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资金管理办法结余资金是否可以由乡人大决定

&&领导之窗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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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如何行使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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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决定权,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乡镇决策中的最高形式。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提出,我国乡镇的民主法制建设正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所产生的影响力和效力也将不断逐步扩大,必将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更加激发出人大代表参与民主决策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乡镇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但通过调查研究发现,一些乡镇人大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中对法律赋予的权力难以运用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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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现状
&&&&一是地方党委、政府越权现象严重。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应该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常常被乡镇党委或政府替代决定。多年来,凡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等需要决定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大部分都是由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不少地方党政不分的现象依然存在,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常常是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再以党政联合发文的形式要求下面贯彻执行,人大根本插不上&手&。等到某项决定出台了,只是向人大简单地通报一下情况,甚至有些问题已经组织实施了,而人大还不知道。有的地方党委也知道要尊重人大的决定权,往往是先由党政联席会议将某个重大事项研究决定下来,再由政府提交人大决定,象征性地做做样子,人大的决定权演变为执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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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乡镇人大在行使决定权中存在着草率用权行为。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等问题时,常常是例行公事的情形居多,缺少严格的审查把关程序。就拿财政预算变更而言,通常情况下,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已经追加或削减了若干支出项目,而人大组织代表审议政府提交的调整预算报告时,却常常未经严格的审查,就草率地作出同意调整预算方案的决定,这是决定权行使上的一种失职行为。有的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由于业务不精,法律意识淡薄,政情、民情掌握不清,对需要决定的某个事项缺乏深入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常常是&临阵磨枪&,仓促决定,导致了&决定&的随意性和主观性,影响了&决定&的权威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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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行使决定权上有误区。一些乡镇人大只注重在人代会上对政府方面的报告作出一般程序式的决议,而对代表提出的重要建议和议案没有列入会议议程。对涉及各项重大改革、基础设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科教文卫等问题,应该行使决定权,却没有作出相应的决定。对本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看不到人大的举措,听不到人大的声音,影响了人大权力和效能的提高。一些乡镇人大不能准确地把握法律规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含义,随意将政府的一般行政工作列为&重大事项&,作出了不该作的决定,以致本末倒置,使政府无所适从,影响了人大决议、决定的权威性。还有个别乡镇借人大主席团的名义,把诸如项目集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农民负担的不合法行政行为,用假材料、假数字向代表报告,再通过人大作出相应决议、决定的方式使之合法化,人大的决定权成了行政部门错误决策的&挡箭牌&。另外在行使决定权的内容上有缺位,不少决定权在许多乡镇人大中至今还未予行使,如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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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效发挥乡镇人大决定权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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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决定权行使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有效地发挥人大决定权在地方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权力执行到位,乡镇人大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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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行使决定权的意识。从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来充分认识行使决定权的必要性,不断增强行使决定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排除一切干扰,充分行使好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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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乡镇党委领导权、政府行政权之间的关系,以法律为依据来保证人大行使好决定权。人大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应报经党委原则同意,决定作出之后,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也应及时向党委汇报。同时,乡镇人大主席团如果发现党委运用领导权取代了人大的决定权,就应当向党委提出,并以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为依据,要求党委收回决定。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于本乡镇区域的重大事项,应由人大作出决定,政府贯彻执行。如果发现政府越权决定,人大就应当作出相应决定予以撤销。同时,对已作出的决议、决定,要督促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如发现政府执行不力甚至拒不执行,就要运用质询等手段进行监督,坚决维护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权威。当然,人大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也应主动与政府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取得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便于决定更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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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尽快通过立法来明确重大事项的范围,使人大对重大事项的认定有法可依。对重大事项进行界定,力求做到具体化。同时乡镇人大应对以下事项作出决定:计划、预算的实施情况;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情况;预算执行和其它收入的审计情况;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重大变更;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情况等。在重大事项范围的确定上,可根据本地实际,从有利于法律实施,有利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在与党委、政府形成共识后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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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要逐步使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从而保证决定权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首先,决议、决定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实施,都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尊重提议案人的权力,不应作出限制。其次,决策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决定之前必须对议案进行初审,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深入群众搞好调查研究,形成代表人民群众的正确主张。同时,要完善检查制度,提高执行效果。当前要建立和完善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视察检查制度。要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定期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视察,推动决议的贯彻。二是执行机关报告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制度。乡镇政府要定期向人大汇报实施情况,并如实报告存在的向题。三是责任追究制度。设置违反决议、决定的具体处罚条款,对知道不执行、执行不坚决,或严重违反决议、决定精神,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乡镇人大要行使好决定权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各方的支持和协助,但是要始终相信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一天终将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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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及对策
日 10:12:20&&&&来源:晋城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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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冯德亮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和权力机关,最贴近广大农民。近年来,乡镇人大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其职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发挥,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政府工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乡镇人大主席在工作中也感到存在诸多问题和困惑。为了切实加强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各地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这些经验和做法,对做好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我认为乡镇人大工作在创新的基础上需要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
一、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都明确提出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积极,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还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我县乡镇人大工作面临四大挑战影响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是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够健全。从乡镇机构设置来看,全国各地乡镇人大主席有的是党委书记兼任,有的是党委副书记兼任,有的是专职,有的是兼职;有的增设人大副主席,有的增设了一名人大干事。从我县来看,一乡(镇)只设一名专职人大主席,既没有人大副主席,也没有专职干事。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主席一名,可设立也不设立副主席。人大工作是集体行使权力的机构,乡镇人大主席没有单独行使职权的工作机制,所以只能通过乡镇代表大会来进行,至于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由于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不统一,人员少,力量薄弱,不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是乡镇人大所处地位不够合理。乡镇人大是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是对政府实行监督,乡镇人大主席应该是排在乡镇党委书记之后,乡镇长之前。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按照党委书记、乡镇长、人大主席的顺序来排名。特别是人大主席的待遇和干部使用上更是如此,这样在人们心目中就形成了先党委后政府,再人大的认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削弱了乡镇人大的权威和法定职能,影响其工作的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制度程序不够规范。乡镇人大除在每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有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工作程序外,闭会期间大部分乡镇人大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规范的、明确的制度和程序人大主席团在每年一次的人代会上都要选举产生,在开会期间有明确的职权,闭会期间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职权规定,法律规定,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人大主席团不作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那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怎么开展工作,如何行使职权,这些问题,各地乡镇人大主席都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个人的理解和认识来进行工作,这种不明确、不规范的工作程序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四是乡镇人大工作责职不够明晰。乡镇机关有党委班子和政府班子,但工作中是党政不分的,“一揽子”工作时候多,党委既是领导和决策者,又是落实者,党委成员也分管着政府工作,人大主席不但要做党委分配的工作,也要做政府的工作,因为乡镇工作是以包片包村落实工作任务的,这样就形成了多数人认为乡镇的工作就是党委书记说了算。乡镇工作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
另外,乡镇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活动经费落实不到位等等,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乡镇人大代表除乡镇党政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外,多数代表是农民,文化程度和专业知识都比较低,农民代表参加活动需要补贴,需要经费给予保障,但多数乡镇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这些问题也影响着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乡镇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近年来,各地乡镇人大为了创新人大工作,积极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努力构建了履职的工作平台。如组织代表召开座谈会,集中调查、视察、评议,创建代表活动室,为代表进行活动提供了地,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学习、培训等等,从形式和内容上,提高了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务和水平。在工作中大家也逐步形成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些共识:
  一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人大工作只能争取党委的支持,才能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权。在工作中,人大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行使人大的监督权,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到实处。    &&&
二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法律上没有明确对乡镇政府的监督权,对政府的工作,目前开展了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调查、评议,做到了勇于监督,善于监督,即不失职,又不越权,在监督中支持,在督办中帮办,真诚地帮助政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在了支持和促进政府的工作上。
  三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处理好与人大代表的关系。乡镇人大主席是人大代表的组织者和服务者,其法律地位和各项权利与代表是平等的,乡镇人大主席在服从党委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的基础上,人大日常工作需要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制定好各项工作制度,安排好代表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好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好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代表的自身素质建设。
  四是做好乡镇人大必须处理好的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关怀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沟通,经常向常委会汇报工作,争取工作上的主动权,引起常委会的重视,才能提高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    &&&
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一是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首先是县级以上党委要重视乡镇人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党管干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乡镇干部的管理权在县级以上党委。上级党委要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联系本地实际,对乡镇人大机构的设置,人员的编制,干部的使用上给予高度的重视,配齐、配好乡镇人大工作队伍,便于乡镇人大更好地开展工作,行使权力。其次是乡镇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理顺党委决策,人大决定和监督政府执行的关系,年初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特别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经费问题,乡镇人大干部的待遇问题要落实到位。
  二是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乡镇人大所面临的困难和所处的地位,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确有一定的难度,需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给予大力的支持和精心的指导,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设置来看,人大主席团是每次人大代会会议期间选举产生的,为了人代会的需要,组成人员一般是党、人大及代表团团长成员组成。如果闭会期间,主席团成员继续作为镇人大日常工作行使权力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与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不一样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13项职权,如果有利于乡镇人大主席团更好地发挥作用,上级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以从法律法规上考虑产生闭会期间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从工作制度来看,法律没有赋予乡镇人大主席闭会期间日常工作职权,主席团的职责和程序尚不明确,上级人大常委会要从规范化上给予精心指导,帮助乡镇人大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避免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矛盾。
  三是乡镇人大要努力做好人大代表的工作。人大工作离不开代表,人大代表是工作的基础,代表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的如何,关系着人大工作的好坏,首先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是基础。在把好代表“入口关”的基础上,要抓好代表的学习和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真正具备政治素质强、懂法律知识,会履行职责的“有为”代表;其次是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在抓好建章立制的前提下,努力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服务。第三是要办理好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保障代表的权力落到实处。
  四是乡镇人大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政治素质的前提下,要增强“五个意识”:责任意识:对党对人民负责,热爱人大工作;中心意识: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顾全大局,把握重点;监督意识:充分发扬民主,突出工作重点,抓到点上,促进工作;法律意识: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团结意识:努力做到依靠不依赖,自立不独立,有威不越位,谋政不扰政。总之,乡镇人大干部要紧紧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的基本原则,从理论上制度上不断开拓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责编:人大刘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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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打好政权建设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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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县乡人大位于我国国家权力体制的底端,是政权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根据现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乡人大是县乡两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家权力。在目前选举法确立的选举机制下,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都是通过选民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直接来自于基层和第一线,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基”。俗话说,“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因此,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要采取扎扎实实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工作。
  当然,要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目前还存在着诸多制度建设上的漏洞,不论是人大代表参与县乡人大工作的机制,还是县乡两级人大自身的工作机制,都存在着诸多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相适应的地方。所以,必须根据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现实需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来逐步完善县乡人大工作体制机制,最终通过修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等方式,将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制度化和法律化。
  就此,若干意见提出了一些实质性的改革县乡人大工作的措施。例如,在认真开好县乡人大会议方面,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没有选举事项时,县级人大会议不少于两天,乡镇人大会议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抓好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建设,显然是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最有效的制度途径。人大是代表议事机构,代表选举出来后如果不议事或者是很少议事,作为由代表组成的县乡人大自身的法律特性和法律作用就无法有效地体现出来,所以,抓县乡人大工作一定要抓好县乡人大的“会议制度”,提高县乡人大的议事能力和水平。
  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县乡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观念,善于把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县乡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等; 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方面,提出确定监督项目、开展监督工作时,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县乡人大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性质就决定了县乡人大必须要敢于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所以,县乡人大能否真正地行使好作为人大“四权”之一的“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检验县乡人大是否能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试金石。故抓住“重大事项决定权”这个大事,关键问题上“发声发威”,就可以有效地提高县乡人大自身应有的法律权威。此外,若干意见还从认真做好人事选举任免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和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领导几方面作出规定。其中,在加强县乡人大自身建设方面,提出要修改地方组织法,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明确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职权和活动方式。
  由此可见,若干意见作为指导县乡人大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已经将县乡人大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提上了日程,并且突出了县乡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特性。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各项指示和要求,必将会给县乡人大工作带来新的亮色。(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责编:刘茸、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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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题资料库康县:乡镇人大工作彰显活力
稿件来源:人民之声报
发布时间: 13:32:55
&&& 编者按:近年来,甘肃省康县人大常委会强力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引起县委高度重视,形成了乡镇人大主席能进能出、流动较快的良好格局,得到县政府大力支持,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了县财政预算。这些举措,有效激励激活了乡镇人大工作,为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供了宝贵经验。&&& “乡镇人大的地位来自作为。”在日召开的康县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康县岸门口镇人大主席李洪恩谈起了他自乡党委副书记岗位转任现职一年多来的感受:乡镇人大处于乡镇工作的一线,在“种”好党委中心工作这块“田”的同时,不能荒了自己的“地”。  李洪恩说,从岸门口镇人大工作看,每一次代表活动,都拉近了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距离;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都在实现着群众的意愿。无论是代表活动,还是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都让群众得到了实惠,推进了党委中心工作,而人大的地位也在作为中得到提升。  李洪恩说,通过交流培训和到兄弟乡镇人大现场学习,我受到了启发,学到了经验,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职责,增强了信心。  据了解,康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精心筹备举办一期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组织各乡镇人大主席学习有关乡镇人大工作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研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  形成乡镇人大主席能进能出、流动较快的良好格局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登芳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乡镇人大干部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认真思考,并向县委提出了一系列人事安排意见和建议,在历届县委的高度重视下,我县乡镇人大主席这个职务,从根本上发生了质的变化。  当前,康县乡镇领导干部的流向一般都沿着从担任副职到人大主席,再到乡镇长、党委书记的模式运行,一些年龄较大的乡镇人大主席,根据本人意愿,调入县直部门重要岗位工作,形成乡镇人大主席能进能出、流动较快的良好格局,从用人机制上激励激活了乡镇人大工作。  同时,康县还对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予以保障。杜登芳说,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没有经费现状,引起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从今年起,除代表活动经费外,县财政每年为各乡镇专门列支1万元,用于乡镇人大开展工作。  杜登芳说,这些举措,表明了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县政府对乡镇人大工作支持力度的加强,标志着乡镇人大工作探索创新在一些方面已经形成机制,乡镇人大工作领域正在不断拓宽。  “应当说,这几年,我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展,彰显了康县乡镇人大工作的独特亮点。”康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张小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特别在乡镇人大主席实现年轻化、交流较快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验。  康县2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中,有22名从乡镇人大主席转任。2011年县乡换届以来的两年多时间里,全县乡镇人大主席中,有9名已转任为乡镇长,有8名调入县直部门重要岗位工作。目前,在任的20名乡镇人大主席(1名因转任暂时空缺)年龄均在35岁以下。  张小虎在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上说,30多岁,正是一个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年龄阶段,也是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大家都是乡镇工作的中坚力量,希望各位人大主席一定珍惜岗位,积极作为,切实体现好自身价值。  张小虎说,我们也应看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整个工作层面中,乡镇这一级人大工作仍然是相对薄弱的环节,需要完善和加强。县委要求各乡镇党委切实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特别是要动员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在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乡镇人大决议、决定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张小虎在交流会上要求,乡镇人大应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并努力完善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活动,大胆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作用,从而更好地将群众意愿变为现实。  “县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政府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保障,为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李洪恩等人大主席表示,我们要种好自己的“自留地”,也要按照党委的统一分工与安排,抓好各项中心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及党委中心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提出的建议,引发乡党委、乡政府建立常态化经济林综合管理机制  王坝乡政府大院内,村民分三处聚集在农技人员身边,接受核桃树嫁接技术培训的场景,吸引了前来交流乡镇人大工作的各乡镇人大主席的目光。  王坝乡人大主席李锐介绍说,3月初,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期间,发现群众对核桃树嫁接及管理技术培训的需求非常强烈,提出了加强这方面技术培训的建议,引起了乡党委和乡政府的重视,与县林业局沟通后,技术人员就主动来到这里,对果农进行技术指导。  “经济林产业是我乡的富民产业。”王坝乡党委书记冯东升说,全乡经济林种植总面积5847.7亩,共577846株,人均纯收入3216元。核桃树种植发展比较好的大水沟村,核桃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38%。  据了解,王坝乡人大围绕富民产业开展活动,提出的加强核桃树管理和嫁接技术建议,让更多的村民熟悉了管理和嫁接技术,为全乡核桃树嫁接提供了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撑。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时,办理工作得到延伸。”李锐说,为了抓好全乡经济林综合管理工作,乡党委、乡政府及时完善了经济林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任务,靠实了责任。在集中培训之外,包村技术员和林业员经常深入村社一线,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对农户进行面对面、手把手地指导,逐步提升了经济林管理水平和质量。  各村对核桃树、桑树和花椒树等经济树种进行摸底登记,掌握全村和农户管理的树种、株数、亩数,造册登记,对完成了综合管理措施的经济树挂牌管理,特别是对核桃树核桃产量、生长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对每年的管理情况和树体表现、产量等进行记录并上报林业站。  “经济林综合管理工作不只是春季的工作,更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讲究季节性、时效性的工作。”冯东升说,面对广大农户科技知识匮乏、管理技术欠缺的情况,王坝乡将继续适时适地开展经济林综合管理培训指导工作,为农户提供持续有效的管理技术指导。同时,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奖惩制度,建立常态化的经济林综合管理机制。  经济林管理技术,是当前产业发展中群众的迫切需求。群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这是王坝乡人大工作一贯坚持的做法。李锐说,在及时针对群众发展中出现的难题开展工作的同时,乡人大还根据一个时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工作,让群众走出困境。  教育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3月12日,王坝乡人大组织13名县乡人大代表,对王坝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进行了视察。人大代表对教师出勤、教育教学等情况表示满意。特别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不定期进行防火、防震演练,开展安全教育给予了肯定。  视察期间,人大代表根据平时了解和现场所见指出,学生乘车违规超载现象时有发生;校园监控设施存在问题;学校门口道路车辆减速带尚未落实;幼儿园设施不完备、师资力量不足。对存在的这些问题,人大代表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乡人大。  当日,视察组还前往王坝乡卫生院,就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人大代表向卫生院负责人进行问询:为什么一些药物可报销、一些药物不能报销?为什么看病后不能当即报销,以方便边远地区群众?新农合参合费年底为什么不给群众结余?医疗普查工作一年进行几次?  乡卫生院负责人就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物有一定的报销范围,超出范围的药物不能报销。来乡卫生院住院或进行门诊检查,所产生的费用需要上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审核,审核之后才能报销,这给边远地区群众带来不便。参合费的结余,也由县新农合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医疗普查工作一年开展4次,正在向边远地区延伸。  “这些回答,让人大代表了解了形成群众关注的热点的原因,对群众给予了答复,化解了可能产生的矛盾。”李锐说,人大代表来自群众,最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为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大代表行使职权,王坝乡人大建立了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乡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对乡镇人大工作中一些探索成功的好做法、好经验,要以各种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制度保障、规范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畅通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参加这次乡镇人大主席现场学习交流活动的杜登芳说,要通过制度建设,逐步让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之路。  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特殊作用,构建与乡司法所、乡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动、互动的信访格局  在白杨乡人大主席王子辉办公室,几位乡镇人大主席拿起桌上摆放的各项制度汇编翻看起来,其中,白杨乡人大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登记册,引起了乡镇人大主席的围观。  王子辉介绍说,乡人大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意民盼、解决民忧民难的主要抓手和重要渠道,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去年共接待和受理信访84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交流发言时,王子辉说,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人大在全社会的地位上升,在群众眼中,人大是最能代表群众利益、最能为群众说话的权力机关,人民群众愿意向人大反映他们的要求,申诉他们的委屈。  王子辉说,乡镇人大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责任心,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倾听民声,如实反映民意,敢于为民说话,善于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信访人着想,不辜负人民群众的希望和重托。  “在化解群众矛盾时,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王子辉说,人大代表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生活在群众之中,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当地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群众也信任他们。  据了解,白杨乡人大在信访工作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资源优势和特殊作用,通过人大代表做群众思想工作,把信访触角延伸到村社,将信访苗头解决在基层,把激烈矛盾争端化解于无形。  白杨乡人大在乡党委、乡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还与乡司法所、乡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构建联动、互动的人大信访格局。做好矛盾排查、纠纷化解等工作,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舒缓情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王子辉向记者讲述了调解发生在邻里之间的一起纠纷始末。白杨乡靴子坝村的谢某和杜某是一墙之隔的邻居。2012年夏,兰成石油管道要从谢某院子的东南角过,这样就产生了征地赔偿。  杜某明知他家东南角处是谢家的地界,趁谢某不注意时,在这里建起了简易厕所。这样,谢家和杜家就因为主张对该处的赔偿发生纠纷。  谢某怎么也想不通,邻居怎么能干这种事,强压心中怒火,来到杜家讨个说法,杜某说:“我在祖上就是我家的地界修建,想建哪儿就建哪儿。”杜某的一番话,让这对近邻吵翻了天。  从此,两邻居的“战争”进一步“升级”,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吵得狗叫鸡鸣,闹得整个村子不得安宁。就连谢某、杜某两家的小孩,心灵都受到伤害,心里深深地埋下了怨恨的种子。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谢某想到了以前担任过乡司法所长的乡人大主席王子辉,请求他来调解。王子辉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先后多次邀请村里的乡人大代表来到双方家里,了解情况,讲解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并对杜某在谢家地界修建厕所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这种做法违犯了民法通则中不动产所有权关系的有关规定。  通过王子辉和乡人大代表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并对两家相邻的地界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双方当事人最终相互谅解,达成调解协议,杜某一周后将简易厕所拆除,谢某又帮杜某另盖了厕所。  2012年9月,乡人大组织司法所和综治办人员到村里开展法制宣传时,又专门到两家进行回访,看到了两邻居合作互助收粮的情景。杜某、谢某表示,乡人大和人大代表帮助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我们两家恢复了往日兄弟般的关系。  作出关于阳坝旅游小城镇规划情况报告决议,将人民群众意愿和党委决策上升到法律层面,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快速推进  阳坝镇位于康县南部,距县城80公里,地处陕、甘、川三省交界处,境内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87%,素有“陇上版纳”之美誉。培训间隙,阳坝镇人大主席李勇向记者谈起了阳坝。  沉浸在阳坝江南小镇独特风韵中的李勇说,阳坝小镇南临巍巍翠峰,北依乱山子天然森林公园,东与一个个接天立柱相望,西南是深邃幽远的梅园沟原始森林。  “密林深处的阳坝盆地,犹如一颗闪耀的珍珠、一块晶莹的翡翠。”李勇引用了一位游客博客内容:清洌的梅园河从平畴谷野流过,把盆地切割成阳坝、阴坝、上坝、下坝。飞桥横渡,碧水奔流,小楼林立,田园织绣。高高的棕榈树撑起一把把伞盖,如波如浪的竹林漫天而立,碧绿的茶园,掩映在淡绿的芭蕉、墨绿的栀子、银绿的枇杷之间。燕子河两岸,奇山异水扑面,绝景名胜迭出,醉人眼目,引人入胜。  旅游产业的发展为阳坝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机遇,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据了解,宋沟村利用地处阳坝国家4A级旅游景区内的优势,全村已发展特色星级标准农家乐20多家。通过旅游及茶叶等产业,不久可实现“一家一栋小洋楼,一家一部小轿车,一家一台计算机,一家存款十万元”的目标。  为了切实加快阳坝镇城镇建设及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阳坝镇政府于2011年,邀请成都蓝麦田旅游策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阳坝镇旅游小城镇规划》,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于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  日,阳坝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阳坝旅游小城镇规划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规划从特色农业产业、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交通、生态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布局,提出了打造宜居、宜游、宜业、宜商,富有特色的旅游城镇发展目标。  报告称,阳坝旅游资源整体呈现出“三沟三韵、奇风奇俗,陇上版纳、天然氧吧”的特点,围绕快速打造三省毗邻地区“特色旅游度假小镇为目的地”的核心目标,以“生态阳坝、天然氧吧”为旅游小镇品牌形象,利用15年时间把阳坝建设成秦岭西麓养生度假旅游小镇、西部氧吧生态度假旅游小镇、国际生态养生度假旅游小镇。  规划报告提出了管理及实施措施:规划一经审批通过,便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建设必须服从城镇规划管理,城镇规划管理权必须集中在县级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允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  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审批、定点放线后,方可申请用地和建设;经批准的规划是指导和管理建设的法定文件,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镇内进行建设活动,都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审议期间,人大代表认为,阳坝旅游小城镇规划指导思想明确、设计理念新颖、技术路线清晰、规划内容全面、布局科学合理,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也符合阳坝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加快阳坝旅游小城镇建设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议通过了阳坝旅游小城镇规划情况报告,作出了关于阳坝旅游小城镇规划情况报告的决议,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李勇说,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这一决议,是镇人大根据群众意愿和人大代表建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生动实践。  这一决议,将人民群众意愿和党委决策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保障了阳坝旅游小城镇内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将小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制轨道,保障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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