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证加子女名字4个人 父母弟弟和我 弟弟未成年 能把弟弟的划到父母名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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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了在中山的公积金在外地老家的乡下建了房子,证、房产证都在自己名下,现在想将房子送给弟弟,房产证也给他,这样子我如果以后想在中山自己买房,算首套吗?可以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吗?本人未婚已满18周岁但户口与父母同在中山。谢谢。
热心网友&&&&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性个人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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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我小孩(2岁)的名字,能改成我的名字吗?有什么法律依据?
09-09-18 &匿名提问父亲把房产证写未成年的弟弟的名字,我能分到遗产吗? - 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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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房产证写未成年的弟弟的名字,我能分到遗产吗?
前年我们家重新盖的房子,在房子盖好后父亲把房产证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弟弟未成年,是我同父异母的,盖房子的地基是我去世的妈和我父亲以前的共同财产,现在房产证写的是弟弟的名字,我怎么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谢谢
律师回复区
房子是弟弟的
你可以起诉你父亲,要求分割属于你母亲名下该你继承的的遗产。
属于赠与关系,看来问题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审查解决。
你父亲没有权利全部处分房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地基是不存在继承的问题的,若盖房的地基上原来有房屋,你父亲应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需界定该房屋是否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然后才能确定其此后的行为是否合法。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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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大舟山律师团】往期法律咨询汇总,速来围观!你身边发生过的类似事情,都将在这里寻到答案!(更至9月13日)_大舟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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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舟山律师团】往期法律咨询汇总,速来围观!你身边发生过的类似事情,都将在这里寻到答案!(更至9月13日)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photo/Mon_ba71d5.jpg');"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大舟山律师团开播至今,网友们通过论坛和微信进行法律咨询,这些形形色色的民生案件在专职律师帮助下得到了圆满解答。本栏目持着“完善舟山人法律意识”的态度而开办,为数十万舟山人解答法律疑惑。咨询方式请右戳
& &本期法律咨询回顾(9月12日—9月18日)&&PS:以下案件均由沈晨翔律师解答。&沈晨翔,女,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文学双学士,现为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法律职业素养,参与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刑事辩护案件和破产案件的管理。乐于助人,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案例一:&我想改名字,可以吗?但我已40多岁了。&&&答: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你有权向你本人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至于是否批准你的申请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 &
法律咨询解答回顾(8月2日-8月8日)&PS:以下案件均由韩海斌律师解答&(简介:韩律师就职于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执业近二十年,至今已办理各类案件近千件,先后担任舟山医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等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一:欠钱不还这么办&问:我们有一笔业务,钱是他结来的,之前说好的AA分账,后来就懒的,被我追了好久终于追到了,本来是1.75万元的后来我看他可怜就让它少还点,还分2次还,第一次给了2000,后面还有钱现在一直拖着,这么办,他发我的短信借条也有,QQ&& 微信聊天记录都有。&答:如果你们还能协商解决那就继续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只能诉讼打官司解决。&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二:小区不出租闲置地下车位,要求业主购买&问:我们上去上面没有车位。只有地下车位,但是小区不出租闲置车位,要求我们业主购买,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帮助我们租用车位。而且我们地下是作为避灾点的,可以划出车位买卖吗?&答:开发商为了回收开发资金当然希望业主购买地下车位,如果最终无人问津开发商只能委托物业出租地下车位。&有些所谓地面闲置车位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通道或绿地,无论物业还是开发商无权处置,有全体业主或业委会决定。&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三:房东说我违约要我立刻搬走&问:我在今年1月28日租了一套房子,租约是一年,租了自己的半年之后因为自己的新家将在8月底装修完毕,所以我打电话给房东,说我8月底要搬走了,所以打算这次的房租就付2个月付到9月28日为止。可是房东一听说我不租了,就叫我房租也不用付了,立马搬走,还说因为我违约了连原本一个月的押金也不退了,但是我与房东的合同上明明就写着一条说:租约满半年后如其中一方因特殊原因不租房子,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XXXX元,已支付的定金及中介费由违约方支付,不能退还。那这种情况下她现在叫我立马搬走还扣我押金,那属于我违约还是她违约啊?&答:“ 租约满半年后如其中一方因特殊原因不租房子,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说明合同约定你对房屋租赁合同有解约权,但合同解约后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房东的经济损失还要看具体的房租合同条款。&&&=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四:朱家尖博威江南明珠苑暴力收取业主停车费&问:这帖子的出现并不代表我个人,而是朱家尖博威江南明珠苑二期和一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父母在朱家尖博威江南明珠苑二期买了一套小高层商品住宅,由于近期在装修,并未入住,家里暂时还没有安装马桶,内急所以开车去一期售楼部上厕所,在经过门岗时被保安拦下说停车超过一个小时需要交纳5元停车费。我们认为在这个入住率还不达20%的小区,所有单元楼下的停车空地都是空着的,而且我家正值装修,并不是停车过夜,所以就不愿意付这停车费,然后保安就叫来他们队长。队长看见我们就说:“怎么又是你们,今天你们不交这5块钱我是不会让你们出去的,不管你们要吵架也好,打架也好,我都陪着你们!”(语气生硬,充满挑衅)后来在想双方争执中,又出现一个工程部的戴墨镜(酷似黑社会的)男性指着我们说:“你们住不起就不要住,连这5块钱都交不起!”我们作为小区业主,非但没有参与小区收取停车费一事的决定,也没有提前被通知小区将要收取停车费一事,并且物业也没有给业主有提出异议的机会,还被小区物业工作者如此羞辱和威胁。以我仅有的法律知识,在入住率没有达到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各项收费是有政府和物价局规定,但是我想问,物价局在定这个停车费之前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实地考察过?还是交些什么材料就可以规定收取这高额停车费?据我所知并不是所有物业都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而是规定一户可以有一辆车免费进出,而且做出如此人性规定的小区地址还是在城区闹市,小区道路比江南明珠苑二期道路窄一倍还要多。所以我觉得朱家尖江南明珠苑二期所谓的5元一天的停车费虽然经过物价局批准但是终究还是没有问过我们业主的意见,就可以认定是擅自收取。& &经过这件事之后,我觉得业主不仅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也要向物业这种不平等规定说不!虽然物业的存在大部分是对小区有好处的,但是也不能这样单方面规定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而且也并不重视我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就知道一味的依靠物价局的批文而且可以这么颐指气使的对待业主。这个不管是投诉也好维权也好,我们一定会走到底的,希望也得到各位的支持!谢谢。& &答:经过物价部门的核准物业可以收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也不是归物业公司所有。但怎么体现人性化、合理化有待于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有业主大会或业委会作出具体、合理的规定。&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五:&问:那人欠我一万七千多钱,欠了一年了吧,讨了好几十次了,总是敷衍,现有他亲手写的欠条,请问有法律效益吗,通过法律途径能要回来吗,急,谢谢,状纸怎么写&答:法律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欠条约定还款期满开始计算二年,如果没约定归还时间那么从写欠条之日起计算二年。如果有证据每催要一次,从催要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起诉状要有明确的原告、被告、诉讼请求及相应的事实与理由。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六:&问:我奶奶今年生活不能自理,我奶奶有三子,我爸因有中分,杨巅峰,痴呆证生活不能自理,请问,作为女儿的我要赡养我奶奶吗,我奶奶死后的家产我能代替我爸去分吗,大伯母和小叔说去不去赡养不然没的分,有效吗,他们俩现在把房子卖了,钱我还拿的到吗&答:根据法律规定你奶奶的赡养人应该是子女,你父亲因自身生活不能自理无须承担赡养义务。你奶奶的实际赡养人应该是你大伯和小叔。&你奶奶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父亲有继承的权利。如有你奶奶生前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在你奶奶去世前你父亲已经去世,且你奶奶去世后发生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你才有权继承你父亲可以继承的财产。法律上这叫代为继承。&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七:&问:各位大律师,本人手上有一欠条,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借款时间为日,金额人民币50万,月息1分,以个人名义借款,未留身份证等信息。至今为归还本金,包括利息,目前我可采取什么方式,要回本金及利息?借款人有厂房及奔驰汽车等资产。&答:如果继续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议你起诉时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其资产。&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八:&问:请问国家二套房买卖收20%个税从那年开始正式实行的,还有哪些契税新增加实行的(2012年以后)&答:建议你向税务部门咨询能够给你更专业、具体、清楚的答复。&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九:&问:我老公从报纸上替我儿子找了一个大学生家教,说好40块钱一小时,总共教了48个小时960元,我老公觉得他不容易给了他3000元,叫他寒假再继续教,但就是口头说的,没有什么收据和协议的,我觉得不靠谱就打电话给他要回来,要么给我写个收据给我,他都不同意,现在发信息打电话都不接的.还有一点我不知道我老公给了他那么多钱,是后来都已经不教了我儿子告诉我的。我给他打过一次电话我有录音过得,录音的大概内容就是这个大学生也承认只教了48个小时960块钱,也承认是收了3000块钱,请问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老公给的钱我能要回来吗?如果我去起诉我能赢吗&答:你老公是成年人他愿意多给你没法要回了。&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问:我有个朋友在定海某发廊办理了储值会员卡,处置金额当时是一千元,可以在该发廊消费时享受一定折扣。但是也不知道什么原因,那家店关门了,门口贴出公告说要到他们其他连锁里消费,可是他们其他店在临城,这样对家住定海的客户来说非常不方便,他里面还有7百多没有消费完。后来我朋友通过会员卡背面联系电话打给店家希望退还剩余卡金,店家予以拒绝,说是当时说好了卡金不能退的!我想问他们这家发廊这种行为有没有犯法?我们消费者能不能通过法律维权要回卡里剩余金额?&答:发廊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建议你通过消费者保护协会协调解决。&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一:&问:朋友第二次婚姻。男方有婚前房。 双方都有子女 如男方先不在。 谁最有权处理婚前房。妻子还是他的子女。是他的子女单方面有权吗?&答:你说的不在是指死亡的意思,那么在没有遗嘱情况下,男方婚前房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二:&问:律师你好,我和前妻离婚10个月,法院调节下来男孩(3周岁)由我男方抚养,女方不出抚养费,我同意每月有四次探视权,(每次带去基本都答应过一夜,考虑到是孩子母亲)最近女方基本每天来我家以各种理由看孩子,还要带回去,每次还说我们不会带孩子 把孩子养成这样什么的,反正老说我们坏话在孩子面前也说,我觉得这样严重影响了小孩和我们的生活,请问律师们有什么解决办法或通过什么途径能解决。谢谢!&答:在超出探视约定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前妻探视&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三:&问:情况是这样:1992年农村分土地,我家4口人分了一亩二分地,写入承包权证也就这么多,上述都没问题。但是当时要交农业税,很多人家放弃土地,我家就问村里承包了2亩土地用于耕种,都是口头协议,请问这个承包期限可以参照我家一亩二分的土地吗?&答: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出租会涉及相关权益如以后土地被征用等建议以书面形式约定权利义务,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四:&问:几年前父母的一个朋友跟父母借了几万元…事后却发现借钱的那个人因病死亡。妻子自称在他去世前已经离婚。那个人有2个女儿都还在读书。请问这件事有解决的方法吗?该怎么解决?谢谢!&答:你父母的朋友去世后如有遗产,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如无遗产,借条只能留作纪念品收藏。因为父债子还仅是道义之限,早己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五:&问:你好,我在1992年结婚,1993年生儿子下现在在读大学3年级,在1995年买了一套房子,和存款,现在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财产怎么分,谢谢&答: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所有,离婚平均分配。除非一方对夫妻感情破裂有明显过错,适当少分。&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六:&问:有前因后果 头脑一热 拎了桶汽油 倒在他们家里了 可是没点燃 算什么案件 最严重能到什么程度&答:不管有什么前因后果哥们你不该这么玩的,后果非常严重!轻则拘留重则坐牢。&
法律咨询解答回顾(7月24日—8月1日)&[attachment=416773]案件一:单位老板欠薪负债,且去向不明,该如何维权?&网友ID:向王维雅律师咨询&你好,王维雅律师,我想为我一个朋友向你咨询一个事情,就是她自己所在的用工单位因经营不善,加上老板在外面欠了外债,现在人躲起来不见了,而且,还拖欠着我们大部分员工的工资,拖欠时间自2014年2月起到现在长达6个月以上,现在主要问题是,根本就找不到老板,电话也不接,现在这个案子在5月初已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之前因公告送达未果,老板未能出庭且去向不明,现改为延期处理,就此事我想在求证一个事情,就是在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以后,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里,仍不支付工资的话,是不是可以认定为刑法当中的恶意欠薪,现在就目前的事实和情况来说,那个老板欠薪人数多达20人,且拖欠时间久(6个月以上),数额大,造成的社会性质较恶劣,现逃匿在外,去向不明,已构成和具备刑事立案的条件,根据现劳动法例的相关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用工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获罪并处罚金,也就是说,首先要经劳动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支付的行政决定,只有通过这个环节,公安机关才能正式立案,我想问,真是这样吗?或者说,在已进入劳动仲裁程序,但目前还没有可执行裁决文书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吗?受理与否的依据又是什么?(需提供相关什么材料)还有可能涉及到的一些主张和维权,以当前的事实情况,如何才能尽快的得到索偿,有什么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吗?谢谢& &王维雅律师解答: &1、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该条规定,要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必须要先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这一程序才能构成。当然责令支付的主体可以说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各级信访机关等行政机关。因此只有在政府相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形下才构成此罪。 &如何认定数额较大,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只要你的单位符合上述其中一种情形就构成数额较大。 &2、关于能否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问题。 &向公安机关举报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及义务。因此你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是否受理要看你提供的证据是否全面。你和你其他被欠薪的同事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你们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双方之间劳动关系,这是其一。其二,你要提交单位已经多月拖欠你们工资的证据,证明单位拖欠你们工资的时间及金额总数。其三、你还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的通知书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书等相关材料。你提供的材料越充分,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更大。当然,根据《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也有义务将你们所反映的相关犯罪事实向公安机关反映,并将你们提交的材料移送给公安。这样双管齐下效果可能会更好。 & &3、现实情形。 &在舟山因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而被刑事立案侦查的情形较少,因此在维权时可能会比较曲折。但在上海、安徽等其他省市,已经有多起企业老板因恶意欠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重要生活来源,如果企业主长期恶意不发放工资,那劳动者的权益将受到极大损害,民生幸福将无从谈起。& &[attachment=416773]案件二:买房前大部分我家出的 离婚后老公能分多少?&网友通过大舟山微信(dazhoushan123)提问: &你好,我与老公是08年6月结婚生有一女,10年我们共同买了一套房,当时买房钱大部分由我家人出的,他提供4万,共同按揭15万,由于他的出轨我们从12分居到现在,其中按揭部分也从14年1月开始终止,他也不给家用钱及女儿学费等,如果离婚他能分多少房及扶养费怎么等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房产虽然大部分钱由你家人出资,但如果产权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该房屋仍然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们离婚,考虑到大部分出资是由女方所出,那么你丈夫能够分得的部分包括他出资的4万元、7.5万元按揭款及该房产的增值部分。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即使你与你丈夫离婚,你丈夫也应支付抚养费。支付的金额,如果你丈夫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attachment=416773]案件三:二婚时有套房 可是双方都带有孩子 请问以后这房子怎么分?&网友通过大舟山微信(dazhoushan123)法务在线提问: &我一朋友。第二次婚姻婚前房。自己有一儿子。对方也有一女,以后这房子女如何处理这婚前房。&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的婚前财产。因此你朋友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完全有权自己决定怎么处理该套房产。& &[attachment=416773]案件四:我家邻居违规建房 我该去哪里申诉&网友通过大舟山微信(dazhoushan123)法务在线提问: &我家邻居新建房子大门三级台阶经区城建委证实没有审批是违章,但双桥镇三改一拆办也证实是违建并讲可以占用村道不去执法。现在我去哪里申诉?如走法律途经怎样办?谢谢!& &律师解答&你可以去区城建委或当地政府进行申诉,要求上述机关对你邻居台阶的违法性进行确认,并要求相应的执行机关对该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attachment=416773]案件五:2010年购得二手房 卖家各种理由推脱过户 我该怎么办?&网友通过大舟山微信(dazhoushan123)法务在线提问: &本人2010年购二手房一套,合同约定2012年才将产权过户我名下,卖方二套房。过户费三千元由我出(当时过户费只有这种标准)超出部分由卖方支付。合同双方签字。本人也将大部分房款付清,只留一万元未付并注明产权过户我名下再支付这一万。2012年我找卖方要求过户,卖方找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拖到今年。2012年后国家政策变动二套房个税增加,过户费也涨高,卖家以此为由要我再多出一万元才肯协助我过户总房价才十一万。请问我能主张我的合同不理会他的要求让他给我过户吗?为让他给我产权过户多次找他协商未成造成我误工费,车旅费可以主张他赔偿吗?如果可以请问我该怎样主张?& &律师解答:&首先合同约定的很明确,卖方需在2012年将产权过户到你名下,因此卖方至今不将产权过户到你名下,明显违反了你们的约定。但卖方可能会以情势变更为由以支持其要求你多支付1万元过户费的合理性,但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援用情势变更原则有其严格的适用条件,只有当该情形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时才能援用情势变更原则,但本案的过户费并不会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因此不属于情势变更。即便属于情势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情势变更的,迟延履行一方也不得援用情势变更原则。因此只要国家政策是在你们约定的过户时间之后的,那么卖方作为迟延履行方也不得援用情势变更原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你完全有权要求对方将房产过户给你。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你们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对你造成的损失,卖方理应承相应的担赔偿责任。&&[attachment=416773]案件六:公司提出的上诉合理吗,我又应该怎么答辩?&网友ID天狗食月在大舟山论坛岛城茶座提问:&我于2012年5月至2013年9月在某公司上班,被公司辞退,期间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其中一项为公司支付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是公司向法院上诉,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公司认为时效期间为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我于2014年11月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已经过了这个时效期间了,所以向法院提出撤销支付我11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所提出的上诉合理吗,我又应该怎么答辩!!&律师解答:&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你申请仲裁的实效是从你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即2013年5月的当日开始计算至2014年5月,并没有过仲裁的时效,因此公司提出的理由不合理。& &[attachment=416773]案件七:婚前买的车被老公朋友开走 可他们之前有钱财纠纷,该怎么办?&网友通过大舟山微信(dazhoushan123)提问:&&&我婚前自己买了辆车,最近被老公的朋友开走不归还,联系不上,他们在我们婚前有钱财纠纷,现在报警了但是不受理,我改怎么办?&律师解答: &如果你老公的朋友在未经你们同意的情形下,私自将你的车开走,那么可能会构成盗窃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他是在你们同意的情形下将你的车开走但拒不归还,可能会够成侵占罪。对于上述这两种情形公安机关均应受理,但需提供相应证据。& &以上案件由王维雅律师解答&
上周法律咨询回顾(8月9日—8月15日) & &PS:以下案件均由林婉君律师解答 &(简介:1996年于法律专科院校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办理各类民事、商事、刑事及海事案件,担任浙江海洋学院后勤集团公司、舟山市富林化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一 &我公公借朋友几十万。可是超过了三四年了。借条没写几日还钱。就写借多少钱 和借人得名字。也算是上高速了。这钱怎么拿回来。 &答复:如果没有载明借款期限的,按目前相关规定,适用20年诉讼时效,你公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对方不来应诉,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不影响案件审理,但审理期限相对会较长。另外,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需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否则法院会中止执行,待你们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二 &请问,我要跟我老公离婚了,可他是在嵊泗居住,我在沈家门,法院上诉,可以在沈家门法院起诉吗? &答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丈夫的户籍是在沈家门的,你可以向普陀法院起诉离婚。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三 &三十年前爸爸买了老房子地基现在建了房子。也许小纸条写好 只卖地基。房屋前得土地还是归他们所有。那要是拆迁了。他们来索要赔偿我们怎么办。我觉得屋前是国家得土地。 不算可以交易 是么。 &答复: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同村村民之间可以进行房产交易。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四 &我们老家 平房有两个院子。我家院子中种着大树。也许房屋要赔了。隔壁得我爷爷说是他种得。 但是是我爸爸种得 而且也在我家得院子中。要是赔偿 他可以赔么。还是他说是他得就是他得 因为他年长么。 &答复:土地使用权归谁,地上种植的青苗等一般情况下也归土地使用权人,但土地使用权人与青苗所有人主体相分离或另有其它相反证据的除外。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五 &你好,我和我前夫是在2012年离的婚,那时考虑孩子太小,我也可能没有能力独自抚养女儿,当时离婚协议孩子是判给父亲的,每个月三百生活费,每个月能探视女儿,但在2013年年中的时候,前夫进监狱了,孩子的奶奶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每个月生活费都是超额给的,生活用品奶粉也都是我购买的,今年九月份孩子要读幼儿园了,因为户口是跟我的,我带到自己身边来了,而且我现在也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了,我想问男方经济上没有抚养能力了,孩子的抚养权能交给我吗?要办什么手续吗? &答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并提供你有能力抚养孩子、你前夫无条件抚养孩子的证据。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六 &请问我们村可能要拆迁,我爸爸是入赘的,生活都是我爸爸妈妈来照顾、现在两个姑姑要分房请问这个合法吗 &答复:从《继承法》的角度讲,儿子女儿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如果哪一方照顾父母多一点,可以适当多分遗产。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父母对自己所有的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但如果涉及拆迁,两个姑姑是否能享有相关权益,还要结合拆迁政策。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七 &老人(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均有负赡养老人义务)自然去世,未留遗嘱,仅口头表述死后房子给孙子(大儿子的儿子),只有家人(老人配偶,两个女儿,大儿子,一个孙子,大儿媳妇)听到,无其他见证人,死后其大儿媳妇,写了一个证明,说房产归他儿子xx所有,并且老人的两儿两女均在此证明上按手印,请问此证明有没有法律效果?! &答复: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老人在自然死亡的情况下,仅在生前有相关表述,不能认为是遗嘱。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八 &本人表哥欠我20几万元。有借条但是过了2年的诉讼期!现在他老家有土地赔偿房屋赔偿!我应该怎么维权向他讨回欠我的钱!备注:他不止欠我一个人还有很多债务! &答复:如果你能提供向他催讨的证据,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即诉讼时效在你向他催讨后重新计算两年。否则如果过了诉讼时效,你表哥又不认可该债务,即使有再多的财产,你也不能受偿。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九 &小孩姓随女方姓。 男方有房。他的小孩有权继承男方房产吗 &答复:如果父亲没有留有遗嘱,孩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继承权。但如果男方生前留有合法遗嘱,应根据遗嘱内容处分。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 &律师你好,我和老公刚结婚几个月,没有买房子,老公家里房子装修了一下我就住进来了,户口没有迁过来。现在公公嗜赌成性,在外面欠了很多高利贷,是最近几天的事情,大家欠了十多万!公公才50多岁,如果他没有能力还,是不是要我老公还?法律上现在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高利贷的人来家里逼债,我老公有这个责任吗?还有如果公公实在没办法最后能把唯一的房子卖掉吗?卖掉了我和我老公就没地方住了。 &答复: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只有一套房的,且债权人不是金融机构,房产面积不超过一般居住面积的,一般不能拍卖或变卖。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一 &问农村老家有一幢二层楼,86年所造,那时我前夫还没成家,申批名字是我前公公,但造房子钱是我先夫所出,92年儿子出生我一直住在外面,儿子户口不在农村,现前夫08年过世,请问我儿子有继承权吗? &答复:首先要确定你的前夫对该房产是否有所有权,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你前夫是该房屋的共有人,对他共有的部分,在你前夫没有立遗嘱的前提下,你儿子可以依法继承。当然如果遗嘱确定给别人的除外。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二 &我在市保安公司上班,一个月休8天,节假日加班费包括社保都没有,月工资是1970元,合同我们去报名都签署过还按了手印,但我们手上没合同,工资卡公司给我们做的,请问我们怎样才能要公司补偿社保和节假日费? &答复: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提出仲裁。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三 &本人08年结婚,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婚后有按揭还有债务都留给我们2夫妻,2011年我们把房子转到我们夫妻名下,房子还有按揭。房子过户时是以买的方式进行过户的,请问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这房子应怎么分。 &答复:如果没有其他特别约定,原则上房产应归你和丈夫各半所有。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四 &想咨询一下,上个月底帮朋友还贷款,没有利息,没有借条,对方还进后被银行扣去了。当天对方说马上会给我,现在快半个月了,对方避而不见,电话也不接。这样我能告对方诈骗么?金额5万元。对方有一套房子,我要回的机会大吗? &答复:按你所说,估计构不成诈骗。你可以收集证据,以民事案件起诉他,同时为了保证日后执行,可以考虑一下保全对方的房产。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五 &我想问一下,妇女哺乳期的话用人单位是不是不能辞退的?还有就是哺乳期法定时间是不是一年?我的用人单位竟然和我说,她们问过司法部门说是没有明确规定是多久,然后跟我说只能延续九个月的哺乳期时间,请问是这样吗? &答复:哺乳期一年。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六 &因为老公急需要钱,自己问娘家借了2万,老公口头答应会还钱的,但是没有借条。如今离婚了,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答复:应提供相关证据,书面证据或录音都可以,如果要起诉应作好充分准备。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七 &我父母年轻时候与爷爷奶奶经法院断开关系,但每逢过节,我家还是有慰问品上门,但爷爷奶奶从未抱养过,也未给过压岁钱,现在他们年纪大了,由于爸爸四个兄弟姐妹,他是老大,下面一个弟弟,两个妹妹,弟弟由于重病去了,现在我们家需要承担爷爷奶奶以后的养老费用吗,他们花钱大手大脚,经常饭店吃饭,坐吃山空 &答复: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经任何形式断绝。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父母有足够经济来源的,可以减轻子女的赡养义务。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八 &我跟我老公离婚了,是民主离婚,女儿7岁,离婚的时候约定好,女儿我养,抚养权给他(口头协商),现在他去养,抚养费也不要我付,女儿也不给我看以及接送!想争抚养权,但我前夫是无赖级,怕他来娘家闹事!女儿心里是要跟我,但在他爸爸威胁,恐吓,之后也妥协了!我女儿出生后一直在娘家长大! &答复:不管是抚养权还是探视权,都可以单独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九 &老板答应交社保却没有履行 已拖欠好几个月 并且每月自己交的部分已扣除 我们没有签合同 这要怎么拿回。 &答复: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提出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自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二十:红线图土地使用及绿化改造停车场相关问题 &1、本小区位于环城东路82号,先处于半开放小区的境地。小区门口的路-环城东路80弄属于小区红线图范围(有相关证据),当初小区居民都是出了这条路的建设费的。几年前,政府想要在这条路上设咪表,以实现收费停车,经过小区业主联名上访,最终政府放弃了设咪表的计划,今年政府不仅没有通知小区业主更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严禁小区业主在此路上泊车。以至于在五月末的时候与小区业主发生了冲突,也出动了特警,搞的民怨连连。现在我们想将小区封闭起来,请问这条路我们可以划入小区范围吗?有相关法律条款是关于红线图规定的吗? &2、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小区居民开始买车,使原本的小区变的拥挤,有一些小区居民提出要拆除绿化改造成停车场,而停车位紧挨着他人居住房子下面,还是前后夹击。我小区3幢一楼住户离地只有2米1左右,每天车子开进开出,大量的尾气排放,再加上前后夹击式的停车位,会使居民无法开窗通风,夏天炎热,怎让人受得了,而且还会使居民无法将衣物无法晾晒在外,底楼层本来阳光就不充足,再加上受到尾气的污染,这种生活无法想想,请问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帮助我们的吗? &答复: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要将绿化改造成停车场的,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二十一:现在有父债子还这条法律吗 &请问律师我朋友的公公欠下一屁股高利贷,现在债主上门了,她公公还不出,这些债需要她老公还吗?还有他们是私房,一家公公婆婆儿子儿媳,他公公有权利把房子抵押掉吗? &答复:父债子还没有法律依据。另外,如果房产是有其他共有人的,他公公不能把房子作抵押。 & &
上周法律咨询回顾(8月23日—8月29日) & &PS:以下案件均由吴莹律师解答 &吴莹律师,女,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2012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一:&律师你好!第一次发法律求助帖,我的情况比较复杂且特殊。万望律师看了之后能给我回复!&情况是这样的,首先简单介绍下家庭成员:我公公和现在的婆婆(后妈)两个人都是离婚再婚,后妈再婚嫁过来的时候带了她的儿子一起(后妈和前夫离婚,儿子是判给前夫的)。公公和后妈再婚后,后妈从老家拿来了户口钱(但现在不确定她的户口是在老家还是已经迁到居住地了),和公公一起买了一套二手房,公公后妈,后妈儿子和我老公四人一起居住。现在房子的按揭也是公公承担,后妈无工作。据老公说房产证是公公和后妈两个人的名字。& &现在我们要结婚了。公公提出结婚儿子为大,让我们住东边。(现东边由公公和后妈居住)。因为是二手房,家具都是旧的,我们提出想简单做下装修,敲掉床一边的柜子,重新整修下地板和墙壁,换张新床,把现在东边的家具都搬到西边还是让后妈使用。这个事情我们两家一起商量过。公公虽然不大愿意,但还是同意婚前东边的房子装修由我们拿主意。& &结果第二天,后妈打电话给老公,表达出,东边的房间不给我们长居,若是长居柜子不允许敲掉,她要来放东西。& &允许我们结婚后短住东边房间两三个月,过后要我们搬到西边。(西边房间是客厅,没有装修,没有柜子,要是住的话还得重新再装修)。& &我们表示:东边房间是由公公出资装修作为我们婚房。& &后妈有理由这样干涉么?还是我们没权利居住婚后就是得让给后妈再居住?& &这样的话东边房间装修成婚房的样子给后妈住?我们在婚前是否能强制去装修?& &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争取自己的权利。希望各位律师看到后给我答复。静等!& & &答复:若该房屋产权证上是你公公和她再婚妻子的名字,或他们婚后购买对产权未作约定的,那么该房屋应属于他们夫妻俩共有。你公公和她再婚的妻子对该房屋享有共同的处分权。你和你的丈夫在经过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只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利,并没有实际处分权。至于婚后你们一家人对具体居住房间朝向所产生的矛盾属于家庭内部矛盾,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二:& &这里位于芙蓉州路,外婆湾餐馆的对面,垃圾处理及污水恶臭,请有关部门加以整治。& &答复:首先跟附近的业主进行协商;若协商不能解决的话,可以向区市容委等部门反映情况,希望他们出面进行协调解决。&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三:& &这人利用公安的朋友陷害我,污蔑造谣十年,我找他他就躲起来,该怎么办?& &答复:首先你要收集对方陷害及造谣并对你身心造成伤害的相关证据。若情节严重的,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案,即侮辱、诽谤罪;若未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向法院提起民事名誉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四:& & &您好!我和我老公已经结婚十二年了,以前房子是私房,户主是他爸爸。现在拆迁后,我们分了一套房,他爸爸把这套房现改成了我老公名下,因为我们现在感情不好,问下假如我们离婚了,我能拥有房子的共有权吗?能分到房子吗?(因为前提是现在房子上还没写上我名字。)如果没写上我有权分吗?& &答复: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该房屋应视为你公公对你丈夫一人的赠与,属于他个人财产。&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五:& &你好,我想咨询下,在临城的荷塘月色和新城时代小区之间有条步行街,刚入住的时候步行街的环境挺好的,可是现在没人管理步行街,汽车乱停,晚上广场音乐乱放,简直变成了大妈的广场,我们家宝宝原本八点要睡觉,现在被可恶的广场音乐吵得天天睡不好,请问原本井然有序的步行街去哪了?为什么交警突然不管这里乱停车的现象了,明明是街道怎么可以放那么扰民的广场音乐,又不是广场,请问那个业主能长期忍受楼下大分贝的广场音乐!这些现象应该向哪个部门反应呢?还业主一个安静和谐的小区呢?& &答复:首先向小区物业反映乱停车及噪声扰民情况,希望他们出面同各个部门作好协调工作。若解决不好,再向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六:& &请问下 我刚进单位的时候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 3年前的11月份签的 因为某些原因,,打算不和单位续签合同 请问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需要在不打辞职报告的情况下 直接走人么?还有单位交过了三险 如果我去一个不交社保的地方工作 社保是自动停掉么?具体辞职了要和要单位怎么操作呢?最后社保是不是不管我什么时候开始重新交 再重新计算么??如果我失业在家还没找到工作 可以利用失业险去领取失业金么???& &答复:合同到期后,需跟用人单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一般由企业的人事科负责上述事宜。只有办理了相关手续,你才可在失业时,到社保部门按月领取相应的失业金。你离职后,你先前工作的单位会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根据社会保障法规定,社保停掉后,你再缴时,不是重新计算,是累计。&
上周法律咨询回顾(8月16日—8月22日) & &PS:以下案件均由毛海音律师解答 &毛海英律师,浙江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已办理多起民事、刑事、破产案件&&&&=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一:工伤事故,老板拒付后期生活费 &律师,您好,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去年也就是2013年8月我爸爸在他工作场地装卸货物的时候从卡车上摔下来,出现盆骨骨折,住院101天,当时以私聊,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看护费,都是老板支付的,出院后前期几个月是以每个月1500元/月支付,后来改为1000元/月支付,到今年8月为止,共计支付一年,现在拒付生活费,我爸爸现在不能正常工作,我们想要求再支付每月1000/月,一年的工资,共计12000元,这个要求合理吗?还有,我爸爸现在能去伤残鉴定吗? &背景情况: &1.我爸在其工作地工作10年以上,没有劳动合同,平时工资都以现金方式支付,没有依据,我爸2013年11月年满60周岁,我爸是农民,以前都是从事体力工作,现在连轻工作都不能做,只能生活自理,医生说现在只能通过自己锻炼恢复,但一定不能恢复到以前的工作能力了; &2.其老板估计是个体工商户,私人拥有,员工也只有2-3人,我没有他们的单位信息,经营内容是以回收废弃铁屑类; &3.当时出现工伤情况:他们把回收来的铁屑经过处理,运输出去,运输车是他们另为请卡车运输不属于他们的,我爸爸是在帮忙把运输车盖帆布的时候从卡车上翻下来来,当时地点是在老板的场地内,老板也在现场,老板说这个是我爸爸帮忙盖帆布的时候率下,他们不是全责,说我爸爸自己也有责任,还有卡车方也有责任,这个说法成立吗,盖帆布这个事是以前也是这样工作的,不是第一次。等回复,万分感谢! &律师意见:在本案中,受伤者与老板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工在劳动过程当中受伤,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为此本案中雇主应为此承担雇工受伤所发生的费用。本案陈述中私了这事,有没有协议,还是双方另有约定不清楚,所以烦请提供相关的依据后律师才能做出相关答复。雇工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二: &13年下半年买了套期房 明年交房 已经在正常还贷款 现在家里需要用钱 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退房吗? &合同上写20%违约金 可以通过打官司减少点吗? &律师意见: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如果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的,除非合同的另一方同意或发生合同约定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觉得违约金过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三: &您好!咨询一下关于遗产问题!我外婆生前就写了份遗嘱,是给曾外孙的。写了好多年,后来房子拆迁了,还没分新房时,外婆就走了走的很快.找了个律师,律师说遗嘱没有公正过,是无效的,是属于遗赠,也没有出来说明,现在只能继承者们平分,可是其余几个继承者都从来没有瞻仰过老人,现在就一直拖着,无法协商,律师也一直拖着都好几年了!请问一下那个遗嘱是真的无效啦吗?像那个律师说的就只能平分吗?我们还可以要求那个律师为我们做什么?(那个律师请了二年多了,也收了预付钱,可现在一点进展也没有,也一直拖着该咋办。) &律师意见:首先,遗嘱并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遗嘱中处理的是自己的财产,且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那么其所立的遗嘱一般来说都是有效的,只不过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比没有公证过的遗嘱更强。其次,关于遗嘱的具体内容在上述案例中并没有提到,建议拿着相关的材料去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律师。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8cd678eca91a044.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四: &你好,我男朋友从我家离开时拿走我手机,偷走我钱包,里面有身份证和银行卡信用卡,他取走了我4万人民币和刷了信用卡一万两千元,之后手机关机了,我报警了,警察说这是经济纠纷案注册到也不能定他罪,我这钱能拿回来吗 &律师意见:因为不清楚你们在恋爱期间是否存在经济上的纠纷,所以本案不能给予明确的答复,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五: &我现在的用人单位送我们去培训之前让我们签了一份合同,培训完成需要在她们公司工作两年。如果违约需要赔偿10000。回来后和我签合同时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最开始口头承诺2500,后来签合同时,又是口头承诺因为我是实习生2000,今天开会时,说基本工资只剩1500,觉得特别不合理,想走人,可是怕被索赔10000,而且没有试用期。我该怎么办? &律师意见:工资是劳动合同当中必备的条款,本案中,劳动合同双方就工资、试用期等没有进行约定,说明该劳动合同存在缺陷,用人单位理应在合同中就工资及试用期与劳动者进行约定。至于培训的违约金问题,因为当事人没有讲明培训的内容,现在律师不能明确答复。如果说是上岗培训,不是特殊技能的培训,单位也没有支付过培训费,当事人就不用承担10000元的赔偿。建议还是拿着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六: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书上写明离婚后女儿跟爸爸,房产归女儿所有,事实女儿一直由我抚养,前夫也没有出一分抚养费,我现在女儿没有成年,我想问一下如果前夫再婚的话,以后这房产是不是还是属于我女儿一个人的,如果不是的话现在应该要办什么手续? &律师意见: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双方都是具有效力的,原则上房产是归女儿所有的,但是现在因为没有办理过产权变更手续,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建议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七: &房子是我09年买的,属于我个人,2012年结婚,由于感情一直不和,现在如果我们夫妻离婚,婚前买的房子我老婆能不能提出要分她一半? &律师意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就该房产有过相关约定或是产权发生过变更。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八: &5年前在一个远方亲戚那里合股了一艘油船金额(10万)小股,头一年打造新船,现在船只被大股东租给别人在驶,拿船租,一次都没有分过红,现在想把钱拿回来了,可对方不肯给,我另一个亲戚已经拿回20万了,当时合股的时候就写了张,已收到某某合股资金多少. &律师意见:做为合伙的股东,有要求分红的权利,如一直未予以分红,建议向法院起诉。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九: &七年前,我父母以我的名义向我姐姐买了一套房子,我们是同村的。这个房子是属于农村土地集体产权,根据有关规定无法更改户主姓名,因此至今未办理房产以及土地证的更名,只签署了绝卖房屋协议,村委会也盖章公证。虽然现在未经更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在我们手上,但是我总担心因为手续还没有办完,存在一定风险,我应该如何保障我的权益?我现在尤其担心如果他做了遗失声明。那我手上的房产证不就作废了? &律师意见:首先,从你的陈述当中可知,该套房屋系你父母出资购买且由你父母实际居住因此该套房产属于你父母所有,并非你所有。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过户给其他人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需为同村村民,符合一户一宅等才能过户。此外,由于你对未能过户的原因表述地并不清楚,因此建议跟律师作进一步的面谈。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 &这边小区有固定车库和不固定车位,对于没有车库的业主实行每辆五元的收费执行,请问小区业主停车费是否有明确标准 &律师意见:首先对小区的车主收取停车费符合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至于停车费能不能收、收多少应根据业主入住前跟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的约定、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舟山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等进行综合评判。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一: &爸妈在我12岁那年就离婚了。我一直是跟我妈在外面租房子的。我的户口一直在老家临城,临城房子要拆了,可我爸借高利贷没钱还就把房子卖给了亲戚,当时逼着我签了字。说房子拆了会给我留一点。后来我爸又把房子卖给了国家。我事后才知道的。我没有分到一分钱。现在房子没了,村里空有我一个户口。我和我妈身体又不好。经常看病又要付房租。我26岁刚离婚。又生不了孩子,又有牛皮癣。我妈也下岗了,至今没有一个属于我们的家。临城那里房子被我爸卖给国家,我就分不到一点点了吗? &律师意见:户口与房屋所有权完全是两码事,你的户口放在该套房子上,并不意味着你对这套房子享有所有权,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二: &律师先生:您好儿子欠了钱还不了避走了,债权人可以向其父母追讨吗? &律师意见:债权人不能向父母追讨。你儿子已成年,其与他人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只对他们之间有效力,因此债权人无权向其父母追讨,除非其父母自愿替他儿子承担还款责任。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三: &我亲戚几年前向他的兄弟借了一百万替另一个朋友担保,当时借款上写的是连带责任人,现在他兄弟死了,朋友又没经济能力偿还,兄弟的家人老是来他家闹,已经向法院提出申诉了,法院可能要拍卖我亲戚的房子,这个合理吗?到底连带责任人要负什么责任? &律师意见:当主合同债务人没有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任何要求履行债务或承担债履行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通俗上说,就是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后,做为债权人他有权力向债务人或是但保人任何一人要求偿还。因此你亲戚有义务承担还款责任。至于法院是否会拍卖你亲戚的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只有一套房的,且债权人不是金融机构,房产面积不超过一般居住面积的,一般不能拍卖或变卖。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四: &有位借款人70岁左右,两年前用房子抵押做了他项权证,向我朋友借了30万,月利息1.5%。房子面积62平方,夫妻共同财产,当时两夫妻共同在公证处,房管处共同签字。如今资金困难,我的朋友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拍卖或变卖。 &律师意见:你朋友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两人为共同被告。 &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件十五: &新家由装修公司负责装修,截止8月7日,家里基本已装修完毕,等家里让物业公司安装可视电话的时候,发现装修公司的水电工之前已在未经过我方允许,把可视电话中的报警器线路全部剪断,目前造成家里警报器无法安装。经与装修公司协商,对方只愿意进行重新线路修补及少额赔偿,我方不同意。我方认为,作为舟山名牌装修公司出现这种低级的装修错误,是重大的失误。其次,我家已完成精装修工程,如果要重新返工进修修补是完全不合理的。最后,装修公司对于这个重大失误,也是因为之前竣工阶段,无任何验收工作,没有提前发现这个错误。我方认为装修公司应该进行大额赔偿,请问律师,是否合理? &律师意见:赔偿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准,没有法律依据的赔偿请求,实际审判过程中不予以支持。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六: &我的一个朋友,她跟他老公结婚十几年了,第一个女儿,第二个刚生了个儿子,小孩快要到满月了,他提出离婚!说他有相好的了,他是在运输船上工作的!现在他不工作了,现在在相好那里!还说,让我的朋友等他一年半载的,看他幸福不幸福,如幸福的,那就离婚,如不幸福就回归家庭,我朋友就说,我只能等他半年,半年之内如果他回心转意了!为了小孩,可以跟他在一块,半年以后不回家的,自己提出离婚,儿子归女方,女儿归男方!让男方出60万的分手费,请问律师,如打官司,男方能出多少? &律师意见:这个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离婚案子主要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法律上没有分手费这一说法。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七: &您好,请问我们村民土地未在授权同意书上签名,就被一些牟取利益官和开发商非法禁用了,向哪个部门举报比较好,还有中央到舟山市反腐监督的电话是多少 &律师意见:建议向国土局及规划局了解情况,是否存在土地的征收、征用情况。 &全国反腐举报电话12388. &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1');"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 案件十八: &东港颐景园大门口半夜2点开始施工,严重扰民睡觉。 &律师意见:建议向环保局及城管部门投诉。 & &
上周法律咨询回顾(8月30日—9月5日)&PS:以下案件均由王曾律师解答&王曾律师,男,法学本科学历,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同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 & & 案列一:&我想咨询一件事,我朋友借给别人50万,有借条,当初也是看中利息,本金也都是借来的,当初借条写的是半年,现在日期到了,对方做建材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无法拿到本金,对方在外面追债还是躲债不得而知,利息也只付了一万,现在我朋友实在没有办法,请问能向法院告对方么?对方目前有一套房子,一百多平米,已婚有一个7岁儿子。能向法院起诉他,拿房子抵押或拍卖么?万分感谢!!!&&答:有借条同时发生了实际的借贷往来,即可以认定是民间借贷的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应当注意几点:第一、走诉讼途径,对于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第二、注意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到期之后的两年,如果错过了就可能出现权利无法维护的可能,当然诉讼时效可以中断通过续签、告知等其他方式。同时如果他有相应的财产,可以采取诉讼保全,也可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 &案列二:&我想问下,我是已婚人士,我父母想把现在他们住的那套房子赠予给我,房产证是我父母的名字,那所房子我先生是不是也有一半的权利?& &答:依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你的父母在赠予中明确表明赠予且只赠予给你个人,应当认为是个人财产。& &案列三:&2011年结婚后男方全款买了一辆20多万车 现在因为感情问题想离婚,请问车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该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可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采取该形式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列四:&关于退房的事情,本人日签的买房合同,从12月份以及过年后房价一直降价,目前的价格跟我买房价格差2000左右,这样情况能否退房或有什么方法弄点补贴吗?买的是88平的房子& &答:房价下跌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因降价而要求退房一直不受法律支持。合同最基本的就是契约精神,价格涨跌是市场的正常表现,没有影响履约能力,也没有带来不公,不属于“情势变更”,不存在充分理由要求终止合同。 & &案列五:&律师你好,和单位签的合同到期,因家中无法照顾到小孩原因,不想再和单位续签,这种情况,在合同到期后离职,单位说这种情况不能拿失业金,请问是这样吗?那我10多年交的失业保险,一点也保障不了自己了吗?& &答:你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经办机构应当在7日内予以审核,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每申领一次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案列六:&本人08年结的婚,婚前房子是公公名字,但婚后这房子按揭和债务都是我们2夫妻在还,2011年我们把房产转到我们夫妻名下,我们是以购买的方式进行过户的,家中的大小事物或者经济各种问题都是我自己解决的,我想问下如果我们2夫妻离婚这房子怎么分,我看现在婚姻法规定婚前房子属于谁就是谁的,可我婚后一直还按揭还债务,我们还在船上有股份,这资金也是我解决的,就这个情况,希望您能给我答案。& &答: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此外,关于股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解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配。& &案列七:&新装修房子漏水严重,开发商多次修补未解决,我们可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吗?& &答:如房屋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开发商等主体进行维修,并对由于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如果多次修理仍未修复则可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向开发商等相应责任主体要求赔偿。& &案列八:&本人是房东,本来合同写的是,到一五年一月份,现在房客提出来,后面三个月不租了,虽然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了,但是合同是没有到期。合同里也没有写明,房客违约应该有什么处罚。作为房东是否可以扣除之前给我的一月押金?谢谢解答& &答:具体要审查你们合同中对于违约条款的规定,如有则依据违约条款执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房客是可以解除合同,但要赔偿由此给房东造成的损失。对于押金,可以扣除,但应当协商扣除损失金额。& &案列九:&我们可以说是奉子成婚,2012年4月低5月初怀孕的,7月7 七夕领证的,年底27办的酒。公婆离异老公跟公公。在我怀孕三个月左右的时候轨,后来因为考虑孩子还是结婚了!之后一直和其他女人有暧昧,就是网络,手机通讯等说话暧昧,孩子儿子现在18个月,从出生到现在就得了是我带的,他不帮忙。他私下欠款很多,一些是婚前借的,一些婚后,婚后借款有些私用,有些家用。请问如果离婚儿子抚养权我能要来吗?那些欠款我需要承担吗?& &答:第一、关于抚养权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当然如果协商抚养权归属也是可以的。第二、关于债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前的债务,只要不是用于婚后生活的都不是共同债务,你无须承担;婚后的债务,你不知情或夫妻没有借款合意及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部分,你无须承担。& & &案列十:&自己家的小区,自己的车辆,进出超过一定的时间要收取停车费,合不合理& &答:第一、向物价部门查询该收费是否有批准、备案登记以及相应的文件。第二、查询你们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合同》,对该收费是否有约定,是否通过业主委员会通过。& &案列十一:&建国前村里的老房子 未办土地证。现在可以办吗?家里已经有一个两层的楼房 了 户口是我爸爸。可以已我的户口去办理土地证么 &答:&&答:请先向国土部门查询该土地是否有办理相应权证。如没有,则依据原房产的取得办理相应权证。& &案十二:&本人26岁,一直想修改自己的名字,就改一个字就好了,但是听说没有路不能修改名字什么的。在这里求助下律师,能修改名字吗?能的话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上周法律咨询回顾(9月13日—9月19日)&&PS:以下案件均由王维雅律师解答&王维雅律师,女,2011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成为浙江震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已办理多起民事、刑事案件,参与了浙江恒宇造船有限公司、舟山海泰水产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1&我和我老公领完结婚证后,想迁户口到老公那,可那里的派出所说要长辈写一封房产分割协议书,这应该要怎么写?内容会不会影响以后房子的拆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结婚是可以迁移户口的,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房产分割协议如何写可以请律师代为起草,至于房产分割协议是否会对今后房子拆迁产生影响需依据房产分割协议书的内容及拆迁政策进行评判。&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2&去年和保险公司签订代理人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无社保无底薪,不属于员工。请问保险公司有权从我个人佣金里扣除考勤扣款吗,能否以考核标准为由单方面解除代理人合同,今年刚续签一年。& &保险代理合同不等于劳动合同,因此你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并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是受《保险法》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调整。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有权从你个人佣金中扣除考勤扣款及能否以考核标准为由单方面解除代理人合同要看你们所签订的代理人合同是否对此有所约定。&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3&我想问下,朋友借了我本金25万,已经有五年了一分都没还,上个月又让他重新打了借条,但是借条有一句被划掉重新写过了,另外还写了其中12万是利息,这样的借条有效吗?他一直推脱不还钱我该怎么拿回本金,他老家临城房子拆迁有赔的,我是否该通过法律途径要他还钱?走法律程序需要什么资料,要多久?&&&&如果对借条进行过涂改,那么对涂改的部分需由当事人签字或画押确认,否则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应由你对被修改的内容承担举证责任。12万元是利息的约定是否有效,要看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是否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你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钱,你需向法院提供你自己以及对方的身份信息材料,以及能证明你们之间借款的证据,如借条、汇款凭证等。&诉讼程序的期限与案情的复杂性有直接关系,简易程序一般为3个月;普通程序一般为6个月,且因审理需要可以延长6个月。若涉及二审还将延长审理期限,这其中还不包括鉴定、公告等具体会涉及的情形。&建议让你朋友重新出具借条后再考虑是否起诉。&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4&本人有一旧房拆迁,安置了2套房,2套房不在一个楼盘,签订协议时合同上没有写明交房时间,只是口头上说两套房差不多时间交付。现在一套房己交付,另一套还遥遥无期。安置费也拿到第一套房交付时。没有约定交房时间的合同有效吗?这样的合同我有主动权吗,可以要求房产公司随时交房吗?这样的合同是否属于显失公平的无效合同?&&&若仅是因为没有写明交房时间的合同并不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也并不是无效合同,但属于有瑕疵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你可以要求房产公司交房,但需要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5&我父母批了地基,连我弟弟三人批了112平方,是原拆原造,现在父母离婚了,这地基需要重新去批吗& &如在原审批的基础上仍以你父母、弟弟的名义建房,则不需要重新审批,你父母和弟弟可以对出资及房屋建成后的所有权作出约定。如审批人人数发生变更,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咨询土管部门。&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6&本人的亲戚是经营水果店,专为各娱乐场所配送水果,以收据签名月底结算。2012年期间给一家娱乐场所配送,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月月结,后来这家娱乐场所经营不善转让,但是原老板仍然有股份,娱乐场所进行了更名、法人变更,但是原老板和新老板有协议,原债务由原老板负责。亲戚继续为这家配送水果,后来场所关闭了,有六万多的水果款没有要回来,新老板一直以案子在处理不予付款,请问这六万多新老板迟迟不给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来吗?&&&&娱乐场所的更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并不影响经营主体对外承担责任,原老板和新老板之间的约定仅对其内部有效。但你亲戚应提供配送水果的送货凭据系该娱乐场所老板(原老板或新老板)或职工履行职务行为所签收。另外,在提起诉讼前应先确认被告主体,即娱乐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情况。&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7&我老公家里条件不错,但是结婚后他父母什么都没有给他,就他存的积蓄几千块,别说车和房了。婚后,我跟他一起住在公婆家,他在家里的厂里打工,父母给他工资,他从中给我2千,我在幼儿园工作,工资不高,才2千左右。自从怀孕以后公婆没给我们过一分钱,压力都在我们两人身上。我觉得他家做得有点绝,所以我不肯放工资和当时给我的礼钱。我在想,真的是很亏,自己嫁给他时还嫁了一辆10几万的车,我妈给我的黄金首饰,还有当时我妈把他给的礼钱也还给我了。而他,除了几千块的存款什么都没有,家里车,房都说他爸妈的名字。为了钱的事也吵了不止一两回了,我怀着身孕真的受不了了,我想问律师如果离婚了,我们的钱财怎么分,他父母那边能争取到什么吗?&&&如果双方并无婚前协议,且不能达成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可以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分割。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的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他父母那边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不在分配的范围中。&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8&你好, 我想咨询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有一处婚前财产,现在要可能要动迁了(当然他们现在结婚已久)。那用那笔动迁款买的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的?如果想变成个人财产应该何如做?按这种情况而言动迁款全款支付和按揭支付买房对变成个人财产有影响吗?希望律师能详细说明,耐心解答哦!谢谢啦& &如果没有证据表明拆迁部门在安置时考虑了人口因素,那么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的拆迁款所买的房子还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个人婚前的拆迁全款支付购新房的全部款项,新购房屋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个人婚前的拆迁款支付了购买新房的部分款项,另一部分系按揭支付,则对用拆迁款支付的部分为个人财产,按揭部分系共同财产。& &=750) window.open('/attachment/Mon_792_014a85e25c0fe86.gif');" style="max-width:750" onload="if(is_ie6&&this.offsetWidth>750)this.width=750;" >案列9&本人日至日(共计13个月)在某集团上班,月薪3000,单休,无试用期。说到这个单休,我听原来的同事说,原本是双休的,后来因为要配合工地上的事务,所以改为单休。 然后由于诸多原因,我的合同是从2013年6月开始签的。上班期间,只在去年7月份发过一个月的工资(扣除社保后),今年年前又发了6000块,实际共被欠10个月的工资。 后来经过多次艰难讨要,于今年7月份终于拿到了其中的一万,对方承诺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分次补齐。但是至本月的15号,我的卡里还是没有一分钱到账。 我的家人又联系对方老板,约好的次日下午办公室见,结果去了之后又闭门不见,在场的出纳跟我家人说老板不在(这种情况已经反复很多次,几乎次次如此)。 我家人也是火爆的脾气,当场就跟那边的出纳(老板小姨子)吵起来了,最后那老板就不得不出来了。然后放话,工资会结,但是要扣掉我以前请假迟到的钱,按打卡机上的记录来,迟到扣半天工资!这不是耍无赖吗? & &以前我们上班有班车接送的,在沈家门上车,因为我家住的远,所以我每天坐公交车到沈家门然后等班车来接,但是这个司机经常迟到,有时候甚至要等上半小时,所以我们打卡也老是晚点!加上司机有时候会出差,那么就要自己坐公车,我要倒两班车,然后步行20多分钟才能到单位。我们这边外出办事就不打卡了,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只是当时制度不健全,都没有填外出单之类的。按照这样的情况,如何判断我是迟到还是出去办事?!难道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吗? & &还有我的社保也一直没帮我拿出来,因为社保一直处于欠费状态(从我签完合同的那天起,公司一分钱的社保都没帮我交),加上我签合同的那家子公司已经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挂靠着社保,所以社保局不让拿!当初离职的时候那边说好尽快帮我交清然后拿出来,还说什么时候拿出来就交到什么时候。今天我查了社保局的信息网,发现已经停缴了,打电话过去一问,得知他们前两天去办理了终止,终止的时间结点是今年的5月份,但是还是处于欠费状态,这跟当初答应我的完全两码事!照之前说的,就应该帮我交到9月份的。而且原单位那边也没有人告知我只交到五月份,我多次打电话过去给负责人,都没人接我电话,我问还在职的同事,每次都告诉我说负责人不在办公室。像这样的情况,社保局为什么都没人管,任凭他欠着不闻不问?欠费没交清,为什么能拿出来? 我家人去的那天,对方又许下承诺,日之前把欠薪结清,但是要按照他说的扣工资。 迟到扣半天工资肯定是没道理的,但是对方是个无赖! 那么,我想请教各位专家,单位有没有权利这样做?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我以前周六上班的可不可以算加班,问他付双倍工资?我算了下,一共有48个周六都在上班。社保的问题又要如何解决? & &如果下个月5号对方又变卦,我依旧拿不到钱,那么除了通过仲裁的方式还能有什么办法要回我的工资(因为以前走掉的同事最后都走上了仲裁的道路,裁决下来了,但依旧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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