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饭店公司实行价格幅度报价合理的管理幅度吗?您是消费者能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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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意见
编辑日期: 16:58:07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实施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意见
  琼价费管〔号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西南中沙社会发展局: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我省旅游饭店客房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为科学制定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合理、有效调控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我局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是旅游产业体系中重要要素价格,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民生价格,特别是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我省作为重点旅游接待目的地,价格水平和秩序的稳定尤为重要,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我省旅游业造成负面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充分的认识。《规定》的出台实施,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开展宣传,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做好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的制定、备案等监管工作。
  二、&积极做好旅游饭店客房指导价管理工作
  (―)做好客房价格基础工作。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以2011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干预和五一、十一期间政府指导价管理为契机,摸清市场供求情况,主要摸准各地区、各星级、各类房型的备案价格、实际结算价格以及入住率等情况,为制定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提供决策依据。
  (二)制定政府指导价管理方案。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2011年春节、“五一”、“十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管工作,研究影响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听取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专家及有关方面意见,不断完善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管理。
  1.政府指导价方式。政府指导价可采取最高限价、基准价加浮动幅度,或同时采用这两种定价方式;具体标准可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星级饭店按标准间、套房和别墅三类房型制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具体区域、客房类型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2.基准价选取方法。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选取节前某天饭店各类客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价的50%;选取上年度同期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准价,上浮幅度一般不超过基准价的10%。客房备案价格确需突破政府指导价的应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
  3.价格备案公示。饭店经营者依据政府指导价规定,制定具体的客房销售价格后,报所在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将备案价格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明确工作职责。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旅游饭店客房政府指导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政策指导。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旅游饭店客房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在主耍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要重点监测旅游热点区域和重大活动场所周边地区的旅游饭店客房价格情况,及时掌握价格变动情况,主动发布重点旅游饭店客房价格信息等,引导经营企业合理定价和消费者理性消费。
  (二)落实客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海南省客房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试行)》,加强旅游饭店经营企业明码标价方式监制工作,全面规范明码标价管理。旅游饭店经营企业要在其结账场所的醒目位置标示客房结算起止时间及各类客房价格,公开标示的客房价格为实际销售价格。旅游饭店.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价格自律,督导经营者诚实标价,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客房服务明码标价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査。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加强主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饭店经营者、旅行社、中介机构及个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哄抬房价及炒房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价格举报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监督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工作,及吋主动处理价格举报案件。在实施市场价格监管中,要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积极发挥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促进经营企业规范价格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旅游价格秩序。
  二〇——年十一月七日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第七章 产品价格的消费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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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绝非“营加增” 6家企业哄抬价格受从重处罚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刁萃&蔡若愚&&&&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了6起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案件,实施上述行为的6家企业分别被开出200万元罚单,共计1200万元。&&&&今年5月1日开始,&营改增&在我国全面推行。第一周,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就收到涉及&营改增&的举报119件,是4月底政策实施前的近12倍。其中,房地产租赁业和高端酒店业的举报最为集中。&&&&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迅速采取行动,一方面立即开展专项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在实施&营改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并协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为相关企业答疑解惑;另一方面,及时提醒告诫企业,力促行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并对个别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进行严肃处理。&&&&经过这些积极行动,数据显示,从6月开始,涉及&营改增&的价格举报逐步下降。7月下旬的举报数已降至6件/周。借机涨价不法商家&唱黑&营改增,该罚!&&&&此次查处的6家企业主要涉及房地产租赁和酒店行业,分别是: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6家企业所涉问题类似,主要是在5月1日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后,6家企业均声称由于该项政策的实施,向消费者加收与增值税同等幅度费用。6家企业捏造涨价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实施处罚。&&&&&捏造涨价信息,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无中生有,信口雌黄,凭空杜撰虚假涨价缘由,涨价信息全都是不真实的;二是亦真亦幻,若有若无,涨价信息部分真实、部分虚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市场价格监管一处处长李常青介绍,此次通报的6家企业属于捏造涨价信息的第二种情形,国家推行&营改增&、收取增值税属实,但&营改增&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实质上也减轻了企业负担。这些企业把涨价与&营改增&挂钩,把&营改增&作为涨价的理由纯属捏造。&&&&通报指出,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向市场提供了错误信号,误导部分消费者认为&营改增&就是&营加增&,是国家在营业税基础上加收增值税,从而对&营改增&顺利实施带来负面影响。因此,6家企业均受到从重处罚。&&&&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涉案企业迅速整改,及时调整报价模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6家企业配合调查态度较好,迅速停止了涨价行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纠正。擦亮眼睛&营改增&不增企业负担&&&&此次受罚的6家企业,有两家属于酒店业。由于酒店业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社会对其涨价较为敏感。早在今年5月,就有媒体报道一些国际酒店在官网首页醒目地打出了这样一行字:&从日起,增值税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暗示酒店由于增值税增加了税负,因此需要通过涨价来弥补。&&&&对酒店业而言,&营改增&是利好还是利空?究竟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不是在征收营业税的基础上再征收一道增值税。这意味着,实际税负并非像一些酒店调价通知中所称上涨6%。&&&&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匡算,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酒店为小额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后征收3%的增值税,与原先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税负直接下降40%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酒店为一般纳税人,征收6%增值税,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实际税负还不到6%,只相当于5.66%的营业税税负水平。&&&&即便如此,这看似增加的0.66个百分点也可以通过进项抵扣来降低。也就是说,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这部分抵扣在这些酒店的涨价声明中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实际上,仅就&营改增&对酒店业的税负影响,有多方做过测算。全国政协委员财税专家张连起的测算结果是,&营改增&后,酒店行业会减少20%~40%的税负。&&&&今年6月,中国饭店协会对重点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除了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直接下降40%外,一般纳税人中有近七成企业已经出现了实际税负的下降,下降幅度根据可获得进项抵扣的不同,大致在7%~26%之间。&&&&无论是此前测算还是实际运行结果,都证明&营改增&并不增加企业负担。&&&&为此,7月20日,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向全国饭店企业发起倡议:不以&营改增&为由涨价,不借&营改增&之机提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全力保障&营改增&顺利实施。依法定价,不干涉!违法涨价,不放过!&&&&针对6家企业的此次涨价行为,也有人质疑政府不该插手,涨价应属企业自主行为。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通报中也特别强调,房地产租赁、物业服务、酒店客房和商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但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该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卢延纯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涨价本身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定价的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调查的结果显示,大多数酒店自身就预判&营改增&后税负会减少,利润会增加。从5月份运行情况看,该判断也符合实际。这种情况下,部分酒店发布涨价信息,并将涨价原因归咎于&营改增&,有捏造虚假涨价理由之嫌,涨价结果还可能带动整个市场价格攀升,扰乱市场价格,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卢延纯强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手抓放开价格,把定价自主权交给企业,增进、激发市场活力;另一只手还要抓价格行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据业内人士分析,酒店涨价的真实原因或与&营改增&后营业收入下滑有关。由于国际酒店管理公司所看重的管理费等指标与营业收入挂钩,这会导致经营业绩、财务报表数据&不好看&。因此,酒店希望通过提价来保持一些指标数据的稳定&好看&。&&&&此外,酒店业和房地产租赁业中普遍面临一些进项抵扣发票难以取得的问题。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企业多种税率计算复杂、开票复杂等问题。但采访中业内人士也指出,这些问题可以通过考核指标的改进、管理制度的改善和伴随制度熟悉熟练程度的提升来解决,而不应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据记者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抓紧调查研究,为企业普遍反映的真实问题寻找解决办法。各地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也在积极跟踪服务,对&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相信随着&营改增&进一步推广运用,不会发生以讹传讹的行为,因为大家都很清楚,老百姓心明眼亮,&营改增&是税负减,绝不是价格&应该增&。&张连起表示。6家企业为什么受罚?&&&&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向143家承租人发出通知,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在原有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基础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与增值税税率11%相同幅度的费用。&&&&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补充协议》,以&营改增&为借口,把部分承租人的租金上调了11%。&&&&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声称因为国家实施&营改增&,在原定租金和管理费基础上,直接向承租人加收与增值税税率5%、6%相同幅度的费用。&&&&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向写字楼和公寓楼119家承租人发出通知,以&营改增&为借口,在原租金基础上直接将租金提高5%和物业管理费提高6%,而且对拒不缴纳的承租人收取滞纳金。&&&&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贴出《关于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的通知》,以&营改增&为由,宣称加&增值税&,菜品价格上涨6%。&&&&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在明知&营改增&取消了营业税并且可以获取水、电、固定资产采购等进项作抵扣的情况下,执意以&营改增&为借口提高餐饮食品价格,引发消费者举报。&&&&国家推行&营改增&、收取增值税属实,但&营改增&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实质上也减轻了企业负担。这些企业把涨价与&营改增&挂钩,把&营改增&作为涨价的理由纯属捏造。&&李常青(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市场价格监管一处处长)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做了这些事◎7月29日&&&&通报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6家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并给予每家罚款200万元,共计1200万元的行政处罚。◎7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力促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面向社会发布《规范价格行为,争当&营改增&排头兵倡议书》,呼吁酒店自觉投身&营改增&,共同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6月27日&&&&在北京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以及中国饭店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共同召开&规范价格行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诫勉会。参会企业纷纷表态,不以&营改增&为名趁机涨价。◎5月27日&&&&在上海主动约谈部分高端酒店管理集团中国区域总部负责人,告诫酒店企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禁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中旬开始&&&&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5月1日&&&&央视&新闻直播间&、&新闻30分&、&晚间新闻&、&东方时空&等栏目播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副局长卢延纯专访,解答与&营改增&相关的价格问题。◎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发布《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正告相关企业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不得借&营改增&之机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期号:2924】【版面:B01】【作者:刁萃 蔡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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