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通知书书约定的奖金,不予支付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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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终奖制度三大陷阱不给离职者发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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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通知书范本(含入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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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公司不给签订合同该怎么办?
7人阅读 来源:互联网整理,仅供参考
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最好和单位把签好,这样以防今后签署带来麻烦。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建立的最有力凭证,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一个月内签署合同,那么入职公司不给签订合同该怎么办?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支几招。一、入职公司不给签订合同该怎么办?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多久内签署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只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即是劳动关系。四、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坏处?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劳动关系,没有保障。2、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在未超过一年,未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前,单位可以随时单方。3、没有劳动合同对岗位、工资、工作时间、待遇等劳动关系的主要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会很容易就此发生纠纷。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一般是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签署。如果入职公司不给签订合同,员工可以催促其签署,或者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实在不行,还可以和司法。公司不签合同的,员工有权单方面,并要求二倍工资赔偿。延伸阅读:
吉安劳动关系律师律所:江西西昌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西/吉安/擅长婚姻家庭律所: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区域:江西/吉安/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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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绩效奖金,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补偿
【案件回放】
年月日,彭盛晟入职通讯公司,并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至年月日。年月日,双方签订《更改同意书》,其中约定:“公司将定期支付彭盛晟税前工资每月元,每年发放个月薪水,彭盛晟将参加计划(即重要人才计划),此计划条款由公司所定,公司为彭盛晟设定年财政年度计划价值为元人民币(至年月日),届时将根据彭盛晟在本岗位服务时间的长短按照比例发放。如有任何薪酬、奖金职位的调整,公司将保留最终解释权。所有薪酬,奖金和职位都会根据公司政策和规定进行定期评估。”
年月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至年月日。年月,彭盛晟以公司未足额支付其计划和制度奖金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提出申请,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以上两两项奖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万余元,该委驳回其全部请求。彭盛晟不服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称,自其加入计划以来,公司只支付其奖金元,与双方约定不符,故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奖金差额及经济补偿金。公司辩称:公司对于奖励标准和支付条件均有书面约定,彭盛晟知晓上述规定,且对公司实际支付奖金数额未提出异议,公司已经按双方约定向其支付了奖金,并不存在拖欠行为,彭盛晟系主动辞职,故公司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约定,彭盛晟自年月日开始加入公司计划,并约定年度计划价值为元,该奖金根据彭盛晟在本岗位服务时间长短按照比例发放,现自彭盛晟年月日加入计划,至年月日,彭盛晟共计工作个月,按照上述约定,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绩效奖金元,现公司仅向其支付元,且未能就此作出合理解释,故应当再支付元。至于彭盛晟主张年奖金的主张,应为双方未做约定,本院对此不予支持。对于彭盛晟要求公司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期间计划绩效工资的主张,彭盛晟加入该计划为年月日,系在其主张上述期限之后,故本院对此不予支持。对于彭盛晟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因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彭盛晟财年计划奖金的事实,故彭盛晟可以以公司未向其支付约定奖金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据此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综上,法院判令公司向员工支付绩效奖金、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共计七万八千余元。其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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