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使供给侧改革实施路径路径和企业发展路径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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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于企业来讲,“互联网+”时代犹如一阵旋风,在不同行业发展中掀起了改革狂潮,“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社会中不同类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发展优势,而企业也面临着探索新的发展路径的任务。鉴于此,本文基于互联网+的时代视角,简单分析了互联网+时代为企业发展提供的优势,在此基础上,从企业经营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来探索了互联网+环境下企业的发展路径。
【分 类】
【关键词】
【收 录】
|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发展路径探讨|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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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贸 2016年4期 文档列表
中国经贸前沿
作者:钟时
 单位:《中国经贸》记者
中国经贸观点
作者:寿芸
 单位: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
作者:杨馨雨
 单位:陕西省西安中学
作者:石瑜亮
 单位:合肥市第六中学
作者:张瑞桥
 单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供应部
作者:李庆峰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支公司
作者:杨艳凤 马秋野
 单位: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作者:华军
 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八O五集团
作者:王庆炜
 单位:莱芜利达物流有限公司
作者:汪星星
 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作者:姜睿哲
 单位:杭州高级中学
作者:孙冰
 单位:潍坊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部
作者:金春鹏
 单位:江苏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作者:艾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作者:张茜
 单位:新疆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
作者:刘俏杉
 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作者:刘海湘
 单位: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杨春兰
 单位: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广饶公路局
作者:赵炳洪
 单位:云南省芒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站
作者:张璇
 单位: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秦智广
 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作者:郑涛
 单位:定州市人民医院基层服务部
作者:麦秋映
 单位:东莞市技师学院
作者:曲家莹
 单位:吉林大学金融学院
作者:邵舒缦
 单位:大连市第八中学
作者:徐岚星
 单位:珠海市第一中学
作者:宋好为
 单位:成都七中嘉祥外国语学校
作者:方志伟
 单位:芜湖市第一中学
作者:张皓威
 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作者:许媛
 单位:中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黄岛油库党群工作部
作者:黄云峰
作者:张雨萱
 单位:江苏省宝应中学
作者:路雨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作者:方盼兮
 单位:温中双语学校
作者:唐咏诗
 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碚分公司
作者:牛静丽
 单位:邯郸市第一医院
作者:许钦调
 单位:温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作者:孙燕
 单位:邯郸市第一医院
作者:李宝平
 单位: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
作者:张子月
 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作者:冯强
 单位:东营市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田晓丽
 单位: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社保局
作者:李星谕
 单位:山西大学附属中学
作者:张元硕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作者:于晓涵
 单位:沧州市第一中学
作者:徐子淇
 单位:太原实验中学
作者:张珈玮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
作者:李爱云
 单位:迁安市财政局
作者:王娜
 单位:松下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
作者:王柳明
 单位: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
作者:张笑言
 单位:江苏省邗江中学
作者:范德涛
 单位:临沂市公路局
作者:朱娜
 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作者:廖荣丽
 单位:广西盛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99-100页
作者:高玲华
 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红十字医院
第101-101页
作者:邹涛
 单位: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第102-102页
作者:林松波
 单位:黑龙江省肇州县丰乐镇林业工作站
第103-103页
作者:阿丽娅·艾比布拉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04-104页
作者:赵浙宇
 单位:浙江省诸暨中学
第105-105页
作者:韩天阔
 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第106-106页
作者:朱晓峰 朱冕
 单位: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灵隐管理处 浙江易之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107-107页
作者:邹憬
 单位: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廊坊分院
第108-108页
作者:邵伟
 单位:河北省唐山市开滦总医院
第109-109页
作者:崔杨雪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第110-110页
作者:张晓华
 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卫生监督所
第111-111页
作者:吴峰
 单位:中原油田总经理(局长)办公室
第112-112页
作者:马安妮
 单位: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第113-113页
作者:蒋圣波
 单位:开滦物资分公司
第114-114页
作者:王素华
 单位: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昭阳镇统计站
第115-115页
作者:马小嫚
 单位:上海市第二中学
第116-116页
作者:何佳莹
 单位:海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117-117页
作者:雷杨锋
 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路桥分公司
第118-118页
作者:李秋景
 单位:阜阳云康云计算有限公司
第119-120页
作者:李泳梅
 单位: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第二人民医院
第120-121页
作者:刘雨虹
 单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
第122-123页
作者:傅晓林
 单位:重庆市开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第123-124页
作者:安涛
 单位: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第125-126页
作者:张文建
 单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126-127页
作者:王献锐 牟昱洁
 单位:河南大学2013级文理实验班
第128-129页
作者:李奇
 单位:国家开发银行总行
第130-131页
作者:陈燕
 单位:甘肃银行榆中支行
第132-133页
作者:顾翎
 单位:深圳大学
第134-135页
作者:和培培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第136-137页
作者:周海鹰 钟毓海 林洁
 单位:南宁市统计局
第138-139页
作者:胡丽嫒
 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第140-140页
作者:王威 姜慧
 单位:威海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第141-141页
作者:范青
 单位:青岛市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142-142页
作者:刘辉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第143-143页
作者:王中阳
 单位: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
第145-145页
作者:李佳
 单位: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146-146页
作者:高鹤天
 单位:山东省青岛第十九中学
第147-147页
作者:李舒乐
 单位: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
第148-148页
作者:张安黎
 单位:江苏省仪征中学
第149-149页
作者:何志华
 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国有资产营运中心
第150-150页
作者:曾韵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第151-151页
作者:马蓉
 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第152-153页
作者:曹兰涛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附属中学
第153-154页
作者:依子圣耘
 单位:云南文山斗南锰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155-156页
作者:姜永浩
 单位: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第156-157页
作者:臧振兴
 单位:北京中晟大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第158-159页
作者:孙扬
 单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159-160页
作者:董一秀
 单位:浙江省宁海中学
第161-161页
作者:林彬
 单位:黑龙江省宾县审计局
第162-162页
作者:陈依璆
 单位: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
第163-164页
作者:刘颖
 单位:浙江镇海中学
第164-165页
作者:康晨伟
 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166-167页
作者:袁昊
 单位: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
第167-168页
作者:张健
 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第170-171页
作者:潘月 王大伟
 单位:大连交通大学
第172-175页
作者:李颜书
 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
第175-176页
作者:曹竟辉
 单位: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第177-178页
作者:贾新霞
 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第179-180页
作者:王蕾
 单位:四川省汉源县财政局
第181-182页
作者:施永泉
 单位: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183-184页
作者:张营军 高原 乔磊
 单位:空军指挥学院 空军93582部队后勤部
第187-188页
作者:刘锦乐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第189-189页
作者:单杰
 单位:苏州天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190-190页
作者:孔晗
 单位:邯郸市第一医院
第191-191页
作者:王莉娟
 单位:山东省济宁监狱
第193-193页
作者:王忠凤
 单位:大庆油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194-194页
作者:李刚
 单位:财富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第195-195页
作者:温殿龙
 单位: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第196-196页
作者:赵建利
 单位:山东省莱阳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第197-197页
作者:张海瑛
 单位:哈尔滨桑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第198-198页
作者:张翠霞
 单位: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199-199页
作者:吴哈丽
 单位:哈尔滨市第二医院
第200-200页
作者:高芮
 单位: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201-201页
作者:杨柳
 单位:海鹰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202-202页
作者:李治宏
 单位:成都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第203-203页
作者:刘淑云
 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公司
第204-204页
作者:兰斌懿
第205-205页
作者:王一帆
 单位: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石油大学
第206-206页
作者:叶碧慧
 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第207-207页
作者:闫桂强
 单位:郑州市儿童医院财务科
第208-208页
作者:徐敏燕
 单位:保利(新疆)投资有限公司
第209-209页
作者:黄晓钰
 单位: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第210-210页
作者:刘金英
 单位:呼和浩特市公路工程局
第211-211页
作者:刘学琼
 单位: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
第212-212页
作者:许云燕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审计局
第213-213页
作者:王雅梅
 单位:河北省平山县卫生监督所
第214-214页
作者:刘思烨
 单位:江苏省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
第215-215页
作者:吴琼
 单位:郑州人民医院
第216-216页
作者:王永和
 单位: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财务处
第217-217页
作者:徐建平
 单位: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第218-218页
作者:杨建军
 单位: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219-219页
作者:胡国强
 单位: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220-220页
作者:余叶茹
 单位:202厂内蒙古包头市61支局
第221-221页
作者:侯春峰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222-222页
作者:王英
 单位:大庆油田钻探工程公司钻井三公司会计核算站
第223-223页
作者:王帅
 单位:内蒙古大学
第224-224页
作者:王建
 单位: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第225-225页
作者:刘荣
 单位:滁州市琅琊区审计局
第226-226页
作者:于娟
 单位:临沂市公路局河东区公路管理局
第227-227页
作者:王丽瑛
 单位:黑龙江省虎林市民政局
第228-228页
作者:柴亚妮
 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陕西分所
第229-229页
作者:刘建刚
 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第230-230页
作者:史红刚 张原
 单位:陕西科技大学
第231-231页
作者:李飞
 单位: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第232-232页
作者:牛靖
 单位:郑州人民医院
第233-233页
作者:戴乐
 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第234-234页
作者:邓子荣
 单位: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
第235-235页
作者:潘嘉欣
 单位:广东南方通信集团公司
第236-236页
作者:努尔艳·阿卜杜吾普尔
 单位:新疆伊犁州财贸学校
第237-237页
作者:邹佳佳
 单位:长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第238-238页
作者:张鹏
 单位: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第239-239页
作者:王兰乐
 单位:承德日报社
第240-240页
作者:钟生章
 单位: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分公司
第241-241页
作者:赵亚
 单位:玉溪市环境监测站
第242-242页
作者:张天一
 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第一中学
第243-244页
作者:王元东
 单位: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第244-245页
作者:刘梅
 单位:重庆中通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第246-247页
作者:黄佩芬
 单位:南宁铁路局
第247-248页
作者:黄亿琼
 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办事处
第249-250页
作者:于淑芳
 单位:天津全药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第250-251页
作者:崔萌
 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第252-253页
作者:刘泳刚
 单位:梧州市中医医院
第253-254页
作者:占伟强
 单位:郑州康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第255-256页
作者:罗继承
 单位:东莞市万思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256-257页
作者:程艳
 单位: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财务科
第258-259页
作者:聂艳凤
 单位:河北衡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259-260页
作者:龚雪
 单位: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第261-262页
作者:杨国玺
 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第262-263页
作者:季伶斌
 单位:大理大学计划财务处
第264-265页
作者:伍娟
 单位:深圳市业友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第265-266页
作者:李建伟
第267-268页
作者:王玉辞
 单位:信宜玉都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第268-269页
作者:邹萱萱
 单位:常州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第270-271页
作者:朱绍猛
 单位:安徽中为会计师事务所
第271-272页
作者:雒红蕾
 单位:青海第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第273-274页
作者:吴雪筠
 单位:广东省湛江市气象局
第274-275页
作者:刘存胜
 单位:诸城市龙都卫生院
第276-277页
作者:王少君
 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西村水厂
第277-278页
作者:肖宏磊 缪慧玲
 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
第279-279页
作者:唐维兴
 单位:黑龙江省宾县审计局
第281-281页
作者:康永相
 单位:河南省上蔡县审计局
第282-282页
作者:李东芳
 单位:江苏省电力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
第283-283页
作者:徐莉
 单位: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中心医院
第284-284页
作者:蔡真真
 单位: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285-285页
作者:林盛
 单位: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审计部
第286-287页
作者:刘彦军
 单位:中税网新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287-288页
中国经贸杂志分期列表
产品参数: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
出版地方:
快捷分类:
国际刊号:
国内刊号:11-4582/F
邮发代号:82-378
创刊时间:1996
发行周期:
期刊开本:A4
下单时间:1个月内
复合影响因子: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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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中国科学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暨全面深化改革纲要》的具体内容,提出了5个方面25项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其中研究所分类改革成为此次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分类改革将对研究所产生哪些影响,如何使改革举措全面落地,研究院所如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与改革路径有效对接,一系列话题引发了院所长的热烈讨论。
在分类改革中找准自己位置
周健民(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一直以来,科研工作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没有科学分类,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往往混杂在一起,给管理与成果评价带来很多困难,所以此次研究所分类改革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也是一条必由之路。中科院此次改革再一次走在全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前列,能够为全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率先行动”计划提出对现有科研机构进行较大力度的系统调整和精简优化,对分院和研究所的压力都很大。当然,和分院相比,研究所的压力可能更大一些,因为我也当过所长。当所长就必须考虑所在的研究所以哪一类机构为主,或者进入哪几类机构,人员如何布局以及未来管理中即将面临的新问题。所以,所长必须深入研究政策,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
白春礼院长在广州分院开会时曾提到,分类改革,一个所一类、还是一个所多类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一所多类”的情况,即一个所的人员有到创新研究院的,有到卓越创新中心的,就必须在管理上有相应的措施。同时,各个研究所也不应贪大求全,既要搞创新研究院,又要搞卓越创新中心,既想办特色研究所,又想办大科学中心,要根据自身条件在分类改革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研究所要避免什么都想抓、什么都不放的倾向。针对“一所多类”,还要探索形成很好的机制促进人员流动,特别是在管理及评价方面遵循一定的规则,避免产生较大矛盾。
分院主要探讨在今后的运作机制中如何发挥好作用。下一步,分院将协助中科院党组扎实做好各个研究所的分类改革工作,同时稳步推进中科院在江苏省实施的科技服务网络(STS-Network)行动计划,在院省合作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针对该计划,南京分院还提出建立科技服务网络分中心的想法,已得到院里的支持,目前正在推动实施。
努力发挥区域特色和学科特色
张小雷(中科院新疆分院院长):“率先行动”计划让中科院又一次成为先行者,走在前面,打破传统,体现了改革开放的意识。
“率先行动”计划以推进研究所分类改革为突破口,构建适应国家发展要求、有利于重大成果产出的现代科研院所治理体系。以前,科研院所以及课题组几十年不变的管理体制,阻碍了科研经费的效益发挥和人员才智的发挥,因此这是一个重点尺度的改革,看到了科研院所存在的这些问题。
此外,该计划更加明确了需求,包括国家的需求、国际前沿的领跑需求、为国家作重大突出贡献的需求、解决国家重大任务的需求和为区域特色服务的需求,重新组织或者优化调整科研团队组织系统以及运行机制,以便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新疆分院的各个研究机构,有着一个全方位的布局,有着非常好的战略眼光,所以在这次“率先行动”计划中,要努力发挥区域特色和学科特色,而且,这也给全国“率先行动”计划找到了一个服务国家和服务边疆安全的目标和机会。
面对改革,我们的压力很大,因为还没有得到具体的信息,我们担心新疆因为边远地区的地缘劣势会被边缘化,这也是科技人员最为担心的。中科院的“率先行动”计划服务全国,我们希望新疆作为全国维稳的重要地区和前沿,中科院能把“率先行动”计划新疆目标作为国家目标的重要部分去安排。
最大限度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
郭俊(中科院广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率先行动”计划是中科院未来中心的基础任务,要实现目标,必须要全面深化改革,而改革又为实现目标提供了动力。我认为“率先行动”计划,把任务、目标、方法、手段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
改革措施提得非常实在。改革的内容,包括体制机制的改革,中科院科研组织形式分类以及重大工作板块的部署,采取的措施非常得力,部署非常详细,而且层次也分得非常鲜明,这也是改革的亮点。
此外,“率先行动”计划不仅有宏观的目标,更重要的是结合了国际学科的发展,以国际的视野,全球的视野来部署中科院的工作。既有宏观层面,也有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
广州分院下一步要深入地学习“率先行动”计划及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的内容。一是对整个文件要吃透精神,了解内容,以便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
此外,还要发动研究所各个层面的科技人员共同讨论、研究、思考,作为研究所,作为整个分院应该如何贯彻落实“率先行动”计划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内容,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
我们要把研究所各个团队工作逐一进行分析,提出发展方向,结合“一三五”规划,按照“率先行动”计划的要求作出调整和部署。在科研团队方面,按照院里五大板块的科研工作,结合国家需求和科学发展的前沿方向,进一步做好团队工作,把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集中力量寻求大的突破
王世杰(中科院地化所副所长):我非常赞同中科院启动“率先行动”计划。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目前我国的GDP增长速度趋缓,就像习总书记所讲的,已经进入需要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需要科技发展引领。中科院改革也与之相呼应。
在当前强调创新驱动的阶段,中科院也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科研力量不能够过于分散,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应该集中起来,在自己的优势领域以及国家战略需求的一些方面,集中力量寻求大的突破,这样才能发挥中科院自己的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创新驱动的国家战略,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对中科院地化所而言,未来将在与喀斯特地貌相关的科学研究方面进一步加强,做出自己的特色,服务于国家的战略需求。
为国家树立创新发展标杆
姚檀栋(中科院青藏高原所所长):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评价和重视。这表明,“率先行动”计划不仅仅是中科院的科学研究计划,更是一项重要的国家行动。
15年前,中科院实施了“知识创新工程试点”,15年后,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与其有继承性,但更有不同之处。
“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主要目标是打破大锅饭和平均主义状态,激发竞争活力,建立科学知识创新模式。“率先行动”计划旨在建立国家科学研究高地,形成国家科学思想智库,推动国家跨越发展,引领一些领域的国际科学发展。“率先行动”计划突破了中科院系统内所与所之间、国家各部门之间的篱笆,打通了国际合作通道,站在新的起点上,瞄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目标,推动国家科学、社会、经济发展,为国家树立创新发展标杆。
青藏高原研究所昨天向全所职工学习传达了中科院党组关于“率先行动”计划的指示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了如何落实“率先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
青藏高原研究所作为中科院青藏高原地球科学卓越中心的依托单位,将认真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和院党组会议精神,提高落实“率先行动”计划的自觉性,为实现国家目标体系的青藏高原卓越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多方面支撑和服务。
目前,青藏高原所已有1/3的人才作为“率先行动”计划的尖刀连进入卓越创新中心,另外2/3人员,根据国家青藏高原研究重大科学问题需求,围绕青藏高原研究的综合项目和计划,协调有关青藏高原研究的长期科研活动,完成“一三五”科学目标,和卓越中心形成合力,推动青藏高原科学研究的发展,为国家创新驱动作贡献。
让改革把金字招牌擦得更亮
傅小兰(中科院心理所所长):“率先行动”计划突出了当前研究的重点,与中科院“国家队”的称号非常吻合。该计划是今后中科院党组关于下一步工作的重大部署,明确了研究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创新发展的中心任务。
中科院绝不是关起门来自我满足与陶醉的国家队,而是让公众和社会各界都认可的“响当当”的科技国家队。半个世纪以来,中科院已经打造出一块科技创新的金字招牌,现在这块招牌上落了一些尘土,如果不下决心,不认真地做清洁工作,金字招牌就会被尘土埋没,所以,院党组抓工作非常及时,符合全院的愿望,应该按照中科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作为研究所责无旁贷。
心理所的目标定位是建立一个特色研究机构。而从内涵上来讲,特色研究所应该起码包含两方面要素,即具有不可替代性与不可或缺性。在基础研究方面,心理所的目标不是“包打天下”,在所有领域都争第一,而是从科研和业务角度更好地把关,做出自己的特色,取得原创性成果,使一些领域的研究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
中科院“一三五”规划将与“率先行动”计划相辅相成,前者是所里的近期目标,而后者是更加长期的工作。按照院党组的设计,这个工作起码要进行15年。到2025年,研究所的分类、调整到位就要有初步的结果;2030年的时候,要有具体的成绩,向国家有交代。
心理所将利用这一段时间深入思考,进一步提高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各项工作,为把研究所建成特色研究机构、实现“四个率先”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中国科学报》 (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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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箱: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目标与路径
作者: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10:10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课题组 杨瑞龙 周业安 闫衍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理论界与实际部门对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与路径一直存在争议,尤其是对于国有企业这样一个背负了国家政策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的多目标的微观主体而言,其企业的性质、功能、目标究竟是什么?如何评价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贡献?如何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对此一直缺乏客观有效的共识性的指标。国有企业如何分类?如何推进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意见还存在分歧。本文就如何实施分类改革战略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提高分类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
  主观分类标准还是客观分类标准
  自从我国开启市场取向的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改造、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等改革阶段后,逐渐回归到分类改革的思路。2015年颁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把国有企业明确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确定了不同的改革模式,其中商业类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而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一般采取国有独资形式,但在有些领域也允许非国有企业参与。
  公益类与商业类是两个大的概念,在具体实施分类改革战略时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细分可操作的分类标准?对此如果缺乏一个客观的分类标准,有可能会影响分类改革的可操作性。目前一般遵循“谁出资、谁分类”分类的原则,但实施过程中,由于国有企业的出资方一般由政府来代理,出资方有可能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几乎将所有在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划入“公益类”,限制竞争与非国有资本的引入,从而延缓国企改革的步伐。
  因此,我们建议对那些“公共产品、公益类产品及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科学的细分,并作为“行业细分清单”向社会公布,使国企分类有一个公开客观的分类标准,从而加大商业类国企的改革力度,这有助于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天花板”等对民营资本人为设置的进入壁垒,从而让非国有产权主体进入原来由国有资本一统天下的垄断领域。引进民营资本,不仅有助于减少行政干预,改善国企的治理结构,提升国企的市场竞争力,而且有助于激发改善投资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提升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率。
  据此,我们可以根据国有企业所提供产品的性质及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的特征,即产品性质及行业特性两个维度形成功能导向的分类方法,以此来对不同的国有企业选择不同的改革模式。
  对于提供公共产品类的企业一般采用国有国营模式,即政府拥有所有权与经营权。在这一象限内,又分为提供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与公益类产品等三种不同的类型。处于自然垄断的企业一般宜采用国有国控模式,即垄断性国有企业应该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国有资本应具有控制地位。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原则上应完全走向市场,但这不等于说国有资本立即全面退出。
  国资管理模式:管资产还是管资本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分解政府职能,使资产所有权与行政管理权、宏观调控权分离开来,由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专职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的所有者职能,以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为目标,建立起能有效监控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法人资产制度的建立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我们需要把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的所有权职能集中到新的国资委,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改革的实践表明,原有体制事实上难以实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同时,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监管效率以及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实行国有资产的分级管理,即中央与地方分别代表国家行使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职能,国资委负责监管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地方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国资委如何对国有企业行使监管职能,目前一般的表述是从“管资产”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即国资委今后不再具体干预企业具体的经营活动,而是只要聚焦于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从一般意义上说,这样的转变反映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但正如前文所论述的,由于国有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国资委具体的监管重点也是有差异的,其功能不能仅限于“管资本”。
  1、提供公共产品类的国有企业一般采用国有国营模式,国资委或者专职的监管部门对公益类企业既要履行“管企业”与“管资产”职能,通过对公共类企业的微观化监管,保证必要的公共产品供给,控制质量,满足社会需要,同时兼顾“管资本”,主要是控成本,保护国有资产,尽可能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
  一部分央企属于公益类企业,但大部分公益类企业分布在地方,例如,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养老服务以及一些诸如自来水供应等企业化提供的准公共品等。由于公益类企业主要功能是满足社会需要,宏观效率是其主要效率标准,同时通过提升微观效率兼顾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但不是其主要目标。因此,建议在中央与地方的国资委内专设一个公益类国有资产管理部,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进行监管,或者这些公益国有企业划归财政部监管,在财政部内专门设置一个公益类国有资产管理部,或者专门针对这些特殊法人,成立一个独立的公益类企业监管机构,专职履行监管职能。
  2、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一般采用国有国控模式,国资委通常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兼顾“管资产”与“管资本”职能,以“管资本”为主,即国资委通过“管资产”来实现超越利润目标的社会目标,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同时,通过“管资本”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
  自然垄断型国有企业通常在国有股占主体条件下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有条件的可以在海内外公开上市,从而成为政企分开、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国资委通过以下环节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公司行使所有权约束:一是国资委与企业之间是出资人与经营者之间的产权关系,即按照《公司法》,企业接受国资委的委托经营国有资产;二是国有企业经改制后成为独立的法人,国资委凭借股东的身份向公司派出董事或监事,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贯彻出资人的利益;三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机构排他性地拥有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国资委可以通过在股东大会上用“手”投票和在资本市场上用“脚”投票来激励和约束公司经营者的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目标。
  由于国资委离政府比较近,容易把一些政府目标输入到企业,导致政企不分现象,同时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规模大,国资委直接监管有些应接不暇,因此,可以在国资委与股份公司之间构建一个中间层的代理机构,这一中间性国有资产代理机构既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一批竞争性的控股公司或者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也可以把一批央企集团公司总部改造成“淡马锡”式控股公司。国资委作为委托人拥有国有股的收益权,控股公司作为代理人拥有国有股的控股权,从而在保持国家拥有国有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前提下,实现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的经营职能相分离,使国有股权事实上分散化,为企业产权独立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考虑到自然垄断性国有企业不仅要追求利润目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而且还需要满足某些社会目标,特别是处于基础产业的国有企业在顺利实施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国资委既要对这些企业履行“管资本”职能,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也要从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及落实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等角度履行“管资产”的职能,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保持国有股的控股地位,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产业引导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配合国家的有关产业规制部门,通过有效的机制设计和对垄断价格的管制来限制垄断企业的市场势力,通过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推动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改善企业的治理效率。企业在接受社会目标制约的同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按最有效益的方式来安排。
  为了能更有效履行“管资本”的职能并能兼顾“管资产”的目标,就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国有企业要透明化,预算公开,成本费用数据公开,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私人信息。二是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后,引入必要的市场竞争,消除地域保护,尽可能减少垄断产生的负面效应;三是保持国有企业的潜在竞争性,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引入非国有资本,进行增量改革。
  3、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由于其处于纯私人物品领域,国资委只履行“管资本”的职能,即只追求利润最大化。
  处于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应完全由市场机制协调,彻底排除行政性垄断,政府创造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与民营企业平等竞争,优胜劣汰。对于那些尚有竞争力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政府没有必要保持控股地位,即使一开始国有股拥有控股地位,也可以在资产重组中退出控股地位,转由民营资本控股,国有股参股。国有股也可以从一些经营状况不太好的企业中退出,或者拍卖那些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可把转让国有股的资金组建产业基金,充实公益类或处于基础产业的国有企业,以便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也可以把国有股的转让金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国资委通过委托代理方式把国有资产的运营权授权给市场化运作的基金会,履行“管资本”的职能。具体方式是通过产权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实现国有企业的资产证券化,国资委针对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组建国有资本管理基金会,该基金会受国资委委托运营国有资本,是受托责任。基金会对这些国有企业的管理按照养老金、社保基金和国外大学捐赠基金等领域的基金管理模式,采取资产组合管理技术和方法,以盈利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为目标进行资产证券化和股权投资,追求利润最大化,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国有资本自由进入或退出竞争性行业,并且可以自由从事一、二级市场的股权和证券投资。
  国企高管限薪还是激励
  现代企业理论告诉我们,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不一样以及信息分布的不对称性,经营者很容易利用所有者的授权来谋取私利,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需要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然而,国企高管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企业的经营者,又是具有行政级别的官员。
  而对于国企高管薪酬的形成机制方面出现的问题。一是内部人控制下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加薪,即企业高管通过垄断公司信息或者贿赂“廉价投票权”来控制公司董事会,从而背离企业的业绩,自己给自己涨薪;二是对国企高管有激励但无约束,业绩好了,薪酬就涨,业绩跌了,薪酬也没见降,这种“旱涝保收”的薪酬制度容易引起公众与内部员工的不满;三是“明薪”低,“暗薪”高。尽管公司公布的财务报表显示高管的薪酬不高,但高管所享受到的在职消费等公众并不知情;四是低薪、低能与低效。有些国企表面的低薪下却养了一批平庸低能的经营者。
  解决以上困境的出路需要从三方面考虑:首先,对企业高管既要有激励,也要有约束。高管薪酬应该透明化,限制其凭借控制权获取非货币收入的途径。当然,仅有激励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并且一旦高管损害公司的利益,对高管的惩罚是可置信的;其次,企业高管身份的规范化。明确国企高管的经营者身份对于选择一个恰当的标准来衡量高管薪酬水平的高低是相当重要的;三是分类原则。根据国有企业所处行业以及改革模式的差异,同时考虑到国企高管身份的不同,分类分层选择差异化的国企高管的激励模式。
  第一,处于公益类领域企业通常实行国有国营模式,企业管理者和员工薪酬应当参考公务员薪酬标准,采用年薪制,并适当引入成本控制奖励。
  公益类国有企业里的管理者与员工类似于国家公务人员,管理者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薪酬标准参考同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当然,比照公务员采用年薪制并不等于不需要在公益类国有企业中构建激励机制,只是与一般的市场型激励不同而已。例如,职务提升的行政级别晋升激励、精神层面的激励及与成本有效控制和消费者满意度相关的物质激励。
  第二,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通常要在引入战略投资者基础上改造成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它既要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追求社会目标,又要提高效率,追求利润目标。因此,需要对企业内的不同身份的经营者采用不同的激励机制。
  自然垄断领域里企业大部分属于央企,不仅规模大,而且行政级别高,好多都是副部级国企,改制后的央企内经营者一般有三种类型:一种是中管干部,一般为中组部任命的副部级公司核心高管,另一种是国资委选拔任命或者由地方政府任命的也具有行政级别的公司高管,还有一种是市场招聘型的职业经理人。一般来说,中管干部型公司高管以职务晋升激励为主,货币化激励为辅,其薪酬结构可以参考同级别公务员薪酬水平与公益类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同时还适当与公司绩效相联系的激励性报酬,其年薪标准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国资委任命的公司高管一般应市场型激励与职务晋升激励并重,以市场型激励为主。国有国控企业不仅需要保持国有资本增值,同时负责国有资本的具体管理和经营,因此需要对管理人员提供足够的激励,其薪酬一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同时规定其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员工平均薪酬的8-10倍。对于市场招聘型的职业经理人则选择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方案。经理人是一种更稀缺的人力资本,尤其需要激励。当前可选择的是及早引入以年薪制、奖金、股票期权计划、退休金计划为主要内容的最优报酬计划,将经理人对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转化为对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员工工资一般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种类型,把员工的报酬水平与企业的绩效相联系,以激励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在国有企业内部,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计激励机制,鼓励一定的差别化薪酬,推动非货币激励的作用。应该避免薪酬结构的单一化和扁平化,建立与管理者职责相适应的薪酬激励。如果条件成熟,也可在自然垄断性企业里适度实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人才优势。
  第三,在纯私人物品领域的国有控股或者国有参股的企业,建立对经营者市场化薪酬机制,通过建立多元化薪酬安排,满足多样化的激励需求。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高管与行政级别完全脱钩,国资委一般不再直接任命企业负责人,人事部门也不再为此类国企高管确定薪酬水平,而是通过经理市场招聘经营者,由董事会激励与约束经理人,在完成相应的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向经营者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其薪酬结构采取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相结合,特别是应引入股权激励,激励经营者追求公司的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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