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了条丢了没入电脑,都是手写了能查到吗她不给查,叫补办

我1996年以前交过养老保险,中间20年没交,以前的养老保险没入电脑,现在该去哪里查询?怎样查询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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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6年以前交过养老保险,中间20年没交,以前的养老保险没入电脑,现在该去哪里查询?怎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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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是延续的!您现在的新单位可以通过您的社保电脑号将您5年前的社保调转到现在的新单位。如果您的社保卡不见了,可以带身份证去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查询您的社保电脑号,网上操作只要1分钟就搞定!也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是不需要办理什么注销手续的,然后重新补办一张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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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丢了,现在要迁移了是不是必须到原参保地补办。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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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丢了,现在要迁移了是不是必须到原参保地补办。
我家在福建宁德,原参保地在东莞,好远的。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补办的(不用回东莞的)。急啊,大家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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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上身份证让你所在福建宁德的社保工作人员联系东莞社保,请求对方以挂号信件的方式重新邮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宁德社保来,这样就不用再往返跑了。
采纳率:51%
只有参保地的社保局才能给你出具缴费凭证。你本人去不了的话,看是不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你需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凭个人缴费手册或社保卡办理迁出手续,不需要补办什么,不过需要复印一下你的缴费凭证,以备退休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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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为什么孝感市孝南区的教师交了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却没有账户,钱到哪儿去了?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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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孝感市孝南区的教师交了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却没有账户,钱到哪儿去了?
工资里扣的,无账号的折子。而且每月被扣缴的款额由150一下子到了300?啥也没有,前几年湖北省普九复查检查团下来之际倒是每个人发了一张打印的纸条,有一个数字金额。后来啥也没有了。住房公积金是去年扣的。因此电脑回答:该信息中心没有录入!你说咋办,承诺会发折子。前几天见到了它:将每个人发一个手写的,当时好多人担心和保险一样不愿意搞,上面有人下来座谈.你说怎么回事呢查了,被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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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难度问题呀。不可能的。第一个月交账户应该要给您的。难道没给您吗?用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到你们哪里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网站上查下看看有没有。
查了,被缴纳,工资里扣的。因此电脑回答:该信息中心没有录入!你说咋办?啥也没有,前几年湖北省普九复查检查团下来之际倒是每个人发了一张打印的纸条,有一个数字金额。后来啥也没有了。住房公积金是去年扣的,当时好多人担心和保险一样不愿意搞,上面有人下来座谈,承诺会发折子。前几天见到了它:将每个人发一个手写的,无账号的折子。而且每月被扣缴的款额由150一下子到了300.你说怎么回事呢?
找你们学校问问。
采纳率:3%
凭卡输密码查看交费记录,国家都让教师不交养老保险金。重庆的住房公积金应该在房屋管理部门查得到。一般每人有一张卡直到现在
相关的部门收钱时开会承诺的好,现在都躲到哪去了?
钱交到哪里了
被缴纳,工资里扣的。
会不会是学校没交而又收了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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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 &江西:血汗工厂的恶行、诡计及诡辩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黄剑平,男,身份证号码为010599,手机号码为,户籍住所为南昌县向塘镇剑霞村团结自然村24号,实际住所为南昌市东湖区青山南路下沙沟8号1栋1楼107号113号。
&&第一被申请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住所为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大道389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海波,联系电话为:(人事部曾xx)、(人事部郭xx部长),(总经理办)。
&&第二被申请人(或第三方之一):南昌县劳动监察局,住所为南昌县莲塘镇团结东路,负责人为刘国忠局长,联系电话为:。
&&第三被申请人(或第三方之二):南昌县总工会,负责人为熊 鹰主席,住所为莲塘镇莲西路1208号,联系电话为&。
&&第四被申请人(或第三方之三):南昌县公安局小蓝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负责人为肖金平所长,住所为南昌县富山大道,联系电话为(肖xx所长)、(承办民警李xx)。
请求事项:
1、请求仲裁委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已出勤日子所获报酬低于南昌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4484.42元。(计算方法:以上出勤日实发工资10781.11元,差额幅度为0.416,差额幅度的计算方法见下文。)
2、请求仲裁委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停工工资10781.15元。(计算方法:停工前12个月的工资平均数2156.23乘以5个月的得数)
3、请求仲裁委裁决第一被申请人强加给申请人的所有辞退理由均不成立,恢复申请人的工作。
4、请求仲裁委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所受到的各种人身伤害的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合计壹拾万元整。
5、请求仲裁委商请第二被申请人针对以上前4条请求事项出具书面意见及其意见的法理依据。
6、请求仲裁委商请第三被申请人针对以上前4条请求事项出具书面意见及其意见的法理依据。
7、请求仲裁委商请第四被申请人针对以上第4条请求事项出具书面意见及其意见的法理依据。
8、请求仲裁委责令第一被申请人的生产部经理张海峰和副经理孙明亮分别就《辞退通知单》中“兹有员工黄剑平因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具体含义作出书面的、签名的解释,该书面解释必须一式二份,一份作为答辩状正本的附件提交给仲裁委,一份作为答辩状副本的附件提交给申请人。
9、请求仲裁委责令第一被申请人的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就本文中指控他扯谎和指控他严重涉嫌指使邵志恨、丁德友、食堂小边、唐细良对我进行多种人身伤害和其他陷害行为作出书面的、签名的答辩,该书面答辩必须一式二份,一份作为答辩状正本的附件提交给仲裁委,一份作为答辩状副本的附件提交给申请人。
10、请求仲裁委裁决第一被申请人承担本劳动争议案的受理费。
11、请求仲裁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在裁决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12、请求仲裁委的裁决书的说理部分一定要对本申请书中的所有请求事项逐条予以阐明,支持还是不支持,支持或不支持的理由。
13、请求仲裁委务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裁决结果和作出该裁决的理由。裁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裁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裁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起诉期间和起诉的法院。
裁决书由仲裁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事实、证据、法律和其他理由。
一、收到县人社局的三份答复意见书。
应南昌县人社局信访科吴海文科长的电话通知,我于日9时左右在其办公室、从其手上签收了三份答复意见书(南人社信办复字【2016】86号、87号、88号),87号答复意见书中写:“3、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已向我局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并得到了批复。”“经查阅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员工工资,其员工当月所得工资未低于南昌县最低工资保障。”
88号答复意见书中写:“3、信访人认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实。”
我问吴海文科长:“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得了批复,批复在哪里?这三份答复意见书均未提供任何附件(书证)支持其调查结论吗?”吴海文科长说:“没有,但你可以去向劳动监察局查阅有关材料,这些材料我看到过。”
随后,我拜访了南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张祥福局长,与他交谈了二十分钟左右,并向他提交了打印的《八个通报情况》(12页、落款处有我的亲笔签名),再三敬请他一定要阅读,以免由于信息不畅被人蒙蔽!
二、邬肪肪科长丧失监察员本应有的起码公正立场(满嘴跑火车)。
1、日上午,我和南昌县劳动监察局的三位同志(监察一科邬肪肪科长、吕财进、司机吴海文)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邬肪肪科长和吕财进给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作了一个询问笔录(当我的面做的,郭崇斌部长的话基本上都不靠谱,即与基本事实出入很大。我当时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当面反驳他。事后我反复回想,她们做笔录的过程应该经过了周密地策划、安排甚至模拟推演。)最最值得一提的是,这份笔录失踪了,因为日吕财进提供给我看的案卷中我没有看到有这份笔录。
2、&邬肪肪科长在做询问笔录时有明确的误导言语,她认为用人单位只要愿意,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无端解除劳动合同、撕毁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书面劳动合同书都不足以保障作为弱势人群的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以构陷的方式毁约并逼劳动者离职也未尝不可,劳动合同签不签都无用,用人单位就是霸王并拥有霸权,劳动者不应该拥有起码的劳动权益和人身保障,劳动者就是三等公民,就是奴才,就是劳动机器,可打、可骂、可构陷、可驱赶,企业主就是主子、就是老板、就是成功人士,可以违法并践踏法律规定!
3、法律明文规定的顺序及其实用性。
如果按照这位高人的高见:用人单位只要愿意,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无端解除劳动合同,以构陷的方式毁约并逼劳动者离职也未尝不可,那么,劳动合同法第36、39、40、41、43、48条制定出来还有何实际意义?!&
4、为此,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她说这番言论的背景进行查处。以上情况的详情见公开发表了的《&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
&5、邬肪肪科长在整个做笔录的过程中,立场一直是选边站,可以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辞退文书也是她出的主意,今天所做笔录可以出具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证据,这话也是她说的,从郭崇斌部长刚开始接受询问时的发言可以看出,公司在是否一定要坚定地走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道路的问题上还在犹豫,但邬肪肪科长明确在操控、力推公司往下走,我当时几乎是冷眼旁观她的表演,很少说话。
三、南昌县劳动监察局公开地渎职和枉法。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2、日11时左右,我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在其办公室拜谒了该局刘国忠局长,明确其姓名和职务后,我说明了来意,我说:“所谓的《员工手册》没有上升为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和劳动者均不具备约束力。”刘国忠局长说:”很多单位度没有成立工会,没有条件订立集体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节选: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刘国忠局长说:“劳动监察局没有仲裁权,我应该去向(南昌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文开篇就列举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所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都有权查处。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显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投诉有权查处!故刘国忠局长对本局不作为的辩护理由不成立。
刘国忠局长说:“通过省长手机信箱转交下来的信访件不够详尽,你可以当面重新提交诉求材料,我局重新认真调查。”
刘国忠局长的话音刚落,立即招来了监察一科邬肪肪科长和科员吕财进的高声反对,他们均高声叫嚷:“已经调查过了,没有必要再调查。”(备注:几个小时之后,我翻阅了全部的案卷,可视为他们没有调查,不过是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些材料,而这些材料的证明力根本不能撼动并否定我的指控!)
我说:“不定时工作制得到了批复和工资不低于南昌县最低工资标准的证据在哪里?”
吕财进拿出一叠材料并翻给我和刘国忠局长看,我指着《关于同意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中的一段话说:“此批复实行期限为日至日,”
&吕财进说:“这个批复是一年批一次。”&我说:“&&我要的是上一年度的批复!”吕财进说:“就算没用,我们再去要过。”
(备注1:几小时后,我全文抄写了该批文,该批文根本没有写清楚怎么个不定时方案,为什么一定要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根据我在该公司的工作经历和所了解到的情况,我判断该公司完全没有必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该批文为复印件,因为公章为复印件,模糊得几乎就剩大半个圈,由此提示这份批文极有可能是伪造的!)
(备注2:《关于黄剑平诉我司不合格项情况说明》中写:“黄剑平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出勤分别为:15天、29.5天、22.5天、24天、15天,5月黄剑平无出勤天数”,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为什么相差这么大,原因是公司有生产任务就上班,生产任务不足就放假,只要上班就每日工作12个小时,王老吉凉茶的保质期为2年,为什么非要两班倒而不可以三班倒?为什么不可以将加班的时间内的产量放在放假期间内从容不迫地生产?故我确认公司其实没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正当理由!!)
(备注3:很多新入职的员工,因为无法忍受,有的工作了一星期以上也宁愿吃亏自己走人,公司如此广泛地白使唤人,很不道德!)
(备注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但是,公司每日、每月的加班时间均超过了规定,每日加班4小时,每月加班36小时以上,最高记录达到了一个月加班124小时。)
我对刘国忠局长说:“把这些材料作为答复函的附件复印给我。”
吕财进说:“不能复印给你。“刘国忠局长没表态。我对刘国忠局长说:”拿给我到旁边看一看总可以吧?“刘国忠局长同意。于是,我在东南角的一张桌子前坐了下来,对整个案卷进行了翻阅和摘抄:
第1份材料是调查询问通知书,1页,内容我没看也没记录,第2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关于黄剑平诉我司不合格项情况说明
一、黄剑平工作情况说明。黄剑平经其个人自愿来司面试,于日入职,任生产部行车一职,工作表现一般。在职期间,黄剑平曾多次与同事发生口角,对同事无端猜忌,造成同事不和,并在网络上发表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不便,5月2日经办公会会议决定给予黄剑平辞退处理,并将辞退结果报至公司工会,黄剑平拒绝办理手续。此后,公司通过公告、EMS送达(本人已签收),至今黄剑平未到公司办理任何手续。针对辞退黄剑平处理结果,公司做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但出于人道主义,公司仍给予黄剑平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156.23元(经济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工资平均数),至今黄剑平未到公司领取(附件1:公司辞退公告、工会公告及EMS邮寄单据)。
(我备注:“针对辞退黄剑平处理结果,公司做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我岂会指控其为血汗工厂?指控其颠倒黑白?详见下文。)
二、社保缴纳情况说明。入职后公司与黄剑平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公司现参保养老人员19人,公司经常对社会保险知识进行宣导,因部分人员在当地乡镇参保农村保险,他们自愿放弃参保权利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针对未参保的人员也给予了补贴。(附件2:黄剑平参加社保证明)。
三、工资发放情况。黄剑平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出勤分别为:15天、29.5天、22.5天、24天、15天,5月黄剑平无出勤天数;工资发放金额分别为:1635元、3217.9元、1795.13元、2508.04元、1625.04元。因我司采取不定时工作制,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按1.5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员工每日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在需要加班的情况下,加班4小时工资可达49.26元,日工资总额能达到近110元/天,另,公司根据当月生产产量,按相关规定发给员工浮动的绩效工资,综上所述,公司均按照南昌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其诉求不成立。(附件3:2016年1月至4月工资表)。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二十五日(备注:原始摘录中遗漏了记录月份)
第3份材料是第一被申请人给我缴纳了养老保险的证明。该证明是南昌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
第4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关于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通知
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员工归属感,公司在职员工须购买社会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缴纳费用。公司负责为员工缴纳公司应该缴纳的比例,员工自身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2、员工如自行购买了社保(需向公司提供缴纳发票)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社保的,须填写自愿放弃参保声明,公司不再承担本人的缴纳,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具体操作方式,可到行政人事部处咨询!&&&&&&&&
行政人事部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二日
(备注:反正我从没看到过这份通知,而且,相关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险,以上做法,可视为变相规避参保。)
第5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关于辞退黄剑平的会议决定
黄剑平,男,自日入职,任生产部行车一职,工作表现一般。在职期间,黄剑平曾多次在网络上发表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对共事同事的无端猜疑,造成同事不和,人心不稳,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2016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办公会会议,因黄剑平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第八章“员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0、18项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条款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项第2条、第10条之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剑平辞退处理。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日
第6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公 告
我司于日已将《辞退通知书》交付于你,至今你未到公司办理任何手续。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司再次通知,请于日前向单位办理辞退手续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离职。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0一六年五月十日
&第7份材料为一张所谓的公告照片,公告很小很小,内容完全无法辨认。
&第8份材料为寄往我在南昌市的住处的邮政快件的封面的照片。
&第9份材料为寄往我老家的邮政快件的封面的照片。
&第10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关于辞退黄剑平的情况说明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
生产部员工黄剑平,男,自日入职,任行车一职,工作表现一般,在职期间,黄剑平曾多次在网络上发表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对共事同事的无端猜疑,造成同事不和,人心不稳,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2016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办公会议,因黄剑平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第八章”员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0、18项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条款第九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项第2条、第10条之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剑平辞退处理。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我备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公司工会至今没有根据以上法规向公司出具书面意见!)
第11份材料为照片,照片上手写有“工会公告”字样,很小,很模糊,内容完全无法辨认。(我备注:完全是混淆视听,如果真是公司工会针对公司企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意见的公告,为什么不分别提供一份给县劳动监察局、上级工会、公司和我?)
第12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文件
&&&&&&&&&&&蓝工发【2016】21号
&&关于建立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批复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建立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的报告已收悉,经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研究,同意你们成立“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或五年,其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如下:
主席候选人:熊伟
副主席候选人:郭崇斌
委员候选人:张金朝、宗涛涛、王新超、曾小俊。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
公章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2016年5月18日
&&第13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文件
&&&&&&&&&&蓝工发【2016】22号
&&关于同意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已收悉,经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研究,同意你们选举结果,其成员分工如下:
熊伟同志任工会主席。
郭崇斌同志任工会副主席。
张金朝、宗涛涛、王新超、曾小俊4位同志任工会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
郭崇斌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王新超同志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女职工委员会:
曾小俊同志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公章为: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
&&&&&&&&&&&&&&&&&2016年5月20日
第14份材料的全文如下:
&&关于同意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要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报告收悉。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号)文件规定,结合你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的岗位、工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应按照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日)计算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你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此批复实行期限为日至日,期满后你公司如需延续执行需另行报批。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章为复印件,很模糊,完全不能辨认
&&&&&&&&&&&&&&&&二0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第15份材料为《单位参保职工参保信息》,其中显示,单位编号为6157536。
第16份材料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份工资表》,其中写:编制部门:财务部。有关我的摘抄如下:
序号:87,姓名:黄剑平,出勤天数:29.5,基本工资:1430.00,奖金/计件工资:895.00,加班工资/绩效工资:885.00,社保补贴:&&&,津贴/工龄:&&&&,餐补:360,补助:&&&,绩效扣款:&&&&,应付工资合计:3570.00,个税:2.10,保险:&&&,代扣餐费:350.00,代扣合计:352.10,实发工资:3217.90。
第17份材料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份工资表》(备注:-),其中写:编制部门:财务部。有关我的摘抄如下:
&序号:94,姓名:黄剑平,出勤天数:24,基本工资:1430.00,奖金/计件工资:310.00,加班工资/绩效工资:720.00,社保补贴:&&&,津贴/工龄:&&&&,餐补:288,补助:&&&,绩效扣款:&&&&,应付工资合计:2748.00,个税:&&,保险:184.96,代扣餐费:55,代扣合计:239.96,实发工资:
2508.04。&&&&
第18份材料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份工资表》(备注:-),其中写:编制部门:财务部。有关我的摘抄如下:
&序号:82,姓名:黄剑平,出勤天数:15,基本工资:975.00,奖金/计件工资:205.00,加班工资/绩效工资:450.00,社保补贴:&&&,津贴/工龄:&&&&,餐补:180,补助:&&&,绩效扣款:&&&&,应付工资合计:1810.00,个税:&&,保险:184.96,代扣餐费:&&,代扣合计:184.96,实发工资:1625.04。&&&
四、以下针对第1条请求事项作出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1430元是法定的、南昌县的、每天工作8小时、每个星期双休的最低工资标准。
3、2015年9月23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号),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自日起执行。根据该通知,南昌县的归属如下:二类区域14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4.3元/小时。
4、根据《劳动法》第41条,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但第一被申请人每天强迫劳动者加班4小时,每一个月的加班时间均超过了36小时,以2016年1月为例,加班时间高达110小时。
5、2016年1月共有31天,其中双休日有10天(2日、3日,9日、10日,16日、17日,23日、24日,30日、31日),这10天每天工作了12小时而不是8小时,该月的正常工作时间为21天,故按《劳动法》&第44条第2项的方法的结算工资应为:1430
x10x1.5除以21x200%=2044.9元。(备注:乘以1.5是因为每天工作时间这算为正常工作时间的1.5倍)
&&&6、&2016年1月共有31天,除去双休日正常的工作时间为21天,21天之中的每天工作之中的八小时属正常工作时间,故正好折算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为1430元。
7、由于每天工作12小时,21天之中的每天工作之中的八小时以外的四小时属于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时间相当于每日多工作了半天,即每月多工作了半个月,这半个月的工资应按百分之一百五十结算,即:1430
x 0.5x150%=1072.5元。
8、以上三项合计4557.4元。该月实领工资为3217.9元,差额为1339.5元,差额幅度为:0.416(差额数除以实领工资数)
五、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说话不靠谱。
1、日上午,我和南昌县劳动监察局的三位同志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说我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披露别人的隐私,人家家人要打我,是他给压了下去。他完全在扯谎!!我完全没有想到那么大年龄、看上去很厚道的一个老人也会扯谎!以下逐一揭穿他的谎言!:
&&&2、《江西:揭开血汗工厂神秘的面纱让您看一看》的节选之三:《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一文中的第19页补充以下内容:月期间,李秀媚的哥哥李永国应聘来我班工作,3月份李永国与我搭档共同在1号行车上工作了整整2天,李永国告诉我他是李秀媚的哥哥,我们合作得很好、很融洽,丝毫没有出现行政人事部郭崇斌部长所说的李秀媚的家人要找我麻烦的迹象,倒像是有人有意把我们撮合到一起,以为我们会发生冲突。此后,在每天班前等候的时间(十几分钟左右),李永国与我天天见面,有时还凑在一起聊天,没有发生过任何口角或冲突。至于丁德友夫妇,他们企图人为制造工伤事件、主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我,在我报案后,惶惶不可终日,哪里还敢再找我的麻烦。
3、不过是写两人喜欢口无遮拦地乱开玩笑,哪里涉及什么隐私,我写的是事实,有录像为证(车间里有多个摄像头),如果这也算隐私,去法院起诉我好了。我以下把原文择录如下:
&&李秀媚是装篮工,据说工龄满一年,她与刘云侠、丁德友夫妻的关系显得很诡异。李秀媚与丁德友曾各自指着自己的脑袋说对方有神经病,但李秀媚每每见到丁德友就要唱上两句,由于车间里机器声轰鸣、嘈杂,歌词内容我听不清,丁德友总要骂她为臊狐狸,李秀媚总要用茶杯盖盛少量的茶浇他,有时从高高的装篮机上跑下来往丁德友的裤裆处浇茶,丁德友也不发火,继续调情嬉笑。两人每日至少要二十多次地打情骂俏,旁如无人地互开粗俗的玩笑。李秀媚有时会跑到丁德友眼前,近距离地大声说:“我就是喜欢你!”连说五、六遍。丁德友又矮又胖,脸大脸圆,走路都很吃力,不知她喜欢他什么。李秀媚有时会跑到刘云侠面前去告状,说丁德友意图抱她、非礼她,于是,刘云侠就拿产品(灌装凉茶)扔丁德友,丁德友则惭愧地、尴尬地、默默地接受。我有一次对丁德友开玩笑说:“刘云侠是你的大老婆,李秀媚是你的小老婆,你很幸福。”丁德友听完很受用,说:“李秀媚就是爱唠嗑(没有其他意思)。”刘云侠对李秀媚吆三喝四,李秀媚还真像小老婆似的温良恭谦。刘云侠对李秀媚与丁德友公然、当众、当她的面调情也不吃醋,视而不见。这都三个什么人?!!(我的意思这三位同志够豪爽、豁达,太喜欢开玩笑了,并无恶意,也没有侮辱他们,我又没有说他们有奸情。)
&& 4、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说: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事,我没通过公司就向派出所报案。事发于日19时36分左右,大概15分钟后,我第二次请求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处理,陈年良副经理说:“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刚才批评他,他不买我的帐,这事我处理不了,你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吧。”过了几天,我抽时间上网以《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文向省长手机信箱投诉获得转办,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我手写了《关于请求调换班组的报告》并面交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该文与《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文大同小异,郭崇斌部长过了一、二天说:“等过了年再安排,年前生产任务紧又缺人手。”直到春节放假,公司一直没有调处此事,连提都没提,直到日,我才亲自到派出所报案,所以,我没通过公司就向派出所报案一说不成立。
&& 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说:我报案后,他就不管了,任凭派出所去处理。
&&派出所经常找公司,公司就派人找我的碴企图将我逼走,好像我离开了公司派出所就不会找公司似的。
南昌县劳动监察局的三位同志给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作了一个询问笔录(当我的面做的,郭崇斌部长的话基本上都不靠谱,即与基本事实出入很大。我当时抹不开情面,不好意思当面反驳他。看他那么大年龄,我真的就不忍心驳斥他,我的心肠太软了!事后我后悔自己不该心存妇人之仁!)
六、收到通知。
2016年5月12日11时左右,我收到以下快件:
&&&&&&&&&&&&&通知单
我司于日已将《辞退通知单》交付于你,至今你未到公司办理任何手续。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司再次通知,请于日前回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离职。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0一六年五月十日
&&七、我对以上《通知单》的质疑。
1、我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上加盖的是法人章,故该书面劳动合同已生成有效法律效力。而以上《通知单》加盖的是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公章,而非法人章,由此提示该《通知书》中的内容未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批准,故该《通知单》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加盖了法人公章,我才承认其法律效力。
&2、“我司于日已将《辞退通知单》交付于你”,这句话不对,该所谓的《辞退通知单》是生产部副经理孙明亮和生产部经理张海峰联名写给行政人事部的,而不是写给我的。日7时35分左右,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孙明亮给了我如下字条:
&&&&&&辞退通知单
行政人事部:
&& 兹有员工黄剑平因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即日起不再安排其工作,请知悉。
&&&&&&&&&&生产部&孙1亮(孙1亮三个字是手写)
&&&&&&&&&&&&&&&二0一六年五月二日
&&&&&&&&&&&&&&&&&&&同意:张2峰
&&&&&&&&&&&&2016.、5、3(以上有下划线的文字是手写的)
正如下文所述,生产部孙明亮副经理当面口述了不再安排我工作的理由,生产部张海峰经理当面否定了孙明亮副经理的理由,张海峰经理自己口述的理由也不成立,然后我和张海峰经理一起去见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郭崇斌部长收下了《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含附件4份)并让我第二天去找他,第二天,郭崇斌部长没有针对《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作出书面答复,看完以上字条后将字条还给我,我问:“您要不要留下字条?”郭崇斌部长说:“我收下字条就给你办离职手续的呢。你自己找他们说理去吧。”而我到张海峰经理的办公室找了两遍,也没找到他的人影,看来他们都是有意跟我打太极拳。
3、我与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盖的是法人章,如今才过了将近5个月,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据以下法律办理并加盖法人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备注:我不同意,故这条行不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备注:以上情形均不存在,故这一条也行不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备注:以上情形均不存在,故这一条也行不通。)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备注:以上情形均不存在,故这一条也行不通。)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备注:请出示公司工会的意见书给我和仲裁委!)
&&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备注:我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综上,我要求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要有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凡事都得讲理,假如公司不按规矩出牌,我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寻衅滋事、打人、投毒、企图人为制造工伤事件、围攻、构陷等等,公司敢说这些事都跟公司无关吗?
综上,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所有动作均未能成功实现解除正在履行期的劳动合同,实际是停职,而其企图诬陷我为离职,其一再表示愿意承担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至今没接受,相反,我要求的是其承担无端停职的责任。
八、以下对本申请书第2项请求事项作出进一步解释。
2016年5月3日7时30左右,在班前会结束之际,生产部副经理孙明亮当众说:“黄剑平跟我来我办公室。”来到其办公室,孙明亮副经理表示:4月中旬左右的某天快下班前他已经亲口当面跟我说过,不要往张明春总经理的电子邮件信箱中发信,这是一个面向员工公开公示的电子邮件信箱,是一个工作邮箱,张明春总经理在开会时说了这件事,指令他跟我好好谈谈,(备注:4月中旬的那天,孙明亮副经理并没有跟我详谈,就简单地说了几句话,马上走了,他并没有告诉我公司二把手张明春总经理看了《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后有何想法和处理意见,试想:换了谁就这么平白无故地被人打了一顿也不可能忍气吞声,如果再没轻没重地打几拳,会出现什么严重的后果,还真难说。受到了这么大的人身伤害,公司不哼不哈,不调解,不安慰。公司如此不作为,我不能接受。)孙明亮副经理也不知道我向张总的电子邮件信箱中发了一些什么内容的电子邮件,请我别再发了,他夹在中间很难做,这不,上面又找他谈话了,要直接把他拿掉(撤销他的副经理职务)。我问:上面指谁?孙明亮副经理表示:不便相告。孙明亮副经理随即拿出一张纸给我,其上面打印有如下文字:
辞退通知单
行政人事部:
&& 兹有员工黄剑平因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即日起不再安排其工作,请知悉。
&&&&&&&&&&&&&&&&&&&&&&&&&&&&&&&&&&&&&&&&&&&&&&&&生产部&孙1亮(孙1亮三个字是手写)
&&&&&&&&&&&&&&&&&&&&二0一六年五月二日
&&&&&&&&&&&&&&&&&&&&同意:张2峰
&&&&&&&&&&&&&&&&&&&&&&&&&&&&&&&&&&&&&&&&
&2016.、5、3(以上划横线的文字是手写的)
我指着“孙1亮”三个字问:“这个签名是谁的?(因为他的姓名是孙明亮)”孙明亮说:“是我的签名。”我说:“正好,你等一等,我去楼下更衣室拿一封《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给你看。”孙明亮副经理说:“不用了,我也不想知道其内容。”我说:“那我就去找张海峰经理谈谈吧。(备注:我判断张2峰应该是张海峰)”孙明亮副经理说:“去吧。”我说:“他是在食堂楼上办公吗?”孙明亮副经理说:“不,他在机修班楼上办公。”&&&&&&&&
我走进张海峰经理办公室说:“一句话两句话也说不清,请您看材料吧。”我将手写的《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含附件4份)提交给他看,这四份附件分别是:
附件1:南昌县社保局出具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附件2:《劳动合同书》。
附件3:《办理黄剑平同志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南人社信办复字【2016】20号)。
&&附件4:《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一文的打印稿。
&张海峰经理看信过程中和看完信,不按顺序,作了以下表述:
&1、《辞退通知单》中“兹有员工黄剑平因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其具体含义不是指我往张总的电子邮件信箱中发送了邮件,这些邮件应该发,要不大家都稀里糊涂,什么都不知道,事情更难办,而是指我在网上公开发表了《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文和《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一文,两篇文章的篇幅都很长,班员们纷纷在上班时间利用手机上网阅读,妨碍了他们的工作。
(我说:“凡事都得讲理吧,我又没告诉他们并请他们看,他们不看这个热点事件还会看别的热点事件,他们都是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他们的违纪责任由我来承担,明确搞错了责任主体,你们怎么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呢?这个板子打到我头上实在太冤了!”备注:包装车间的工作经常跟不上,经常造成生产线停线,其上线员工只能呆在岗位上干等,有人耐不住无聊玩玩手机似乎也情有可原,也不能就此认定人家一定就耽误了工作,至于他们是玩游戏、QQ聊天或视频聊天、看电影、看小说还是看我的那两篇文章,只有天知道。)
2、请求公司协助我申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一事,材料充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应该协助我办理,张海峰经理当即给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打了一个电话,请他来一趟,郭崇斌部长说自己有事正忙着呢,来不了。
3、请求公司核实短信中的“李”是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波一事,张海峰经理表示:李海波是河南省人,承包食堂的老边一家是湖南省人,两人不可能是亲戚,公司是以李海波的姓名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的,但李海波五年没来过公司,发这个短信的手机1511289xxxx的归属地为广东省东莞市,我判断1511289xxxx机主的声音很像是承包食堂的老边的儿子之一的声音,张海峰经理认为李海波作为公司老总不可能授意老边的儿子来发这个短息,短信中的“李”应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波,有可能是公司某位员工为了从中挑事故意而为,作为分管生产部和设备部的经理,张海峰经理表示自己可以调查生产部和设备部的所有员工,但其他部门的员工他无法调查。{备注:我掏出手机,将这条短信找出来拿给张海峰经理看过,张海峰经理当即用其手机将该短信拍了下来,该短信的内容如下:黄先。200万。请你从此别闹。李&
&4、两文{指《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文和《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一文}写得都很有说服力,我的写作能力让人叹为观止,张海峰经理表示会找涉事人员之一的丁德友谈话,他违反操作规定(指企图人为制造工伤事件),他要开除他。(我说:“派出所一再表示想调解此案,您还是问问他是否愿意承认错误、接受调解并主动给予我赔偿。”我的意思是:公司简单地开除他,他离开了公司,将会给派出所的调解工作或侦查工作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
我说:“《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含附件4份)就放您这里,由您统筹、衔接该信中所有事情的办理和反馈工作。”张海峰经理说:“你看到我给公司人事行政部打过电话,(人家来都不来,不尿我),协助我申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一事只能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来办理,今天是星期一(应该指是放假后头一天上班),所有部门的人都在,公司人事行政部的职权比生产部的职权大,你现在就去找郭经理(指公司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把信给他。”我说:“‘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事根本不成立,我还是先回去上班吧,其他事情慢慢等。”张海峰经理说:“你先去找郭经理,回头再找我也行,我会找孙明亮说说。”我说:”您留一下您的手机号码给我。张海峰经理说:“我的手机号码是北京的号码,不便给你。”我和张海峰经理一起下楼,一起找到了公司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郭崇斌部长说自己正在指挥卸锅炉,收下《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含附件4份)后翻了翻,将其插在裤子口袋里,说:“你明天来找我吧。”第二天上午,我颇费了一番功夫,才于10时43分左右在锅炉房旁的一间小房间里找到了郭崇斌部长,郭崇斌部长说:“他们说给过你一张《辞退通知单》。”我当即把《辞退通知单》的原件拿给郭崇斌部长(昨天我为了复印《辞退通知单》,故没有给出去),我说:“对‘黄剑平因妨碍我班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具体含义,孙明亮副经理和张海峰经理分别给出了两种解释,但这两种解释均不成立,而且,你看,其签名签成这个样子。’’郭崇斌部长说:”孙明亮的签名就是这个样子。“郭崇斌部长把《辞退通知单》的原件还给我并表示:”辞退的理由不成立,你去找他们理论清楚,我不管,你要是坚持将《辞退通知单》给我,我就给你办理辞退手续。(我才懒得判断他们给出的辞退理由是否成立)。至于请求公司协助你申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一事,你和曾小俊可以同去县人社局办理,明天下午给你们派一辆车送你们过去,上午派不出车。明天我会向张总汇报你的事情。“我说:”明天上午我开电动自行车载她去吧。“郭崇斌部长同意。随即,我去张海峰经理办公室,门未锁,但里面无人。第三天上午8时25分,我拨通郭崇斌部长的手机:”现在天阴随时可能下大雨,去县人社局一事就去不成了,等您向张总汇报后再说吧。“郭崇斌部长说:”天晴你就来吧,昨天我还没有跟老总汇报,他就把我给骂了一顿。“说完,挂了电话。
2016年5月6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郭崇斌部长果然指派了一辆车,载着我、曾小俊(女,公司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和司机首先来到了南昌县劳动监察局,该局门口同时挂有以下两块招牌:南昌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南昌县劳动保障监察协管中队,曾小俊带我见过了监察员涂胜华,曾小俊说我不是县人社局介绍来的。
{备注:根据《办理黄剑平同志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南人社信办复字【2016】20号):对在本地工业园区新招用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贫困户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而申报的成功,意味着用人单位享受了招聘就业困难人员的好处,意味着就业局肯定会监督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
曾小俊说:入职材料中约定只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分个人应缴金额和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应缴金额不划入个人社保账户。
监察员涂胜华打了一通电话。监察员涂胜华问我有什么诉求,我说我公司拒不协助我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生产部副经理孙明亮和经理张海峰签假名并以莫须有的过错暂停我的工作,此事应由南昌县劳动监察局查处。我出具了一部分证据材料给监察员涂胜华看,监察员涂胜华说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一事请我去找县人社局的下属单位县就业局。
曾小俊请我回避,单独在办公室与监察员涂胜华及监察一科的其他同志谈了十分钟左右,我猜测曾小俊的谈话内容应该带有浓厚的编造、诬陷性质,否则,为什么要支开我,我不能听,意味着剥夺了我的申辩权。
&&{备注:日生产部副经理陈年良于下班后(一年的工作结束,从次日起进入春节假期)在办公室对我说:“你报案后(指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事),派出所天天来找公司,建议你离职!我会帮助你办理离职手续。”我明确告诉他:“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不离职!”当时我看到曾小俊就在旁边的办公室里等着给我办理辞职手续,特别说明:曾小俊的办公室在行政楼,她上的是行政班,17时下班,而我们生产人员是两班倒,19时30分下班,生产部的办公室在车间里,两地相距1里多路,此时已经19时45分左右,按理她早已下班了,可见,授意生产部副经理陈年良强逼我辞职是她的主意。}
&&{申请社保补贴对我个人的意义:1、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牵涉本人的基本人权和核心利益,事关本人的生存权。2、可以验证、明确、巩固、进一步确认南昌县就业局审查、通过并确认我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防止被翻案。3、明确、验证公司是否真的已经向县社保局缴纳了我的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应缴金额和单位应缴金额,并以后不用我督促,县人社局和县社保局会自觉监督单位缴费。4、合同到期后,县人社局的下属单位县就业局会自觉监督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5、南昌县就业局需要在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第9页上进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登记。而登记的成功,意味着我从此能够合法地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如公司真的不想要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可在协助我获得此项登记后将钱如数退回县就业局。你真不想要这几个小钱,也不能影响我享受权益,这是很普通、很朴素的道理)。不过,我现在总算明白过来了,我坚持要求申办社保补贴的行为触犯了第一被申请人的大忌。}
&&九、向南昌县总工会求助的法理依据和事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由于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或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工会4个月没有向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反馈其对《关于辞退黄剑平的情况说明》的意见,鉴于两级下属工会的业务水平较差,特此请求南昌县总工会依法介入本案的调查与处理!
十、血汗工厂的告白。
&&2016年7月19日10时20分左右,我到达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工会办公室,该工会副主席李红平(女)、工作人员陈昊(男孩)和工作人员黄淑梅均在办公室,主席周来华不在本间办公室内(询问副主席李红平,她不肯相告主席在哪办公,只说出差了),以上工作人员的甄别依靠墙上的公示。
&&黄淑梅将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工会批准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成立工会的相关文件给我看过后,我说:“我向陈昊提交《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一文及其附件的时间为日,当时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成立工会,就算现在其成立了工会,贵会也必须办理此信访件,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请认真研究这句话的含义。”
&&李红平副主席说:”我们是联合会工会,不是工会?“我问:”这有什么区别?“她又不说话。
&&我表示:贵会接收我的信访件后,至今2个月整,基本没做啥工作,体能公司至今连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理由都没有送过来。李红平副主席说:“你现在和黄淑梅一起去体能公司。”我说:“你也一起去嘛,她太年轻了,压不住阵。”李红平副主席说:“我有事,我不去。”我说:“起码也得让陈昊一起去。”于是,李红平副主席指示陈昊开车载着我和黄淑梅过去。
&&我们一起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张明春总经理办公室,张明春总经理承诺马上就会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理由交给开发区工会,请我们与工会的同志们谈,他(指张明春)不是工会的,就不参加了。
&&体能公司实际参加座谈的人员有:郭崇斌(工会副主席、人事部部长)、曾小俊(工会女工委员、人事部工作人员)、张海峰(生产部经理)、熊经理(部门不详),工会主席熊伟(女)实际缺席未参加。这时,我看到曾小俊已经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理由交给了陈昊,陈昊就摆在桌面上。陈昊问:“可以复印给他吗?”郭崇斌(工会副主席)说:“给我看看。”陈昊把材料丢过去,郭崇斌看过后说:“可以。”把材料丢回陈昊面前。
&&陈昊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
&&我说:“你得看清楚,那是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下。”之后,有一、二分钟,没有人说话。我说:“都不说话,那我说两句。”我于是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念了一遍。熊经理(部门不详)说:“就听你一人说,不听了。”起身走了,其他人也起身走了。
&&回来的路上,陈昊居然说郭崇斌(工会副主席)没同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理由可以复印给我,我俩发生了激烈地争辩,最后我只好说:“你让我抄一遍,总可以吧?”陈昊同意。于是,在管委会西大楼的一楼(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工会办公室在其3楼)的入门口有几张桌椅,我进行了抄写,其内容如下:
&&&&&&&&&关于辞退黄剑平的情况说明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工会:
&&生产部员工黄剑平,男,自日入职,任行车一职,工作表现一般,在职期间,黄剑平曾多次在网络上发表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对共事同事的无端猜疑,造成同事不和,人心不稳,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2016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办公会议,因黄剑平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第八章”员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0、18项之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剑平辞退处理。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
公章为: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十一、关于第一被申请人诋毁我“黄剑平曾多次在网络上发表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他们以为这是一个很大的把柄,我答辩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作为地球村的子民有向国际社会投诉的权利。
所以,对政府、对社会不满是法律允许的,我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而且,用人单位无权管辖劳动者的私人生活方面的事情。
十二、关于针对“对共事同事的无端猜疑,造成同事不和,人心不稳,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的答辩意见如下:
(1)、&2016年1月17日19时33分左右,我在上夜班时遭到同事邵志恨寻衅滋事并多次殴打,我向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投诉,陈年良说:“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刚才批评他,他不买我的帐,这事我处理不了,你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吧。”
(2)、我于日向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投诉并获得转办:“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日转送至南昌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当时正值省人大、省政协的“两会”召开之际。邵志恨和指使人丁德友先后失踪多日,我猜测可能正在接受派出所和县信访局的共同询问和调查。日陈年良副经理于下班后对我说:“你报案后,派出所天天来找公司,建议你离职!””我明确告诉他:“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不离职!”
(3)、日下午我亲到南昌县公安局小蓝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案,报案笔录中最后有这么一句话:“具体案情详见报案信《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21页。”派出所出具了如下《证明》:
&&&&&&&&&&&&&&&&&&
&&2016年2月9日下午,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员工黄剑平(男,汉族,日出生,身份证号010599,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来我所报案称:其于日傍晚在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装篮杀菌车间被一个叫邵志恨的男子打伤。我所已对黄剑平制作报案笔录并将对其报案所反映的内容开展调查。
&&&&&&&特此证明
&&&&&&&&&&&&&&&&&&&&&&&&&&&&&&&&&&&&&&&&&&&&&&&&李灿灿(接警人亲笔当面签名)&&&
小蓝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内勤不在,尚未加盖公章)
2016年2月9日
&&(4)、日16时45分左右,我如约到达南昌县公安局小蓝派出所李灿灿民警办公室,将《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案的两份补充材料交给了他,这两份补充材料分别是打印的《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10页)和手写的《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5页)。李灿灿民警一再表示:“我不傻,我会认真看你写的材料,你不需要逐一介绍了。领导也已经指示了,我会认真调查。”我跟在后面介绍了一些情况,从李灿灿民警插话内容分析,他已经完全知晓了《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一文的内容,因为该文已经公开发表了,但《致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封信》的内容他是否知晓不得而知,因为出于保密的原因,该文暂时没有公开发表。
&&(5)、《江西:揭开血汗工厂神秘的面纱让您看一看》的节选:另外,有河南人告诉我:行政人事部郭崇斌部长与邵志恨的姑姑邵莲红是情人关系(邵莲红的老公在狱中长期服刑),故主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我的人可能还有郭崇斌。这一情况我犹豫了几个月,现决定予以披露。我分析郭崇斌主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我的原因可能是:我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公司拿一份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书》的原件给我、要求公司申报社保补贴并我向省长信箱和县人社局求助,导致行政人事部郭崇斌部长多次挨了公司领导张明春的骂,于是迁怒并报复我。
&&公司惯常都是下月的28日发放当月的工资,相当于公司本可以扣押邵志恨两个月的工资,但公司没有扣押他的工资,他还拿到了公司正规的、空白的请假条(打人后的某天,邵志恨曾当我的面把已经填写好了的请假条摆放在行车的开关的台面上,请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签批,陈不同意,两人争吵了起来,而且吵得蛮凶),这一切印证了公司人事部有人在半公开化地庇护邵志恨。
&&(6)、综上,在派出所没有出具调查结论并作出处理决定之前,用人单位认为我“对同事无端猜疑”纯属颠倒黑白。
&&(7)、日15时左右,我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张明春总经理办公室,双方交谈了一小时左右,张明春总经理收下了《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25页、附件3份),张明春总经理将其办公室电话告诉了我,并承诺:关于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事,没有人报告他知晓,等他知道了此事,我已经向南昌县小蓝派出所报了案,本来我可以越级汇报,张明春总经理承诺,只要承办民警找他,他本人和公司一定全力配合、协助,他本人或公司可以出钱资助承办民警缉拿邵志恨。
(8)、我一再提醒办案民警先找邵志恨调查主使他寻衅滋事并打人的人是谁?邵志恨虽然逃回了河南,但其姑姑邵莲红、其姑姑的儿子朱淇淋(外号毛搭)等亲戚还一直在公司上班,毛搭还一直与我同在一个寝室。可能派出所认为有必要保密,至今为止,派出所几乎没有向我通报调查情况。
&十三、霸王条款的非法性和无效性。
(1)、“&2016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办公会议,因黄剑平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第八章”员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10、18项之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黄剑平辞退处理。”
(2)、《员工手册》未上升为集体合同并呈报县人社局(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备案,且员工不知情,《员工手册》中的内容不知是否有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内容或没有上位法作为基础的内容。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霸王条款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而言均是一个噱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节选: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4)、本段落证明我对《员工手册》的内容毫不知情。
《江西:揭开血汗工厂神秘的面纱让您看一看》,又名《请求公司调解委及张明春总经理拜鉴》,该文中写:“2016年5月17日15时左右,我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张明春总经理办公室,双方交谈了一小时左右,张明春总经理收下了《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25页、附件3份),张明春总经理将其办公室电话告诉了我,承诺了三件事:”“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刚才张明春总经理曾当面指示行政人事部曾小俊拿一本《员工手册》给我,于是,调转车头,回到行政人事部办公室,向曾小俊索讨,曾小俊以自己很忙、没有《员工手册》、下次找到了给我一本为由拒绝提供,我马上拨打张明春总经理的办公室电话,张明春总经理问我是否填写过《入职申请书》,看过有关材料,我说:“填写过《入职申请书》,但没有看过《员工手册》。”然后,张明春总经理挂了电话,曾小俊也趁机溜出了办公室。《员工手册》中的内容不知是否有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内容或没有上位法作为基础的内容。”
十四、补充。
1、《江西:揭开血汗工厂神秘的面纱让您看一看》的节选之一:日15时左右,我到达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张明春总经理办公室,双方交谈了一小时左右,张明春总经理收下了《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25页、附件3份),张明春总经理将其办公室电话告诉了我,承诺了三件事:1、关于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一事,没有人报告他知晓,等他知道了此事,我已经向南昌县小蓝派出所报了案,本来我可以越级汇报,张明春总经理承诺,只要承办民警找他,他本人和公司一定全力配合、协助,他本人或公司可以出钱资助承办民警缉拿邵志恨。2、关于申请社保补贴一事,张明春总经理当我面指示行政人事部郭崇斌和曾小俊五日内前去办理完毕。3、关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张明春总经理当我面指示行政人事部郭崇斌和曾小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之规定,向小蓝工业园区工会书面说明理由,征求其书面意见。
2、第一被申请人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求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3、第一被申请人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第八条:甲方每月25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第一被申请人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的第九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人民网(人民日报)是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其强国社区百姓监督栏目于
01:11:08发表了我写作的《国士黄剑平的传世之作倒逼中国的法治建设(修改后)》,截止日阅读人数已经超过35.26万。该文中关于本案是这样表述的:
“五、血汗工厂的恶行。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存在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工资低于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社保费、不将劳动合同书拿一份给劳动者、寻衅滋事、打人、企图人为制造工伤事件、投毒等问题。以上情况的详情见公开发表了的下列文章:
1、《致江西xxxxxx有限公司的一封信》。2、《南昌县: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续篇(有修改和补充)》。3、《
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违反承诺》。4、《天下奇闻:200万从天而降!祸兮?福兮?》。5、《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后记4)》。6、《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后记3)》。7、《恳请张xx总经理拜鉴》。8、《江西:劳动者的纠结与悲哀》。9、《小蓝派出所民警已经接收我提交的补充材料》。”
十五、以下对本申请书的第4项请求事项作出详细的解释。
1、日19时33分左右,我在上夜班时遭到同事邵志恨寻衅滋事并多次殴打,我向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投诉,陈年良说:“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刚才批评他,他不买我的帐,这事我处理不了,你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吧。”
&&& 2、我于日向江西省省长手机信箱投诉并获得转办:“你反映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于日转送至南昌市信访局处理,请等待转送单位的办理结果。”当时正值省人大、省政协的“两会”召开之际。邵志恨和指使人丁德友先后失踪多日,我猜测可能正在接受派出所和县信访局的共同询问和调查。日陈年良副经理于下班后对我说:“你报案后,派出所天天来找公司,建议你离职!””我明确告诉他:“双方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不离职!”
&& 3、企图人为制造工伤事件。
&&行车推送板上有四个孔,正在使用的插销一直都能够正常插入、拔出,但2016年1月4日的白班接班后,我发现靠近杀菌釜的第一个孔插不进去(事后分析确定:有人有意点焊所致),只好将插销插入第二个孔中,不过,这样装满灌装凉茶的铁筐行列就不能完全送入杀菌釜,于是,丁德友就拿来一根1.5米左右长的方形铝合金(行车上原先没有,显然是有心准备的),示意我按住方形铝合金的上端,方形铝合金紧贴铁筐行列最后一节铁筐的屁股,行车推送板顶住方形铝合金的下端,这样把铁筐行列顶进去,然后再用人力推进五、六厘米,但是,最后一节铁筐的下端中央有一个焊接块(焊接块中间有一个孔,焊接块已经残缺了差不多一半,边缘不整齐),丁德友示范将方形铝合金的下端贴在焊接块的上面,我如果按照他的方法做,非死即残,因为焊接块实际就是杠杆原理中的支点,行车推送板在方形铝合金的下端一顶,上端一定朝我的身体打过来,我是按不住的,因为这个力道被杠杆原理放大了很多倍!况且,行车推送板的推力本就很大!我一眼就看穿了他的阴谋,待他走过去拧转推送板的开关时,悄悄将方形铝合金的下端移开了(离开了支点),他们预谋中的工伤没有发生!以上事情的真实性可查录像考证。
&&事后我还发现:插销有些类似y,上面那根插不进推送板的第一个孔,但下面那根稍长的能够插进推送板的第一个孔,我当日就看到丁德友这样操作过,可见丁德友完全知道没有必要按以上的方法操作!
&& 4、投毒。
&&应该是2016年1月8日左右的某日夜班(极有可能是日,原始记录没记清楚)11时左右,我吃了食堂送来的饺子,并喝了其汤,不久就两腮不停地冒酸水(注意:是过了一段时间,不是马上,而且是两腮冒酸水,不是胃里冒酸水),而且量很大,不知是饺子过期霉烂变质了还是有人投放了某种药物,因为盛饺子是承包食堂的老边的儿子小边盛的,别人算计好在小边拿快餐碗(泡沫碗)时,往碗里投放了某种药物。我记得很清楚,那一晚全体生产人员均在后包装车间帮忙(打杂),如果我吐了,几十号人全部会看到,我会被强制送入医院治疗,而只要进了医院,会有更大的阴谋和谋害在恭候我!我紧闭双唇,以顽强的意志,一次又一次地强忍着,一次又一次地将酸水强行吞咽下去,时间大概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两腮冒酸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说明是某种针对性很强的药。
&&& 5、发现线索。
2016年1月14日吃夜宵时,我终于发现:(1)、老边和小边选在更衣室外面的大仓库的一个灯光直射不到的地方(灯光被货物挡住了)卖夜宵。(2)、邵志恨算准时间,在我刷过饭卡,拿了筷子之际,邵志恨主动替小边拿泡沫碗,小边舀了一碗汤粉递给对面的我,我迟疑了一下但还是接了过来,但心里直嘀咕:小边你搞什么鬼,你两人合作害我是吧,邵志恨替你拿的碗,这碗汤粉你不给站在你身旁的邵志恨却非要给我?!(3)、假设真要投放某种药粉,小边的双手一直在忙碌,只能借助另一人,如果小边临时往口袋里拿药粉,一定会被在场的人看见,谁还敢吃他们家卖的食物!(4)、其一,一个通宵,不吃点食物可能还真难熬。其二,就算投放了药粉,也不会是剧毒的药粉,量他们没有那个胆量,他们也不会那么愚蠢,死了人或有剧烈反应或有明显的中毒现象,岂不一下就暴露了?!其三、就算投放了药粉,毒性都溶解在汤里,我不喝汤,捞米粉吃,怕啥?(5)、于是,我斗胆吃了米粉,没喝汤,倒也没事,并一直装傻,假装没看出来。
&&6、肿块与皲裂。
&&2016年1月4日或5日(原始记录没记清楚)早上,我一觉醒来,发现左下腹部隐约有异样,用手一摸,果然,一夜之间居然冒出了一个肿块,仔细摸去,分明是两根小肠或两根类似小肠的的器官梗结并鼓起来了,用手轻轻按去,有些痛,显然是发炎了,同时,左脚脚底皲裂一寸左右,口子很深,像被尖刀划了一下,我就纳闷:脚底有一层厚茧,怎会出现如此皲裂?但几乎不痛,也不出血。我有些恐惧,但我分析如下:(1)、左脚脚底皲裂是因为我穿了一双很久没洗的鞋,并有人在我工作时必须来回走的路上泼了某种液体,鞋子湿了,鞋子有些小,紧紧包裹住了双脚,出了汗,并穿了一天。(2)、左脚脚底皲裂与左下腹部的梗结应该存在因果关系。(3)、我怀疑左下腹部的梗结可能与饮食有关,于是我不再吃食堂的稀饭和汤,因为上白班时,食堂的稀饭和汤是自己舀的,食堂承包者(老边一家人)以外的人每次算准在我之前假装舀稀饭或舀汤并趁机投放某种药物,有这种可能。过了几天,左下腹部的梗结块明显小了并摸去没有痛感。经过一个月左右,我的左脚脚底皲裂居然神奇地愈合了(我差不多天天用开水泡脚),左下腹部的梗结块也神奇地消失了。注意:我没吃任何药物,没进行任何治疗。
&&7、邵志恨寻衅滋事并打人的详细经过。
&&2016年1月17日19时36分左右,我遭到同事邵志恨的多次当众殴打,杀菌装篮车间大厅中有四个摄像头将全过程拍摄记录了下来,到达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办公室后,邵志恨又当着陈年良的面挥拳快速朝我嘴唇上打了一拳,由于他站在我的左侧面,这一拳是斜着打过来的,我完全没有料想到他当着陈年良的面还敢出拳并迅速扬长而去,我的正中偏左的一颗下门牙被打得错位、侧转了几乎90度,我花了一、二分钟才把这颗牙齿扳正、挤入原正常位置。
& & 我第二次找到陈年良时,他对我说:“打人肯定是不对的,我刚才批评他,他不买我的帐,这事我处理不了,你去向公安机关报案吧。”事情的详细经过如下:
&&2016年1月17日19时30分左右,集体点名报到、开会完毕,我正式到达自己的工作岗位(行车副操作员)接班开始工作,我把停靠在行车轨道上的铁筐之间逐一插上铁钩,逐一粘贴好变色纸,同行车操作员丁德友拧转开关,行车轨道上的铁筐行列一起向前缓慢行走,在铁筐行列缓慢行走的过程中,铁筐之间的距离会有一些细微的变化(或大或小),这时,我需要把没有插进去的挂钩利用铁筐之间的距离变化争取插进去,随后,我走到行车的另一头,拧转墙壁上的其中一个开关,让安装在与行车对接的输送轨道的接口处的阻挡小铁柱冒出来,以防止输送轨道上的铁筐在行车离开后掉下来,由于我凭经验办事,没有低头去查看一下预定拖走的铁筐行列是否走完,提前了半秒钟拧转了这个开关,结果两个小铁柱提前了半秒钟冒出来,挂住了最后一筐的底角,导致行车上的推送小铁板崩断了,但只用了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机修工就把推送小铁板焊接好了,工作马上恢复正常。&推送小铁板崩断后,丝毫不影响其他任何岗位的工作。邵志恨的工作岗位是装篮工,工作时是背对着我们的,行车上的推送小铁板崩断时,我听到丁德友用河南话叫邵志恨,(丁德友本应该直接呼叫机修工过来修理,或报告班长唐细良,直接报告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也行),于是邵志恨擅离自己的岗位,走下来幸灾乐祸,趁机挑事,问我:“听说你向老陈(指生产部陈年良副经理,陈年良录属生产部,对其职位大家有多种叫法,有叫其经理的,有叫其主任的,其实就是一个可以脱产的大班班长)告我的状?”&我说:“我只是要求你不要一再到我的岗位上来帮忙。”
{备注一:既使我上厕所了或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人帮忙,也是机动人员,比如班长、生产部副经理或其他机动人员,说破了天也是两个行车上的工作人员互相自觉地帮忙,哪有本就有本职工作的人(装篮工)跨工种一再强行给人帮忙的?!}&
{备注二:装篮杀菌车间里至少有六块以上的红色警示牌,上写:“非主操作人员不准操作,一经发现,取消当月主操岗位津贴。”可见,在公司制定的制度中,连串岗都是不允许的。}
{备注三:我已经在行车副操作员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了一个多月,对该岗位的工作内容早已非常熟练,不需要他来强行帮忙,行车上的空间很小,他总挡在前面抢先把我份内的事、按工序要求下一步应该做的工作内容抢先一步给干了,让我感到很不安:该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内容并不复杂,有一天的实习时间足以熟练,我是一位新员工,至今为止,他不少于六次(白班、夜班均有)强行给我帮忙,假如给巡视的各级领导看到,岂不要产生误会,以为我智商和工作能力不行,居然还需要别人来帮忙、指导、示范,我站在行车上不干活与他正在忙碌干活形成鲜明对比,这景象显得很另类、怪异。他是装篮工,工龄满一年左右,我们的共同班长是唐细良,我们的共同生产部副经理是陈年良,我与他是平等的工友关系,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他无权擅离岗位并到达他人岗位抢干他人的活,并趁机指令我必须去给刘云侠帮忙,必须给丁德友放搭桥,必须扶正筐内横躺的产品(罐装凉茶),我当时基本保持了沉默,让他知趣一点,摆正自己的位置,说出的话要与其身份相符,不要僭越。他指令我必须去给刘云侠帮忙时,我反驳他说:“她那里原本有行车副操作员,她硬要把人赶走,这个忙我怎能去帮?”&邵志恨冲我翻白眼并气势汹汹地说:“你放屁!”&跳下行车,走了。邵志恨指令的三个事情,我均拒绝执行,真正的原因和详情如下:1、有本事刘云侠应该去向陈年良索要一个助手。2、必须给丁德友放搭桥的问题,属于我和丁德友之间的分工、合作问题。我就奇怪,&邵志恨怎么知道我没有给丁德友放搭桥?丁德友负责编写变色纸,即编写此趟产品每筐的编号、预将送入的杀菌釜釜号、预将杀菌时间,负责执掌行车前行和后行按钮,负责执掌行车上输送轨道的开启和关闭,行车上的铁筐行列开始往杀菌釜内缓慢运行时,负责他那一侧的未插进去的挂钩的尝试重插工作。我负责执掌产品(装满产品的铁筐)进入行车轨道的开关,铁筐行列在铁链上打滑走不动时,负责用一根小铁棍插入运行中的铁链的一环,小铁棍与铁链之间形成一个钝角,共同推动铁筐行列向前运行,负责给全部铁筐之间第一次尝试安插挂钩,负责在每一筐的右上角粘贴好变色纸,负责在铁筐行列启动往釜内输送铁筐前安插好尾端的插销,由于我马上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地进行第二次尝试没有安插进去的铁钩的安插工作,根本没有时间去放搭桥(除非第一次安插挂钩全部成功),所以,放搭桥一直是由丁德友来操作,收搭桥一直是由我来操作,邵志恨指令我必须放搭桥时,我明确地说:“这是我跟丁德友之间的分工问题(你管不着)。”&其实,丁德友的工作比我轻松得多,时间宽裕得多,搭桥也靠近他站立的地方,远离我站立的地方,所以放搭桥本就应该由丁德友来操作。3、关于铁筐内有的灌装凉茶倒了(不是站立而是横躺),邵志恨指令我必须扶立的问题,我之前早就问过丁德友,丁德友说:“你闲得没事干就去扶。”当然,我有时间自然会去扶,但话由他说出来,我格外逆反。&4、综上,邵志恨利用自己是老员工的身份欺生、碰瓷、寻衅滋事。}
&&&邵志恨说:“来了咋的?我还要打你呢!”邵志恨冲上来,揪住我左肩胳膊上的衣服,把我从行车上拖下来说:“走,我们出去练练(单挑)!”他扯住我往车间西边走,我试图挣脱他,但他揪得很紧,我喝斥说:“你放手,我们找陈经理理论去!”邵志恨说:“我还跟你理论,打你再说!”朝我左脸打了一拳,我怕打坏眼镜,扎伤眼睛,赶紧摘下眼镜,握在手中,我说:“你别打人哈,这里有多个摄像头!”邵志恨又说了一句什么,照我头部打了两拳,紧紧拖住我继续往西走,车间很大、很长,应该有一百多米,邵志恨一直紧紧地揪住我,经过刘云侠站立的行车前时,我看到刘云侠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得很灿烂,注意:刘云侠没有下来劝架或拉架(邵志恨刚开始揪我时至今,刘云侠的老公丁德友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劝架或拉架),到达点名间,邵志恨说:“我们出去练练!”我说:“我们上去找陈经理,我不跟你打架。”邵志恨放开我,我上楼走进陈经理办公室,我对陈年良副经理说:“为我向您投诉他多次强行跑到我岗位上来‘帮忙’一事,他竟打我。”不待陈年良开口,&邵志恨朝我嘴唇打了一拳,说:“打你了,就打你了,咋的?”不待陈年良允许,邵志恨趾高气扬地走了,我当时心里大叫:“不好,惨了!”因为我正中的一颗下门牙被打得侧向错了位、侧转了几乎90度,嘴里能够明确感觉得到,我花了一、二分钟,才用手指强行扳正、挤入,这些天我一直不敢刷牙,因为我祈祷上帝保佑这颗牙齿能够重新长好、固化,否则,掉了,会严重影响进食和美观,只是到了我这个年龄是否有希望,我觉得可能希望渺茫,为此,我很伤心,很难过,很郁闷。
&&邵志恨年约二十,瘦高,河南人,与丁德友夫妇是老乡,邵志恨平时也不是那种容易失控的人,综合以上所述的所有的情况可以明确:邵志恨的寻衅滋事并打人出自丁德友夫妇的主使。他们的背后,明确还有人兴风作浪。
&&陈年良副经理说:“前几天你是跟我反映过邵志恨强行跑到你岗位上来帮忙一事,我根本就没放在心上,也没去跟他说,因为工人之间互相告状的事多了去,我不能去深究。”我说:“我就奇怪了,您都没跟他说,我也没跟他说,他怎么知道我向您投诉过他?”陈年良副经理说:“是呀,谁告诉他的?”(事后,我去问过班长唐细良,唐细良说他也没有去跟邵志恨说过,只是跟陈年良汇报过。)我说:“可能是丁德友。”躲在门外偷听的丁德友这时及时走了进来,陈年良副经理说:“丁德友,你去工作(别来搅和这事)。”丁德友说:“我是来反映出故障了。”陈年良副经理立即站起来对我说:“你先回岗位上去工作。”&&&&&
&&综上,我没有任何过错,我很无辜,如果我有哪怕一丝一毫的过错,挨打我都活该,但事实情况是:邵志恨一味地碰瓷、耍狠,如此寻衅滋事并打人,公安机关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
8、大概2016年3月下旬,南昌县公安局信访科的一位女同志告诉我:小蓝派出所办案民警李灿灿说:由于邵志恨回家于年后至今一直没有返回公司上班,致使他预备调解的计划落空。我说:邵志恨的姑姑邵莲红及邵莲红的儿子朱淇淋(邵志恨的表弟)一直在公司上班,并且我和朱淇淋还在同一个寝室,据此,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口头传唤或强制传唤邵志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要求江西体能保健饮品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协助调查。
另外,邵志恨的工作岗位是装篮工,工作时是背对着我们的,我听到丁德友叫邵志恨下来(打我)。丁德友是用河南话喊的。
9、至今距离案发已八个月,邵志恨逃逸已七个月。邵志恨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一年多,其工作岗位是装篮工,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好工种,他舍得忍痛逃逸,足见其自知罪孽深重并惊恐万状!我公司规定是每月25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可视同扣押了两个月的工资,在派出所天天找公司的情况下,公司是否扣留了邵志恨几个月的工资?2016年1月下旬某天,我看到邵志恨拿一张正规填写好了的请假条要求陈年良签字批准,请假条就放在我工作的行车的铁箱上(我亲眼看到了请假条的格式,很正规,他们应该是有意让我知道这件事情),陈年良显然不同意,两人争吵了起来,而且吵得蛮凶。我分析:
(1)、本公司的特点,年关前后生产任务最紧张,像陈年良这一级别的管理人员最多只有三天的批假权,邵志恨显然请的是长假,邵志恨能够拿到正规、空白的请假条,由此可能提示:公司人事行政部有人在帮助邵志恨。
(2)、由此印证了邵志恨非常眷恋他的工作和岗位,舍不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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