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汽车出了车祸,滴滴保险公司不理赔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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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车主遭遇理赔难:人保财险事后拒赔保险金日 09:41新浪财经手机客户端 |扫码下载中金网APP摘要: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了龚先生对于人保财险的投诉。广州的车主龚先生,日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出险后及时向人保财险报案,与查勘员、定损员以及4S店修车沟通好了修车方案,修车后自己先行垫付了修车款,但此后人保财险却拒绝理赔。【免责声明】此文章内容来源为新浪财经,中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中金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月21日消息,新浪金融曝光台收到了龚先生对于人保财险的投诉。广州的车主龚先生,日驾驶一辆宝马轿车出险后及时向人保财险报案,与查勘员、定损员以及4S店修车沟通好了修车方案,修车后自己先行垫付了修车款,但此后人保财险却拒绝理赔。  出险后理赔为何被拒?  据龚先生介绍,他的宝马轿车一直在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投保,此前也有过出险经历。日下午2点,他驾车去江西九江永修县,在倒车时不慎撞到墙。当时造成车辆外漆脱落、车轮凹陷等,不能继续上路行驶。  他立即拨打人保财险客服电话报案,随后有查勘人员前来现场拍照。因为永修县没有宝马4S店,便将汽车拖到了南昌万宝行4S店修理。当日下午人保财险定损员佐先生也到达了4S店查勘了车辆损毁情况。  一天后,4S店的工作人员应先生向给人保财险定损员和车主出示了车辆维修项目和费用,人保财险定损员表示同意,维修项目包括油漆、胎铃、后桥等,所需费用约4万3千元,此后4S店才安排修车,一切都是按照人保的程序走。时隔半月,4S店通知去提车。  龚先生说:“4S店应先生和定损员都叫我先把修车款垫付了, 一周内把修车款打回我账户。为了安全起见我还特意打了人保客服电话去咨询,95518人保工作人员也称先付再理赔,所以我就同意先垫付。”  新浪财经向人保财险确认,修车后车主先垫付,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也是符合程序的,在实际操作中,也常采取这种做法。  然而,两天之后,龚先生被告知不能按照原来商定的全额赔付修车款,只能赔付部分车体喷漆的费用。  新浪财经分别向查勘员和4S店求证此事。  4S店负责人应先生对新浪财经表示,修车前,维修的项目和所需费用确实征得了跟定损员的同意,不过是口头沟通,定损员同意后才开始修车的。车修好后,车主先垫付的修车款。过了一段时间,定损员将车辆损失情况报给公司后,人保财险认为 “车损与现场不吻合”才拒绝理赔的。不过,应先生同时称,人保财险一直没有出具正式的定损单。  查勘员孙先生称当时他去现场查勘的,认定是由于倒车撞墙造成的事故,并拍摄了现场照片。因为宝马轿车底盘比较低,现场只能看到外部损失情况,内部损失并十分不清楚。到4S店之后由南昌人保财险的定损员去核定的损失。  新浪财经试图寻找定损员核实情况,被告知已在该岗位。  事后,龚先生多次找人保财险协商解决此事,江西永修县的勘察员还去事故发生地再次做了调查、调取交警的监控,监控证明在发生事故前我车子是完好无损的行使在道路上,出险后才造成不能正常行驶的。龚先生称,事故资料和照片证据齐全,为何人保财险答应理赔,后又拒绝?希望人保财险能按照正常程序予以赔付。  新浪财经将龚先生的诉求转至人保财险,客服称,正联系江西分公司查清情况。昨日,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客服称,后续会找龚先生本人沟通解决此事。  车辆出险后如何理赔?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一)、报案  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及时拨打个车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如是严重的交通事故,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报案后,保险公司会及时派查勘人员协助车主处理事故;如果车辆不能行驶,保险公司会为车主安排车辆救援。  (二)、定损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后,保险公司会出具一张《定损单》。不要遗漏修理项目;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三)、修车  1、把车、《定损单》一起交修理厂或者4S店,修理厂按《定损单》修车,并给您一张《提车单》作提车证明。车修好后,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提车,并向修理厂索要:《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均须盖修理厂公章)。  (四)、开事故证明  若损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写一个《第三方证明》;若损失很大,索赔时保险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队或安委会出具的事故证明。  (五)、递交单证  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第三方证明》、《赔款结算单》等材料统统交保险公司理赔部。  (六)、领赔款  递交索赔单证后,接到保险公司领赔款通知,带身份证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赔款。关注(http://m.cngold.com.cn),掌握最新财经要闻。
( 本文转自:“新浪财经”, 不代表中金网立场 )责任编辑不二家-先森【免责声明】此文章内容来源为新浪财经,中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中金网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相关阅读1/4 09:00 08:48 12:07 11:54 11:21 11:20 09:21 09:11 10:50 09:20股票黄金外汇行情微信:cngold-com-cn行业动态金融黑幕财经解读微信:zjs-cn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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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车辆未年检出车祸 保险公司能否可以拒赔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池州日报
  近日,贵池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车辆逾期未年检而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3月,吴某为其所有的轿车,向池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期为日至日。日,吴某之子驾驶该轿车发生。发生后,原告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告知因保险发生时,该车辆已超期未年检,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范围,故不予理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车辆在出险时并未按规定年检,但根据我国现行的《人民共和国道路法》和《人民共和国道路法实施条例》,仅仅规定没有取得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和报废车三种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并未规定“未年检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原告的车辆未办理年检,仅仅是违反了道路法规。该案中保险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理赔款,法院依法判决该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胡某保险理赔款元。
(责任编辑: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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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城&&市:
姓名:&手机号:您的信息将被保密惹出伤人车祸没报警就离开现场 保险公司不用理赔
来源:江南晚报
出了交通事故,没报警就离开现场,准备过两天再去处理,想着未必会构成肇事逃逸,他却为此付出了代价。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这起案件中,二审判决结果大逆转。
2月26日晚8点45分左右,刘某开车行驶至锡澄高速堰桥服务区附近时,追尾前方一辆小客车,导致两车损坏、小客车上3人受伤。刘某将所驾车辆、随身钱物留在现场后离开。&我有点眼花、恶心,看见对方人多,还向我走来,怕他们对我动手。&刘某走下高速公路,拦了辆面包车回家休息。第二天,看到手机上多个未接来电,刘某才知道处理事故的交警一直在找他。2月28日上午,刘某前往交警大队,又联系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的处理。
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责。刘某赔偿了受伤乘客,履行完赔偿义务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刘某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离开现场,拒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刘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3.9万余元。一审法院认为,无证据证明刘某存在酒后驾驶或其他不允许驾驶车辆的情形,后他又配合交警履行了向事故相对方的赔偿责任。因此,交警仅认定刘某离开现场,未认定其离开现场有逃避责任追究的故意而构成&肇事逃逸&。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刘某保险理赔款13万余元。保险公司提出上诉。无锡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
二审认为,刘某在离开现场时将所驾车辆留在了现场、未伪造或破坏现场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虽然不构成&肇事逃逸&,但逃避了对其生理状态的检测,导致无法确定当时他是否存在酒驾、毒驾等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根据《保险法》21条的规定,当庭改判保险公司免责。
中院金融庭副庭长陆晓燕表示,该案中,刘某离开现场两天后才出现,导致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无法对其生理状态测试。交警无法判断他是否酒驾、毒驾等,也无法进行行政、刑事处罚,保险公司更无法因此免责。案件中关键事实无法查明的状态是肇事者导致的,根据《保险法》判处保险公司免责,是从个案公平的角度考虑。&若是肇事者受伤严重急需救治,或帮助对方就医而离开则另当别论。&
审判长、中院院长时永才审理该案时,并未局限于对肇事者离开现场是否构成&逃逸&的判断;而是从培育社会诚信、倡导行为规范的角度,运用了《保险法》对肇事者离开现场未通知保险公司导致无法查明关键事实的,保险公司对无法查明部分免责的规定,进行判决保险公司免除保险责任。(晚报记者 邹皓美)
责任编辑: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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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ICP备- Copyright(C)成都一市民开网约车撞上护栏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_网易汽车
成都一市民开网约车撞上护栏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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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一市民开网约车撞上护栏 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成都报日报道 “我跑滴滴时撞上了护栏,按程序报保险,现在保险公司居然拒赔。”3月24日,滴滴车司机孙先生向商报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窘境。
3月4日晚10点,孙先生驾车送乘客,经过太平园附近时,一个不留神将车撞上了护栏。车辆损坏严重,所幸并没造成人员伤亡。孙先生拨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保险公司定损员也来勘验了现场。3月17日左右,孙先生接到了保险公司通知,被告知不能理赔。“原因是我开滴滴,将非营运车辆性质变为经营性质。”采访中,成都商报记者,孙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
孙先生昨日告诉记者,经多次沟通,滴滴公司表示可以帮助孙先生尽量申请赔偿,减少损失,要求孙先生提供车辆受损情况、维修费用等资料。最终是否能得到赔偿尚无法确定。
开网约车出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
孙先生介绍,3月4日,他驾车送乘客过程中,车辆撞上护栏,维修花了两万多。此前,他在华安保险公司购买了私家车保险。事故发生后,孙先生第一时间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保险公司定损员也前来勘验了现场,孙先生等到的却是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
针对孙先生的说法,华安保险四川分公司部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在调查中发现孙先生有跑网约车的行为,这样一来便改变了车辆使用性质,与孙先生购买的车险承保合同内容不一致。“购买保险时,合同中注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现在车辆性质发生改变,我们有理由拒赔。”
私家车变网约车后,若此前以家庭自用车身份购买保险,车辆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保险拒赔。对此,中国人保财险、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均给出了一致说法。
非营运行驶证 买不了营运车险
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和家庭自用车相比,营运车辆保费会高出40%左右。“令人尴尬的是,大多数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了非营运,而非营运行驶证是购买不了营运车险的。”
成都市交委已颁布《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该暂行细则明确,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承担承运人责任,承担安全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对此,滴滴公司成都地区相关负责人称,滴滴公司给所有使用平台的司机和乘客购买了综合意外险,最高赔偿金额120万元。该负责人也称,类似于孙先生这样的车损,并未纳入其中。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虽然滴滴平台购买了为司机和乘客购买了综合意外险,但这并未将网约车司机的所有风险囊括其中,“除了不能赔偿的车身损失外,网约车内的乘客,因运输合同关系,可以向网约车平台请求赔偿。而网约车造成的第三方损害,若网约车自身保险公司拒赔,网约车驾驶人员或车辆所有人又缺乏赔偿能力,第三方直接向网约车平台请求赔偿又缺乏依据。这可能才是目前网约车司机最大的风险点。”
郭刚说:“网约车本身是一个新事物,需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可能只有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这一环节,让符合条件的私家车也能够以营运车身份购买保险后,上述风险漏洞,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赔与不赔 司法实践还有争议
司法实践中,拒赔被部分法院支持。比如,北京滴滴司机廖某接单后驾车撞伤自行车驾驶人秦某,海淀法院最终认定,因廖某当时购买的是私家车险,保险公司只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商业险则免责。
不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个案例,裁判结果则和海淀法院相反。日,上海男子张某进行网约车活动时,与宋某驾驶的保时捷发生碰撞,导致保时捷受损20余万元,张某承担全责。当时,张某购买的也是私家车险。此案历经两审,两审法院均认定,20余万元损失均属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保险范围,均需赔偿。法院判决的一个重要理由为保险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拼车行为和保险标的的危险性显著增加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注意到了两个判决之间的细微区别,“即使同为滴滴平台,但快车和顺风车也有区别。快车目的地由乘客主导,目的地随机。专门跑快车的,保险标的物风险系数肯定会增加。而顺风车,目的地事实上是由司机主导,只是上下班途中顺便搭乘乘客,路线没有变,只是增加了乘客,很难说保险标的物的风险系数就增加了。这可能正是上海两级法院最主要考量依据。”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张柄尧
本文来源: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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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后保险公司拒赔 原来他在合同上签了这个
/ 日 23:44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小郭驾驶母亲冯女士的车撞到他人的车辆,经定损,相关费用为 7.7 万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小郭的这起交通事故,符合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冯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南京江宁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 2000 元赔偿责任。
儿子驾车出车祸 事后弃车离开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7 年 1 月 8 日清晨,小郭在冯女士的同意下,开她的车出去了。小郭在行驶中因操作不当,撞到停放在路右侧由张先生驾驶的车辆,他自己当场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他遗弃车辆离开现场。经他人报警,小郭的车被交警拖离现场。
当天中午,小郭分别向交警中队报警和保险公司报案。下午,他来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头皮挫裂伤。几天后,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先生无责任。两辆事故车经保险公司定损,产生维修费和拖车费为 7.7 万元。
她认为交了保险 应该理赔
据了解,2013 年 6 月 14 日,冯女士在保险公司为她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三者险(不计免赔)险种,保险期间自 2013 年 7 月 7 日 13 时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13 时止。2016 年 6 月 14 日,冯女士继续在保险公司处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险、三者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险种,保险期间自 2016 年 7 月 7 日 13 时至 2017 年 7 月 7 日 13 时止。
冯女士提出,她在保险公司为轿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者险(不计免赔)。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了事故,自己已经支付了 7.7 万元,保险公司应该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交警认定事故发生的事实不全面,事故发生后小郭没有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就离开了现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2013 年投保单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的情形已经以加黑加粗的字体予以提示,投保人声明处是小郭的签字。
法院认定这次事故属于免责情形
对于这次事故是否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法院认为属于免责情形。保险条款载明:"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毁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法院认为,小郭事后 6 个多小时才报警,不属于 " 立即报警 "。且事故发生后,他自行回家直到下午去医院就诊,表明他不存在无法报警的客观情况。
根据交通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后驾驶员有保护现场的重要任务,只有特殊情况下(如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需要及时医疗救治)才允许撤离现场。因此轻微伤或身体不适不能作为驾驶员离开现场的理由。法院认为,小郭当时仅头皮挫裂伤,意识清楚、自行回家,符合 " 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 " 情形。
关于小郭在 " 投保人声明 " 栏的签字效力,法院认为,由于这辆车一般都由小郭使用,他虽不是投保人,但为投保人的代理人和车辆实际使用人更应知晓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并在实际驾驶中注意避免。因此,2013 年投保单中小郭的签名,视为保险公司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冯女士在同一保险公司处签订二次以上同种类保险合同,且保险公司已就同种类相同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过明确说明义务,她理应知晓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项。
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 2000 元赔偿责任。(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刘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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