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寿保险团体意外险公司办了一份意外险,条件都符合,就是不给办理赔,说什么要在指定医院,有这一说吗?

中国人寿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风险管控模式 研讨会在京圆满落幕!
海斯奈福 社会文明进程-----医患纠纷解决的新方法、新工具
日下午,第三方(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风险管控模式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隆重召开,此次研讨会由国家卫计委组织、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会主办;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承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协办。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管理服务司指导中心司长孙阳;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院长陈仲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永平、北京富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等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地医疗界院长、副院长、医务科长、医患办主任和法律界、媒体界的专家学者近500余人参与盛会,共同对第三方(医疗意外险)参与医疗意外险在临床实践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研究和探讨。
文 | 海斯奈福
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杨雪松副院长主持下正式拉开帷幕
何永平-----中国人寿总经理助理出席并致辞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何永平对医疗意外保险的现状及其对缓解医患纠纷的作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何永平同志对医疗意外险的由来和价值作了深入介绍:
1. 中国人寿是中组部直管的副部级央企,世界双500强企业,唯一的美国纳斯达克、香港H股和中国A股的上市险资企业,承担国家的使命,为健康中国的建立履行着应尽的义务。
2. 对医疗意外险项目作了政策面和社会价值介绍
首先从国家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发展医疗意外险和医疗责任险的有机结合,在临床医疗安全的实践过程中有重要意义。
其次是结合医疗质量最高法规、国家卫计委在日执行的新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36条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利用医疗意外险、医疗责任险保护医患合法权益”。由此医疗意外险作为缓解和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提供法理依据,并作为全国医疗系统应对医疗纠纷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方法和有效的工具。
还有介绍医疗意外险在欧美发达国家成功运行几十年,为其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国的国情,作了系统性的升级和全面的创新。
3.兼善天下、展望未来-----在我国政治、经济、军事全面追赶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时,保险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做手术买保险在未来的医疗过程中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陈仲强----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院长(全国知名的医院管理专家)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陈仲强院长就医院的建立、规模、运行和风险管理如数家珍的作了系统性的讲解,从一个医院管理者的角度剖析了当下的医疗环境和对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美好憧景,坚定不移的践行着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崇高本质,并以该院的案例作了生动说明,为国家对医院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素材,引起了来自全国各地参会的医院管理者和专家强烈反响和最广泛的共鸣,多次响起热烈的掌声。
李扬----北京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李扬会长就北京卫生法学会相关工作向与会者进行了介绍,对患者安全委员会在医患纠纷中发挥作用给予了积极评价,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将围绕这个目标,建立和完善更多的类似机构,在保障全国人民的医疗卫生安全等相关领域发挥更大的价值,同时,对此次研讨会提出了期许和要求,希望通过中国人寿医疗意外险的参与,通过利用经济的手段,能够和全国广大的医务工作者一道,形成有效的互补,为医疗风险管控模式降低医疗风险,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创造美好未来。
三位领导的致辞充分说明了本次研讨会的前沿性、重要性以及医疗意外险项目在实际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实用性,并为全国广大的医院管理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和工具。
会议第一阶段:医疗意外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社会价值
孙阳-----国家卫计委医管中心司长
高屋建瓴,做了题为《患者安全的几点思考》的主题演讲,从孙子兵法中“先为不可胜”入手,提出医务人员应“先不出错”和“以人为本”是患者安全的核心理念来讲解。
以协和医院案例向大家直观讲解医疗意外的两个属性:客观性和突发性,讲述了协和医院研究生在将左侧气胸患者,误将右胸进行穿刺,引起患者病情加重,导致死亡,医院对其进行严厉处罚。医院在和美国加州大学医院的交流对比和本院总结后,得出三个结论,50%以上的医患纠纷的发生都是由医疗意外引起,(2011年南方周末刊文医疗意外占有纠纷的90%)医院没有完善的《有创诊疗审核制度》和缺乏《医疗意外保险风险分担机制》。
接着孙主任提出了三种预防措施供医务管理人员参考,即改进系统流程、建立系统预警以及构建安全文件,并引入医疗意外保险在医疗执业环境中的应用和价值。引入第三方参与医患沟通由此可以增进了解、增加医患交流沟通,降低患者诊疗的期待值,为创建平安医院、社会和谐提供新方法。
且一如既往地在医院支持倡导和推广医疗意外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孙司长的发言博古通今,引经据典,逻辑清晰、精辟简短,演讲过程引用了孙子、韩非子、王明阳的深度思想,参会人员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刘宇----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处长
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务处刘宇处长主持下展开研讨,刘处长以一个一线医务和医纠处理工作人员的身份,以现身说法的方式,向在座所有的领导、专家介绍了医疗意外险在临床医疗、手术过程中的实际应用和价值。
1. 国际上所有发达国家已经运行几十年的成熟经验。
2. 2003年开展的医疗意外险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3. 现阶段医疗意外险的社会意义。
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融洽,让医患双方充分了解手术(医疗)意外;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和信任,让医务人员安心诊疗、取得患者及家属最大的信赖,为促进患者的健康增加更多的可控因素。
4. 产品方案的完善,通过国内十几年的发展、改良、升级,现阶段的医疗意外险日趋完善。
中国人寿的医疗意外险具有:覆盖面广--涵盖绝大部分手术科室;保障全---涵盖残疾、并发症及身故责任,特别是母婴产品还增加了附带保障人;分档次:依据手术难易程度,创伤大小,手术费的多少,科学设置不同保费套餐,最低保障300元保18万,最高保障30万。
陈伟----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北京卫生法学会患者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自2004年至今,陈伟主任一直担任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目睹了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高速发展,也见证了医患纠纷在我国的整个发展过程。
主讲了题目为《医疗责任保险控制医疗纠纷的利弊评说》。陈伟主任对我国医疗保险的发展进行了简要回顾,通过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运行十几年的情况和行业数据分析表明,医院仅开展医疗责任险还不能完全满足医院现阶段医疗风险和安全的实际需要,提出采取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双险制的积极意义和必要性,犹如汽车保险领域的交通强制险和商业险的组合,并提出国内外的实践已经证明医疗意外保险是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减轻医院赔偿压力的有效制度,但仍需不断完善,建议我国寿险业,探索开展更多的险种,如医师责任保险、多点执业险、门诊险和住院险等风险分散方式与医疗责任保险形成有机结合,无缝对接,更加有效地将医疗纠纷转移到第三方进行分担和化解。
王卫东----北京阜外医院医患办主任
北京阜外医院为我国心血管领域排头兵,在由国家人大代表、号称医疗意外险第一人之称的李志远院长全力推行下,王卫东主任作为具体的落实人,对在该院推行了14年的《医疗意外保险在防范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和工作方法》进行了分析和解说,结合临床实际经验,分析了医疗意外保险的优势:可以消除患方尖锐情绪、缓解医患的紧张关系,在投保医疗意外保险的过程中也可以增强风险教育的意识,降低患者心理期待值等,通过案例和与会者分享了阜外实行医疗意外保险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让医院医患纠纷下降达70%,让参加大会的专家和领导深受启发。
第二阶段:多维度、多视角下的医疗纠纷分解方案
王晋豫----北京大学国际医院门诊部主任
王晋豫主讲:《医务社工暨志愿服务对改善医患关系的影响》在发言中,分析了医务工作对介入医患沟通的理论基础---心理社会治疗模式:契约期、磨合期、冲突期、善后期,并对四个时期的过程作了详细讲解,以及案例分享。
美国经验:美国梅奥诊所专业的社工服务,克利夫兰“红外套”志愿者热情的服务态度,非医务人员参与能增加医患沟通,较少患者不满情绪。
台湾经验:社工组织有着明确分工的行政体系。第三方参与能有效降低患者心理期待值,减少医疗纠纷发生概率等;
张广----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广法官分析讨论了 《术前公证见证的法律意义及其在避免医疗纠纷中的作用》。张广法官探讨了手术公证的概念以及法律效力,并着重分析了手术公证不具有免责效力——手术公证书仅仅表明了医方履行了有关事项的告知义务,无法判断和证明手术医疗本身是否有过错。
对于术前见证,张广法官主要从术前见证的法律属性、程序和内容进行讨论:术前见证并非书证,而是属于证人证言(专家证人)的范畴,还是一种间接证据、传来证据。此外,张广法官还就术前谈话告知情节,为更好的防范医疗风险提出了两点建议,即医务人员要充分的认识到说明告知的法律意义,并全面规范说明充分告知行为以及要注重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增强证据保全意识。
张雪梅----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医学博士
作为法律界和医学界的跨界人士,张雪梅律师主讲《律师视角的医疗纠纷防范》,她从医疗风险、医疗意外两个概念出发,讲解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分析了《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形式和免责情形;
从法律角度着重讲解了医疗意外告知的必要性,医生在有创诊疗或术前应向患者及家属行完整的告知义务(告知风险、风险后果、分担方式),目前医患沟通中,医务人员向患者说明了手术风险、风险后果可能会导致患者伤残等并发症,但是并没有告知患者风险后果有什么分担方式,由此导致可能出现告知不足法律纠纷,并提出尽完整告知的必要性,医务人员在开展手术诊疗时应告知患者手术风险分担方式:
1. 是患者自冒风险承担还是选择医疗意外险进行第三方风险分担。
2. 明确表达自己的分担方式,并书面描述选择结果和签字。
3. 医方将书面材料纳入病历管理,进行存档保存可为日后医患纠纷提供证据。
第三阶段:总结陈词:风雨同舟 保险分担
研讨会最后,由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杨雪松副院长对大会进行了总结。根据与会专家及各方统一意见,就“利用医疗意外险、医疗责任保险”的互补属性,在处理和调解医患纠纷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给予积极评价,并希望在当前医患关系形势严峻的情形下,我们的医务人员应当充分利用保险的第三方的风险分担机制作为方法和工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健康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douba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豆网科技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问题
我投保了一份寿险保单,有时会收到平安的短信,具体你们都给客户发送了哪些短信?
首先,非常感谢您选择了我们的保险产品。为了不断完善对客户的服务,顺应客户的服务需求,确保客户的保险权益,我们推出了一系列服务短信,客户可在第一时间内了解到保单的情况。我们给客户发送的短信如下:&&&
提醒主要内容及用途
保单业务转账失败件通知
客户办理保单补费业务、保单退费业务、给付人工领取或生存金转账授权业务后,如果转账失败,将向保单投保人发送转账失败通知短信
新契约回访失败通知
客户向电话中心预约了特定的回访时间,但预约时间点回访不成功的,将向客户发送预约时间回访失败的告知短信,并告知客户公司将在其他时间点再尝试联系客户回访。
投连保单客户投资交易通知
当投资连结险保单发生涉及投连交易的保单项目时,系统会自动触发通知短信,向客户告知投资账户交易的类型与结果
生存金抵扣结果通知
客户保单的应领生存保险金,在成功地自动抵交本单的续期保费、自垫和贷款后,系统将自动产生待发送给客户的短信,通知其抵扣信息。
代办保单业务事后短信通知
客户委托代办权益变更类保单业务、现金退费保单业务、转账退费保单业务处理完成后,公司将向客户发送业务办理完成通知短信,通知客户保单已办理完成保单业务及办理完成时间。
预约服务完成告知短信
针对客户的预约服务,如业务员已经完成服务件处理,发送短信告知客户
续期交费方式变更提醒
提醒操作过“保单迁移”和“投保人变更”,但仍没有进行续期交费方式变更的客户及时变更交费账号,以免保单失效
生存金转账领取提醒
提醒即将有生存金到期,但没有选择转帐领取或累计生息的的客户,及时上网操作转帐领取授权,办理生存金领取
保单还款提醒
提醒保单贷款即将到期的客户及时办理还款业务,以免贷款发生滚存,造成意外的损失
函件寄送失败提醒
提醒未正常收到公司寄送的各类函件的客户,及时进行地址等联系方式的变更,确保公司的各类函件能正常收取
投连/万能年报网上查询及电子函件订阅提醒
提醒已经生成本年度投连/万能年报的客户及时上网查看年报信息,也可订阅电子函件,使投连/万能年报的收取更及时迅捷
批单收取提醒
提醒客户及时收取保单批单,确保客户正常权益&
为了使您能享受到快捷的短信服务,请您及时核对自己的手机信息,当您的手机信息发生变化时,请及时通过平安官方网站、95511维护您的手机信息。上述服务短信将通过以下两个号码进行发送:95511或,如收到敬请您留意短信内容。
平安的网络E服务都能查询或操作哪些保单变更业务?
平安人寿历时多年,领先业界,精心打造了网络自助平台&&平安人寿网络E服务,您开通不同权限后,您可通过网络进行资料修改、保单复效、部分领取、帐户分配比例变更等客户日常所需的绝大部分功能,具体能办理的业务请点击此处了解:
平安能给客户提供哪些电子函件?
电子函件是平安人寿网络E服务的一个功能,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快捷的函件电子化服务,取代现有纸质信函的寄送,真正做到快速、方便、环保。投保人在成功申请&网络E服务&后便可订阅电子函件。该功能可将交费提醒通知书、自动还款对账单等十一种保单函件电子版快速发至客户订阅时指定的邮箱。 具体能订阅的电子函件请点击此处了解:
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11能自助办理哪些保单变更业务,需要什么样的电话E服务权限?
为了完善电话保单服务流程及质量,平安人寿客户服务热线95511于2009年推出了电话IVR语音自助保单变更服务,为客户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充分保证了客户服务的及时性。具体业务及所需电话E服务权限如下: 服务功能初级权限高级权限电话变更&&保单挂失&&续期交费方式变更&&保单复效&&保单还款&&追加保费&&生存金抵交续期保费授权&&生存保险金转账给付授权&& 交费频次变更&&账户分配比例变更&&累积红利领取&&红利选择权变更&&部分领取&&自垫选择权变更&&保单贷款&&保单挂失解除&&保单补发&&注:&&&代表本渠道支持此功能,&&&代表本权限层级不支持此功能& &
我的帐号改变了,对保单的转帐交费是否有影响?
如果您更换了存折,需要重新到本公司办理转账授权手续(即帐号变更),账号变更成功后,我们会通过您的新账号进行转账扣款。如果您在本公司投保多个保单,均使用此账号进行转帐交费,则需要对这些保单全部进行账号变更。另外,还需提醒您,如果进行账号变更时,您的保单已接近交费宽限期末,请先在公司柜面交完保费再做变更,以避免错过本公司的扣款时间,造成保单失效。
我可以选择哪些续期交费方式?
一、银行转账二、银行实时代收三、公司柜面现金、支票交费四、公司柜面刷卡交费五、网上、电话和手机交费
我能用其他人的存折划扣保费吗?
投保人、被保险人、与被保险险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都可用来划扣保费,与被保人直系亲属需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
我往年的对帐单没有收到,是否可以通过95511补发?
95511只受理最近一期交费对帐单的补发。因为您只要收到最近一期的交费对帐单,就可以说明其往年的保费公司都收到了。由于保费交纳具有连续性,如果您某一年的保费未交,那么下一年度的保费,公司将不能正常扣缴,您也就不能收到最近一期的对帐单。客户在办理理赔,或生存领取等手续时,公司要求客户提供的是最一期的交费凭据,而不需要提供往年的交费凭据,就像应聘时,招聘单位只需验证应聘者的最高学历证书一样,而最近一期的交费凭证就犹如这最高学历证书。所以,您可以完全放心,只要按保单合同规定按期正常交纳保费,即使没有往年的交费凭据,也不会影响其保险利益。
我已经按时存款了,为什么还会收到公司的失效通知书?没有转帐是不是公司的责任?
客户按时存款只是我们成功转帐的一个条件,还有一些条件也得同时满足,才能保证续期保费的正常交纳:(1)务必在存款前核对客户供转帐的活期结算存折,确认帐号与公司寄发的 &通知书 & 上的帐号记录相一致;(2)客户在转帐日前存款后,存折上的金额应比其应缴保费多一元钱以上(注:如果当地银行对于存折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则要符合当地银行的规定);(3)当您的保单费用发生变化(增加某个附加险、附加医疗险年龄跳档、职业加费等)时,如果客户还是参照以往年度的保费来存入存折,那么也可能会因为保费不足而使银行转帐失败;(4)目前大多数机构对于银行转帐的保单并不是每日划帐,如果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时,已错过了此张保单的最后的划款日,那么即使客户存进保费时保单仍在宽限期内,也会导致转帐的不成功而使保单失效。所以我们的通知书上都会注明请客户在应交日前存款。最后,在法律上客户既签订了保险合同,同样也要承担交费的义务,转帐是公司方便交费的一种形式,所以为了保障您的权利,请按上述提示及时交纳续期保费。
我应该选择哪些医院就诊?
为了您的疾病能得到最佳的诊治,同时也为了保障您应得的保险利益,您需要前往本公司条款约定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如果您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诊于定点医院,需要及时通知我公司,并得到我公司理赔部门的同意。否则将有可能给您的索赔带来不便和损失。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给亲人购买了1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吉祥卡,100元1份的意外险,意外死亡理赔5万元不怎么会说话?
我给亲人购买了1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吉祥卡,100元1份的意外险,意外死亡理赔5万元,保险合同上规定,因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我亲人与2012年11月,因晚饭时喝了酒后回去住的地方,不慎掉入鱼塘内,第二天早晨发现时已经死亡,我于当天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对方没有到达现场,只要求我们提供理赔资料就行,报了110,当地公安局来进行了调查,出据了一份死亡证明,证明死者是因意外溺水死亡,也没有做尸检,后来我将材料提交给了保险公司,今天得到的答复是拒赔,原因是因为他喝了酒,保险公司去公安局调了当时的笔录,我母亲在上面说:死者喝了酒,看上去比较醉了,所以保险公司拒赔,我母亲也没文化,不怎么会说话,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希望可以得到法律上的帮助,谢谢
相似推荐解答问题11岁女童购1份国寿福,1份防癌险,20年交,每份每年交费多《健康有约2016》(20年版)保86种疾病[强]保费低保障高[玫瑰]一、保险责任:??26种轻症;确诊一项或多项,给付重疾保额20%,轻症终止,轻症赔付后,豁免剩余保费,其他责任继续有效;??60种(类)重大疾病之一;确诊给付保额;合同终止;??因疾病、意外身故;给付保额;合同终止;??财富传承:如一生平安“百年”后,给孩子留下保额;二、产品特色:?费率最优惠:采用团险费率,比同类险种便宜30%左右;?保障最全面:60种重疾、26种轻症?现价高。轻症、重疾等待期为90天?免体检:16-40岁80万;41-45岁60万、46-50岁50万、51-55岁30万、56-60岁20万(泰康20年司庆临时延迟12月31日截止)三、投保须知??例如保额:10万;20年交,费率如下:年龄------男------女0岁元元1岁元元2岁元元3岁元元4岁元元5岁元元6岁元元7岁元元8岁元元9岁元元10岁-1100元---980元11岁-1140元-1010元12岁-1180元-1040元13岁-1220元-1080元14岁-1260元-1110元15岁-1310元-1150元16岁-1350元-1190元17岁-1400元-1230元18岁-1440元-1270元19岁-1490元-1310元20岁-1540元-1350元21岁-1590元-1400元22岁-1640元-1440元23岁-1690元-1490元24岁-1750元-1540元25岁-1800元-1590元他他26岁-1860元-1640元27岁-1920元-1700元28岁-1990元-1750元29岁-2050元-1810元30岁-2120元-1870元31岁-2190元-1930元32岁-2260元-2000元33岁-2340元-2060元34岁-2420元-2130元35岁-2510元-2200元36岁-2590元-2280元37岁-2680元-2350元38岁-2780元-2430元39岁-2880元-2510元40岁-2980元-2590元41岁-3090元-2670元42岁-3200元-2760元43岁-3310元-2850元44岁-3440元-2940元45岁-3560元-3040元(以下15年交)46岁-4420元-3810元47岁-4570元-3920元48岁-4720元-4040元49岁-4880元-4160元50岁-5040元-4290元(以下10年交)51岁-7000元-6050元52岁-7210元-6220元53岁-7420元-6400元54岁-7640元-6590元55岁-7870元-6780元年龄越小,保费越低,此产品保障最全,费率最优,行业领先,重疾、轻症、身价多重保障[强][强][强]!趁着你还健康回复律师:湖北-武汉回复时间: 21:44相似精选解答 问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一种险买了多次,理赔会多吗如果希望通过多次、重复投保来获得更高的保险保障,要选择人身险相关的产品,比如意外险、寿险以及重疾险,这些保险产品可以叠加给付,不受公司的影响,也不存在重复投保的问题。rn  对于意外险来说,只要是因为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身故,对应的赔偿金或身故金都是可以叠加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身意外险就可以无限地购买。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一般保险公司会规定购买限定数额。rn  而医疗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符合保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额度内,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而且赔偿额度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额度。即使是多投保,最多也只能在不同的保险公司进行按比例赔付,而且都要先参照医保或其他渠道的报销额度,然后才对剩余部分进行再报销。所以,医疗险没有必要通过重复投保获得高额赔偿。rn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回复律师:山东-潍坊回复时间: 21:44问题揾1份油鸡工作这里没人能真正给你介绍工作。还是靠自己找,多看看招聘网站正规的,别去赶集网、百姓网和58同程网上找工作那里骗子太多了,要去正规的招聘网站比如中华英才网、智联招聘网,51前程无忧网。还有可以请亲戚朋友同学帮你介绍,另外还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市场看看。祝你尽快找到工作。回复律师:湖南-岳阳回复时间: 21:44
无锡推荐律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意外险哪个保险公司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