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家里穷或者经济来源经济不稳定均衡的人,应不应该养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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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  我们分析问题,先要把分析对象搞清楚,像“人能不能吃狗和人应不应该吃狗”这种问题,分析目标是很简单明了了。可以分为三个单元。一是人;二是“能不能和应不应该”;三是狗。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发现狗作为被分析的对象是不需要分析的。  我们知道,所有的生物死后,都会被吃,包括人在内,不过被吃的方式不同。如果人死后,并没有被装入棺材或者火花,而是抛入海中,置于荒野,尸体就会被宏观生物所吃。哪怕是装入棺材,也会被细菌吞噬。但是人们并没有去说或者去责怪那些禽兽的不人道或者不畜道。所以,首先要明白,连人被吃了,人都不会从“能不能和应不应该”这种角度去评价动物的行为。但是人吃狗却要被责备了。可见,什么东西被吃不重要,重要的是谁吃。如果是人吃人,我们就要大大的责备,说明了这一道理。所以在人吃狗这个问题上,狗不重要,不是议论的重点,重点在于人和“能不能和应不应该”这两个目标。  人具有很多区别于动物的特性,例如人是智慧的,有情感的,有创造力的等等。但对于吃的这种伦理,选择情感作为首要条件是合适的,于是我们可以把人加个狭义的定义,人是具备情感的伦理性生物。这个定义对“能不能和应不应该”构成一定的影响,但并非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先看“能不能”是什么意思,然后分析“应不应该”。  能不能其实包含了两个含义,一个是能力的问题,则如果主管意志想做一件事,是否具备能力实现。在吃狗这个事情上,人的能力显然不是问题。第二个含义是,有能力实现,但是实现后是否会受到惩罚。如果实现了一种行动会受到惩罚,则就是不能的意义。在这里我们不去谈论一些宗教意义上的精神惩罚,而是谈论具备现实意义上的惩罚,则法律意义的。在中国,并没有法律禁止不能吃狗肉,就可以认为,吃狗肉并不会受到惩罚。于是,在中国,“能不能”吃狗肉,在能力和受惩罚两个含义上都表明,人能吃狗肉,并且这是一种权利。  现在我们分析“应不应该”的问题。“应该”这个词是看起来简单,实质具备很丰富的内涵。应该的意义比必然要弱一些,它更像一个价值主张,则在“应该”之后所陈述的内容,能够带来益处。一个人说出应该二字的时候,他至少有两个根据中的之一。第一是具备前提条件的应该。例如肚子饿了,就应该要吃饭。成年人没有工作,就应该去找工作,等等诸如此类的前置条件主张。像吃狗这种问题,就不符合这种前置条件的主张,无论是应该还是不应该。事实上应该和不应该的意义是一样的。换成“应该”和“应该不”就能看得很清楚。我们没有发现有什么前置条件人让“应该”或者“不应该”吃狗。有人说,他有个前置条件,导致他不吃狗:他对狗有感情,所以他不应该吃狗。但是这会导致另一个问题,则人对狗没有感情,就无所谓应不应该吃狗,所以这不能构成一个普遍的请求。第二,则是伦理性的价值主张。其实审阅人类社会中的任一种伦理道德,背后都是利和害在支撑的。这里不需要展开论述,诸看官完全可以自己的检查。显然,伦理道德是对行为的后置惩罚。不过这种惩罚则是p2p的。人如果对朋友不忠,则他会丧失朋友,在他需要朋友的时候,则不会得到任何眷顾。这是赤裸裸的粗糙的现象。所以,当我们把人吃狗这种行为,来考察它的利害关系时,我们也找不到任何的后置惩罚。狗肉很好味,对身体也有好处,人吃了狗,狗也没有报复人类。因为都不知道吃了多少个世纪了。可见,对于应不应该吃狗,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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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找不到前置的条件和后置的惩罚来给出一个“不应该”吃狗的主张。  最后,我们又回到了人这个分析对象身上。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发现,在人吃狗这个问题上。“能不能和应不应该”和被吃的对象“狗”都无法阻挡人类吃狗的合理要求。回到人这个问题上,我们就很明白,对于吃狗这个问题,它纯粹就是个主观性的角度。一般人认为不应该吃狗,理由是人类对狗有感情,同时认为狗对人有感情(这个是主观的角度,和狗无关,认清这一点很重要,前面已经讲了,被吃者不重要),所以人不应该吃狗。  这里有一条推导的逻辑,则:因为人认为,人和狗之间有感情,所以人不应该吃狗。应该看得出来,这是一条弱逻辑。因为宠物猪和人也有感情,但是我们不能推导出人不应该吃猪肉这样的道理来。同理,人类和非常多的动物也有感情,和鸟(鹦鹉),牛(耕牛)等等都有感情。所以这无法构成一条很强的逻辑,不能具备普遍性。但是它适用于个人感受。因为这只能是自我主张的一个东西。这么一个东西,它怎么被引渡到反对他人吃狗的权利上去的?  “不应该吃狗”这个个人体验的主张是对自己才存在生命价值的东西,而上面分析“能不能”的时候,我们明白,吃狗肉是他人的权利。争辩的双方使用了什么工具呢?支持吃狗肉的人使用的是权利工具,反对吃狗肉的人使用的个人生命价值主张。两者并没有在同一个维度上争论。  不在同一个维度上的争论是永远都不会有结论的,但不能掩盖,这是赤裸裸的明晃晃的用个人体验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活着的人都觉得自己活得很现代,自己很先进,可是明明白白的事实摆在眼前,过一百年,过一千年,我们都是老古董,我们现在所说的留给千百年后,有什么现代化可言。所以你只能留下一些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的逻辑。  
  网友论金   ------  转载一个网友的发言,顶你一下吧。  你的逻辑演绎是很危险的,依照这套理论,很轻易地可以演绎出人吃人也是合乎道理的。  作为人被吃是天然正义的,不被人吃一样被大自然的细菌或其他生物吃掉(如西藏的天葬)。那么看起来人被人吃才更大幅度的福和价值最高利用,所以人吃人更符合天然正义了,社会上的人有甚么权力去指责把监狱人犯器官拿去卖呢?  善用逻辑是很好的思维方式,也是一种思考训练,但乱用逻辑的后果,恐怕最后造成的结果是无法自圆其说。这点在韦伯和哈贝玛斯之间,就显见得非常清楚。过分强调形式逻辑的后果,就是造成专制国家的形成。
  一是“刍狗”,一是“仁”。“刍狗”,是草扎的狗,当然不是真的狗。说句老实话,我们的先民吃狗肉是很通常的事,直到现在,广东的同胞们还喜欢吃狗肉,并不为怪,那是先民习俗的遗风。古人所谓家有  六畜以备撰食,狗便是六畜中之一。因此,上古的祭祀,用狗肉作祭品,是很普遍的事。大约到了商、周以后,在祭祀中,才渐渐免除了狗肉这项祭品。但在某些祀典中,仍然须用草扎一个象形的狗,替代杀一头真的活狗,这就是“刍狗”的来源。刍狗还未登上祭坛之前,仍是受人珍惜照顾,看得很重要。等到祭典完成,用过了的刍狗,就视同废物,任意抛弃,不值一顾了。这正如流传到现在的民俗祭神,有时简化一点,不杀活猪,便用米粉做一个猪头来拜拜,拜过以后,也就可以随便任人当副食,而不像供在祭坛上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了。  
  你看不懂我说的,也看不懂四号在说什么。你的作用就是顶贴。  
  @惊鸿R
10:31:00  一是“刍狗”,一是“仁”。“刍狗”,是草扎的狗,当然不是真的狗。说句老实话,我们的先民吃狗肉是很通常的事,直到现在,广东的同胞们还喜欢吃狗肉,并不为怪,那是先民习俗的遗风。古人所谓家有  六畜以备撰食,狗便是六畜中之一。因此,上古的祭祀,用狗肉作祭品,是很普遍的事。大约到了商、周以后,在祭祀中,才渐渐免除了狗肉这项祭品。但在某些祀典中,仍然须用草扎一个象形的狗,替代杀一头真的活狗,这就是“刍狗  —————————————————  我们现在还是杀猪祭伺的。惊鸿老兄很有学问。  
  你怎么看待童老师的物种间性理论呢
  @大陆之雪 7楼
11:22  你怎么看待童老师的物种间性理论呢  -----------------------------  还没看到。在哪开的贴?  
  各位看官,你们不能凭感觉不喜欢这些论述,然后发表自己的感觉来回应思维。当我小心翼翼地构思这些东西的时候,我是力求不存在过大的漏洞的。但是,我完全不否认会存在非常严重的错误。期待被人指出这种错误。这是一种非凡的进步。  
  楼主:论金 时间: 11:10:48  你看不懂我说的,也看不懂四号在说什么。你的作用就是顶贴。  --------  你说这话的时候,又翘兰花指了?  顶,3分。
  大家快来看啊,关天伪知识分子五毛 论金 在这里秀底线了哦。  在这里表演跳高,钻火圈了哦。    
  @论金  你这个在关天沿街叫卖、童叟无欺的文娼笔妓。  大家快来看啊,关天伪知识分子五毛 论金 在这里秀底线了哦。  在这里表演跳高,钻火圈了哦。  
  @看那桃花朵朵开
13:22:00  @论金   你这个在关天沿街叫卖、童叟无欺的文娼笔妓。   大家快来看啊,关天伪知识分子五毛 论金 在这里秀底线了哦。   在这里表演跳高,钻火圈了哦。      —————————————————  你这点能耐,同样坚持不到100楼。这次你能做到吗?  
  再艾特一次,再顶一次,就去休息了。嘻嘻  @论金   你这个在关天沿街叫卖、童叟无欺、送B上面被退货的文娼笔妓。   大家快来看啊,关天伪知识分子五毛 论金 在这里秀底线了哦。   在这里表演跳高,钻火圈了哦。      @论金  日(太阳)一样的火圈留给逼一样你。  赶紧来钻圈圈了。娃哈哈笑嘻嘻。    
11:12:00  我们现在还是杀猪祭伺的。惊鸿老兄很有学问。   —————————————————  只是他人著书,我摘抄而已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作者:@郑午然 时间: 15:53:20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这个不好说
  @郑午然
15:53:00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郑作,不可思议的人是个很模糊的评价。能说得具体点吗?  
  @论金 19楼
16:32:11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郑作,不可思议的人是个很模糊的评价。能说得具体点吗?  -----------------------------  那我就冒昧说出来了哈,当然完全是猜测。这些偶尔可能吃过一两次狗肉的人,具体包括:@论金 @回型镳 @绝对不主流 @高隐 等等大多数关天网友。:)
  【三是狗。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发现狗作为被分析的对象是不需要分析的。】  读起来不太舒服,不知把【被分析的对象】改成【被吃的对象】行不行。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郑午然
16:44:00  郑作,不可思议的人是个很模糊的评价。能说得具体点吗?   -----------------------------   那我就冒昧说出来了哈,当然完全是猜测。这些偶尔可能吃过一两次狗肉的人,具体包括:@论金 @回型镳 @绝对不主流 @高隐 等等大多数关天网友。:)   —————————————————  我问的是这些人是不可思议的人是什么意思?  
  @george_chen
16:45:00  【三是狗。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发现狗作为被分析的对象是不需要分析的。】   读起来不太舒服,不知把【被分析的对象】改成【被吃的对象】行不行。   —————————————————  不行的。我在这个位置是要找出分析目标。则被分析的对象。  
16:17:00  作者:@郑午然 时间: 15:53:20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  说到吃胎盘,我也吃过,不过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吃的。恶心了很长时间。从个人感受来说,打死我也不再愿意吃胎盘。但吃狗肉,至少吃过十次。  
  @george_chen
16:45:00  【三是狗。我们稍微分析一下,发现狗作为被分析的对象是不需要分析的。】   读起来不太舒服,不知把【被分析的对象】改成【被吃的对象】行不行。   —————————————————  你读得可真够细致。感动。  
  请说说是埋入地下被细菌吃,还是烧了污染大气,还是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好呢?
  这几种方式都存在着。若论更好,要看从那个角度看。如果没有一个角度是绝对的,那就不会有绝对的好的排序。所以,如果仅仅是相对的角度,就和取值相关。例如,土葬,是一种入土为安的观念起作用。火葬是减少死人对生人土地的占用。至于有用的器官肢解给其他人用,则是另外一种价值观念起作用。每一种理由支持一种现象。不存在绝对比较值。  
  以上回@从人者108   
  @论金 25楼
17:17:05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  说到吃胎盘,我也吃过,不过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吃的。恶心了很长时间。从个人感受来说,打死我也不再愿意吃胎盘。但吃狗肉,至少吃过十次。  -----------------------------  吃婴儿胎盘令人“恶心”,这也是最近一些年里人们才渐渐获得的心理感受。从前不是这样,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为它有什么恶心之处。但我们有把握预期:最后一个婴儿胎盘食客终将消失(传说中的变态食人狂之类当然除外)。同样,狗肉食客也将出现变化,首先是减少公然吃狗肉的次数,然后是偷偷地吃,同时心怀愧疚。最后是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几代人之后,狗肉也将如同婴儿胎盘那样,不再是任何人的食物。论金老弟以为如何。:):)
  @从人者108 27楼
17:18:43  请说说是埋入地下被细菌吃,还是烧了污染大气,还是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好呢?  -----------------------------  从理性出发,“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也不是最优选择。应该造福自己,自家的狗都归自家吃,这更正确。:)
  @郑午然
17:42:00  说到吃胎盘,我也吃过,不过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吃的。恶心了很长时间。从个人感受来说,打死我也不再愿意吃胎盘。但吃狗肉,至少吃过十次。   -----------------------------   吃婴儿胎盘令人“恶心”,这也是最近一些年里人们才渐渐获得的心理感受。从前不是这样,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为它有什么恶心之处。但我们有把握预期:最后一个婴儿胎盘食客终将消失(传说中的变态食人狂之  —————————————————  你的观点和小六子转发的那个哲学家的观点类似。你这篇回复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你是缺乏证据吃胎盘从不恶心发展到恶心是一个可靠的现象或者经验总结。其次,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经验总结,你如何合乎逻辑地推论到人吃狗也是这样的呢?你缺乏过度,只是一厢情愿地相信。而根据这种一厢情愿,我们会退轮到人逐渐不吃狗,不吃鸡,不吃牛,不吃鸟,最后完全吃素。可是这不荒谬吗?郑作以为如何?  
  @论金 32楼
18:00:06  你这篇回复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你是缺乏证据吃胎盘从不恶心发展到恶心是一个可靠的现象或者经验总结。其次,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经验总结,你如何合乎逻辑地推论到人吃狗也是这样的呢?你缺乏过度,只是一厢情愿地相信。而根据这种一厢情愿,我们会退轮到人逐渐不吃狗,不吃鸡,不吃牛,不吃鸟,最后完全吃素。可是这不荒谬吗?郑作以为如何?  -----------------------------  问题就是这样,这像个滑轮:往下滑,可以合理地推论出“不吃鸡,不吃牛,不吃鸟,最后完全吃素”,往上滑,也可以合理地推论出“吃胎盘、吃人肉,吃父母,最后什么都能吃”。所以,这是一个将“下限”设定在什么位置的问题。我认为这个位置就应该在“婴儿胎盘”、“狗肉”附近,这是人性与道德情感可以抵近的位置。:)
  再想想,还是没问题。【被吃对象】可以不需要分析。  但后面论述的P2P,【人吃了狗,狗也没有报复人类】好像有点狭隘,感觉归功结底还是人吃了狗以后,其他的人对这个人有没有报复。推过分一点,说人吃死人好了,被吃的已死的对象不可能进行报复,P2P是其他的人所为。  在不应该吃猪或者不应该吃牛的环境中,关键的还是其他人对【吃猪人】或【吃牛人】的制约。  亦即,理论上还是存在一个可能性,当反对【吃狗】的人占据了绝大多数,应不应该的问题就有可能会逆转。
  顶之  @论金   你这个在关天沿街叫卖、童叟无欺、送B上面被退货的文娼笔妓。   大家快来看啊,关天伪知识分子五毛 论金 在这里秀底线了哦。   在这里表演跳高,钻火圈了哦。   
  再一想,其实还有更简单的例子。所谓保护野生动物。  那报复就是周边的其他人施加的,穿山甲中华鲟什么的,对那个吃货构不成威胁。
  @郑午然
18:12:00  @论金 32楼
18:00:06   你这篇回复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你是缺乏证据吃胎盘从不恶心发展到恶心是一个可靠的现象或者经验总结。其次,如果真的存在这样的经验总结,你如何合乎逻辑地推论到人吃狗也是这样的呢?你缺乏过度,只是一厢情愿地相信。而根据这种一厢情愿,我们会退轮到人逐渐不吃狗,不吃鸡,不吃牛,不吃鸟,最后完全吃素。可是这不荒谬吗?郑作以为如何?   ---  —————————————————  你说得很生动。可是没有什么根据。你再考虑一下,把你这么说的根据告诉我,谢谢。  
  生活在老虎边上的村民,孩子被老虎吃了白吃,打死老虎倒要受惩罚。对那一个个体而言,说不定也会有个人权利被侵犯的感觉。但大势已去,也无可奈何。  爱狗人士天天嗡嗡嗡,坚持下来说不定经过几十年上百年努力,也能成功。至少一百年前没事闲得慌,打个老虎玩玩肯定算个人权利。
  @george_chen
18:14:00  再想想,还是没问题。【被吃对象】可以不需要分析。   但后面论述的P2P,【人吃了狗,狗也没有报复人类】好像有点狭隘,感觉归功结底还是人吃了狗以后,其他的人对这个人有没有报复。推过分一点,说人吃死人好了,被吃的已死的对象不可能进行报复,P2P是其他的人所为。   在不应该吃猪或者不应该吃牛的环境中,关键的还是其他人对【吃猪人】或【吃牛人】的制约。   亦即,理论上  —————————————————  恩,我也想了想,这么改好像也没有问题。后面的p2p的说法是相对于公共领域的惩罚,则法的惩罚。p2p则是稍微狭窄,则施行者周围的朋友家人同事对他个人的反应。当然,你讲得置后惩罚,在吃动物中是存在的。你非常细心地寻找到了这个漏洞。确实是并非人吃狗,狗不报复就没有置后惩罚了。周边的人会对他进行惩罚。这样确实会出现利和害的根据,从而触发吃狗的伦理道德。你这个回帖很不错。这是一种可以发展的伦理道德。并且有现存的现象,在印度不能吃牛,在伊斯兰不能吃猪肉。但是,在中国目前而言,还是能吃狗肉的。最后能不能成为现实,靠反对吃狗者的努力了。  
  @george_chen
18:27:00  再一想,其实还有更简单的例子。所谓保护野生动物。   那报复就是周边的其他人施加的,穿山甲中华鲟什么的,对那个吃货构不成威胁。   —————————————————  保护野生动物,是能不能的问题。有法律的置后惩罚。不是p2p的。  
  @george_chen
18:40:00  生活在老虎边上的村民,孩子被老虎吃了白吃,打死老虎倒要受惩罚。对那一个个体而言,说不定也会有个人权利被侵犯的感觉。但大势已去,也无可奈何。   爱狗人士天天嗡嗡嗡,坚持下来说不定经过几十年上百年努力,也能成功。至少一百年前没事闲得慌,打个老虎玩玩肯定算个人权利。   —————————————————  是。我原贴说了,被吃的是什么是不重要的。人被老虎吃了,都不能道德谴责老虎。重点在于谁在吃。  
  @论金 40楼
18:48:56  @george_chen
18:27:00  再一想,其实还有更简单的例子。所谓保护野生动物。  那报复就是周边的其他人施加的,穿山甲中华鲟什么的,对那个吃货构不成威胁。  —————————————————  保护野生动物,是能不能的问题。有法律的置后惩罚。不是p2p的。  -----------------------------  不知该怎么表达,总觉得最终还是会归于应不应该的问题。
  @george_chen
18:53:00  保护野生动物,是能不能的问题。有法律的置后惩罚。不是p2p的。   -----------------------------   不知该怎么表达,总觉得最终还是会归于应不应该的问题。   —————————————————  能不能比应不应该的要求程度更高。  
  @george_chen
18:53:00  保护野生动物,是能不能的问题。有法律的置后惩罚。不是p2p的。  -----------------------------  @论金 43楼
18:55:25  不知该怎么表达,总觉得最终还是会归于应不应该的问题。  —————————————————  能不能比应不应该的要求程度更高。  -----------------------------  类似所谓师出有名的意思,似乎,最终能不能与应不应该可能会相互强化,正反馈激励。
  @郑午然 31楼
17:51:56  从理性出发,“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也不是最优选择。应该造福自己,自家的狗都归自家吃,这更正确。:)  -----------------------------  自家狗自家吃?自耕农经济学。不符合现代经济学的分工提高效率。  死后肢解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与同时有利于自己家人,并不矛盾。  因为可以出售肢体和器官,换的钱留给自家人享用。  这是交易实现效率。
  从而,我们可以看出。能不能或者应不应该吃狗,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它是相对性地存在。一时一时。哪怕中国人爱狗者在和平年代终究努力成功,使得社会不能再吃狗,但是,因为这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在动乱年代,在饥荒年代,吃狗可能又被允许了。在印度不能吃牛,在伊斯兰不能吃猪,都是宗教信仰的作用,把牛,猪看作神圣生物。中国缺乏这个信仰。在中国,禁止吃狗,非常难。  
  @从人者108
18:59:00  @郑午然 31楼
17:51:56   从理性出发,“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也不是最优选择。应该造福自己,自家的狗都归自家吃,这更正确。:)   -----------------------------   自家狗自家吃?自耕农经济学。不符合现代经济学的分工提高效率。   死后肢解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与同时有利于自己家人,并不矛盾。   —————————————————  我讲的伦理道德的本质是利和害。但你不要狭义看得利害就是钱财经济。心理的感受也是存在利和害。给你100块让吃死人肉。打死你都不干。  
  饿他半个月,不给钱,说不定他也干。
  @george_chen
19:07:00  饿他半个月,不给钱,说不定他也干。   —————————————————  饿半个月直接挂了。按照从人者的生存哲学,物质利益当头。是有很强的心理素质的。  
  @论金 46楼
19:01:18  从而,我们可以看出。能不能或者应不应该吃狗,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它是相对性地存在。一时一时。哪怕中国人爱狗者在和平年代终究努力成功,使得社会不能再吃狗,但是,因为这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在动乱年代,在饥荒年代,吃狗可能又被允许了。在印度不能吃牛,在伊斯兰不能吃猪,都是宗教信仰的作用,把牛,猪看作神圣生物。中国缺乏这个信仰。在中国,禁止吃狗,非常难。  -----------------------------  禁止吃猪好像不是因为神圣,是因为脏?  禁止吃狗,大趋势对爱狗人士可能利好。至少,我个人现在可能是投弃权票了。  感觉身边吃狗的越来越少,早些年大张旗鼓满街的东江狗肉火锅大排档在我周围慢慢地几乎消失了。
  @george_chen
19:17:00  @论金 46楼
19:01:18   从而,我们可以看出。能不能或者应不应该吃狗,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它是相对性地存在。一时一时。哪怕中国人爱狗者在和平年代终究努力成功,使得社会不能再吃狗,但是,因为这并非绝对性的问题,在动乱年代,在饥荒年代,吃狗可能又被允许了。在印度不能吃牛,在伊斯兰不能吃猪,都是宗教信仰的作用,把牛,猪看作神圣生物。中国缺乏这个信仰。在中国,禁止吃狗  —————————————————  能吃的东西变多了。我小时候在农村,大人打到一只野狗,要买酒招待邻里一块吃,像过节一样。那时候没什么肉可吃啊。那时候不会有人跳出来反对吃狗肉,。现在生活好过了。  
  @郑午然
17:51:56  从理性出发,“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也不是最优选择。应该造福自己,自家的狗都归自家吃,这更正确。:)  -----------------------------  @从人者108 45楼
18:59:56  自家狗自家吃?自耕农经济学。不符合现代经济学的分工提高效率。  死后肢解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与同时有利于自己家人,并不矛盾。  因为可以出售肢体和器官,换的钱留给自家人享用。  这是交易实现效率。  -----------------------------  彻底的利己主义者的理性就应该是这样:自家狗自家吃,饿死邻居,再将其肢解,或者“出售肢体和器官,换的钱留给自家人享用”,体现更高的效率。:)
  @论金 37楼
18:36:16  你说得很生动。可是没有什么根据。你再考虑一下,把你这么说的根据告诉我,谢谢。  -----------------------------  论金老弟听说过“见贤思齐”吧?非洲食人部落以及印尼岛屿上的食人族,就是在最近数十年里接受现代文明的感召,放弃了他们沿袭数千年的食人习俗。这就是足以让我们乐观的依据:我们拥有非洲食人部落同样的心智,也终将接受西方现代文明的感召,放弃狗肉。见贤思齐,此之谓也。:)
  吃不吃狗是个人自由,应不应该吃狗是个人看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为什么单单反对吃呢?狗与猪,牛,羊,鸡等有何区别呢?没有区别的话反对吃狗就应该反对整个人类吃动物呀,你反对就应该拿出道理来说服人家,比如素食如何如何对身体有好处,动物如何如何不应该被吃等。强行反对别人吃狗,于理于法站得住脚吗?自己不觉得荒唐可笑吗?要说整个人类服素食,爱狗人士可谓任重道远呀!
  @郑午然 52楼
19:44:24  彻底的利己主义者的理性就应该是这样:自家狗自家吃,饿死邻居,再将其肢解,或者“出售肢体和器官,换的钱留给自家人享用”,体现更高的效率。:)  -----------------------------  利己不是一种主义,利己是一种生物本能。这东西在人类的文明史中屁用不顶。  不管什么主义,核心逻辑都是要利己。共产主义也是为了利己才发明。  但是为什么有人能达到利己的目的,有人不能呢?  禽兽永远都是在利己。为什么与人类社会差距巨大呢?  因为思维水平差异太大了  你说饿死邻居,不仅的确是利己,而且是一种低级思维水平。
  @郑午然 17楼
15:53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吃狗肉是正常的权利  
  @假装活在梦里 54楼
20:45  吃不吃狗是个人自由,应不应该吃狗是个人看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为什么单单反对吃呢?狗与猪,牛,羊,鸡等有何区别呢?没有区别的话反对吃狗就应该反对整个人类吃动物呀,你反对就应该拿出道理来说服人家,比如素食如何如何对身体有好处,动物如何如何不应该被吃等。强行反对别人吃狗,于理于法站得住脚吗?自己不觉得荒唐可笑吗?要说整个人类服素食,爱狗人士可谓任重道远呀!  ------------------------------  我想反对吃狗的人可能是一些对狗有着相当感情,把狗当宠物养的人。不难想像他们对狗有着深厚的感情,反对别人吃狗当然可以理解,一些有钱人家的狗的生活水平,那可是远超我等穷叼的,问题是在他们的眼里,整个狗类都应该享受他们家宠物狗的待遇,所以看到流浪狗他们受不了,看到别人吃狗他更受不了。在他们的眼里,穷叼是他们的敌人,狗才是他们的朋友。所以看到流浪狗他会爱心泛滥,看到流浪汉他会厌恶不屑。他们的世界观是扭曲的,他们掠夺了穷人的财富自认为理所当然,是自己多有能力,反对吃狗显示他们多有爱心,多么高尚,多么伟大,多么恩泽无边。其实在穷人的眼里那也就是一群虚伪变态,不停秀着下限的2b,
  吃不吃狗是个人自由,应不应该吃狗是个人看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为什么单单反对吃呢?狗与猪,牛,羊,鸡等有何区别呢?没有区别的话反对吃狗就应该反对整个人类吃动物呀,你反对就应该拿出道理来说服人家,比如素食如何如何对身体有好处,动物如何如何不应该被吃等。强行反对别人吃狗,于理于法站得住脚吗?自己不觉得荒唐可笑吗?要说整个人类服素食,爱狗人士可谓任重道远呀!
  @论金 25楼
17:17:05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  说到吃胎盘,我也吃过,不过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吃的。恶心了很长时间。从个人感受来说,打死我也不再愿意吃胎盘。但吃狗肉,至少吃过十次。  -----------------------------  @郑午然 30楼
17:42  吃婴儿胎盘令人“恶心”,这也是最近一些年里人们才渐渐获得的心理感受。从前不是这样,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为它有什么恶心之处。但我们有把握预期:最后一个婴儿胎盘食客终将消失(传说中的变态食人狂之类当然除外)。同样,狗肉食客也将出现变化,首先是减少公然吃狗肉的次数,然后是偷偷地吃,同时心怀愧疚。最后是在不太长的时间里,几代人之后,狗肉也将如同婴儿胎盘那样,不再是任何人的食物。论金老弟以为如何。:)........  ------------------------------  嘻嘻,我把你说的“不可思议”当褒义了哈。狗肉我爱吃,而且是正大光明、呼朋唤友的吃,没人觉得不好意思。  至于胎盘,那是药,而且是很好的药,我也吃过,实在不好吃,不过经常叫别人吃,也没有不好意思。
  @郑午然
20:01:00  @论金 37楼
18:36:16   你说得很生动。可是没有什么根据。你再考虑一下,把你这么说的根据告诉我,谢谢。   -----------------------------   论金老弟听说过“见贤思齐”吧?非洲食人部落以及印尼岛屿上的食人族,就是在最近数十年里接受现代文明的感召,放弃了他们沿袭数千年的食人习俗。这就是足以让我们乐观的依据:我们拥有非洲食人  —————————————————  你没搞懂我的问题。我累得都不想重复了。先不说你举例没有更广的普遍性意义。光是从人和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如何可以过度到人和狗之间,你并没有给出可靠的依据。并且如果这个依据成立,就可以推论一切动物甚至植物。最后人类灭亡。  
  @假装活在梦里
20:45:00  吃不吃狗是个人自由,应不应该吃狗是个人看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为什么单单反对吃呢?狗与猪,牛,羊,鸡等有何区别呢?没有区别的话反对吃狗就应该反对整个人类吃动物呀,你反对就应该拿出道理来说服人家,比如素食如何如何对身体有好处,动物如何如何不应该被吃等。强行反对别人吃狗,于理于法站得住脚吗?自己不觉得荒唐可笑吗?要说整个人类服素食,爱狗人士可谓任重道远呀!  —————————————————  这就是权利和个人主张的冲突。现阶段中国反对他人吃狗仍然是个人主张对他人权利的侵犯。  
  @假装活在梦里
21:40:00  @假装活在梦里 54楼
20:45   吃不吃狗是个人自由,应不应该吃狗是个人看法。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呢?为什么单单反对吃呢?狗与猪,牛,羊,鸡等有何区别呢?没有区别的话反对吃狗就应该反对整个人类吃动物呀,你反对就应该拿出道理来说服人家,比如素食如何如何对身体有好处,动物如何如何不应该被吃等。强行反对别人吃狗,于理于法站得住脚吗?自己不觉得荒唐可笑吗?要说整  —————————————————  你讲的是一种现象。富人养狗贵过穷人养小孩。  
  @千年浮一回
22:15:00  说到吃胎盘,我也吃过,不过是在被蒙骗的情况下吃的。恶心了很长时间。从个人感受来说,打死我也不再愿意吃胎盘。但吃狗肉,至少吃过十次。   -----------------------------   @郑午然 30楼
17:42   吃婴儿胎盘令人“恶心”,这也是最近一些年里人们才渐渐获得的心理感受。从前不是这样,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为它有什么恶心之处。但我们有把握预  —————————————————  郑作其实已经沉默于什么是不可思议的人了。估计他不好意思说。  
  @论金 60楼
23:16:48  你没搞懂我的问题。我累得都不想重复了。先不说你举例没有更广的普遍性意义。光是从人和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如何可以过度到人和狗之间,你并没有给出可靠的依据。并且如果这个依据成......  -----------------------------  你没有提出无法搞懂的问题,而是重新回到我在前面讲的“滑轮”之下,你坚持滑轮之下很合理,而无视滑轮之上同样合理。要讲合理,@丛人者 举例“死后肢解掉安在别人身上造福他人”,那是非常透彻的一个道理,你为什么又不能同意呢?你反对的依据是什么?不如先试试提交这个依据?
  @论金 63楼
23:21:40  @郑午然
17:42  吃婴儿胎盘令人“恶心”,这也是最近一些年里人们才渐渐获得的心理感受。从前不是这样,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为它有什么恶心之处。但我们有把握预  —————————————————  郑作其实已经沉默于什么是不可思议的人了。估计他不好意思说。  -----------------------------  不用沉默,我前面已经说了,都点了一串名字,具体包括:@论金 @回型镳 @绝对不主流 @高隐 等等大多数关天网友。:)
  @郑午然
23:40:00  @论金 60楼
23:16:48   你没搞懂我的问题。我累得都不想重复了。先不说你举例没有更广的普遍性意义。光是从人和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如何可以过度到人和狗之间,你并没有给出可靠的依据。并且如果这个依据成......   -----------------------------   你没有提出无法搞懂的问题,而是重新回到我在前面讲的“滑轮”之下,你坚持滑轮之  —————————————————  看来你不仅仅是没搞懂我的问题,而是连是什么问题都没意识到。  
  @郑午然
23:46:00  郑作其实已经沉默于什么是不可思议的人了。估计他不好意思说。   -----------------------------   不用沉默,我前面已经说了,都点了一串名字,具体包括:@论金 @回型镳 @绝对不主流 @高隐 等等大多数关天网友。:)  —————————————————  那不可思议是什么意思嘛?你列出一堆人名,告诉别人这些人自带“不可思议”这种性质吗?  
  “吃狗肉是不可思议的事”,“某某网友吃狗肉”,所以“某某网友不可思议”  “某某网友不可思议”,“他还吃狗肉”,所以“吃狗肉不可思议”  郑作,这上面两个论述都很搞笑,你不懂逻辑,少说几句可以少丢人现眼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全是反智反常识的!我就给论金分析一下作为“被吃的对象”的狗吧。对人类来说,狗不但有不同的品种,而且有不同用途的狗。用于军事的军犬和用于刑事侦查的警犬是禁吃的,即使是作为宠物的狗,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无主的流浪狗是不是就可以抓来就吃呢?也不行,因为它们可能是带病菌的载体,贪吃者可能会因此丢掉小命。只有专业饲养的肉狗,经食品防疫检验后,在熟食店销售的狗肉,论金才可以放心享用。  更荒唐的是,论金以人死后尸体也要“被吃”为由,为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吃狗”辩护。人的尸体作为生命已经消失了!“被吃”不是其他人的主观所为,而论金“不需要分析”就吃的是被人为捕杀的活狗!大多是人类训养后国家机构和个人所拥有、所利用的动物,怎么能混为一谈呢?其实论金有明显的“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以为人类处于动物食物链的顶端,所以凭人类的智慧、情感和伦理,就可以视一般动物的生命为草芥。狗只是其中之一罢了。这就让论金所谓的“逻辑”成为笑柄。
  论金不是“不可思议的吃狗者”,“不可思议”的是论金为笼而统之的“人吃狗”编造的“逻辑”和“理由”。论金的臭毛病是,先入为见持有自己的“立场”后,就把有关的事实和知识常识抛到九霄云外,接着就用嘴皮“捍卫”自己的“真理”了。
  爱狗人士去除那些把狗当宠物养的外,还有就是野生动物保护者吧,保护野生动物没有人觉得没必要,尤其濒危物种,对泛滥成灾的野生物种还用的着保护吗?何况狗是野生物种吗?流浪狗泛滥成灾的时候,还要保护起来养,谁来养?有那钱为什么不拿来救助流浪汉?流浪狗比流浪汉更重要?狗权比人权重要?没有流浪汉了?没有流浪汉还有很多吃不饱的穷人呢,一个连人都不关心的社会有资格关心狗?回族吃不吃猪肉是民族宗教信仰的问题,他们不吃猪肉也没见他们把猪当宠物养着玩呀。要说限制养狗和禁止丢弃还有一点道理。顺便申明,本人从来没养过狗,也从来没吃过狗肉,也不支持吃狗。只是说个理字,为这些一天闲的蛋疼的人,我值得吗?哈哈!老子可是连饭都快吃不上呢,看到这些闲的蛋疼的人,作着这些蛋疼的事,扯着蛋疼的话题,我能不跟他急吗我!哈哈哈!
  @我还是欣夫
02:35:00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全是反智反常识的!我就给论金分析一下作为“被吃的对象”的狗吧。对人类来说,狗不但有不同的品种,而且有不同用途的狗。用于军事的军犬和用于刑事侦查的警犬是禁吃的,即使是作为宠物的狗,也是受法律保护  —————————————————  活人被老虎吃了。被鱼吃了。你道德谴责那些动物?欣夫老兄。你还能思考否?  
  @我还是欣夫
02:50:00  论金不是“不可思议的吃狗者”,“不可思议”的是论金为笼而统之的“人吃狗”编造的“逻辑”和“理由”。论金的臭毛病是,先入为见持有自己的“立场”后,就把有关的事实和知识常识抛到九霄云外,接着就用嘴皮“捍卫”自己的“真理”了。  —————————————————  你梳理一下我是怎么先入为见持有立场的。同时你得先保证你不会犯这个错误。不要空口讲白话。  
  @假装活在梦里
03:17:00  爱狗人士去除那些把狗当宠物养的外,还有就是野生动物保护者吧,保护野生动物没有人觉得没必要,尤其濒危物种,对泛滥成灾的野生物种还用的着保护吗?何况狗是野生物种吗?流浪狗泛滥成灾的时候,还要保护起来养,谁来养?有那钱为什么不拿来救助流浪汉?流浪狗比流浪汉更重要?狗权比人权重要?没有流浪汉了?没有流浪汉还有很多吃不饱的穷人呢,一个连人都不关心的社会有资格关心狗?回族吃不吃猪肉是民族宗教信仰的问题,他  —————————————————  你这个想法和祖国尚未统一,没有心情复习一样。人权社会没有实现,没有心情找工作也一样。人权确实比狗权重要,就像社会问题大于个人问题一样,但在某些时间节点,读书的时间复习,失业饿肚子的时候找工作,是需要解决瓶颈问题。  
  @绝对不主流 69楼
01:06:27  “吃狗肉是不可思议的事”,“某某网友吃狗肉”,所以“某某网友不可思议”  “某某网友不可思议”,“他还吃狗肉”,所以“吃狗肉不可思议”  郑作,这上面两个论述都很搞笑,你不懂逻辑,少说几句可以少丢人现眼  -----------------------------  不主流老弟能不能像@论金 那样诚实地承认,除了狗肉,你也吃过一两次婴儿胎盘?这无关逻辑,只需诚实。:)
  @郑午然
23:46:00  郑作其实已经沉默于什么是不可思议的人了。估计他不好意思说。  -----------------------------  @论金 68楼
00:57:44  不用沉默,我前面已经说了,都点了一串名字,具体包括:
@绝对不主流
等等大多数关天网友。:)  —————————————————  那不可思议是什么意思嘛?你列出一堆人名,告诉别人这些人自带“不可思议”这种性质吗?  -----------------------------  不可思议,就是看上去怪怪的一些人,这么说好懂些了吧?:)
  《天涯新月集03期》在下周四(7月17日)晚上八點將討論這個議題,希望網友們能踴躍餐與討論。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郑午然
时间: 15:53:20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高隐 18楼
16:17:44  这个不好说  -----------------------------  吃过狗肉的关天网友,至少应该像@高隐 这样低调一点,难以启齿,而不宜理直气壮。论金老弟以为如何。
  @郑午然
08:20:00  那不可思议是什么意思嘛?你列出一堆人名,告诉别人这些人自带“不可思议”这种性质吗?   -----------------------------   不可思议,就是看上去怪怪的一些人,这么说好懂些了吧?:)  —————————————————  那这个怪怪的是相对于你是怪怪的,还是说你找到一个绝对的标准是正常的?然后通过比较得出了这些人是怪怪的?  
  @郑午然
08:33:00  @高隐 16楼
15:34:37   这个有啥好讨论的?   -----------------------------   @郑午然 时间: 15:53:20   吃狗肉,吃婴儿胎盘,那都是一些不可思议的人。高隐老弟以为如何   -----------------------------   @高隐 18楼
16:1  —————————————————  注意用语。你说应该的时候,你必须掌握标准或者真理。  
  @郑午然 76楼
08:11  @绝对不主流 69楼
01:06:27  “吃狗肉是不可思议的事”,“某某网友吃狗肉”,所以“某某网友不可思议”  “某某网友不可思议”,“他还吃狗肉”,所以“吃狗肉不可思议”  郑作,这上面两个论述都很搞笑,你不懂逻辑,少说几句可以少丢人现眼  -----------------------------  不主流老弟能不能像@论金 那样诚实地承认,除了狗肉,你也吃过一两次婴儿胎盘?这无关逻辑,只需诚实。:)  -----------------------------  让你失望了,那取决于我对中医的态度  
  郑作,你应该改改自己信口开河想当然的毛病,那缘自你的孤陋寡闻  
  吃紫河车的也有狗粉甚至素食者,以为吃狗肉如同吃人肉的脑残狗粉也可能以吃药的方式吃紫河车  
  @郑午然
08:20:00  不可思议,就是看上去怪怪的一些人,这么说好懂些了吧?:)  —————————————————  @论金 80楼
08:36:20  那这个怪怪的是相对于你是怪怪的,还是说你找到一个绝对的标准是正常的?然后通过比较得出了这些人是怪怪的?  -----------------------------  谈到标准,当年国际奥委会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待韩国狗肉食客,汉城奥运会差一点申办不下来,狗肉食客构成一道拒阻门槛,这道门槛能不能勉强算是一条标准?:)
  @绝对不主流 83楼
09:07:21  郑作,你应该改改自己信口开河想当然的毛病,那缘自你的孤陋寡闻  -----------------------------  本人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四號 78楼
08:21:14  《天涯新月集03期》在下周四(7月17日)晚上八點將討論這個議題,希望網友們能踴躍餐與討論。  -----------------------------  本人期待,除少数网友在这个议题下振振有词以外,大多数关天网友(他们也是狗肉食客)保持沉默,以彰显时代进步。:)
  @郑午然 86楼
11:01  @绝对不主流 83楼
09:07:21  郑作,你应该改改自己信口开河想当然的毛病,那缘自你的孤陋寡闻  -----------------------------  本人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  用你的学识智商去反而不是用立场态度  
  @我还是欣夫 70楼
02:35:01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全是反智反常识的!我就给论金分析一下作为“被吃的对象”的狗吧。对人类来说,狗不但有不同的品种,而且有不同用途的狗。用于军事的军犬和用于刑事侦查的警犬是禁吃的,即使是作为宠物的狗,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对无主的流浪狗是不是就可以抓来就吃呢......  -----------------------------  哈哈~奇怪,欣夫怎么正常了?
  @郑午然 86楼
11:01:52  本人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  郑作,如果你反对吃狗肉的话,那你如何解释你吃鸡吃猪,或吃鱼呢?
  @论金  -------  孺子可教也。
  @kkfehn
12:48:00  @我还是欣夫 70楼
02:35:01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全是反智反常识的!我就给论金分析一下作为“被吃的对象”的狗吧。对人类来说,狗不但有不同的品种,而且有不同用途的狗。用于军事的军犬和用  —————————————————  是你不正常。  
  @郑午然
10:58:00  @论金 80楼
08:36:20   那这个怪怪的是相对于你是怪怪的,还是说你找到一个绝对的标准是正常的?然后通过比较得出了这些人是怪怪的?   -----------------------------   谈到标准,当年国际奥委会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待韩国狗肉食客,汉城奥运会差一点申办不下来,狗肉食客构成一道拒阻门槛,这道门槛能不能勉强算是一条标准?:)  —————————————————  也就是说国际奥委会用怪怪的眼光看汉城食狗者。可是国际奥委会并没有说明他们的眼光是怪怪的。也是出自于你之口。所以,郑作你还是回答不了问题。  
  @论金 91楼
13:10:23  @kkfehn
12:48:00  @我还是欣夫
02:35:01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全是反智反常识的!我就给论金分析一下作为“被吃的对象”的狗吧。对人类来说,狗不但有不同的品种,而且有不同用途的狗。用于军事的军犬和用  ——————......  -----------------------------  哈哈~这句话留着你自己用吧~挺适合滴~毕竟你智商一向都那么低!  甚至,你连欣夫是反对你观点你都看不出来?  哈哈哈~~~
  @论金  ------  小畜可教也。
  @kkfehn
13:18:00  @论金 91楼
13:10:23   @kkfehn 88楼
12:48:00   @我还是欣夫 70楼
02:35:01   作者:george_chen 时间: 17:11:58   隐约感觉,整个逻辑漏洞就出在这个【被吃的对象】不需要分析。   ——不用“隐约”的,这明显不只是逻辑漏洞,而且完  —————————————————  你看得出你说说。  
  @郑午然
11:01:52  本人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  @kkfehn 89楼
12:50:07  郑作,如果你反对吃狗肉的话,那你如何解释你吃鸡吃猪,或吃鱼呢?  -----------------------------  在人类与动物的关系史上,迄今为止,人与狗之间建立的情感,是这两个种类共同取得的重大成果。这是第一次,人们出于怜爱或尊重,将狗提升到不能捕食的等级,也就是与人类自身相当的等级。此前一些民族出于宗教的原因,或敬畏或禁忌,不可以捕食猴子、猪一类动物——这与人们在世俗意义上不再捕食狗都不可同日而语。而人类是如此贪婪,无所不吃,很偶然地做到了主动不吃狗,这就是罕见的、跳跃式的文明演化,弥足珍贵。小k现在懂了吗?狗是不能吃的。
  @郑午然
10:58:00   谈到标准,当年国际奥委会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待韩国狗肉食客,汉城奥运会差一点申办不下来,狗肉食客构成一道拒阻门槛,这道门槛能不能勉强算是一条标准?:)  —————————————————  @论金 92楼
13:14:14  也就是说国际奥委会用怪怪的眼光看汉城食狗者。可是国际奥委会并没有说明他们的眼光是怪怪的。也是出自于你之口。所以,郑作你还是回答不了问题。  -----------------------------  国际奥委会以不可思议的眼光看待韩国狗肉食客,这是需要他们亲口说出来,而旁人不能有目共睹的吗?能够招致他人侧目而视,还反证不了狗肉食客们怪怪的形象吗?
  @绝对不主流
09:07:21  郑作,你应该改改自己信口开河想当然的毛病,那缘自你的孤陋寡闻  -----------------------------  @郑午然
11:01   本人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  @绝对不主流 87楼
12:10:22  用你的学识智商去反而不是用立场态度  -----------------------------  不,无需智商与学识,我用人类良知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词。
  我也反对“狗肉食客”振振有辞  同时反对“爱狗人士”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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