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房地产违规跨省开发公司消防违规,消防队多长时间给答复?

四川网民投诉私占消防通道行为 涉事幼儿园被处罚
人民网北京11月29日电 (张政) 近日,一名四川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当地有幼儿园占用消防通道,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
对此,新津县委回复称,公安消防大队现已责令兰湾幼儿园于日前将围墙、大门及室外草坪一并撤除,退让出蘭湾蒂钒尼小区消防车通道,同时,公安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对兰湾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日,经公安消防大队核实,兰湾幼儿园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网民留言】
11月8日下午,成都市新津县蓝湾蒂凡尼小区突发大火,在消防车到达火情现场后发现,消防通道进不去,原因就是开发商私自将消防通道占用,修建民营幼儿园,导致火势继续蔓延,最后迫于无奈,只有在小区外的道路上开展救火工作。尊敬的东明书记,希望你能够重视我们普通群众的呼声,严肃处罚开发商的违规经营行为,立即退出占用的消防通道,还百姓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
网友: 您好!获知你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立即要求公安消防大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新津县公安消防大队于日到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幼儿园的室外活动场所及幼儿园大门占用了蘭湾蒂钒尼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公安消防大队立即查阅了兰湾幼儿园的装修审核及验收的的档案资料。经查,该幼儿园于日向消防大队申报的装修审核资料中未出现关于围墙、大门与室外活动场所的设计;日消防竣工验收时,公安消防大队验收人员也未发现幼儿园修建围墙、大门和室外活动场所,公安消防大队随即通知幼儿园负责人和当事人到消防大队进行询问。通过询问后得知:公安消防大队进行了消防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后,兰湾幼儿园为了方便管理,逐步违规修建了围墙及大门,并铺设了室外草坪作为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占用了蘭湾蒂钒尼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公安消防大队现已责令兰湾幼儿园于日前将围墙、大门及室外草坪一并撤除,退让出蘭湾蒂钒尼小区消防车通道,同时,公安消防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消防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对兰湾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日,经公安消防大队核实,兰湾幼儿园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感谢留言!
【网民留言】
1、西昌市作为四川贫困州的首府,房价均价居然有7000左右,达到全四川第二,远远高于乐山眉山的价格。 2、比如:出租车起步价白天6元,晚上7元,全四川排名第二高。电影票价格也相对高,3D电影要将近50元,在成都经常20几元。 3、经济水平相对落后,与高物价高房价高消费不成正比。 凉山州有很多国家级贫困县,西昌更应该以上率下,降低生活成本,与盆地看齐,切实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省委省政府应该引以重视,否则就这点工资还要面对如此高物价,压力山大啊。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稳定物价一直是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工作的目标。西昌市作为旅游快速发展的城市,因气候、环境等得天独厚的条件吸引了大量的人员聚集定居。为此西昌市人民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扩大房产供给,增加人民群众生活必需的蔬菜种植、畜禽养殖、改善交通运输等等。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受人工成本高低、消费能力、供应能力等影响。为解决高物价、高消费等问题,针对人民群众切实需要,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将采取更多的措施,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更积极努力的做好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稳定工作,使西昌成为既快速发展,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城市。 再次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现在巴中市通江县涪阳镇政府采购核桃树、花椒树。统一按人平分配到每个村社栽培。然后给予每亩/元补贴给社员。当地很多社员都在外地打工或迁到镇或县上购房居住,由于道路不通原因,原相当一部分社都稀稀疏疏几户留守老人,田地荒芜。我不敢说整个现状,置地应该因地制宜,像这样笼统的做法是否在骗取国家的补助。大面积田地都荒废了何况株株树苗。我想栽经济林木是好事,首先要路通,要激发原居住社民回乡发展,自愿激发大家的积极性,才不会导致农田荒废,否则再多的核桃树、花椒树虽栽着了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杂草侵蚀,得不偿失啊!
网友:您好!您于10月26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王东明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近年来,涪阳镇党委政府围绕市委“五彩巴中”和县委“绿色耳乡、红色通江”的决策部署,大力争取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结合市、县提出的“双百工程”(即:百万亩优质核桃、百万亩茶叶),培植以银耳、核桃、青花椒为主的镇域绿色经济,实施产业扶贫。目前,产业培育初具规模。年,全镇退耕还林规划设计栽植优质核桃1016.5亩,种植橡子216.5亩,栽植青花椒960亩,共2193亩。其中2014年度规划实施972亩,2015年度规划实施261亩,2016年度规划栽植青花椒960亩,涉及全镇8个村354户(含业主)。迄今为止,三年来已完成1016.5亩核桃、216.5亩橡子栽种任务,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青花椒栽植是今年规划纳入退耕还林工程的,目前已完成300亩,其余的计划明春全部栽植到位。同时,为顺利推进青花椒产业的发展,镇人民政府决定对2016年度已种植青花椒的农户给予每亩100元的奖励。在退耕还林项目建设中,我们坚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的原则,注重了高山住户稀少地区和交通条件落后地区荒芜空闲土地的利用,工程实施所需种子和树苗都是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设计面积和树种匹配采购落实到各作业班块的,不存在按人均分配的方法将树苗分到每个村社去栽植的情况。而且每年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前,都先经县镇两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再由镇财政所统一通过农户“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项目户,也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的行为。网民朋友的质疑和异议,可能是因你本人长期在外知情不够而导致的误解。我们将通过各种会议作广泛宣传和解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并加大2016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力度,抢抓进度,确保质量,务求实效。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通江县涪阳镇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因白庙派出所清江镇办事处干警,为郑X珍户口回迁娘家,从甘肃到四川要走三天,赶到时值周六,值班领导没有推迟,当时就办,大大的减轻了在外的花费,谢谢周六值班领导。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感谢你对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肯定,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 感谢你的留言,祝愿你万事如意。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仁寿县农旺乡齐寨村村民,向您如实反映情况,今年从别村知晓国家的精准扶贫政策后到村上申请,几十年来大家知根知底对我户情况最为了解,村民大会18人参会,15票通过,第二次社员代表投票,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互不认识,投票依据全凭村长介绍,感觉上村长的介绍决定你是不是贫困,由于村长夸大介绍我亲家的房产,导致我户选票未通过,因为我亲家有房产我就不能享受国家的扶贫政策吗,亲家的是我的吗,其它贫困户亲家就都是没房产的吗,望尊敬的书记明察,感谢万分!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根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的有关规定,农旺乡齐寨村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评定精准扶贫对象:①农户提出申请;②组织入户调查信息采集;③公布相关采集信息,村民小组对申请农户初评报村两委;④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村两委将初选名单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报乡镇人民政府;⑤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行第二次公示;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告。 2016年11月,齐寨村两委对申请精准扶贫的农户(含您户在内)进行了调查核实,先后召开了户主会对申请农户进行初评,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村主任介绍每户家庭调查情况说明,贫困户自行补充家庭情况说明,并现场评议投票)。评议会上,您户全程参与,并作了家庭情况补充说明。因您户在村民代表评议时未通过,因此,未被纳入精准扶贫户。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村民代表由村民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及第二十六条“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之规定,齐寨村村民代表的产生及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 农旺乡乡、村干部已多次与您户进行当面沟通及电话联系,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向仁寿县农旺乡人民政府(028-)或仁寿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028-)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眉山市仁寿县一位普通农民,说起腐败深恶痛绝,特别是我们县的一些村干部,每一年换届选举都没有实行离任经济审计,我希望2016年换届选举能够实行,包括村办公经费,公共运行经费的支出依据公开,在任期内被警告,我建议2016年又被警告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网民留言】
首创爱这城业委会在8年间,收取电梯广告费、停车场停车费、公共区域外租费用和其他费用每年100多万。在小区几百户业主要求公开审计财务明细的时候,讲不清楚资金去向。几百户业主要求重新选改业委会,被建设路街道办,建设路社区,派出所层层阻挠。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建设路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首创爱这城”业委会于2012年4月经业主选举产生并报成华区房管局备案,任期5年。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妥善保管并定期书面公告其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的监督”规定,以及“首创爱这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业委会成员辞职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辞职方可生效。业委会委员辞职且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终止。终止后可成立筹备组启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在此之前,其仍然具备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承担相应义务。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于小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开展的活动,街办、社区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协调,法规未赋予街办有强制力的管理手段。 针对“首创爱这城”业委会管理的实际,成华区建设路街道受业委会委托,于10月13日至19日,就业主委员会成员全体辞职一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目前票箱封存在“首创爱这城”小区生命绿岛),10月下旬在业主代表与区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沟通过程中,业主委员会提出对其任职期间财务进行审计的要求。街办就双方提出的问题协调业主代表与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沟通,希望通过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业主与业委会双方协商拿出解决的方案。但目前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成华区将督促建设路街道依照法律法规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物业相关条例开展工作,在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双方进行沟通协调,促使双方尽可能达成一致;依照条例规定,业委会将于2017年4月到期,到期前90天,即2017年1月,由街道、社区组织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筹备组,筹备成立新一届业委会。 日,成华区建设路街道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建设路街道(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成都市高新西区华路108号时代睿城业主,从去年十月交房到現在,我们小区的窗户玻璃时有往下掉的現像,到目前己有七八次,给小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引患,前几天成都商报也做了报道,物业和开发商答应整才,原来在号左右在我们不知情明情况下用螺丝钉把我家客厅的窗户从外面钉死,通风极不方便,不知其它业主家是不是这样整改的,请政府为我们做主,检测我小区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时代睿城小区窗户质量问题的相关情况,经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于日到现场进行查看,要求开发商组织安装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做好业主解释工作。日11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联系了时代睿城物业工程部主管,其表示对于窗户隐患问题,物业公司高度重视,一是首先以物业公司名义向安装单位发函并抄送地产公司,要求对方对掉落的窗户以及因窗户掉落导致的其他影响及时处理。二是要求安装单位加强对其余窗户的排查,杜绝此类安全隐患,完成对掉落窗户的整改。三是要求安装单位对涉及该单位安装的窗户开展全面排查工作。 日,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时代睿城工程部主管,其表示目前全面排查已结束,对部分不在家的业主窗户通过高空作业方式从外部进行固定,待业主回家后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再入户进行处理。日,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了解到网友回家后物业服务企业已入户进行处理。 关于网友咨询的小区房屋质量问题,可拨打成都高新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咨询电话:。 日,工作人员电话回复了网友,如仍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房产处,电话:。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系四川省、古蔺县丹桂镇一村民。家庭条件非常困难,有爷爷90来岁,父母也60余岁,小弟当过兵,退伍回来无职业无技术,念吾父母太辛苦选择在家发展,今年(2016年)贷款买了羊和牛饲养,奈何10月4日,丹桂镇扶贫办领导来到家中,说我家房子早成危房,政府将帮扶按人口建百余平方住宅,并立即帮忙选好建房地点,吩咐我小弟立即挖通公路,第二天好拉砖来。一家人欣喜若狂,马上调土地、找挖机、卖牛羊……可惜,路挖通了,到今天已11月7曰,无一领导问津。如今牛羊也没了,挖公路的钱也花了,弟弟、弟媳吵架过日子。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县丹桂镇桂阳村朱某某户易地扶贫搬迁问题的留言收悉,经丹桂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朱某某为丹桂镇桂阳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其房屋陈旧,丹桂镇将其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名单。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农户应在交通方便、避开地灾点、饮用水源可靠的地方选址建房,但朱某某户自选地址在半山腰上(以前的老房屋基地),交通不便,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丹桂镇在朱某某户还未平整地基前就多次告知其不能在该处建房,但其仍自行平整道路、地基(未建房)。经协调,朱某某户同意搬迁进入丹桂场镇聚居点(该聚居点由丹桂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成后,易地扶贫搬迁户直接入住),并于日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承诺书。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家庭幸福安康。 古蔺县丹桂镇人民政府 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泸州市叙永县汇锦峰的开发商有预谋的的欺压住户。再修建房屋门面的时候故意把拆迁户的门面面积修小,现在还房面积不够说要扣除公摊面积,这些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也未告知。而且要接房以后才能看房。物业更是嚣张惊吓、胆大妄为,扬言要让业主分分中躺下,要先把120叫来等着,而去这个人就是物业的秩序主管,这样的人当秩序主管我们的人生安全还有保障吗、我们还是雇主关系吗!恳请书记能调查一下,我们只希望我们的合法权利得到重视和保障。十万分的感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汇锦峰征收补偿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公摊面积问题。根据《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附录一:术语(27)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三部分”,且《叙永县府前街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已明确征收还房是按建筑面积进行征收补偿。在房屋征收评估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过程中,均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评估和计算。 二、要求还房前看房问题。居民本人可凭签订的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到集中还房地点申请看房。 三、物业公司秩序主管服务态度恶劣问题。因口头恶语难以查证,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通过走访和电话与多名物业公司员工及部分业主求证,未能证实物业公司秩序主管在服务过程中有态度恶劣现象。若以后有您所反映的情形出现,请立即报警,并及时向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一经查实,将依照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同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明确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尽心尽力为小区业主服务。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家庭幸福安康。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在合江县城合江镇枣林桥市场临街有个邬大狗肉馆,不用清洁环保的天然气和电磁炉,而是用污染极大的煤炭炉,所燃烧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随风四处飘散,楼上居民和周围的门市深受其害,纷纷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停止使用污染大的煤炭炉,可至今无人过问,求书记为了群众的身体健康过问此事。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合江县城枣林桥邬大狗肉馆煤炭炉乱排毒烟,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留言收悉,经合江县环境保护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邬大狗肉馆主要从事餐饮服务,因该经营门市不符合天然气安装要求,故使用蜂窝煤作燃料。根据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规划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合府发〔2014〕99号)规定,日,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合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向该餐馆业主下发《环境保护现场监察通知书》,责令业主采取措施对燃煤炉灶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清洁能源,不得使用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避免燃煤烟气扰民。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家庭幸福安康。 合江县环境保护局 日
【网民留言】
本人家住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宋家镇拥跃村五社,地处资威交界,上世纪九十年代自主修了一条四公里的土路,由于是山区夏天洪水大导致现在是晴天一身土,雨天无用处,由于地广人稀加之是山区经济明显落后,所以也是贫困村,由于内江市政府资中县政府宋家镇政府拥跃村村委会不做为导致这条公路一直末硬,导致三社,四社,五社,十社还有六社一部份农民种的东西运不出去。救护车进不去,现在是以前的良田长了荒草,年轻的人都出外打工,现在有田无人种。家中多是老人,担心救护车进不去,有人有急病难道就只有等死望王书记百忙中关注一下这条救命路,也是致富路。
【网民留言】
遂宁保利江语城一楼用户占用公共绿地,一楼用户说购房合同里签了使用权的,开发商存在欺骗全体业主,在购房合同预定对其有利的条款,把责任全部推给业主,而且签订合同从来不给我们看合同,只叫我们签字,没有对我们进行风险告知,特请领导做主,主持公道。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保利江语城物管方提供的《购房合同》中以写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除具备所有权证证载面积空间外,还可能存在不计入面积的具备单独使用权的私享空间。私享空间系享有单独使用权,可占有使用但不可处分。买受人明知道该等空间可能属于共有共用范围,但在此同意做出相关约定:买受人均已经同意该附带私享空间之买受人可对其享有的专有所有权的房屋部分做出适当的改造装修以进出该空间”、“私享空间的具体形态可能包括屋面部分、绿地部门等”、“出卖人对未享受有单独使用空间的业主,在销售定价时已经纳入考虑因素,其他未享有单独使用权空间权利的业主以及虽享有划分区隔私享空间但面积范围与其他业主不同的,均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主张费用赔偿、利益转移等任何权利主张”;保利江语城一楼业主提供的与遂宁保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利江语城项目花园使用协议》中已写明“住宅相邻花园面积”、“乙方(买方)对该花园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花园所有权”。 下步工作新区建设局、执法局将加强对小区物业监管,要求物管对违法建设要采取及时举报和制止,将违法建设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巡逻力度,按照新区网格划分,对网格内违法建设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遂宁市执法局河东分局 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遂宁市射洪县城北郁金香上城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南面这2栋楼下面有一个开放商的水泥搅拌站经常昼夜生产产生大量的粉尘和噪音,直接影响了大家的生活和学习。2015年上半年开发商承诺在2015年9月份撤除搅拌站,一年多过去了他们不仅没有撤除还不顾大家的阻拦继续生产赚钱,在这1年多时间里大家都给相关部门投诉但是都在踢皮球没人管,所以没办法才向书记求助,帮帮我们让我们有一个安静,干净的生活学习环境。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射洪县城北郁金香小区2号楼外沙料搅拌站系开发商于2012年开始修建郁金香小区时建成。现因无搬迁场地,导致未能及时拆离,在作业时造成噪声扰民情况基本属实。 我局接到举报后,会同住建局、环保局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我局执法人员责令搅拌站立即整改,随后又联系负责人进行多次协调处理。要求做到:一是调整搅拌作业时间,严禁夜间全时段作业;二是进一步做好降噪降尘处理,不得出现扰民问题;三是尽快选定合适场地进行搬迁。为此,我局执法人员又联系到县住建部门,就相关情况交换了处理意见。 针对此处噪声扰民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将积极联系商混搅拌站负责人尽快完成整改,与县住建部门形成合力督促其尽快搬迁,避免再次出现噪声扰民问题。 感谢您对人民网留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射洪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日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遂宁远成中心的一位准业主,遂宁远成中心是遂宁市重点工程,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重点工程到现在已经停工将近一个月,我们业主去询问开发商何时复工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眼看12月31号交房日期越来越近我们业主心急如焚,希望你你们政府尽到这个监管者的责任,帮我们2000多户业主询问一下何时复工何时才能交房!不要看到远成是所谓的大企业包庇它!任他停工任他延迟交房!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将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回复如下: 经核实,远成中心施工方新疆建工于10月19日张贴公告宣布停工,原因是远成集团自9月起未支付新疆建工工程款导致停工。目前,远成方面已申请第三方介入,现第三方中介正在审核资料,预计于本月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资金交付,待支付工程款后即刻复工。 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委会办公室 日
【网民留言】
四川遂宁远成中心停工一个月,临近交房时间,要什么时候开工,辛辛苦苦挣点钱,就想有个自己的窝,望有关部门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现将您在人民网上留言回复如下: 经核实,远成中心施工方新疆建工于10月19日张贴公告宣布停工,原因是远成集团自9月起未支付新疆建工工程款导致停工。目前,远成方面已申请第三方介入,现第三方中介正在审核资料,预计于本月内完成资料审核及资金交付,待支付工程款后即刻复工。 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委会办公室 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首先对给你带来打扰表示道歉,但我们也是没办法。我是遂宁河东中央广场业主之一,我于2015年初在中央广场认购房产一套,但该开发商于2015年下半年就因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了,经过多次与政府和开发商协商都无果,希望王书记帮忙跟催,督促遂宁市政府要求开发商尽快开工,这可是用我们的血汗钱来买的房呀。谢谢王书记了!
网友,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您留言反映的中央广场项目暂时停工的问题,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日上午,市政府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中央广场项目复工协调会(参会人员:市住建局,河东管委会,联盛地产、兆丰地产、部分业主代表),会上经开发公司与11位业主代表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项目将在2017年2月内全面复工(开发商书面承诺复工日期于业主代表),竣工时间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表确定。同时,市住建局,河东管委会将做好项目质量管控,施工进度督促等工作,确保项目及时复工,保质保量交房。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局 日
【网民留言】
达州通川区的蔬菜水果基地目前就在磐石,公路搞了一个多月还不见任何进度,蔬菜水果运不出去,求助领导实地落实,解决人民出行问题。
您好!你通过人民网向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盘石人出行真是难,车子解决不了蔬菜水果运输”,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总工程师周治宇同志带领建管股的同志前往实地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提高交通运输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磐石乡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蔬菜水果基地的运输需要。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2016年9月的安排部署,新建达万高速公路盘石进出口连接线,磐石达万高速公路互通进出口连接线全长5.8公里,路基宽度12米,途径磐石乡王家桥、何家坝村、北外镇青杠垭村,与省道202线交接,工期一年,2017年8月底全面完工通行。 在修建达万高速公路互通进出口连接线施工期间,我局为解决磐石乡人民群众和车辆出行问题,加班加点修建了盘石场镇通往达州市的便道公路,已进行了硬化,基本保障了磐石乡人民群众出行以及生活生产、蔬菜水果基地的运输问题。 为确保该项目工程按期竣工,按照区人民政府的决定,施工所有场地进行封闭式施工。在开工前,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达州市通川区交通运输局、达州市交警支队在相关媒体进行了交通绕行线路通告。 感谢你对交通事业建设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经办单位:建管股 经办人:胡川 联系电话:16年11月22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成都市简阳市石盘镇金龙山庄南路428号附23号的,我在石盘红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工资已经拖欠了一年多时间,老板有钱不给,我向简阳市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反映过不解决,希望王书记帮助解决困难,拿到血汗钱,谢谢。
【网民留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来龙村7组,天天深夜焚烧建筑垃圾,白天堆倒建筑垃圾,粉尘污染非常严重,没有得到解决,希望上级有关部门重视环境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十陵来龙村7组附近焚烧建筑垃圾等问题,我区已责成区城管局、十陵街道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龙村7组深夜焚烧垃圾的问题。日,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会同十陵街道执法分局现场勘查该村有一个垃圾收运点,该处焚烧的并非是建筑垃圾,而是过世死者的衣物及家具。区城管局要求十陵街道在该来龙村7组垃圾收运点设置严禁焚烧垃圾的警示牌。11月16日,十陵街道已在该处设立警示牌。 关于您留言反映龙村7组附近白天堆倒建筑垃圾、粉尘污染的问题。经核实,来龙村周边有一家无名砂石加工坊,该处有一堆砂石,该加工坊在装卸时产生了扬尘污染。针对该情况,区城管局会同十陵街道要求砂石厂负责人完善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该砂石加工坊负责人承诺立即整改,现已对加工坊周边采取了洒水等降尘措施。11月16日,区城管局和十陵街道相关负责人再次到现场对该砂石加工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该加工坊采取了降尘措施;同时,十陵街道对该砂石堆放点用遮阳网进行了覆盖。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会同十陵街道强化来龙村7组周边的巡查,一旦发现乱倒建筑垃圾和焚烧建筑垃圾的情况,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进行相关处罚。 日下午15点50分,区城管局拨打您留言留言下的联系电话,接听电话的同志表示该电话是单位的公用电话,无法告知您上述处理情况。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网民留言】
王书记好:我去年曾谏言加强青羊区光华杏林小区前市政公园的管理,得到了回应,管了一阵子,但灯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文化法治广场更无踪影。现在的情况是:公园内卫生间长期关闭,卫生间周边(以及绿化带)到处都是过往行人的大小便(此地处光华大道十字路口,多路公交车在此停靠上下旅客,人流量大,加之周边多个小区的业主都在此休闲锻炼,早晚多达一两百人,可想卫生间尤显重要),既脏又臭。同时,这个公园卫生间的设计人可能是个实习生,卫生间一半是宽两米左右的卷帘门,进去是门挨门的男女间,相互可视,很小且窄,臭味难闻,实用性极差。另一半是管理人员居住(但并没有人住,其门外都是大小便),使这个卫生间的使用价值大打折扣。同时,广场的木条椅80%都已坏,根本无法坐人;木条地板脱落出现孔洞,长期无人修缮,也是安全隐患。本来这个公园修建是民生的大好事,然而现在的状况却令人难以理解,不论什么原因也不能把门一关了之。试问:如果是市委书记、省委书记或中央领导在这个地方还会是这个状况吗?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在这些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眼里或心理,人民的事是小事,期盼书记管一管吧。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交青羊区城管局、青羊区兴光华公司调查,目前正在处理中,待部门处理完毕,将在网上予以回复。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青羊区文庙西街300号汇厦少城小区外面道路长期又脏又臭,一直没得到解决,小区已入住快两年了,每天过路都要捂鼻快逃,在成都的市中心人民公园旁居然有这么又脏又臭的道路,还有不少外国人住在这里,一点不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找政府主管部门,回答是开发商的事,找开发商回答是快了,这开发商本来就是青羊区政府主管,互相踢皮球,搞得老百姓怨声载道。恳请王书记派人来调查处理。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青羊区建交局调查,目前正在处理中,待部门处理完毕,将在网上予以回复。
【网民留言】
领导:广安市城南的停车乱象严重,市政府多次说,西溪河畔的地下停车位已经对外开放,但玉兔路两边仍然乱停,四方街也如此,其它不是主要的街道也好不了多少,请广安市政府的领导去实地看看,乱象严重!应当引起领导高度重视了。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广安市停车难治理举措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小汽车开进了千家万户,“停车难”问题也从北京、成都等大城市蔓延到了省内各中小城市,且愈演愈烈。广安也不例外,目前主城区停车位缺口近3万个。对此,广安市根据路网现状,结合片区功能、道路等级、使用性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从解决好现实紧迫性问题出发,制定“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健全停车公共政策、加强车辆停放日常管理”对策,“增建强管”治理“停车难”。 (一)增加停车泊位数量。由于历史规划缺失,广安城市停车公用设施严重缺乏,按照公共停车场为主、路内停车为辅原则,编制《广安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近期内投资3亿元追加建设一大批停车公用设施,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对车位的需求。一是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地建设。近期规划建设4个公交车首末站、3处货车停车场、1处环卫车辆专用停车场、4个大型公共停车场和8个立体停车楼。二是加强人行道路内临时停车位改造。结合城区街道风貌打造和海绵城市建设标准,用彩色混凝土或透水混凝土硬化等方式,对主城区15条人行道宽度在7米以上次干道人行道进行改造,改造后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位。三是改造老旧小区绿化带增设生态停车位。选定46个停车矛盾突出、改造场地适宜、居民基本同意的小区作为生态停车位改造对象,将小区低矮的灌木、草地等绿化带清除,保留(移植或补种)高大的乔木,树下建设生态停车位,以缓解小区矛盾。四是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主城区小区停车位租售指导价后,由规划部门牵头,住房、城管等部门配合,组织区市县(园区),对小区未正常使用停车位进行清理整治,最大限度地启用闲置停车位。 (二)健全停车公共政策。研究出台《广安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停车公共政策,进一步明确车辆停放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并对主城区停车场地(含小区内)规划设置、日常管理、登记备案、收费模式、鼓励政策以及非法改变停车设施用途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停车场,提倡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明确全市停车场点(含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地下车位)定价模式。 (三)加强停车日常管理。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自日起,将广安主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和执法权整体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有效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难题,并实施非现场执法,提高行政效能;将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交由广安交投集团负责,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二是加强专项整治。以职责移交为契机,由市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活动,引导广大车主养成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 二、玉兔路沿线停车难治理举措 玉兔路沿线现有上甲山水、锦屏花园等大型小区6个,住户5111户,机动车辆2243辆,现有车位1466个,停车需求缺口777个左右。加之玉兔路升级改造后临商铺一侧人行道停车位未重新施划、沿河一侧人行道物理隔离设施尚未重新安装,市民规范停车意识薄弱,五福桥交通瓶颈制约等原因,致使该片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明显,在餐饮娱乐时段等高峰期矛盾尤为突出。 对此,一是在玉兔路临铺面一侧人行道尽快施划垂直式临时停车位,约300个;二是通过改造上甲山水、春天花园小区绿化带可分别增设生态停车场500、50个;三是在玉兔公园主大门口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位 442个;四是在玉兔路沿河一侧人行道和机动车之间安装物理隔离设施,人车分流;五是启动五福桥改造项目,在原五福桥上有2米外新建1座桥梁,作为车辆出城方向道路,另原五福桥加固改造,在其下游新建一座独立人行桥,打通五福桥交通瓶颈;六是公安交警部门采用电子抓拍与日常巡查管控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沿线车辆管理,强力规范沿线交通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广安城市管理工作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我被崇州市常璩广场几个跳舞的人播放的大音响吵得高血压发作,午后14时14分不得不电话向110报警。没人有效治理,只好向政府热线投诉。在这一系列过程中,噪音越来越高。
【网民留言】
你好王书记,我是四川荣县过水镇黑林村五组的村民,今年我村进行村公路铺路,一条是从黑林村小名叫大对部修到3组就没修了到我们5组只有几百米了,一条从文昌村修到黑林村5组小名叫杨牙山的位置就没修了离我们住处还有几百米,我们那儿住得有8户人家,为啥公路都不铺到我们这儿啦,我们出行全是土路孩子还要上学,请求领导问问。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荣县过水镇黑林村五组村道修建的问题。自贡市荣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于日上午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副镇长牵头,会同黑林村民委员会找信访当事人郝某某现场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郝某某表示该信访件不是本人所反映,是其它人用他的名字和电话所反映。2、目前公路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先干线后支线先国省干线,后县乡道路,同时每个村建设一条村道(乡镇人民政府到村民委员会驻地的道路)。由于该信访件反映的道路为入户道路,组道和户道的建设应本着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解决。以后如果具备条件,再帮助信访人解决入户道路建设问题。 相信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出行条件会越来越好,请广大网友积极关注交通,支持交通,为交通的发展献计献策。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自贡市高新区南湖泰丰国际城5栋6栋7栋顶楼违规建筑,地方城管局根本不管理制止这样的违规建筑!这可关系到整栋楼的人身安全。希望能赶拆除违建。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高新城管执法部门未对泰丰国际城违法建筑进行管制问题。高新城管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城管执法大队未对泰丰国际城违法建筑进行管制的情况不属实。日,城管执法人员对6栋3单元36号黄某修建于公共顶楼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在此之前,城管执法大队已组织人员对泰丰国际城3栋、4栋、6栋、8栋、21栋、43栋、44栋顶楼现浇、玻钢、彩钢等结构的10余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共计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 由于泰丰国际城的多层建筑属于9 1户型, 9层和10层均属于顶楼业主所有,且建筑设计时存在一定的缺陷,雨水倒灌易造成第9层客厅积水。针对该情况,泰丰房地产公司与志升物业公司根据专业人员的建议,制定了顶楼跃层平台的改造方案,允许顶楼业主对自家跃层平台进行封闭搭建,并已将改造方案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您反映的5、6、7栋均属于9 1户型。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母亲是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公园口的拆迁户,房屋已经拆了几年了,还没有拿到安置房,上星期说核实一下拆迁户,我就和我母亲去看了,我这才知道,合同上拆迁部门对我母亲的房屋赔偿上没有给我母亲补偿款,过渡费等,反而给我母亲的安置的104平米的房屋,需要补给拆迁部门48000多元房屋款(我母亲户籍上有我门一家三口),一起拆迁的不只我们一家,为什么其他的有补偿款,过渡费,房屋不补差价,怎么到了我们这里就变了呢?我母亲57岁,农村出来的,识字不多,下苦力的,一辈子找的钱都是从肩头上压出来的,找点钱不容易,沿滩人民都知道,这样的赔偿合理吗?是按照什么文件来赔偿的?我们找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文件上,城镇居民没有赔偿款和过渡费。”我不知道工作人员的话对不对,我想请书记大人体恤一下,在百忙之中了解,解决并答复一下我们这些法盲,工作人员的说法对不对!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拆迁不公平”的问题,现由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经查,1992年经省政府〔号文件批准征收沿滩镇革新村8组全部土地,2011年因沿滩城区商业步行街建设,需要征收沿滩公园口地区部分房屋。日您母亲李某代升坪街社区居民周某(您的父亲)与自贡市沿滩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定征地拆迁房屋安置协议。该房屋属您父亲几兄弟继承祖业分得的财产,房屋面积78平方米(砖木结构17.7平方米、木柱结构58.3平方米)。该房屋属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根据《自贡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经双方约定不估价,不补差,人员不进入住房安置,不计发人员过渡安置费、搬家打灶务工费的约定,该户产权调换安置房78平方米。根据被拆迁户的要求安置一套104平方米的安置房屋,拆迁办按市政府65号令规定一户优惠购房政策,日被拆迁户与自贡市沿滩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签定了购买28平方米的优惠购房协议,应补购房款5.1万元。该户的房屋附属设施补偿费4236.9元,在协议中与购房款品迭后,被拆迁安置产权人应补征收房屋拆迁单位46763.1元购房款,并约定在交安置房屋时一次性付清。在这次征收房屋的拆迁户中,有的是1992年土地被征收后,未拆迁安置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人员,应按市政府第65号令的相关政策进行安置补偿。房屋按两种方式进行拆迁安置。一是货币安置进行购房补助;二是进行住房安置,以人均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安置标准进行房屋置换,置换后的剩余面积按不同结构房屋重置价标准提高0.9倍补偿,置换面积不够的不补差,超过人均安置面积的还是以一户优惠购房的相关价格支付购房款。对被拆迁安置的人员计发过渡周转费至拿到安置房后三个月和按户补助搬家、打灶和误工费。您们的安置房规划在正在建设的沿滩第三期安置户小区内,预计在明后年可以拿到房子。如有疑问,请与我镇群众工作办联系。电话:。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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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书记:我是在外地工作的都江堰市蒲阳镇村民。之前7月就发到了环保网的投诉,到现在都还未受理。本打算投诉到都江堰市书记信箱的,可是看了一下,很多信箱都没有回复,怕我的投诉又一次石沉大海,不得已,只有向您投诉了。 都江堰市蒲阳镇居民聚居地兴隆小区和隔岸相对的建设小区,每天晚上8、9点左右,不知道是哪个工厂排放的废气臭气熏天,那个味道就和垃圾场那个味道太像了,而且还是很大一片,建设小区和兴隆小区之间的河边上更为明显,而且每天还那么多人出去散步,摆夜市,居然对这令人做呕的气味“闻”而不见。第一次闻到这个气味的时候,还以为是旁边有个垃圾堆的原因,结果后面多次闻到这个味道,而且感觉最近家里的大人身体不佳,不知道是不是长期闻这个废气的缘故。每次回去我都觉得受罪,但是长期居住的妈妈居然都习惯了,还闻不到那么大的气味,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啊!我很担心家里的爸妈的健康问题,希望政府在发展经济的时候重视一下,不要污染环境,都江堰是成都的后花园,一个臭气熏天的后花园就不美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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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长:您好!由于地铁6号线的修建,大量原经校园路的车辆,经由锦宁巷通行,导致路面破损严重,根本不像城市道路,破损得车辆通行容易出现问题隐患。同时西郡兰庭,A区和B区之间的道路每天都被私家车占领,造成行人、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经常堵车,这段时间有时候更是堵车半小时以上。特别是很多车辆还停在人行道上,不仅对路面造成极大的损伤,还对过往行人有安全隐患。希望省长和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其一维修路面,其二设置禁停标志或设置为单行道,还周围市民一条清净的街道,谢谢!民生问题无小事,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作为政府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集民智的重要窗口,希望通过这一平台解决居住在周边的几千居民的出行拥堵问题;也将这条几百米的小巷能够维修路面,绿化整治,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感谢省长对锦宁巷周边几千市民的帮助!!!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由于西郡兰庭业主认为地下车位价格较高,部分业主将车停放在小区A区和B区之间的锦宁巷道路旁,上下班高峰时段会有堵车现象。社区将联系物管、开发商和业主进行协商解决车位问题,并在该路段首尾设立了禁停标志,交警大队已加大该道路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郫县团结水域天府交房是09年,但到现在仍然沒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当初承诺三年内办理,现在都不知道找谁了,如今新政策又出来了,麻烦领导过问一下,给老百姓一个确定的回复,真诚感谢!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水域天府”项目方已向县土储中心缴纳了土地平移指标费用,国土局已收集情况并上报上级部门,待省市政策明晰后,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郫县三道堰秦家庙村4组的村民,我家的房屋昨晚被拆了,村上从来没有找过我说签字一事,也没给我谈过,我家所有一切全被埋在废虚里了,我请省长给我主持公道,我现在己是无家可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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