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4了,交农村社保去年没交今年补交可以吗?交到60以后。能开支吗这个决定可不可以??还是补交够15年的。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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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知识大全
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 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 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 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 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 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 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 源。 (3)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 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 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 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 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 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养老保险有几种类型?养老保险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 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目前,世界上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 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 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另外,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 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 5 年的探索与完善, 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 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哪几部分组成?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 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 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 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问题解答1、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部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经济困难, 拖欠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削弱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基金调剂力度不强;保险覆盖范围窄,大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还没有参加统 筹, 养老保险社会互济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基金征缴尚未实现法制化,收缴率不高;养 老金发放社会化程度低,部分地区仍然实行基金差额缴拨和委托企业发放的办法; 养老保险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手段落后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 养老金问题,必须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同时,也要加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 应的养老保险体系。 2、为什么要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实行按时足额发放? 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 。企业离退休人员曾经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在他们退出劳动岗位后, 他们的贡献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他们的基本生活应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 障。因此,凡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机构 有义务通过社会统筹基金,确保其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目前还没有参加统 筹的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困难的,当地政府也有责任帮助企业采取 有效措施解决,力保按时足额发放;对于长期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在采取 措施加大催缴、清欠力度的同时,其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应按时足额发放,各 地不得自行采取减发措施。 3、为什么要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长期以来,我国的养老保险以市、县级统筹为主,统筹范围小、层次低,基金 管理分散,调剂力度小,抗风险能力弱,难以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 时足额发放。为此,国务院决定,从 1998 年开始,各省区市实行养老保险的省级统 筹,重点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到 2000 年,要基本实现省级范围 内统一缴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本养老金。 4、为什么要将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化,行业统筹自成 体系的管理体制越来越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金只能在 本行业之间调剂,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共担;各行业之间,行业与地方之间统 筹项目、待遇标准不同,造成同一地区同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有高有低,引起互 相攀比;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原来负责行业统筹的部门,有的调整或合并,难以承 担行业统筹任务。因此,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势在必行。这是党中 央、国务院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功 能和建立有效调剂机制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和实行省级统筹的重要保证。 5、为什么要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这里所说的提前退休,是指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违反国家政策,为职工提前办 理退休手续的错误行为。主要表现为:有的企业从局部利益出发,采取一些不正当 手段诱迫职工提前退休;有些职工本人利用假病残证明或更改年龄等手段办理提前 退休。这种做法蔓延的结果,一是使领取养老金的人数增加,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人数相应减少,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负担,影响了符合条件的正常退休人员基本养 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使一批未到年龄、有技术、有经验的职工提前退出工作 岗位,不仅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职 工的合法权益也受到了侵害;三是大量提前退休人员二次就业,对劳动力市场形成 了冲击,扰乱了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因此,提前退休的做法必须坚决予以 禁止。 6、企业和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基本养老保险是一项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和 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 有依法参与和行使监督的权利。企业有权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监督机构,要求社会保 险机构合理有效地管理使用养老保险金。职工有权随时查询本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的情况,有权在退休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费,职工认 为其养老保险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举报,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 诉。 7、企业和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 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 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企业是否可以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少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 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最主要的一项。对此,《劳动法》 不仅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且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这些规定表 明:一是社会保险费必须依法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分别按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缴纳;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条件是缴费人必须按时足 额缴费,没有按时足额缴费的,就不能保证劳动者按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见, 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执行,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的数额随意少缴。 其次,社会保险费不同于职工的工资分配。工资分配可以也应当按照企业经济效益 的好坏有增有减,效益好时工资可以上浮,效益下降时,工资可以下浮。而社会保险费 则是在依据效益确定工资总额的基础上按比例缴纳的,故企业不能以经济效益不好少缴 职工养老保险费。 社保五大类很多上班了的朋友都不知道社保到底包含哪几类,只是经常听到人家说公司给员工提 供”5 险“,大部分的都可能会知道有养老保险,因为养老关系到大家的退休以后的生活问 题,当然很重要。那么其他四类到底是什么保险呢?毕竟关系到大家的切人利益,多了解一 点对自己也是好处多多。下面就做个简单介绍: 社保五大类之:养老保险 简介: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 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 10%, 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 8%, 多交多受益。 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 务;个人缴费至少满 15 年。 社保五大类之:医疗保险 简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 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 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 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单位按 8%比例缴纳,个人缴纳 2%。 社保五大类之:工伤保险 简介: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 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 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对于工伤 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 社保五大类之:失业保险 简介: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 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 体及其职工、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 业保险。 社保五大类之:生育保险简介: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 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 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生育发生的医疗费 用、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 中支出。社会保险介绍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 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 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 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 维护社会 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 19 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在社会保障的历史上有两个里程碑:一、是德国在俾斯麦时期首创社会保障制度;二、 是在 1935 年美国建立全面社会保障制度,并将社会保障制度化,这对二战后社会保障制度 的全球化产生了很大影响。 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1.保障性:指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 3.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互相互济,满足急需。 4.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5.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 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不包括住房公积金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所以, 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就不 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目前世界社会保险的财务制度分为三种:1、随收即付制;2、完全积累制;3、部分积 累制度。我国 1997 年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采用了部分积累制度,称之社会统筹与个人 账户制度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介绍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 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由专门的保险企业 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 付保险费,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 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任。一般人们所说的保险都是指商业保险。 商业保险有如下特征: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 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 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的种类比较繁多,一般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都可以选择到适合自己的商业保 险,很多人购买商业保险都是对社会保险的一个补充,虽然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但是 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所以在未来我国商业保险的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农村养老保险介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 付一定的劳动所得, 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 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 制度。现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成是多年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积淀的结果,农村经济 落后是导致养老保险最基本的原因。 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 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养 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 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保险对象的权益有: 1)投保人在交费期间身亡者,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十年。领取养老金不足十年身亡者,保证期内的养老 金余额可以继承。 无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 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支付 丧葬费用。领取者超过十年长寿 者,支付养老 金直至身亡为止。 3)保险对象从本县(市)迁往外地。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 其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 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国家出台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大的社会福利, 以下是该新政策 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 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 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 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 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 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 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 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 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 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 全国普遍实施,2020 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 每年 100 元、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 5 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 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 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 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其中中央财 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 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 30 元;对选择较高档 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 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 集体补助及其 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 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 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 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 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 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 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 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 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 15 年 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 15 年;距领取年龄超过 15 年的,应按年缴 费,累计缴费不少于 15 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 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 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 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 务管理规章制度, 规范业务程序,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对基金的筹集、 上解、 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加强社会监督。 财政、 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 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 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 建立参保档案, 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 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 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 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 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 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 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 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 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 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 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制定。 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 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养老保险必备常识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一般而言,社会养老金有三个支柱:国家强制基础养老金体系, 即社会养老保险;保险企业职工补充养老金计划,即企业年金;个人养老储蓄,即企业团体 保险计划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 其中, 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中最重要一种政策性保 险,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由国家、地方、个人三方出资建立,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具有广覆 盖,低保障的特点。 及早筹划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不可忽视, 并且业内专家建议,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 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 25%~40%为宜。商业养老险分两种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利率的传统型养老险,根据保监会规定,目 前预定利率最高为 2.5%。这类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领,领多少钱都是预先计算好的;另 一种是分红型的养老险,即养老险金的多少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一定关系。 保险专家建议,在低利率时代,购买养老险这样一种长期储蓄险种,还是选择有分红功能的 产品为佳,以便将来市场利率上升后,投保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险公司的补偿。保费趸缴更省钱 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因此,在经济宽裕的情况下,缩短缴费期 限是比较划算的。 目前保险公司的养老险有多种缴费方式, 除了一次性趸缴外, 还有 3 年缴、 5 年缴、10 年缴、20 年缴等,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作出选择。不过,对于手头 没有大笔余钱的工薪阶层来说,选择期缴的负担会轻松些,但也可以相应缩短缴费期,如选 择 10 年期缴。早投保一年省保费 2% 和重大疾病保险一样,养老险也是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保险专家解释,保险公司给 付被保险人的养老金是根据保费复利计算产生的储蓄金额,因此,投保人年龄越小,储蓄的 时间越长,相同保额不管期缴还是趸缴,缴纳的保费额都相对较少,因此买养老险是早比晚 好。 保险专家介绍,投保养老险,早投保一年,保费就要少缴 2%左右,因此即使投保人选 择生日前几天投保,与过了生日再投保,保费也会有所差别。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养老险 的可保年龄通常以 16 周岁或 18 周岁为起点。农村养老保险计算方法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筹资模式有了重大改变;二是养老金待遇有了 重大调整。那么新政策下享受的待遇该如何计算呢? 参保者每人每年均享 30 元政府补贴 以往的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 而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贴范围大幅扩 大,将普通参保人员都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 30 元给予补贴。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其中,对年满 16 岁、不满 60 岁的参保人 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 30 元,该补贴直接存入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抵扣缴 费;对年满 60 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也给 予 30 元补贴,但可抵扣缴费。” 该负责人说, 补贴涉及 400 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 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 待遇。而特殊人群的待遇可重复享受。 举例:一位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 100 元的保险费,政府要给予 40 元特殊补助,即个人实际每年只缴 60 元,加上重复享受每人每年 30 元的普遍缴费补贴, 其个人账户每年储存总额则为 60 元+40 元+30 元=130 元。 零缴费参保 新政策规定,在今年 8 月 31 日之前,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 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80 元,比国家每人每月 55 元的标准高出 25 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 而今后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该负责人表示,但 60 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础养老金也是有 条件的, 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 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则视为已 参保缴费。 同时,有条件的老人可自愿按每月 40 元、60 元、90 元 3 个档次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 险费,这样,除能按月领取 80 元基础养老金外,还能领取按所选档次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 金,养老待遇水平将大幅提高。 举例: 一位 65 岁的参保人员, 若选择 90 元缴费档次, 他距 75 岁差 10 年, 即 120 个月, 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费为 90 元×120 个月=10800 元,再扣除政府每年补贴的 30 元,即 30 元×10 年=300 元,实际缴费 10500 元。每月领取的养老待遇为 80 元(基础养老金)+90 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170 元,若享受独生子女及高龄补贴,每月最多可领取 190 元。 降缴费档次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 5 档,分别是:100 元、200 元、 300 元、400 元、500 元。 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 200 元、400 元、600 元、900 元 4 个缴费档次, 为与国家标准对接, 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 新政策增设了 100 元的最低缴费 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 600 元和 900 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 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 900 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 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 15 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194 元;缴费 30 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53 元;缴 费 44 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558 元。 取消缴费年限 按照新政策,45 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 15 年以上,而对 45~59 岁人员,则不再设最 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 60 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15 年个人账户总额/139 个月)=248 元。 该政策中政府补贴对应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较为公平,社会养老保 险的社会性也体现出来了。农民工如何参与新型养老保险【摘要】国家出台的新型养老保险增加了群众福利。该政策中包括了降低缴费档次, 低收入也可投保等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条款。 以下就农民工该如何参与新型养老保险主要问 题做出了回答。 问题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都有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为什么不能 制定统一的办法,而要制定两个办法?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两个办法所针对的人群及其流动特点,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共同点在于:第一,都是跨地区流动就业;第二,都有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的问题。 因此,两个办法要遵循一些共同的原则并大体平衡。比如,在各地区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都 应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资金都要全部转移, 养老保险基金都转移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的 12%。 不同点在于:第一,城镇职工一般是在城市之间转移就业,最后在城市养老,而农民工 除了在城市之间转移外,还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其中一部分要返乡养老;第二,职工跨地 区转移就业一般有确定的目标地, 而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没有明确的下一个就 业目标地,因而中断参保的情况较为普遍。因此,需要在总体原则一致的基础上,针对不同 情况分别制订政策措施。 问题二:目前各地反映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存在不少矛盾。请问主要问题是什么?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在制度上规定 覆盖所有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民工,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民工参保的比例很 低。截至 2008 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 2416 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农民工的 17%。主 要原因是现行城保制度的有些政策难以完全适应农民工的特点。 综合各方面反映,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两难:一是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 普遍较低, 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 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缴费标准 较高(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 20%,个人缴纳工资的 8%),许多农民工及使用农民工集中 的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没有参保。二是转移难。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 很强,而且转移目标地不确定,今年在这个城市打工,明年可能转到另一个城市,也可能回 到家乡; 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个人账户资金, 不转移用人单位缴纳 的社会统筹基金,许多参加了城保的农民工不能肯定自己现在缴了费今后能不能领到养老 金,因而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选择退保,只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出来,这实际上损害了 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问题三:怎么解决这“两个难”的问题?现在制定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主要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新的政策、措施?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2006 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 号)就提出“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是解决农 民工参保并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顺畅转移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按照这样的原 则, 在统一的基本制度框架内制定适应农民工特点的政策, 目标是使广大农民工都能实际进 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使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养老保险方面享有同等 的权利, 还要使跨地区就业以及返乡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通过接续和累计得到切实保 障。 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 12%,比 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 8 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 4%至 8%,可以根据本人 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 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 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 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 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 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 接 续的政策: 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证明他在本地参保的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 另一方面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 农民 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 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自然解封, 养老保险权益得以 延续; 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 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 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农民工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 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 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 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 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问题四:按照上述办法农民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能不能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权 利?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到 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 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 缴 费满 15 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 15 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 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 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国家正在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在城 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将按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另行制 定。 问题五:这个办法是不是适用于所有农民工?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 这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 民工。 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必须明确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并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 考虑到他们 没有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参保将由个人负担全部缴费,经济上难以承受,因此,这部分农民 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题六:除了农民工外,还有一些参保的城镇职工也反映跨地区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难的问题。请谈一谈这方面情况,突出矛盾是什么? 养老保险司负责人:总的说来,与农民工相比,城镇劳动者跨地区流动就业的规模比较 小。据调查统计,2007 年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数占全部参保人员的 1.14%,其 中跨省转移的只占全部参保人员的 0.26%。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只转 移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移统筹基金,不同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由最后参保地负责 办理退休。但在实际执行中,少数转入地考虑到本地区的基金支付能力,特别是担心临近退 休的参保人员转入后, 缴费少而领取待遇时间长, 因而不愿接收; 有的地方自行出台了户籍、 年龄限制条件, 或不承认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等, 致使一部分参 保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后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和享受养老待遇。这种现象虽然是少数情况, 但也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必须尽快解决。养老保险转移政策介绍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2009 年 12 月 22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的、 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 《城镇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因为个城市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养老办法规定,所以实施起来也 会有所差异。国务院下发此办法时强调个地方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 还转移部分单 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 仁。 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 级统筹办法, 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 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 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 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 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 社会公平与和谐的惠民之举,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养老保险转移政策解读如果你在外地工作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现在跳槽到别市工作, 其养老保险关系 也可随人流动了!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没有实施以前, 这种养老保险关系是无法随着人流动的。 目前对于此办法的颁布以后, 各地方都结合实际情 况认真贯彻落实。 办法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旨在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 合法权益, 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 包括农民工。 已经按国家规定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异地转移 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 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 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 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 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 办法规定, 参保人员跨省就业, 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 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 数的 20%,少部分地区低于 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 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 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费 时费力。 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 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 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 同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 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 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 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 10 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 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 10 年, 依次向前推至满 10 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各地参保都 不满 10 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 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 15 年以上的参保人 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 5 年。当 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 15 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 老金。由于他在 3 地参保都不满 10 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 而 3 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 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 已 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 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 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 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多地参保,养老金计算全国统一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 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 这对流动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劳动者都 是一样的, 只要多缴费, 个人账户储存额多, 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高。 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由此计 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 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 作为计发其基 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 15 年发给基数的 15%,多缴费 1 年多发 1%。办法坚持了这一计发 办法, 只是进一步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要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 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 这既保证了全国政策的统一, 又是一种 相对简便的方法。 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 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 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 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 15 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 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 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 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 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 但鉴于新农保制 度刚刚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将另行研究制订。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 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全面突显, 所以国家出台此办法的目的就是 为了解决我国目前的养老难的问题, 养老保险办法的实施关系到每个人的养老问题, 所以对 出台政策的详细解读也是十分有必要性的!北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日前有网友问到,他在外地工作了一年多,在外地上班期间由单位代交了养老保险, 现已辞职在北京工作,户口也在外地。打算把养老保险转到北京,对于其中具体怎么转,需 要什么手续,慧择网给予以下解答: 1.北京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转移办法 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 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 (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 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 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 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 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 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 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 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 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3.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 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 被保险人跨统筹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时, 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 手续。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养老保险关系连同个人帐户基金转移到迁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 迁入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必须承认单位和被保险人在迁出地已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和办理了基金转移和缴费年限,不得要求单位或被保险人补缴。 社保可否跨地区转在工作发生变动后, 由原单位给员工办理保险迁移手续。 员工到新的 地区和单位由新的单位继续交纳保险,连续计算。 但跨地区转载仍然存在许多政策性的问题, 比如: 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社会保险缴费比 例及基数的不同,如何衔接等,根据当时两地的一些实际情况。还是需要亲自去咨询两边的 社保机构。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对于全国开始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此,深 圳地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将深圳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提到工作日程中。 那么深圳养老保险转 移如何办理呢? 为了普及《转移办法》,将其更好的落实,深圳有关部门将加大对该办法的宣传力度, 努力做到凡符合转移条件者全部转移。 据相关部门介绍,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特区内参保人需要到市社保 局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岭二路 513 栋)办理;特区外参保人则需带上相关资料到单位 所在地的据各分局或社保管理站办理。 由于大多数人对办理的具体流程不熟悉导致了转移麻 烦, 无法进行。 而事实上对转移的具体流程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办理转移就可以顺利的实施。 其中具体流程主要有四步,第一步、在深圳参加本地社会保险; 第二步:提供 1、调令或招工表(户籍属随迁、购房入户的提供户口簿)、2、身份证、3、 社保电脑号(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开具接受函; 第三步:凭接受函到异地社保机构办理转保手续; 第四步:异地将养老保险转出 30 天后,凭当。地社保机构转出的转移清单、异地缴纳 的养老保险明细单,到现深圳参保社保机构办理合并手续。 另外特别针对跨省参保人办理转移的问题, 相关部门也作了详细的阐述。 保险基金管理 局规定, 参保人应提供: 《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 本人身份证、 社保卡 (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 位公章) 以及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 (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 社保时,申请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上海市就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作规定因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养老问题也随着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和政策也略有不 同,比如说经济状况、养老所需的资金等都会有高低之差,所以在国务院同意下发《城镇企 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实施以来就强调, 各地方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 况进行认真贯彻实施。所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就贯彻《暂行办法》若 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也是为了切实的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利 益。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待遇领取地确定为上海市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和上海市规定领 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其基本养老金计发按照上海市现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 上海市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时,统一按本人 1998 年 1 月 1 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的 12%的总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时, 199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按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转移,1998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11%记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转移,2006 年 1 月 1 日 之后的,按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8%记入个人账户的储存额转移。 外省市户籍迁入上海市的从业人员, 可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针对于不同城市和地区一定要做到切合实际情况, 我国局势目前相对多样化, 做到适合 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情况才能最大化的保障其合法利益。深圳养老保险转移问题问题一:参保人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已办理了退保,能否办理转移手续? 答:参保人在《暂行办法》出台前已办理了退保手续的,按规定属于已终结养老保险关系, 不能恢复其退保前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问题二: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 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 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 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 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问题三:参保人办理跨省转移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 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 离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 申请开具“缴费凭证”。需提供的资料:a、填写《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 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b、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 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c、单位在申请表 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 (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 申请缴费凭证则不 需此项)。 问题四: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 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 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 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 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 确认参保权益, 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 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题五: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手续是否可以代办? 答: 如果申请跨省转移人不在本市需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提供材料:a、 本人委托书。b、申请转移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卡、单位辞工转保证明。c、 填写《申请表》。d、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社保无法随地域转变自由变更, 灵活度较差, 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保险可以随时随地保障 利益,不受地域限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强制施行地为了保障社会稳定,给予人们在失业、年老、生育等方面的 经济补偿制度, 它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方面提供一个基础的保障, 而商业养老保险是由人 们自愿为降低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 而付出一定的费用给商业保险公司, 与保险公司签订合 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商业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四大不同点: 1、实施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 不以赢利为目的; 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 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 由企业和个人 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 管理及发放, 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 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 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 低于社会平均工 资的 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 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 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 保障。对人们来说,保险最重要的是保障能力,社会保险是一种投入小,期限长,而保障能力 为一般基础保障的险种,商业保险就其风险保障能力而言,是社会保险的一大补充,是风险 高发、金融通胀加速的今天,人们获取保障的一种重要方式。商业保险投保误区大家都知道保险的重要性,但是对于该投哪类保险却不是很清楚,甚至是很茫然, 一旦走进误区疑会直接影响你的利益, 有时甚至保了险也不能保险。 下面就看看到底有哪些 投保误区。 误区一、已有社保,不再需要商保 点评:社会保险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但是社会医疗保险一旦患病就医发生医疗费 用,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如果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免支付规定范围,所有的医疗 费用将全部由个人承担。 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 其庞大的费用支出就会对正常生活 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个时候商业保险仍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误区二、通过投保,可以理财赚钱 点评:保险的主要作用就在于,通过购买保险产品,保险人在遭受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风险损失的时候,可以得到及时和可靠的经济补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近年来,保险公司推出 了很多新产品,可以在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同时实现保险资金的增值。但是相对其它金融产 品,因其风险很低,并且具有一定保障功能,所以收益总体来说比不上基金、债券等。买保 险绝对不能看成是投资,投保时勿重回报轻保障,不要将保险的功能本末倒置。在有足够的 保障前提下,再去考虑保险投资才是正道。 误区三、重复投保,相当于双保险 点评:先举个例子。小张在 A、B 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保额 10000 元的医疗费用型 保险,满以为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承保后,小张有次住院一个月,共花费 12000 元的费用。 小张拿着住院证明先到 A 保险公司获赔了 10000 元, 再到 B 保险公司, 却被告知, 只能对剩下的 2000 元进行理赔。 按照保障的具体内容,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医疗费用型保险,一种是医疗津 贴型保险。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过程 中所花费诊疗费和合理医药费的总额来进行赔付;而津贴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保 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小张这里投保的就是费用型保险,所 以即便买了同类型的多份保单,得到的理赔不会超过自己实际的支付。 误区四、保额要高,过度投保无妨 点评:选择一定数量的险种投保,保障额大了自然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不考虑自己 的承受能力,什么险种都想买也是不切实际的。尤其是购买一些长期的险种,需要十年、几 十年的交费,一旦过度就会产生经济承受问题,一朝退保必定造成损失。所以要按照自己的 需求来投保,按照家庭的需求来投保,按照自己经济能力投保。 误区五、隐瞒病史,未必露馅 点评:如果你曾有 10 年的吸烟史,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以为可以隐瞒。即便保险代 理人跟你讲,这没有什么大关系,但哪天你患上肺癌,这吸烟史上的一个“无”字,可能就 是理赔纠纷的焦点。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中隐瞒了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 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保险公司理赔时 做出不利于投保人的决定。 误区六、只要投保,都能提供保障 点评: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 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 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风险”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 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甚至是在保险代理人、营销员和亲 朋好友的鼓励下购买的。 对于哪些险种适合, 哪些险种不适合, 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保了。 过后发现所购买的险种并不适合自己, 这时如果再要进行退保又要承担一定的退保损失, 陷 入两难的境地。 误区七、孩子保险,比大人更重要 点评: 中国父母在给孩子买保险时存有相当大的误区, 他们大都觉得给子女保得越多越 好,大人甚至为了孩子宁愿省下钱来自己不买保险。但实际上,保险的原则应该是“先大人 后小该”。大人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孩子的依靠。大人所承担的责任和可能遭受意外和 疾病伤害的几率都非常大,一旦出现状况,家庭生活都有可能出现问题,更何况支付孩子的 保费。所以,大人给自己投份保险比给孩子投保更重要。 误区八、不出险等于白买了保险 大多数人认为买了保险, 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 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 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不出事, 我为人人;出了事,人人为我,这就是保险的作用。所以不能用吃不吃亏衡量保险。保险购买指南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险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 有保障功能。人生一生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份 保险能够转移风险,减少不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常见的按保险标的是人还是物分为人身保险和损害保险两大类。 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事 故伤残、死亡或丧失工作能力,年老退休或保险合同期满而给付保险金,是人身保险,包括 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年金保险、养老金保险等;财产或利益受到灾害事故损害,给予经济 补偿,是损害保险,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 针对每类的具体需要又可以分为多个小类。 保险可分为五种基础需求层次:意外、健康、教育、养老和理财。 意外和健康是整个家庭保障的基石, 也是我们完善家庭保障首先必须考虑的, 意外无处 不在,我们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在什么地方。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意外的来临,特 别是家里的顶梁柱,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尤为重要。 教育、养老和分红是在此基础上,对于未来生活品质的追求,用少量的现金支出,把未 来家庭生活品质固定下来,现在的奋斗成果,都将是在此基础上更上一层楼,适合家里有一 定生活基础,为未来做长远打算的人群,三口之家尤为适合。 除此之外还有更具针对性的保险如旅游保险,家财保险,企业保险等。旅游保险针对出 外游行的人群进行保障,企业保险对整个企业里的员工进行团体保障。如今,还有专门针对 女性以及儿童的特殊情况而产生的女性保险及儿童保险等等。 慧择网专家建议:家庭成员购买保险,应先买家里的顶梁柱,就是父母,再考虑孩子, 因为父母就是孩子最好的保障。保费要量力而为,控制在家庭收入的 10%-20%内。商业保险理赔注意事项商业保险为人们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从人身安全到家庭财产再到汽车保险, 基本涵盖 了人们的各个方面。但是,随着购买人数的增加,商业保险的理赔事件也越来越多,专家提 醒为了避免发生理赔纠纷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投保前要注意: 第一,应细读保险责任条款。 消费者在购买商业保险时一定要清楚险种的责任范围, 因为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 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付义务。例如,保险公司对住院商业保险规定了合同生效日 90 天或 180 天的观察期,保险公司不赔付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支出。 第二,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及既往病史。 “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疾病事实,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付责任,也 不退还保费,最后受损失的是被保险人。”保险专家说,“如实告知”义务应以法律形式固 定在保险合同上,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第三,重视免赔条款。 住院医疗险有补偿型和津贴型两种,补偿型医疗险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进行补 偿,低于实际的花费,每家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一个免赔额,低于免赔额,被保险人不能获得 赔偿;津贴型医疗险则是根据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与医疗费无关,理赔时一般 不需要原始发票,且不受补偿原则限制。 出险后要注意: 出险后及时报案,是理赔的基础。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 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在出险后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申报保单号码、出 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估计损失等。 出险后要保留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单证不齐全 会引起理赔时间拉长甚至拒赔的情况。商业保险的作用人们已经意识到商业商业保险能够为自己规避风险, 减轻风险带来的损失, 那么商业 保险到底有哪些作用呢? 1、可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 依靠他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 2、能完成自己的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 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 为了在年老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自尊, 有计划的提存资金是绝 对必需的; 3、是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家庭已占所有家庭数的三分之二, 在大家自顾不暇的情况下,对于亲朋好友所发生的灾害,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有限,相同 的,本身也有些顾虑。唯有商业保险,平日只需存进有限的一笔钱,灾难发生时却可全力提 供帮助; 4、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本身财产金额若庞大,应考虑以商业保险金应付遗产税的问 题,否则一生的努力,很可能因毫无远虑而尽付东流,成为憾事; 5、可作为工作能力受损的赔偿:因意外受伤无法工作时,商业保险可提供固定的家庭 收入,这是其它收入来源无法处理的一项好处; 6、可补偿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没有拒绝生病的特权,而明智的人懂得防患于未 然。疾病并不可怕,庞大的医药费负担才可怕,为自己和家人参加医疗商业保险是免除重大 开支的另一好处; 7、可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利用商业保险提存教育基金有两大利益: (一)、应付子女完成高等教育或留学资金的需要; (二)、即使父母不能亲眼看到,也能完成最大心愿――给子女最好的教育。 8、可以免为债务清偿的工具:鉴于一般营利单位的自有现金有限,负责人一旦遭到突 发意外,引起债权人涌至、股东纷纷退股的狼狈局面,可能使一个平日堂皇的公司转眼之间 荡然无存。而商业保险是可免沦为债务清偿的工具,可保留为东山再起的珍贵资源。 介于社会保险保障较低,购买商业保险是十分必要的。社保基金研究投资办法最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 25 日介绍,社会保险基金市场 化投资运营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之中。 尹成基说, 基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效果 可观,社会保险基金若实行市场化投资运作,其效益回报率应该是比较理想的。按照目前规 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能买国债、存银行,严禁其他形式投资。 尹成基在人保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说, 为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效率, 下一步工作安 排中包括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办法。 他说: “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主管部门, 人保部已经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研究工 作,正在论证完善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运营。”他告诉记者,养 老保险是累积性的,关系到长远支付的基金,规模相对较大,所以养老保险基金制度可以较 大程度地实现保值增值, “但这部分基金的投资运营按目前政策是存银行和买国债, 不允许 进行其他市场化投资。” 他说, 社会保险基金若实行市场化投资运作方式, 其效益回报率应该是比较理想的, “这 主要是基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进行的市场化投资运营效果可观, 另外, 人保部实施的企业年 金基金的市场化管理也取得了积极效果。” 尹成基表示,未来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也将充分借鉴以上两个基金的成功之 处,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以完善该办法。这个办法是有必要出台和实施的,可以在确保基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我们共同期待这个办法的出台和实施。”他说。 据人保部统计,截至今年 9 月底,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为 27497 万人、 46337 万人、 14053 万人、 17205 万人、 13472 万人,各项保险的新参保人数比上年底平均增加了 1544.2 万人。同日公布的数据还显示, 2011 年 1-9 月,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 16382.3 亿元,同比增长 26.9%;五项社会保险 基金总支出为 12897.5 亿元,同比增长 21.2%。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五 项社会保险基金基金资产总额近 2.4 万亿元。 社保卡将兼具金融功能国新办昨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向公众传递明确信息: 社保卡今后可作为普通银行卡使 用。社保卡将加载哪些金融服务?安全性如何保证?升级成本谁来买单?? 今后可作普通银行卡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社保卡作为普通银行卡,在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中使用, 社保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 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 使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介绍,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后,逐步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就业 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的支付与返还等业务,以及查询本人社保相关信息,都集成 到社保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说, 社保卡上加载金融功能, 没有改变现行的银行管理规 定,所以用卡办理金融业务时,如果违反了现行的征信规定仍会按照现行的征信规定处理。 根据两部门的推广计划,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将在 2011 年至 2012 年试点,2013 年全面推 广,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 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 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也就意味着有了支付和交换的功能, 那么如何保证安全性, 如何有 效防范造假者呢?针对这一问题, 李东荣表示, 目前掌握的情况看, 造假的可能性是极低的, 这个卡要求是采用密码算法,采用芯片技术合作,有很严格的密钥管理体系和审批程序。 李东荣还说, 社保卡的金融应用目前不支持贷记功能, 使用范围也是在境内, 我们认为, 从目前的制度设计、 措施保障来说是可以保障安全的。 针对最近已经发现的一些利用社保卡 来违法犯罪的行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 社保卡是国家赋予个人社会保 障权益的一种载体,请大家保护好自己的权益,特别是加载金融功能后,把卡借给别人就等 于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对自己的权益是一个损失,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的土壤。 升级主要费用由政府承担 社保卡升级,必然产生成本。胡晓义表示,社保卡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 主要费用是由政府承担,这个主要费用不是见到的这张卡,而是在卡后面的系统建设、维护 等的大量费用,对持卡者原则上只收取工本费。 据胡晓义介绍, 社保卡的成本收费由各省财政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定标准。 大致 的工本费是 20 元至 25 元。虽然有这样的标准,但许多地区在发卡过程中是减免费用的,特 别是对生活困难的群体。 还有的是利用各种资源来分摊成本, 减少甚至免去了第一次发卡的 费用。“尽管获得卡的成本很低,但是持卡者也应该保护好这张卡,不要出借,避免丢失, 尽量避免破损,因为如果补卡还是需要费用的,补卡费用也是为了引导形成一种机制,就是 为了让大家能够保护好自己的权益。”胡晓义说。 下一步拓展养老保险功能 目前,社会保障卡主要用于医保结算。然而,社会保障的范围却不仅仅是医保,还有养 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那么,未来社会保障卡的功能将向哪个领域拓 展?胡晓义表示,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总的考虑是“急用为先、逐步扩展”。下一步功能 拓展主要是在群众需求越来越旺盛的养老保险方面。 据胡晓义介绍, 现在城镇职工领养老金的是六千万人, 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展 并且迅速普及之后又将有一亿人,总计一亿六千多万人领养老金,每年就算领 12 次就发生 几十亿次的支付关系, 更不用说还有上亿人是在个人缴费环节要发生结算关系, 所以这方面 的需求很大。他说:“我们在这方面已经做了设计。” 现在正搭建全国互通平台 随着人员流动越来越多, 群众期盼能够持社保卡实现跨地区无障碍就医以及养老。 那么, 社保卡距离全国通用有多远?胡晓义表示, 社保卡从设计之初就是为了全国通用的。 目前批 准发卡的 170 多个地区就是因为具备了达到全国统一标准的条件,才被允许发卡。 不过,胡晓义表示,社保卡的标准统一还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建设支持这个卡 使用的后台网络系统。 目前努力的方向是: 在技术上能够提供一个支持全国流动和社保关系 转移、接续的技术环境,他说:“现在我们正在搭建覆盖全国的互通互联网络平台,而且搭 建了跨地区的交换接口。 ”胡晓义表示, 要真正实现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不仅需要技术方面的 支撑,还有政策方面的逐步统一。据他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全力地推进各项社会 保险提高统筹层次和标准化建设。 商业保险加固社保需求【摘要】回首 2010 年发生的几个重大风险事件,作为经营风险的保险从业人员,这些 风险事件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完善保险工作机制,并沿着数百年保险业的发展规律前进。社 保怎样结合商业保险,让商业保险来加固社保需求,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和难题。 社保的原则是保而不包 因此可与商业保险配合 配备住院津贴部分 当商业保险遇到费用低廉、保障基本的社会保险时,精明的投保人该如何合理配置?7 月 1 日起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让众多人眼前一亮,例如突出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利,医疗 费可以异地报销、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皆可,在保险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始终以保护 参保人的权利为重点,很多具体制度的设计都是要保护参保人的权利。 很多人都评价,现在的社保保障越来越全面和方便了。同时也有人疑惑,那买了相应社 保之后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 31 岁的李先生于去年 9 月因鼻塞三个月到医院就诊,病理活检后确诊为“鼻咽未分化 型角化性癌”,须住院进行化疗和放疗。李先生治疗了半年多,近期痊愈。李先生表示,自 己先后共住院五次,总费用 17 万元多,社保报销了 13 万元多,自费 4.57 万元,社保报销 率接近 75%。因为社保有自费药、自费项目、起付线、按比例分担、封顶线等规定,所以李 先生自行承担了 4.57 万元费用。 社保不报检查费用 如果光从数字上看,李先生个人只承担仅不到 5 万元的费用,但是事实上,他治疗期间 还有不少其他花费, 例如自身服用的营养品、 患病后导致的工资收入降低以及家人照看他所 花费的交通费用等,每月多出的花费将近上万元。 保险专家表示, 投保人应当选择适当的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配合, 互相补充完备才能 得以最全面的保障。由于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保障 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求的,于是,就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 充。 李先生在住院前两周的检查费用总共花了 14567 元, 而社保在这部分报销费用为零。 记 者了解到, 之前的门诊检查和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出院后的检查及治疗费用也是不能报 销的。 意外险一次性支付 医保报销的范围仅限于住院期间费用及出院带药物的费用, 而且报销范围仅限于医保目 录上的药品、检查、治疗方式、标准内的住宿费等,凡是超出目录范围的项目,消费者必须 自行支付。而在目录上,部分项目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现行规定的社保报销当中,每月 门诊报销费用固定为 300 元,而事实上消费者往往会花费掉上千元的门诊费用。 保险专家表示,消费者可以适当配合购买意外险和重疾险附加住院津贴保险。事实上, 李先生早在 2008 年投保了 10 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附加 10 万元保额的消费型重疾险。所 以在患病后,李先生获得了 20 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记者了解到,一些较新引进的进口药 品尚未被列入社保药品目录名单上, 而一些重大疾病治疗却需要用到这类进口药品时, 消费 者不得不自己掏钱。 而意外险和重疾险的赔付是在确诊之后按照保额一次性支付给被保人, 所以在拿到相应 赔付后,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治疗药物和治疗方式。李先生在拿到 20 万元保险赔付 后就选择了最适合的药物和一些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品, 并在治疗期间, 其供房供车和家庭生 活水平未受到影响。 另外, 个人还可以关注公司团体是否有为职工购买团体意外医疗等商业团体险种作为补 充, 一来商业团体险种比个人商业保险购买保费更为低廉, 二来也是公司企业对于职工的一 项福利。 养老保险需考虑 有保险专家认为, 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下, 企业和职工相应在养老账户中存入的基本 养老金对于今后较高生活品质的保障肯定是不够的,所以个人养老保险一定要越早考虑越 好。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规划刻不容缓。有保险规划师提醒,目前正在进行 的养老金储蓄需要考虑到今后通胀和货币贬值的风险。 慧择提示:通常养老规划制定得早,负担相对较轻。如果家族有长寿史,可考虑领取时 间比较长的终身养老保险;如果考虑抵御通货膨胀因素,则应选择有增值功能的养老保险。 养老金规划首要体现在它的安全性。简言之,养老金要保证它不会减少。其次,体现在它的 持续性。养老金要保证从 60 岁以后都可得到,一直持续。再次,体现在它的增长性。养老 金不能越拿越少,越活越穷。客观情况,随着年龄的增长, 对应的医疗费用是增加的。最后, 养老金形式一定是现金,不能是替代物。社保很重要,但是重疾保障必不可少!北京一老一小保险介绍【摘要】2007 年起,北京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将城 镇无保障老人和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被称之为“一老一小”保 险。 这项医疗保险的原则为“保大病”, 主要解决城镇老年人、 学生及婴幼儿住院治疗的医 疗费用。此外,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也被 纳入报销范围。 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到了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报销范围。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按学年)100 元, 个人或家庭缴纳 50 元,财政补助 50 元。超出 650 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 7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保 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 17 万元;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每人每年 1400 元,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纳 300 元,财政补助 1100 元。超出 1300 元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 60%的比例报销,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可报销 7 万元。 目前已得大病的老人和孩子, 符合条件仍可参保。北京市 150 万城镇户口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婴幼儿和 30 万城镇无医疗保 障老年人将享受到看病报销的待遇。 该政策规定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按照“就近就医”原则, 可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内就近选择 3 所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另外,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在全市定点 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 16 家 A 类医院直接就医。参保后的儿童可直接到定点 儿童医院就医。 “一老一小”保险涉及人群分别为 25 万人和 200 万人左右。 由于这部分人群数量大, , “一老”计划先从部分高龄老年人试点, 逐步向全部城镇老人推进。 同时该保险的实行也意 味着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转型, 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险”的目标。 “一老一小”保险相关制度【摘要】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7 年 6 月 21 日公布“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 制度具体实施细则。该细则对参保范围,缴费标准和方式,就医管理,报销范围等进行了详 细的规定。以下是该政策的几个热点问题解答。 此项医疗保险制度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自 2007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医保报销范围有何限制?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老年人部分可报销的费用如下: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 肾透析、 肾移植或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 医疗费用; 3.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 7 日内的医疗费用。 此外,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在以上基础上,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门 诊医疗费用等。 “双方”要缴多少钱?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每人每年筹资 1400 元, 其中个人缴纳 300 元, 1100 元由财政补贴。 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每人每学年筹资 100 元,个人或家庭缴纳 50 元,财政补助 50 元。 可选几家定点医院? 参保的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可以在全市范围内, 就近选择 3 所综合医院作为本人的定点医 疗机构。 他们还可以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和 16 家 A 类医院直接就医, 总共超过 100 家医院;参保儿童可以到定点儿童医院就医。 参保人员如何就医和结算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 《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 手册》和《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就医。 城镇老年人和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 就医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 金, 发生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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