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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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以出 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条规定是说开发商在出卖期房时,必须已经交清 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现实 中开发商很多是分期交纳,所以有可能因为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而没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时候购房者购 买了房子,以后就不能办到房屋产权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 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 发土地的,依照规划......
法律规定,房地产转让必须达到一定的条件。以出 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的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 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条规定是说开发商在出卖期房时,必须已经交清 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但现实 中开发商很多是分期交纳,所以有可能因为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而没能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时候购房者购 买了房子,以后就不能办到房屋产权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 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 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 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 用地条件。这条规定是说开发商开发的期房必须完成开发投资 总额的25%,才允许销售。要防止这两种情形,购房者就必须审查开发商的土 地使用权证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原件,并到管理机 构去核对所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证书上登记的范围之内。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 屋所有权证书。这条规定是针对现房买卖的,确定是否是现房的真 正根据不是说房子是不是已经建好了,而是开发商是否 已经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大产权证,大产权证是指整个楼房的产权证(可能是整个小区,也可能是某一 栋楼房),开发商必须自己首先获得了整栋楼房的产权, 才能将其中某一套房子的产权进行转让,也就是常说的小产权。要去管理机构核对买的房子是否在这个大产权 的范围之内,因为现实中开发商在整个小区中可能只获得了某栋楼房的大产权证,但是所有的房子都在一起卖, 这样其他的房子以后就会遇到产权证办不下来的问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之所以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 条件作出上述规定,其意义在于:解决房地产转让中突出存在的“炒地皮”、投机牟取暴利的现象,以维护国家 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法中总结了我国一些地方 的实践经验。与此同时,也参考了国外关于禁止土地投 机的规定。
1、拟转让的土地经审批
2、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依法缴税,并办理备案
以上仅供参考,不做最终结论
答: 万里平台上出现交易纠纷如何维权?
答: 1、“对方又不是律师”:学长是怎么知道对方不是律师的?既然如此,你是不是也有办法知道对方到底是干什么的了?如果是知名的法学专家、教师、法官、检察官、法律栏目主持...
答: 法律是什么?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用到法律一词,但是它的用法如此之多,使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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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或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由于我国律、法规对房地产的开发、建设、转让等活动规定了特别的条件和具体的资质要求,因而协议折价方式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均可适用。:在建工程转让或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律师回答: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㈡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㈢房屋建设的开发投资总额已经完成25%以上。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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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 转让房地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转让房地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来源:浏览量 ( 110 )转让房地产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推荐回答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条件,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2,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 推荐回答2:房改中出售公有住宅的,才能进行转让。②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对于房屋建设的:转让后仍属于划拨土地使用范围的(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①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审查除不允许转让外可以有两种处理方式:①由受让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经批准可以这们处理的情形有,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②可以不办理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收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未经备案或超过期限备案的转让行为无效;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暂时无法或不需要出让的其他情形,缴纳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原拆迁人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审查受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条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项目要转让的前提是、义务随之转给受让人;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年限和其他条件的,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才能转让。若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同一宗土地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的,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水利等项目用地及经济适用房用地),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私有住宅转让后仍用于居住的。望采纳你好。只要合同成立才能转让 商品房转让应具备的条件推荐回答:转让的条件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因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商品房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的商品房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从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内容看,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第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合同履行中,预购方提出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既可预防预购人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又可以保证预售商品房转让及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第三,预购方已经全部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不必征得预售人的同意,但事后应及时通知预售人知道,使其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是转让人和新预购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原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并了解原预购人履行合同情况。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合同将原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这种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6、商品房预购人如果已经履行了法定义务,单纯权利转让、可以不经过商品房预售方的同意,只要通知预售方即可,如预购方已经按照合同支付了全部房价款后转让预购合同的行为。否则,必须征得原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方的认可和同意。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预购人将预购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时,多数情况下,是将预售商品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即取代原预购人成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受让人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承担人;商品房预售方不是转让合同的当事人,而承担债务的第三人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商业信誉如何,又与其享有的权利是否能够实现,紧密相关。因此,为了保护商品房预售方的合法利益,上述情况必须征得预售方的同意。以下几种情况,预售商品房的转让行为不应支持。第一、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签订后未进行登记的;第二、商品房预购方未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定金及未付清合同所规定的房价款三分之二的;第三、预售商品房合同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均要求解除合同的;第四、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双方对该行为有重大误解的;第五、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干扰了房地产市场的。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推荐回答: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那些房屋不能转让?推荐回答: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附: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依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附: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7。有用 ( 0 )没用 ( 0 )微信更多上一篇:下一篇:买房卖房装修租房家电建材家居转让房地产相关知识条件相关知识 15:27:05 | 浏览次数:0 13:33:12 | 浏览次数:0 17:11:27 | 浏览次数:0 15:35:43 | 浏览次数:0 16:49:51 | 浏览次数:0 11:34:58 | 浏览次数:0转让房地产相关问题条件相关问题 16:25:15 | 浏览次数:180 15:41:52 | 浏览次数:129 16:14:26 | 浏览次数:116 14:56:21 | 浏览次数:1111 09:51:47 | 浏览次数:19 10:10:44 | 浏览次数:9 11:32:13 | 浏览次数:9 15:35:31 | 浏览次数:7 09:49:12 | 浏览次数:47 15:35:09 | 浏览次数:18新房二手房租房房价长沙楼市在售楼盘数:86400元/㎡6300元/㎡猜您喜欢一周热点相关百科热门回答& 转让房地产的条件及限制转让房地产的条件及限制来源:浏览量 ( 178 ) 房地产是可以转让的,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者继承的方式进行转让。房地产如果要转让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转让登记,并且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房地产转让条件是什么,有什么限制呢?今天,楼盘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地产转让条件是什么
允许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应当具备的条件。
(1)按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之所以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上述规定,其意义在于:解决房地产转让突出存在的“炒地皮”、投机牟取暴利的现象,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法中总结了我国一些地方和实践经验。如深圳市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外,要求投入开发房屋建设的资金达到投资总额的25%;上海市、海口市等地也有类似规定。与此同时,也参考了国外关于禁止土地投机的规定。如日本《土地基本法》第4条规定:土地不准作为投机交易的对象。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具备的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的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房地产市场。但是,考虑到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现实,同时也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价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作出规定,另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问题的批复》法释 [2003]6号也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解释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合法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在实际运作中分两种情况:
(1)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应当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这里所说的:“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包括:(1)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转让的土地用于下列目的: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2)私有住宅转让仍用于居住的。(3)按照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出售公有住宅的。(4)同一宗地上部分房屋转让,而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转让的。(5)转让的房地产暂时难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的。(6)根据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权不宜出让的。(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暂时无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的其他情形。
有什么限制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的决定,必须指出的是,这里所述禁止转让情形不包括一般部门规章、地方立法和地方规章规定的情形。 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7。有用 ( 0 )没用 ( 0 )微信更多上一篇:下一篇:买房卖房装修租房家电建材家居转让相关知识房地产相关知识限制相关知识 15:20:10 | 浏览次数:0 12:10:30 | 浏览次数:0 17:29:09 | 浏览次数:0 16:53:03 | 浏览次数:0 09:52:52 | 浏览次数:0 09:50:13 | 浏览次数:0 17:37:51 | 浏览次数:0 15:35:44 | 浏览次数:0 10:42:20 | 浏览次数:0 10:11:52 | 浏览次数:0 15:50:09 | 浏览次数:0 15:40:53 | 浏览次数:0 16:06:45 | 浏览次数:0转让相关问题房地产相关问题限制相关问题 10:13:31 | 浏览次数:7 09:24:26 | 浏览次数:10 13:59:01 | 浏览次数:7 18:24:08 | 浏览次数:10 11:55:21 | 浏览次数:5 19:58:09 | 浏览次数:21 18:15:20 | 浏览次数:0 12:02:27 | 浏览次数:0 10:12:42 | 浏览次数:0 09:45:50 | 浏览次数:0 22:17:24 | 浏览次数:3 17:51:37 | 浏览次数:1 15:23:13 | 浏览次数:4 16:24:00 | 浏览次数:13 12:28:25 | 浏览次数:13 09:52:07 | 浏览次数:39 19:24:02 | 浏览次数:12 14:22:57 | 浏览次数:14新房二手房租房房价长沙楼市在售楼盘数:86400元/㎡6300元/㎡猜您喜欢一周热点相关百科热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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