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档案部有企业年报吗

你好,请问打印公司档案是去工商局还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呀_百度知道
你好,请问打印公司档案是去工商局还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呀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你需要查阅公司登记情况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简称,可以带好身份证及到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的企业注册窗口查询,可以打印。如果是具体的档案,基本上这个很难。这个属于内部资料
采纳率:29%
工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简称,打印公司档案需要相关单位出具介绍信,否则工商局有权拒绝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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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企业年报联络员资料怎么修改,需要带什么去修改
联络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两张,以上资料都需加盖公章,带着资料直接去企业所属的政务中心办理就可以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排号需要用到身份证
采纳率:27%
  带上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单位关于此事的申请报告以及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前去办理即可。最好是带上公章,需要你方提供什么补充的资料就好就地办理,以免往返跑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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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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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新出台的《》提出,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2015年度报告书
重庆市政府网 www.cq.gov.cn&&&&&&&&日 16时31分&&&&来源:市工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重庆市广告监测中心)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承担各类工商档案管理 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开发和利用 广告信息监测 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号
法定代表人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万元)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市局信息中心以工商总局推进全国信用信息&一张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市政府&社会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网上行政审批&为契机,进一步拓宽信息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中的应用范围,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效。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抓好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安全保障建设,提高重要信息系统的应急响应、灾难备份、数据恢复、风险监控能力。 一是抓好工商数据容灾备份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工商数据容灾备份策略和机制。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大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和网站防护能力的安全建设,排除各类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信息、网络和网站安全。 (二)突出重点工作,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法〔2014〕251号),完成了工商企业登记系统中司法协助(主要包括新增冻结、续行冻结、解除冻结、协助股东变更、 综合查询、工作流引擎、数据迁移、数据交换等)、投资公司警示限制等的新增、修改及完善。通过该系统,人民法院可方便快捷查询有关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投资,以及处罚等情况及原始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除外)。同时,可根据法院要求对冻结、解除冻结被执行人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进行公示等。 二是完成《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修改完善工作,完成了&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系统&(主要包括企业申报信息内容修改,企业公示信息修改,企业打印系统)修改,新增&经营异常名录&、&抽查检查公示&模块,进一步向社会公众公示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规避交易和消费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完成联合征信二期项目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和集成上线、商业软件的实施部署、自主软件的开发实施部署,建立起信息实时共享的数据自动交换平台和互联网信息查询应用平台,实现信息的自动征集和在线共享,并依法公开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数据,为政府、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有效的数据查询支撑和应用支撑。 四是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满足广大用户信用信息查询需求,新版&重庆企业信用网&正式上线。新版信用网对版面风格进行了优化,调整了企业信用信息搜索方式,增加了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实现了与广东、福建、四川、湖南、浙江、深圳、成都信用网的互联互通。同时,该网站还优化了后台管理功能,强化了安全防范功能,增强了企业和用户的互动性,后台统计分析功能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重庆企业信用网&的成功上线,必将为打造&信用山城,和谐重庆&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五是完成与&地理信息中心&的经济户口交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增强监督工作的可视性,直观性,与重庆市地理信息中心合作,开发了基于地理信息的监管系统,完成了企业基本信息、投资人信息、企业年报信息、案件信息、巡查信息等的数据交换。 (三)&三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正式上线发布。重庆市&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重庆市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必要信息化基础支撑设施,平台上线后实现工商与税务、质检部门登记监管数据快速、高效互联互通,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的业务办理。 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三大功能:一是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与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建立起数据传递机制,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信息传输和办结反馈,主要有实时、定时、离线三种交换方式。二是平台与工商内部业务系统对接,通过统一数据接口,自动、实时抽取与推送最新工商登记数据,接口程序灵活、市内工商、税务、质检实时交换数据达到秒级。三是通过平台回传数据接口自动采集其他监管部门监管数据,丰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资源,强化了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四)推进全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做好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企业设立领域网上行政审批改革试点,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根据《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对工商内、外资登记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包括试点数据隔离程序、待办信息修改,新增网上审批程序,登记录入程序改造、数据库结构调整,流程改造等。目前,已完成网上审批系统的实时数据(含名称核准信息,内资流程办理信息,证照信息)接口开发及系统调试。改造当前内资登记系统,按照要求完成了网上审批系统接口开发,系统调试等工作。 (五)完成全国&一张网&试点任务。根据总局《关于印发商事制度改革信息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的通知》(办字〔2015〕85号)任务分工,信息中心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一是向总局提供编制了重庆在推进跨部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中形成的业务需求、建设方案、地方性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信息资源目录电子版和纸质文档。二是协助总局完成了&全国一张网&规划方案编制第一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梳理中央、地方共建部门,提出共建单位清单及其任务(基于数据的应用、推动应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三是年底前,协助总局完成&全国一张网&规划方案编制第二阶段工作。在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与&全国一张网&相关的政府数据源、社会数据源和互联网数据源等,形成比较完备的&全国一张网&信息资源目录。 (六)加强顶层设计,信息化可持续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渝府发〔2014〕45号),通过集中讨论,编制了《重庆市法人信息数据库(一期基础库)建设方案》,确定了软件开发的方向和边界,并几易其稿。目前,该方案已报发改委项目立项和财政资金审批。二是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11号)精神,对企业设立领域的网上行政审批的规范标准、网上审批平台建设需求及可行性,进行了方案论证和项目细化。通过网上审批的平台建设,可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七)建设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有效解决跨地信息沟通。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保护原有投资,我们采取先局部试点后全面推广的方式,对万州、大足、璧山、梁平、垫江等部分区县局的视频终端由标清升级至高清。同时,根据整个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市局大会议室的摄像头及灯光作了局部调整。通过以上举措,大幅度提高了视频会议的质量。 二、2016年工作打算 (一)健全企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张网&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建成全国统一的企业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企业和信用信息全覆盖。依托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研究制定信息归集、交换、共享的技术标准,完善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将证照衔接、监管联动、执法协作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机贯通。 (二)开始推进注册审批全程电子化工作。积极配合工商总局的顶层设计探索,进行企业注册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开发,为进一步实现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时时对接、审批流程电子化,提高服务效率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现信息的归集共享。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加大保障投入,加快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积极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做好信息互联互通,力争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 (四)逐步实施信息化系统集约化搬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管理的通知》(渝府办发〔号)文件精神和市局服务器、业务系统的重要程度,制定完善细致的搬迁方案。根据搬迁方案、对机房设备和系统进行分步实施搬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机房的整体迁移,确保迁移完成后系统的物理链路、业务系统的正常访问,为各类工商业务的顺利开展,为重庆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升级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根据&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工商、质检、税务电子档案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求,对原有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升级势在必行。通过升级电子档案查询系统,满足&三证合一&工商、税务、质检数据互联互享及电子档案管理、归档、查询、存储等业务的需要,降低数据库存储压力和风险、完善大数据处理、优化数据存储结构、提高数据检索效率。实现与市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相对接,推动企业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共享和共用,确保&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积极落实重庆市法人库建设项目资金预算。协助财务处、信用处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力争早日落实,使项目尽快实施,实现法人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利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郭力& 联系电话:<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18786& 报送日期:<span style="font-family: 楷体_gb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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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工商企监字〔号
发布时间:日&&&&
信息来源: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
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统计局
关于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统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关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要求,现就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社保和统计相关事项纳入企业年报公示内容
  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时,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项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1.社保事项: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第一项、第二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项至第五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统计事项: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第一项、第四项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二项、第三项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二、做好增加企业年报事项的信息化系统调整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年报公示系统,确保日起企业按调整后的年报事项报送年报。调整后的数据规范一并下发。
  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加快相关系统改造,确保企业年报信息共享需要,实现企业年报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业务系统中的有效应用。
  三、加强对企业年报信息的管理工作
  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技术方案》要求,在每年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企业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有条件的地区可按月推送企业年报信息。企业当年补报的年报信息要在年底完成推送。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合理、安全使用企业年报信息。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本部门年报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加强年报信息监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年报信息真实、及时。
  四、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年报事项整合是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间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做好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积极开展增加企业年报事项的宣传解读,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准确报送年报信息,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和企业工商联络员的培训,适时开展企业年报工作的督查检查。
  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认真做好增加事项后的年报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在企业年报中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数据规范(略)
  工商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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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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