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企业情形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哪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浅谈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考虑因素_参考网
浅谈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考虑因素
韩珏【摘 要】 投资方对于其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将会直接影响投资方的财务报表。而判断该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不能仅仅依靠定量的判断,而是需要结合考虑各种定性因素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关键词】 持股比例;董事会 表决权 优先权 日常经营决策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逐渐崭露头角,成为时代的弄潮儿。对于传统的大型公司而言,其一方面希望能在这大数据时代所创造的利润中分一杯羹,另一方面又不免担忧若贸然投资于这陌生领域可能产生的巨大经营风险。因此,合理选择并以低比例的试水投资于这些初创公司,成为时下一种越来越流行的方式,从而确保这些大型公司既不用承担由于合并这些创新公司造成损害自身财务报表的风险,又能随时享受这些创新公司成为黑马时获得的丰厚收益,所谓的一举两得。但是,这些大型企业的管理者在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你追我赶地进行着股权投资的时候,这些被投资创新公司的财务报表究竟会不会影响投资公司的财务数据,在会计上还是非常值得探讨的。根据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应的解释公告,对于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共同控制),或者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联营企业),都将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下的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所谓权益法核算的会计处理,简单来说就是在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需要在其财务报表中时刻反映其所持有的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部分的实际财务状况。比如A公司于20*1年初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获得B公司30 %的股权,B公司于20*1年亏损人民币100万元,A公司则需要在其20*1年的利润表中反映人民币30万元的亏损,即B公司人民币100万的亏损乘以A公司30 %的持股比例。并且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减少人民币3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反之,如果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被认定为不具有重大影响,则该项权益性投资将适用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下的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所谓成本法核算的会计处理,即投资企业在进行投资后,无需要在其财务报表中反映其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部分的实际财务状况,只需要反映其初始投资金额即可。按上述例子,如果根据成本法核算,无论B公司于20*1年亏损多少金额,20*1年A公司的财务报表均没有变化。因此投资公司的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将会直接影响到其会计核算,从而反映在投资公司自身的财务报表中。那么何为会计上的重大影响呢?根据我们一般的理解,若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 %以上但低于50 %的表决权股份时,会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但是在实务中,我们除了考虑这个定量的指标外,还有其他很多定性因素需要考虑。有时持股比例大于20 %时,投资企业仍然不能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相反,有时即便持股比例低于20 %,但投资企业却能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如下一些定性指标是在判断该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时的几个主要考虑因素。第一,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是否派有代表,从而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一般来说,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但是决定日常主要经营决策的机构则是董事会。日常主要经营决策通常包括年度的预算、總经理的聘用、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规划、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等。若根据投资协议或者公司章程,投资方能在被投资公司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或者有派出代表的权利和能力,一般会认为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第二,投资公司根据协议安排,在被投资公司中拥有潜在的表决权,从而考虑投资企业现行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时,由于导致表决权结构的变化而对被投资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在签署投资协议时,双方约定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发放一些现行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给投资企业,而一旦这些潜在的权利实现时,投资方的表决权将能对被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再比如通过一些协议安排,其他的投资方将表决权委托给投资方,即在做出对重大日常经营决策时候,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将成为一致行动人,投资方所持有的表决权将能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这些情况下,一般会认为投资方能对被投资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第三,投资方是否在实质上积极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活动或者参与重要的政策制定。比如投资方向被投资单位派出重要的财务管理或者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或者核心技术工作,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能力或者财务投资意见而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再比如投资方能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又或者说投资方经常与被投资方发生重大的关联交易,并且能影响这些交易价格和交易过程。而对于一些有限合伙企业来说,如果有限合伙人的管理层能成为投资委员会委员并参与投资事项的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那即便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能独立决定一切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和投资事项,在投资委员会中有委员的这一事实也很可能会使得该有限合伙人对该有限合伙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第四,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分布情况和投资者的背景情况也会影响到投资企业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比如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如果非常分散,从而使得投资方的表决权投资比例已经达到前三位,那么投资方很可能由于表决权能力影响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又比如投资单位与其他投资方具有关联关系,双方的投资实质上构成一致行动人,则投资方的投资即使比例较低也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再或者其他投资方的背景是被投资单位的创始人还是单纯的投资基金,其他投资方是否是被投资公司所在领域的业务领导者还是只是财务投资人,也会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
最后,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签订的投資协议中,是否具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条款,使得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比如双方的投资协议中是否约定投资方在某些重要的业务活动决策中具有一票否决权,或者投资方在某些情况下具有投资的优先回购权,投资的优先清偿权,或者投资的优先转让权等。再例如投资方和被投资单位存在某些对赌条款,这些对赌条款的实现与否将直接决定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或者对被投资单位重要经营业务的影响能力等,都是判断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当然,上述这些定性因素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与持股比例这个定量因素一起组成并构成了一份股权投资协议。因此在分析这些定性的因素时需要全局考虑。另外,我们在进行分析时,也要结合实际的投资条款描述和投资公司管理层的投资目的来分析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响。比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公司拥有董事代表席位,但是如果这个代表的席位不是一个常驻席位而是随时可以通过选举,或者其他方式被撤换的情况下,即便拥有董事席位也不能直接说明投资公司的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再比如若公司具有委派董事或者重要管理人员的权利,但是却迟迟没有委派或者在委任时受到各种阻碍,则说明投资企业并不能对被投资公司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而对于投资协议中签订的一些优先权利,我们在分析的时候也需要认真阅读这些权利的条款,了解这些优先权利只是对于投资方的一些保护性权利,还是说是真正会产生影响力的权利。当然,我们也需要和投资公司的管理层或者投资决策者进行访谈,了解投资的真实意图是看重被投资公司的未来发展,比如等待其上市之后的盈利从而持有的长期投资,还是说只是对被投资公司目前的盈利回报的一个短期投资。总而言之,判断一个投资企业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一个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业务具体计划和会计处理都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将直接影响到其财务报表的净利润数据和财务状况数据,从而可能影响其股价和投资者的判断。而判断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绝对不是仅仅看其持股比例是否超过20 %就可以定论的,而是要综合考虑投资协议的条款、被投资公司的章程、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利机构中是否可以委派代表、被投资公司的投资者分布以及投资公司的投资意图和实际参与能力等情况综合进行判断,从而得到正确的结论。【参考文献】[1] 陆智强,李红玉. 监督强度、决策效率与董事会规模——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上海经济研究,2012,(11):34-44.[2] 魏锋,薛飞. 董事会制度安排、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绩效[J]. 管理学报,2008,(06):86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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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ufscat 于
15:41 编辑
致同研究:持股20%以下但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披露示例
& &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 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但也存在持股比例在20%以下,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比较常见的是在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其他情形包括:长期战略合作、提供全面的市场资源和技术支持等。
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投资方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一方面应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同时要考虑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如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 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一)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 (二)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 (三)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 (四)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 (五)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 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投资方一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恰当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章长期股权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构成联营的,应对以下各项进行披露:……& & (2)如果投资者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者不足20%的表决权或潜在表决权,但是得出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的结论,应披露投资者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假设被推翻的理由;& & (3)如果投资者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被投资者20%或超过20%的表决权或潜在表决权,但是得出投资者不具有重大影响的结论,应披露投资者具有重大影响的假设被推翻的理由……
002650.SZ 加加食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湖南省衡东县衡东县大浦镇衡东工业园制造业10.00%
&&权益法核算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投资及咨询服务99.99%
&&权益法核算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持有衡阳华亚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依据是公司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派有一名董事,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公司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300238.SZ 冠昊生物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广州聚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26.50%
&&权益法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研究与试验发展16.00%
&&权益法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研究与试验发展18.00%
&&权益法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1)本公司董事长朱卫平、总经理徐斌任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虽然持股未超过20%,但对广州优得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与经营具有重大影响,所以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本公司虽然持股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超过20%,但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2%的股权,所以本公司对北昊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与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对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600984.SH 建设机械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路机联盟(北京)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工程机械销售&& 19.61%&&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向路机联盟(北京)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持有19.61%股权,本公司委派董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核算。002622.SZ永大集团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辽宁省抚顺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及银行业业务9.28%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公司于日收到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抚顺银行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同意永大集团公司受让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银行”)9.28%股权,公司于日完成股权受让程序,成为抚顺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抚顺银行公司章程及相关确认函,公司能够在抚顺银行董事会中取得一个董事席位,取得对抚顺银行财务和经营政策参与决策的权力,对抚顺银行具有重大影响,故公司对抚顺银行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注:由于抚顺银行尚未召开2014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故公司在董事会中的一名董事席位暂未取得。002494.SZ 华斯股份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间接 肃宁县广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河北肃宁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发起设立肃宁县广信小额信贷有限公司已于日完成工商注册,本公司占肃宁县广信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投资比例16%,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贺素成为肃宁县广信小额信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002256.SZ 彩虹精化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圳市&& 制造、贸易&&45.00%&&
权益法&&深圳市中小微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圳市&& 投资业&& 9.88%&&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与中小微企业的第一大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在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会和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共同对中小微企业形成具有重大影响。截至日,公司对中小微企业持股9.88%,该第一大股东持股22.46%,合计32.34%。000977.SZ 浪潮信息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山东浪潮云海云计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济南济南计算机软件、硬件33.33%
&&权益法济南浪潮高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济南济南投资40.00%
&&权益法东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济南生产8.10%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公司持有东港股份股权比例为8.1%,由于公司向其委派一名董事及一名监事,且公司仍为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所以公司对其仍具有重大影响。600731.SH 湖南海利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
&&湖南斯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长沙市精细化工生产
&&5.77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具有重大影响。000758.SZ中色股份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矿产开发
4.47%权益法TerraminAustraliaLimited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矿产开发4.83%4.83%权益法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咨询16.66%16.66%权益法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包头包头服务7.69%7.69%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公司向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Terramin Australia Limited、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北京汇稀智鼎咨询有限公司派驻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对上述四家公司权益法核算。600572.SH 康恩贝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珍诚医药公司浙江浙江杭州电子商务30.81
&&权益法佐力药业公司浙江浙江德清医药工业3.85
&&权益法兰信贷款公司浙江浙江兰溪小额贷款30.00
&&权益法远东实验室公司浙江英属维尔京群岛药品研发18.13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对远东实验室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8.13%、对佐力药业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85%,因公司向上述公司均派驻两名董事,故采用权益法核算。300006.SZ 莱美药业不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重庆莱美广亚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医药流通
&&30.00权益法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深圳市投资16.24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与重庆天毅伟业医药投资管理中心、广州天毅君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下另设监事长一人,由莱美药业委派,负责对拟投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投资方向的约定内容进行审查,并享有一票否决权:即对不符合莱美药业并购战略的项目,监事长有权决定该项目不提交投资与退出决策委员会审议。由此判断,莱美药业对深圳天毅莱美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重大影响。300391.SZ 康跃科技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制造业20.00%
&&权益法核算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软件业26.94%12.09%权益法核算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投资业30.09%
&&权益法核算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宁波市金融业14.49%
&&权益法核算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开曼群岛开曼群岛制造业20.23%
&&权益法核算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公司持有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486%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并且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002112.SZ 三变科技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联营企业(1) 基本情况&&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三变小额贷款公司浙江三门浙江三门金融17.25
&&权益法核算(2)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系三变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且参与该公司的经营决策,故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002254.SZ 泰和新材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开发区烟台经济开发区生产15.00%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本公司2011年8月竞拍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0月更名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股份公司)1,5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5%。由于本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民士达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民士达股份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造纸用芳纶”全部由本公司供应,本公司判断对民士达股份公司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600005.SH 武钢股份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汉市焦炭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50
&&权益法核算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武汉市金融28.65
&&权益法核算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平顶山市煤炭开采与销售等11.62
&&权益法核算太仓武港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苏州码头经营25
&&权益法核算TWB俄亥俄有限公司美国美国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45
&&权益法核算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武钢集团长期战略合作公司,虽然持股比例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600645.SH 中源协和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直接间接内蒙古银宏干细胞生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服务业10.00
&&权益法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注:公司持有内蒙古银宏干细胞生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但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原因为:本公司对其主营业务提供了全面的市场资源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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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wc14995 于
17:44 编辑
派驻董事是不是可以硬性判定就会产生重大影响呢?
其实这应该也只是个说辞吧,便于公司在权益法和成本法之间调节而已。
派驻董事是不是可以硬性判定就会产生重大影响呢?
其实这应该也只是个说辞吧,便于公司在权益法和成本法之 ...
可参考《瑞华研究汇编》中的以下问题解答:
问题3-1-36(对持股比例不到20%,但派一名董事的参股公司能否按权益法核算)
对持股比例不到20%,但派一名董事的参股公司能否按权益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二条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实务操作中,重大影响是否存在的判断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所作出的综合判断,准则应用指南中给出的考虑因素是通常情况下在考虑这一问题时通常会考虑到的因素,但不能过分强调其中某一因素在其中的“决定性作用”,事实上没有一项参考因素的影响可以是决定性的,或者“一票否决”的。
在实务中,对于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认可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通常不能仅仅依据派驻一名董事的事实,还需要收集其他方面的进一步证据,例如:双方之间重大的日常业务往来(或者互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派驻董事人数多于1名或者派驻重要的高级管理人员;被投资企业在技术、市场、原料供应渠道、产品销售渠道、管理等方面对本企业的重大依赖;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较为分散,本企业所持股权虽未达到控制程度,但仍显著高于其他股东;等等。
结论基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对“重大影响”的相关描述:“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但是,不能简单地认为仅仅派驻一名董事即必然可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因为重大影响的定义是“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因此重大影响归根结底是要通过在董事会上提出议案和参与表决的方式,促使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财务、经营政策方面的议案获得通过(但对所议事项不具有单方面的决定权或者否决权)。因此,虽然派驻了董事,但是如果不能单独提出议案,或者由其他原因导致影响或改变表决结果的潜在可能性较小的,则不能认为具有重大影响。例如:(1)被投资企业的股权高度分散(例如在一些金融企业中),且董事的总人数较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人数最多可为13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最多可为19人),此时如果只派驻1名董事,很可能无法对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无权单独提出议案;(2)根据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或者职责分工,本公司派驻的董事为非执行董事或者在某些方面的权限受到限制;(3)各方股东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集团财务公司,股东基本上都是同一集团的成员企业),最终都听命于其母公司,可能不能完全基于自身利益和立场作出决策和发表意见;(4)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存在关联方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对本公司派驻的董事形成较大的制约;等等。在此情况下,尽管派驻了董事,但很可能仍然不能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经营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力。
对于不同的被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每个公司的个案情况分析对其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不能一概而论。股权比例、是否派驻董事和是否具有重大影响这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但不是必然的。关键还是要针对每个被投资企业的个案情况,在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个案的结论。如果确有证据表明对一些被投资单位,因为持股比例较高、该公司董事人数较少等原因,确实对其财务、经营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力,而对另外一些被投资企业不具有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力的,则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的不同处理结果应当是可以得到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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