言。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将着手提高统筹级别,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5年省内异地住院费直接结算/《意见》明确,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加快工作节奏,积极推进。据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介绍,目前有部分地方尚未实现市级统筹,市域范围内还未做到直接结算。此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存在手续复杂、垫付压力大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意见》中获悉,此次提出的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是完善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医疗费用结算管理。“之所以强调分层次推进异地就医工作,并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我国医疗资源配置还很不平衡,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建立,医保基金支撑能力也比较有限,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表示,应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意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将成为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人社部医疗保险司负责人称,按照规定,支付范围原则上可以执行居住地的 “三目录”范围,这样有利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医生根据平时习惯给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诊治,也有利于避免因支付范围不同而增加参保人员负担;其次,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根据人社部的表述,优先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因为这部分人 “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统筹层级待提高/事实上,不仅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的异地就医结算的问题也由来已久,之所以一直未能完全打通,统筹级别较低是其关键原因。一名卫计委内部人士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直言,“由于各地的医保报销政策不一样,并且具体到省级、市级乃至县级,医保报销政策都有差异。在现有的统筹层级下,要先实现异地医保即时结算难度不小”。针对上述积弊,此次三部委在《意见》中明确表态,将“完善市级统筹,实现市域范围内就医直接结算”。下一步,三部委将以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推进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首先做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统一和信息系统的一体化衔接,逐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便利性。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地区,要同步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市级统筹。此外,对于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地区,要进一步提高市级统筹质量。采取统收统支模式的,要明确地市和区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职责,落实分级管理责任;采取调剂金模式的,要规范调剂金的收取和调剂管理办法,以逐步实现制度政策、基金管理、就医结算、经办服务、信息系统方面的统一。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推进省级统筹。“异地就医问题主要是参保(合)人员医保费用结算的问题。推动基本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现在我们的思路,依旧是先从区域入手,区域内解决了之后,再扩大结算范围”。上述卫计委内部人士对记者说。根据记者了解,从2013年初开始,我国已有重庆、海南、陕西和安徽等多个省份先行试水异地医保即时结算。目前的进展是,全国已经有80%以上的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分别实现了市级统筹,海南、西藏等地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除此之外,新农合依旧以县级统筹为主。3项基本医保制度都已经基本实现了统筹区域范围内的就医即时结算,全国医保统筹步伐明显加快。同时,通过建立省级结算平台,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新农合90%的县(市、区),以及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在多个省(市)已经实现了省域内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方面,各地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探索。不过,有分析人士直言,我国所有的社会保障体系都是属地管理。“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层级太低,到目前为止有很多省份的统筹层级还是在地市级,尽管有些省份已经统筹到省一级,但是这与人口在全国范围内流动的现实有着巨大反差”。下一步,在医保政策和待遇不统一的问题上,有关部委还将尽快统筹各地区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克服差异化的影响,规范统一医疗服务和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水平、结算方式等,为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费用监管排除障碍。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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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也是退休后到我这里养老,老人怕花钱,现在有病不敢去医院,医保卡里好几千,国家政策好 给办了一卡通,但是地方要求就医必须事先添写指定医院,三甲级医院只能指定一个,两年报一次手续,否则一卡通白办。但是老百姓没生病呢,就让指定医院,每个医院治疗的专项不同,不是所有病都能治疗的,举个例子我不能将来口腔有问题去非口腔医院就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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