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宁夏很早就开始收房产税2017年开始征收了

& &宁夏收房产税被误读 全国仅上海重庆向个人征税宁夏收房产税被误读 全国仅上海重庆向个人征税日来源:凤凰网责任编辑:suliang 新版房产税来了?其实只是虚惊一场。
10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明确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日起执行。
《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这被一些人视为“房产税”开征的标志,澎湃新闻注意到,宁夏版的房产税征收细则是根据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宁夏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也就是说,这一税种已经实际征收了31年。在条例中,明确了五种情况属于免征范围,包括大家最关心的个人住房在内的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 记者翻阅中国人民政府网发布的201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共11条,其中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由此可以看出,宁夏房产税的征收以此而来。
《条例》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而宁夏执行细则明确,在《条例》免征基础之上,又增加四条免征条款。包括: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也就是说,宁夏版本的免征范围比国家政策进行了适当的延伸。
事实上,全国各地都有类似文件出台,比如今年7月2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和房产税实施细则的通知》。该消息在网上披露后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将其理解为陕西省即将开征房地产税,并视其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又一个重大信号。
随后陕西省财政厅通过新华社向公众表示,陕西省此次印发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依据的是从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该条例2008年的修改意见;只是根据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并非新增或制定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 全国仅上海重庆向个人征收房产税 澎湃新闻了解到,截至目前,除上海和重庆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以外,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均免征房产税。
2011年,上海和重庆作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开始征收房产税。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定。
日,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当年的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
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明确了减免条款。上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则需征收房产税。
上海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先征收房产税,待持有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2011年1月重庆发布《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1月修订,并发布新版的文件《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有别于上海对增量房征收房产税的做法,重庆要求,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文件同时明确,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此外,重庆新的征税细则,增加了“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的条款。
同上海一样,重庆也设定了免税面积。纳税人在2011年颁布的暂行征收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房产税出台还需要经过立法程序 据新华社日的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在3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房地产税法的确列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法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这意味着外界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会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出台。
傅莹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已列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这部法律涉及面比较广,也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是比较多的。”她说。
目前,我国只有4部实体税收法律,即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其他税种包括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都是由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
5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根据计划,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拟于今年6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制定房地产税法等列入预备级研究论证项目。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五岭板块爱莲湖北湖商圈城东新区骆仙板块武广新区苏仙岭下湄桥龙泉板块南塔板块梨树山东塔板块县城盘桂阳资兴嘉禾临武永兴宜章价格<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又有地方要开始收房产税了?这些人莫慌,你不用交 - 市场 -佛山乐居网
乐居买房APP
专车看房 优惠买房
乐居二手房APP
最新房源抢先看
新浪装修家居网
抢工长装修APP
抢工长工长版APP
装修不后悔APP
买房利器小程序
乐居看房小程序
楼市报道小程序
房贷计算器
房产家居直播平台
又有地方要开始收房产税了?这些人莫慌,你不用交
来源:融360说房
无论对于有房者还是无房者,房产税都是最关注问题,这个周五,宁夏颁布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消息,无疑令整个房地产市场“虎躯一震”。
无论对于有房者还是无房者,房产税都是最关注问题,这个周五,宁夏颁布房产税实施细则的消息,无疑令整个房地产市场“虎躯一震”。
从2011年上海、重庆,到2017年7月的陕西,再到这个周末刚刚颁布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的宁夏,房地产税真的来了?到底该如何理解这个搅动周末的房产税?
看起来很吓人的样子,
是不是周末都过不好了?
宁夏的这细则一公布,立刻引市场一片哗然声——“房产税又来了”,也可谓误读多多,这也是本报道重点关注并解读的地方。
那么,这次宁夏刚刚颁布、并即将于日起实施的房产税实施细则,与前述三地有何不同?记者从政策认识误区、征收范围、征税标准、计税依据、税率标准、哪些房产可免征等九大问题,来深入理解房产税,以及房产税可能对地产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
老乡,莫慌,
不是你想的那样……
第一问:对宁夏政策理解有何误区
今晚热传的宁夏房产税,刚刚发出来,被很多人理解成为对个人非经营房产征税。事实上,宁夏的房产税实施细则,是针对经营性的房产征税。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那《条例》第五条怎么规定的呢?198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因此,宁夏的新条例只是老条例的替换,与目前全国上海与重庆试点的房产税并无关系。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我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这也意味着“房产税”其实是“房地产税”的一个组成部分。
房产税与目前市场预期将来成为长效调控政策内容的房地产税并非一个事物,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日开始实施。
第二问:是否有地区针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日,上海、重庆宣布,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从1月28日起向个人房产开征。
其中,《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规定从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日,重庆公布了修改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试点区域为重庆主城九区,首批纳入征收对象的住房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是日起实施的。宁夏此次房产税细则还是针对经营性的房产征税,这一范围没有变化。宁夏此前房产税实施细则是1987年制定,不具备可操作性,现在重新规范下经营性用房征房产税的操作流程。目前针对住宅的房产税征收仅在重庆和上海试点。
第三问:宁夏与陕西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宁夏《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陕西《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
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征税范围:(一)城市为市行政区(不含建制镇)的区域范围;(二)县城为县城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为镇行政区的区域范围;(四)工矿区为工商业比较发达,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工矿园区区域范围。
第四问:宁夏与陕西哪些房产属于免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给出了房产税免征范围: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除此之外,两地这次发布的《实施细则》中,也扩大了免征范围。
宁夏《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下列房产也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陕西《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第五问:宁夏与陕西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宁夏《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陕西《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第六问:宁夏与陕西房产税税率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七问:宁夏与陕西具体如何征收缴款?
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
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第八问:宁夏与陕西何时开始征收?
自日起执行。
发布之日(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第九问:宁夏与陕西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分两种,一是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二是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宁夏《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陕西《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
附《细则》全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房产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征收(下同)。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房产的,由纳税人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第五条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
第八条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五)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第九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细则自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同时废止。&&&
热日 17:57
热日 16:45
热日 08:49
热日 08:45
热日 08:05
热日 10:07
热日 07:49
热日 07:08
热日 08:37
热日 08:33
热日 11:35
热日 11:33
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盛行,旅客户一直是住宿业的重要客源,这次,在线短租把目光瞄准了这一市场。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当前位置:首页&
到&<input class="tp_input01" type="text" id="yt_top" onkeypress="javascript:var keyNif(window.event){keyNum=event.keyCode}else if(event.which){keyNum=event.}if(keyNum==13){var pageNo=document.getElementById('yt_top'). pageNo = parseInt(pageNo.replace(/(^\s*)|(\s*$)/g, '')); if(pageNo == '' || isNaN(pageNo) || pageNo 1){return alert('请输入正确的页数');}window.location.href='/Article/1804873/'+pageNo+''}"/>页&&<input class="tp_input02" type="button" onclick="javascript:var pageNo=document.getElementById('yt_top'). pageNo = parseInt(pageNo.replace(/(^\s*)|(\s*$)/g, '')); if(pageNo == '' || isNaN(pageNo) || pageNo 1){return alert('请输入正确的页数');}window.location.href='/Article/1804873/'+pageNo+''" value="跳转">末页下一页上一页首页共1/1页
浏览/回复2245/21
相关股票:
关联标签:
好像不是针对住宅的,再仔细研读一下
&淘股宝一周订阅:
预期盈利:25.0%
预期盈利:20.0%
预期盈利:15.0%
预期盈利:10.0%
凤凰网的&&&&&&&&&&&&&&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明年1月1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宁夏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宁夏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新细则自日起执行。&&&&&&&&&&&&&&官网截图&&&&&&&依照房产原值减除30%后计算税率为1.2%&&&&&&&《细则》明确,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此外,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新房自交付使用后次月起计征&&&&&&&《细则》规定,购买新建商品房,房产税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购买存量房,房产税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出租、出借房产,则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而
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房产税则是从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另外,自建的房屋,房产税将从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此外,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细则》明确,房产税将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
可向后顺延。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四类情况的房产免征房产税&&&&&&&《细则》称,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四类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
、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附《细则》全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范围内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未设立地方税务机关的市、县(区)由房产所在地的国家税务机关征收(下同)。&&&&&&&纳税人跨市、县(区)使用房产的,由纳税人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第六条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减免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情形需要定期减税免税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第七条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分季缴纳的税款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缴纳入库,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年应纳房产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入库期限最后一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向后顺延。&&&&&&&第八条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五)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第九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本细则自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宁政发〔1987〕3号)同时废止。原贴由jeffwoo在&19:56:10发表&&&&&&&好像不是针对&住宅的,再仔细研读一下
1.2%?一套200万的房子一年要交2.4万?而且只有一套房也要交?
回族自治区先来,然后是维族自治区,藏族自治区,蒙古族自治区,哈哈哈
越是卖不掉房子都地方越是想早点收
先试试穷人的反应,要是没反应,就直接全国铺开和当初农村包围城市一样的原理。
农村包围城市战略
上海和重庆前几年就试点开征了。这次宁夏第三个试点确实意外。
这个细则一点也不细,为啥不在19大后再宣布?领导不是都在开会?造谣吧,突然想到
看这是从哪里突然发出的消息,当地这几天没主管领导在,啥意思?莫名其妙
宁夏怎么想的,欠发达地区第三个试点还是每套都征收,上海是0.4&&0.6,宁夏1.2
房产税是早晚的。国家以后肯定不会放过这么大一块蛋糕。不过5年内应该是不会来。最近几年小城市房产多的该处理一下了。卖掉的房子配置到一线城市。一线城市的房子放心拿着就好,就是以后收了房产税最后也有人会来买单。
这是针对企业法人征收的,全国都这样,没有什么新东西
先试试穷人的反应,要是没反应,就直接全国铺开和当初农村包围城市一样的原理。
不要大惊小怪,这种房产税早就有了,个人自住非营业用房是不征收的,这种是针对商业用房和普通住房出租收的税,收了二三十年了,全国各地都在收,以前可能不那么严格,估计明年开始从严了。&&&&&&&&&&&&&&&&&&真正的针对普通的个人自住住房征收的税还没出台,估计正在制定之中。
想尽各种办法出货,千年大计后又来个房产税
仔细看了好像的确是这样,不知道后期会如何发展。&最近一年成都已经很疯狂,身边人人都在炒房,好一点的地段从16年初的1万出头直接到了3万左右,新开盘更是基本要求全款,上涨速度已经太快了原贴由ql-10-20&20:45:19发表&&&&&&&不要大惊小怪,这种房产税早就有了,个人自住非营业用房是不征收的,这种是针对商业用房和普通住房出租收的税,收了二三十年了,全国各地都在收,以前可能不那么严格,估计明年开始从严了。&真正的针对普通的个人自
这地方是地卖不上价吧&&&&&&&政府穷疯了
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发布&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西安参与评论来源:西部网标签:&11:17:26&&&&&&&&&&&&&&&&细则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该细则。据陕西省
&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提出了五类房产免征房产税。&&&&&&&&&&&&&&&&细则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了该细则。&&&&&&&&&细则提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细则提出,根据《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细则规定,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细则规定,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根据《条例》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看看陕西省的发布时间
宁夏出台房产税实施细则&别慌:你不用交!(解读)&&&&&&&&&&&&&&&&&&&&&&&760)this.width=760" onclick="self.open(this.src);" class="lazy" src="placeHolder.png"
data-original=".cn/img//4qwq3vwswg3h.jpeg@!topic">&《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截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共五项内容免征房产税&&&&&&&&760)this.width=760" onclick="self.open(this.src);" class="lazy" src="placeHolder.png"
data-original=".cn/img//6f54fzbwlzhv.jpeg@!topic">&所以,除了《细则》四条免征税,免征范围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免征内容。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的房产、宗教寺庙自用房产等。即,购房者最关心的个人住宅是不用交税的
到&<input class="tp_input01" type="text" id="yt_bottom"
onkeypress="javascript:var keyNif(window.event){keyNum=event.keyCode}else if(event.which){keyNum=event.}if(keyNum==13){var pageNo=document.getElementById('yt_bottom'). pageNo = parseInt(pageNo.replace(/(^\s*)|(\s*$)/g, '')); if(pageNo == '' || isNaN(pageNo) || pageNo 1){return alert('请输入正确的页数');}window.location.href='/Article/1804873/'+pageNo+''}"/>页&&<input class="tp_input02" type="button" onclick="javascript:var pageNo=document.getElementById('yt_bottom'). pageNo = parseInt(pageNo.replace(/(^\s*)|(\s*$)/g, '')); if(pageNo == '' || isNaN(pageNo) || pageNo 1){return alert('请输入正确的页数');}window.location.href='/Article/1804873/'+pageNo+''" value="跳转">末页下一页上一页首页共1/1页
还有更多精彩跟帖请用笔名
或其他方式登录:
& 福州淘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淘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n&&taoguba.net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 B2-
刷新二维码
<li data-money="元
匿名赠送(匿名赠送在帖子下面不会显示您的笔名,显示为神秘嘉宾,此贡献不计算在您的贡献总值中)
友情提示:请勿给私下荐股者打赏
可用积分:&&&&积分
<li class="pc_sencondLine" data-point="积分
<li data-point="积分
<li data-point="1积分
匿名赠送(匿名赠送在帖子下面不会显示您的笔名,显示为神秘嘉宾,此贡献不计算在您的贡献总值中)
友情提示:请勿给私下荐股者打赏
您提的问题,答案每被偷偷听一次,您和回答者都从中分成¥0.4
Ta在48小时内未回答您的提问,积分退回至您的积分账户
使用咖啡卡的原因
涉嫌人身攻击
涉嫌不和谐话题
公布联系方式或广告
政治性或不当言论
备注:使用咖啡卡每次需缴纳发起费与权益费(游戏豆)
确定要删除该回复吗?
同时将此用户拉入黑名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宁夏房产税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