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问题

招投标时被废标,99%是编制过程中出现了这些问题
原编:咪哥 | 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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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6、目录编号、页码、标题是否与内容编号、页码(内容首页)、标题一致。
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7、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8、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9、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11、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12、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4修改高价的声明书(或降价函)
13、修改报价的声明书是否内容与投标书相同。
14、降价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或单独递送。
5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
15、授权书、银行保函、信贷证明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
16、上述三项是否由法人正确签字或盖章。
17、委托代理人是否正确签字或盖章。
18、委托书日期是否正确。
19、委托权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单位公章加盖完善。
20、信贷证明中信贷数额是否符合业主明示要求,如业主无明示,是否符合标段总价的一定比例。
21、报价编制说明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繁简得当。
22、报价表格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子目排序是否正确。
23、“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编制人、审核人、投标人是否按规定签字盖章。
24、“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与“投标报价汇总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与“综合报价表”的数字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
26、“综合报价表”的单价与“单项概预算表”的指标是否吻合,是否有算术错误。“综合报价表”费用是否齐全,特别是来回改动时要特别注意。
27、“单项概预算表”与“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的数字是否吻合,工程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一致,是否有算术错误。
28、“补充单价分析表”、“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是否有偏高、偏低现象,分析原因,所用工、料、机单价是否合理、准确,以免产生不平衡报价。
29、“运杂费单价分析表”所用运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符合调查实际。
30、配合辅助工程费是否与标段设计概算相接近,降造幅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与投标书其他内容的有关说明一致,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报价资料是否准确、齐全。
31、定额套用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的施工方法一致,机具配置尽量与施工方案相吻合,避免工料机统计表与机具配置表出现较大差异。
32、定额计量单位、数量与报价项目单位、数量是否相符合。
33、“工程量清单”表中工程项目所含内容与套用定额是否一致。
34、“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采用Excel表自动计算,数量乘单价是否等于合价(合价按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合计项目反求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7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
35、投标书承诺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吻合。
36、承诺内容与投标书其他有关内容是否一致。
37、承诺是否函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招标单位的意图。野猪在招标文件中隐含的分包工程等要求,投标文件在实质上是否予以响应。
38、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39、对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合同条款的确认和承诺,是否确认了全部内容和全部条款,不能只确认、承诺主要条款,用词要确切,不允许有保留或留有其他余地。
8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
40、工程概况是否准确描述。
41、计划开竣工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工期安排与规定,分项工程的阶段工期、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工期提前要合理,要有相应措施,不能提前的决不提前,如铺架工程工期。
42、工期的文字叙述、施工顺序安排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一致,特别是铺架工程工期要针对具体情况仔细安排,以免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
43、总体部署:施工队伍及主要负责人与资审方案是否一致,文字叙述与“平面图”、“组织机构框图”、“人员简历”及拟人职务等是否吻合。
44、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工艺是否匹配。
45、施工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有关承诺是否一致。材料供应是否与甲方要求一致,是否统一代储代运,是否甲方供应或招标采购。临时通信方案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有要求架空线的,不能按无线报价)。施工队伍数量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配置。
46、工程进度计划:总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工程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7、特殊工程项目是否有特殊安排:在冬季施工的项目措施要得当,影响质量的必须停工,膨胀土雨季要考虑停工,跨越季节性河流的桥涵基础雨季前要完成,工序、工期安排要合理。
48、“网络图”工序安排是否合理,关键线路是否正确。
49、“网络图”如需中断时,是否正确表示,各项目结束是否归到相应位置,虚作业是否合理。
50、“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中工程项目是否齐全:路基、桥涵、轨道或路面、房屋、给排水及站场设备、大临等。
51、“平面图”是否按招标文件布置了队伍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设施等位置,驻地、施工场地及大临工程占地数量及工程数量是否与文字叙述相符。
52、劳动力、材料计划及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是否齐全。
53、劳动力、材料是否按照招标要求编制了年、季、月计划。
54、劳动力配置与劳动力曲线是否吻合,总工天数量与预算表中总工天数量差异要合理。
55、标书中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描述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标书要求,采用的数据是否与设计一致。
56、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描述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现行设计标准。
57、是否有防汛措施(如果需要),措施是否有力、具体、可行。
58、是否有治安、消防措施及农忙季节劳动力调节措施。
59、主要工程材料数量与预算表工料机统计表数量是否吻合一致。
60、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表中设备种类、型号与施工方法、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实施需要。
61、施工方法、工艺的文字描述及框图与施工方案是否一致,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安排的工艺描述是否一致;总进度图与重点工程进度图是否一致。
62、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安排的叙述与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叙述是否一致。
63、投标文件的主要工程项目工艺框图是否齐全。
64、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与设计单位的建议方案是否一致,理由是否合理、充分。
65、施工方案、方法是否考虑与相邻标段、前后工序的配合与衔接。
66、临时工程布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及招标文件要求。临时占地位置及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7、过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与招标文件及设计意图是否相符。
68、质量目标与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是否一致。
69、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创全优目标管理图”叙述是否一致。
70、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运用ISO9002质量管理模式,是否实行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制。
71、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完善,特殊工程项目如膨胀土、集中土石方、软土路基、大型立交、特大桥及长大隧道等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2、是否有完善的冬、雨季施工保证措施及特殊地区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0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73、安全目标是否与招标文件及企业安全目标要求口径一致。
74、确保既有铁路运营及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铁路部门有关规定,投标书是否附有安全责任状。
75、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
76、安全保证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安全工作重点是否单独有保证措施。
7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环保法规,文明施工措施是否明确、完善。
11工期保证措施
78、工期目标与进度计划叙述是否一致,与“形象进度图”、“横道图”、“网络图”是否吻合。
79、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可行,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控制(降低)造价措施
80、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有此方面的措施(没有要求不提)。
81、若有要求,措施要切实可行,具体可信(不作过头承诺、不吹牛)。
82、遇到特殊有利条件时,要发挥优势,如队伍临近、就近制梁、利用原有大临等。
13施工组织机构、队伍组成、主要人员简历及证书
83、组织机构框图与拟上的施工队伍是否一致。
84、拟上施工队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及“平面图”叙述一致。
85、主要技术及管理负责人简历、经历、年限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标准,拟任职务与前述是否一致。
86、主要负责人证件是否齐全。
87、拟上施工队伍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8、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历是否与证书上注明的出生年月日及授予职称时间相符,其学历及工作经历是否符合实际、可行、可信。
89、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中各岗位专业人员是否完善,符合标书要求;所列人员及附后的简历、证书有无缺项,是否齐全。
14企业有关资质、社会信誉
90、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安全资格、计量合格证是否齐全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1、重合同守信用证书、AAA证书、ISO9000系列证书是否齐全。
92、企业近年来从事过的类似工程主要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3、在建工程及投标工程的数量与企业生产能力是否相符。
94、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决算表及审计报告是否齐全,数字是否准确、清晰。
95、报送的优质工程证书是否与业绩相符,是否与投标书的工程对象相符,且有影响性。
15其他符合检查内容
96、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97、投标文件是否有缺页、重页、装倒、涂改等错误。
98、复印完成后的投标文件如有改动或抽换页,其内容与上下页是否连续。
99、工期、机构、设备配置等修改后,与其相关的内容是否修改换页。
100、投标文件内前后引用的内容,其序号、标题是否相符。
101、如有综合说明书,其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叙述是否一致。
102、招标文件要求逐条承诺的内容是否逐条承诺。
103、按招标文件要求是否逐页小签,修改处是否由法人或代理人小签。
104、投标文件的底稿是否齐备、完整,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建立电子文件。
105、投标文件是否按规定格式密封包装、加盖正副本章、密封章。
106、投标文件的纸张大小、页面设置、页边距、页眉、页脚、字体、字号、字型等是否按规定统一。
107、页眉标识是否与本页内容相符。
108、页面设置中“字符数/行数”是否使用了默认字符数。
109、附图的图标、图幅、画面重心平衡,标题字选择得当,颜色搭配悦目,层次合理。
110、一个工程项目同时投多个标段时,共用部分内容是否与所投标段相符。
111、国际投标以英文标书为准时,加强中英文对照复核,尤其是对英文标书的重点章节的复核(如工期、质量、造价、承诺等)。
112、各项图表是否图标齐全,设计、审核、审定人员是否签字。
113、采用施工组织模块,或摘录其他标书的施工组织内容是否符合本次投标的工程对象。
114、标书内容描述用语是否符合行业专业语言,打印是否有错别字。
115、改制后,其相应机构组织名称是否作了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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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很多人在投标时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投标报价问题,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自身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等要素计算出对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地形与风险因素),下面就和360建筑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很多人在投标时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投标报价问题,工程量清单报价就是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自身的技术、工艺和管理水平等要素计算出对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地形与风险因素),下面就和360建筑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下,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投标人在报价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高效的工程量复核  投标人应仔细分析报价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吃透招标图纸、报价说明、所采用的规范及清单注释,避免出现在计算单位、工程量或价格方面的漏项或误解,必要时需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其中特别注意,按一定顺序进行,避免漏算或重算;正确划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与“清单计价规范”保持一致。  (1)对于总价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供投标单位参考,工程数量的准确与否完全是承包人的风险,也就是说业主将工程量的量差与漏项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商。一般招标阶段的图纸很不完善,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投标人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尤其要对清单项目完整性的复核。一旦发现某些项目数量有误差或项目有遗漏,投标人应根据复核结果向招标人提出更正误差和添补遗漏项目的要求。复核工程量的目的不是修改工程量清单,即使有误,投标人也不能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  如果招标人不同意更正数量误差,投标人报价时应把握总价优先的原则,调整单价确保总价。如果招标人不同意添补遗漏项目,投标人此时应将完成遗漏项目的费用分摊或并入相关项目中报价,此时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均会比一般情况高。此外,投标者在投标时要附上声明:工程量表中某项工程量有错误,施工结算应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2)对于单价承包项目  这种模式在工程结算时工程数量可以按实调整,单价固定。虽然业主承担量的风险,但投标人仍然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因为主要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及有无漏项情况,是后阶段采用报价技巧、风险分析的数据依据。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在核算完全部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后,投标人应按大项分类汇总主要工程总量,以便获得对整个工程施工规模的整体概念,并据此研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选择适用的施工设备等。  二、合理的报价策略(不平衡报价)  对单个项目综合单价的布局和调整,在上述各项工作完成之后,确定每个单项单价的时候通常采用一定的报价策略,不但可以提高中标的可能性,也有利于中标后项目的顺利实施。通常,可采用不平衡报价,即在投标总价确定后,在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可对内部各项目的报价作适当调整,主要有:  (1)工程中的单价承包项目:对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估计今后工程量会有增加的项目,在报价合理不至于引起业主反感的前提下,单价可适当报得高些;对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同样估计今后工程量会取消或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适当报得低一些,以利于将来的索赔,达到多营利的目的。  (2)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零星项目:一般为一次性包干费用,结算时不可调整。在投标总价确定后,通过对清单工程量的复核,如果估计日后工程量会有所调减,在保证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该些项目相关费用的比例,降低工程量可能调减项目的单价,这样在不影响投标总价与中标机会的同时,增加工程收入。  (3)若招标时存在一些只填单价而无工程量的项目,或存在一些暂定工程项目(不计入投标总价,但估计今后可能会发生),则单价宜报得高一些,因为它不会影响投标总价,而一旦实施,则可多得利润。否则,单价宜定得低些。  三、参加实地勘察及投标答疑  积极参加实地勘察及投标答疑。对于招标文件不清、或理解有偏差的地方应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现场查看并主动复查,或向招标方提出疑问,要求明确答复。针对现场一些确实存在的特殊情况,合理拟定施工方案措施,同时相应调整报价水平,则可以增大以较合理的价格中标的可能性。需要了解落实的内容包括:  (1)现场交通情况、场地大小、是否为非常规用地,以及周边地理环境,是否需要增加费用,对于料场的进场和垂直运输有没有影响,这些因素直接影响报价;  (2)周边建筑物或场所是否对施工有影响,是否采取措施降噪,防尘等;  (3)现场环境,如:三通一平完成的情况,水电从哪接最划算;  (4)现场是否可以搭设临时房,住宿和办公场的设置;  (5)如果是精装饰或安装工程,要看土建完成情况,是否有和施工图纸不符合的地方,比如石材干挂那面墙是否可以承重等;  (6)当地水纹情况,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如:现场降水(如果是外地)量,需要的排降水设备,考虑如何应对和报价;  (7)当地历史,施工中是否有历史文物;  (8)当地居民风情,对以后的施工会否带来麻烦。  总之一句话,就是把现场情况完全了解,把对报价和将来的施工的影响因素都考虑全。  四、合理的报价班子  组建合理的报价班子经验丰富的报价班子对于能否报出合理价格、提高中标率来说至关重要,理想的报价班子通常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有类似工程经验并拟担任投标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  一个有类似工程经验的项目经理参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全过程,并了解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同时已经积累了类似工程相关成本价格方面的宝贵经验,有利于在报价时充分把握施工过程中将会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从而做出合理报价。一旦工程中标,既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又清楚该工程投标报价过程,这样有利于我们的项目经理对如何顺利完成该项目施工有一个通盘考虑与部署,有利于理顺与业主、分包、政府等多方关系。由于项目经理及早的介入投标过程,能充分理解业主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相关造价资料,加之已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索赔结算经验,有利于在报价时合理应用投标技巧,为日后中标及获取更多利润打下伏笔。  (2)造价工程师  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中,投标人如何准确地根据自己拟采用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艺水平及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等实力计算出工程成本、费用、风险等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要实现将市场价格与企业价格的完美结合,造价工程师应该是首当其冲担此大任。随着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不断推广,对“定额”依赖性将会越来越少,市场意识与独立意识会越来越多,造价工程师应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经济、既懂工艺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施工经验与报价经验丰富的资深报价人员也应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3)熟悉当地建设市场的专业工程师  如何准确把握占工程总造价一半以上比例的材料价格水平,对报出合理的投标价格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这一点对于熟悉当地建设市场的专业工程师来说则是理所当然的职责,即使没有专业工程师熟悉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市场,在工程现场勘察时也应加强这一方面的调查研究。  五、有效的风险评估  成立投标风险评估小组。投标风险评估小组在投标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如根据以往经验及对市场材料价格涨落形势的分析,判断材料有无价格方面的风险,是否有因延误工期引起的罚款、管理费的增加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阶段正确评估与规避风险,有利于中标后工程施工的顺利开展,最终实现投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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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证书挂靠、建企找证、资质升级代办等服务,欢迎咨询,用心解答!问:我市建工集团为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中有关条款如何理解问题要求我市人大法工委请示如下问题:
1.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这里“资质审查”的概念是否指:招标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即时资质情况审查,而不是指招标期满后的将来资质情况审查,即资格审查的是招标期内的企业静态资质情况,不是招标期外的动态资质。招标期内,投标人资质合法有效,应该可以合法中标、签约,且与招标结束后的资质等级情况无关。招投标期内执行招标投标法,签约后执行合同法。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是否应解释为当招标人对招标条件发生改变时,允许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条件或组合作相应调整,以响应招标人的要求。
3.根据合同法,企业在执行某一合同期间资质被降级,但并未丧失履约能力时,且继续在正常执行合同时,合同业主方是否可以因该企业资质降低为由,终止合同。特此请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日)
答:1.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在向投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依照法律的上述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审查标准,必须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载明,事先向投标人公开;确定的中标人的资质必须符合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要求。但招标人不得在开标、评标后,再提出与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质要求不同的要求。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依照法律的上述规定,招标人在法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的,投标人当然可以相应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补充,但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3.依照建筑法第十三条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超越其资质等级的法定许可范围从事建筑活动,超越其资质等级进行的建筑活动应当停止。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七)项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况而终止的规定,有关的合同应当终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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