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车辆损失险险的类型有哪些,如何解决车险纠纷

蒋艳超律师:车辆保险有些什么险种?
  核心摘要: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车辆保险、分类、保险理赔、交通事故
  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是指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它们各自还有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是车身损失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
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是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必须先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才能投保这几个附加险;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必须先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主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附加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错责任险、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
  法帮网-湖北武汉交通事故律师蒋艳超:
  手机号码:
  执业证号:06714
  执业机构: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正义路
  邮 箱:
  法律服务范围: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拆迁安置、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调解谈判、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工商查询、公司法律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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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网站汽车保险都有哪些 车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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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车险我们都需要知道哪些?对于车主来说,汽车车险是必要的一个保险,汽车年检的时候也是需要有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  一、交强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简单说吧,就是买车后一定要买的,国家规定,不买的话,车子放家里收藏吧。  二、商业险  1)第三者责任险  分为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几个档次,就是在驾驶你的座驾途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个必买。  2)车辆损失险  普通受损,无论小刮小蹭(日常碰碰车,花式倒车等)还是损失严重(什么火山爆发砸车,说谎的人被雷劈等等)都由保险公司赔付。这个也是一定要买。  3)全车盗抢险  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轮胎、倒车镜等部件被盗却不在赔付范围内,一般可不买,毕竟现在偷个车,有关部门查查监控就能破案,偷了车还想跑?  4)玻璃单独破碎险  也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受保的只是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车灯、车镜玻璃的破碎不在赔付范围。进口车和国产车分别购置价的0.25%和0.15%,建议可以购买,因为价格也不是很高。  5)自燃损失险  车辆内部电路、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故障或车内货物自燃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付,当然在车里面放烟火、烧烤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的。建议新车可以暂时不买,上了年纪的爱车就可以买。  6)车身划痕险  就是被人用钥匙、小石子、小刀等划痕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由于碰撞事故造成的划痕不在该险种受保范围内。这个还是建议买,醉鬼划车、熊孩子画画创作等案例还是有发生的。  7)涉水险  车停在离水库远的、雨水少的、地势高的地区车主可以不购买。  8)不计免赔特约险  这个一定要买,因为不买的话出险情况可能只赔损失费用的80%。  以上是有关于汽车常见的一些保险,但是对于我们车主来说是不用全部都够买的,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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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关注有礼&&&&&&&&&&&&&&&&&&&&车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车险纠纷?
车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车险纠纷?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来源:法邦网
北京保险理赔栏目关注:
一、车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近年来,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过程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时有纠纷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保户的原因,又有保险公司和社会方面的因素。一、纠纷种种1、保额不足有的保户在为自己的车辆投保时,为了节省费用,千方百计压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愿足额投保。可是一旦保险车辆发生全损时,赔付的麻烦就来了。对此,有的保户往往不理解,因而产生纠纷。2、单证不全笔者结合机动车辆出险后索赔问题走访了部分车主,他们说:“出险索赔时,按照《保险条款》规定,要求保户提供必备的证明材料本无可非议,但是在索赔过程中,有的保险业务人员今天要我们提供这几种证明,明天又让我们出具那几种手续,后天说证明材料这也不全那还要补章,就为了一次肇事索赔,少的跑两三次,多的要跑四五次,更重要的是涉及到索赔金额的多少,如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与出院证明上的天数与调解书上的误工天数有出入时,保险人就以出院证明的住院天数为索赔理算依据,这样计算出来的赔偿金额很难让我们保户接受。”3、没有票据保险车辆出险后,通常被拖送到就近的肇事车停车场进行估损,其估损费和停车费保险公司按保险条款规定不予报销。特别是保险车辆在外地出险后,对损坏的路面、护栏、路标及绿地草坪、田苗、树木等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保户更是心中无数,只好对方要多少给多少,明知吃亏、没有报销单证,但为了尽快结案,也只好委曲求全,听之任之。但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按条款办事拒赔,因而产生纠纷。对上述机动车辆索赔产生纠纷,不外乎有这么几种原因:一是保险人宣传力度不够,有些保险知识保户未能完全了解清楚。二是理赔的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大部分保户对的计算方法搞不懂,出险情况形形色色、千差万别,诸如保险金额、所保险种、责任认定、勘查定损、伤残程度、住院天数、护理人数、抚养人多少、、施救费用等概念只有到了索赔过程中才开始接触,一时之间难以弄明白。三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告知义务不对等。被保险人了解到的只是保险单正本上的条款,而条款解释中的内容被保险人并未知晓,为今后出险理赔埋下了纠纷的隐患。二、如何解决车险纠纷为避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产生纠纷,作为保险人,首先要加大保险条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保险的认识和对保险知识、保险条款的了解。二是提高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透明度,尽可能简化手续。从目前情况看,出险率最高的是私家车和出租车,对一些轻微的车损事故、人员伤亡较轻的事故、单方肇事的事故,只要警方证明,有事故现场照片,就可以当场赔付,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理赔手续。三是真诚协商,争取谅解。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人员伤害案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了解伤者的家庭情况等理赔必备证明材料,挤出理赔水分,减轻被保险人负担。四是建立保险评估机构,发生事故后由相对独立的保险评估机构在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下尽可能做出公正的结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约束保险双方的行为。五是经营观念要创新。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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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险理赔律师温馨提示:保险业发展到今天,投保人对保险“霸王条款”的质疑从未间断,从“重疾险保死不保生”到“拿险金要证明活不过半年”,让我们了解了“霸王条款”。面对霸王条款,除了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问清问题,把握好保险犹豫期外,生活中遭遇保险霸王条款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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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损失险保额是如何计算的?
0人阅读 来源:律师365
消费者购买了爱车之后,除了必须购买的外,通常还会给车子上三者险、划痕险和车损险等一些商业保险。不少人和保险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不会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更不知道车损险保额是怎么来的。那么车辆损失险保额如何计算?下面小编就给广大车主介绍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如何计算?(一)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二)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折旧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三)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此外,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二、购买车损险的车主的义务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投保人对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相关情况未如实告知足以影响到保险人的合理收费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单项下的相关保险费与应交保险费的比例计算赔款。重要事项指投保车辆的车主、厂牌型号、车辆类型、核定载质量、新车购置价、新车初次登记年月、上期保险期限内的赔款记录等。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否则,对于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车损险对于车辆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作为车主,到保险公司购买车损险的时候,到自己会计算车辆损失险保额。目前确定保额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包括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计算等。现在不少保险公司有有相关的优惠,车主上保险之前要问清楚。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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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理赔有哪些误区
关于车险理赔的纠纷由来已久,其中多数纠纷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发的。也有相当数量的纠纷是由于保险公司宣传不够到位,消费者对于车险理赔存在认知误区造成的。误区一、&全险&就得全赔许多的车主认为,车子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都不会带来财产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会“全赔”。其实“全险”并不等于“全赔”。所谓“全险”包括了车损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全险”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尽管“全险”责任范围明显扩大,但不少情形依然不能赔,如发生人为打砸致车受损、车辆零部件被盗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保险责任,这点值得投保车主注意。此外,车子如果在地震中受损、加装设备损坏、司机违章驾驶等,以及汽车自燃、爆胎、发动机浸水、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有投保了相应的附加险,才能获赔。车主知晓了这些情况,既能有效维护自己权益,也可相对减少理赔纠纷。误区二、非4s店不修车子出险以后,不是所有的车都得统统到4s店维修的。机动车保险条款规定,损坏的机动车在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车辆出险后,有的4s店报价工时费严重偏离市场价格,与其它一类维修企业价格差距很大,同时由于大部分事故中被保险人仍需要承担一部分免赔额,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就会要求车主到别的4s店,或者其它能够提供相同品质修理服务的维修企业进行修理。这样既是为了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防止投保人为不合理的价格买单,也是保险双方协商原则的体现,有利于促进公平、效率。所以,车主在修理车辆付费前应先确认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发现价格有差异应尽量要求修理厂协助确认维修金额。假如保险公司与修理工厂定损金额相差过于悬殊,那就要共同委请第三方评估,或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诉,进行保险理赔纠纷快速处理,也可以选择走司法程序。有的车主不明白这一点,无形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保险公司也感到很为难。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选择投保汽车专修厂特约条款,这是车损险的一个附加特约条款。目前,全国已有7家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复后,推出了这一特约条款。如果车主选择了这一条款,车损险保费需要相应上浮,国产车上浮10%-30%,进口车上浮15%-60%。为了使自己的爱车得到更好的服务保障,尤其“高档车”不妨选择投保“汽车专修厂特约条款”。误区三、受损零件必换最近,某地一位车主的私家车被另一辆汽车所撞,造成私家车的保险杠和右边的翼子板受损,保险公司经过查勘,同意更换保险杠,而对于翼子板,保险公司认定为轻伤。因为只是轻微划伤,如经过修复处理,既不会妨碍安全性能,也不会影响外观视觉,没有达到更换的标准,所以,保险公司不同意更换翼子板,只同意作修复处理。车主对此颇有微词,某报记者写出“车损零件只修不换惹争议”的报道,被多家网络媒体所转载。也引起了当地保险行业协会的关注,及时调阅了现场损失照片,发觉保险公司处理无误,于是交代保险公司做好车主思想工作,解决好存在的矛盾。存在类似某地车主上述想法的客户不在少数,他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保险理赔是有原则的。机动车保险条款中提到,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当尽量修复。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如果每个案件不该赔的都赔,将导致保险费率不合理提高,那其实是损害了更多人的利益。保险公司既不惜赔,也不滥赔,正是坚持了保险的宗旨。这个案例说明,修复是保险的基本原则,还没有被社会所广泛接受,保险公司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安全性能始终是保险公司的第一考量,对此,客户完全可以放心,也应该相信。误区四、现场无须保留保险车辆发生事故以后,根据条款约定,车主有义务及时通知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这本来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为什么有的客户认为保险车辆出险以后无须保留现场呢?这实际是对于有关部门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办法的一种误读。保险公司到现场查勘、定损,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损失情况,对于了解事故成因、责任归属,确定损失大小,准确、合理地计算和支付赔款十分重要,还可以防止个别假、骗赔案的发生。如果较小的事故发生在交通要道,为不妨碍交通,车主可将事故车辆撤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司前来查勘,保险公司则会将第二现场视同第一现场。这是保险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一度曾被社会所误解,这是需要说明的,最后,对于损失较大的案件,在维修结束出厂之前,有的保险公司要对受损车辆进行验车及复勘,客户对此不理解,也有的不肯配合,以为是保险公司在找麻烦。须知,市场上有的维修企业经常将所更换的配件以次充好,用副厂件、拆车件冒充正厂件,甚至对保险公司定损时确定予以更换的配件改作修复处理。若保险公司未对受损车辆进行必要的复勘,那么保险公司赔款不变,但是被保险人其实并没得到与赔款数额相一致的补偿。所以,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复勘其实是对被保险人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确认,是对被保险人权益的一种维护。这一点,保险消费者也应当知道,并以配合。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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