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产车间购买中央空调可否抵扣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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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中央空调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来源:浙江国税&   |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制剂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恒温生产的需要,公司定购了一套中央空调设备,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购置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据此,上述公司购置的中央空调不得作进项税额抵扣。 责任编辑:紫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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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组件可否能抵扣进项税
某单位本月收到一批关于中央空调组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的名称注明转轮热回收空调机组、还有吊顶试风机、有关进项税可否抵扣?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通知》(财税)【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依据以上规定,贵公司购进的货物如为中央空调的组件,则应当视为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其进项税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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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中央空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发布时间:&&&&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问:购入中央空调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
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因此,纳税人购入中央空调,如不属于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可以按以上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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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ICP备号 版权所有: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路8号 邮编:315040以建筑物为载体安装的中央空调进项税能否抵扣?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发布时间:
摘要:问题:公司属于新投产建设公司,建筑物安装的中央空调,进项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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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公司属于新投产建设公司,建筑物安装的中央空调,进项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 解答:
&&&&& 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购入的中央空调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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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项税要把握三个要点处理分析&&&&&&&&&查看: 13873|回复: 9
公司办公用空调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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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公司买了几台空调,开了增值税发票,请问这张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问了说是不可以,再过半个小时打过去,换了个人,又说可以。但是又听说查账查到的,都叫转出来了,原因是因为不是生产经营用的空调。现在在纠结到底能不能抵扣?有权威人士来发表一下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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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下, 我们是公司,不是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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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不能抵扣的,建筑物的附属物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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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中央空调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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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几台空调不就应该计入固定资产么,固定资产现在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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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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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空调安装在办公室能否抵扣
主要看是否为中内空调如果是则不能抵扣,是否用生产经营业不一定非是不在车间使用,如果交通卡车用于销部门送货,轿车用于接待客户,洽谈业务等,难不成我办公室的电脑打印都不能抵扣。
可以详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号)“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分体式空调不在其中,因此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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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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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空调安装在办公室能否抵扣
主要看是否为中内空调如果是则不能抵扣,是否用生产经营业不一定非是 ...
学习了,哎,都快忘记了,不做这行,忘得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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