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竞业禁止的劳动合同法 竞业禁止是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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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务员离职,公司要求签一份离职后三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的协议,是否合理?
· 277 天前 · 6854 次点击
朋友进入公司没和公司签合同。下文朋友用 A 代替,老板用 B 。
去年, A 刚进入这家公司的时候,这家公司刚起步,没有任何业务,朋友一手撑起 A ,今年多了几个本地的业务后,处处防备 A , B 有事没事找 A 的茬,具体找茬,晚点征求同意再上截图。这 B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做业务了。
昨天,由于 A 和 B 闹翻,正式提出离职,不过还有万把块钱的出国费用,没有报销,当时是和 B 一起出国出差的。今天 B 要求 A 去签:三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的协议,是否合理?
先感谢各位的建议。
第 1 条附言 &·& 276 天前
最新进展:
昨天 A 到 B 公司交接,包括客户,供应商信息。本想一手交接,一手拿钱走人。 B 却不肯,但 A 还是做了该做的,交接完工作,钱也没结。 B 直接在公司,大喊大叫,整个公司都惊呆了。整个公司的人都准备辞职了。
第 2 条附言 &·& 228 天前
谢谢各位大神的建议··基本明白了···在此感谢 V2exer 的回复
84 回复 &| &直到
19:32:41 +08:00
& &277 天前
楼下 90% 说不合理, 80%建议去找律师, 70%建议收集证据劳动仲裁, 60%建议爆公司名
& &277 天前
可以要求三年内每个月给一定工资的补偿金,不然不合理。
& &277 天前
1L 也真是够了。
这事本来就不合理。没合同、三年竞业,这不去仲裁根本没有天理啊。仲裁可以不请律师。
& &277 天前 via iPhone
竟业协议都要有补偿的。没有补偿完全无效。
& &277 天前
「朋友一手撑起 A 」是什么鬼。
另外,竞业禁止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且需要有竞业补偿金。
& &277 天前
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这是违法不违法的问题。
目测是没合同,没社保,没 XXX
& &277 天前
1 、印象中规定是最长两年
2 、需要有补偿,无补偿无效,且如果遵守了可以仲裁要求补偿,不低于工资的 30%(大概)
& &277 天前
没有补偿的就是废纸.下份工作随便找.
& &277 天前
最多两年,而且是有偿,可以咨询律师看看合不合理。
& &277 天前
记得看到有说要给补偿的,不然是无效的——
& &277 天前
AND 典型的过河拆桥。。。做一个 60%吧,,爆名吧哈哈
& &277 天前 via Android
工资单留好。
既然没有竞业补偿,随便签, YY 出来的协议就是一张草纸好吧。
& &277 天前
@ 名字就不爆了,搞进出口的·V2exer 不会入坑的。谢谢提醒收集证据。
@ 每个月都有补偿吗?谢谢
@ 恩,说不好,最后仲裁了。谢谢
@ 明白了,谢谢·
没打全··撑起 A 的公司。哈哈·
@ 是没有合同社保的。谢谢
@ 两年内,也就是 12 个月 每个月补偿不低于工资 30%吗? 谢谢·
& &277 天前
竞业工资好像是 50%工资 /月*竞业时间。
& &277 天前
竞业协议 2 年,然后还要按月给补偿金,不给无效。
& &277 天前
按月补偿,否则无效。
& &277 天前 via Android
竞业禁止协议都在入职合同中,没听过在离职时签,无劳动合同非法雇佣,去劳动局栽定了;
三年太长,明显不合理,合同签了也是显失公平,可以推翻;
就算一年,没有合法补偿金,也无效。
结论:老板法盲,你朋友太胆小。
& &277 天前
这个协议是自愿签的
& &277 天前
竞业协议需要公司支付补偿才生效。
& &277 天前
竞业协议,需要原公司每月支付不低于离职时薪资的 50%才能生效
& &277 天前
竞业协议必须有以下的原则:
1. 自愿。你就是不签,公司能把你怎样,不让你离职?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发书面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2. 不能超过 2 年
3. 每个月公司必须给竞业补偿金,大约是公司的一半。不给合同无效
这个一般是入职的时候签的,入职后没人签。。因为你就是不签,公司也没办法把你怎么样
& &277 天前
@ 被打脸了。
& &277 天前 via iPhone
给钱才生效,问过律师的
& &277 天前
如果有补偿,是合理的。没补偿,无效。
& &277 天前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277 天前
拿工资单和工作证明要求补偿社保,一告一个准。不过这样就真翻脸了
& &277 天前 via Android
哪有免费保密或者竞业的?权利与义务要对等。要想三年竞业限制就要付三年的钱,否则你让弱势方这三年怎么活?特别是只具备行业专长的人,他们这三年更是没法度过。法律是保护弱势方的,这是最重要的一点,其次对于竞业限制要要求双方对等,在职期间要守职业道德,离职后公司要尽义务付三年费用。
& &277 天前
都没签劳动合同,还谈什么保密协议....
& &277 天前
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是相关法律规定的是最长两年,所以这个三年的要求是非法无效的
& &277 天前
1 、签订竞业协议;
2 、申请仲裁。
& &277 天前
入职时劳动合同签了就签了,哪有离职时签的,搞笑。
& &276 天前
跟我司一样,不签不批离职,签了也不给钱。
& &276 天前
@ 不给钱就是无效的。。 不用管
& &276 天前 via iPhone
签别,作为工作证据直接上劳动就业执法一告,无合同无社保还能多拿点回来
& &276 天前
时效期内不给钱都是耍流氓,可以无视
& &276 天前
首先看这个离职是怎么发生的。
如果是公司开除的那么就没有这么一说了,你的朋友也没必要去遵守所谓的三年竞业回避之约了,不过如果是主动离职的,那公司的要求是合理的,只是这个时候你朋友可以针对该合同跟公司进行协商,主要是补偿的问题。
本人非专业人士,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回复也来自身边发生的事情,但是不能确保就是如此
& &276 天前
竞业条款呀,有给钱可以,没给钱,无效,不怕。分分钟三年不用干坐着收钱。而且范围有限的,范围越大,协商补偿就越多。
& &276 天前
第一,没签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里没说这事,那你不用鸟他。
第二,合同里有,现在要签三年,你不用鸟他,最多两年。
第三,签了两年,每个月至少给你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的 20%(各地不同,但是 20%是底线),否则签了你也可以主张无效。
& &276 天前
@ 爱批不批,离职不需要它批准。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离职,一个月后自然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公司有义务配合,不配合直接劳动仲裁
& &276 天前
我就想知道, 这种协议, 不是 入职的时候就签的吗? 离职的时候才签 不公平吧?
& &276 天前
竞业合同一般要求有赔偿吧,否则单方面不行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我忘记回复楼主了,根据竞业协议里限制的范围和种类,离职人员可以自己提数量金额作为补偿,公司如果不愿意那就不必遵守,当然也不能太夸张,可以主张近前一年“总收入的平均月工资”来按月付。注意,不是月薪而是前一年全年收除以 12 的平均月工资,别吃亏了。
& &276 天前
户口在公司集体户,有转不出来的风险。据说有位前辈等了三个月没批,自己走了,到现在户口也没弄出来。
国企,在当地有权有势,仲裁不知道对它约束里够不够。简直了。我也是最近要走才知道这公司有多恶心。
PS ,听离职的老同志说了很多,我这里怕怕,现在我目前是提了流程,领导都不让我交接工作,让我把手头项目跟完,这项目至少 12 月份才能量产。。
& &276 天前
感觉好可怕啊,还好我快奔三了还没上过班。
& &276 天前
签呗,签完转身找同行业工作,看他们敢不敢用这张废纸告你
& &276 天前
签了每个月要给之前平均月薪的 30%作为补偿,即使非竞争协议结束后还需要额外支付 3 个月的补偿。
不给可以走法律诉讼。但是如果你签了,即使公司没给补偿你也不能违反协议。因为这部分补偿是你可以自己争取的。
我是正好看见这篇日报文章: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1.没签劳动合同?那直接走人,万把块费用就当不要了。或者去劳动仲裁。
2. 签过劳动合同?提书面申请,一个月后走人,谁还管你补签竞业禁止协议。
& &276 天前
@ 兄弟,将近 2 万元 ,半年的底薪了··这不是要喝西北风了吗
& &276 天前 via iPhone
没签合同可以去仲裁,直接要求补偿以前的双倍工资和社保。 100%赢,赢了再说竞业禁止的补偿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各位,我想楼主的痛点是在于,公司是国企,走法律途径担心公司走关系,导致失败。另一个痛点在于,户口是集体户口,不做离职交接以后户口没法迁出。这种情况我还真的没遇到,从我的从业来看,楼主可以: 1 ,由于你没签劳动合同,你要想办法证明你们是雇佣关系,例如每个月的工资单,例如你的邮件,特别是 HR 发的和领导发给你的“关于公司管理”性质的邮件,比如“所有员工某日旅游”“某部门(你所在部门)全体人员”,这些都是在承认你和公司是雇佣关系。工资单,奖金记录都需要,哪怕一次;2 ,查一下员工手册或者守则,是否有提到离职的想着规定,里面有没有必须项目完成才可以走人,比如我们的手册规定是提前一个月提申请,这一个月中是公司自己找人交接项目,公司没找到人责任不在员工,离职员工属于无过错方。你要找找你的公司的规定,即便你们公司规定一定要项目完工后才能走人,也不要服从,而是找律师,因为这属于责任和义务分担的问题,涉及这一条是否违反劳动法。记住,劳动法保护的是弱势方利益,打击的就是这种流氓公司。3 ,竞业协议,是你自己
& &276 天前
@ 您好 ,感谢您的答复。不是国企单位,就是一般的进出口公司·私人企业·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按错按键了,3 ,竞业协议是你自己主张,如果 你不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就会免费限制“影响你生计”的行业,这种情况下再打官司对你不利。所以一定要主张。4 ,集体户口迁出,你只是知道结果,老员工迁出有困难,你有没有细问迁出过程,是不是什么手续上卡住了,要注意收集情报,顺道在问律师时一起问了。这个我觉得不让迁出的可能性为 0 ,应该每个人都有不同情况才对。(无论升学和就业,迁动户口都是坑人的)5 ,官司的输赢,楼主也一样是没细问就担心。事实充分,且属于劳务官司,法官和律师都会优先保护劳工,确实对方会走关系,但是你想过他再走关系能走到终审?何况事实充分有法理依据,就算败了你贴到网上和媒体,用言论压力推动是有效的。司法还没有你想的那么黑暗,但是要注意,所有的证据一定一定要复印多份,因为小地方的律师有可能有猫腻。6 ,不要害怕跟律师问问题,他们收费的,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但你要准备充分。然后向他们要建议,自己再制定自己的战术,让律师配合你。7 ,以我自己的经历来说,我所在环境很黑暗,所以故意不把证据亮全,输掉一审,然后和律师在二审阶段发力,让对方来不及就对,最后赢了官司。
& &276 天前
你们都错了。。。真的。。。
没签合同,注意,没签合同、没签合同、没签合同。
闹翻了,注意,是闹翻了、是闹翻了、是闹翻了。
三年内不能进入同行业的协议,这说明什么,说明你进入其他同行业,对 B 将造成一定威胁。
说句流氓话:我特么都没跟你签合同,你特么跟我有几把屁毛关系,别说 1 万块钱你不给我,你特么给我我特么还考虑要不要呢。这种情况直接排排屁股走人了,然后翻倍工资进入竞争对手直接把 B 搞死。
什么两万一万的,直接跟 B 摊牌,算了也别 BB 摊牌了,再被留把柄,一句话都不要说,两万也不要,直接找竞争对手。
& &276 天前
尽量不要打官司,很烦人。也不要眼里只放着那一两万块钱。搞进出口的工资会低于这点小钱吗?不要因小失大。就算补偿百分之五十,这个竞业协议也不建议签,你还得考虑你能干啥。
& &276 天前 via iPhone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 你这样想就错了,有没有纸质合同只是形式上,雇佣方只要能证明是雇佣关系,员工就要遵守雇主的制度。说得简单点,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
& &276 天前
没有纸质合同怎么证明?我是雇佣关系没错,但是没有合同可以约束我啊,就跟没有合同可以约束公司一样,我说你欠我 100 块钱,有人信么?口头约定有法定效益的话,我每天都可以在合同上加一个条件咯?小乔丹在小牛队咯?
& &276 天前
我只是好心提醒你,反正又不管我的事,我没必要在这花费口舌。
& &276 天前
你跟楼主头像配色太像,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题主。
& &276 天前
@ 哈哈··大家和气讨论,毕竟这种事情是很常见的,说不定用得上,非常感谢··
& &276 天前
@ 够狠··这个是最后拉··其实好聚好散··没必要··是 B 这个老板真的不行··
& &276 天前
签啥啊,就进同行业公司,弄死他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我记得只有劳务合同才可以以口头形式成立,劳动合同没看到过这种说法。
对于雇主的制度,我记得还必须证明雇主告诉过你有哪些制度才有效。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 你的这种回复是基于感性的。雇佣形势一旦形成,就要遵守雇主的要求,这一点是基本常识。至于你说临时变更雇佣约定,你有权利遵守和拒绝,这属于双方协商范围。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 雇佣是口头就可以成立,而制度也是可以口头约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无论哪一点,双方都有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追加了竞业协议,要看当初协议中有没有包含,有的话就要先走协商,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中止协商。
& &276 天前
@ 但是怎么证明口头的约定,没办法证明
& &276 天前 via Android
@ 前面已经都提到过了。如果要补救,可以考虑约谈录音,比如引导对方说出当初的约定,包含限制,福利,薪资等等,同样可以作为证辞。
& &276 天前
就楼主说的这个情况,我如果是当事人,我没签合同,我无条件不同意签这个竞业协议,而且我要求报销完我的财务方面的支出,可以么?
& &276 天前
还比如,我要求 B 先把我的钱报了,然后说我再考虑签这个竞业协议,然后我不同意签(毕竟没把话说死,就算有录音),这个做法是合法的吗?
& &276 天前
我朋友也有这样的事,没签合同也是销售,但是目前还在干着,并没有离职的打算,但是并不能保证以后百分之百不会发生像楼主说的这种情况,我也是比较好奇这种事该怎么做足先手,以备不测。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要求 B 先把我的钱报了,然后说我再考虑签这个竞业协议,然后 B 不同意在我签之前报销这笔钱,而且也没说死我签了之后会给我报销这笔钱,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 &276 天前
这个结局。。。做人做好自己的职责和本分这是应该的。这个工作交接的是否有点仓促,比如客户,供应商信息,这些都是重要信息。 B 看到交接以后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直接耍流氓?
& &275 天前 via Android
@ 你说的报销和竞业协议是两件事情,劳动法里不允许使用这种胁迫的方式。简单来说,报销这部分你一定要有证明,比如客户约见的申请和报告,或者费用凭证及公司章程(就是说你的这笔费用是在公司报销范围内,比如话费房租等),这个是你要自己准备好的。接下来就是要求支付报销,即使离职了也一样应该报销,所以是否在职以及是否在竞业协议阶段都无关,一定会胜诉。但是如果是在竞业协商阶段,一定不要急,而要录音,特别要在谈判时提到报销,最好是对方拒绝报销,形成一种威胁结果。这很重要,录音拷贝副本给律师,原件自己好好保存,这一点会让你讼诉中省非常多麻烦,情理法是我国司法的特点,法理上你会全面胜利,法官和律师就算公司做过关系,也没办法反证你在这个程属于“有过错方”,所以整个过程你要假装和气,协商流程还是走,什么都可以谈,但是一定要让对方说出不报销。最后,我国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以及“保护弱势群体和无过错方”。你可以以此要求公司举证为什么不报销,如果你平时有把柄在人家那,就要思量一下,没有的话,不必担心。
& &275 天前 via Android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务合同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
没有劳动合同仍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雇佣关系存在,然而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之外的条款,纠纷时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比如竞业禁止条款就不一定要遵守。如果企业要求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关工作,则必须支付相应补偿,否则竞业禁止无效。
未签相关书面合同时,如果公司主张存在竞业禁止的约定,那就要进行举证。例如我前面说的证明确实将公司管理制度传达给过员工。
当然,你所说的注意搜集和保留证据是正确的。
& &275 天前
& &275 天前
@ 这个是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做出的分析,所以本次案例中只能大概参考·
& &275 天前
谢谢回答,学习下。
题主这种“本想一手交接,一手拿钱走人。 B 却不肯,但 A 还是做了该做的,交接完工作,钱也没结。 B 直接在公司,大喊大叫”
这种情况如何维权要回费用呢,既然报销了,应该已经把资料之类的安装公司要求提交了,然后 B 耍流氓要赶你走,然后这个费用想不了了之,这种情况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 &275 天前 via Android
@ 感谢解答,你说的我理解。其实楼主要是保留了上下班打卡,各种人力申请,各种工资条(注意是工资),就可以证明是雇佣关系,至于是劳务还是正式员工,都一样要遵守雇主的一些要求,只是如果是员工会有一些强制约束,如果是普通 劳务,存在双方约定条例。但总得来说,我请楼主先要确定在雇佣关系成立时,有没有谈到竞业部分,有的话对楼主不利,没有就是有利。所以需要楼主想办法保留尽量多的证据。要想实现“没有合同就拒绝遵守”,就一定要楼主思考下对方能否证明自己在入职时有没有包含竞业协商这一环,这是成功的关键
& &275 天前
@ 做事不够慎密。一般这种情况,电话录音,随身带录音笔。
一般走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把不签劳动合同等事项全部说清,然后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劳动中知道自己利益被侵害之日往前推算日期最长不会超过 11 个月好像,也有可能记错)。这个具体的你去填资料,经办人会跟你详细讲。
黑一点的,搜集一下资料,直接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接到传票基本上都怂,不怂,审理后,等着对面吃瘪就行了。
无非就是费点时间,和精力。
& &275 天前
@ 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一下就好(这个免费),实在拿不稳,就请律师。可以怎么恶心对面怎么来。
& &275 天前
签禁业协议,公司需要给补偿金的,按月工资的 50%付。
& &275 天前
&劳动&和&劳务&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里说的应该是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只需对工作结果负责,不用遵守雇佣方的内部纪律或制度,也不存在竞业禁止这个概念,除非以其他形式具体约定。
& &275 天前 via Android
@ 所以,前后看看你自己说得跟我的答复。你真的不必总是强调合同导致的劳动关系不同,这事的焦点是在于双方事前的约定,真的是跟合同没关系。我也是为了纠正“没签合同就拒签竞业”这种错误做法,现在看你这条回复的,看来与我目的一致。再回看之前的评论。。。我就不说了,你能明白就可以了。
& &275 天前
这个要求是合理的
但原工作单位得给你补偿金才生效,而且必须是离职后给的,不能是”把一部分工资按补偿金的名义平时发放“
& &161 天前
@ 没有劳动合同,离职的时候,应公司要求签了保密协议和不能在同行业就业,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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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常识:保密合同你签不签?
14:47&&来源: |
  保密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为防止本单位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利用条款或独立的契约形式,采用支付补偿的方式,与掌握本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约定,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到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从事相同职业或自行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的合同。在国外,保密合同签订后,员工如果跳槽,公司要给其一定金额的补偿,作为一定期限内不能到同类行业工作的损失。而在国内,经济补偿难以保证,社会保障又不完善的前提下,个人与企业该不该签订保密合同?
  1.当事人可签署保密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行为是以作价入股的手段利诱掌握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脱离另一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脱离另一方当事人,并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从事营利性活动,从而侵害了商业秘密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注意:拥有商业秘密的当事人应当建立《保密档案工作制度》、《科技档案管理标准》等管理规章,防微杜渐,当任何一方违约时,受害方可依法提起侵权之诉和劳动合同之诉。
  2.竞业避止的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直接侵害的对象就是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涉嫌从事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无论是在国内市场或国际市场,均为被禁止之行为。《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中规定,招聘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聘用: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者曾经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尚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人员,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者办理合法辞职、调动手续的人员,以防止侵害另一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司法实践中,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人才,以获取商业秘密为目的,或以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侵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均为法禁止。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注意: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第六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十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提起诉讼。
  3.依法保护正常的人才流动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试行)》之规定,商业秘密中之技术信息,包括完整的技术方案、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以及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也包括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商业秘密中之经营信息,指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投标标底等信息。按照规定,劳动者离开原单位时,应当按照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处理好有关事宜;用人单位必须如实为离职者提供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以方便劳动者求职。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注意:掌握商业秘密人员的范围不得随意扩大,用人单位不得以保守商业秘密为由,在劳动合同中,将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演变成忠诚条款,限制正常的人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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