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书里发生事故,请问房主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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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不签订租赁合同,房东可以提前几日要求其搬离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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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租客在出租房里意外死亡,房东需要付法律责任吗_百度知道
租客在出租房里意外死亡,房东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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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东出租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时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租的房屋没有质量瑕疵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除非认定房东提供的房屋电路系统故障造成死者死亡,否则房东不承担任何责任,以确定是意外,还是事故,有警方来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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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房东租客都担责
租客出差了,卫生间漏水致楼下业主损失惨重。近日,重庆垫江县法院判决,房东因未对所出租的房屋妥善管理,应承担主要责任,租客因出差未采取相应的关水阀措施,要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初,况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租给余女士。2016年8月,余女士外出3天,未将水闸总阀关闭,不料卫生间水管堵头脱落,自来水流出并渗透至楼下,造成楼下损失万余元。之后,楼下邻居索赔无果便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况女士作为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的水、电、煤气和有关设施安全检查,堵头脱落系其未尽管理职责所致,应承担主要责任。余女士作为承租人外出数天,应当关闭水、电、气等易引发安全问题的设施,但其未采取上述措施,对损害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房东况女士赔偿4000元,房客余女士补偿2000元。对于房东与房客在日常问题上究竟有哪些责任和义务,许多人并不十分清楚。对此,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律师进行了释疑。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屋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都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由房东承担。此外,如果房东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房客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房东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房客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则由房客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摘编自重慶晚报)
中国建筑防水·悦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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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有隐患租客死亡 房东被判承担80%责任
(原标题:出租屋有隐患租客死亡 房东被判承担80%责任)
因出租屋内的燃气热水器未装排气管,导致租客在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身亡,近日,江阴法院判决房东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租客自己承担20%的责任。
2014年3月起,李某将其农村宅基地房屋出租给王甲与王乙共同居住使用。2014年11月底的一天,王乙被发现因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死于上述房屋内。经查,出租房内的燃气热水器未安装排气管。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出租的房屋内安装的燃气热水器未加装排气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乙系成年人,应该知道使用燃气热水器时应保证使用场所通风良好,王乙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故判决李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业主,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符合安全及正常使用的条件。在房屋出租时,必须保证房屋内设施符合相关安全条件,否则,发生事故要承担相应责任。通讯员 丁蔚 卢凤 本报记者 丁波
作者:丁波丁蔚 卢凤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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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租客中毒死亡 房东有无责任?
责任编辑:吴珍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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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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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小伙小黄与贵州姑娘小杨是男女朋友,两人都20刚出头,租住在温岭城东下岸渚村。2013年12月初,在出租房里,两人意外死亡。警方侦查初步认定为一氧化碳中毒。双方家长得到消息后,千里迢迢赶到温岭,他们查看后,认为房屋通风设施存在问题,希望房东能给个说法。但是,房东却一直避而不见。
  在温岭城东下岸渚村一处出租房门口,两个年轻人的家人悲痛欲绝。
  小黄的父亲说,得知噩耗后,他卖了猪,凑了路费才赶过来。贵州姑娘小杨的父母双亲都是聋哑人,得到消息后万分悲痛。据双方家人介绍,他们在这里已经一段时间了,希望能同房东协商处理后事,但房东是谁,怎么找到房东都不知道,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在这里等待。
  死者的同学小勇:“他是出事之前好像给他家里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他家里人给他表哥打了一个电话。”
  记者:“他出事之前,他还是有意识,清醒的?”
  小勇:“当时应该是吧,然后他表哥然后从qq上留言什么的加到我们,然后问我们要号码,然后我们把号码给他,他跟我们说这个事,然后我们就跑过来看。我们就知道这个事了,跑到他们家楼下叫,房东没给我们开门,我们是从那边第一间房子,翻墙翻进去的,然后我们翻到他房间,当时门是反锁的,我们找房东拿的钥匙,然后去他房间开进去,一进去当时就很大的煤气味,然后我们就把窗户打开了,当时看到他们两个嘴唇都已经变色了,都僵硬了,然后我们就马上报警了。”
  小勇表示,悲痛之余,更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出事后房东人不见了。
  小勇:“现在这个房东人都不出来,面都不见一个,老是逃避这个问题,他们家里人大老远从外地过来,你不可能什么说法都不给人家,你作为房东,人家在你这里住,一氧化碳中毒,你这个通风设施肯定也有问题。”
  看到记者来了,死者家属有些激动,希望记者能帮帮他们。
  记者:“您不要这样,起来起来,起来起来,没必要,没必要。”
  家属:“会帮我们讨回公道的,起来起来。她父母都是聋哑人。”
  死者家属表示,在前几天,他们同房东代表有一个简单的接触,但是双方各有说法,最后不欢而散。
  死者家属:“他说他们的房子卖不出去了,人死在他家里,他房子反而卖不出去了,那我说话的时候就这样说,那我们的人也不愿意死到你那里去,那我到你那里来的肯定是活的来的,不是死的来的吧,那既然已经死了,你房东总归给我一个说法,一个公道对不对?昨天说今天房东会出来,今天房东也不出来,房东他始终就没跟我们见过面。”
  记者:“你打电话找他?”
  死者家属:“我们就不认识房东,也没电话,根本就看不见房东,就是其中这里有一个是房东,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大家都不认识房东。”
  记者:“那你们让房东出来有一个什么样的说法?”
  死者家属:“最起码给死者父母一个公道,再怎么样死在你家里了,不管是出于什么主义,人道主义也行,责任也行,你总归要一个说法,那不可能就这样瘫在这里,一直到现在他都没什么表态。昨天还是隔壁邻居的那些好心人,说我们帮你联系下房东,但是房东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说的。”
  为了了解情况,随后,记者来到当地派出所,办案民警接受了电话采访。
  温岭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经办民警王盛:“我们公安机关,应该是12月6号凌晨12点29分接到110报警,有一男一女死亡,然后我们当时赶到现场的时候,对现场进行保护,然后120也叫过来了,120叫过来之后,一拉心电图已经死亡。过来看了之后,第一个在房间内,他是安装的是燃气热水器,安装在房间内部的,法医这一块对尸体进行了检验,尸体这一块通过检验,外伤没有看到,初步排除暴力致死,当时在现场抽取了一男一女两个人的血液,然后送台州公安局进一步的血液化验。”
  王警官介绍说,经过现场勘查和血液化验,警方认为出租房具备一氧化碳中毒条件,两名受害者初步认定为一氧化碳中毒致死。
  温岭城东派出所经办民警王盛:“调查的结果,当时进去之后然后门窗都是紧闭的,第一个室内有燃气热水器的存在,然后安装在室内,排风这一块可能有一定的问题,然后又加上密闭空间,考虑有一氧化碳中毒的条件,第二个我们后来过了几天,送到台州做了血液化验,然后也出来了,一男一女的死者,两个人的血中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都达到了60%,也就是说60%是什么概念,就是已经达到致死量。然后这个结果,就是血液化验这个报告,也告诉了那个房东,这个工作我们都已经做了。”
  记者:“房东现在态度是怎么样?我们现在至今为止也没有联系到房东,也找不到房东本人。”
  民警:“房东我们当时的时候,一开始结果出来之后,我们也跟房东这一块,电话跟他沟通了一下,我们把我们的检验结果,就是我们把我们的检验结果,什么样的,问房东有没有什么异议,这个我们当时都告知了,当时我们告诉了,告诉了之后,房东也没告诉我们他什么态度,他跟我是这么说的,他会积极地跟家属去沟通和联系。”
  记者:“现在情况是他们家属,在这里呆了六七天了,连房东真正的本人也没见到。”
  民警:“因为房东跟我说的态度是他会主动去和家属联系的。”
  记者:“据你们勘察了解,房东在出租房子这一块,是不是适合居住的?出租的,或者说存不存在安全隐患,你们有没有了解的?”
  民警:“因为我们这一块的话,首先,一男一女死亡的话,我们第一个要素是排除案件是不是命案,我们去现场第一个要考虑的是这个案件是不是命案,排除命案可能,然后我们第二个是确定下死因。”
  对于警方认定一氧化碳中毒导致死亡,男女受害者家属都没有异议。现在家属急需要见到房东本人。
  受害者黄某父亲:“我就是说,该怎么赔偿我们,房东你必须要赔偿,这样躲避不是办法,你拖得起,我们拖不起,我们都是地地道道的老实农民,我们也响应国家政策,只生育一个孩子,养得他20岁了,你说是不是那个道理,我们现在没地方吃饭,没地方住,村里面也不给我们一个解决的答复,又不给我们说个什么,就让我们这样,在露天住着,再出人命,他妈妈去跳河去自杀了,我们把她拉回来,你说我们现在地地道道的农民,我只生育了一个孩子,你说我们怎么办,我们只有求助,没办法了,身上一分钱也没有了。”
  律师顾卫超:“可以向民政部门救助。”
  受害者杨某亲属:“你看我这一方,我弟弟他们夫妻俩都是残疾人,都是哑巴,只有这么个小女孩,原来以我们贵州的讲法,准备招个男孩在家里,伺候两个老人,现在这个小女孩都死了,没有依靠地方了。”
  房东不出现,钱用没了,死者的遗体火化费也没有,回家的路费都成问题。为了能安顿好双方家属,记者和律师先来到当地民政部门。
  温岭城东街道民政窗口工作人员:“这样的,对你们这样的事情,我只是个经办人,回头我要跟我的领导汇报,还包括我们民政部门,汇报跟他们请示,这样的救助政策方面,有没有更好的方面,只要我们政府这块能做到的,都会绝对给你们做好,会及时联系你。”
  & 民政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免掉遗体火化费。随后,记者又来到温岭城东司法所,希望他们能给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温岭城东司法所工作人员:“我们没办法,昨天我们跟他们调解,他们说不让我们调解,自己想通过法院起诉。”
  记者:“谁不让你们调解?”
  工作人员:“房东,我们三方已经坐下来了,两个死者家属,我们都给他们叫过来,家属就提出来,我问他,你们同不同意我们调解,因为调解要心诚的,我没心诚啊,是你街道叫我过来的,那既然人来了怎么办?他(房东)就说,我叫他们去法院,我不让你们调解。”
  律师顾卫超:“这样,他们条件比较困难,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的,就跟他说过了。直接找法律援助中心。”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记者等人又来到当地法律服务中心。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权责利进行了简单地分析。
  温岭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房东对他能让房东承担责任,就是最基础的源于他对房屋结构是有保障义务的,比方说如果说是电路的问题,导致了有火灾比方说把他烧死了,肯定是要房东承担责任的,但你们这个问题就是,这个煤气当时你们之间有没有协议,出租协议有没有写清楚,这个东西是谁承担的,还有按我们常理来推断,一般来说,我们自己做饭,洗澡这些煤气肯定都是由自己去更换的,如果这个责任,这个到时候是法官认定的,如果法官认为这个东西应该是你自己去更换的话,不一定能够让房东给你们赔偿的。”
  律师顾卫超:“这个就是我认为,像你这个事情,前提是房东有过错,但是房东是不是有过错,现在还不能确定,假设就算房东是没有过错的,根据民法通则相关公平原则,房东也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工作人员:“只能说适当的补偿责任,那责任就很小了。”
  律师:“很小但不是没有。作为他们现在就是申请法律援助,就是这个情况。”
  工作人员:“法律援助的话,我们领导在这里。”
  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你们乡镇一级的困难证明打过来。”
  律师:“就可以了,对吧?”
  工作人员:“对。”
  律师:“行,那你听清楚了没有?”
  家属:“听清楚了。”
  工作人员:“残疾的,你拿残疾证来,我们就可以直接受理了,没有残疾证,困难的,你就打困难证明过来,我们也可以给你提供援助的。”
  采访结束后,记者辗转找到了房东朱先生的联系方式,想听听他的想法。
  记者:“你好,请问是朱先生吗?”
  房东:“嗯。”
  朱先生:“你是谁啊?”
  记者:“我是电视台的记者。”
  朱先生:“哦,你有什么事,你打错了。”
  节目播出前,记者联系到了受害者家属,得知他们已经返乡,孩子的后事也已经处理妥当。温岭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当地法院也已经受理这起案件。
文章来源:大民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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