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因厂里赶货推迟放假放两个月假我能拿到工资吗社保因厂里赶货推迟放假面还帮我交吗

想多赚点儿钱,有什么办法吗? 凡是问过规划君这类问题的,估计得到的答案都少不了【开源节流】这四个字。节流就是省钱啦,你懂得,可开源呢?
作为一条白天忙成狗的上班族,确实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再去打工,有这贼心没这贼胆儿!咋办呢?
前方高能!别让老板坑了你,其实放个假、加个班也能赚钱!这可不是馊主意,是你的权益啊,各位,关键是个记得好好用!
赚钱法宝1: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放假是带薪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可如果你在假期里面加班了,别忘了要你的加班费哦~《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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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耍小聪明把平时的工作拖到节假日去做,没人给你毛爷爷。这里说的加班不是自己默默的干活儿,得是你的领导给你安排的。
赚钱法宝2:带薪年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根据工作年限享受5-15天不等的带薪年休假。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好规划提醒
一定要满足工作1年以上这个硬性要求,要是不满足还非休假,扣了工资别和HR掰扯,分分钟拿出劳务合同你就没话说了。
赚钱法宝3:婚丧假
婚丧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受的假期。职工本人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婚假增加至10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子女、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
好规划提醒
好好儿歇歇吧~
赚钱法宝4:产检,保胎,产假,哺乳
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怀孕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保胎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安排休息,用人单位为其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80%的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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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一句话:只要您怀孕了,期间该检查检查,该休息休息,单位最次也得发给您原工资的80%。有生育津贴或者福利好的公司,生了宝宝可能还给你额外的奖励呢 产后相关的费用也能报销。
赚钱法宝5:当爸爸的也有&产假&
别高兴的太早,人家规定说了,必须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然后,还得是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的,当爸爸的才能有7个工作日的护理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赚钱法宝6:工伤职员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好规划提醒
这个 成本 太高了,不建议推广使用。
赚钱法宝7:单位要黄了,停工又停产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好规划提醒
饭碗要丢的节奏啊,这个钱恐怕拿到手也就没下文了。。。。
赚钱法宝8:服兵役期间
服兵役期间从企业、事业、机关等用人单位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在服兵役期间原用人单位应照发其工资,且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好规划提醒 *
哥们儿姐妹儿们,当兵去吧,部队管吃住,把思想觉悟提高点儿,估计能撑下来。
赚钱法宝9:医疗期待遇
医疗期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法定的病假工作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好规划提醒
这时如果你还有一份意外险或者重疾险,一手拿着保费,一手领着工资,虽然身体痛苦,但心里也算有点儿安慰。
上面的9项技能不是馊主意,都是有法可依的,是你的权益就要好好享受。不过俗话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您的公司具体是怎么执行的,还得详询HR。
当然喽,决不能为了 赚钱 故意找病、弄残,不劳而获是可耻的哦,最后苦的还是自己。让我们高呼 劳动最光荣 !
从审判实务层面看,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常常会因劳动报酬增减、劳动岗位更迭、缴纳社会保险费、解除劳动关系等问题引发纠纷。这些争议的发生,不仅影响劳动关系的稳定,更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如何保护劳企双方合法权益,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记者近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采访。
劳动合同:应签未签时公司如何担责
2013年7月,胡文龙应聘到重庆全达汽车租赁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月工资5000元。2014年3月,他把 东家 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从建立劳动关系至今,该公司没有与胡文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请求法院判决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5万元。
庭审中,全达公司辩称,入职当天,公司就通知胡文龙到人事部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胡文龙说有事情处理,改天来签。后来公司几次要求胡文龙抓紧处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情,但是都被胡文龙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一久,也就不了了之。所以,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错不在公司,而在胡文龙自己,有任何责任应当由胡文龙本人承担。
对于前述理由,由于全达公司未能举证予以证明,故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该说法未予采信。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全达公司存在未与胡文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遂判决支持了胡文龙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公司的上诉请求。
■法官说法:
未签劳动合同单位要赔偿
据本案承办法官李盛刚介绍,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应否承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并维系稳定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由于依法经营观念淡薄、企业管理松散等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一来,一旦劳动者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就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风险。
社会保险费:公司变相拒交如何处理
2013年10月,李然在一次北碚区人才市场举办的招聘会上谋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到重庆晋晟机械设备销售公司做仓库管理员。
去公司报到的第一天,行政部门领导拿出了一份《情况说明》,示意李然签字。该份说明上写着: &&不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自愿放弃该权利&& 公司的解释是缴纳保险费太麻烦,公司把这笔钱以 补助 形式发放给员工,这样比较省事。李然没多想就签字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然参加了社区举办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员告诉李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交或者变相拒交。
感到受骗的李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承担因公司未缴社保费且无法补交导致其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存在未为李然缴纳社保费的违法行为,同时判定李然签字的《情况说明》因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约定,据此对李然的诉请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单位未缴社保应担责
本案承办法官李颖分析指出,这起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有两个:一是用人单位能否以向劳动者支付社保费的方式免除其应承担的缴纳社保费的法定义务;二是劳动者签字确认的《情况说明》是否合法有效。
本案中,作为用人单位的重庆晋晟机械设备销售公司应当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该公司却抓住部分劳动者不懂法的弱点或者贪小便宜的心理,以发放 补助 的方式骗得劳动者在《情况说明》上签字,向员工支付远低于公司应承担的社保费金额规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期达到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目的。
当劳动者发现自己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要么通过行政程序,向社保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等单位投诉,要求敦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要么通过司法程序,在无法补办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用人单位诱骗劳动者写下的诸如《情况说明》这类放弃法定权利的单方声明,因该类说明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约定,该约定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后续医疗费:尚未实际产生时怎样处理
日,郭强进入重庆鑫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事施工员工作。同年11月17日,郭强在上班时不慎摔伤,经涪陵某骨伤科医院治疗,诊断为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住院20天。2009年6月,经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经重庆市九龙坡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
2010 年2月,郭强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3万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6万元、护理费5000元、鉴定费600元,以及一年半后取钢板医药费和手术费8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强在工作期间遭受工伤,而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向郭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院根据相关计算标准,对公司应支付的各项补助金、护理费、鉴定费等据实进行了判定。对于郭强主张的一年半后取钢板医药费和手术费8000元,该院认为该笔费用目前尚未实际产生,具体金额系郭强自行估算,并无证据佐证,故驳回了郭强的该诉讼请求。
郭强对该项判决不服,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不支持无法确定的续医费
本案承办法官万怡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尚未产生的续医费能否主张的问题。
后续医疗费,指的是针对已发生的医疗行为 之后的必要合理的治疗与恢复所产生的费用。本案中,郭强在遭受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后,医院对其进行了治疗,但根据治疗情况看,郭强还需在一段时间后进行第二次治疗。
本案中,对于郭强提出的各类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诸项诉讼请求,法院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判令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与前述诸项请求不同的是,郭强在本案中主张的续医费尚未实际产生,且具体金额并不明确,在何时续医、治疗方案是什么、将会产生多少医疗费等事实皆不确定的情况下,法院不能支持劳动者的该项请求。
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2013年10月,黄平到重庆辉盛水泥有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2014年10月,黄平经向铜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起诉至重庆市铜梁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该水泥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29148元。
庭审中,黄平称其在辉盛公司工作期间,每天上班12小时,公司没有安排补休,每月只有4天休息,累计工作小时数远远超过了国家法定工作时间,但水泥公司从其参加工作到2014年7月申请仲裁裁决前一直未支付加班工资,严重损害了黄平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黄平既未提供由水泥公司安排其加班的证据,也未提供其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仅提供了自己单方制作的值勤交接班记录本,而该记录本上既没有水泥公司管理人员的签名,也没有加盖单位印章,庭审中公司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也不认可,故法院以黄平要求水泥公司支付加班报酬的证据不足为由,判决驳回了黄平的诉讼请求。黄平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加班应由劳动者举证
本案承办法官朱华惠介绍,该案件的争议焦点为黄平是否存在加班事实,以及该事实的举证责任应由谁承担。
所谓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根据前述规定可知,只有在劳动者举证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承担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作为员工,如果从事了加班工作,应当注意留存加班的相关依据。用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形式多样,如公司盖章确认的加班排班表、休息休假期间从事加班工作签订的合同、发送的工作邮件、电话记录、微信记录等。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这些资料将成为帮助劳动者维权的有利证据。
企业规章:可否成为约束劳动者的依据
2013年10月,吴昊进入重庆新奇科技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技术员工作,月收入4500元。2014年12月,吴昊与同部门的符华因多次言语不和发生摩擦后,终于在办公室里大打出手,直到公司领导带保安赶来制止。对于吴昊和符华在上班时间打架的行为,公司作出了严肃处理,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将吴昊开除。
被公司开除的吴昊不服,认为公司不能随便辞退自己,于是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奇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3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昊虽然存在上班时间与同事打架的不当行为,但公司据以开除吴昊的所谓规章制度并未经公司全体职工讨论、协商,各项制度也未告知职工或组织职工学习,那么这些制度因制定程序违法不能起到约束劳动者行为的作用。最后,合川法院以新奇公司开除吴昊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为由,判决新奇公司支付吴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3500元。新奇公司不服,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二审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
未经法定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合法
本案承办法官张薇分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用人单位在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依据的规章制度应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还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从上述规定可知,用人单位据以约定劳企之间权利义务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过讨论、协商、修改、公示 等法定程序,方能作为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依据。若这些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出现迟到、旷工、打架等问题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就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法院对该解除行为只能认定为违法,用人单位应对此承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记者观察
争议类型五花八门
随着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劳动争议的数量、类型不断增多,且呈现出复杂化、集团化的趋势。2013年以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5218起劳动争议二审案件,从审理情况看,此类纠纷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一是涉及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是劳动者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的前提条件。该院近三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单独将确认劳动关系作为诉讼请求的案件共有257起,其中75.42%的案件系劳动者胜诉。
二是涉及订立劳动合同的案件。此类案件主要包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纠纷、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纠纷,以及违法约定月工资标准等情形。该院近三年审理此类案件共645件,其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占较大比重,因该类纠纷起诉的案件共402件,占此类案件总数的62.33%。
三是涉及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险种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及生育等五类,相应的纠纷类型主要包括工伤待遇赔付、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赔偿、未缴纳失业保险 的损失赔偿等。该院近三年审理的此类案件共811件,其中涉及工伤待遇赔付的案件共425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52.4%;涉及未缴养老保险损失赔偿的案件共239件,占29.47%。
四是涉及履行劳动合同的案件。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出于经营管理,节省成本减少支出等需要,往往在对劳动者的工资标准的确定、调整以及工资是否足额支付,以及工作岗位的调整、工作地点的变化、工作任务的调整等问题上做文章,由此容易引发劳企纠纷。该院近三年审理的涉及劳动者追索工资报酬的案件共776件,占近三年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14.87%;涉及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案件共205件,占3.93%;涉及确认加班事实及支付加班工资的案件共577件,占11.06%;涉及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案件共413件,占7.91%。
五是涉及解除 劳动关系的案件。此类案件主要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情形。该院近三年审理的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纠纷案件共666件,占近三年该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12.76%;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案件共368件,占7.05%。
此外,劳动争议还涉及福利待遇纠纷、竞业限制及服务期纠纷,以及劳务派遣及非全日制用工纠纷等诸多情形。
2014年深圳市一家制衣厂的工友起诉深圳市社保局追缴养老金
来源: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
今天我们来关注养老金的话题。《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也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这两项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法律,在实际的运行中,却常常让一些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群体,遭遇一些现实的难题。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市在建设之初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来到这里参与建设,如今随着第一代农民工陆续达到退休的年龄,这里的农民工养老问题也凸显了出来。请看记者来自深圳的调查。
十几年工龄难换养老金,众多工人将工厂告上法庭,症结何在?
这是2014年深圳市一家制衣厂工厂的工友起诉深圳市社保局,追缴养老金时拍摄的照片,唯一露出面容的这位大姐名字叫做肖叶青。2015年十月,当《经济半小时》记者见到肖叶青时,二审的判决结果已经下来,法院判决肖叶青败诉。
深圳市农民工肖叶青:这个是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个是行政诉讼判决书就在这里。
作为普普通通的打工者,肖叶青和工友们为什么要起诉深圳市社保局呢?而且在一审败诉后,还要继续上诉?
记者:你当时怎么跟社保局说的?
肖叶青:我就说要补缴,补缴那个养老保险,但是它不受理。
记者:不受理的原因是什么?
肖叶青:两年期限,我们已经超过两年了,不可以补缴以前的,只能补缴那个后面的两年,以前的不受理,后来我们告法庭,法庭还不是判给我们,判给我们还是输掉了。
肖叶青说,自己来深圳市打工已经整整20年,但是工厂只给自己缴纳了不到八年的养老金,还差7年多,才够资格领养老金。肖叶青想自己补缴,可是深圳市社保局却拒绝受理,因为已经过了追缴养老金的两年期限。而拿不到养老金,她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农村老家。
肖叶青来深圳市打工已整20年,工厂只给自己缴纳了不到八年的养老金
肖叶青:我在深圳20多年了,我不留在这里,我回老家吗?我回老家现在像样的东西都没有。
1994年,肖叶青离开湖南老家,来到深圳市打工。当时正是纺织行业发展得如火如荼的时期,肖叶青先后在几家制衣厂打工赚钱。
记者:每天可能要工作多长时间?
肖叶青:十多个小时吧。
记者:十多个小时,一周有休息日吗?
肖叶青:没有休息日,除非厂里放假。
记者:厂里什么时候放假呢?
肖叶青:一个月放一天。
随着两个孩子逐渐到了上学的年龄,家里的开支也越来越高。为了供孩子们读书,肖叶青不仅省吃俭用,还挤出晚上的休息时间从外面找零活赚钱。
肖叶青:我当时工资那个时候7块钱8块钱一天,一个月才200多块钱,还要天天坐班。后来那个钱实在不够用,太少了,我还除了晚上做工,我还去外面的加工厂拿一点货回来自己做。
记者:你每天在工厂做多长时间?
肖叶青:以前差不多十二个小时
记者:那身体吃得消吗?
肖叶青:没办法,反正是农民,你不吃苦都不行。
肖叶青不仅省吃俭用,还挤出晚上的休息时间从外面找零活赚钱。
1998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要求企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并从日起施行。当时的肖叶青和大多数工友一样,对于养老保险这个名词极为陌生。直到有政府部门来检查厂里缴纳社保的情况,肖叶青才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
肖叶青:那时厂里经常放我们的假,我就问一些同志,我说干吗我们放假,你上班,他说你没买社保。我说没买社保那可以买吗?他说你没做够五年都不可以买。
之后每次有人来厂里检查,肖叶青和其他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工人都不得不放假,躲避检查。这对于一心想要多赚钱供养家人的肖叶青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麻烦。为了能够正常上班,她多次找领导,希望能够缴纳养老保险。
肖叶青:后来自己就去找厂长了,我说我可以不可以买社保,那个时候06年了,他说你买就可以买,那个时候我就自己买了,买了我买社保可以上班,不用放假,因为我很需要钱。
2006年9月,工厂给肖叶青第一次缴纳了养老保险。这也是她来到深圳市打工十多年后第一次参加社保。后来肖叶青渐渐知道,这份养老保险不仅意味着可以正常上班,将来等到自己老了还能够领一笔退休金。然而2014年,她的美梦被击碎了。这一年的4月份,肖叶青满50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
肖叶青:厂长就通知我,他说你就不可以买社保了,我说干吗不可以,他说你已经50岁了,只能买到50,那个时候我才买了7年多一点,8年都不够。但是 里面有一条要买够10年才可以延缴延退。
原来,按照深圳市的养老法律条例,员工必须交够10年的养老保险才可以自己续缴剩下的保险金,以换取养老金。按照这样的规定,肖叶青连自己补缴的机会都没有。也就意味着将来她无法领取养老金。
按照深圳市的养老法律条例,员工必须交够10年的养老保险才可以自己续交剩下的保险金,以换取养老金。
肖叶青:我们要求老板给我们补缴,他说是可以补缴,补缴的话,要求老板补缴,当然不能跟他们要钱,但是后来厂长告诉我,他去了两次都没有补到,只要能补一点,我就可以延缴延退,但是社保不给补,补不到。
工厂同意补缴,但是社保局却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补缴。2014年7月,肖叶青联合其他几名工友,一同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庭,希望能够追缴工厂从2002年到2006年期间的养老保险。如果追缴成功,肖叶青的缴费年限就超过了10年,根据深圳市的政策,她可以选择个人继续缴满15年,从而领到一份养老金。
肖叶青:这份养老金当然对我很重要了,可以减轻小孩子的负担。
2014年十一月,一审判决结果,肖叶青败诉。祸不单行,就在这一年的十月份,工厂也突然倒闭。追缴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但是肖叶青依然提请了上诉。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肖叶青的上诉,维持原判。
肖叶青:现在厂也不存在了,企业不存在了,我说社保局还在,政府还在,我还在,我就说我自己愿意承担老板的那一份,我全额补缴,能够补缴养老保险退休,但是最后还是没有给我。
和肖叶青一同打官司的工友一共有8名,他们同在一家工厂打工。曾冬连便是其中的一员。1995年,曾冬连从湖南来到深圳市打工,两年后进入了国邦制衣厂。2013年达到50岁的退休年龄时,她已经在工厂连续工作了16年。如果工厂一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此时的曾冬连已经可以安心地过上退休的生活。然而现实却是,直到2006年,工厂才同意给普通员工购买养老保险。
曾冬连50岁的退休年龄时,她已经在工厂连续工作了16年。
深圳市农民工曾冬连:早就听说过,但是不给你买,那个时候厂里很骗生,说管理员买,普通员工不买。
作为厂里的老员工,曾冬连也想过找厂长理论。但是就业的压力却让她最终选择了沉默。
记者:为什么不找?
曾冬连:不准你买找也没有用的,还要炒掉你的,那时候也怕炒人。
2006年,工厂终于同意给一线工人缴纳养老保险,曾冬连立刻选择缴纳。当时她还不知道社保和养老有什么关联,而是单纯地把这笔钱当作一份储蓄。
曾冬连:一份钱可以拿两份的,你买一份老板那一份也可以拿得到的。我是想拿老板那一份的。没有想到退休。
2013年,曾冬连到了50岁的退休年龄。老板突然告诉她不能再缴纳养老保险了。这时她才知道,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不足15年,不能领取退休金。2014年工厂倒闭后,为了维持生活,曾冬连成为了一名环卫工。她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和那些选择回农村老家的工友相比,自己还算是幸运的。因为到了这个年纪,可供选择的工作已经十分有限。
2014年工厂倒闭后,为了维持生活,曾冬连成为了一名环卫工。
曾冬连:我也知道我眼睛也看不到了,反正人老了手脚也没有麻利了,一般我们没有什么技术的也是很难找工作的。
每天8小时的工作量和过去相比,虽然轻松了不少,但是曾冬连却始终担心着自己的将来。为了能给两个儿子娶上媳妇,前两年她和弟弟共同借款在老家盖了新房子,眼下还欠着数万元的债务。如今儿子的婚事还没有着落,自己和老伴也不知道能够在深圳市再坚持多长的时间。
曾冬连:就是想要退休金,你还有老的结果,现在这么大岁数了,还能打多少年工呢。
记者:有退休金,你是希望在深圳养老还是说回老家养老?
曾冬连:如果有退休了就在这里,没有退休你不回老家吃什么?
就在曾东莲和工友们状告深圳市社保局败诉的同时,另一位工友也已经将自己的工厂告上了法庭。
他叫肖生解,今年62岁,1991年从湖南来到深圳打工,1996年进入到现在工作的这个工厂,成为了一名电焊工。和大部分工友一样,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肖生解才第一次听说养老保险。
肖生解将自己的工厂告上了法庭
肖生解:不知道农民工退休的时候有钱,2008年还不知道。
但是肖生解所在的工厂规定,超过45岁的男职工不能购买养老保险,当时已经55岁的他被排除在名单之外,直到2012年底工厂才开始为他购买养老保险。2013年4月,肖生解已经到了60岁的退休年龄。由于此前只购买了5个月的养老保险,无法领到退休金,他只好选择继续在工厂打工。但是由于多年从事电焊工作,肖生解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出现了问题。
肖生解:2013年咳出血的时候检查,检查说肺部有问题。
病情的发展让肖生解无法再向过去那样从事重体力的工作,儿子虽然能够打工赚钱,但是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为了不给孩子增添负担,肖生解迫切地希望能够解决自己的养老金问题。
病情的发展让肖生解无法再向过去那样从事重体力的工作
肖生解:我工龄这么长,我是1996年来这个厂的,到现在也差不多够15年了,为什么原来没给我买?
为了拿到16年来在厂里工作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肖生解将工厂告上了法院。2015年他拿到了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肖生解的全部诉讼请求。两场官司花费了肖生解一万元的积蓄。
肖生解:想起诉的,但是我没有钱,官司没有打赢之后,那么你这个钱又得自己出,上一次我出了1万块钱没有打赢。
2014年第二次咳血后,肖生解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了体检,检查结果为疑似职业性尘肺,并告知肖生解及时脱离粉尘作业岗位,等待进一步诊断。眼下,肖生解一面在等待着职业病的诊断结果,一面在等待着可能永远也等不到的养老金。
肖生解:只要有补缴希望,还是要补缴,补缴还是合算的,还是希望可以领退休金。
记者:那你在深圳等什么?
肖生解:我现在等国家这个补缴细则出来怎么处理,怎么搞。
肖生解来到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了体检,检查结果为疑似职业性尘肺。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有为数不少的第一代农民工,已经在他们生活的城市里,工作了二十多年。眼下快要退休了,他们才突然发现,自己的养老金还没有着落。在深圳,一些大龄农民工就在集体和工厂谈判,开始了曲折的追缴养老金的历程。
大龄农民工养老金的曲折追缴路:养老保险补缴细则未出台,罢工后两年养老金依旧无着落。
2013年8月,深圳市宝德玩具厂数百名大龄外来务工者罢工一天,要求厂方补缴养老保险。经过谈判,厂方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补缴养老金。但是如今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些工人却迟迟没有见到补缴的养老保险单。
记者:给你们补上了吗?
深圳市农民工廖金生:没有。
记者:为什么?
廖金生:我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他们就是就是拖。不愿意承担那个法律责任。
30年前,廖金生从广东茂名市来到深圳市,开始了打工的生活。1989年他进入了宝德玩具厂,一干就是二十多年,是厂里最早的一批员工。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深圳市掀起了一股给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高潮。这一年,在宝德玩具厂工作了近二十年的廖金生也终于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但是对于这些已经在厂里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员工来说,要想拿到养老金,至少还要再打10年的工。
30年前,廖金生从广东茂名市来到深圳市,开始了打工的生活。
廖金生:工厂到时候倒闭了,像我们这样年纪的人,到外边讲老实不要说养老问题,找工作成问题了是吧?
廖金生的担忧代表了厂里大龄农民工的普遍心情。叶慰生今年49岁,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十几年。1991年由于工伤,叶慰生失去了右手。2008年,叶慰生、廖金生和大部分工友一样终于成功购买了养老保险。因为是男工,可以工作到55岁,甚至更长,所以应该可以拿到养老金。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工厂的效益不再像过去那样稳定。叶慰生也开始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险究竟能不能缴满15年。
叶慰生:这个工厂也很难说,我都说了两年之后生意不好了,维持不下去了就倒闭了,今年不知道明年嘛。
49岁的叶慰生在厂里已经工作了十几年。1991年由于工伤,失去了右手。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厂里的工人集体罢工,并派代表与厂方谈判,最终厂方同意按照相关的法规进行补缴。工友们以为这下养老金应该有着落了,可是事情并非所愿。因为深圳市社保局认为,根据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不予受理。 只同意工厂补缴近两年的养老保险。但是同一部条例的第五十一条又规定:本条例施行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两个条款虽然有些自相矛盾,但是毕竟让让工人们又看到了希望。为此当初参与同厂方谈判的农民工代表周受芳已经多次去找社保局询问,但是从2013年到现在,补缴的具体办法却迟迟不见踪影。
周受芳:去找他们,就是去问他们细节出来了没有,是不是能够补缴就这样。那么回复就是现在没有那个政策出来,没有办法补缴就这样。
虽然工厂同意补缴,却因为没有补缴细则,从罢工到现在,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工人们的养老保险依然没有着落。
从罢工到现在,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工人们的养老保险依然没有着落。
深圳社保条款的一些变化调整,让肖叶青们看到了希望。然而细则的迟迟不出,又让他们倍感焦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一直没有放弃,一直在打听各种可能的办法。虽然维权路走得不顺,但肖叶青也终于了解到,已经有人在类似的案例中,找到了公平。这给了她继续走下去的力量。继续来看记者的报道。
广东番禺农民工养老保险成功补缴,农民工看到希望继续维权。
尽管官司失败了,但是肖叶青依然没有放弃希望。2014年原工厂倒闭后,她又来到深圳市另外一家制衣厂打工,同时准备再一次争取补缴养老保险。
肖叶青:我一边上班一边争取吧。虽然二审下来,它已经属于终结了吧,但是我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的渠道,其它的希望能够去争取一下。
第一次打官司时,肖叶青的诉求是希望能够追缴工厂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这一次肖叶青准备直接向社保局申请个人补缴。为此她在深圳市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重新准备了自己的材料,来到深圳市石岩社保站提交申请。
社保站工作人员:暂时是补不了了,你等一等吧,等到能补再补吧。
肖叶青: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社保站工作人员:这个不知道。
社保站拒绝了肖叶青补缴的申请。这个结果她其实并不意外。不过,肖叶青相信法律应该是公正的。她离开社保站,去找一位公益律师,准备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肖叶青离开社保站,找一位公益律师咨询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师:这份证据就能够证明你是2002年11月入职的,这份证据非常关键,你申请补缴的时候,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在咨询的过程中,律师也给肖叶青详细分析了之前的判决。
律师:深圳市还没有出具体的补缴细节,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到底怎么样来补缴,特别像肖大姐这种情况,单位已经不存在了的情况下,个人能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申请补缴,个人来承担单位的部分和个人部分,这在细则出来之前都是个问题。
除了公益组织和律师的热心帮助,来自广东省其它地区的成功补缴案例也给了肖叶青一线希望。
她叫江家淑,今年52岁。1997年她从四川老家来到番禺市打工,直到2005年工厂才开始给她缴纳养老保险。
江家淑:当时有个政策是百分之几买,所以工厂有一点职位的,职位高一点的才买,职位低一点的像我们做班组长的都不给你买的。那个时候,我升为那个质检部主任之后才通知我买的。
从2005年到2013年退休,江家淑一共缴纳了8年的保险。如果工厂能够把之前的7年养老保险一起补缴,算下来自己正好达到了15年的法定缴费年限。但是工厂并不同意补缴。江家淑不得不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江家淑:他说你当时怎么不叫工厂给你买,现在过时了,不行了,补不了。我几次去最后那次我说,他又这样说,我说那我都可以的话,还用你们在这里做什么?我说你们是做什么的?你们不是帮我们维权的吗?你们不是监督部门吗?难道还要我们去,我们都可以的话就不用你们在这里了。
尽管维权之路很艰难,但是为了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养老金,江家淑没有放弃希望。几个月的时间里,她多次往返在工厂和政府部门之间,最终决定起诉工厂。一时间,这个消息在厂里传开了。
江家淑:工厂里的人都在嘲笑我,说我天方夜谭、痴人说梦、还想拿退休金,一个农民工,你算老几,你还拿退休金。
尽管周围的工友在嘲笑她,但是江家淑一直在认真准备起诉材料。2013年10月,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工厂终于同意了补缴方案,双方各出一半的补缴金。
江家淑:从1998年开始补。
记者:一直到2005年。
江家淑:到2005年。
记者:那最后补了多少钱?
江家淑:补了,我自己都补了一万三千多。
2013年11月,江家淑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退休证。这是她第一次看到退休证是什么模样,也是她所在的工厂办理下来的第一张农民工的退休证。2013年12月份,她拿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养老金。
2013年11月,江家淑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退休证。是她所在的工厂办理下来的第一张农民工的退休证。
江家淑:当然是很高兴的,那么辛苦,费那么大的劲跑来的。
记者:当时第一份退休金一个月多少钱?
江家淑:1185元。
记者:比你想象的呢?
江家淑:比我想象的,我们家乡的才几百块钱,还是可以,我觉得还是可以。
苏媛是深圳市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圳市萤火虫工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苏媛:我们接到的个案,每年都有50起以上。
苏媛告诉《经济半小时》记者,目前深圳市的务工人员补缴拖欠的养老金存在两个难题。一是深圳市社保局尚未出台具体的补缴细则,二是大部分工厂不愿意承担这笔历史欠账。很多工友也因此放弃了追缴自己应得的养老金。
苏媛:大部分工友都算了,觉得太困难,太辛苦,而且没有希望,看不到希望,所以很多都放弃,但是还是有一些工友,包括我们现在在帮忙的十来个工友,他们都觉得,我觉得他们可能不止从个人的事情角度考虑,是觉得这个事情解决好了是所有人的问题,让所有人可以受益的,所以他们也是比较坚持在打这个官司的。
虽然有再次败诉的可能,但是肖叶青依然不想放弃希望。作为原工厂第一个起诉社保局的员工,她知道自己的案例对于其他有着类似经历的工友来说意味着什么。
虽然有再次败诉的可能,但是肖叶青依然不想放弃希望。
记者:在打这个官司之前你有没有问过律师,就是之前有没有谁打赢过类似的官司?
肖叶青:我没有问过,但是不管输赢,都有人要人去闯一下吧,要去试一下,最起码,无论是输是赢,我都为自己争取过,以后都不会后悔。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仅为16.7%。这其中既有因为现实的考量放弃参保的农民工,也有像肖叶青这样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认为,深圳市社保局应该正视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问题,尽快出台补缴细则。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翟玉娟:现在深圳市只限于对两年之内的可以进行补缴,但是对于连续或者持续的违法行为,这是应该不受两年的时间的限制,因为《劳动调解争议仲裁法》也明确规定,对于持续或者连续这种工资报酬,是不受时限的限制的,我觉得对社会保险的这种理解,也应该是不受时限限制的。
[半小时观察]:在对这些劳动者的采访中,我们的记者能够强烈感受到,他们对养老的焦虑,和对参加养老保险的企盼。从他们维权、上诉的历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些缴纳年限不足、就业状态与社保状态不一致的劳动者,如何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法律上并没有细则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虽然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劳动者就业相对动态,参加社保相对较晚,无法满足领取养老金的一些规定,但这并不能否定他们曾经付出的劳动,也不应成为他们不能领取养老保障的理由。关心他们的养老,妥善解决他们的难题,是我们的职能部门应尽的责任。作为外来务工者最多、历史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我们希望深圳市相关部门能尽早对社保补缴政策及细则进行明确,给这些劳动者一个公平和充满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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