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选择一家好的建站现货代理怎么选择平台平台

建站快车代理平台使用协议
1. 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注册或者进入建站快车代理平台(以下简称“代理平台”)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件约束。协议的解释权归凡科所有。您应在注册前或第一次登录后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有权选择停止继续使用代理平台;一旦您继续使用代理平台, 则表示您已接受本协议,当您与凡科发生争议时,应以本协议为准。
2.代理商级别
凡科代理商级别分为普通代理商、银牌代理商、金牌代理商和钻石代理商。您代理商账号开通后,初始化为试用代理商,仅当您的代理商级别升级到普通代理商,您才是凡科的正式代理商。您的代理商级别按以下规则进行晋升:
普通代理商
银牌代理商
金牌代理商
钻石代理商
累计消费¥5000元
可晋级银牌代理商
累计消费¥8000元
可晋级金牌代理商
累计消费¥20000元
可晋级钻石代理商
网站初级版
网站中级版
网站初级版
网站中级版
网站高级版
网站初级版
网站中级版
网站高级版
网站尊贵版
网站至尊版
网站初级版
网站中级版
网站高级版
网站尊贵版
网站至尊版
3. 入货价格
您享受与代理商级别相对应的代理商价格。详细价格表参考“代理平台”&&“账户管理”&&“代理资料”&&建站快车价格表.pdf。
4. 销售价格
您可以自定义产品与服务价格,但是无论如何,您自行与客户约定的产品与服务价格不得低于凡科普通代理商入货价格。
您明白且已同意预付款为您必须完成的业绩,您充值的预付款进入您的代理商账号后,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6. 产品生效
您递交的网站产品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您递交,凡科便视为您及客户同意注册并开通此业务,凡科将在您的默认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实行实时注册。
7. 二级代理与多级代理
凡科已开放二级代理商制度,但尚未开放多级代理商制度。您可面向您的客户发展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由凡科向您提供后,您再行向二级代理商提供。凡科与二级代理商之间不建立任何法律关系,您应当要求二级代理商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代理商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要求二级代理商不得往下发展代理商,若因二级代理商违反代理商义务给凡科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8. 您与客户的合同
如果您要与您的客户签订合同,必须是以您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凡科不与您的客户建立合同关系。
9. 代理商销售平台的推广
您不可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凡科” 、“凡科网”、“凡科优惠”、“faisco”、“建站快车”等与凡科品牌有关的关键词来推广;不得做这些关键词的SEO网站优化,不得使用域名中包含但不限于“faisco”、“fanke”、“fankewang”、“sitekc”或与这几个词近似的域名,或者网站框架内容模仿凡科网网站内容等各种仿凡科网钓鱼网站,来推广凡科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注册带有“凡科”、“凡科网”等字眼的公司名称。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凡科有权立即终止您的代理商资格,并且有权没收剩余预付款项,给凡科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0. 您与凡科的关系
您作为凡科代理商,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就您与凡科的关系对外发布虚假或误导的信息或者容许该等虚假或误导的信息的存在。如果您违反此项规定,凡科有权正式通知您,要求您在凡科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纠正。如您逾期未纠正,凡科有权立即终止您的代理商资格,并且有权没收剩余预付款项,若因此给凡科造成任何损失,凡科有权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11. 技术支持
凡科向您提供业务范围内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及其他便利以使您可以方便的推广凡科产品,拓宽业务范围。但凡科的此项服务只对您,不面向您的客户。
您知悉自凡科获知或获准使用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LOGO、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凡科的合法所有,您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亦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您在合作期间获知的凡科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须保密的事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13. 遵纪守法
您保证您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您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凡科带来任何损害,您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凡科造成的损失。若您或您的客户通过凡科平台建立的网站、邮箱、微传单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或者存在明显的侵权行为的,凡科有权对网站、邮箱、微传单等直接采取关闭措施或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关闭措施,且无需事先通知您或您的客户。您应当要求您的客户严格遵守本条规定。
14. 协议及产品价格修订
凡科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产品代理价格和代理商管理规范。凡科若修订产品代理价格和代理商管理规范,将提前5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告知您,您如对变更有异议的,应于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提出;如在您收到通知邮件后5日内未进行回复,也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您认可凡科的变更,新的标准将于您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5日后或在公告所载日期生效;新的标准生效后,自生效之日起,双方以新的标准进行结算。
15. 违反协议
您如果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凡科造成严重损害的,凡科有权取消您的代理商资格,没收您的预付款,并追求您的法律责任。
16.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则应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 免责条款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国家政策、电信部门检修或凡科在进行产品升级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互联网线路的偶然阻塞造成您及您客户访问速度下降,您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凡科违约。
本协议同时得到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您一经注册并登录使用即生效,直至您申请关闭代理商账号并获准或因违反本协议被凡科取消代理商资格后失效。但如果双方签订了线下纸质《建站快车代理合同》合同,将以纸质合同为准。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7*8小时支持
近千套模板
鼠标拖拽,自由布局
无限功能扩展评论 (0条)
抢沙发,第一个发表评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凡科建站代理商登录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