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动因考虑哪些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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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际化经营综合优势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该文在对现有的中外企业运行优势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综合优势理论,并按照系统工程的思想,分析了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对企业综合优势的影响,设计了评价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综合优势的指标体系,并对指标体系的结构、用途及评价方法作了详细探讨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综合优势优化模型,并结构综合优势理论指导下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选择的准则,将综合优势理论引入到企业实际战略管理操作中.企业综合优势理论的提出,使企业战略管理思路更清晰、目的更明确,是战略管理理论的深化与完善,在指导企业如何以综合优势为基础和目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践中,具有现实和理论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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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比较研究
企业国际化经营是当今世界经济研究中的一项重大课题.该文对典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进行了比较研究,力求进一步了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规律.该文从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产业方向、经营方式、成长发展、目标市场、管理控制,以及财务融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得出了一些创新性的结论.最后对中国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作了简要分析,得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在产业方向的比较研究中,作者发现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产业结构都遵循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逐级过渡的过程,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展开
企业国际化经营是当今世界经济研究中的一项重大课题.该文对典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进行了比较研究,力求进一步了解企业国际化发展的规律.该文从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产业方向、经营方式、成长发展、目标市场、管理控制,以及财务融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比较研究,得出了一些创新性的结论.最后对中国的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作了简要分析,得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在产业方向的比较研究中,作者发现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产业结构都遵循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逐级过渡的过程,而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可以较好地解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出口产业结构的转换关系,并由此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产业经营方向的转变也是推动发达国家产业发展的动因"这一新论点;在经营方式的比较研究中,该文结合生产折衰理论与小岛理论的观点,总结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企业优势与国际化经营方式选择的关系";在目标市场的比较研究中,作者发现了不同国家在企业国际化经营未到成成熟期时,进入目标市场的动因各不相同,但步入成熟期后,都将扩大市场份额作为首选动因.该论点可以为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制定提供参考;在管理控制和财务融资战略的比较研究中,该文对各国跨国公司的决策步骤、模式,以及融资来源等进行了分析.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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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在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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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伴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发展。从企业国际化战略层面来看,近年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取得了快速发展。2006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906.3亿美元,共分布在全球172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境外中资企
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伴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发展。从企业国际化战略层面来看,近年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取得了快速发展。2006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906.3亿美元,共分布在全球172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境外中资企业的经营领域已从贸易、航运和餐饮等,逐步拓展到生产加工、资源开发、农业合作、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等众多领域。对外投资方式也由早期的建点办&窗口& ,发展到投资办厂带动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设立研发中心、创办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等多种形式。
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行业和地域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的甚至对环境比较敏感。因此,如果不加强环境管理,很有可能给当地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另外,中国目前和未来对外投资的一些地区,其法制建设相对还不健全,投资环境比较宽松,环境监管方面比较薄弱。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引导和规范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保护当地生态环境,以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企业也积极承担环境责任,实现与当地的合作共赢。
企业国际化经营承担环境责任的法律依据
从企业国际化经营承担环境责任的法律依据来看,中国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律政策体系,为推动、规范和保障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积极承担环境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方面,国家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政策和标准,全面规定了企业在经营中负有的各项环境义务,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和司法惩治力度,从而为企业规范环境行为,承担环境责任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另一方面,国家在专门针对企业国际化经营制定的立法和政策中,也要求企业注重和保护生态环境。目前这方面的立法和政策主要有:
2004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在项目申请书中分析东道国投资环境情况。
2004年、2005年和2007年,商务部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三批《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引导我国企业在境外产业投资方面注意环境保护。
2005年商务部发布的《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工作细则》中有两个条款是关于环境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
2008年国务院发布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4条明确规定: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2008年商务部发布《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39条明确要求在境外施工的企业应当文明施工,遵守受援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受援国环境。
2009年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其中第12条、21条和28条等多处提到要求企业客观评估和分析境外投资环境。
2007年和2009年国家林业局先后发布了《中国企业境外可持续森林培育指南》和《中国企业境外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指南》。这两个指南均用专章规定了企业在境外从事林业经营的环境保护责任和其他社会责任,要求企业注重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采伐方式和作业措施,尽量减少森林采伐对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生境、生态脆弱区、自然景观、森林流域水量与水质、林地土壤生态环境和更新幼苗幼树的影响,保证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快速恢复。对森林特别是高施。
以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体现了中国政府在规范企业国际化经营活动中对东道国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为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环境保护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保障。
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的成就与政府的行动相呼应,在国际化经营活动中,中国企业也逐步认识到海外业务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要求,在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方面不断学习改进,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首先,中国企业积极参加&全球契约&行动。联合国提出&全球契约&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陈锦华曾呼吁中国企业界重视、支持、参与这项活动,认为参与&全球协议&,支持世界进步事业是中国企业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一项社会责任。目前我国已经有中石油、中石化、宝钢、海尔、中远、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等企业和组织加入了全球契约。另外湖南省的长沙、株洲、湘潭和益阳等4个城市也于2009年4月加入了全球契约。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海尔和中远等企业还接受了全球契约的&关注气候&宣言,并承诺把扭转气候作为其长期责任竞争战略的一部分。
中国企业积极加入有关环境责任的国际标准。根据SAI统计,2007年6月底,已有159家国内企业通过了SA8000标准认证,涉及纺织、服装、制鞋、电子、食品、玻璃制品、家用器皿、照明、制药和玩具等26个行业。而到2008年6月底,国内企业更是上升到214家,居申请认证的各国之首。
中国也正在成为全球范围内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制订的重要发起人。通过《CSC9000T中国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制订,我国已经获得大量社会责任标准制订经验。还参与制定了ISO组织&IS026000社会责任标准& 。中国也更加深入地参与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贸易和投资&软规则&标准的发起活动,比如&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有关项目融资)、&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xtractive Industries Transparency Initiative)、&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eil)以及&多纤维协议论坛&(MFA Forum,有关可靠的纺织品)。
通过参与类似的国际合作活动,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赢得更加负责的环境责任形象。
我国金融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也开始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在过去几年里,国际银行机构制定了关于环境保护的贷款标准,赤道原则是目前国际上最具代表性的绿色信贷标准,加入该原则的金融机构已达60家。2008年l0月,中国的兴业银行宣布采纳&赤道原则& ,成为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采用了独立的环保财政标准。另外,上海银行和招商银行签署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关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机构的声明。
我国企业还积极发布社会(环境)责任报告。2001年,中石油发布了国内企业首个企业健康安全环境报告。截至2007年底,在中国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共有83家,相~L2006年底的18家翻了四番。发布报告的企业当中,国有企业占大多数,民营企业数量也异军突起。而到日,仅A股上市公司就有364家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中,尤以国际化经营程度较高的中远集团和中石油最为成功。由于中远集团在全球契约框架内所做的出色实践,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亲自致信中远集团总裁魏家福,邀请他到联合国峰会做演讲,介绍中远集团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关经验。
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面临的挑战
虽然我国已经有不少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积极承担环境责任,努力实现与当地经济、环境合作共赢,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从外部来看,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面临着巨大压力和挑战。
首先,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面临的可能是最大也是最普遍的问题,是&绿色壁垒&对企业环境责任提出的挑战。随着中国的经济崛起,尤其是国际贸易地位的迅速上升,针对中国的贸易与投资壁垒日益增加,对华贸易摩擦持续不断,不但频率加快、范围扩大、程度加剧,而且产生摩擦的原因日渐复杂,以维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的、具有一定正当性、受到保护与鼓励的绿色壁垒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中国商务部2003年的抽样调查显示:2002年有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性壁垒(TBT)的限制;在受TBT限制的出口企业中,40%受欧盟限制,27%受美国限制,25%受日本限制,8%受韩国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限制;环境因素是TBT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农产品、食品、机电产品、汽车、纺织及印染产品、皮革制品、陶瓷产品、各种包装材料是中国遭受绿色壁垒冲击最大的出口行业。中国出口产品每年因环保因素受阻的金额,1997年大约为74亿美元,而从2000年起则高达450亿~500亿美元。
在欧盟,2005年8月欧盟&绿色指令&生效而受到直接影响的中国电器产品出口额为317亿美元,占到中国出口欧盟机电产品总值的7l%,中国家电出口价格至少因此上涨10%。2007年6月生效的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案》(简称REACH法规),涉及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影响中欧之间90%以上的贸易额,中欧化工品进出口总额将因此减少10%,中国化工生产总值将下降0.4%,并有可能导致2O万化工及相关从业人员失业;2007年8月生效的欧盟&能耗产品环保设计指令& (简称EUP指令)对中国家电行业造成的影响也将不会低于50o亿元人民币。
2007年, 日本根据&肯定列表制度&针对中国出口农产品中毒死蜱、甲氰菊酯、土霉素等成分超标现象公布了强化抽样检查的通知,还数次对中国出口的鲭鱼和烤鳗鱼产品中孔雀石绿和呋喃唑酮残留超标发出命令检查通知。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较大的蔬菜、水产品,不仅出口数量有所下降,价格也呈现不同程度地下滑。虽然日本仍是中国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但其所占份额不断下降,已由2001年的35_8%降为2007年前9个月的23.5%;在中国食品出口市场中的比重也从39%下降为24.5%;相应地,日本在中国出口市场中的份额由原来的1/3缩减为目前的1/4左右。
发达国家居民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绿色消费习惯也对我国企业的出口贸易形成压力。根据业内专家介绍,联合国统计署提供的数据表明,1999年全球绿色消费总额达3000亿美元,80%的荷兰人、90%的美国人及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消费品的环保标准。
另外,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特别是对外投资的主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家,而这些国家的法制建设不够健全,其国内环境意识也不强。这种客观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企业&入乡随俗& ,降低自身的环境保护要求,从而影响环境责任的承担。而这又很容易成为某些国家攻击中国企业&环境威胁论&的把柄。
在国际舆论方面,受&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中国企业在海外正面临着&中国环境威胁论& 的舆论压力。中国海外企业普遍认为,境外舆论和对外经济合作目的地国家等外部力量对企业环境管理方面影响重大。因而,如何缓解&中国环境威胁论&的压力,也是需要中国政府和企业共同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从内部来看,也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在宏观政策层面。虽然中国政府对于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环境问题已经有所意识和行动,并且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但这些法律和政策在形式上比较零散,在内容上还不完整,整体上缺乏针对企业国际化经营而实施的全面系统的环境政策指引和规范。另外,已有的法律和政策条款基本上属于原则性规范,对企业更多的是起倡导性作用,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在企业层面。首先,企业在国内的环境守法意识就不强。我国关于企业环境义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比较齐全完备,但这些法律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有很多企业仍然在其经营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没有真正切实履行环境义务。
中国企业在海外分支机构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比较淡薄。作为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重要主体,民营企业自身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的提高尚有不小差距,社会诚信意识仍有不足,资源环境问题有所加重等问题,可能让中国的民营企业在&走出去&时候因为企业形象的影响而步履维艰。受环境责任意识淡薄的影响,我国企业普遍缺乏承担环境责任的自觉行动。
我国企业加入环境责任国际标准的情况也不令人满意。到目前,加入全球契约和sa8ooo~~会责任标准的企业数目还非常少,在企业总数中的比例很低。而参加企业比较多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其实施效果也并不理想。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率不高。
我国企业接触社会责任报告的时间并不长,很多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还非常陌生。据报道,截至2009年10月底,在1556家A股上市公司当中,只有364家公司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比例仅为23.4%。而在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中,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更少。
综上所述,我国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既面临着诸多的外部压力,同时自身内部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因素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环境责任形象,进而制约了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进程。
当前,我国在有关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环境责任承担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和进步,但是与企业国际化战略的要求相比,与国际社会发达国家承担环境责任的状况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要解决这些问题、克服这些挑战,加快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需要政府、企业与社会三方的共同努力和应对。
&&政府层面
(1)完善立法和政策
在立法完善方面,首先是在形式上整合现有的分散在各个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环境责任的国内立法,制定出一部专门针对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有关环境责任内容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在内容上,建议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内容,同时规定适当的奖励机制和处罚机制,以形成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外部激励和强制约束。
在环境标准方面,建议完善我国出口产品的环境标准。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具有规范性和法律的约束力。包括产品的环境标准、与产品生产过程有关的环境标准在内的环境标准的缺失或过低,是中国面临的贸易与环境的主要问题之一。正是由于自身的环境标准偏低,才导致了大量资源性产品和污染密集型产品盲目地扩张生产与出口,也使众多的国外危险废弃物可以堂而皇之地通关进口,更为发达国家轻易地通过直接投资转移污染密集型产业提供了便利条件,不仅造成了本国资源环境的过度消耗与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还使出口贸易受制于国外日渐严格的环境标准,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
在政策完善方面,建议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环境政策指引&。该政策指引在内容上可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的立法、政策和战略,说明我国政府在对待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的国家立场、法制状况和政策规定;二是国外企业环境责任立法、政策和文件清单,说明国外和国际社会有关企业国际化经营承担环境责任的主要依据;三是企业环境责任的主要内容,说明企业需要承担哪些方面的环境责任;四是企业环境风险提示,说明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存在的环境风险的具体表现;五是企业环境风险应对策略建议,告诉企业在面临环境责任风险后如何有效应对和处理该等风险;六是企业环境责任案例汇编,介绍中国企业和国外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承担环境责任的成功经验。
(2)加强对企业境外环境行为的监管
政府的外部监管是引导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现实选择。这是基于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意识的薄弱。为此,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关注和监督中国企业的境外环境行为。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管。而对企业境外环境行为的监管,就是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规范企业顺利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需要。
加强对企业境外环境行为的监管,首先需要建立对企业境外环境行为的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外交部门建立企业境外经营行为的定期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发挥驻外使(领)馆在境外对当地中国企业比较熟悉和方便交流的作用,及时获取企业境外环境行为的有关情况,为开展相应的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
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内已经试点的企业监督员制度,在从事国际化经营的企业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环境管理员经过环保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后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本人申请并被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企业任用,在本企业内行使部分环境监督管理权。在从事海外业务的企业中建立企业监督员制度,一方面可以克服因为企业经营远在海外而导致监管部门无法监管的漏洞,另一方面又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还建议有关部门借鉴国内的排污环保诚信档案制度,对从事境外业务的中国企业建立企业环保诚信档案。该档案记录其环保诚信信息,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承担环保社会责任等情况载入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企业的环保诚信信息应当作为环境监督管理、财政支持和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还可以作为银行信贷、外贸出口、企业信用和上市融资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3)深化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顺利进行,保证与所在国家及社区长期的资源共用、利益共享,为和平崛起的中国树立积极正面的形象,赢得海外舆论的赞许,国家应在外经济合作中把环境保护摆在战略位置,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促进对外经济合作、转变经济合作思路的重要手段。
建议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积极推动中国与各主要贸易(投资)合作伙伴国家在商务领域的环境政策交流,适时达成双方或多边的环境条约、协议或者备忘录,减少或消除&绿色壁垒&对企业国际经营的负面影响。同时建议,对于环境法制和环境保护相对落后的发展中东道国,加强在环境法制方面的官方合作,帮助这些国家健全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提高环境执法能力。积极开展环保科技交流,帮助这些国家发展环保技术。
(4)积极缓解国际舆论的环境压力针对国际上存在的&中国环境威胁论& ,积极采取缓解对策。对此,可以设立绿色经济合作专项资金,通过环境示范工程缓解国际压力。特别是在发展中东道国建立环境示范工程或者社区友好工程,能够赢得当地居民的好感和支持,有利于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同时建议,采取措施鼓励企业与东道国政府和企业共同开展环境合作项目,帮助其改善生态环境,降低环境风险。还要加强对环境责任模范企业的品牌宣传。通过各种措施,用实际行动表明中国政府在企业国际化经营中重视引导企业环境行为,重视保护当地环境的负责形象。
&&企业层面
如果说政府层面以上四个方面的工作是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的话,那么企业作为国际化经营的主体,其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和环境保护行为则是其顺利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关键。
(1)增强环境责任意识
在面临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重环境压力的形势下,企业积极承担环境责任,首先需要增强承担环境责任的意识。
增强环境责任意识在根本上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国际化经营。企业主动承担环境责任,有利于树立企业形象,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可以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企业与周边自然环境及当地民众的和谐相处也为自身的发展开拓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许多行业的领跑者正在通过承担更多环境责任塑造自己的&绿色形象&。
增强环境责任意识,提高环境道德水平,要求企业在决策时,一方面要考虑自身企业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所在社区的环境保护需要和整个社会环境保护的需要。在决策中就做到自身、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必须努力强化公司自身环境保护的素质,注重提高公司管理层和内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其自觉树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别是,公司董事们在以公司名义作出战略决策时,有义务把环境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这种义务,源于公司董事的信托义务。当企业决策层(包括董事和经理)自觉地履行这样的环境义务时,企业本身的环境责任意识也就提高了。
(2)严格承担约束性环境责任环境责任包括法定环境责任、约定环境责任和倡导性环境责任。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环境责任的发展趋势是,法定环境责任和约定环境责任的内容不断增加,倡导性环境责任也日益扩大。我国企业必须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认真严格地接受已经扩大化的法定环境责任和约定环境责任,这是企业克服国际贸易中面临的&绿色壁垒&的重要方法。
一方面,应当依法承担法定环境责任。法定环境责任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目前,我国有关企业法定环境责任的法律规定已经比较完善。这些法律是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重要法律基础,也是企业有可能履行倡导性责任的前提。我国企业应当积极履行这些法定环境责任。同时还应当积极履行国际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具有约束力的环境公约、条约、协定和协议等,这也是企业法定环境责任的范畴。企业在国际经营中,法定环境责任是不可选择的。但是,由于各国环境法制建设水平的差异,对环境保护要求的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在不同的国家从事经营所承担的环境责任标准可能是不一样的。实践表明,在初期,中国很多企业在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化的阶段,通常会选择那些环境责任要求相对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因为这种国际化经营的成本相对较低。
另一方面。应当依约承担合同环境责任。在国际贸易中,一些跨国公司针对国内法和国际法没有规定的环境责任,又希望双方都能遵守承担这部分责任,于是通过合同的形式将这些环境责任固定下来,要求双方共同遵守。对于这种通过合同约定的环境责任,由于是双方当事人意思一致的产物,因此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企业应严格承担。
(3)积极承担倡导性环境责任在严格承担法定环境责任和约定环境责任的同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更积极主动的承担一些倡导性环境责任。
倡导性环境责任是反映企业形象高低的重要尺度。在发达国家,由于收入水平较高,主流市场的消费者更关注生活质量和自然环境,从而在消费市场上对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形成压力。同时,在消费者运动的影响下,只有得到公众认同的投资和经营项目才可能获得成功和持续的发展。因而出现了所谓的&社会责任投资& 。在这种投资导向下,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也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形成压力。对企业来说,这些压力往往以非强制性的形式存在,对企业的要求超出了正式环境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的要求。不承担这些责任的企业虽不违反法规也不违约,但却可能失去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支持,丧失市场竞争力。由于各国环境保护要求不同,环境标准也不一样,使得倡导性环境责任在不同国家之间也可能有较大差别,这也留给了企业更多的弹性空间。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东道国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承担倡导性环境责任的大小。
(4)加强内部环境管理
我国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制定自己的环境政策和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尽量减少经营的环境风险,主动公开环保理念,扩大知名度和公众参与力度,树立承担环境责任形象。
首先,应当建立符合国家要求、顺应国际化发展需要同时又适合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状况改善的可度量目标,并定期检查环境、健康与安全目标或具体目标的进展情况。在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开展活动、操作惯例、程序和资源分配上做出相应安排,以减少和消除产品生产过程的环境风险,将企业环境管理的重点由事后治理转向事前预防和控制。将环境管理与其他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行政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促进企业决策机制生态化。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中,鉴于董事在公司经营中的作用巨大,公司可以设立环保董事,其属于独立董事的范畴,来自公司外部,人选可以从环境技术、环境管理、法律或经济方面的专家中聘任。环保董事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站在环保角度独立监督经营者的行为,从而促成企业决策的绿色化、生态化。
再次,开展环境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通过培训使管理者和员工识别异常和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建立通畅的信息交流渠道、应急准备与响应机制。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制度跟踪法律法规和市场对环境责任要求的变化,保证企业的行为不但满足现有的强制要求,适应非强制性要求,也能预测未来的要求并提前进行准备。这种制度化的风险控制机制使环境事务成为企业的战略考虑和内在要求,而不是被动的应付。
此外,建立应对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危机反应机制,使危机造成的影响最小化。环境危机的出现与社会公众的健康或生命受到威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联系在一起,具有突发性和强破坏性,往往使企业品牌严重受损甚至企业经营被迫停止。对出现的环境危机,企业不仅要在内部消除环境影响的根源,还需要采取相应的公关措施,赢得公众的谅解。
最后对于那些环境风险比较高的经营行业,企业应重视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这是以企业发生的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负的赔偿和治理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可以有效减轻和化解企业的环境风险,同时又能够及时有效的救济污染受害者,是克服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环境管理风险的有效方式。
(5)积极参加环境责任国际标准包括ISO 1400 1和SA8000在内的环境责任国际标准,是反映企业环境责任状况的镜子,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和众多跨国企业的广泛接受。目前,我国已有不少企业加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但在企业总数中的比重仍然很少,.加入全球契约和SA8000社会责任标准的企业更是微乎其微。诚然这些标准的侧重点和对企业的要求程度是不一样的,企业应有针对性的加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比较基础,应用比较广泛,相当多的跨国公司对供应商要求的也是这个标准。而SA8000社会责任标准是一个相对要求更高的标准,并且它目前还没有被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承认。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可以先加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这个标准。有了这个标准,企业基本上可以正常参与国际化经营,适应跨国公司对企业环境责任的要求。当然,对于实力比较雄厚的大型企业集团,如果希望进一步提升其国际责任形象,可以考虑加入SA8000或全球契约这样更高的责任标准或责任运动。
(6)主动发布环境责任报告环境责任报告是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状况的有力载体,编制和发布环境责任报告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跨国企业的普遍做法。建议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中,在以实际行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承担各种环境责任的同时,积极编制和发布企业环境责任报告。责任报告中应当突出企业所作出的环境保护行动,注重相关数据分析,特别建议邀请权威的第三方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进行鉴证,以增强报告的可信度和公信力。在编制完成环境责任报告并经权威的第三方鉴证后,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张&牌& ,做好宣传。扩大报告影响力,提升企业的环境责任品牌形象。
&&社会层面
企业环境责任的提升除了需要政府层面的规范保障机制和企业层面的自觉行动以外,还需要社会层面的监督推动机制。在国内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监督和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的国内社会力量主要是以行业组织和NGO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和作为公众代表的消费者和新闻媒体。
社会组织的作用。首先是行业组织。行业组织在在推动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方面意义重大。我国行业组织比较健全,在推动环境责任方面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应该在行为准则、评价体系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建立完整的促进机制。以行业规范为基础对本行业内企业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督促,是行业组织推动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方式。同时,发挥NGO等非行业组织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一方面,我国NGO应积极主动地加强国际联系,走向国际化,了解国际社会有关企业环境责任的政策实践;另一方面,NGO组织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既可以为国际化经营的企业提供相关支持,同时也监督企业规范其环境行为。
社会公众的力量。作为社会公众的成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对社会产生影响的行为,负责任的消费通过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向企业发出了一种消费信号。如果企业不遵守法律,污染环境,即便企业产品质量价格都可接受,消费者也会拒绝购买该产品。消费者通过是否购买企业产品对该企业环境责任的承担状况行使的&表决权& ,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利益,因此消费者企业积极主动承担环境责任的动力。同时新闻媒体在推动企业承担环境责任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
总之,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环境责任的承担,既需要政府层面的立法规范和政策指引,也需要企业自身的意识增强和自觉行动,还需要社会层面的倡导规范和监督约束。只有政府、企业和社会三方通力合作,才能有力地推动企业在国际化经营中更好的承担社会环境责任。
来源/:唐忠辉 匡友青《环境经济》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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