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上班时间在店里最近发生的意外事故故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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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悬70米高空引争议,游乐场出现意外事故法律责任谁来承担?
导读:近日,一则游客悬70米高空的游乐场意外事故纠纷在互联网引爆热议,网友们都非常关注游乐场意外事故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下面就让小编结合这宗游客悬70米高空意外事故纠纷案件,跟大家分析一下游乐场一旦出现意外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吧!
天穗律师网表示,游乐场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其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抚慰金,如果构成伤残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游客悬70米高空引争议,游乐场出现意外事故法律责任谁来承担?●意外事故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过山车突发故障停止,游客悬70米高空达20分钟。5月2日,南昌万达主题乐园里的云霄飞车突发故障,停止在半空,车上的16名游客被悬在高空中长达20分钟。最终工作人员上去利用人力一个个打开安全带,将人救下来。●意外事故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家长带孩子到游乐场玩耍时一定要尽到监护义务,不能到了游乐场就将所有责任都交给对方,自己放松安全意识,一旦发生意外,应第一时间与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取得联系,并保留现场证据及治疗等相关票据,以便日后维权。此外,游乐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对游乐场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据了解,大型的游乐设施在法律上属于特种设备,应受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条例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想确保游乐设施的运行安全,必须在生产、经营和使用上下功夫。法律人士提醒市民,目前很多新技术在游乐设施中不断的被应用,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这就要求质检部门对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的整个过程,以及经营者进行常态化监察。节假日期间,不少家长会带孩子到户外游乐场游玩。其中游乐场里的滑梯、沙地、气垫床很受小朋友的喜欢。由于一些游乐场缺少安全防护,部分家长疏忽大意,监护不到位,造成孩子在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纠纷屡有发生。游乐场的主要消费群体是儿童,儿童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行为控制力,除了让家长在儿童玩耍时从旁看护,游乐场更应该加强儿童游乐活动的安全保护工作,定期检查维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游乐场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孩子作为未,家长在陪伴过程中应当尽到看管和教育之责,而游乐场的设施也存在一定的漏洞,人多拥挤实属管理秩序问题,遇到此情况,游乐场应当起到警醒作用。父母在带孩子出游的过程中有看护义务,除了照顾好孩子之外,在选择游玩景点的时候尽量选择危险性较小的项目,孩子都有好奇心,在玩耍的时候往往不注意自身安全,此时,家长的看护是至关重要的。以上是一篇“游客悬70米高空引争议,游乐场出现意外事故法律责任谁来承担”的法律资讯文章,你可以在网站内向我们的法律顾问进一步免费咨询:“游客悬70米高空引争议,游乐场出现意外事故法律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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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经营许可证:粤ICP备1403719号如何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江苏省高院认为:单纯从法律条文的字面上理解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这里用的是“和”,这就表明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该条文又提出‘因履行工作职责”,这就表明其必须属于工作原因。
对下面所涉的四个问题,判断的核心标准在于伤害是否属于履行工作职责所引发。我们不能仅根据伤害在什么地方发生或者伤害由谁造成就确定其是否是工伤,毕竟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原因十分复杂;也不能因为其未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就否认其是工伤,毕竟因工作原因所引发的暴力伤害可能存在着时间上的滞后性。因此,要抓住工作原因这个核心,仅仅与工作具有关联性还不够,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是伤害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引发的伤害,或者是解决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生理、生活需要(如简短地休息、喝水.方便等)过程中所遭受的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期间因纠纷受到他人伤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了工作原因
如果纠纷是因为工作所引起,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并非工作所引起,则属于普通的人身伤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解决,不应认定工伤。
二、在工作期间,受到不可预见的意外伤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作原因
如是工作原因、工作需要或身体生理需要(如吃饭、上厕所等),可以认定为工作原因。如果是因个人恩怨引发虽也是不可预见,但不能以定为工作原因。
三、如受管理者恶意殴打导致伤害,或者受到外来人员的人身伤害,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作原因
关键看这些纠纷是否因工作原因所引发。如果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不管伤害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当然这并不排斥当伤害系第三人侵权时,受伤职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如果伤害并非由履行工作职责所引起,不管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渠道寻求救济。
四、暴力伤害不发生在工作期间,但暴力伤害的原因是履行工作职责所引起,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能存在滞后效应。有些当场没有出现暴力侵害,但确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出现暴力侵害,甚至是由第三人加害。只要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工伤认定可以延伸到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因为此种情况下的伤害确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引起,其符合工伤认定的桉心要素——工作原因。在符合工作原因的前提下,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要素应作为辅助要素予以认定。如果仅因不在工作时间或不在工作场所而不认定工伤,有违《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立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
《人民司法》(案例)2010年第12期刊载了《工伤认定不必同时满足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三个条件》一文,其裁判摘要表明如下意见:工伤认定不必同时满足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三个条件。工作原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是工作认定的三大要素,但其中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是辅助性认定因素。
最后,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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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员工未在上班时间。而在店里发生意外事故。现已经在家修养两个月。工资照常发。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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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的员工未在上班时间。而在店里发生意外事故。现已经在家修养两个月。工资照常发。我现在该怎么办
新疆 伊犁 发表时间: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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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共 1 条
要看受伤是否你店里的工作有关了。是否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了。
律所:新疆众合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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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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