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系统提示完全限制性ess紧急刹车警示系统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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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警惕美容机构“温柔”的陷阱
发布时间:日&&&&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爱美人士出入美容机构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但美容消费引起的投诉也在呈逐年递增之势。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发生,增强消费者对美容行业的辨识度,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太原市工商局、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出以下消费警示。
  一、辨别美容与医疗美容的区别
  当下,微整形、塑身吸脂等已经成为爱美人士的新选择,很多美容机构也借机开始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美容机构有从事吸脂、隆胸、双眼皮、隆鼻、文眉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除了需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须有医疗机构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二、慎重选择美容产品
  购买或使用美容机构推荐的产品前应对该产品有所了解,看该产品是否为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是否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有批准文号,是否适合自己的肤质,是否会导致皮肤过敏等;对进口化妆品还应看是否有进口许可证。特别注意所用化妆品是单人使用还是混用,防止交叉感染;防止“挂羊头卖狗肉”,此产品非彼产品。
  三、对美容效果要有合理预期
  对美容机构承诺的疗效,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其中应包括使用材质、期限、美容预期效果等条款,同时留下可供对比的证据,不要轻信美容院的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的情况。要特别注意美容机构提出的各种达到美容效果的条款是否适合自己,比如节食、时间要求等,要三思而后行。
  四、办理美容预付卡要谨慎
  办理美容预付卡时要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的美容机构;要了解清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要关注商家终止服务、商铺转让时的限制性约定,并确认是否允许中途退款;要量力而行,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应尽量选择时限较短的月卡、季度卡,充值消费时尽可能选少量多次的,以便有效降低预付消费的风险;要妥善保管好办卡时签订的有关协议、付款发票等证据,便于日后出现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及时维权
  如果发生美容方面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先找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要及时到消协或者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 &
邮政编码:100820
技术支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信息来源: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 &国庆将至,市局纪委近期刊发警示案例,旨在给大家提供一面“镜子”,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举一反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能力。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注重查处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警示案例二则
& 【案例一】 & 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我省7领导干部受处分
& &9月12日,省纪委监察厅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曝光我省7起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案例。
& &1.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机关支部书记谢南,大操大办儿子婚礼,被实施诫勉谈话,免去其职务。
& &2.岐山县蔡家坡厂区派出所指导员蒲明方,大操大办父亲葬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3.华阴市审计局局长王晓文,大操大办女儿婚礼,收受礼金,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
& &4.渭南市临渭区卫生局社区办主任王森龙,大操大办女儿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5.宜川县政协主席康双全,大操大办女儿婚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6.子洲县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封延安,大摆乔迁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吴堡县卫生局副局长丁浩文,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和儿子婚礼,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案例二】 & &涉嫌食品监管渎职三原3干部被起诉
& & 因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致使有害猪肉流入市场。日前,三原县农林畜牧局副局长鲁勇、县商务局副局长郝平吉、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主任赵建设3人,被三原县检察院以涉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 &检察机关查明,去年1月31日、2月5日,生猪销售人员王某(已判刑)将注射有沙丁胺醇(俗称“瘦肉精”)的生猪卖往张某(已判刑)经营的三原县渠岸定点屠宰场,而负责对屠宰场生猪进行检疫的动检人员罗某(已判刑),在对该批生猪进行例行检疫检验时,在明知该批生猪含有瘦肉精的情况下,仍徇于私情为其办理了生猪检疫检验的“三章两证”,致使含有瘦肉精的部分猪肉“合法”流入市场。当年5月3日,该案侦破后,公安部将此案件列为督办案件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逐级将该案转至三原县检察院办理。
& &今年1月14日,三原县检察院对该案涉及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涉嫌职务犯罪进行初查后,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县农林畜牧局副局长鲁勇、县商务局副局长郝平吉、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办主任赵建设三人,以涉嫌渎职罪立案侦查。3月11日,鲁勇、郝平吉、赵建设3人被三原县公安局刑拘,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警示案例八则
& &1、本溪市平山区工商局副局长张振亮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受到处理并通报。日,张振亮为其子举办婚礼之后,于4月23日继续操办婚宴,邀请平山区工商局同事、南芬区工商局和溪湖区工商局工作人员参加,在某饭店设宴9桌,收受礼金15700元。平山区纪委给予张振亮党内警告处分,对其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并向社会通报。
& &2、北京市工商部门“温馨提示”引发柔性执法争议。在西三环中央电视塔北侧的胡同内,一排平房中约有15家在经营餐饮,除了个别两三家,其他饭馆门口都贴着一张白纸告示,告示内抬头写着“温馨提示”四个字,内容是“该经营场所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您的消费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请您谨慎选择,理性消费”。
店家大都对“温馨提示”表示不满,但也不敢拒绝或者撕下告示。辖区甘家口工商所工作人员说,在7月,他们就对这些证照不全的小门店进行了告知,并指导店主如何取得证照,同时在门口位置张贴了针对消费者的温馨提示。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种柔性执法方式。专家表示,柔性执法值得鼓励,但张贴位置待商榷。
& &3、武汉电视问政问责189人,工商人员被诫勉谈话。武汉上半年电视问政共曝光73个问题,问责189人。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2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143人。需进一步调查的18个问题中,共问责43人。其中,就河道上建化工厂一事,区纪委监察局对区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夏柏林、区水务局李家墩堤防管理所所长陈和启、区工商局将军路工商所所长杨超三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于5月9日将处理情况在全区通报。
& &4、菏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马步双公款旅游被免职。中秋节后,菏泽市纪委通报了14起违规案件,给予参与公款旅游的该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马步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副局长职务,参与公款旅游的人员自己承担旅游费用。
& &5、河南省纪委暗访76个部门,固始县工商局反应冷淡。8月6日至15日,河南省纠风系统联合大河报对76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暗访检查,发现一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其中包括,固始县工商局服务大厅上班时间4个窗口只有一人到岗,对群众询问反应冷淡,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 &6、两起工商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日至7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7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其中,山东菏泽市单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老家工商所所长张新华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艾买提.瓦衣提违反工作纪律,擅自脱岗、长期不到单位上班。艾买提.瓦衣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 &7、菏泽市纪委通报7起“庸懒散“典型问题。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纪委通报了7起“庸懒散”典型问题报。其中两起涉及工商部门。一是曹县个私协会搭车收费问题。曹县工商局安排县个私协会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在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时,县个私协会搭车收取会费。一个月时间内,向106家入会企业收取会费7.67万元。曹县纪委给予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德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县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服务窗口工作负责人程相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付臣党内警告处分。二是牡丹区北城工商所违规验照问题。牡丹区北城工商所未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自日起暂停对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的通知要求,今年以来仍对本辖区部分个体工商户进行验照,造成不良影响。日牡丹区工商局给予北城工商所工作人员彭涛行政记过处分,对北城工商所通报批评,并责令北城工商所所长陈洪峰作出书面检查。
& &8、湖北宜昌个体私营协会乱用会费,秘书长被免职。近日,湖北省宜昌市个体私营协会被曝用会费为会长(当地工商局的一名副调研员)购买专车,并将大量资金用于招待及车辆使用等。记者8日从宜昌市纪检监察部门获悉,目前该协会秘书长已被免职,会长不再兼任原职务。
警示案例两则
& &一、海南东方33名“走读”干部被通报批评。近日,东方市纪委抽调人员组成暗访组,检查海南省5个乡镇的干部在岗情况,查出了33名“走读”干部,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其中包括:东河工商所上班时间大门紧锁,且无任何告示行为。
& &二、山东德州通报“庸懒散”典型问题。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检查,发现一批典型问题并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涉及工商部门的问题有:
& &(一)违反工作纪律早退离岗。7月29日15:35,禹城市房寺镇工商所副所长姜善泉工作时间去银行办理个人业务、科员张林华有事回家,均未履行请假手续。
& &(二)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德州市工商局合同科科员蔡维国、陵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宋学文、宁津县质监局电梯中心临时人员张慧等15人,在工作时间从事玩电脑游戏、网络购物、看电视剧、炒股、QQ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 &(三)单位管理不规范。7月31日11:19,禹城市辛店镇工商所科员杨建及临时人员张洪勇在办公室睡觉。
警示案例三则
& &一、湖北商标协会违规收费 工商局副局长被警告
& &9月12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3年度省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问责追责情况,并公开曝光 10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省消费者委员会和省商标协会向企业违规收费的问题。经查,省商标协会无依据收取省内 21家企业商标专项资金;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开展消费者满意企业、满意产品评比活动中,未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向获得称号的企业收费。省纪委监察厅责令省工商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给予工商局副局长王庆新党内警告处分。商标广告管理处原处长肖纯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原副处长邓从锐、郭衍槐受到降职处理,省消委原秘书长贾民乡及6名工作人员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二、仙桃市纪委严肃查处 9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
& &近期,根据群众举报和巡查发现的情况,湖北省仙桃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 9起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其中包括,仙桃市工商局胡场工商所副所长许光砚违规操办儿子高考“升学宴”。市工商局免去许
光砚胡场工商所副所长职务,对监管不力的胡场工商所所长刘月明诫勉谈话。
& &三、莆田通报 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 &9月12日,福建莆田市纪委通报 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城厢区工商局驾驶员邱梅荣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工商局副局长戴建雄受到通报批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全国驰名商标,认定江苏省内著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垂直管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17个,包括省工商局本级(含直属事业单位)、省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省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的县、区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省局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和队伍划转工作。职责调整过渡期间,各地工商机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做到干部人心不散、执法力度不减,有力维护了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积极探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支持淮安、泰州、宿迁等地有序试点,在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精简前置许可、放宽企业住所条件、创新登记监管模式等方面进行创新,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节约了企业创设成本。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省局按总局要求开展了注册资本登记课题研究,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工作建议上报省政府,积极推动落实扩大试点地区、构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及联动监管系统、健全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等措施,为下一步改革工作全面推开抓紧做好准备。截至2013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到551.05万户,注册资本总额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2%和13.61%。
  (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全系统围绕服务“八项工程”,积极开展了帮扶市场主体发展、推进商标战略、促进广告业发展、保障民生幸福、助推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和党建创新等“六大行动”,为加快苏北振兴、苏中整体提升和苏南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家庭农场登记的规范意见,全省已登记家庭农场7631户。逐步推进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行网上登记,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工作,提高了企业登记工作效率和水平。出台政策意见引导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全年“个转企”7822户。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注重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开展“护航品牌”和商标战略宣传环省行活动,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力度,全省新申请注册商标10万余件、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200余件,拥有驰名商标425件,著名商标3451件。大力促进广告业发展,出台全省广告产业发展规划,启动省级广告园区建设,召开全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经验交流会,成功承办第20届中国广告节,新增无锡、苏州两家国家级广告产业试点园区,争取国家扶持资金1.95亿元。扩大外资登记管理授权范围,开展外资重点企业全程跟踪服务,促进外资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市场主体融资服务,全年办理股权出质登记4994件,动产抵押登记9865件。
  (三)强化监管执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果。以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扎实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查处商标违法案件6483件,案值1.34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78万元。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全省联动监管、信用等级评价、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大力整治医疗等虚假违法广告,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977件,罚没款2732万元。合同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开展首次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公示,电子产品售后服务、房地产交易等五大领域格式合同条款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查出违法违规合同格式条款1.02万条,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946件。加大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对3起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行为开展调查,实施了打击虚假标识进口洋品牌商品专项执法行动,全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案值4.11亿元。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取缔传销窝点263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2120人。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优化完善江苏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推进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开展重点网络商品交易网站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711件,罚没款1125万元。开展农资市场整治,查处各类农资案件988件,案值1196.65万元。加强市场主体综合监管,推进无证无照经营联动监管平台建设,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强化信用约束管理手段,对46.26万户企业分别实施提示性、部分限制性和完全限制性警示管理。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与省文明办联合认定省级文明诚信市场95个,其中8个市场被公示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创新拍卖市场监管方式,远程监控系统试点运行良好。
  (四)关注民生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了新提升。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车用燃油、消防产品、手机和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全年抽检商品51种9664批次,依法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2100件。推进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积极引导家电等维修服务业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开展保险行业消费调查和行政指导。12315平台标准化建设和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不断加强,12315受理电话一次接通率90%以上,有效申诉处结率100%,全年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52.34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2亿元。扎实开展12315消费维权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有力推进“五进”站点规范化建设。省政府召开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启动新一轮创建活动,“百千万工程”和重点行业创建进展顺利,培育省级先进示范企业、行业组织和单位473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285个。
  (五)扎实转变作风,队伍建设和基础工作得到新加强。一是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省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全面排查“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改进注册窗口服务等整改工作,促进了作风转变。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推进,内部管理事项公开试点工作逐步展开,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扎实开展,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全省工商系统再度获评省级文明行业。二是法治工商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制度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质量检查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三是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移动监管(二期)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新版办公自动化正式上线,企业年检、农资监管、电子文件等软件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数据质量建设得到加强,信息化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进一步融合。
第二部分&&江苏省工商局2013年度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江苏省工商局201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江苏省工商局(系统)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度收入决算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8.43万元,增长4.31%。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万元,为全省工商系统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24.4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63457.30万元,主要是地方财政拨给的专项补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4.上年结转和结余34037.12万元,为全系统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情况
  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度支出决算万元,比上年增加17218.43万元,增长4.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34.93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离退休人员方面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8485.09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全系统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4.&其他支出117.48万元,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
  5.年末结转和结余24873.67万元,为全系统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江苏省工商局(系统)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1&%。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8%;项目支出70060.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江苏省工商局(系统)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16.09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28203.02万元,占9&%。
  三、江苏省工商局(系统)“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3年,江苏省工商局(系统)“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575.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7.48万元,占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687.55万元,占1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0133.59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1637.25万元,占1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全省工商系统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资金来源以外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拨给的专项补助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全省工商系统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全省工商系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全省工商系统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七、住房保障(类)支出,指全省工商系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全省工商系统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基本支出,是指全省工商系统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全省工商系统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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