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违反的黑名单

  欠缴社会抚养费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过分!  文/维扬卧龙  福建日报4月10日报道
近日,长汀县一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吴某购买火车票时,被告知由于其被纳入失信名单,无法购买动车票。吴某赶紧联系当地乡镇计生办及县法院,将拖欠的社会抚养费6.8万元一次性缴清。长汀县法院已将1536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违法信息录入其个人征信系统,其中有106人迫于压力主动缴清了社会抚养费32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换句话说,就是如果超生两年内未被发现,就不能再征收社会抚养费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有时效的,而且它只属于行政收费,即使是超生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法行为。说得再直白一点,超生只是违反规定而不是违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问题来了,长汀县法院已将1536名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失信人违法信息录入其个人征信系统,是不是一种超越法律的做法,这样的行为是不是涉嫌侵犯公民隐私?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确是这些当事人失信,但是找他们征收的主体应该是计生部门,何以法院要插一腿?把他们都纳入征信黑名单,不能给孩子上户口,不能坐车乘飞机,不能买房购车,不能住星级宾馆,这不等于变相剥夺了公民权?  一码归一码,欠社会抚养费,怎么能株连到其他?普通民众之间、企业之间欠个费,如果用妨碍对方生活和限制对方自由的行为索讨,都会涉嫌犯罪,为什么放到政府身上就不是了呢?只是欠计生部门的社会抚养费,就把民政、公安、法院、列车站、民航飞机、各大宾馆及4S店、车管所等等能够联合起来的力量全部联合起来,这种讨钱效率怎么为民服务时没有显现出来呢?  更何况,我国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极其不规范,越是偏远地方越是当官的说了算,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要交多少!也不知道这钱交上去,是不是自己孩子就不用自己抚养社会来养了。当然这也只是汉人的烦恼,少数民族生第二胎是不用交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没交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都是黑户,没法上学将来长大连出远门都不行,因为办不了身份证,买不了车票住不了店,成为被社会隔绝的另类人口。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放开计划生育管制已经是迫在眉睫,对于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应该审计并公开其费用流向,以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对于那些已经超生的尚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人家,应该清查他们社会抚养费征收的额度和时间有无问题,然后再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很多地方都把征收社会抚养费当作地方政府的外快来源,征收不明使用天知,比如湖南一些县市将932万社会抚养费挪作奖金、招待费!  放水养鱼的征收方式和权力寻租下的费用核算分成,更是腐败温床,当好好算算这笔糊涂账,否则谁又愿意交这笔冤枉钱呢?超生户想不明白自己交的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普通公民也不清楚这笔巨额的抚养费是支援了贫困独生子女还是失独老人,在所有人都对社会抚养费存疑的情况下,政府多个部门强行绑架公民信誉征收索讨,这能得人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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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过分了
  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因为这是土匪呀
  再让我要一个孩子我也不要了,这环境活着真闹心。
  都是生意
  太过分了吧,
  欠缴社会抚养费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过分
  你要习惯这个社会!  台上我们的大说全面以法治国.台下政府是以权治国!
  社会抚养了什么?还不是都要靠自己  
  在当前这个环境下法院和计生这样搞这不是作死吗
  比土匪还坏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你要知道我国还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像你在提问当中说的那样,我杀了人,在逃匿2年以后,就不用在接受法律的制裁了,但是你觉的可能吗????  计划生育的社会抚养费也是同样的道理!!!你违法了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就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不管你小孩有多大,哪怕是已经到了20岁,如果计生部门发现小孩当时是计划外生育也就是无证生育,是照样有权利对你们进行处罚的!!!因为有《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而《计划生育法》并没有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有明确的要求!!  这就跟你触犯了刑法,只要让公安部门发现你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不管你躲藏多少年,照样有权利对你采取强制措施的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像你在提问中提到的那样,你不觉得我国的法律制定的也太不完善了吧???自相矛盾!!要计生行政部门做什么??????要公安部门做什么????要法院做什么????做了违法的事情,躲藏2年就什么事都没了!!!!你说要那些执法机关还有什么用????  违法犯罪都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如果有哪部法律另有规定,那么《行政处罚法》并不在管辖之内!!!  本来我是不想修改我的回答,但是我看了giant_girder的回答,我实在忍不住!!!建议你本着帮楼主解决问题的态度来回答问题,拜托你不要不懂装懂的信口开河好不好???对于你的提问我驳斥如下:  1、什么是行政收费?举个例子,你办里身份证需要交纳的20块钱就属于行政收费。上法院起诉缴纳的诉讼费就属于行政收费等等数不胜不数!!!  行政收费你可以理解成为行政机关在履行本职行政职责的同时,在法律的规定下收取的费用!!!行政收费一般都有明文的规定!!!  2、超生为什么不属于违法行为???难道你不知道我国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部法律???不知道各个省份有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你没有生活在国内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41条已经规定的明明白白,既然你已经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计划外生育子女,就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拒不缴纳,计生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夫妇进行财产的强制执行!!!  3、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个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都明确的提出了对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依据!!!这个建议你好好学习学习我说的上述两部法律法规!!!!!  
  指出问题谁都会,解决问题才是本事啊,楼主有别的办法让他们交钱吗?有的人他有钱,但就是不交
  我会跟你说还会封房子,冻结银行存款或者直接被扣划吗。我们福建今年开始好多人收到了社会抚养费催缴单,妈蛋,一胎男孩又生二胎的全部6万以上,我亲姐6万9。
  别忽悠人了,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吗?只是"提倡",提倡也能强制吗?是政府不识字还是法律写错了?  
  回复parispark   人民的生育权利都要受到管制,政府是服务机构,没有权利限制人民的生育权利!你只能用教育、劝阻,使之自愿,不能强制。它的恶果将在慢慢浮现。至于抚养费更是对人民的掠夺,它的使用去向一直不透明。你作为一个计生公务员说出这样的话只是既得利益者的无耻之言。
  谁给的权利剥夺人的生育权?靠暴力吗?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如果像你在提问当中说的那样,我杀了人,在逃匿2年以后,就不用在接受法律的制裁了,但是你觉的可能吗????  -----------------------------  本人不是法律人士,但是看到你这样混淆视听也看不下去!  首先,《行政处罚法》仅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你所举的杀人的例子能适用于《行政处罚法》吗?杀人是适用《刑法》好不好!《刑法》案件都有起诉时效性,具体你自己百度!  其次,我虽不清楚收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但是从楼主的贴子里看到,当地以《行政处罚法》来处罚那些未经批准出生孩子的父母!既然是依据《行政处罚法》来处罚,那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条款是有效的。而且《计划生育法》你举的条款里没有对时效性的规定,那么就无冲突,不能说推断出----,法律不适合推断!换句话讲,如果发现在2年内,就得处罚,2年内未被才发现,那么不应处罚。  最后,我想讲的是------当欧美为坠胎合不合法在争论不休,当同受儒家影响的日韩在鼓励生育,当同是中国人的台湾人也在鼓励生育却生育率全球常年垫底,我们不应反思吗?且不讨论少子化是福是祸,要想少生的办法多得很,为什么要强制要罚款?为什么要把富人逼到香港和外国生,为什么要把穷人本可以用于抚养孩子的积蓄都抢走还美名为了人口素质?明明知道越穷越生,却使劲让他们更穷,其真正的目的是什么?
  草泥马;这叫什么事呀!都想钱想疯了
  @parispark 11楼
11:09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从法律角度看,阐述的很正确!  楼主所举的例子,如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当事人有钱也故意不依法履行义务缴纳罚款,那法律还有意义吗?还有权威吗?撒赖就能逃过法律责任的话,这世界还有道德底线吗?  恳请楼主学好法律再来批评法律,谢谢!
  社会抚养费真是奇葩的玩意
  中国一贯支持国际社会反对灭绝种族罪行的斗争,支持联合国为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行而开展的活动。中国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参加国。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加入该公约的加入书;同年7月17日,公约对中国开始生效。  该公约对什么是灭绝种族罪进行了定义,很明显,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中国计生委符合其中两条:  (b)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d)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其中的“(c)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我不是太确定是否符合。  然后第四条规定:  凡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无论其为依宪法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均应惩治之。  故,中国政府应履行当初加入公约时的承诺,惩治相关人员。或按公约,干脆把相关人员提交国际刑事法庭审理。  下面是该条约:  第一条  缔约国确认灭绝种族行为,不论发生于平时或战时,均系国际法上的一种罪行,承允防止并惩治之。  第二条  本公约内所称灭绝种族系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人种、种族或宗教团体,犯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a)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b)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c)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以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d)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e)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第三条  下列行为应予惩治:  (a)灭绝种族;  (b)预谋灭绝种族;  (c)直接公然煽动灭绝种族;  (d)意图灭绝种族;  (e)共谋灭绝种族。  第四条  凡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无论其为依宪法负责的统治者,公务员或私人,均应惩治之。  第五条  缔约国承允各依照其本国宪法制定必要的法律,以实施本公约各项规定,而对于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尤应规定有效的惩治。  第六条  凡被诉犯灭绝种族罪或有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之一者,应交由行为发生地国家的主管法院,或缔约国接受其管辖权的国际刑事法庭审理之。  第七条  灭绝种族罪及第三条所列其他行为不得视为政治罪行,俾便引渡。  缔约国承诺遇有此类案件时,各依照其本国法律及现行条约,予以引渡。  第八条  任何缔约国得提请联合国的主管机关遵照联合国宪章,采取其认为适当的行动,以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的行为或第三条所列任何其他行为。  第九条  缔约国间关于本公约的解释、适用或实施的争端,包括关于某一国家对于灭绝种族罪或第三条所列任何其他行为的责任的争端,经争端一方的请求,应提交国际法院。  第十条  本公约载有下列日期:日;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及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当初,中国人穷,只有6亿人(53年人口普查数据),你们就说人多力量大;等中国人达到10多亿时,还是穷,你们又说中国人太多。说白了,所谓的人多人少问题,是你们无能的借口。治国无方、执政无能,就不要赖人多。你们要是治理不好,反正中国那么多人,总能找到能治理好的。坐在那位上死赖着,就别说中国人多,要计划生育。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多,养不活,那你说多少人才合适,为什么?给个科学严谨的论证和数据出来。不能你们大嘴一张,说多就多,说少就少。  当初,你们说“计划生育好,老了政府养”,现在,就请你们兑现承诺。  当初,搞计划生育时,说只搞三十年,现在三十多年了,你们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多,养不活,为什么不把五粮液、茅台等酒厂关掉,以节约粮食?就因为你们要喝,所以,就要留着?给你们享受就地大物博,给老百姓用就人多地少。  你们口口声声说“少生快富,只生一个好”,却对少数民族不实行,甚至对一些朝鲜族、蒙古族还实行奖励生育,难道你们是想让少数民族永远贫穷落后?你们搞民族歧视?  你们口口声声说“优生优育”,却经常剥夺不按你们要求,如不上环、没经你们同意生出来的孩子的受教育权,让他们入不了户、上不了学。甚至还要求小孩提供母亲的上环证才能上学。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口多于一千万的民族要计划生育,现在维吾尔族、回族人口已经多于一千万了,甚至回族人口比满族人口还多,为什么还不实行计划生育?为什么人口少的满族反而要计划生育?按全世界的人口来算,俄罗斯族有1.5亿、朝鲜族有7、8千万,而壮族只有1800多万。为什么比壮族多得多的民族不用计划生育,反而壮族就那么点人要计划生育?  你们经常说“超生户”只管生不管养,你们却经常拿小孩的户口、受教育权来要挟父母交罚款。如果父母只管生不管养,还能给你们要挟吗?  你们嫌人口多,世界70亿人口多不多?为什么联合国没订个公约出来让大家减少人口?  你们以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为基础,马尔萨斯却认为节育是一种罪恶。  你们天天喊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要大家守法;自由生育是国际公约、是先于任何法律的,宪法也是这样规定的,你们遵守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也是法律规定的,你们公布过你们的收支明细没有?  你们嫌中国人口多,想分裂中国?把中国分裂成几十个国家,人口当然少了。你们一直说人口多,你们说多少才是合适的呢?不要张嘴就多少,要经科学严谨论证的,不然,谁都可以张嘴说多少,说中国适合亿居住都可以。  我们的祖宗,当人多时,首先想的是开疆拓土,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大的国土;你们天天喊盛世、强国,却只会挥刀自宫。  
  我一直认为,国家不应该去划分民族,应由各人自己心里去认定。对民族的划分,我一直有疑问,如,汉族和傣族结婚生的小孩,是什么民族?如果国家强行给公民划分民族,给每个人打上民族的烙印,又怎么民族融合?而事实上,很多民族就是历史上融合而成的,汉族就是。如果中国在春秋时就开始实行现有的民族政策,那根本就不会有汉族,有的只是楚族、越族、吴族、秦族、赵族、魏族、齐族等,然后,再根据信仰,里面又可分出一些更小的民族出来,这样,中国就会跟非洲一样,以部落为单位,根本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家。划分民族会导致国家分裂、民族政策更是导致民族对立、民族仇恨。这些现在都暂时不管,让我暂时来承认民族划分好了,每个人有独一无二的民族属性。就计划生育政策来说,就是以所谓的民族人数来划分的。以1000万为分界,1000万以上的,就要实行严格的一胎或两胎制,这样,汉、壮、满就要实行了。  在这里,我不知道这1000万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不是900万、800万。我没看到任何科学严谨的论证,只看到决策者大脑一拍,就出来了,然后告诉屁民,就以1000万划分。现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已经出来了,有五个民族过千万,分别是:汉族12,人,壮族人,回族人,满族人,维吾尔族人。为什么回族,维吾尔族都已经过千万了,还不实行计划生育?为什么满族人口比回族还少,却要实行计划生育?  对所谓的少数民族实行计划生育的目的是什么?是人口上吗?事实上,很多少数民族人口并不少,如俄罗斯族(1.37亿)、朝鲜族(7726万)、京族(7572万)、傣族(5658万)、乌孜别克族(2763万),这些民族在世界上,明显比壮族、满族要多得多,但壮族、满族人口少的,却要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宣传口号说要优生优育、少生快富,让少数民族多生,难道是想让他们永远贫困落后,人口素质不能提高?  以下数据大家可搜:世界各大民族人数的统计(100万人口以上的民族)  我只是针对中国民族状况摘取了一些。  俄罗斯族   民族的主体,在俄罗斯。在俄罗斯是主体民族。也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的第二大民族。在前苏联各国、斯洛伐克、蒙古、中国、保加利亚也有分布。   2006年,在俄罗斯11586.85万人。在乌克兰1044.12万人。在哈萨克斯坦510.46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117.01万人。在白俄罗斯112.84万人。在吉尔吉斯斯坦82.53万人。在拉脱维亚76万人。在摩尔多瓦55.81万人。在土库曼斯坦45.47万人。在阿塞拜疆43.62万人。在爱沙尼亚39万。在格鲁吉亚34.37万人。在立陶宛28.21万人。在亚美尼亚6.08万人。在斯洛伐克2.42万人。在塔吉克斯坦2.21万人。在蒙古2万人。在中国1.56万人。在保加利亚0.82万人。 总人口1,3791.38万人。  朝鲜族(韩族)   这个民族语系未定。暂且归为阿尔泰语系。民族的主体,在韩国。在朝鲜与韩国是主体民族。在韩国,这个民族叫韩族。在中国、日本、俄罗斯与中亚五国、北马里亚纳群岛、加拿大、美国、巴西也有分布。   2007年,在韩国4850万人。在朝鲜2330.17万人。在美国205.75万人。在中国204.36万人。在日本66.02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21万人。在俄罗斯14.49万人。在加拿大11万人。在哈萨克斯坦10.5万。在巴西10万人。在吉尔吉斯斯坦2万人。在土库曼斯坦0.5万人。在北马里亚纳群岛0.5万人。在塔吉克斯坦0.2万人。总计7726.49万人。  越族(京族)   这个民族语系未定。暂且归为汉藏语系。民族的主体,在越南。在越南是主体民族。在中国,这个民族叫京族。   2006年,在越南7569.9万人。在中国2.25万人。总计7572.15万人   泰族(老龙族、傣族、阿洪族)   民族的主体,在泰国。在泰国与老挝是主体民族。在老挝与泰国北部(约占泰国总人口35%),叫老龙族。在中国,这个民族叫傣族。在缅甸,这个民族叫掸族。在印度,这个民族叫阿洪族。在越南与柬埔寨也有分布。   2005年,在泰国4908.33万人。在老挝429.2万人。在缅甸300万。在越南132.87万人。在中国115.9万人。在印度60万。在柬埔寨12.5万。总计5658.8万人  乌兹别克族(乌孜别克族、霍屯族)   民族的主体,在乌兹别克斯坦。在乌兹别克斯坦是主体民族。在中国,这个民族叫乌孜别克族。在蒙古,这个民族叫霍屯族。也是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的第二大民族。在阿富汗、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也有分布。    2005年,在乌兹别克斯坦2095.53万人。在阿富汗269.36万人。在塔吉克斯坦183.37万人。在吉尔吉斯斯坦74.65万人。在土库曼斯坦62.43万人。在俄罗斯38.45万人。在哈萨克斯坦38.05万人。在中国1.24万人。在蒙古0.52万人。总计2763.6万人。   壮族(岱依族、侬族)   民族的主体,在中国。这个民族在越南叫岱依族。也是中国与越南的第二大民族。   2005年,在中国1617.88万人,在越南186.32万人。总计1804.2万人   哈萨克族   民族的主体,在哈萨克斯坦。在哈萨克斯坦是主体民族。也是蒙古的第二大民族。在中国、乌兹别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也有分布。    2005年,在哈萨克斯坦820.36万人。在中国125.05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103.71万人。在俄罗斯65.51万人。在蒙古15.34万人。在土库曼斯坦13.57万人。总计1143.54万人   按哈萨克斯坦的统计,现在国内的哈族和散居在国外的哈族人口总数是 16.5milion   塔吉克族   民族的主体,在阿富汗。在塔吉克斯坦是主体民族。也是阿富汗与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二大民族。在俄罗斯与中国也有分布。    2005年,在阿富汗808.08万人。在塔吉克斯坦487.83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130.31万人。在俄罗斯37.02万人。在中国4.1万人。总人口1467.34万人。   土库曼族(撒拉族)   民族的主体,在土库曼斯坦。在土库曼斯坦是主体民族。在中国,这个民族叫撒拉族。在伊拉克、伊朗、阿富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也有分布。    2005年,在土库曼斯坦642.67万人。在伊拉克350万人。在伊朗140.1万人。在阿富汗89.79万人。在俄罗斯37.02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21.27万人。在中国10.45万人。总计1291.3万人。   满族     民族的主体,在中国。   2005年,人口1068.23万人。  苗族(赫蒙族)   民族的主体,在中国。这个民族在越南叫赫蒙族。在老挝、泰国与缅甸也有分布。   2005年,在中国894.01万人。在越南50万人。在老挝34.8万人。在泰国13.74万人。在缅甸0.7万人。总计993.25万人  回族(东干族)     这个民族语族未定。基本确定在汉藏语系。民族的主体,在中国。在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这个民族叫东干族。   2005年,在中国981.68万人。在吉尔吉斯斯坦5.78万人。在哈萨克斯坦3.96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2.26万人。总计993.68万人。  维吾尔族   民族的主体,在中国。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也有分布。2005年,在中国839.94万人。在哈萨克斯坦21.31万人。在乌兹别克斯坦15.96万人。总计877.21万人。    我国公民的生育权都包含哪些内容?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日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因此,多年来,有一种观点主张,生育是完全自由的,生不生、生多少、跟谁生,都是当事人自己的事,不需要法律的规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就是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但同时应当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的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  2.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生育与不生育,不生育也不应当受到歧视。  3.在生育权问题上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权利。从理论上说,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行为,不可能依靠单方实现,因此,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实现这个权利,这个权利应当是以双方协商为基础的,两个人共同的意愿才能实现。  4.生殖健康权。生殖健康表示人们能够有满意而且安全的性生活,有生育能力,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和何时生育及生育多少。公民有权获得科学知识和信息、有避孕措施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利以及患不孕症公民有获得咨询和治疗的权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即变为700人;重写如下: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第一代死800个,共有700人。  第75年,第四代生出第五代
50人,第二代死400人,共有350人  第100年,第五代生出第六代25人,第三代死200人,共有
175人  ………………………………  人口是25年减少一半,很快,这个村子就灭绝了。虽然房子、田地等资源、财富还在,却有什么用。  现在中国的人口虽然不见大减少(实际上已经不再增长了,好几年前就说13亿人,现在还是这么多),是因为中国各年龄段中,人口最多的是50、60、70年代的人,50年代以前由于兵荒马乱,虽然随便生,生的人也比现在只生一个的生得少。中国人平均寿命大概是73岁,也就是说,现在死的人是40年代的。等50、60、70年代生的人开始步入死亡,那时,人口大减少就显现出来了,而这要等大概10多年,很快了,等一等你就看到了。  有些人会说,哪有都是25岁的。说明他明显没学过微积分(估计也没受过高等教育),这好办,可相应假设每个年龄段的有800个,或者更细分,再求和求积分,就跟实际很一致了。  所以,看一个国家的人口会达到多少,不是看短期内的增长与否,是看长期的增长与否,而在当下能反映未来的人口数量的,就是生育率!  事实上,只要有少数人不生或独生,要大部分人生3个,才能保证人口世代更替。因为有夭折存在,即使在当今的医疗条件下,一般认为世代更替率是2.1,即平均一对夫妇生育2.1个小孩,少于这个数,都会导致人口的减少。在此情况下,让我们看看社会的生育情况会是怎样。假设一个社会有10对夫妇,这10对夫妇必须生育21个小孩。按一般情况,会有一对夫妇由于各种原因不生小孩,如丁克、不孕不育(按我周围的情况,我觉得十对夫妇都不止一对不生)。如果剩下9对有3对独生,则其余6对夫妇,每对必须生育3个小孩,才能保证生育率2.1。即10对夫妇,1对不生,3对独生,6对生3个,才能保证世代更替。在这种情况下,会给我们一个感觉,大部分人都生3个,人口会急剧膨胀,事实上,这也才只是保证世代更替而已。53年人口普查,中国是6亿人口,83年人口普查才10亿人口,人均寿命从53年的40岁左右到83年的70岁左右,事实上人口的增长率并不高。但我们都知道,那时的夫妇,很多是5、6个,感觉有点矛盾。事实上,上面描述的10对夫妇的生育情况可以很好的解释这种情况。1、当时的人较贫困,医疗条件也较差,世代更替率要大于2.1;2、其实,很多光棍存在。当时的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大家去农村看看,就会发现很多光棍、五保户,他们的大量存在,导致虽然很多人生5、6个,但总体生育率并不高,这样,53~83的30年里,中国的人口增长不会很快。10对夫妇,1对不生,3对独生,6对生3个,也就是要大部分人生3个,才能保证世代更替。再看现在,我们看到的倒是大部分是独生,很多不婚不生,少数2个,3个的很少,可以想象,我们的生育率有多低了。而计生法西斯为了达到种族灭绝汉壮满的目的,仍然在不断鼓吹中国人口生育高峰,而有些人,给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竟然相信了。  说养不起的,怎样才算养?难道要给孩子住豪宅别墅,吃山珍海味、鱼翅燕鲍,穿绫罗绸缎才是负责,住一单元房、吃粗茶淡饭,穿件简单的衣服,甚至地摊货,老大穿了老二穿,就不是养?如果这样,请问你们的爷爷奶奶、列祖列宗,人家那时的养就经常是这样的,甚至还更恶劣,吃观音土、没衣服穿、饱一顿、饿一顿都有,按你们的说法,是不是你们的爷爷奶奶、列祖列宗都是给他们父母养畜生养出来的?最后再养出你这个小畜生!我养孩子是培养成才的,不是养宠物的,更高的物质享受,财富、豪宅、豪车什么的,要他自己却挣、去创造。我养小孩没你们那么复杂!  说养不起的,你们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你有钱,养得起,你就养?如张朝阳、宗庆后、张艺谋之类的,养100个也没问题,是不是他们就可养100个、1000个了?贪官有钱,养十个八个都没问题,是不是他们就可养十个八个了?说养不起的,其实就是想让老百姓断子绝孙,让贪官、富豪子孙满堂!  养孩子要成本,这谁都知道,上学也要成本,怎么你当初还上?更何况,养不养得起,不是种族灭绝痿来决定的,你买东西会看着腰包来买,别人养孩子自然会看着他们的能力来养。如果让别人为计生纳粹腰包考虑,说任何东西是有成本的,规定他们只能买一点,如一天只能买一两大米,纳粹们干不干?  你自己无能,没实力养孩子,没能力根据自己实力养育孩子,并不表示别人也无能!  最后,说养不起的,其实分两种。  一种是给寄生痿害的,寄生痿把人家迫害地倾家荡产、丢掉工作,小孩要上高价校,当然养不起了。寄生痿把人害成这样,然后转头说:“看,你们就是,养不起还养。”小孩上不起高价校,甚至因为户口问题上不了学,造成素质低,然后,寄生痿说:“看,只管生不管教。“  还有一种是废物。上养两老、下育两小,是一对夫妇最起码的要求,是生物延续的基本要求。人类社会是发展的,现在再差,比几十、上百年前,物质文化上还是进步的(这应该得益于科技的进步,不是某集团的功劳)。以前那么苦、那么累,我们的父辈、祖辈,都把人养活了,而且,一对夫妇,两个人可以养好几个。而现在那些人,却养不起,连生物的基本要求都达不到,完全是一代不如一代,不是废物是什么?如果说,父辈养得起是因为他们过得比你好,你更是一代不如一代,还是废物。而这才是应该计划掉的,留着没用,计划了节约资源。
  当今中国大陆,最关心国民素质的政府部门不是教育部、不是文化部,是计生委!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时刻在讲要提高人口素质,一天不讲,他们就嘴巴痒。从他们那里,中国大陆人民知道了生孩子要优生优育。古人言,看一个人要听其言、观其行,这么讲优生优育的部门,那么行动上是怎么样的呢?  在全世界,也就中国大陆人民整天为奶粉心焦冒火,因为中国大陆的父母在奶粉厂商多年的努力宣传下,认为宝宝就是该吃奶粉的。偏偏中国的奶粉厂商黑了心,把奶粉做成了六六粉,让中国人民不放心,只能买国外的奶粉,虽然国外的有时也会出点问题,但还是比国内的好很多。国外的奶粉厂商不是来学雷锋的,看到这样,立即坐地起价,而中国大陆父母也只能忍受这些高价格,甚至收入微薄的民工也只能花几天的工资去买一罐国外奶粉。按道理,看到这些,心系国民”优生优育“的计生部门,应该心急得睡不着觉才对,应该拿出他们种族灭绝中国人口的“一票否决”、上门牵牛扒瓦的劲头,对出事相关奶粉厂家也牵牛扒瓦,相关地方主官也一票否决。但我们从来没看过计生部门有什么动作,一边继续喊着”优生优育“,一边对毒奶粉事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其实,牛奶是自然界安排给小牛喝的,自然界安排给人类最好的婴儿食品是母乳,世界各大权威医学组织,如联合国下面两个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美国儿科学会都一致向世界倡议:“纯母乳喂养直到6个月。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更长时间”。其实这也就是当今科学发现的,在婴儿喂养方面的最好的优育了。这么提倡”优生优育“的计生委,应该会大力宣传,告诉大家这个知识,并组织培训,帮助妈妈们解决母乳喂养中的困难,对新妈妈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对医院、社会上的奶粉推销、宣传、促销进行”一票否决“,并要求社会各组织、单位提供母乳喂养的条件,如提供哺乳室和冰箱,让上班妈妈们能挤奶和储奶。但我从来没看过计生委拿出行动来做这些优育的工作,我看过很多计生部门的宣传,很多街道、村镇都会有计生委的宣传,他们一开始讲优生优育的好处,讲了一堆,怎么做呢?你要以为他们会讲母乳喂养,那就错了,人家的答案是”少生,计划生育“。我就奇怪了,既然少生,计划生育就是优生优育,怎么不见联合国来宣传一下?难道全世界就中国大陆计生委知道这个道理?既然少生、计划生育就是优生优育,为什么不对少数民族实行?是想让少数民族永远劣生劣育?为什么农民就让生一胎半,市民就一胎?是想让农民永远落后于市民?世界权威医学组织一致认为母乳喂养对优育至关重要,怎么这么重视“优生优育”的计生委就不知道呢?  人没事不会随便吃药,药是在有病的时候才吃的。手术也一样,人没事不会去身上开一刀,这些大家都明白,但在生产方式上,大家却不这样做。剖宫产是一种手术,不到万不得已,不施行该手术。只有在难产的条件下,按医学说法就是具有手术指征,才进行剖宫产的。剖宫产的小孩未经产道挤压,比顺产孩子更容易得多动症、感觉统合失调,缺氧和湿肺的风险更大,产妇死亡的风险也更大,产后恢复也比顺产妇慢,且有后遗症。因此,世界卫生组织设了个15%的警戒线,让世界各国剖宫产率不要超过这个数。我们有个这么关心国民优生的计生部门,应该会大力向国民宣传这些利弊,让大家都能顺就顺,把剖宫产率降到最低。可事实不是这样,由于剖宫产相对顺产更快速、赚得更多,医院都推荐剖宫产,甚至能顺的都找个理由剖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10年的数据,中国的剖宫产率近47%,看得世卫组织都心惊胆战,忙向中国大陆发出警示。这么关心国民优生的计生部门,更应该拿出拉中国妇女结扎、上环的劲头,直接在产房盯着,拉产妇去顺产才对。同时,在各村、街道、媒体宣传顺产好。结果又让人大跌眼睛,计生委什么动静都没有,别人说剖宫产不好,甚至有些计生狂徒还指责。  对孕妇,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各种帮助、便利,如公交、地铁上专门设了老人、孕妇专座,经常号召人们为孕妇让座,法规也专门提供了产检假给孕服产检。心理学上也有研究结果说孕妇心情愉快,更有利于胎儿健康成长。那寄生痿做了什么呢?我也曾去过计生部门的办事点,看过他们办事,基本上就没人能顺顺当当办成事的。如有孕妇来办生育备案,以便办理生育保险,按他们公开的流程准备好相关资料,却没办成,说是人家的准生证是在男方家办的,人家孕妇挺着大肚子来回跑了几趟都不行。还有人是因为准生证上的章盖的是蓝章(这个计生办是居住地的),说要红章才行,又没办成事。我特意在计生办呆了一下,观察了几次,感觉计生办的就是用来刁难人的。多少孕妇挺着大肚子,冒着严寒,顶着酷暑,在男女双方和居住地的各个单位、部门、计生办来回奔跑,让他们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如果这样能优生,我欢迎计生人员和支持计生的人员,在你或你老婆怀孕时,多这样奔波一下,最好每天、每小时这样奔波。有的人就是因为计生委的不办事、刁难,结果产检、生产没法报销,导致有些人因此没产检。这样看来,产检对优生是可有可无的,不然,计生委早就着急上火了。我强烈要求计生人员和支持计生的人员,你或你老婆怀孕时,不要去产检,这样,也节省了费用,让有限的医疗资源用到其它更需要的地方去。  中国大陆政府一直宣传:“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世界各国政府,只要有点良知,都会想尽办法办好教育,让自己的国民得到更好的教育,有的甚至可以免费。我想,以提高人口素质、优生优育为己任的计生委,应该更重视才对。但我又错了,计生委又一次挂着羊头卖狗肉。其实计生委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计生委为了达到种族灭绝中国大陆人民的目的,可谓用尽手段。但用得最多的还是拿小孩的受教育权来要挟父母。你不听我话,让你生一个,你生了两个,而且你不肯交罚款,没关系,我就让你生出来的小孩上不了户口。然后,计生委再伙同教育部门,让没户口的孩子不能读书。这下,孩子父母就急了,只好乖乖就范。有的人实在交不起高额罚款,小孩只好黑户,长大后成了文盲,这样的例子也不是没有。看,计生委是真的关心中国国民素质吗?关心中国人的优生优育吗?暂不管户口制度的好坏,就是按某集团自己制订的法规,也是这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但在计生委的阻挠下,只要父母没交罚款,婴儿即使在自己祖先世代居住的地方住一辈子,也是没户口的,也就上不了学。在所谓的国家法规外,计生委塞了自己的私货。  计生委的工作就是盯着中国育龄妇女的肚皮,他们靠妇女的子宫寄生。为了能让计生委生存下去,他们必须得找点事情干干。这不,他们又拿孩子的受教育权来要挟父母。广东多地就发生了,孩子要交母亲的上环证、结扎证,才能入学。听说山东一直就这样。  这是广州的一例:  http://gd.sina.com.cn/news/b//.html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任何有点良心的组织、机构都会想尽办法提高本国的教育质量,让本国人民尽可能受到最好的教育、更多的教育。而口口声声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的计生委,却动不动就拿孩子的受教育来要挟父母,还经常污蔑有些父母只管生不管养,只管养不管教。如果中国父母这样,还能给你要挟吗?计生委说着一套,却做着动摇国之根本的事,他们让中国的孩子上不起学、上不了学,让中国人民劣生劣育。计生法西斯组织从不关心中国的国民素质、从不关心中国孩子的养育、教育问题,他们只关心他们自己的生存,他们的利益,为了他们自己的生存和利益,他们整天盯着女人的肚皮、女人的子宫,他们甚至通过各种手段摧残中国孩子,让中国大陆人民劣生劣育,降低中国大陆的人口素质!
  蒙古满清日本人也没这么对待汉人,汉人及其下一代是国家的敌人,不灭绝依法减少汉人的国策不会改。
  中国几千年来的人口优势和历史传统要毁在矮子及系列政客手里,三股势力、反华势力都在矮子余孽把持的上层。  你反恐,恐怖势力让汉人生育了吗?你比恐怖势力还恐怖!  你反分裂,你他妈不让汉人生育不就是分裂势力吗!
  这样烂环境 一劲穷生,生一大堆孩子受罪,都不负责任的父母 活该被罚
  @parispark 11楼
11:09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wjtan 20楼
12:14  从法律角度看,阐述的很正确!  楼主所举的例子,如果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当事人有钱也故意不依法履行义务缴纳罚款,那法律还有意义吗?还有权威吗?撒赖就能逃过法律责任的话,这世界还有道德底线吗?  恳请楼主学好法律再来批评法律,谢谢!  ------------------------------发现寄生狗一只,大家快来围观。
  无题  妖虫噬命几十年,  四亿婴灵赴黄泉。  牵牛扒屋何其壮,  血流成河只为钱。  昔日东瀛来恶鬼,  今朝恶鬼笑等闲。  骂名定将传万代,  千古难逃一史迁。  
  @野兔老顽童
11:42:00  回复parispark   人民的生育权利都要受到管制,政府是服务机构,没有权利限制人民的生育权利!你只能用教育、劝阻,使之自愿,不能强制。它的恶果将在慢慢浮现。至于抚养费更是对人民的掠夺,它的使用去向一直不透明。你作为一个计生公务员说出这样的话只是既得利益者的无耻之言。  —————————————————  只能说我对楼主提出的行政处罚这方面的观点有不同看法,而摘度娘一个回答作为参考。那个回答不是我本人。  
  @深山之巫
12:05:00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  —————————————————  我对楼主的回复是摘度娘的一个回答作为观点来对楼主提到的行政处罚方面作出不同解答,度娘的回答不是我。依所有回答综合来看,对违反计划生育法生育的处罚是依据各省计划生育条例作出的。  
  不符合时代发现的都会成为过去,强大的集团也是,不顺应民心的维持不了多久的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请指教,错在哪里?
  @大梦谁不觉
13:26:32  无题  妖虫噬命几十年,  四亿婴灵赴黄泉。  牵牛扒屋何其壮,  血流成河只为钱。  昔日东瀛来恶鬼,  今朝恶鬼笑等闲。  骂名定将传万代,  千古难逃一史迁。    -----------------------------  骂得好。在执行下去,中华民族就会断子绝孙!
  对一种雌雄异体的生物来说,考虑到夭折、不育等情况,只有平均每个雌体生育两个以上,该物种才能生存下去。按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显然,如果一对人类夫妇只生一个好,自然界只会选择独生子女群体生存下去,但事实上,这样会导致人类的灭绝。因此,对自然界来说,一对夫妇只生一个、两个,都不是优生,都是不好的,要优生优育,只能是三个或以上,具体多少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范围,就是三个或以上。  每个人对每件技能、知识的掌握都不是一下子就精通的,都是通过反复实践、操练才能熟悉、精通。工人在新产品上线时,生产率都不怎么高、品质也不怎么好,慢慢磨合、掌握后,生产率、品质才慢慢上去。我们看书看一遍,都不能熟练掌握里面的知识点,我们面对高考等考试时,需要反复做题、反复看书,仔细领会各知识点。养育孩子也一样,刚当父母的人,都对怎么养育小孩没什么经验,最多有些别人告诉你的经验,但这些经验,你没经过实践,大部分人是只能纸上谈兵、不能好好掌握。所以,每个老大,都是父母的试验田。种族灭绝政策的恶毒之处就是让父母们吃了亏,刚掌握了一点育儿经验,就不能再用了,而且,由于大家只生一个,每个人通过观察别人养育后代,从而间接学习的机会也大减少。这样,独生子女的父母,一般都没多少育儿经验,要说他们比多子女父母更能优生优育,只能是睁眼说瞎话。
  结论就是:优生优育就是生育三个或以上,独生、双生都不是优生优育。
  打倒残忍残暴的卫计生委,打倒为贪赃枉法开绿灯的卫计委,打倒弄虚作假的卫计委,打到违法侵犯人权的卫计委,打倒祸国殃民的卫计委。兄弟姐妹们拿上各种武器冲锋啊!
  各有各的青黄亦白黑,嘿嘿,学习。  
  @江海风雨 2楼
23:40  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因为这是土匪呀  ------------------------------  好有道理
  他们那里罚几万块算好的了,像北上广深圳等一些大城市超生二胎都是20几万起步,有的还罚得更多,就拿广州来说吧,其实敢超生二胎的都是能交得起罚款的,但交得起不代表就愿意交啊,绝大部分人都觉得这个社会扶养费不合理所以不想交。不过计生人渣都是手段多多,你不交就这里卡那里卡,要不就法院执行。再说一年收那么多的社会扶养费,帐目却完全不公开,都不知道有多少是进了那些人的私人口袋了。
  妈逼的社会
  @漂亮晶晶姑娘 8楼
10:44  社会抚养了什么?还不是都要靠自己  ------------------------------  顶
  @parispark 11楼
11:09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这是哪个操蛋的混蛋写的?谈法律?这个社会的法律是维护普通百姓的么?立法的时候问过百姓么?
  @野兔老顽童 15楼
11:42  回复parispark  人民的生育权利都要受到管制,政府是服务机构,没有权利限制人民的生育权利!你只能用教育、劝阻,使之自愿,不能强制。它的恶果将在慢慢浮现。至于抚养费更是对人民的掠夺,它的使用去向一直不透明。你作为一个计生公务员说出这样的话只是既得利益者的无耻之言。  ------------------------------  支持
  依法减少汉人一百年不动摇。  汉人多是中国问题的症結所在,只要是灭绝汉人的法律要依法进行,矮子江宰民温家保李连英一路货色。
  跟土匪讲道理?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征信制度本是打造健康经济的基础,却成了愚弄百姓的工具
去年,上海不是把欠物业费也纳入征信体系了吗!百姓无条件交辛苦钱是永远的义务
  完全可以改为重奖一胎的政策嘛!  只生一胎的,立即奖励1000万人民币;失独家庭,国家负责全方位的免费的养老送终,一条龙服务。  保证一胎化一夜之间干脆、彻底地执行下去了。
  失独家庭,国家负责全方位的免费的养老送终,一条龙服务。  补充一句,这个一条龙服务不但要全免费,而且服务的质量至少要达到厅级干部的标准。  这样,失独家庭还能有什么怨言?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liangxiwx
16:41:48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  看来,你理科还要补补科。积分就是拿一点做高,然后取极小一个得面积,最后加起来就成了整个的面积了。我现在可一年,套到现实模型中,就可几十个模型,加起来就是真实的反映了。  我这是要说明,即使生育率为1,在前75年,都可能会变得人口在增长的,更何况是1.18的生育率,30年人口不降,更不稀奇,但只要生育率小于2.1,在70多年内,也就是平均寿命中,总会人口下降的。
  @知足者常乐87
15:35:54  他们那里罚几万块算好的了,像北上广深圳等一些大城市超生二胎都是20几万起步,有的还罚得更多,就拿广州来说吧,其实敢超生二胎的都是能交得起罚款的,但交得起不代表就愿意交啊,绝大部分人都觉得这个社会扶养费不合理所以不想交。不过计生人渣都是手段多多,你不交就这里卡那里卡,要不就法院执行。再说一年收那么多的社会扶养费,帐目却完全不公开,都不知道有多少是进了那些人的私人口袋了。  -----------------------------  广州这里,如果是土著,没查环,村里分红都不给。
  坏了,下一步欠交养老保险的了,乍活,怎过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liangxiwx
16:41:48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  @生育之光a
17:48:15  看来,你理科还要补补科。积分就是拿一点做高,然后取极小一个得面积,最后加起来就成了整个的面积了。我现在可一年,套到现实模型中,就可几十个模型,加起来就是真实的反映了。  我这是要说明,即使生育率为1,在前75年,都可能会变得人口在增长的,更何况是1.18的生育率,30年人口不降,更不稀奇,但只要生育率小于2.1,在70多年内,也就是平均寿命中,总会人口下降的。  -----------------------------  呵呵,笑死我了。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民科的思想和你如出一则,学了一点东西就生搬硬套,以为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好的  
  好的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计生狗,良心被狗吃了。计生法18条说的是提倡生一个孩子。提倡而不是强制,法无禁止即可为!另外,寄生高官曾今在外国会议上公开说中国的计生工作是老百姓自愿的,没有强制!那为啥要强制罚款?!
  寄生狗们,你们将来一定会下地狱的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  —————————————  虽然没有你这么专业,但想想楼主一边违法,一边说法律不健全,还想钻法律的空子、想想也是醉了,明知超生罚款、却还要超生、然后不接受惩罚,反而说法律怎么样!就好像明知道杀人是犯法的,犯错后不知悔改还强词夺理说别人没有人性!顶  
  @yzxyz117 社会怎么抚养了?是给百姓免费发钱,还是免费发粮,免费吃住?
  楼主法盲,都看不清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和各省人大制定的条例的关系就来喷。。无语  
  @粉末妞
19:32:27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规定,本来就是应该废除的东西,你还为这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强盗行为,唱赞歌,要老百姓遵守这种无耻的法律,无耻的恶法,我也是醉了。
  @yzxyz117   为什么觉得就应该交阿!楼主超生被罚了吧!活该!
  计生部门反对放开生二胎,其实就是怕贪不到票子了!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liangxiwx
16:41:48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  @生育之光a
17:48:15  看来,你理科还要补补科。积分就是拿一点做高,然后取极小一个得面积,最后加起来就成了整个的面积了。我现在可一年,套到现实模型中,就可几十个模型,加起来就是真实的反映了。  我这是要说明,即使生育率为1,在前75年,都可能会变得人口在增长的,更何况是1.18的生育率,30年人口不降,更不稀奇,但只要生育率小于2.1,在70多年内,也就是平均寿命中,总会人口下降的。  -----------------------------  @liangxiwx
18:19:09  呵呵,笑死我了。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民科的思想和你如出一则,学了一点东西就生搬硬套,以为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  我倒看看你有什么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竟然连个积分都不会。
  @粉末妞
19:32:27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生育天经地义,为什么要罚款?你们说罚就罚,经大家同意没?
  @xqqlsg
19:44:25.0  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规定,本来就是应该废除的东西,你还为这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强盗行为,唱赞歌,要老百姓遵守这种无耻的法律,无耻的恶法,我也是醉了。  —————————————  也幸亏你不是人口小国人,也幸亏你不是官一代、富一代,更幸亏你不是少数民族,不然你就没有今天问题,也可参与修改法律文献,也可以想生就生。或许我遇到你这个问题也会抱怨,但至少不以少数人错误来说明整个法律的问题。至少是因你的超生不愿交钱而引起的行为,从而你认为法律都是罪大恶极。  
  @粉末妞
20:45:00  @xqqlsg
19:44:25.0  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规定,本来就是应该废除的东西,你还为这种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强盗行为,唱赞歌,要老百姓遵守这种无耻的法律,无耻的恶法,我也是醉了。  —————————————  也幸亏你不是人口小国人,也幸亏你不是官一代、富一代,更幸亏你不是少数民族,不然你就没有今天问题,也可参与修改法律文献,也可以想生就生。或许我遇到你这个问题也会抱怨,但......  -----------------------------  如果法规是体现国民的意志,如经国民全体讨论决定或经国民选出的代表讨论决定,订制出来的,当然大家都该遵守,但如果所谓法律是奴隶主强加给奴隶的条条框框,不被大家认同的,大家为什么要遵守呢?元朝时还规定,汉族新娘初夜要跟蒙古人过,清朝时规定“留头不留发”,你是不是就老老实实去遵守呢?反而,这些恶法,你劝人去遵守,正体现了你的奴性,而不是你有法律意识。  再说,法律规定,政府的信息要公开,计生法西斯能公开每次收的罚款和把这些罚款花到哪里了吗?
  谁给的权利剥夺人的生育权?靠暴力吗?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liangxiwx
16:41:48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  @生育之光a
17:48:15  看来,你理科还要补补科。积分就是拿一点做高,然后取极小一个得面积,最后加起来就成了整个的面积了。我现在可一年,套到现实模型中,就可几十个模型,加起来就是真实的反映了。  我这是要说明,即使生育率为1,在前75年,都可能会变得人口在增长的,更何况是1.18的生育率,30年人口不降,更不稀奇,但只要生育率小于2.1,在70多年内,也就是平均寿命中,总会人口下降的。  -----------------------------  @liangxiwx
18:19:09  呵呵,笑死我了。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民科的思想和你如出一则,学了一点东西就生搬硬套,以为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  @生育之光a
20:25:54  我倒看看你有什么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竟然连个积分都不会。  -----------------------------  谁跟你说我不懂微积分的,积分求面积是最简单的应用?为什么我说你没有逻辑能力,这就是原因,一瓶水不响,半瓶水晃荡。为什么我说你和民科很像,就是知道了一点,不顾限制条件瞎用在其他方面还自鸣得意。
    生活中,食品安全,医疗,教育,也许离大多数的人更近。  但我觉得一个国家如果允许接受准生证。这是什么信号。可悲的是事实证明只要宣传到位。中国大多数人并不是很在意生育权。所以在这个中国最大最成功的案例下。任何其它不公正的事情都会是先靠宣传打压。连准生证都可以接受,其它的算什么,太多的事情没有真正的解决本质。  不让说,再多新的话题,说出花来  效果又比删了再说,一遍遍的宣传本质的一件事.哪个更有价值呢  如果人的出生都需要被准许,胎儿的子宫都可能被强拆  那强拆房子还有什么好奇怪感叹的  太多人被洗脑得认知出了大问题.一对夫妻生两个孩子人口会增长吗.中国有多处二胎试点.生育率不过1.5,远远不够2.1的保持人口.  何亚福:很多国家的人口密度都比中国大:中国为138人/平方公里,韩国为490人/平方公里,日本为335人/平方公里,德国为230人/平方公里,英国为250人/平方公里……即使去掉中国西部不适宜人居住的地方,中国的人口密度仍远不及日本和韩国,但这两个国家的人民并没有像某些中国人那样抱怨“人口太多”,他们也没有像中国那样实行计划生育来减少人口,相反,他们还在鼓励生育。  非洲面积3020万平方公里,相当于中国的三倍,人口仅有7.5亿,资源丰富。  中山水寒:  耕地、淡水等资源本身就分布不均匀。占世界比例少不意味着不够。“用不到10%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伪命题。中国人口密度远比日本、韩国、越南、印度、德国、英国、荷兰要低,这些国家大多也是人口分布在部分国土面积(由于火山、地震、沙漠、高山等);中国人均耕地远比日本、韩国、越南、荷兰等国要多,与英国相差无几,少于印度,但是中国还有60亿亩草原,其中43亿亩可利用草原(仅草原面积就超过了印度国土面积)。  世界淡水资源的65%集中在加拿大、俄罗斯等10个国家里。人均淡水量在2000立方米以下,就是缺水的国家;在1000立方米以下的,是严重缺水国,共有15个(新加坡、科威特、埃及等)。人均淡水(立方):中国(2200),韩国(1469),印度(2228),德国(2096),英国(1219),法国(3415),以色列(260) 。  在世界上45种主要矿产资源储量价值比较中,按矿产总值比计,中国居世界第3位,人均居世界第10位。   数十位经济学家呼吁立即停止计划生育   (中山水寒这个id认识我,赞扬过我。很荣幸哈。他真名易富贤,著有《大国空巢》)  建议发起人:  梁建章(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系研究教授,携程旅行网董事局长)  茅于轼(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长)  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  易富贤(长策智库高级研究员)  同意签署人:(按回复时间排序)  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周黎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系主任)  李宏彬(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赵耀辉(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胡大源(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李建新(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  陈玉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苏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系副系主任)  袁刚(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李红刚(北师大管理学院教授)  袁飏(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副秘书长)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廖进中(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范剑勇(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王苏生(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  郑国汉(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讲座教授,商学院院长)  李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教授)  薛兆丰(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朱天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经济学与决策科学系主任)  唐方方(北京大学经济学、金融学与营销学教授)  何亚福(独立人口学学者)  刘国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  林莞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副教授)  杨其静(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教授)  蔡泳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人口研究中心研究员)  周春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教授)  马良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  中国人呀.  别指望当权会有压力愿意去改变那些正在得利的不公正.  是民众的奴性告诉他们,只需愚民宣传就可以  不认可人有生育权是中国民众素质不高,被洗脑宣传所毒害的最典型表现!  吉林延边对二胎的朝鲜族家庭给予5万元奖励,可以淡定  失独者要求计生办养老被赶!其实不感兴趣,事不关已  而我发一个儿女双全的幸福照,高调宣传,就会被当权害怕,引起大家的心里不平衡!  每一个人都不该因为自己站在了怎样的阶梯上,面对比自己遭受更困难的群体觉得自己还算不错,不平等就是不平等!在这样的国度人们永远学不会发自内心的对人的尊重.  百度搜索"百日无孩"可以看到文明社会不敢想象的事件----一段时间内所在孕妇都抓起来强制引产,无论是否第一胎.(其实想想,第二胎难道就有区别吗,只不过是人们是否接受,数量多一些的问题)  别以为这是91年,多年前的事.就在山东发生过百日无孩事件的那几个县,天涯随便搜索一下都可以看到最近发生的强制引产的事件.这是这些年来从末停止过的事实!  最后说一句.那些强制引产,甚至母婴双亡的事件,也没听到把计生办人员怎样.那个提出百日无孩的官好象还升官了  因为中国的法院是不受理计生案件的  我们现在要做的难度就是学会淡忘吗.日本人杀害婴儿强奸妇女,不该忘记.那些被强制引产的胎儿,那些比被强奸还痛苦的失去肚中孩子的母亲.我们就这样装作一切没发生过吗.这样的国度,没有脸说是文明的,在进步的  --------------------------------------------------  吉林延边对二胎的朝鲜族家庭给予5万元奖励,生三胎再奖励三万!  http://www.ybrd.gov.cn/lfgz/fgyjzj//1344.html  失独者要求计生办养老被赶视频地址:  http://v.ifeng.com/news/society/703ca-9f23-4b36-85a8-ba4dba185022.shtml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汪星人
  灭绝人性的政策
  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因为这是土匪呀
  @xqqlsg
19:44:00  @粉末妞
19:32:27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  每个领域都有法律不完善的地方,单就计划生育来说,计划生育是当时依我国国情来施行的,当时国情应该大家都了解,反过来说当时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我国人口会高速增长,而我国资是固定不可增长的,比如土地等,多出来的那几亿人就会占用更多的资源,到时候就会分布更加不均,就业更严峻,作为父母对子女的婚姻压力更大等等情况出现。而现在,国家也明显看到目前老龄化情况严重等问题,所以开放单独二胎,目前的态度是计划生育是会按实际情况来开放,时间未定。但现在这里回复争论的是到底要不要计划生育,现在要不要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要不要罚款。前两个问题无需再回答,那说说罚款,举个例子,企业违法排污,就会受到处罚,罚款就是其一,为什么罚款他们还会违规排污?排污有什么危害?就是因为有可能罚款太低,而降排减排成本比罚款来得高,所以就宁愿冒着被罚风险也会偷排。再说回来,如果违法生育不罚款,那所有有想法的人都会生二胎三胎,因为违法成本低,那现在的计生罚款高不高?这来说下计生罚款依据的是当地平均年收入来既定罚款比例,这样肯定有部分入能支付得起有部分的人支付不起,有人会说有些人收入很高,比如富豪这些,但条例有说明年收入高于当地入均收入的,其罚款加倍或按其收入比例来处罚,这就是当年张艺谋的超生罚款会是那么高。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问候你先人!
  @dwwqd2012
22:21:00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  —————————————————  有些人一旦看到与自己不一致的观点就问候这问候那,以此宣泄自己那颗无力的心,背后是内心深深的自卑无能,如果你有反驳的理由可以推翻别人的观点,单靠一句问题能表现出你哪一方面能力?或者说正因为没有能力才这么说?  对于这些人深感我国网民素质有待提高。论坛开放是让大家讨论问题表达情绪观点,不是以漫骂别人宣泄情绪。  
  数十位经济学家呼吁立即停止计划生育   (中山水寒这个id认识我,赞扬过我。很荣幸哈。他真名易富贤,著有《大国空巢》)  建议发起人:  梁建章(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系研究教授,携程旅行网董事局长)  茅于轼(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长)  穆光宗(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  易富贤(长策智库高级研究员)  同意签署人:(按回复时间排序)  许小年(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  陈志武(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  周黎安(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经济系主任)  李宏彬(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  赵耀辉(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胡大源(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李建新(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教授)  陈玉宇(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   苏剑(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经济学系副系主任)  袁刚(北京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李红刚(北师大管理学院教授)  袁飏(中国经济理论创新奖副秘书长)  顾海兵(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廖进中(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  范剑勇(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王苏生(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  郑国汉(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讲座教授,商学院院长)  李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教授)  薛兆丰(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朱天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经济学与决策科学系主任)  唐方方(北京大学经济学、金融学与营销学教授)  何亚福(独立人口学学者)  刘国恩(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教授)  林莞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系副教授)  杨其静(人民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教授)  蔡泳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大学人口研究中心研究员)  周春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教授)  马良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  顶这些有良心的中国人,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你看过宪法吗
  嘴巴上都是主义,骨子里都是生意。这一群土匪挟国家重器谋私,刁难百姓,搜刮民脂,既耻又无畏。我能想到,最绝望的事,就是陪党一起慢慢变老
  @parispark
11:09:05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看到最后一句话了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需要我给你解释吗?......  -----------------------------  计生公务员的法律常识需要加强。  1、“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你自己说的“而《计划生育法》并没有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时限有明确的要求!!”  你没有觉得有哪里不妥吗?
  "征信黑名单"是神马黑名单?是征求来信的黑名单?
  @生育之光a
12:31:06  给个最简单的模型。一个村子800人,都是25岁,且都是25岁生育,都活到75岁死,生育率是1(可以了吧?比现在的1.18还低)。  第
0年, 第一代生出第二代400人,共有 1200人;  第25年, 第二代生出第三代200人,共 有1400人;  第50年, 第三代生出第四代100人,共有1500人。  看,这么低的生育率,50年来,人口却一直增长。且慢,再看,第一批的800个人,这时已经75岁,要死了,一下子就去掉了800人,人口立......  -----------------------------  @liangxiwx
14:22:00  文科生吧,你这个模型本身就是错的。  -----------------------------  @生育之光a
14:23:10  请指教,错在哪里?  -----------------------------  @liangxiwx
16:41:48  模型可以简化,但是不能把关键要素给简化了。双独可以生二胎,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你把800人集中在一年,固然简化了计算,但是造成的后果就是在75岁时一下子死光造成了数据大波动,如果把这分散在75年内就会平滑很多。这两点就决定了你的模型很不合理。  -----------------------------  @生育之光a
17:48:15  看来,你理科还要补补科。积分就是拿一点做高,然后取极小一个得面积,最后加起来就成了整个的面积了。我现在可一年,套到现实模型中,就可几十个模型,加起来就是真实的反映了。  我这是要说明,即使生育率为1,在前75年,都可能会变得人口在增长的,更何况是1.18的生育率,30年人口不降,更不稀奇,但只要生育率小于2.1,在70多年内,也就是平均寿命中,总会人口下降的。  -----------------------------  @liangxiwx
18:19:09  呵呵,笑死我了。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都没有,民科的思想和你如出一则,学了一点东西就生搬硬套,以为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  @生育之光a
20:25:54  我倒看看你有什么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竟然连个积分都不会。  -----------------------------  @liangxiwx
21:08:20  谁跟你说我不懂微积分的,积分求面积是最简单的应用?为什么我说你没有逻辑能力,这就是原因,一瓶水不响,半瓶水晃荡。为什么我说你和民科很像,就是知道了一点,不顾限制条件瞎用在其他方面还自鸣得意。  -----------------------------  是书店里看到高数,翻了一下,也叫懂积分吧?不然的话,怎么就不会应用呢,怎么就看不懂积分用来定义的方法,就可以用在我的这个模型上呢?
  @parispark
22:14:31  @xqqlsg
19:44:00  @粉末妞
19:32:27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  -----------------------------  高速增长?怎么不是稳定不变呢?你们嘴巴一张,说高速增长、说多就多,你们说少时,就嫌少,什么都是你们嘴巴一张。还有,为什么会高速增长,港澳和中华民国不会,这是谁的责任,要不要承担责任,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中国老百姓来承担。  就业严峻是人多弄出来的吗?青海、西藏比广东的人少多了,广东的就业比青海、西藏严峻了吗?你以为就业是上天恩赐的,而不是人们创造的,所以人多了,就业就严峻了?  一嘴一个国家,这国家是长什么样的,能叫出来看看吗?长成邓那样,还是长成江那样,还是胡习那样?难道中国13亿人都不是国家,就你们才是国家?你们依国情,怎么我们这13亿人不知道这国情?
  @parispark
22:14:31  @xqqlsg
19:44:00  @粉末妞
19:32:27  @parispark
11:09:05.0  楼主谈到行政收费,摘度娘里一个回答:  最佳答案  作为一名计生公务员,我来回答你的提问。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你上面列举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好像还少了一句话吧?????  第二十九条的完整规定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  ———————......  -----------------------------  请解释:  当初,中国人穷,只有6亿人(53年人口普查数据),你们就说人多力量大;等中国人达到10多亿时,还是穷,你们又说中国人太多。说白了,所谓的人多人少问题,是你们无能的借口。治国无方、执政无能,就不要赖人多。你们要是治理不好,反正中国那么多人,总能找到能治理好的。坐在那位上死赖着,就别说中国人多,要计划生育。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多,养不活,那你说多少人才合适,为什么?给个科学严谨的论证和数据出来。不能你们大嘴一张,说多就多,说少就少。  当初,你们说“计划生育好,老了政府养”,现在,就请你们兑现承诺。  当初,搞计划生育时,说只搞三十年,现在三十多年了,你们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多,养不活,为什么不把五粮液、茅台等酒厂关掉,以节约粮食?就因为你们要喝,所以,就要留着?给你们享受就地大物博,给老百姓用就人多地少。  你们口口声声说“少生快富,只生一个好”,却对少数民族不实行,甚至对一些朝鲜族、蒙古族还实行奖励生育,难道你们是想让少数民族永远贫穷落后?你们搞民族歧视?  你们口口声声说“优生优育”,却经常剥夺不按你们要求,如不上环、没经你们同意生出来的孩子的受教育权,让他们入不了户、上不了学。甚至还要求小孩提供母亲的上环证才能上学。  你们口口声声说人口多于一千万的民族要计划生育,现在维吾尔族、回族人口已经多于一千万了,甚至回族人口比满族人口还多,为什么还不实行计划生育?为什么人口少的满族反而要计划生育?按全世界的人口来算,俄罗斯族有1.5亿、朝鲜族有7、8千万,而壮族只有1800多万。为什么比壮族多得多的民族不用计划生育,反而壮族就那么点人要计划生育?  你们经常说“超生户”只管生不管养,你们却经常拿小孩的户口、受教育权来要挟父母交罚款。如果父母只管生不管养,还能给你们要挟吗?  你们嫌人口多,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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