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是民间借贷夫妻共同债务务一方不还怎么办

丈夫借款妻子签字 夫妻被判共同偿还-东营-齐鲁晚报网
丈夫借款妻子签字 夫妻被判共同偿还
本报8月13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高慧) 石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0万元,结果借款到期后,石某无法偿还,扈某等三名担保人偿还后将石某及其妻子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最终判决石某与刘某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洁灵活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2015年,石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30万元,并让扈某等三人为其借款担保,石某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石某之妻刘某在借款人配偶(财产共有人)一栏署名。 然而,借款到期后石某未能偿还借款,扈某等三位担保人代偿了石某的借款。后扈某等三位担保人将石某及其妻子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追偿代偿款。诉讼中,刘某以不认识担保人扈某等人为由,不同意偿还代偿款。法院认为,刘某在其丈夫为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中的配偶(财产共有人)一栏签字,故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该共同偿还,最终判决石某与刘某共同偿还代偿款。
相关新闻丈夫作担保欠债妻子用工资偿还
2009年,利津刘某向王某借款20万元,被执行人李某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刘某无力偿还该借款,王某将借款人刘某和担保人李某诉至利津法院。后法院判决刘某偿还该借款,李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李某均没有履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被执行人刘某、李某均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此案一下陷入了僵局。2016年,申请人王某再次来到法院,称被执行人李某之妻薄某在某单位工作有工资收入可以执行。 承办法官认为,此案的债务虽为担保人李某个人债务,但是其配偶的工资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执行。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拥有相同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理应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执行法官依法扣留了薄某的工资。 本报记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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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夫妻带现在离婚了还不了怎么办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当初贷款你们夫妻都签字了那你是一直都有还款义务的,如果只是你丈夫自己的信用贷款,那是跟你没有关系的。如果涉及到抵押贷款这些跟你有关系。而且你房产上边有抵押,在离婚协议上也是得标注清楚这个跟你是否有关系,如果协议上写明债务跟你没有关系就没事,→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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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夫妻债务共偿已成为新型诈骗手段!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已成为诈骗分子的保护伞!  昨晚与老公看一档相亲节目,一男嘉宾道他有过一段三年的婚姻,离之前生意失败,他借别人钱办公司欠下两百多万外债,离婚时他独自承担了债务。他说:“这是我个人所借,和她无关,这几年我努力做生意,债务已还了大半,只剩几十万了。”在场嘉宾们纷纷赞扬男人有担当负责任!我老公却不以为然道应该让他前妻还,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说了夫妻债务应该共同偿还。我说:“那男人自己都说了钱是他个人所借,用在他公司上,你要一个女人才结婚三年就要承担上百万债务,为别人过错买单,凭什么?结婚证又不是卖身契!”老公不说话了,我知道他心中不服,我心中寒意却漫延开来,像我老公这样普通的男人都潜意识里想让女人顶缸,有这个想法的男人看来不会少,联想到最近网上不断看到离婚时男人伪造借条虚构债务让女方偿还频频得手,这真是发财的好手段!打击了前妻出了离婚的怨气,又不用分割共同财产给她,还能理直气壮的捞到大笔意外之财又不受法律追究,这比台湾诈骗犯还牛气!怪不得效仿的人越来越多了!据说全国有上千人受害,而且这个数字在不断扩大,起了很不好的示范效果!据说有男人结婚几天就瞒着妻子借了几百万跑路了,留下一堆债主天天围追堵截那个可怜的女子,她这一生居无宁日,生不如死,那个人渣恶棍却拿着钱过着逍遥的日子!诸如此类的事件数不胜数,无数女性受害却无处申冤!  我越想越悲愤,这已经不是民事纠纷,这是披着婚姻法外衣的新型诈骗!这是杀人不见血的刀子!赤裸裸的犯罪!为什么这些事层出不穷,犯罪分子一再得手?因为婚姻法第二十四条中的漏洞被坏人利用成为犯罪的工具,当了他们的保护伞!舆论一再要求修改第二十四条,堵上漏洞,却迟迟得不到回音?为什么?有专家说为了保护债主的债权,怕两口子联手赖账,那么在法律中加一条:夫妻一万元以上大额借款需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才有效。这样就可堵住一方隐瞒借贷的漏洞,改一下不难吧?我一个百姓都想得到专家会想不出来吗?为何迟迟不实施?银行贷款还需夫妻双方签字,婚内大额债务更应从严,这样才能公平公正。我一个百姓人微言轻,但我真的希望保护妇女弱者这话不是说说的,堂堂天朝大国不应让无辜者受害!制定法律政策的专家中男人居多吧?站在男人立场上这个法律迟迟得不到修改是不是有玄机呢?除非你们后代永远没有女孩,不然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有话道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今社会诱惑太多,离婚不再受道德压力,连有钱漂亮的明星们都难免婚变,又有谁能保证对方在你年老体弱时没有异心?那一对结婚时不是甜甜蜜蜜,真心相对的?现在那么高的离婚率又是怎么来的?谁能保证漫漫人生路中没有波折?中国千百年的社会一向不重视夫妻关系,所以有女人如衣服的说法,有孔雀东南飞的悲剧,男人离了比女人好找对象是事实。中国不比西方重视夫妻关系超越父母与亲子,所以西方无婆媳矛盾,中国却几千年解决不了这个世纪难题,看看天涯网站婆媳论坛,里面各种婆媳矛盾之多之尖锐,可以说很普遍了,中国男人为孝顺大都站在父母那边,明知父母做法不对也要袒护,他们压迫妻子,妻子能没怨言吗?久而久之必然影响感情,感情就像一阵风,说变就变。如果走到那一步,那个和你生活多年的人还顾及昔日夫妻情分和平分手那是你的大幸,而大多数人都心怀怨气只能当路人,要是不幸碰上自私贪婪设计害你的那种人,女人又该怎么保护自己?真的不敢想象,和你生活多年朝夕相处的另一半会一下变成一个面目阴狠心地毒辣的人,他要置你于死地,你就是宝强那样的明星,那一瞬间也会无助,也会崩溃吧!那么无钱无势的普通人又能如何呢?
楼主发言:82次 发图:0张 | 更多
  我自己顶
  顶!  
  同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共同债务夫妻签字才能算数。只能寄希望于以后婚姻法的完善了,要不然真是结婚有风险  
  按道理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啊,假如公司赚钱了不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又不是拿去赌博输了。
  签个aa制协议。
  或者加个补充条款,未签字借款或经营的一方。可以放弃分割共同财产,不再承担债务,如债权人或另一方能举证两人都知情的除外
  就事论事,这个案例确实应该是两个人还  因为借钱发展生意挣来的属于共同财产
  @闷骚型ABCD
13:40:56  顶!  -----------------------谢谢支持!
  楼主有案例?
  不共同偿还骗子更多,假离婚,财产转给一方  
  @吃土少女三
18:20:34  就事论事,这个案例确实应该是  因为借钱发展生意挣来的属于共同财产  -----------------------------  如果两人都知道这个债务,当然两个人还,如果男的有担当算运气好,不然只好自认倒霉了
  我觉得是应该共同承担呀,毕竟这个男的运营公司借的债务,目的当然是为了赚钱,只是钱没赚到。如果赚钱了也是夫妻共同享受的。不可能只享受好的结果,而不去承担风险吧,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所以这个男的个人承担了这笔债务,是他有担当。  当然有另外种情况就是赌博产生的或者类似诈骗,我觉得不应该共同承担。  
  @月亮-15 15:42:50  同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共同债务夫妻签字才能算数。只能寄希望于以后婚姻法的完善了,要不然真是结婚有风险  -----------------------------  是啊,结婚真是风险大,想想真恐怖,婚姻中良善的人总吃亏,恶的人倒占了便宜,其实夫妻间一样存在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现象,从古至今,被男人害的最惨,沦落最悲惨境地的往往是那些最善良的女性,如秦香莲,王宝钏,这些女子对男人够好吧,对公婆够好吧,老公不但没感恩,还派人杀她,比外人邻居都不如,所以夫妻关系最能激发人性之恶。
  我觉得限额共同签字还是可以实行的办法,对于欺骗者的这种道德低下实在是让人不齿,连婚姻也可以作为欺诈的手段,还记得在网上看到过的案例,结婚后三天借款500万消失让新婚妻子偿还的让人气愤不已,婚姻登记应该赶紧实行全国联网,让这种骗子永远无法再结婚。
  @千千然然1
11:20:24  我觉得限额共同签字还是可以实行的办法,对于欺骗者的这种道德低下实在是让人不齿,连婚姻也可以作为欺诈的手段,还记得在网上看到过的案例,结婚后三天借款500万消失让新婚妻子偿还的让人气愤不已,婚姻登记应该赶紧实行全国联网,让这种骗子永远无法再结婚。  -----------------------------  说的太好了!希望大家一起呼吁,让社会重视这个问题才能早点出政策!
  @月亮-15 15:42:50   同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共同债务夫妻签字才能算数。只能寄希望于以后婚姻法的完善了,要不然真是结婚有风险   —————————————————  @心素如菊66
11:19:00  是啊,结婚真是风险大,想想真恐怖,婚姻中良善的人总吃亏,恶的人倒占了便宜,其实夫妻间一样存在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现象,从古至今,被男人害的最惨,沦落最悲惨境地的往往是那些最善良的女性,如秦香莲,王宝钏,这些女子对男人够好吧,对公婆够好吧,老公不但没感恩,还派人杀她,比外人邻居都不如,所以夫妻关系最能激发人性之恶。  —————————————————  +1  
  我同事就为这样背了一身债,刚知道时都崩溃了,和老公离婚后追债电话不停。  
  因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这样的案例见太多了,受害者普遍是女方。
  在中国,身为女人真可怜!现在真是离婚了也摆脱不了渣男带来的伤害。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中国的重男轻女 养出了一帮子渣男傻逼 不仅害自己父母 还害老婆孩子
不知道法律这么多漏洞不堵上 留着让傻逼渣男们继续祸害别人嘛?!
  已中招,正在打官司  
  @月亮-15 15:42:50  同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共同债务夫妻签字才能算数。只能寄希望于以后婚姻法的完善了,要不然真是结婚有风险  -----------------------------  好可怕  
  @天使小心
11:56:55  已中招,正在打官司  -----------------------  有空来说说你的遭遇 再把打官司的结果说说 祝你一切顺利!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同意   
  楼主说的对,在婚姻中女人真是弱势群体,我们需要为自己发声,为自己争取平等的权利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那么请在结婚时约定财产收益债务独立并加以公示  或者别找做生意的找个吃死工资的公务员  
  @yueyuecool
11:29:00  我同事就为这样背了一身债,刚知道时都崩溃了,和老公离婚后追债电话不停。  -----------------------------  我一个熟人,老公离婚时把存款全拿跑了,法院也拿他没法,那女的一无所有提起这事就哭,好可怜,觉得男人狠心时真的是无情无义。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愤青菜1
16:09:08  那么请在结婚时约定财产收益债务独立并加以公示  或者别找做生意的找个吃死工资的公务员  -----------------------------  在中国,结婚时搞协议,对方反而会说你斤斤计较,不把他当家人,现在就想着离婚的事了,各种指责你,你倒成无理方了,所以国情不适合,还是堵漏洞出个政策能拘束一些人的恶念最好。
  @就是太怕死
14:03:26  楼主说的对,在婚姻中女人真是弱势群体,我们需要为自己发声,为自己争取平等的权利  -----------------------------  现在人心太复杂了,女子自古是弱势,希望国家能好好保护女性。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mnishun
11:30:48  因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这样的案例见太多了,受害者普遍是女方。  -----------------------------  自古男子多薄幸,女子重情义,有些男人没胆害别人,害老婆从不手软。
  支持楼主,这种事情遇上了就是悲剧  
  这个问题我早想过。所以不是知根知底。十分了解。别结婚。  所以恐婚  
  @天使小心
11:56:55  已中招,正在打官司  -----------------------------  抱抱,安慰下您,能讲一下吗?您要坚持住,千万别让坏人得逞!
  @QQ只为方便查找
11:01:26  楼主有案例?  -----------------------------  网上那么多,不用我说了。
  @就是太怕死
14:03:26  楼主说的对,在婚姻中女人真是弱势群体,我们需要为自己发声,为自己争取平等的权利  -----------------------------  赞一个!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8ywy111
11:33:41  中国的重男轻女 养出了一帮子渣男傻逼 不仅害自己父母 还害老婆孩子
不知道法律这么多漏洞不堵上 留着让傻逼渣男们继续祸害别人嘛?!  -----------------------------  我怀疑制定政策的老爷们站在他们本性的立场上不想改,故意拖着,你看看新婚姻法那条是向着女性的,中国一向是男买房,女以买家具车子,以前结婚八年后房子有你的份,现在改成不是你买的,你打扫房子照料家人多少年都没功劳,八十岁你也得扫地出门,还有二胎政策出来后,多少女人被逼成生育机器,好多高龄产妇出了意外,比例高得吓人,但有什么办法呢?老公嘴一张要生,妻子身体再不好都得怀,不然家无宁日,我觉得中国女性地位在下降,这是人祸。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德国的不适合中国国情,有漏洞得改,不能死搬教条。
  @fengbanlixiang
16:31:42  支持楼主,这种事情遇上了就是悲剧  -----------------------------  谢谢。
  @心素如菊66
16:48:56  @8ywy111
11:33:41  中国的重男轻女 养出了一帮子渣男傻逼 不仅害自己父母 还害老婆孩子 不知道法律这么多漏洞不堵上 留着让傻逼渣男们继续祸害别人嘛?!...  -----------------------  楼主你说的这些 只要不是傻逼 女人们都感受到政策的残害了 这帮子不得好死的封建遗害领导人没好报应!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得不到最爱很痛苦
16:34:52  这个问题我早想过。所以不是知根知底。十分了解。别结婚。  所以恐婚  -----------------------------  好人还是多的,但多接触多了解这个人是必要的。我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提个建议,找对象这个人的家庭很重要,家教好,父母通情达理,这家子女一般不会差,所谓买猪要看圈就是这个道理。父母自私小气,家中有犯法的人,男人不舍得给你花钱反而想你倒贴他,这种男人决不能嫁。凡是向女人要钱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大凡这个男的还有点志气都不会向女人伸手,恋爱时是一个男人最爱一个女人的黄金时段,如果这时都对你不好,以后更不会好了。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20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心素如菊66
16:58:09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  我觉得不是改大的法律,毕竟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和利益是结婚时候就知道的。  关键是方便举证,比如怎么可以举证债权人是明明知道某一方没有财力去恶意放债务或者涉及诈骗。或者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借款被配偶单方面使用也可以免责。另一方面,就比如银行放贷要调查清楚债务人情况一样。债权人必须有他的谨慎义务。
  做婚前财产公正  
  @yueyuecool
11:29:00  我同事就为这样背了一身债,刚知道时都崩溃了,和老公离婚后追债电话不停。  -----------------------------  离婚时应请律师公证夫妻之间无内债外债一切债务,分就分得清楚明白,断就断得干干净净,免得以后扯皮。网上有这种新闻,有男人离婚五六年了看前妻过舒服了不服气,想把分割的财产拿回来,就设计害人要前妻背债。
  一声叹息
  @翻澜曳烟
11:06:00  不共同偿还骗子更多,假离婚,财产转给一方  —————————————————  所以法律要从债权人入手啊,借款方已婚的必须夫妻共同签字,不签字不负责,如果债权人放贷给已婚夫妻一方的,后果自负  
  对男的也没保障啊  要是女的欠债了  男的一样背黑锅
  以前不是有过这个帖子,那个帖子不是一件讨论过了吗?
  《婚姻法》第24条解释的出台,是因为之前出现了太多欠债后夫妻把财产转移给其中一方,然后双方离婚的案例。  在这种案例中,法律基本上拿欠债人没什么办法,因为他/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根本无法执行。  更令人无奈的是,欠债人还可以继续住在前妻/前夫家里,吃香喝辣,而之前的法律根本无计可施。  因为这类案例太多,才导致了24条的出台。  那些说“共同签字”可以解决的,“共同签字”这种行为就属于扩大了配偶其中一方的权力。  举个例子,商人经商,不可避免就要涉及到借贷,我们假设李嘉诚要去做生意,要向银行借一千万,“假设”法律规定了要夫妻双方签字的借贷才生效,又“假设”李嘉诚的老婆当晚正值更年期/心烦意乱/怀疑李嘉诚在外面搞小三,于是一口回绝:不签。  哦也,李嘉诚的一千万生意就这么黄了。  如果是“谁签字谁还贷”,这又回到上面的“离婚住前妻家吃香喝辣”的路上去了,有可行性?  别以为这事受控制的只有男人,假设一个女强人在社会上打拼,她的老公想要控制她在家当贤妻良母,同样可以通过不签字来让这个女强人根本无法创业。  有人说了,那这样离婚不就行了吗?  对啊,离婚既然这么好使,你又怕什么“恶意债务”,那当初你干脆就不结婚只同居,这不就解决了嘛,又何必费劲去离咧?  其实这问题不是出在什么24条解释上,而是出在证据的认定上。  用脚后根想想也明白,婚后债务为什么会被认定为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为有其中一方拿不出证明这笔钱没有用于双方婚后生活的证据啊。  为什么拿不出?因为其实夫妻两人都跟这笔钱纠缠不清啊,只不过有其中一方故意装无辜不知道啊。  否则有这么轻易能把婚后债务认定为共同财产,那问题就太简单了,当前夫的拿出一张500万的欠条来,当前妻的紧接着就可以拿出一张昨天晚上刚写好的1000万的欠条来。  两人就在那里比谁的数字写得大呗。  为啥他们不这样做?因为这样做没用啊,有其中一方是心知肚明搞出这种欠条法院不认的啊,而且因为之前的债务其实两人都纠缠不清所以拿不出证据证明钱没用于共同生活啊。  所以还能干啥,装弱势装无辜呗,装被“恶法”坑了呗。
  女孩子结婚一定要眼镜擦擦亮  
  结婚的时候就公证并登报声明,夫妻任何一方借款超过几万的必须双方签字,否则无效,这样行不行?
  经营赢利,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利益,不要义务。哪来那么好的事。  要不签协议,个人财产归个人。不论对方赚多少钱亏多少钱都与你无关。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愤青菜1
16:09:08   那么请在结婚时约定财产收益债务独立并加以公示   或者别找做生意的找个吃死工资的公务员   -----------------------------  @心素如菊66
16:21:39   在中国,结婚时搞协议,对方反而会说你斤斤计较,不把他当家人,现在就想着离婚的事了,各种指责你,你倒成无理方了,所以国情不适合,还是堵漏洞出个政策能拘束一些人的恶念最好。  -----------------------------  如果你觉得中国婚姻法,德日婚姻法,整个大陆法系的共识是个错误的漏洞的话  我觉得在讨论这个问题前你最好有法律文凭或者法律从业资格  不然就只是你单方面想当然而已  你现在觉得她是恶法,只是因为你把你代入一个受害人的身份  如果你把你自己代入债权人身份的话,你就知道他是不是恶法了  如果你担心你的另一半背着你负债累累的话  你可以试试自己现在去借个几百万  借的到你再操这个心吧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心素如菊66
16:58:09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  @咿咿呀-16 17:10:48   我觉得不是改大的法律,毕竟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和利益是结婚时候就知道的。   关键是方便举证,比如怎么可以举证债权人是明明知道某一方没有财力去恶意放债务或者涉及诈骗。或者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借款被配偶单方面使用也可以免责。另一方面,就比如银行放贷要调查清楚债务人情况一样。债权人必须有他的谨慎义务。  -----------------------------  最高院2014的审判答复里早有说明  如证明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  则配偶无需承担债务  那些在网上说自己被24条坑害的受害者们  你还真当他们对债务不知情啊  
  支持,法律明显有漏洞  
  我身边也是,一个男的赌博借了高利贷,好多债都是老婆还,想离婚好久了,男的拖着不离。最可恶的是这男的在外面还有小三小四。年前人失联了,老婆可怜巴巴逃到娘家去了
  今天还和我妈聊天说道这个,感觉像是个很好的不婚广告。
  老实讲,婚姻法欺负女性,可能一时半会改变不了这个法律,后果就是愿意结婚的女性越来越少,就像多年前农村打胎女性胎儿,现在n多男的没有老婆,生女儿的倒有外孙和外孙女,生儿子的却绝后了。
  @爱词霸
20:07:08  老实讲,婚姻法欺负女性,可能一时半会改变不了这个法律,后果就是愿意结婚的女性越来越少,就像多年前农村打胎女性胎儿,现在n多男的没有老婆,生女儿的倒有外孙和外孙女,生儿子的却绝后了。  -----------------------------  放心,前仆后继急于结婚的女人不会少的,八卦多的是发愁自己嫁不出去的,而不是发愁会不会遇到渣男。
  这是保护债权人啊。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爱词霸
20:07:08  老实讲,婚姻法欺负女性,可能一时半会改变不了这个法律,后果就是愿意结婚的女性越来越少,就像多年前农村打胎女性胎儿,现在n多男的没有老婆,生女儿的倒有外孙和外孙女,生儿子的却绝后了。  -----------------------------  @知闲猫
20:53:56  放心,前仆后继急于结婚的女人不会少的,八卦多的是发愁自己嫁不出去的,而不是发愁会不会遇到渣男。  -----------------------------  放心,那是大多数女人能搞定自己的婚姻。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楼上有人说的很对,如果必须双方签字,那么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太困难了。老公做生意,女的就必须时刻陪在男方周围为了向金融机构借款之类的。假如哪阵,女的出差、出国、或者耍脾气,男的生意别做了。
  呵呵,反正我不打算结婚了,感谢国家,感谢法律。
  加一条共同签字有那么难吗?不然另一方背着你去外面偷偷借债,还得共同承担,真的是一点道理都没有。
  共同签字啊,既然是共同债务,要共同还债,另外一方有知情权吧,要不然莫名其妙背上一身债,没道理。
  别扯了,大把人为了躲债离婚时净身出户,把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
  我觉得就不应该结婚财产共有,这一条就能制造无数占别人便宜的。
  @丢了西瓜不拣芝麻
09:12:55  别扯了,大把人为了躲债离婚时净身出户,把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  -----------------------  你是非要借钱怎么滴?不借给别人难受?现在都宁愿去银行小额贷款都不跟人借钱 你们这些哭着喊着借给别人钱的怎么想的?谁借的谁还!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20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心素如菊66
16:58:09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  @咿咿呀-16 17:10:48  我觉得不是改大的法律,毕竟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和利益是结婚时候就知道的。  关键是方便举证,比如怎么可以举证债权人是明明知道某一方没有财力去恶意放债务或者涉及诈骗。或者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借款被配偶单方面使用也可以免责。另一方面,就比如银行放贷要调查清楚债务人情况一样。债权人必须有他的谨慎义务。  -----------------------------  现在很多案例是伪造借条,债权人和单方借款方是一伙的,他们串通好讹诈另一方,举证不是件容易事。
  @丢了西瓜不拣芝麻
09:12:55  别扯了,大把人为了躲债离婚时净身出户,把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  -----------------------  @8ywy111
09:47:19  你是非要借钱怎么滴?不借给别人难受?现在都宁愿去银行小额贷款都不跟人借钱 你们这些哭着喊着借给别人钱的怎么想的?谁借的谁还!  -----------------------------  所以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才有效,防止一方携款逃跑,另外要看借款人家庭情况,夫妻不和闹离婚的不能借,没有稳定工作,人品差,信用差的人不能借,大额更要谨慎。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咿咿呀-17 08:52:39  楼上有人说的很对,如果必须双方签字,那么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太困难了。老公做生意,女的就必须时刻陪在男方周围为了向金融机构借款之类的。假如哪阵,女的出差、出国、或者耍脾气,男的生意别做了。  -----------------------------  这个就要夫妻间自己协调了,为了大部分人不受害,没有两全的办法,借不到钱总比害人好。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20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心素如菊66
16:58:09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  @咿咿呀2016
17:10:48  我觉得不是改大的法律,毕竟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和利益是结婚时候就知道的。  关键是方便举证,比如怎么可以举证债权人是明明知道某一方没有财力去恶意放债务或者涉及诈骗。或者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借款被配偶单方面使用也可以免责。另一方面,就比如银行放贷要调查清楚债务人情况一样。债权人必须有他的谨慎义务。  -----------------------------  @心素如菊66
10:04:52  现在很多案例是伪造借条,债权人和单方借款方是一伙的,他们串通好讹诈另一方,举证不是件容易事。  -----------------------------  这个法律其实和很多法律一样,法律本身没问题,就是在于举证。就比如男方出轨,这个举证也不方便。
  @溪上青青草
09:11:48  共同签字啊,既然是共同债务,要共同还债,另外一方有知情权吧,要不然莫名其妙背上一身债,没道理。  -----------------------------  是的,要有知情权,这个必须法律保障才行,靠别人的自觉和良心属奢望,善恶其实就是一念之差,再伟大的人也会有自私的时候,何况整日为生活奔波的普通凡夫俗子呢。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咿咿呀2016
08:52:39  楼上有人说的很对,如果必须双方签字,那么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太困难了。老公做生意,女的就必须时刻陪在男方周围为了向金融机构借款之类的。假如哪阵,女的出差、出国、或者耍脾气,男的生意别做了。  -----------------------------  @心素如菊66
10:13:16  这个就要夫妻间自己协调了,为了大部分人不受害,没有两全的办法,借不到钱总比害人好。  -----------------------------  首先,做生意需要借钱的多还是因为受到这个法律受害人比较多?如果这个法律实行,那么夫妻一方做生意,另外一方基本要辞职并且陪伴左右。否则你如果需要几十万的融资,而我不懂你的生意拒绝融资,那么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大家共同呼吁吧,尽一份力,给中国女同胞们挣一个干净的天空。
  @心素如菊66
16:48:56  @8ywy111
11:33:41  中国的重男轻女 养出了一帮子渣男傻逼 不仅害自己父母 还害老婆孩子 不知道法律这么多漏洞不堵上 留着让傻逼渣男们继续祸害别人嘛?!...  -----------------------  @8ywy111
16:56:38  楼主你说的这些 只要不是傻逼 女人们都感受到政策的残害了 这帮子不得好死的封建遗害领导人没好报应!  -----------------------------  如果社会不重视女性利益,以后没人敢结婚了,现在有人靠伪造债务发财,这要连弄几次都赶上马云了。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咿咿呀2016
08:52:39  楼上有人说的很对,如果必须双方签字,那么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太困难了。老公做生意,女的就必须时刻陪在男方周围为了向金融机构借款之类的。假如哪阵,女的出差、出国、或者耍脾气,男的生意别做了。  -----------------------------  @心素如菊66
10:13:16  这个就要夫妻间自己协调了,为了大部分人不受害,没有两全的办法,借不到钱总比害人好。  -----------------------------  @咿咿呀-17 10:20:59  首先,做生意需要借钱的多还是因为受到这个法律受害人比较多?如果这个法律实行,那么夫妻一方做生意,另外一方基本要辞职并且陪伴左右。否则你如果需要几十万的融资,而我不懂你的生意拒绝融资,那么生意也就没法做了。  -----------------------------  只要另一方要有知情权,夫妻签字表认可就行,不需要另一半辞职呀。
  @风青C
09:09:46  呵呵,反正我不打算结婚了,感谢国家,感谢法律。  -----------------------------  别悲观,好人还是多的。
  @愤青菜1
11:32:52  如果赚了钱  是不是女方也没权使用?  赚了钱大家一起花  赔了就滚蛋,跟老娘没关系  是这个意思吗  不好意思婚姻法是由债权人制定的,债务人并没有话语权  中国婚姻法抄的德国,要喷请去喷德国  -----------------------------  @君若翩鸿照影来
12:21:41  起码配偶要知道这个情况,两个人都要同意借钱才行吧。假如人家配偶就想过稳定生活,不愿意冒险,不愿借别人钱呢?  -----------------------------  @心素如菊66
16:27:00  那就要这个男的写个协议,最好公证一下,明言欠债自己负责,别找别人背锅。  -----------------------------  @咿咿呀2016
16:43:21  不是男的写协议。而是让债权人写协议,就单方面要求男方还款。这条法律的原则就是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人。  当然如果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有其他恶意行为,却依然愿意借款的。那么配偶可以免责。关键这条的举证方面,可以法律给予更多的约束。  -----------------------------  @心素如菊66
16:58:09  支持!不过债权人不会那么好心为别人着想,他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回来,多个人还多条讨债的对象,君不见,一般讨债的还喜欢找女人,女人体弱胆小好吓,一吓就卖房卖地多方筹措去替渣男还钱去了,害的还是女人。  -----------------------------  @咿咿呀2016
17:10:48  我觉得不是改大的法律,毕竟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和利益是结婚时候就知道的。  关键是方便举证,比如怎么可以举证债权人是明明知道某一方没有财力去恶意放债务或者涉及诈骗。或者如果可以举证证明借款被配偶单方面使用也可以免责。另一方面,就比如银行放贷要调查清楚债务人情况一样。债权人必须有他的谨慎义务。  -----------------------------  @心素如菊66
10:04:52  现在很多案例是伪造借条,债权人和单方借款方是一伙的,他们串通好讹诈另一方,举证不是件容易事。  -----------------------------  @咿咿呀-17 10:18:00  这个法律其实和很多法律一样,法律本身没问题,就是在于举证。就比如男方出轨,这个举证也不方便。  -----------------------------  个人举证难那,费精力费钱不说,银行也不配合个人调查,还得律师法院出面才行,把人折腾出一层皮。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现在法律就要牵及无辜,借钱的跑了不知躲哪享福去了,法院认为是民事纠纷,不可能当杀人犯通缉帮你找,债主只有找那个不知情的抓住不放了,那个人就倒霉了。
  @Saramama-16 20:41:20  不敢结婚了  -----------------------------  唉,好人还是多的,选对象时好好挑挑吧,选个爱你的好人还是很幸福的。
  @南方打杂人员
17:31:55  《婚姻法》第24条解释的出台,是因为之前出现了太多欠债后夫妻把财产转移给其中一方,然后双方离婚的案例。  在这种案例中,法律基本上拿欠债人没什么办法,因为他/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根本无法执行。  更令人无奈的是,欠债人还可以继续住在前妻/前夫家里,吃香喝辣,而之前的法律根本无计可施。  因为这类案例太多,才导致了24条的出台。  那些说“共同签字”可以解决的,“共同签字”这种行为就属于......  -----------------------------  如果大额借款要对方共同承担后果,另一方必须有知情权,这是公平公正的前提,不能说不方便就可瞒着对方行事,你借一百元无关痛痒可以不说,借一千万总得给另一半说一声吧?把他不作恶不欺骗建立在靠他自觉有良心的前提上就太虚弱了。
  等大家都不结婚,我国也出现少子化之类,说不定才会改变  身边几个收入不错,自己有房有车的女的,现在好像都不怎么想结婚。。
  人是有劣根性的,再伟大的人都会有阴暗自私的时候,所以人的行为要靠法律约束才有效。人心变来变去,感情可以瞬间就没有,君不见,和婆家吵一架后,老公对你的态度就会和以前不一样,哪怕是公婆欺负媳妇自身有错。离婚时都恨死对方了,钱上都斤斤计较,靠一个人的良心自觉是避免不了骗局的设立的,所以新加坡严刑峻法,靠鞭刑震慑犯罪分子就很有成果,为什么?因为他们深知人性弱点,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太宽松了,漏洞太多又迟迟得不到完善。
  @南方打杂人员
17:31:55  《婚姻法》第24条解释的出台,是因为之前出现了太多欠债后夫妻把财产转移给其中一方,然后双方离婚的案例。  在这种案例中,法律基本上拿欠债人没什么办法,因为他/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院根本无法执行。  更令人无奈的是,欠债人还可以继续住在前妻/前夫家里,吃香喝辣,而之前的法律根本无计可施。  因为这类案例太多,才导致了24条的出台。  那些说“共同签字”可以解决的,“共同签字”这种行为就属于......  -----------------------------  如果另一方知情还享受了这笔钱,比如用她的名义卖了房车奢侈品,那么她当然要一起还,本文我们讨论的是一方恶意隐瞒借贷的情况,希望堵住二十四条中的漏洞,不要让不知情的无辜者为坏人买单。
  @永远爱菜菜子
10:53:55  等大家都不结婚,我国也出现少子化之类,说不定才会改变  身边几个收入不错,自己有房有车的女的,现在好像都不怎么想结婚。。  -----------------------------  最近这种新闻有好多,把人都吓怕了,坏人不断得手像当年碰瓷那样把社会风气都搞坏了,所以希望大家共同呼吁,引起政府重视,不能让良善者受害,坏人倒得了便宜。
  丈夫疯狂举债后跑路 女子被判承担500万债务  -----  有人感叹,24条预先推定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这会造成现实中有人利用法律漏洞“合法”夺取对方财产的现象  曾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留学的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  日,董女士和王某结婚。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记录,在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王某向叶某疯狂借贷1120000元。其中最早一笔20万借债,发生于同年3月14日,此时两人的婚姻还没有满一个月。据董女士讲述,结婚两个多月后前夫王某即消失不见,至今下落不明。同年6月,她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首次离婚未获得支持,直到日,再次起诉后才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董女士和王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存在了两年,但共同生活的时间可能也就两个月。判决书显示,王某向朱某举债时间为日,此时为两人结婚的第四天。因为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惨重代价。此后的1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总金额在500万左右,这些借贷基本在婚后两个月内发生。婚前由父母出资,登记于董女士名下的一套价值300余万的住宅已被强制执行拍卖,因资不抵债,她也成了“老赖”。
  我觉得要完善这条,我哥就是吃了这条婚姻法的亏,车房都卖了,还搞个二婚,钱一毛没享受过,太不公平了,无论男女!
  @香甜饼干
07:20:29  借钱的时候让双方签字是有多难吗?夫妻??一个不同意签,你可以不借啊,你钱是借不出去还是怎么样,你钱借出去的时候不让对方知道有这个债务,还到是想到对方了?谁借的你找谁要去呗。牵及无辜算什么  -----------------------------  因为人都是自私,我还不清楚那些人的嘴脸吗?他们借钱的时候是好兄弟,酒桌上赌桌上什么都好说,到钱还不出来,男方人跑了的时候,他们才不管女方无辜不无辜,只要把钱捞回来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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