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承包证明范本使用证怎么证明土地是你的

农村居民房屋前后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房产证》《宅基证》《土地使用证》的区别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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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房屋前后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房产证》《宅基证》《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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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房改房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提问者:陈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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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的房子没有土地使用权,房改完之后的房子大部分是成本价的房子或标准价;优惠价的房子,而不是商品房!所以没有土地证。就算分给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最新的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在同一个本上了。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房改房的销售对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优惠政策,购买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房改售房中对购房的面积有所控制,规定人均可购房的建筑面积的控制指标,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职权大量低价购买公有住房,造成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的流失。
那套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呀?有的话在房产证第三面的大方框内内部有标注没有,以成本价计价的房改房可以直接办理过户,以标准价计价的房子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前者的话可以直接买卖,不会产生什么麻烦的。后者的话这不可以,不是完全产权,不可以买卖交易。需要卖方先买断所有权变成完全产权后才能卖给你。如果房产证可以办理的话,土地证则不需要太担心,土地的分割与过户以房产证为准。法院也以房产证的产权人为准。
可以的。房改房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的,应马上联系房改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5)房产证原件(个人)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10)购房协议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四)其他相关事项。第九条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唯一、合法的介质形式。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房改房无土地证可以进行土地证的办理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所有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具体程序如下: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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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承包20多年的土地,我们没有这块地的土地证,因为当年没有正式的承包合同,现在只有当事人的一个证明,请问我能说这块地是我家的吗?
承包了20几年的土地,因为有几年没有在家里种植,别人把这块我们承包的地卖了,现在那家以我们没有土地证为由,不给我们赔偿!请问我们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吗?问题补充:一块承包20几年的土地,没有土地证,只有一份现在签写的承包证明以及20几家的证人证明土地是我家承包的,先有家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土地作为自己的卖掉了,他家的理由是我们没有土地证无法证明这是我们的地,所以他有权卖地修住房,还说这地与我们家无关!请问律师先生,我们如何证明这是我们的地,如何反驳,如果打官司,这官司的胜算有多少?谢谢你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谢谢你
公众采纳地区:重庆-渝北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060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有胜算的 22:59 23:07华律网用户老师 请问 我们现在应该收集啥子证据不?还有就是 这样的胜算有多大 地区:重庆-渝中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049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 你没有土地证的话,你的行为是不法律保护的,当然对方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起诉对方的,但是最好找村里给你一个证明,证明这个土地以前二十年一直是你们家在种才行。 09:02地区:重庆-渝北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745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 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你们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是村委会开具证明 13:07地区:重庆-万州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718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胜算较大。 16:47
律师回答地区:重庆-沙坪坝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076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协商不好到法院起诉,你们可以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或者是村委会开具证明,【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处理】。 23:18地区:河南-安阳咨询电话:13525***帮助网友:64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有的 22:56 23:05华律网用户老师 请问这样的胜算大不大哦? 23:07华律网用户老师 请问这样的胜算大不大哦? 23:11华律网用户老师 感谢你的帮助, 对于农村的我们 对法律知识匮乏 遇到这样的事 不知如何维权
这样的官司 好打吗?现在主要是那家人 有我们村里的干部支持
因为他们是亲戚的
23:14不好打也要维权,相信正义的力量。地区:重庆-江北区咨询电话:13594***帮助网友:420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土地承包权属于你们的,他无权卖地的。向国土局举报他非法卖地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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