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能分割尚未退休一方的养老保险金吗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怎么处理?- 刘哲律师 - 110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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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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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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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离婚时分割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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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财产,平分,双方都领养老金了,双方都没领,领得多的按月给领得少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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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未退休一方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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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做零工的,没有养老保险。丈夫有固定工作,买有养老保险。最近,我们因为一些矛盾而闹离婚。丈夫要再过十多年才退休。请问离婚时我是否可以要求分割丈夫名下的养老保险金?
读者:姚旭
姚旭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金的,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院应予支持。”据此,你丈夫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还不能实际取得个人账户下的养老金,而且该笔预期利益的具体数额无法确定,因此他的养老金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当然,如果他的养老保险是用你们共同财产缴付的话,那么你可以要求分割实际缴付的那部分。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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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实状况,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离婚时,男女双方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二种是离婚时,男女双方均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已缴纳了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但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三种是一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种情形,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可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第二种情形,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此种情形,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原、被告的财产差额。
对于第三种情形,根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是,离婚时,可以对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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