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交底范本应分解落实,最重要的是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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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离线作业完成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 》课程作业姓名: 年级: 李赞荣 12 年秋 学 号:
湖州学习中心:―――――――――――――――――――――――――――――第一章 一、 基本概念 1.法规及其构成要素:法规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 施的具体行为规范。其构成要素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组成。 2.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 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 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 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3.建设法律关系:是建设法律规范在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建设与生活中实施的结 果, 只在当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法律规范进行建设活动, 形成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时, 才构成建设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 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建 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主体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 5.许可证制度:是指国家要求开发利用环境和从事可能造成破坏活动的经营者, 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领取许可证后进行的管理程序和方法。 二、填空题 1.法是一种规范,它确定人的行为的 自由程度 。 建设法规概论2.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受经济基础的制约。 3.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 它调整的是人们的 行为的东西 。 4.法的内容只能是 国家利益 5.法的作用是由 。 工具,这个工具的作用是以 行为 , 而不是 思想 或其他 非国家确立、维护和发展社会秩序 军队 、法庭 、 监狱等为后盾的。 国家法律规范 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法 的法律规范的总6.从广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一个 律制度是指调整 和。 某一类特定关系, 规范 某一类特定行为7.法人是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 行使民事权利,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8.法定代表人是指能代表法人 人。 9.任何一个法律规范都必须由、 承担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关系、主体、 客体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10.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 路 、 管道 、 设备 的安装活动。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管理 附属设施 的建筑,及其配套的 线11.建设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部门与 施工单位 与 被管理 及有关 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关系。 特别的主体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 某12.许可是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 种作为 权利。13.建设法规的经济性既包括财产性 ,也包括其与 生产 、分配 、 交换 、 消 费的联系性。 14.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 过程中所产生的 权利 、 义务 15.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 象和 事实 。 颁布,或建设部与其他 宪法 和 法律 ,在 部 、 委联 全国范围 关系。 和 消灭 的客观现 在建设业 管理 和建设 协作建设法律关系产生 、 变更16.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制定 合颁布 内 有效。 17.行政法规的名称可谓 规章 等 三、简答题 的规范性文件, 其效力低于条例 、办法 、行政措施 、 决定命令 、 指示 、 1.举例说明法规的构成要素?答:例如,2000 年 1 月 10 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 ,按 法规的构成要素分析,在“总则”部分明确指出该条例所适用条件,即构成本例 的“假定” 要素,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等有关活动及 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条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 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建设 ” 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并 明确指出该条例确 定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要求做什么, 即 构成本条例的 “处理” 要素,如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义务,明确规定允许做的 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内承担工程。 ”禁止做的是“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 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 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 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不得 ” 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要求做的是“对其勘 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执业 、 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构 成本条例的“制裁”要素,如第六十条 “对勘察、 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以合同约定 的勘察费、 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 1 倍以上 2 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 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 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建设法规调整对象? 答:建设法规是调整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亦即调整国家管理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 会关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二是建设活动 中的经济协作关系;三是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3.建设法规对人们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表现是什么? 答:表现是:必须为一定的建设行为;禁止行为的建设行为 四、论述题 1.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建设法律关系不是单一的,而带有明显的综合性; 2、建设法律关系是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要得义务 关系; 3、建设法律关系是以受国家计划制约的建设管理,建设协作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为内容的; 4、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决定、制约、影响着有计划因素的协作关系。2.论述建设法规的作用?答: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具体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只有在 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与保护,也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目 的。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建设法规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建设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指导, 还应 对一切符合本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建设法规要 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 为给予应有的外罚。 否则, 建设 法规的制度由于得不到实施过程中强制制裁手段的法律保障, 即变成无实际意义的规范。 第二章 一、基本概念建设立法与实施1.建设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权限和法定的 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设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 2.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工作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 员和其下级部门实施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的活动。 二、填空题 1.建设法律的内容包括 党和国家提出的关于建设方面的基本方针、 需要用法律规定的政策 和 需要用法律规定的, 涉及全国建设领域的根本性的、长远的 和重大的问题 。 2.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是 行政机关 、 律法机关 及其 工作人 员 。 3. 建设行政执法的方式包括 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 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 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实 施情况检查制度 度 。 4. 建设行政诉讼的审理包括 审理前准备 、 开放审理 及 判决 三道程序。 、重要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和 重要行政案件督察制5. 建设行政司法的内容包括 行政调解 、 行政复议 和 行政仲裁 。 6.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和 听证程序 三种。 三、问答题 1.简述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内容。 答: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的范围为已竣工、在建、新开工项目及一定建设 规模的工程,根据需要确定检查范围。重点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报建、 招标投标、 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五个方面及工程建设中的严重违法违纪和不正当 竞争行为。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的内容: (1)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2)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具体行为的合法性与适用性。 (3)建设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4)建设法 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 (5)处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 社会关注的问题。 (6)调查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 见。 (7)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三章 一、基本概念基本建设程序1.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 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的法则。 2.可行性研究: 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 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 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 二、填空题 1.为了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设项目可按 单项工程 、 单位工程 、 分部工 程 和 分项工程 逐级分解。 2.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 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 初步设计 和 施 即 工图设计 。 3.投产日期是指 经验收合格 、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 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 的时间。 三、简答题 1.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 答: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项目建议书; (2)在勘察、试 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根据项目 的咨询评估情况, 对建设项目进行决策。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文件。 (4) (5)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并根据 工程进度,做好生产准备。 (7)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建完,经投料试车验收合 格后,正式投产,交付生产使用。 (8)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两年) ,进 行项目后评价第四章 一、填空题 1.《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包括建筑法法律制度施工许可与从业资格许可两种。 一个月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 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 诚实信用 市场竞争形成。工程的原则。 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 和 建 筑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范围的要求, 采取 检查 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安全第一 、 旁站 、 巡视 和 平行6.《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 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 产品质量 、工序质量 、 工作质量 设计 、 施工 三个方面的含义。 、 工程监理 等7.质量的概念应包括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 应当组织 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简答题 1.简述建筑法的立法目的。答:1、建筑法的首要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2、维护建筑市场的 程序。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开放的、竞争的、有序的建筑市场是建筑业发展的 客观要求。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4、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2.简述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答:1、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 3、从事建筑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 合法权益 3.请简述《建筑法》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 答: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死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4.简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一般原则。 答:(一) 重点抽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 (二) 随机抽查关键工序和部位的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 (三) 抽查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出 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 (四) 监督人员应根据抽查结果,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 ,提出明确 的抽查意见。 三、论述题 1.论述题:请阐述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 答:1、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应当先勘察、再设计、在施 工,确保建设行为的依法性和科学性。 2、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 工程肢解发包。 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 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建设单位应对由于其选择的 设计、施工单位和其负责供应设备等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技术要求,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 察设计、施工单位,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中必须有质量要款, 明确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 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5、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 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6、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7、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 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 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委托监 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 义务。 8、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 工中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对工程 质量进行检查。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 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9、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 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 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建 设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供应的设备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 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 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 结构。 1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 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 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2.论述题:请阐述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答: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相应等级许可 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和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 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 违法分包。 2、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度, 确定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社工管理负责人。建筑物在合理的寿命内, 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3、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安全标准、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 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 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 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 蔽工程的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 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 工程,应当负责翻修。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 量缺陷,对已发现的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修复。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竣工 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7、试用合格建筑材料的责任。建筑使用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 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检验应当由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相关资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 者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 行检测。 9、总承包单位和分包的单位的质量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 单位应当对全部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其中 一项或者多项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建设的工程或采购的色白质量 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 定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 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章 一、填充题 1.合同法律关系由 主体 、合同法基本原理客体和内容3 个基本要素构成。 。2.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的 3.《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意思表示一致 成立时生效。 合同自由 的原则;而合同4.合同成立制度主要表现了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生效制度则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认可与否,它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 干预 。 债务人 对 第三人 的债权。5.代位权的核心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6. 合同法》 《 规定,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推定为 7.合同转让有两种基本形式是 8.合同的变更通常分为 债权让与 和 债务承担 。 和 法定变更 两种。未变更。协议变更9.在建设工程中,法律明确规定,承包商的债务转移只能是 部分转移 。 10.合同解除是 合同终止 的一种特殊的方式。 11. 法定解除 是合同解除制度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问题。 12.违约责任的后果承担形式有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 定金罚则 等。 二、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 重社会公德原则;合同严守原则;鼓励交易原则。 2.试用合同的要约-承诺理论分析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 答:建设单位向施工发出投标邀请信或招标文件,施工单位细致阅读招标 文件后,根据自已的施工水平提出施工方案、工期、质量、报价等,并编写成 投标书。经过开标、评标与合同谈判后,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即完成了要 约与承诺这两在过程。 3.什么是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相互之间有哪些区别? 答: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生效 要件,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还不能确定,一般须经权利人确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自始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经过撤销 人请示,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撤销合同的从而使合 同自始消灭的合同。 其区别:无效合同是合同已经成立,这是无效合同产生的前提,其不能产 生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且其自始无效;可撤销合同是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在未被撤销之前,仍然是有效合同,对可 撤销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人请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当事人可以 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的内容,甚至可以维持原合同保持不变;效力待定 合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 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限订立的合同,无权 处分财产人订立的合同。 4.合同履行中有哪些抗辩权?其构成要件及效力有哪些?在施工合同中如何应 用? 答: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要件: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双方当事人负有的对待 债务没有约定履行顺序;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完全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的 债务已届清偿期。 其效力:阻却违法和对抗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要件:由同一双务合同债务并具有先后发行顺序,后履行一 方有不履行债务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先履行一方有确切的证据。 其效力: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恢复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5.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时应当如何处理? 答: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选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 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 ③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 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⑥履行费用 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6.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由哪些区别? 答:违约责任是一种单纯的民事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产生的责任, 具有相对性、法定性、任意性、补偿性和惩罚性双生属性。 缔约过失是发生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其基础是违背了诚实 信用的原则,责任人的过失导致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害。 7.合同争议条款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答:词句解释、整体解释、合同目的解释、交易习惯解释、诚实信用原则 解释。 8.发生了合同争议应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答: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后,首先应当按照公平合理 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双当事人依据合同解释方法自愿协商解决争端,或者通过调 解解决争端。如果仍然不能解决争端的,则寻求司法途径解决,司法途径可分 为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第六章 一、填充题 1.招标投标实质上是一种工程建设招标与投标市场竞争行为。 公开招标 或2.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可采取 邀请招标 方式。3.资格预审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投标人 签约资格 和履约能力 。4.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的 同一时间 公开进行。 5.评标一般要经过评标准备、 初步评审 和 详细评审 等 3 个阶段。 6.评标方法包括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和 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以及法律与行政法规7.投标决策的核心是决策者在期望的 利润 和承担的 出选择。 二、简答题 1.简述招标投标的原则及我国招标投标的方式。风险 之间进行权衡,作答:我国招标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其必须遵行分开、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简述招标投标的程序。 答:工程项目招标一般要经历招标准备、投票邀请、发售招标文件、现场勘察、 标前答疑、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约等过程。 3.投标资格预审内容有哪些? 答:投标资格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 第七章 一、填充题 1.谈判是通过不断讨论、争论、让步确定各方 权利 、 义务 的过程。 工程合同的签约与履约管理2.根据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度,合同履行可分为全部履行 、 部分履行 和 不履行 。 3.从项目管理的角度来看,合同分析就是为合同控制 确定依据。4.合同总体分析的主要对象是合同协议书 和 合同条件。 5.合同工作分析涉及承包商签约后的所有活动,其结果实质上是承包商的同执行 计划 。 6.合同工作分析的结果是合同事件表 7.工程变更是一种特殊的 合同变更 。 。8.由于承包商施工过程、 施工方案出现错误、 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 必须由 承 包商 负责。 二、简答题 1.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应重点审查哪些方面的内容?答:合同必须在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的范围内签订和实施,否则会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从而给合同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是合同审查分析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 应重点审查的内容:1.合同当事人资格的审查, 即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2.工程项目合法性审查, 即合同客体资格的审查。3.合同订立过程的审查。4.合同内容合法性审查。2.试述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 答: 工程合同的订立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建立发承包关系,通过对工程 合同具体内容进行协商而形成合意的过程。 3.简述合同分析的作用。 答:分析合同漏洞,解释争议内容;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分解合同工 作并落实合同责任;进行合同交底,简化合同管理工作。 4.如何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答:合同交底应分解落实如下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 合同) ,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最重要的是以下几个方面的 内容:①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②工期要求,③消耗标准,④ 合同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⑤各工程小组(分包商)责任界限的划分。⑥完不成 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 5.什么是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哪些范围?工程变更包括哪些程序? 答: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和程序、工程 的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作出的变更。 其范围:①改变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改变任何工作的质量和性质。 ③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④删减任何工作。 ⑤任何永久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⑥改动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其程序:工程变更的提出,工程变更的批准,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现行 工程变更程序的评价。 6.如何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答:注意对工程变更条款的合同分析,促成工程师提前作出工程变更,对工程师 发出的工程变更应进行识别, 迅速、 全面地落实变更指令, 分析工程变更的影响。第八章 一、填充题工程合同的争议处理1. 在我国,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主要有 讼 4种 二、简答题和解、调解 、 仲裁和诉1. 工程合同争议有哪几种常见类型?可能引起的合同终止有几种情况? 答:争议类型:工程价款支付主体争议、工程价款结算及审价争议、工程工期拖 延争议、安全损害赔偿争议、工程质量及保修争议、合同中止及终止争议。可能 引起的合同终止情况有: 属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终止合同、属于发包人责任引起 的终止合同、 不属于任何一方责任引起的终止合同、任何一方由于自身需要而终 止合同。 2. 简述工程合同争议总体防范措施。 答:工程合同争议总体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理解和遵守合同及建设工程相关 的法律、法规。2、提高和强化合同意识和诚信履约意识。3、建立和完善企业合 同管理体系和合同管理制度。4、设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合同管 理人员。5、正确和合理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体》或建立企业标准的 合同文本系列。6、提高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等。 3. 简述工程合同的争议管理 答:工程合同的争议管理:1、有利有理有节,争取和解或调解。2、重视诉讼、 仲裁时效,及时主张权利。3、全面搜集证据,确保客观充分。4、摸清财务状况, 做好财产保全。5、聘请专业律师,尽早介入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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