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 允许现场演示吗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山西省财政厅主办
--采购标讯----正文
阳曲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
发布日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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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曲县人民法院委托,对阳曲县人民法院所需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阳曲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本次阳曲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需要与法院现有审判管理系统配套使用,将利用多媒体技术、通信技术、数字视频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对法院审判过程中所有视频、音频、电子证物等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录制并通过局域网或专网对外广播,实现法院领导、审委会委员、法院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广播、点播的方式,实时全程动态了解庭审过程中所有有关案情的资料及信息,保证完美还原庭审现场情况,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维护法院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正义形象。
&&&&本次审判流程公开系统建设要求实现如下目标:
&&&&1、为庭审相关人员(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等)的庭审活动提供便利支持;
&&&&2、实现案件庭审过程实况多角度、多方式地采集、直播等,保证高清的画面,实现法院领导、法院工作人员全程了解庭审过程,实现在线监督,保证阳光审判;
&&&&3、通过系统挂接,实现庭审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图像、庭审笔录等信息与数字法院业务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整合,充分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充分利用。
&&&&3、招标内容及预算:
&&&&共一包,第一包:科技法庭软硬件设备(1批),第一包预算合计:1,358,15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招标编号:-G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工
&&&&7、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8)由于本项目采购的庭审应用系统须与阳曲县人民法院现有的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交互,实现案件信息的导入导出,投标人须提供阳曲县人民法院现有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原厂商接口开放协议原件;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日&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阳曲县新阳西大街11号)
&&&&9、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新办理的&三证合一&式的新式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国税、地税)(如新办理的&三证合一&式的新式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被授权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经第三方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8)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注:领取招标文件资格的审核以上述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为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通过资格审核后交政府采购中心留存;开标当天投标人须携带上述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备查,其投标资格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的最终认定为准。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阳曲县政务服务中心(阳曲县火车站旁)四层开标室
&&&&11、演示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基本要求〉的通知》(法办发〔2011〕18号)文件要求,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庭审应用系统与阳曲县人民法院现有审判管理系统(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数字法院业务系统V3.0)进行现场对接演示。演示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是审判管理系统的交互,即在案件管理过程中,从立案开始到归档结束,后台管理与审判业务系统直接相关案件管理信息的交互,如案件标识、机构标识、审判字号等基本信息;
&&&&第二部分是法庭庭审成果信息的交互,即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记录庭审过程的音视频、证据和庭审笔录信息归档纳入审判管理系统。
&&&&演示内容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要求,任何一部分演示不成功均视为无效投标。
&&&&12、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集中采购机构: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11号(阳曲县政府一层)
&&&&联系人:彭笑宇& 联系电话:
&&&&&&&&&& &马& 庆&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阳曲县人民法院
&&&&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9号
&&&&联系人:郑鑫&& 联系电话:
&&&&14、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采购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ccgp-/)
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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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晋ICP备号-2&&&&&客服电话:400-当前位置:&&&&&&&&&
浦口区城管局数字城管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PKZC-201
项目名称:浦口区数字城管系统集成项目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浦口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浦口区数字城管系统集成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
PKZC-2015GK-L009
2、项目内容:浦口区数字城管系统集成项目
&& 项目预算: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单位应具备不低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
八万元整;
交纳办法: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网银形式交纳,网上汇款须采购中心确认到账,拒绝其他形式(电汇或网上汇款需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原件不需封装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但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谈判保证金复印件须放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本次采购保证金不收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采用电子汇款或网上汇款的:应在谈判文件明确供应商名称、开户行、账号。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备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同城转账支票方式。
5、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南京市浦口财政局五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苑路9号),时间:
日 下午14:10至14:3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采购中心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请供应商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集中报名和答疑:
本项目于2015
南京市浦口区信息中心会议室(浦口区文德东路
组织集中考察会,且本项目只接受参加考察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材料(以签到表为准,参加考察需递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复印件)。联系人:杨志勇;联系电话:
联系人: 刘 磊
&&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磊
025- 传真:025-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
邮政编码:
保证金汇款单位:
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
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 保证金汇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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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 201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
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
除在“投标邀请”中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2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
3.5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我中心网站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三日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
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联合投标
7.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7.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7.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投标费用
8.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9、投标文件组成
9.1 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9.2 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5)*服务承诺书;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1、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1.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3 提供的货物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1.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且不允许开标后补正:
(1)《技术条款偏离表》;
(2)《供货一览表》;
(3)货物安装、验收标准、货物技术资料;
(4)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5)服务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12.3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系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
12.5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邀请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4.2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4.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
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应
主动与投标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
时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
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对入选南京市“科技创业家培养计划”,且在培养期内的科技创业家免交履约保证金。
14.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15、投标有效期
15.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签署
16.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7.1 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7.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8.1 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8.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
确定中标供应商
20.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邀请供应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0.5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中心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1.1 评标组织
21.1.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4)向采购中心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1.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 评标程序
21.2.1 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1)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2)没有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
(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
带星号(“*”)、“必须”或“
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1.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1.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1.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1.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部分、技术服务方案、公司资信等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2、确定中标供应商
22.1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0.6款执行。
22.2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结束后,将由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若无其他情况原则上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2.3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4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2.7 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2.8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中心均不退回。
编写评标报告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4.1 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4.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6.1 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中心。
2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
修改理由和
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6.5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诚实信用
2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8.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第三章&评标标准
评分细则: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报价的,评审时给予8%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评委组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审定)。
技术与服务方案
满足本次招标方案得基本分30分;评委专家根据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打分。打“
”重要参数指标
出现负偏离的每一项扣3分
,其他非重要参数指标出现负偏离的每一项扣1分,最多扣30分。
每正偏离一项加0.5分,最多加4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加盖厂家公章)
系统方案的功能性设计、安全性设计、实用性设计、可靠性设计、先进性设计、兼容性设计和扩展性设计等方面考虑周全,业务功能齐全。优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由评委酌情打分。(3分)
施工组织计划,文明安全生产施工措施,质量控制管理及保证;优得4分,中得2分、差得1分,由评委酌情打分。(4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式、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间、故障处理、应急方案、系统免费维护时间、系统维护频率、系统免费升级时间、系统免费培训服务(包括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以及是否本地化服务的要求进行评分。优得3分,中得2分,差得1分
。由评委酌情打分。(3分)
公司资信(16分)
投标单位自2012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具有
信用认证评级机构认定得
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的(以会计事务所和会计师盖章为准)得2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单位自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600万(不含)以上的数字城管业绩,3个及以上得2分,2个及以下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3分;否则不得分
(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经理证书的,每一项加1分,最高3分。开标时原件带至现场。缺一项,不得分。
注: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为兜底价格。对于文件中没有描述清楚或者没有明确的部分,中标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必须满足业主方项目建设的全部需求,对于因技术方案设计缺陷而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增加或者变化的部分,也均包涵于本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报价中,业主单位在中标价格原则上不做任何增补和变更。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
要求和数量等
: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
浦口区数字城管系统集成项目&&& (清单附后)
本项目主要包括部件普查、视频监控系统、指挥大厅建设、会议系统、执法记录仪、移动车载设备、DLP背投显示设备、网络等设备集成,此外还包含信息中心另外采购的数字城管软件、视频会议、政务网络的集成。
1.1.1基础数据普查需求
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项目数据普查及建库范围区域约900平方公里,一期主要对人口密集区约30平方公里范围先进行试点普查。
1.1.2基础数据普查的标准依据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 7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规定》(GB/T )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DB11/T 310-20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技术规范》(CJJ/T 106-20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213-20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 214-2007)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CJ/T215-2005)
1.1.3普查范围的界定
)对城市道路范围内的规定部件全部普查,道路两侧有建筑物的普查到临街房屋墙角线或围墙;对于道路两侧是开阔区域(没有建筑物或者较远建筑物是破房子的),范围是路基线(有人行道按人行道算,没有按机动车道算)向外延伸15米。
)公共开放的广场及公共场所对其范围内进行普查,对相对封闭管理的小区、公园、单位范围内部不进行普查;开放或半开放式城市居住小区对其主要内部道路范围及其两侧区域进行普查,其他楼宇间的小通道、绿地区域不进行普查;对老式居住区(含城中村、巷弄居民区等)普查其主要通道(含人行道4米含4米以上,对有文物遗址、名人故居、政府单位、学校、商业街等不足4米的道路也要普查)范围及其两侧区域进行普查,其他区域不普查。
)对于将拆迁区域不予普查,以政府公告为准。
1.1.4数据普查的工作内容:
(1) 基础地形修测
基于业主提供最新测制的地形图或地籍图,对普查区域内与城市部件、事件管理密切相关的道路边线、沿街建筑进行修测。
(2)标准规范编制
根据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和指导性文件,结合浦口区的实际情况,协助相关部门编制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需要的标准规范。
(3)网格划分
根据住建部数字城管系统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浦口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数据普查区域划分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和监督网格。
(4)部件普查与地理编码普查
根据住建部有关标准规范及业主确定的部件分类标准,对指定区域进行城市管理部件普查和地理编码普查,部件普查种类以住建部最新标准为准,在此基础上根据浦口区城市管理特点,确定城市管理扩展部件的种类。
(5)普查数据处理、建库
根据住建部数字城管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对部件普查数据和地理编码普查数据进行处理,并建立城市部件数据库、地理编码数据库。根据业主或软件开发商要求,将相关数据导入到指定的数据库中。
(7)部件图集与手册编制
根据住建部数字城管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建立浦口区城市管理部件图标库,并编制城市管理部件图集与手册。
(8)网格划分图集编制
根据住建部数字城管系统有关标准规范和业主确定的网格划分规则,划分万米单元网格、监督责任网格,并据此编制浦口区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图集、监督责任网格图集。
(9)图层数据切分
根据业主和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商的要求(数据格式和数据切分标准),完成对所有图层按照监督责任网格进行分区域切分,以满足城管通手持终端的使用。
(10)坐标系转换
提供业主(或软件开发商)指定的坐标系下的投影数据,即提供统一要求的坐标系中的地形图数据和普查数据,并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与业主指定坐标系统的坐标转换参数用于手持终端的数据转换。
1.1.5数据普查工作规范
一、基础地形数据
基础地形数据库包括基础地形图(道路、水系、建筑物等图层)、行政区划图以及环境、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人文、社会经济等众多的基础空间信息和非空间信息。
基础空间数据库是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的基础。数据分类依据各委办局所管理的数据信息内容进行划分。基础地理数据库可直接对城市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提供准确实时的基础地理信息,保证数字城管平台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为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建议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础地形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内容和组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CJJ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CJJ103-2004《城市地埋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本项目基础数据包括电子地形数据、行政区划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地址数据。通过普查这些数据、划分单元网格及编码,形成满足浦口区数字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的基础数据库。根据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功能要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如下:
工作底图。浦口城区范围内,需要1:500大比例尺电子地图作为城市管理部件、地址调查的工作底图。工作底图由浦口区国土或规划部门提供基础电子地图,并由普查方对提供的地图进行修补测,以满足其现势性。
要求基础数据以空间数据库的形式提供,可以通过GIS的空间数据库连接引擎连接空间数据库。
如果提供的地图坐标系统不是标准的经纬度坐标系,要提供互换接口。
至少提供城市建设的最基本的图层。
数据需要完成对地物对象的符号化、着色渲染处理,能准确、形象地反映实物对象。
地图数据时效性要求满足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需要。
二、数据分层
包括高速公路、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城市道路中心线
包括高速公路、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所有道路的道路中心线。
包括厕所、垃圾回收站、报亭、电话亭
包括空地、建筑工地
包括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文化场所等
学校、医院
学校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及其它科研机构
医院包括各综合性医院、卫生所等
影剧院、体育场馆
商铺、餐饮
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煤气、水电等营业网点
古建筑、古树、故居、古墓
公安局、派出所、报警点、消防栓、治安监控点
行政界线层
包括市界、区界、街道、社区的行政界线;
三、地理编码数据
地理编码数据库以点、线、面方式表现城市地理实体。通过地理编码实现地址空间的相对定位,可以使城市中的各种数据资源通过地址信息反映到空间位置上来,提高空间信息的可读性,在各种空间范围行政区内达到信息的整合。通过地理编码技术对城市部件进行分类分项管理,最终实现城市管理由盲目到精确,由人工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变。
地理编码数据应涵盖以下内容:
)行政区划数据: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
)单元网格数据:单元网格数据。
地名数据:包括现状地名、历史地名、历史沿革地名、地名别名等数据。
道路数据:包括主要道路、次要道路、胡同。
)门(楼)牌数据:包括门牌编号、楼栋编号等。
小区楼座数据:包括小区名称、楼座名称等。
城市部件数据:包括城市部件大类、城市部件编码等。
标志物地址。标志物地址包括以下内容:
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与建筑物,包括建筑物、广场、体育设施、公园绿地、纪念地、名胜古迹等;b) 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与院落,包括医院、学校、单位等;c) 具有地名意义的交通运输设施,包括桥梁、道路环岛、交通站场等。标志物地址的基本地点名称为描述该标志物的标准名称,能唯一标识特定地点。
兴趣点地址:兴趣点地址包括沿街巷及小区中具有地理标识作用的店铺、公共设施、单位和建筑等。基本地点名称为描述该兴趣点的最小名称单元。兴趣点地址按以下方式唯一标识特定地点:[街巷名称/小区名称 | 兴趣点]。
四、单元网格数据
采用网格技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方便管理、管理对象等原则,以一定的范围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专题网格,将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个网格状的单元。网格的划分要覆盖项目一期建设范围,并满足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 213-2005)。
单元网格的划分原则
以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213-2005)为标准进行划分并遵循以下原则:
法定基础原则:单元网格的划分应基于法定的地形测量数据进行。
属地管理原则:单元网格的最大边界为社区的边界,不应跨社区分割。
地理布局原则:按照城市中的街巷、院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空地、河流、山丘、湖泊等自然地理布局进行划分。
现状管理原则:单位自主管理的独立院落超过一万平方米时,不应拆分,以单位独立院落为单元进行划分。
方便管理原则:按照院落出行习惯,考虑步行或骑车方式便于到达。
管理对象原则:兼顾建筑物、城市市政管理对象的完整性,网格的边界不应穿越建筑物、市政管理对象,并使各单元网格内的市政管理对象的数量大致均衡。
无缝拼接原则:单元网格之间的边界应无缝拼接,不应重叠。
单元网格编码
单元网格编码由14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位街道代码、3位社区代码和2位单元网格顺序码,编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单元网格数据采集
(1)一般规定
时间是描述单元网格的重要的属性数据之一,它记录了单元网格划分与变更的历史过程。
单元网格数据应以法定计量单位进行描述,其中,面积的计量单位为平方米,长度的计量单位为米。
依据《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并结合浦口区的实际要求执行。
(2)空间要求
单元网格的几何特征为面状,面与面之间应具有拓扑关系。
单元网格应与现行城市地理基准一致。
组成单元网格的多边形角点的定位精度应≤&1m。
(3)时间定义
初始时间:第一次划分单元网格的时间。
变更时间:原有的单元网格进行再定义的时间。
描述格式为8位,依次为年份、月份和日期,其中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
(4)属性要求
单元网格数据包括单元网格编码、面积、初始时间、变更时间以及备注等。
网格数据库的建设
(1)单元网格数据库
(2)时间定义
)初始时间:第一次划分单元网格的时间。
)变更时间:原有的单元网格进行再定义的时间。
描述格式为8位,依次为年份、月份和日期,其中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
(3)属性数据
单元网格数据包括单元网格编码、面积、初始时间、变更时间以及备注等。
五、部件数据
城市部件的普查,应满足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 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 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地理编码》(CJ/T 215-2005)等国家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根据浦口区数据化城市管理的要求,以地形图作为工作底图,进行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对部件进行实地普查和测量并进行编码和属性录入,建立覆盖全区的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库,编制数据化城市管理所需的电子地形图。
部件数据分类
城市部件即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主要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设施。
通过拉网式数据普查,对普查区域内的部件进行全面统计,按照网格化管理思想,将部件数据定位在电子地图上。
城市部件数据库存储的内容是城市管理过程中的所有对象,是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最重要的基础数据库之一。
1.1.6数据范围
(1)数据普查范围将覆盖项目一期约30平方公里。
(2)普查部件数据的类别划分参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和《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分类表》。
(3)按照建设部标准和浦口区长效考评标准,完成部件7大类的普查工作,根据浦口区实际对部件大类和小类进行扩展。
部件的定位基准和定位精度
项目调查的部件依据《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分类表》的规定。调查应覆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部件,部件空间数据平面位置采用浦口区独立坐标系。
部件的定位精度参考建设部《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要求,定位精度要求见下表:
精度要求(m)
指空间位置或边界明确的部件,如井盖、灯等。
指空间位置或边界较明确的部件,如果皮箱、绿地、亭、广告牌等。
指空间位置概略表达的部件,如桥、停车场、工地等。
部件编码(标识码)的结构应为:部件(分类)代码 + 流水号。
部件代码由10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按照GB/T 2260的规定执行。
大类代码为2位,表示部件大类,具体划分为:01-06分别表示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设施类;21表示扩展部件类。
小类代码为2位,表示部件小类,具体编码方法为:
依照部件小类从01-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流水号为6位,表示部件定位标图顺序号,依照部件定位标图从9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六、数据质量检查
数据质量检查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数据采集过程的监控和城市部件普查成果的检查,为数据成果质量提供保证。
数字城管基础信息平台中的地理信息主要包含基础地理信息和城管地理信息。基础地理数据指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赖以工作的基础测绘地形数据等。
、检查内容
数据质量检查的内容通常分为数据的整体质量和实体元素质量要求,根据具体数据情况可作调整。
整体质量检查主要是数据完整性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数据层的完整性检查:
数据层数据文件和属性文件的完整性检查;
属性项完整性检查,即检查应有的属性文件中属性项是否有缺项、顺序是否正确;即使数据所在图幅中没有要采的属性数据,其属性项也应设置完整、顺序正确;
(2)数据范围检查:
要素完整性检查,即检查各数据层应有的要素是否有遗漏或多余,包括数据中是否存在重复点和冗余点,重复线等;实体元素质量检查主要是对点、线和面目标进行属性精度、逻辑一致性与接边检查;
(3)数学精度检查;
(4)属性精度检查:检查各层要素的各属性项中的属性代码或属性值的正确性;
(5)一致性检查:
①属性一致性检查,包括属性项定义检查,属性项之间关系检查,属性值逻辑一致性检查,代码一致性检查;
②格式一致性检查,即对上交数据的数据格式进行检查等,依照系统的整体要求,能够把多种常见的数据格式转入至本系统,保留原有格式下的线型、颜色、字体、属性等信息;
③数据分层一致性检查,包括数据层名检查,各层要素检查;
④拓扑一致性检查,包括线拓扑、面拓扑和点拓扑的检查,及编辑后是否重建拓扑关系;
⑤要素空间关系检查,要素之间如网格与部件等,需有合理空间关系;
(6)接边检查:
①位置接边检查:各层数据的每一接边的线状要素是否严格与理论图廓吻合,与邻图接边是否良好,被分割在两幅图上的线是否能坐标相连,面目标被分割在两幅图上的部分是否能坐标相连;检查两幅接边图廓边上的点目标是否重复;对原图不接边的地方处理是否合理;
②属性接边检查:检查相邻图幅接边要素的属性是否一致。
、检查方法
数字城管系统的核心数据是部件,部件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后续工作的效率。部件数据的质量检查由野外实地检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野外实地检查主要检查数据的精度和部件采集的完备性。内业检查的过程分自检、互查和最终检查。检查包括三种方法,即软件自动检查、人机交互检查、绘图输出检查,事件检查参照执行。
(1)软件自动检查
对于入库的所有数据应实现自动检查,由于空间数据的图形与属性、图形与图形、属性与属性之间存在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和规律,通过编制计算机程序,设计模型和算法,将数据中不符合规律、逻辑关系矛盾的要素自动挑选出来,主要包括:数据文件的完整性检查、属性一致性检查、拓扑关系建立检查、异常属性值检查、不符合逻辑关系的属性值检查等。
(2)人机交互检查
在软件环境下,将要检查的数据可视化,以图形、图像、表格等形式显示在计算机的屏幕上,通过人工判断其正确性;也可以使用查询、统计、显示等功能的组合,实现对数据的检查。例如,在计算机上将采集的交通设施部件图层与影像进行叠加显示,从而逐个判断部件的采集精度或者完备性。
(3)绘图输出检查
绘图输出主要是将各种要检查的数据,根据其性质表现为人眼可见的图纸、报表、文档等模拟形式的介质,然后根据这些计算机回放的资料与数据采集的原始资料进行人工比较核对,从而判断和确定数据的正确性。例如,对于采集完成的部件要素,可分层与基础地理数据进行图形叠加打印输出,将图纸带至实地抽查采集部件的位置精度;属性表可以打印出来,与原表逐条核对。
对于部件数据,首先是通过绘图方式输出到实地或与其他资料比对,检查部件的采集精度和完整性;其次自动检查图形和属性质量;最后采用人机交互方式对特殊问题或者重点目标进行人工判断。上述三种方法相互配合、综合应用。
七、数据处理与入库
数据入库是指根据对照表将数据存到数据库中。根据数据分类及系统使用功能需求,将形成基础地理数据、网格和地理编码数据、城市管理事件数据、城市管理部件数据、城市管理业务数据、城市实景影像库和其他数据等数据库。
(1)建库原则
无缝原则:部件数据、地理编码数据、基础底图数据和影像数据之间在逻辑上建成一个整体的空间无缝数据库,物理上分工作区存储,统一参照系。
先进性原则:采用当前先进的空间数据库管理和建库软件平台。
高效化运行原则:软硬配置要互相协调,进库数据符合规范要求,建立的空间数据库系统要能够业务化运行。
可扩展性原则:数据库应具有可扩展性,便于数据库管理。
标准规范性原则:采用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并符合浦口区实际。
安全使用原则:采用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安全的同时并能实时地为数字城管提供服务。
(2)部件数据建库
将调查后的部件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数据库中。要求以常用的空间数据格式和属性格式对普查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录入,形成完整的部件库。同时为保证空间基准的统一,应采用与业主提供的浦口区地形图相一致的空间参考。
(3)地理编码数据建库
将调查后的数据逐一核实后输入到地址数据库。要求对普查的地理编码数据全部录入,并采用与业主提供的浦口区地形图相一致的空间参考。
数据处理要求
(1)图形数据的处理
按照普查所得的城市部件内容以及对应的标识码进行图形数据录入,并按照规定的符号进行符号配置,完成图形数据的处理。
(2)属性数据的处理
根据普查所得的部件的属性纪录,对照部件图形数据进行属性数据挂接。要求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一一对应,属性内容全面。
(3)影像数据处理要求
要求建立影像数据与图形数据、属性数据的关联。
资料交接规定
数据处理完成后,内业处理组向质检组移交成果数据、野外调查资料;
质检组对成果数据进行检查,无误后向业主提交资料。
基础数据质量与管理要求
完整性要求:部件、事件的相关属性(时间、空间、位置、权属、对应城管员等),要完整无缺地反映在待建系统中。
一致性要求:系统的数据来自多个部门和业务系统,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准确性要求:地理位置的偏差不能超过1米;权属信息不能有误;完好情况不能有误;
实时性要求:事件数据非空间数据在区、街道两级平台更新的时间不超过5秒;空间以及视频数据的传输和转换视数据量和网络负载情况不同,1M数据量在网络带宽不低于1M的情况下,更新(提取、传输、转换、入库)周期不超过5秒。
安全性要求:部件的具体位置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如要对社会公众开放,需要经过管理员授权,要防止非法使用。整个平台作为城市管理的信息中枢,需要具备较高的灾备、恢复措施。
外业调查和内业处理的工作要求
)调查辖区内公共用地范围内地面上城市部件的平面位置,并进行信息分类编码和基本属性信息调查;
)将调查的内容直接标注国土局提供的地图上;对地形图的现势性需进行修测和补测;
)正在施工的区域和实地现状与地形图相差很大的区域,应圈出变化范围,以便今后采取有效措施更新地形图数据后,再进行更新调查;
)根据野外调查图和调查表,进行内业数据录入和处理,依据相关标准,分类建立城市部件专题数据库文件;
)最终成果数据文件格式为管理系统可接收的GIS数据文件;
)外业调查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做到走到、看到、记到,调查图标记应明确、清晰,并有调查人签字;
)内外业数据调查、加工处理工作应经过作业组自检和审核检查,监理抽查,确保成果质量。
1.1.7数据普查成果提交
、所有野外调查图、调查表;
、部件图集与手册;
、单元网格图籍、监督网格图集;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单元网格数据库、管理部件和事件数据库及地理编码数据库;
、全部电子数据文件的光盘,格式应为常用空间数据格式(具体要求在合同签订时,以甲方要求为准);
、项目数据采集实施方案;
、项目技术设计书;
、工作总结报告;
、质量检查验收报告。
1.2视频监控系统设计
视频监控利用原有公安局资源,使用光纤网络与公安资源对接。
现有的公安局视频资源主要分为两块:
、道路监控:主要对路口的监控,模拟信号,在交警大队进行汇集、存储、展示;浦口地区的交通道路监控主要是在七大队。
、公众场所、小区监控:模拟信号,视频资源分片区汇集到相应的派出所进行存储,同时选送几路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展示。
公安现有的视频资源都在公安专网内,按照公安部规定需要与外网物理隔离,安全要求比较高,如果要整合调用,需要得到公安和交警部门许可。
视频监控子系统是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了解全市市政、环卫、交通、治安状况的窗口,是城管指挥系统不可缺少的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是数字城管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目的是及时准确地掌握所监视路口、路段周围的市政、环卫、交通、治安情况等,为指挥人员提供迅速直观的信息从而对城管事件作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响应,对监控范围内的突发性城管事件录像取证,起到综合治理效果。
视频监控范围主要是城市管理的重点地区的街道路面、商业局聚集区、市民广场、小区道路等。
数字城管需要对视频资源进行一定的应用,如实现在地图上调阅播放等,要求视频为数字信号,因此需要增加转换设备把模拟信号转换为数字信号实现视频源的网络应用。
、总体建设思路
当前很多城市已经建成的数字城管系统中,虽然已经建立了大屏幕监督指挥系统,并共享了公安、交通、人防、城市应急等部分视频资源,但由于业务管理的不同和安全技术问题,城市管理对定向视频监控的需求仍尚未完全实现。如公安的监控探头,虽然数量众多,但是其首要目标是为城市的公共安全服务,因城管和公安的监控目标、目的不一样,导致公安的视频信息很难被城管有效使用,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而且早期公安、交通、人防、城市应急建设的监控探头大多采用模拟摄像机,最高分辨率只能达到4CIF,能满足“看的见”需求,但远远满足不了“看的清”需求,视频信息利用率低下。
为了更好的实现视频监控系统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效率,扩大城市管理问题发现的来源,进一步发挥数字城管的效能,建立城管专属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视频资源共享,已经成为数字化城管系统发挥能效的技术手段和有力保障。结合当前其它城市已建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的现状,我们提出了“高清、智能、联网、整合”的总体建设思路。
在城市广场、公共场所、小摊小贩易聚集场所、菜场、建筑工地、河道沿线等区域部署高清网络摄像机,实现对城市各类部件和事件的全方位、全时段的可视化监控管理。
对全市工程车、渣土车、环卫车、洒水车等特种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具备车辆定位导航、车辆监控、车辆调度、车辆管理、信息服务、轨迹记录与回放等功能。
在城管执法车辆上安装3G无线车载动态执法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固定监控点的有效补充,能够及时将城管执法现场的情况传送至指挥中心并实时记录执法过程,可有效解决过去城管人员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同时一旦发生纠纷,可为城管执法取证提供依据。
通过无线、有线网络,实现城市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实现各相关专业部门---区级---市级的多级城管视频监控联网应用。
除了自建视频监控系统之外,通过整合公安、交通、人防等其他部门已建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扩大城管部门的城市可视化程度。
、系统总体架构
系统架构图
整个系统的建设包括了多个硬件子系统和后端管理平台的建设。
固定视频监控点主要部署在城市的大型广场、商场、菜场、河道沿线等区域,重点监控目标为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等。
无线视频监控作为固定视频监控的有效补充,可快速搭建在需要临时监控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的场所,如城市举办的大型庆典、展览会等场所。
移动视频监控主要是指单兵移动执法系统,配备给城管执法队员,通过3G网络可将城管执法的现场情况传回至监督指挥中心,并能实现城管执法人员和指挥中心之间的双向语音对讲,可方便上级主管及时下达各种指令,有利于监督指挥中心及时掌握现场全局情况。
车载移动视频监控设备主要是指车载动态移动执法取证系统,部署在城管的执法车辆上,主要由车载取证主机、车载云台、全景摄像机、GPS模块、手控器、车载显示器、3G模块等组成,执法车上的人员可以通过手控器对摄像机进行控制,对城管管理的问题进行抓拍,同时系统可记录下整个执法过程,当出现执法纠纷时,可通过检索录像信息为执法人员提供依据,以减少执法纠纷。
在渣土车、环卫车等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并通过GSM/GRPS移动通信网络将车辆位置、车速等信息传送至指挥中心,可以监察上述车辆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是否超速等。
在区级或市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部署城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对包括固定视频监控、无线视频监控、移动视频监控、车载移动监控、车辆GPS系统的所有视音频资源统一管理,同时系统预留接口,在满足城管视频应用的前提下,可共享公安、交通、人防、城市应急等视频监控资源。
各相关专业部门可通过专线,登入到区级或市级的城管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按照相应的权限实现视频图像的预览、云台控制、检索、回放等常用功能。
、平台架构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架构图
整个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在架构上分为五个层次,底层是基础硬件支撑层和基础软件支撑层,是支持整个系统运行必要的系统硬件和环境,网络基础设施包括了电子政务网、视频监控专网、无线通信网络等;数据库包含了系统支持的各中大型数据库软件;应用支撑层为整个管理平台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持;应用业务层实现了整个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的业务应用功能,面向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各相关专业部门、各级领导和综合部门、系统管理员;展示层提供了多种用户交互的方式,包括B/S客户端方式、C/S客户端方式、手机客户端方式和大屏显示方式。技术服务与支持体系和法律法规与安全系统是整个系统建设、运行的必要保障。
、平台技术路线
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采用成熟、主流的技术构建,充分兼顾城管的业务需求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并具有很好的开放性,考虑到与城管其他信息系统的连接,预留接口。
基于SOA体系设计系统框架,采用J2EE体系作为应用实现的规范,通过将前台展示、中间业务层和后端数据存储相分离的架构思想,来支持中心平台的多层架构设计,并可以满足跨硬件平台、跨操作系统的要求;
采用基于开放标准与技术的Web Service实现其它业务系统的对接集成,实现跨平台异构多源数据的访问和互操作;
采用B/S方式架构,页面展现使用AJAX,提供更好的用户交互体验;
管理平台支持任何一种数据库,包括:MYSQL、SQL SERVER、Oracle等,控制协议、传输协议、接口协议、视音频文件格式等均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可以兼容国内外主流监控设备厂商的的设备,保护系统原有投资及后续扩展;
平台支持分布式部署方式,可以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分批部署,灵活扩充,关键服务器还支持集群部署;系统各服务模块可部署在通用服务器硬件设备上,并具备较强的扩容性,能随着监控点位的增加对平台进行硬件和模块的扩容不影响现有业务;
平台软件支持SSL协议加密方式进行传输,并支持与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保持统一的用户认证方式,保证身份认证的安全性;
平台提供地理信息系统接口,并提供接口调用的具体技术细节和相关协议,满足用户对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共享监控图像、监控点位和数据信息的需求。
、平台应用特点
数字城管视频监控管理平台立足于城管实际业务应用,具有以下应用特点:
对全市或全区视频图像的分布式调用和控制,实现分级管理,包括实时画面和录像资料的调用和控制,可基于统一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平台(GIS平台)实现基于GIS的视频监控应用。
实现报警联动功能,当检测到报警信号时,能联动上墙显示,记录报警相关视频录像和图片,联动语音对讲等。
对发现的城市部件、事件进行相关的信息登记,并关联部件、事件信息和视音频资料,为城管监督指挥工作人员在立案、任务派遣、综合评价等阶段提供相应的参考。
对整个视频监控系统的媒体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对重点视音频资源可存储、查询和备份。
能根据城市管理需要,配合前端的扩音设备实现手动或自动呼叫监控目标,可基于GIS平台进行语音呼叫操作和管理,通过视频与语音相结合的模式,有效地加强城市管理。
能自动记录渣土车辆的出入城情况,能通过软件查找搜索特定工程运输车辆,对违章工程车辆进行布控等。
实现大屏幕电视墙的集中管理和控制,根据城管业务特点和日常监控需要,定制日常显示预案、报警显示预案等显示模式。
实现资产的统一管理,对整网设备进行登记和维护,有利于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平台预留了移动终端(城管通)接入的接口,城管执法人员员能通过移动终端回放现场视频图像,现场照片能通过移动终端接入事件管理模块,实现无线方式的事件记录和查询。
监控平台的设计和建设要达到以下目标:
1、实时清晰,直观无误
n&提供24小时不间断、不可更改的实时图像和声音信息传送。
n&支持大量客户同时访问热点。
n&提供单画面或二、四、九、十六画面等模式。
n&提供跟踪监视,报警前/后的图像存储,和镜头水平/垂仰/变倍控制等功能。
2、方便灵活
n&灵活部署:城管监控平台图像采集点的部署,不受地理距离的限制,依托宽带网,通过多种方式接入,城管监控平台图像采集点可以部署到任何地方。管理人员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监控。
n&灵活扩展:客户可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增加图像采集点的数量。
n&灵活应用:城管监控平台系统是一个开放的、通用的视音频处理平台,可以针对具体应用定制相应的功能模块。
3、安全可靠
n&使用大容量数据库,确保对大量用户的可靠访问连接。
n&系统动态感知设备工作状态,降低故障检测环节和时间。
n&通过软硬件多重密码权限认证,杜绝非授权用户访问。
n&城管监控平台大容量存储系统,方便历史资料查询。
4、组网经济
n&使用公共网络平台,组网成本低。
n&客户原有的模拟或数字监控采集设备可继续使用,保护客户投资。
n&监控网点扩充方便,平台统一升级,客户端维护成本低。
(一)图像接入的两种方案
系统将公安监控图像接至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有两种方案:
(1) 图像统一中心接入。在浦口区公安局监控中心机房增加专用多路解码器接入公安网,将城管需要的监控点的数字信号还原成模拟视频信号,再通过网络编码器和存储设备进行二次编码后,经专线电路接入数字城管监控系统。有效的实现了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网络与公安网的物理隔离。原理图如下:
(2) 图像分布接入。
在浦口区各派出所监控中心机房,选择需要的16路(暂定每个所选看16路图像)视频图像,经过视频分配器获取模拟视频监控信号,一路图像接入派出所原有系统,另外一路图像接入具有前端存储能力的16路网络编码器。再通过电信专线电路连接至浦口数字城管监控平台。有效的实现了数字城管监控系统网络与公安网的物理隔离。此方案能够在扩容时避免对原有的系统造成业务中断,扩容时能够不影响原有公安业务的正常存储,只是在视频输入端进行改造。原理图如下:
(二)两种接入方案的比较
、图像质量
分布式接入图像只经过一次编码,图像损耗小。
中心式接入,图像经过两次编码,图像质量损耗大。
、网络压力
分布式接入图像不经过公安网络,直接由编码器接入城管专网,对公安传输网络无任何压力。
中心式接入图像一次编码后经过公安网传输至公安局监控中心,对公安传输网络有一定压力。
、专线电路数量
分布式接入需要在每个派出所至城管局之间,租用一条20M带宽的专线电路。
中心式只需要在区公安局与城管局之间,租用一条50M带宽的专线电路。
对于某些没有安装公安视频监控设备的城市管理的重点地区,可以新建视频监控摄像头,将视频信号编码后通过宽带网络接入“全球眼”平台。视频图像可以存储在前端编码器的硬盘中。在城管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访问“全球眼”平台,实时调看监控图像和控制前端摄像机。
浦口城管局指挥中心配置二台集中解码器,内置4路D1解码卡,解码8路图像输出至电视墙,操作人员只需通过解码器控制软件即可管理解码器输出图像,可以输出任意一路图像至电视墙,所有操作均在数字城管监控平台实现。
同时可以根据操作便利性,建议选用一台控制键盘对图像进行切换操作,也可以通过控制电脑查看、控制及管理图像。
同时本次图像输出至数字城管平台,实现数字城管系统对于监控图像的统一管理。
示意图如下:
在监控终端上直接登陆“城管监控平台”界面,对图像进行查看和控制。
在数字城管系统的电子地图上选择对应的摄像头图标,通过软件系统与“监控平台”的接口直接调用图像,对图像进行控制。
系统功能实现:
各路视频图像通过城管监控平台汇集到城管监督中心,实现图像的查看与控制,可随时选择需要监控的视频监控信号。具体可实现以下功能:
视频图像播放
能播放支持现有的视频数据压缩格式。能在城市管理信息中心的大屏幕和PC终端上显示。
视频源选择
可通过视频监控平台随时调用需查看的视频源。
监控探头调整控制
能实现对监控探头的调整控制。可以通过调整监控探头,实现视频图像的放大、缩小,还可以实现监控探头的方向调整。
图像的存储回放有两种方式:
、在“城管监控平台”设备前端存储,在监控端对图像进行调用和查看。
、在监督中心安装存储服务器,实现录像的中心存储。
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由监控中心、3G 无线网络、无线3G车载视频服务器/3G车载硬盘录像机及摄像机等部分组成。
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3G车载视频服务器或3G车载硬盘录像机,把摄像机采集到的图像,通过H.264视频压缩算法、流媒体视频处理技术压缩为IP数据包。无线3G视频采集传输部分的设备加电后,3G视频服务器或3G硬盘录像机内的3G模块拨号上网,通过无线3G网络和Internet,建立与监控中心计算机视频管理服务器的链接。监控中心或用户计算机通过客户端软件登录监控中心计算机视频管理服务器,点击某一路视频时,通过监控中心计算机视频管理服务器向前端3G视频服务器或3G硬盘录像机发送视频请求,3G视频服务器或3G硬盘录像机接收到该请求后向监控中心计算机视频管理服务器发送视频流并转发给发出请求的计算机,通过客户端软件用户就可以监控前端现场的实时视频、进行双向语音通讯。
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硬件采用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可选1卡3G、2卡3G或4卡3G无线传输,采用9V~36V宽电压供电,电子减震和机械减震技术;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可选SD卡录像或移动硬盘录像。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标准视频输入为4路,可以定制最大8路视频输入,可选内置或外置GPS模块,支持无线3G上网。
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适用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生产管理监控、日常管理监控、工程抢险过程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现场处理、控制和调度指挥。
通过采用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车载红外摄像机、车载超远距离微光透雾夜视摄像机,可以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巡逻车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尤其是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和车载超远距离微光透雾夜视摄像机的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更是解决了远距离、夜视和雾天透雾的视频监控难题。
通过采用全网络无线3G车载硬盘录像机、车载红外摄像机、车载超远距离微光透雾夜视摄像机,可以构建应急指挥车无线3G视频监控系统。如政府应急指挥车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行业应急指挥车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安监局应急指挥车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等。
无线3G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在总体上实现了视频数据的编解码、加解密、交互、发送/接收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运营商的无线3G网络和Internet网络的优势,使您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可以迅速地与该系统连接,方便地实现远程监控管理。
无线网络可选中国电信EVDO、中国联通WCDMA或中国移动TDSCDMA。并支持TD-LTE(4G)网络。
技术功能要求
)调度指挥功能
实现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过程现场视频图像采集上报、实时音视频交互、应急现场支持,使得相关政府部门对应急突发事件的情况了解更加全面、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更加迅速、对相关人员之间的协调更加充分、决策更加有依据。同时,系统还大大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
)现场的实时视频监控和采集
通过配置高质量的摄像机和耳麦,对现场进行高质量的视频采集以及数据的实时采集和交互。
)紧急报警信息的采集和联动管理
当现场出现紧急情况时,触发双网络视频采集传输终端的“视警”按钮,系统会以声音方式通知指挥中心,并在指挥中心大屏幕上弹出现场摄像机画面。同时也可以联动中心服务器录像功能。系统具有同时处理多任务能力,实现多个现场的同时报警。
)监控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通过设备的SD卡或硬盘存储(可选)功能,实现本地录像。
启动监控指挥中心的计算机中心管理服务器录像功能,前端现场的音视频信号经过模数转换,编码压缩,传送到应急指挥中心的中心管理服务器,通过中心管理服务器进行集中录像。
正在运行的监视器可对当前监视的视频图像,进行实时录像。
该功能为事后取证提供依据。同时可对典型事件进行编辑,为同行提供教材。
)全方位云台及周边设备的与控制
如果配置带云台的摄像机,指挥中心人员可以对云台做全方位操作控制和摄像机镜头的光圈、焦距、景深距离的操作控制,全方位掌控现场情况。
)电子地图(和GIS融合)
系统支持电子地图访问,以空间数据库为基础,将应用数据与地图有机结合,提供强大的空间分析和查询功能,丰富的表达方式直观地显示结果。
系统支持GPS定位功能。GPS模块与视频采集传输终端的RS232接口连接,通过无线网络实现GPS定位功能。
)无线上网
把3G/4G视频监控终端和笔记本电脑连接,就可以利用3G/4G视频监控终端无线数据传输功能,实现笔记本电脑的无线上网。
根据区级数字城管热线/呼叫中心系统配置的理解,对已建同类项目的用户单位考察反馈,建呼叫中心的实用意义不大,拟采用程控方式接入南京市城管局专用12319热线,利用电信虚拟电话网的架构,在区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建2条接入专线与市局呼叫中心对接实现方案:采用数字中继方式,对应2个话务员,组成同一号码呼入的小交换系统。城管热线12319指向引示号,小交换机选线采用循环选线的方式,即如果本次呼叫是N号座席接线,下一次呼叫就轮到N+1号座席接线,如果N+1号忙就选N+2号,2号线下一个是1号线,以此类推循环选取。同时每个座席的电话可以做无应答转移,话务员自己登记、拆除,确保话务员不在席时有人接听电话。
区级数字城管呼叫中心设2个座席,系统与市局对接,当碰到浦口城区域范围的投诉举报等作业时自动转到区级平台上,使处置更加即时快捷。
根据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大屏幕显示子系统的建设要求,大屏幕显示子系统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设计、施工。目前大屏幕显示领域,产品种类繁多,技术日益更新。应从系统的可靠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出发,设计浦口区城管局大屏幕显示系统。本方案中拟采用2*5 DLP 67吋高清大屏拼接显示方案。
系统应充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参照国际通用规范进行设计。系统在建设、运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培训等方面要保证安全、可靠、及时。
系统整体选型需合理、配套兼容性好、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大屏幕显示系统所承担的任务除了需要显示浦口区城管局的视频监控信号、计算机信号外,还需要显示数量众多的网络信号,因此就必须保证大屏幕系统实现各种不同类型信号的实时接入和高速显示,同时应具备很好的稳定性和很高的可靠性,因此大屏幕系统(投影单元和图像拼接处理器两部分)应能满足长时间、不间断实时运行的需求;系统的运行必须稳定可靠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长。
系统应以先进、成熟的数字图像、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自控技术、现代化通信技术为基础,能与其他子系统如监控子系统、集中控制子系统有很好的兼容和协同工作。系统设计需充分考虑功能扩容性和技术升级性,以适应浦口区城管局使用需要和技术的发展。
方案一:结合浦口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大屏幕显示子系统的技术要求,建议大屏幕显示系统采用由67吋 2&5 DLP高清大屏拼接以及信号切换系统组成。该系统采用高清晰度数字显示技术、窄边拼接技术、多屏图像处理技术、信号切换技术、网络技术等的应用综合为一体,形成一个拥有高亮度、高清晰度、高智能化控制、操作方法先进的大屏幕投影显示系统。
通过这套大屏幕投影拼接系统,可以实时观看与监控调度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GIS电子地图、实时视频监控信号、各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各种历史数据图像以及电脑、电视、实物投影仪、DVD等信号源的信息和计算机网络信息等多种信息,可随时对各种现场信号和各类计算机图文信号进行多画面显示和分析,及时做出判断和处理,发布调度指令,实现实时监控和集中调度的目的。
全屏显示,高分辨率应用
可以把整个大屏作为统一的逻辑屏来显示高分辨率的系统应用程序,实现全屏显示和分辨率的叠加,比如显示超高分辨率的大型完整的GIS电子地图系统等。
多路实时视频信号显示
支持全制式视频输入信号,视频监控信息、摄像机、录像机、大小影碟机、彩色实物投影仪等各类视频信号源均可接入多屏处理器。通过多屏处理器处理后,可以窗口方式在大屏幕上任意位置漫游、任意缩放等。
信号开窗显示
路独立的、非网络连接的RGB信号可通过多屏处理器处理后以窗口的形式在投影显示墙上快速显示;并且显示窗口可以任意位置、任意大小、以任意方式叠加等方式在大屏幕上显示。
各类信号混合显示
多屏处理器具有处理超高分辨率拼接的计算机图形信号、视频信号的跨屏显示和不同类型信号叠加显示的功能,其中任一路信号窗口均可任意缩小、放大、跨屏或全屏显示,各种信号源均可以相互叠加显示。
视频信号直通显示
可将多路RGB、视频信号直接输入到投影单元,在全屏范围内以任意大小窗口方式、单屏方式或以M&N方式直通放大、任意跨屏显示。投影单元支持完全无损的显示1080p、1080i、720p等各种格式的高清晰度视频信号,可以直接输入播放HDTV、EVD、HD-DVD、高清硬盘录像机等各种高清晰度视频信号。
安装方案:由于浦口城管大楼中指挥大厅的面积所限,2*5DLP拼接屏建议采用前向安装和维护方式,减少屏体厚度。
拓展应用系统设计
视频监控是获取城市管理问题事发现场情况的直接手段,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重要内容。通过共享的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可以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监控,可以调用事发现场周边情况,为指挥判断提供迅速直观的信息,从而对各类问题做出准确判断并及时响应。公安视频资源共享也为项目建设节约了大量开支,做到了数据共享,资源互补。
同时,浦口区也将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针对重点街道、区域增加部分视频监控,包括用于渣土车管理、违章搭建管理等专题应用的视频监控。
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快速查找
能够结合GIS系统,展示所有视频探头的分布情况,发生问题时,可以通过地图查找或者视频头编号查询,快速找到事发地址最近探头;
2、视频播放
本次系统建设的视频探头都将采用数字信号传输,WEB方式的调用,能够播放该视频源的视频信息,系统应支持多用户的实时点播;
3、视频录制、案件上报
在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可以通过WEB页面截取当前视频探头的图片,可以截取一段录像资料,生成媒体文件,直接作为城市管理问题案卷进行上报。
4、视频控制
通过WEB方式的控制页面,用户可以调整视频探头的远近,可以对上下左右角度的调整。
对于社会公众举报的任务和专业部门处置反馈的案卷,视频监控子系统可通过视频图像,为综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供核实、核查依据,辅助监督员队伍的核实、核查工作。
(社会综合治理)
二级指挥扩展模块是在区级平台协同工作子系统的功能扩展,主要完成派遣到街道、委办局平台的案件进行再次派遣与处置反馈。系统还提供二级及其下属机构部分的收件、办件、退件、办理时效等相关统计分析与绩效评价功能。
系统的需要满足如下的功能:
能够将上报并立案的案件按照预设流程手动或自动方式,区分为区级部门受理或街道、委办局平台受理;
二级指挥中心能够查询区级派遣的任务,进行处置反馈或者退回区级平台;
二级指挥中心能够将区级派遣的任务再次派遣到街道所辖社区或委办局下属职能部门;
街道所辖社区或委办局下属职能部门,能够查询二级指挥中心派遣到本部门的案件,并能够处置反馈;
案件统计分析:能够对区级及其所辖街道或下属机构部门的收件、办件、退件、结件、办理时效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绩效评价:能够对区及其下级机构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该子系统通过桌面推送方式和手机短信方式实现人员间消息提示。在使用计算机参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时,如果操作人员不在电脑旁边,往往不能立刻获知已经到达的城市问题或者消息通知,这样就无法完全体现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问题快速反应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引入手机短信功能。当操作人员需要离开电脑旁边,可以选择需要短信提示,这样当有新案件到达时,会收到案件到达的短信通知,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参与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和传达及时。
系统可以在以下环节发送短信:
、案卷到达提醒
当有新案件到达时,自动发送短信到接收人手机终端,提醒接收人及时查阅。
、督办短信
当领导对某案件进行催办、督办时,系统自动发送提醒短信到当前办理人手机终端。
、超时提醒
当案件处置时限快到规定时,系统自动发送提醒短信到当前办理人手机终端。
、群发短信功能
系统具备短信群发、单发功能,一方面便于统一调度管理各操作人员,另一方面方便于具体某个人联系。
该子系统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在手机PDA上的一个延伸,是专为领导研发的专用移动办公工具。使用移动督办系统,领导可以直接查阅问题的表单信息和多媒体信息等,并可以通过发送消息指示或拨打电话,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批示。移动督办子系统还可以接受城市管理问题的统计信息,通过统计信息的查看,领导可以全面了解城市管理问题状况、各区域、各专业部门处理问题的情况等宏观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实时依据。
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实时通讯
移动终端和后台服务端之间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进行按需实时通讯,保证移动终端的数据信息始终和后台保持同步。
、可移动性:
以无线网络为传输介质,就目前而言GSM/GPRS网络已遍浦口区各个角落且几乎无盲点。也就是说,只要是电话(包括手机)所能到达的地方,就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移动办公。
、安全性:对关键数据进行移动加密,保证数据安全。
系统应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查看案卷信息
通过手机移动办公终端,可以查看在办案卷。案卷列表包括红绿灯,可以清晰地反映各个案卷的办理状态:正常、警告、超期。如果选中某一个案卷,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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