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法集资新趋势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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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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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国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 李延霞)记者26日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当前我国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形势依然严峻。
  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非法集资方式、手段不断翻新。
  会议强调,把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摆在防控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省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问责,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严防监管真空,做到监管全覆盖。
  会议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要督促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各地要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会议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
(责编:仝宗莉、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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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日期:&&作者:记者李延霞&&来源: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26日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当前我国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有所遏制,但案件总量仍居高位,形势依然严峻。
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指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等地区案件集中,类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批发零售、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领域风险突出,非法集资方式、手段不断翻新。
会议强调,把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摆在防控金融风险、整顿金融秩序的重要位置。省级人民政府要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问责,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严防监管真空,做到监管全覆盖。
会议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要督促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妥善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各地要果断处置、坚决打击。
会议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完)
编辑:武安桦
撞我车的人,你为什么要跑?负点责任好不好?!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节日的诞生,是有其历史渊源、民俗文化发展及心理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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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是幸福的人生。《厉害了,我的国》,2018年开年最震撼人心的影片!“树立风险意识 远离非法集资”平安人寿榜样先行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会上,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为主线,以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督导大案、监测预警、宣传教育为重点,全力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下非法集资案件总量处于历史高位,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大案要案频发,其中仅快鹿、e租宝、昆明泛亚、中晋四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就高达2511亿元,存量风险化解缓慢,非法集资风险防范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首次出现“双降”•案件总量处于历史高位,存量风险化解缓慢,大案频发、风险积聚,处置压力大区域性风险集中,蔓延扩散速度加快&#年,发案数量前十位省份合计新发案件和金额分别占比69%、75%•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突出,下乡进村趋势明显•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是非法集资重灾区,大量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等机构违法开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集资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严重影响当地农村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犯罪手法不断翻新升级,欺骗诱导性更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噱头更新颖,迷惑性更强,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互联网+传销+非法集资模式案件多发,层级扩张快,传染性很强,防范打击难度进一步加大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温馨提醒: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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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令人心碎的非法集资危害短片,重拳治理之下形势依然严峻!
金融虎讯 4月26消息,昨日,银监会、、最高法、公安部等14个部委召开了处置部际联席会议,(点击查看详情)。会议透露,当前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近年来首次出现“”,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有所遏制,但新发案件不断积压,化解处置压力大,所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此外,非法集资还出现了“下乡进村”等趋势,需进一步排查处置。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去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48%和0.11%。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透露,非法集资的案件数和金额出现了双下降,这是近年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像投资、理财,财富管理爆发式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杨玉柱表示,虽然案件高发态势得到了遏制,但打击非法集资的形势依然严峻。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相关部门将从今年5月到7月在全国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 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杨玉柱称,合法的机构,合法的业务要监管。对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机构,非法业务也要进行监管,实现叫穿透式监管,消除监管真空。
金融虎注意到,针对非法集资所涉及的问题和当前态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不仅对此前工作做了总结,还对下一步的具体工作和防范规划均做出了严密而周全的部署。
其中,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在会议上公布的几组关于非法集资的数据尤为值得关注。
公安部表示,从工作情况看,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公安机关共立案1万余起、涉案金额近1400亿元,而且大要案件高发。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此类案件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
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2016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人,同比分别下降7%和12.3%,提起公诉人,同比分别上升27.7%和30.2%;批准逮捕涉嫌集资诈骗案727件1049人,同比分别下降16.6%和13.3%,提起公诉人,同比分别上升19.7%和13.1%;批准逮捕涉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1件1人,提起公诉3件5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还透露,目前,高检院研究室正在研究起草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指导意见。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社会发展的各项要求,紧紧抓住非法集资案件的本质特点和社会危害性,明确把握相关法律政策界限的标准和法律底线,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区别对待涉案人员,做到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坚持把追赃挽损等工作贯穿办案始终,确保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2003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年均一审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57件、集资诈骗案件315件。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此类案件数量猛增,2015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173件,集资诈骗案件799件,同比分别上升66.4%和32.1%。2016年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925件、集资诈骗案件1074件,同比又分别上升86.7%和34.4%。
最高人民法院披露,2014年、2015年和2016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重刑率(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比率)分别为26.12%、23.17%和19.42%,集资诈骗案件的重刑率分别为71.07%、75.03%、77.77%;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监禁刑率分别为74.14%、71.20%、72.91%,集资诈骗案件的监禁刑率分别为89.83%、93.44%、94.82%。2014年至2016年,集资诈骗案件的重刑率连续三年均超过70%,监禁刑率接近或超过90%,且集资诈骗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三年来均逐年有所提升,并远高于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监禁刑率,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坚持从严打击、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
最高法还表示,下一步将建立大要案专人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同时,防打结合,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从根本上铲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
另一方面,人民银行条法司相关负责人提示部分第三方存在“跑路”风险。相关人士表示,从2016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利用P2P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网络众筹领域非法集资骗局增多、网络私募基金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频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乱象频现。
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方面,会议还透露了几个重要信息。央行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目前该条例已由法制办公开征求意见,央行正在配合法制办开展社会意见的研究论证工作,积极推动该条例的出台。
另外,目前《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送审稿已经征求地方和部门意见,法制办会同银监会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据介绍,《条例》将解决地方人民政府有责无权、依据不足、手段缺乏等突出问题。使非法集资法律界定清晰化、职责分工法定化、查处主体特定化,实现对非法集资全链条、穿透式综合治理。
据央视,近年来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特别是以理财、私募、众筹等“资本运作”幌子进行的非法集资欺骗性更强。那么,我们该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呢?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刘路军表示,一些犯罪分子肆意歪曲利用国家政策,为犯罪活动打造欺世盗名的光环,造成了社会公众认知的混乱。另外一方面,公众的理性投资,增强风险意识,这是削弱非法集资生存基础的关键。
来源:金融虎综合
声明:金融虎只为传递更多信息,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局部地区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继续呈“双升”态势。从目前已公布前3个月银行业运行情况的省市来看,浙江、江苏、山东等地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比年初上升0.02个、0.02个和0.08个百分点。  虽然浙江不良贷款率在今年一季度达到2.39%,连续五个季度突破“2”,并达到2015年以来的最高值,但上升幅度有所下降。浙江省银监局5月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一季度末,浙江全省银行业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很火,各种骗子和犯罪分子也没闲着,正在积极寻找机会。经侦民警提醒,有8种情况值得高度警惕。还是那句老话,投资有风险,入市要谨慎,天下没有免费午餐。经侦民警:8种情况要高度警惕1.要看公司资质,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资格、频繁变换公司及投资项目名称,这样的公司提供的产品要警惕;2.许诺超高收益率;3.以个人账户或现金收取资金、现场或即时交付本金...&非法集资是在高额回报的利诱下,披着合法的外衣,打着响应国家政策,企业创新等旗号,或靠亲朋好友及党政官员的拉拢利诱,骗取广大参与者的信任,以聚敛巨额资金为根本目的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由来已久,在人们心中有着一定的地位,非法集资者又善于隐蔽手段,人们缺乏十足的辨别能力,才会投入非法集资的圈套。一、非法集资的危害(一)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非法集资者钻空子,允诺高利润愚弄人们,骗取资金。而在暴利的...&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非法集资问题频发高发,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增加的形势,沙坡头区迅速行动,周密部署,重拳出击整治非法集资,切实营造良好金融秩序,保障社会大局稳定。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治合力。沙坡头区委及时成立专项处置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制订《防范非法集资、传销和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方案》等方案。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成立非法集资工作专案组,抽调100余名警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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