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的最新税收法律法规,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的税收行政法规大概有30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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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网讯:  税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而税收方式更是公众关注的重中之重。日前,据报道,正在审议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立法权事项做出进一步细化,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将税收一项单列出来,明确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消息甫出,就激起舆论热议,评论者们普遍认为,如果草案获得通过,则会成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大突破。  “税收法定”是法治的精髓。“无代表,不税收”,《京华时报》评论员兵临用这六个字点出了“税收法定”的根本,他在《让“税收法定”落地生根》一文中进一步解释道,这一原则,“肇始于英国的税收法定,之所以被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为一项宪法原则,源于这样一个普通的道理:政府要从公民口袋里掏钱,必须征得公民的同意,公民同意的正当程序就是委派代表投票决定。因此,只有国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法律,才能确定税收基本制度,否则征税便缺乏法律根据和正当性基础。”  评论员们为“税收法定”落实的征兆激动雀跃,源于当下我国税收实践和法律文本的巨大落差。因为一个不争的现实是,我国目前主要以行政法规的方式来征税,税种的确定和征收过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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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陈泽民就曾经提到过,许多税种税率的调整往往是由政府具体的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一个红头文件就决定了税的问题。没有经过听证,一个通知发出去就行了,税收成了一种市场调节的手段,比如涉及股票交易的印花税。  可以说,现行的大部分税种都游离在国家立法之外。据粗略统计,我国现行的税收行政法规大概有30部,有关税收的部门规章大约有50部,而现行有效的税收法律却只有3部—《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不但充分的“税收法定”未能实现,连更为基础的“一税一法”也付之阙如。  而这显然违背了现代社会的法治要义和契约精神。“税收法定”是现代文明社会公认的法则,用《长江日报》评论员杨于泽在文章《落实税收法定到了突破时》中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必然实行税收法定原则,反过来说,税收法定是否确立以及原则落实得如何,可以标识一个现代国家的文明程度”。  作为法治概念,“税收法定”这一原则早已体现在我国的若干立法之中。杨于泽提到,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即已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所以,按照另一位评论员王琳的解读,在现行立法法中,税收本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属权力。税收法定里的“法”,也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但他在发表于《中国青年报》的文章里指出,现行立法还给具体税收的出台留了一个尾巴,“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而这个尾巴,成为当下大量税种以行政法规方式征收的依据。  “税收法定”原则确立虽早,落实却一直不到位。有评论员意识到,这有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障碍。正如《晨报》的评论员蔡辉在《依法治税,切实保障人民权利》中指出的,“用行政管理税收,方便、简单,部门、行业管理者内部协调一下,就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发展初期,不失为高效率的管理手段”。而朱昌俊发表于《检察日报》上的评论《“税收法定”是法治政府应有之义》,则援引了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的说法,以行政法规的方式征税,“这种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处”,一个重要的好处就是它跟上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快速建立起我国的税制。  但是,这种方式造成的后果是,在税收程序上,政府和民众地位的完全不对等。兵临在评论中,形象地描述了这种不正常的扭曲,“政府由纳税人供养,由其设定税收无异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违背了基本的正当程序,很难体现税收法定对征税权的约束和监督”。  法律的硬性约束缺失,征税过程极有可能出现失范现象。而征税目的、纳税主体、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等税收要素中,任何一项要素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很多普通公众的利益。在民众的权利意识逐渐苏醒的语境下,征税行为一旦脱轨,就会给民众带来强烈的痛感。晏扬在《新华每日电讯》上,以近期消费税两次上调为例,证明了政府定税的弊端。他的文章《请给“税收法定”一个明确时间表》中写道,有关方面调税的依据,“是《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可是从情理的角度讲,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岂能想调就调、想调多少就调多少?符合税收法规却不符合情理”。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便是对既往权力模糊过界的纠偏。税收一方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另一方面又关系着公民的财产权利。正如王琳所说,税收不由法律规定,民众的头顶就会始终悬着一把随时都可能掉下来的“税收”之剑。税收随政府意愿变动,则民众的财产权利就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只有将其纳入法律框架,才能在确保收税正当性的同时,维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所以,“税收法定”才有税收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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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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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优惠政策,实行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所得税法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有效改变企业间税负不平的现象,其实施给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体系带来较大的变化。一、税额减免式优惠税额式减免,即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行的减税免税。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税额。(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其中企业从事(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的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项目。该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五)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六)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相关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七)非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二、税基式减免优惠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少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一)减计收入优惠减计收入优惠,是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二)加计扣除优惠 加计扣除优惠包括以下内容:(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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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优质解答2016年起一批新政策法规实施 看看哪些与你有关
  2016年就即将到来。自明年1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将开始实施。来,一起看看哪些内容与你有关。
居住证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城市落户不是梦
  《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提倡生育两个孩子,延长产假
想生二孩的可以开始准备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购房限制可能变少
  会议提出,化解房地产库存。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这一表述引发高度关注,对于房地产市场的“限制性措施”,公众感受最为直观的就是购房、贷款等方面限制的取消或放宽。目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外,多数地区已取消限购政策。年初,住建部要求各地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增加贷款额度,简化手续,各地均积极响应。除了限购、贷款等方面措施外,还有哪些“限制性措施”会被取消,令人关注。
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外地人也将可住公租房
  会议提出,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社保负担将会减轻
  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
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养老金或实行全国统筹
  会议提出,要加快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提高统筹层次。
  记者注意到,2015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近四千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而对于统筹层次的问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11月20日在回应部分地区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要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按照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增强基金的共济能力。
解决好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看病难看病贵有望缓解
  会议提出,要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保基本、强基层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新的体制机制,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望缩小
  会议提出,要继续抓好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口粮安全,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加强农业现代化基础建设,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资金和政策重点用在保护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及农产品质量、效益上。
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股民合法权益将受到更多保护
  会议提出,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尽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抓紧研究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降低煤电上网电价 将支持安置下岗职工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将根据发电成本变化情况,从日起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降低约3分钱。今年4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下调幅度为每千瓦时2分钱。由于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下跌,国内煤价持续走低,煤电价格下调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对于降价金额的用途,会议指出将重点用于同幅度降低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在淘汰煤炭、钢铁行业落后产能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等。同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对高耗能行业继续实施差别、惩罚性和阶梯电价,推动产业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已经多次表示要推进供给侧改革,削减过剩产能,同时对于连续亏损国企要出清处理。从这笔资金的用途之一是支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可以看出,未来将会有比较大的力度。
  成品油价格已经下调12次 每升汽油降五毛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这一年国内成品油已经下调了12次(另外还有七次上调价格)。日0时起,我国汽柴油价格进行了年内的第十二次下调。这一次,汽油每吨下调145元,柴油每吨下调140元。全国平均折合90号汽油每升下调0.11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0.12元,92汽油号每升降0.11元,95号汽油每升降0.12元。相比年初,一升汽油大约降低了五毛左右。
  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按照定价机制,12月29日国内成品油将迎来年内最后一次调价窗口。
  贷款利率下调五次 贷款购房负担大大减轻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五次下调存贷款利率:
  3月1日 降息0.25个百分点
  5月11日 降息0.25个百分点
  6月28日 降息0.25个百分点定向降准0.5个百分点
  8月26日 降息0.25个百分点降准0.25个百分点
  10月24日 降准0.5个百分点降息0.25个百分点
  经过5次降息,年初时贷款购房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为6.15%,目前已降到了4.9%,下调了1.25个百分点。对于已有房贷在身的“房奴”来说,这是一大利好,而由于多数房贷采取的是“次年1月1日”调息原则,下月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月供骤减。以100万元商业贷等额本息20年期为例,月供将一次性降低706.68元!
  进口关税两次下调 促消费回流
  今年6月,我国降低部分服装、鞋靴、护肤品、纸尿裤等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等,平均降幅超过50%。比如,西装、毛皮服装等的进口关税由14%-23%降到7%-10%,短统靴、运动鞋等由22%-24%降到12%,纸尿裤由7.5%降到2%,护肤品由5%降到2%。12月再次宣布调整国内亟须的先进设备、重要商品等的进出口关税,降低服装、围巾、太阳镜等商品的进口关税。部分国际品牌顺势而为,在中国市场频频降价。
  不仅如此,中韩和中澳自贸协定12月20日生效,中韩双方逾90%产品有望逐步进入零关税,而中澳双方100%产品则将逐步实现零关税。韩国生产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化妆品、小型生活家电等都有望迎来价格下降,中国自澳进口的牛羊肉、葡萄酒、乳制品、龙虾、鲍鱼等产品将逐步降低关税,消费者也能从中获得实惠。
  关税的逐步下降有利于消费回流。而在未来,专家预计国内的消费税也有下调空间,这更有利于降低价格,让利于民。
  送千亿“红包” 小微减税层层加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主角”小微企业减税举措可谓层层加码,对于任何一个可能成为创业者的人来说,这些都是利好。今年2月起,我国将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缴纳所得额上调至20万元,为企业减负,加快释放活力。近些年的减税政策叠加,今年全年小微企业减税将有望超千亿。
  另外,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统一降至2%,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这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今后将会继续从减少行政审批、加强纳税服务等方面,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税收环境,为其发展创造条件。”税务总局已经多次表示。为小微企业减税,对我们来说也是间接利好。说不定哪一天你也创业了,那将会成为直接利好。(来源:腾讯财经、央视财经、中新网责任编辑:刘延佶 蒙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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