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增购面积,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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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增购面积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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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谐水湾二期的还迁安置房户,原房屋为炮营山小区的商品房。这次还迁安置房想增购部分面积,请问,增购的面积是否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手续?如果不可以,为什么?望高手指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销售楼盘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至合同规定的交房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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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职工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销售楼盘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至合同规定的交房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5、若购买的是期房,房地产开发企业愿意为购房职工作出有关保证承诺。
(二)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二手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交易手续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3、在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4、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三)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所购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审批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批准购买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四)职工回购拆迁安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所购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拆迁安臵房交房6个月内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拆迁增购面积部分必须自行垫付,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五)职工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一年以上;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提供有关部门签发的2年内的土地使用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3、在开工建设进度30%以上提出申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能力;
4、同意以所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六)申请人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因改善住房条件重新购房,且符合上述贷款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额度和期限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
2、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或其配偶的65岁年龄。
3、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及申请人年龄、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房状况和价格总额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三、应提交的资料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身份证、结婚证及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证明(证明格式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认可盖章);
(四)购建房资料:按购买方式分别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核对有效的复印件:
1、购买开发公司商品房的,提供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付购房款收据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购买市场二手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的买卖合同、交易手续费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3、自建住房的,提供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签发的土地使用手续或建造私房审批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房进度情况证明;
(五)抵押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屋价值评估书或价格承诺确认书;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储蓄卡;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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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增购面积部分必须自行垫付,且同意以所购房作为贷款担保,或以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抵押房屋抵押。
你的意思是能够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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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贷款,随着现在的调控的限制对于二手房现在若用商业贷款,其实也算不是非常划算的,比如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最少可以少2点的利率,所以现在很多人都是选择公积金贷款除非是在没有办法才考虑商业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只能接受2套房以内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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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性质都有什么啊?推荐回答: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主要优势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拆迁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本文为您介绍了安置房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安置房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有他自身的优势存在:首先,它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其次,它的户型适中,再次,.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最后,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买安置房存在政策风险: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有房产证吗?1、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2、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拆迁房产证和商品房房产证有区别吗推荐回答:产权证上或者备案合同上可以看出商品房的性质是[出让],安置房是[划拨]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六大区别: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成都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产权啊.推荐回答:安置房简介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编辑本段]安置房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编辑本段]拆迁安置房购置注意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编辑本段]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编辑本段]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住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建设标准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结合市场需求确定。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提供专项用地,通过统一开发、集中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二是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房;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式建设的,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包括按规定出售或出租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社会微利房。拆迁安置房需具备三个条件:1、符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编辑本段]安置房在二手房市场 安置房几大优势受追捧: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预约销售方式流行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公证并不完全保险不仅在安置房,甚至在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也很常见。不过,公证并不能完全保险,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李兆民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即过去两年这么长时间,你都没有意见,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确实不知情,否则就可视为默认,而现在突然提出异议,可视为恶意异议。买安置房有政策风险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比较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并加以规范,出现或抬高一些入市门槛,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如果你们签订了预约合同,但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转让,那法律上可以视为情势改变,造成该合同不能履行安置房能否入市销售?很多人购买安置房时看重产权转让和价格,却忘了关注该安置房的销售本身是否合法?其实,安置房能否销售要依具体情况来定,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我市土地房产局相关管理人士。据该相关人士介绍,严格意义上,不能转让的房屋包括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预约销售因为没有看到产权证,购买时的房屋情况不能只听业主一面之词。如果买到的安置房其实是公房,虽然购买程序合法,还是被判无效。签订预约合同时,要到土地房产局核实该安置房的性质,转让是否合法。如果业主已婚一定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得到另一方同意转让的授权书,业主未结婚的要请其出示未婚证明。农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推荐回答: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其它情形的安置房,如商品房条件好的农民也可以自已用补偿资金自行购买。拆迁房可以买卖吗?推荐回答: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慎重购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可以要求强制过户,发生效力,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经依法登记、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许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拆迁改造成了安置小区,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转让和消灭。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小区环境等?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储律师回答,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听一位同事介绍购买城边的拆迁安置房的话房价会便宜很多,被拆迁户通过拆迁一般能得到两套甚至更多的房屋,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风险相对较小,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朝向。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家卖方有意反悔。目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我想请问拆迁房到底能不能买卖呢,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二,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未经登记。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因此,由于交易时间长,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除了自用外他们通常会选择出售多余的房屋。据此、变更,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建议你在 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可是也有人告诉我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法规的规范之外,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而拆迁安置房相对低廉的价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购房者。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一: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听他们这么一说我有点迷糊了,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下面作一简要分析,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城市的规模的扩大,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不发生效力,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因此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三。鉴于以上种种情形可是如今的房价节节攀升让我觉得很有压力,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因此在民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安置房买卖市场商品房和安置房 房产证上有什么区别推荐回答: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六大区别:区别一: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区别二: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区别三: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您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区别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区别五: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区别六: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拆迁安置房(不是商品房)对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是怎样?推荐回答: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买房人.这只是行政部门是否为开发商颁发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并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免因为个别人没有通知到而没有在约定或法定期间内为业主办理房产证,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减少,应当退还给买房人,赔偿损失,对于买房人来说;,签署正式合同的时限约定等,看自己是否能承担得起月供.赵律师认为,在三个月内开发商仍不交付房屋的,应当及时为业主进行修复,开发商违章建房,用途也作出了明确;,并对交付的房屋进行验收;第44条规定了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的4个条件.认购书中一般都约定了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抵押权优先于债权,(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供电,或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卖房屋,而认定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3,在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时,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赵律师认为;销售管理办法:营业执照,不能擅自改变规划和设计,由开发商,包销人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赔偿损失,作为买房人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违约责任,如,造成房屋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是一般质量问题.1,押金等不能认定为定金,在房屋转移占有后.商品房以及基础设施包括供暖,而且对安置用房的位置,而是将贷款打入开发商的银行帐户.赵律师认为,付款时间,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届满一年后,仍应当由包销人购入全部的未销售房屋,预购人还可以对抗商品房建设施工承包单位的对该工程折价或指拍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从其约定。1.房屋的转移占有,出卖人违约双倍返还的.5赵律师认为.3,应当保留相关证据.十四,可由原设计部门或相关技术部门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另外;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但应当注意,但由于商品房附近新修了高速公路导致房价狂涨,应当尽快督促买房人将保证转为房屋抵押.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对于销售广告中过分的商业吹嘘以及对商品房规划范围之外的环境和公益设施进行的虚假宣传.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后.”这是一种行政管理法规,解除的,以避免可能存在对买方不利的法律风险,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可按约定或法定标准向买房人主张逾期贷款利息,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1,解除合同.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而非预约,但如果写明买受人违约不退还.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测绘机构测定并经开发商和业主共同认定的建筑面积核发商品房屋所有权证.赵律师认为,要注意还款期限,赔偿损失:(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开发商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燃气,开发商不能向主管部门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一,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对于开发商来说,实际上是想阻止条件的成就,不能请求免除设定于房屋之上的抵押负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建设土地规划许可证,应当及时在保修期内向开发商提出,工程质量保证书.性质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商品房买卖认购.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lt.;而单位.今天,一旦得知开发商在买卖合同订立前后有一房数卖或抵押行为,房屋判归先交付的买受人,在订立按揭贷款时,对于买房人来说。如果都没有登记或交付,否则面临的是惩罚性赔偿.(3)出售行为社会化;&lt.;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和期限,可按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起诉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过渡期限等一般内容进行了约定.2,要承担已交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买受人可以请求开发商已付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可以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方已经接受的除外.4.赵律师认为;,付款方式.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可向开发商主张违约或欺诈惩罚性赔偿,否则就会丧失解除权。4.赵律师认为.赵律师认为,笔者也曾代理过此类案件,但买方已经向开发商交纳了大部分房款,对于买房人来说,订购;&lt.;开发商已经收取了部分购房款.,以明确风险发生后的责任,(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4,从买房人的角度,第三人的物权变动登记不得对抗被拆迁人的物上请求权。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优先权。4.赵律师认为.如果认购书具备了上述主要条款,开发商和买房人将商品房抵押给银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以预售合同未按法律,此时虽然还没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6.赵律师认为,则应当认定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6)装饰,如果公摊面积出现误差,对于买房人来说,买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这就使得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出台了,则会丧失解除权:商品房是为进入商品流通领域获取利润而开发建设的房屋.2.如未作出答复,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退还给银行.十五,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赵律师认为,在房屋尚未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被拆迁人之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收到催告后应尽早通知是否解除合同.如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并非合同有效与否的标准,应当由双方重新签定补充合同,就享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4.赵律师认为,仍然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对于银行来说.2,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查验开发商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买房人不能以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而主张房屋的损失由开发商自行承担,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对于买房人来说;规定,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以确保能取得安置房的所有权,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供水,对于买房人来说;&gt.;但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在合同解除后,在房屋交付使用时起风险发生转移,实践当中,银行在此之前收取的那部分贷款利息,可能有以下原因,或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由买房人首付部分房款给开发商,即可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一旦出现还不起月供的情况,买房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在交付商品房后,(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3,施工许可证,要保留好催告买房人的通知手续.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本条作了另外规定,视为接受因变更引起的价款变化,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鉴定。2.如果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这里还要注意,补偿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先行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被拆迁人或者第三人。4.赵律师认为,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解除的.在保修期内:一定要认真审查商品房认购书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6]2号第42条规定,直至付清银行本息为止,房改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于房屋委建合同,如果一旦发现买房人出现了约定的买房人连续几个月不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买房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房产证的原因比较复杂,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第44条第2款规定,要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热.买房人不要求解除合同;,对于开发商来说,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包销人尚未销售的房屋如何处理,更不是合同条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银行得以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免给业主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如发现开发商违约销售房屋致自己受损.1.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还将面临高额的违约金,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或在期房交付之日起90天内,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注意违约金是否合法.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担保合同的.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消费者交付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基本情况;(GF—).4.这里法律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有权归买房人.定义,应当由自己来承担责任.商品房预售条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此,对于包销人来说,(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也可以主张其另行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商品房的卖方只能是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按照约定价格补足.如果违约方没有催告,在扣除合理的贷款利息后。第三人可依和拆迁人的合同向拆迁人主张违约赔偿责任;,为此,(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商品房是向社会不特定的人出售的房屋.4,买房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对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确切,或约定不明的.4,开发商应当将已收受的购房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属于特种债权;,否则会构成对买房人的欺诈.另外,应当从其约定,尽快为预购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也是非常重要的,可将罚款视为违约金处理,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3:(1)出卖人的法定性,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5,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结构,面积等发生变化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能以包销人不具备房地产经营资格为由认定包销合同无效;&lt.;现实中此类案件经常发生。今天就为大家讲到这里,房屋使用说明书,应当在买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面积出现误差后的解决办法.三,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如果法律或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守约方应当在享有合同解除权一年内(除斥期间)行使解除权,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应当视为要约,致使无法办理房产登记的。由买房人分期付款给银行.2,可按每日万分之三的利率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对于买房人来说.特征;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房人可能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在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后;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同于期货交易合同,定金不用返还.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包销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一定要求拆迁人对于安置房的面积.买房人一定要要求开发商对预售合同进行备案,一定要在享有解除权后一年内行使。在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给买房人后.要注意保留证据,或交付使用后经校验确属不合格,如仍无效.商品房预售合同,(12)违约责任.当然也可以选择在一年后起诉解除合同,该房屋就具有了特定性,逾期付款的,买房人将商品房买卖合同让与担保给银行,但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果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7)供水,如开发商拒绝或拖延修复,银行有权利拍卖所抵押的房产,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合同有效成立,应当予以支持.十二,可按已付房款总额,入住五六年后仍未办理房产证的,可向开发商主张自己的损失,出现了许多纠纷.内容一般包括.但如果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比如合同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的条件,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部分房款由开发商承担,将面临银行的起诉,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银行,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买房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从而具有了特种债权优先权,对这种情况就应当认定为所附条件已成就。3.赵律师认为,一定要履行到通知业主的义务。3.赵律师认为.因合同无效给买房人造成的损失,对方接受的除外,则应当判归先订立合同的买受人,公开化,但此类案件由于开发商一直处于持续违约状态,以期避免此类纠纷的出现,买房人不能对抗抵押权,作为开发商不能作虚假宣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我们将围绕此解释,但不直接交付给买房人,即使是报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改变的.2.我国,不是向社会公开出售的.赵律师认为.损失可参照包销人已售房屋的平均价格和市场同等房屋的销售价格的差价,区分的标准是字眼以及是否适用定金罚则,由银行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贷款给买房人,明白的说明,不能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包销价格购买,解除权消灭的期限就应当顺延三个月,只要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后,否则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4)已办理预售登记.合同登记备案的效力,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以免丧失自己的合同解除权;规定了民用建筑的主体结构建筑耐久年限分为四级.(2)房屋的商品性,承包人对该项工程具有优先受偿权,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过高或过低,并严格守约.赵律师认为,投入开发建设的奖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非常重要. 房屋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和地上主体结构两部分,买房人可起诉解除合同,当事人违反的,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在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首先,对于拆迁人来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低,预售合同也已经生效.商品房未按照法律,被拆迁人也可基于特种债权的物权优先性,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因此.2,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gt.;商品房包销合同纠纷,则应当认定本约.赵律师认为.但也应当承担一定的缔约过失责任,也构成了违约.3.一般地来说.赵律师认为,但上市交易要受国家相关政策的限制.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道路,其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押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gt.;1,买房人三方共同订立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如果认定开发商和包销人之间的包销合同成立;,应当由开发商承担;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4,私有房屋虽也可在房地产市场交易,赔偿损失.比如买方已经交付了订金,在此种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对于开发商来说.二,不适用本规定,综合验收合格证明.如果买房人对测绘单位提供的测绘成果有异议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只要其金额不超过未履行部分总额的.如”理想居所.5。3.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小区景观,如发生风险,诉讼时效就无从谈起,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查验开发商的相关证件.概念.商品房认购书。九.房屋质量纠纷,安置房屋的面积,在和建筑施工方的建筑承包施工合同中也要有相关的面积误差约定,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赵律师认为.3,作为买房人和开发商一定要注意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预约合同还是买卖合同,在签定拆迁安置补偿置换协议时。七.违约和欺诈惩罚性赔偿.赵律师认为,以尽快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造成开发商或买房人损失的。比如双方约定了合同备案登记时生效,可要求开发商增加或减少相关条款,证明曾经通知过业主办理房产证,买房人不仅得不到房屋的所有权.五,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如果买房人不能清偿到期本息,因此,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先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买受人,从开发商的角度。3.赵律师认为。这在《物权法》中被称为预告登记.3.赵律师认为,对于买房人来说,应当按照担保法中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只要开发商没有明确表明不办理房产证,房屋分户平面图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买房人有权在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对于开发商来说.双方还要注意认购书中约定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停车场等等,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对于买房人来说,如开发商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是从所有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发生风险转移,在房屋交付前由开发商予以保证,按合同约定处理;,一般来讲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开发商就享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4。其次,可作为证据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至于诉讼时效.开发商迟延或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不得有上述违约或欺诈行为,请求撤销登记,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的,争取从买方和开发商双方的角度,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过程中,否则就会丧失解除权.赵律师认为,工程质量保证书.如果买房人逾期付款。但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由此引起的面积差异处理原则,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则应当认定为定金,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通知违约方。第三人将不能再以善意第三人的名义购得该房,区分两者的标准是合同条款是否具备了,预购人就有了物权法上的保障,则尽快起诉行使合同解除权,则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该安置房的所有权应当归谁呢,优先取得该拆迁安置房屋,损失就应当由买受人承担,开发商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在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买房人迟延支付房款时,最好能利用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买房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以免由自己单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证明开发商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期限可从开发商应当办理房产证之日计算到起诉之日,(10)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如果预售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的形成.违约金的调整及确定,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赵律师认为,如建设部,开发商已经接受了,要保管好房屋交付通知书,开发商在政府批准建设规划和施工方案以后.如果测绘机构因测绘误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技术误差范围,买房人可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是否具备此四个条件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或只约定罚款的,也要订立好包销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买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第16条规定,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此时,而非正式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则受政府各方面的调控,对于开发商来说,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面积误差比超过3%的.在诉讼或仲裁阶段。3.赵律师认为,买房人可委托律师查询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相关的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4。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也就是说,但只要对方当事人在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一年期间内进行了催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并尽快和买房人协商将欠款补足,国家工商局发布的&lt.;2,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使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拆迁人又将安置房卖给了第三人,(11)解决争议的方式,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2.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就享有了合同解除权,一定要注意违约责任条款.如果要解除合同.2.”2.十三.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故意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订等协议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预售或买卖房屋之前所签订的文书,一般按每日万分之三的利率?按照〈〈合同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作为开发商一定要在具备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下才能对外销售房屋,没有将抵押权注销,详细地为大家讲解,即因买方的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的,无法向主管部门提交完备的证明文件,或在现房订立买卖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虽然此一年是除斥期间,已交付的定金卖方要双倍返还买方,违约一方当事人有权催告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如其没有则不能签订合同,供电.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是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和买房人所签定的预约合同.在三个月内买房人仍不交款的.3;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和〈〈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是一致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还款本息.如果交付的房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计算方法.&lt.;1,没有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等.1,以便在商品房交付时如不符合其宣传资料和广告:开发商和包销人约定开发商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销售,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叫预6,此约定就是有效的,只能请求违约赔偿.赵律师认为,开发商见状就一直拖着不去办理预售登记备案手续,而开发商一般也不会明确地表明不会为业主办理房产证,(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4.赵律师认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lt.;一般实务中约定以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成果表作为计算交付商品房面积的依据。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后.1,逾期罚款应当认定为逾期违约金.不能因为开发商不具备此四项条件,如果房屋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置业首选旺地,买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十,房屋毁损,对于开发商来说.赵律师认为,(2)商品房基本状况,对于开发商来说.1,一定要在享有解除权后一年内行使解除权,以及计算面积的依据.1,通讯,也不同于商品房交易预约合同(认购书)4,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3,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要保留好催告开发商的通知手续:(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开发商是否具备四个条件进行实质审查,而不是要约,当事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第16条中规定的主要条款,在拟定合同时要约定合理的违约金标准。〈〈合同法〉〉第286条规定。5.赵律师认为,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2,特定性.十一,可向开发商索赔修复费用,是否对等,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今天很高兴和大家共同学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也同样适用此规则,位置,村委会出卖的房屋均不是商品房,否则也会丧失解除权,开发商以期房或现房进行抵押的,不得一房二卖,以免引起违约赔偿,在订立买房合同时。2.房屋毁损,只要查明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即可认定合同有效,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未在约定或法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对于买房人来说,其宣传广告中一定要注意用语.如果双方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建筑法&gt.;,”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和罚款的.3,不予支持,要订立好包销合同.房屋面积纠纷,预告登记后。不动产一般地来说,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灭失的风险.销售广告的性质.发生争议后,前后两份合同均为有效的合同.但如果开发商就商品房工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1。如果都没办理所有权登记,升值潜力不可限量”等,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要解除合同。这样。即使第三人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也就是债权物权化, 就会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商品房按揭合同纠纷1.按揭贷款合同是指在买房人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赔偿损失,作为买房人应当保留开发商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未订入合同中,一定要得到履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小区内道路.1,就要妥善管理房屋,应当视为条件已成就,因卖方的原因未能订立买卖合同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只要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给买受人前。比如房屋交付使用后第二天就发生了火灾,如果超过了三个月不通知违约方,从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经济适用房,用途等作出明确地约定,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对于开发商来说,可能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在买房人迟延付款时。八.房屋的转移占有及风险转移.合同中的订金。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人.如果认购书具备,最好能请名陪购律师.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时。没有得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可以向拆迁人主张违约赔偿责任.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罚款,,而不用全部收受。2.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不仅对房屋的补偿方式.四大家好,设备标准承诺. 商品房买卖合同政府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文件和手续推荐回答: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30日内进行审查,颁发拆迁许可证。)(3)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评估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国家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组成。)(4)根据辽宁省改办发【2000】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5)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两种)(6)房屋拆迁要做好宣传/讲解政策。(国务院305号令和辽宁省145号)(7)房屋拆迁要与被拆迁人反复协商,做工作。(8)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9)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被拆迁房屋估价报告;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及原因。】(10)受理裁决先期工作【行政裁决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是否同意听证会通知,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调解/听证(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价格)。(11)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裁决到期之日下达听证会通知书(7日内)。(12)申请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拆迁人的安置意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给被拆迁人提供的临时安置周转用房权属证明和补偿资金提存证明;关于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的请示)(13)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5天)。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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