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给买社保,请问可以让单位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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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员工要求公司补交,应如何妥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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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入职一个小型的私营公司几个月,任职HRM。说白了,小公司很多制度不健全,也不按劳动法要求执行,之前在公司呆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到现在都还没购买社保,这个问题我已经跟老板提过了,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如果员工闹的话,一告一个准。  这不,现在就有一个工作了一年多的员工要离职,他要求公司补缴他入职到现在的社保费用。通过协商,公司同意给他补缴,但个人部份必须由他自己承担。但是我咨询过当地社保局了,不允许跨年补缴,只能补缴当年的社保费用。  请求各位资深前辈们指点指点,公司没给员工交社保,员工要求公司补交,应如何妥当处理?
我,经历过类似的情况。
公司如果想长期发展,应交五险。
中级心理咨询师/中级企业培训师/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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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姑娘黄柳
作家张明辉单位不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员工起诉获补偿
[摘要]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  1998年开始,河南省开封市的孙明到开封某社区卫生服务站任护工,孙明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4年2月底,因单位一直不给其缴纳社会,孙明离开社区卫生服务站。其后,他向法院起诉该社区卫生服务站,要求补缴社会保险并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法院判决社区卫生服务站支付孙明失业保险损失23232元、经济补偿金18150元。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当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院查明,孙明月工资为1100元,按相关规定,单位应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为每月140.8元。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8150元(1100元×16.5月)。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被告应支付原告失业保险金损失21120元(1100元×24个月×80%)。同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还有每个月140.8元的医疗保险费损失。故法院支持原告主张的失业保险损失23232元的诉求。
来源:东方宽频
  (作者单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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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1998 - 2017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员工不想交社保,签署免责声明有效吗?
员工不想交社保,签署免责声明有效吗?
08:13:23 中国女网原创
当初考虑到工资低,还要扣除社保费用,我主动要求不让单位给我缴纳社保,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我一份免责声明,让我签字捺印。公司明文明文规定:即使员工放弃缴纳社保,不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单位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会给员工,如此规定合法吗?
    中国女网:张韫兮()
  网友咨询:
  两年前,在亲戚的介绍下,我来到深圳打工,在一家服装厂做质检员。当初考虑到工资低,还要扣除社保费用,我主动要求不让单位给我缴纳社保,单位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我一份免责声明,让我签字捺印。当时没有细看协议,毫不犹豫地签了名。
  后来,无意间听到同事们聊工资,我核算一下,发现自己差一大截,想着辛苦劳动,换来同岗不同酬的差异待遇,心里不是滋味。鼓足勇气去咨询,人力资源部干事告诉我,即使员工放弃缴纳社保,不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单位应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会给员工,这是单位的明文规定。
  原以为捡了个便宜,没想到吃了大亏,我希望单位重新给我缴纳社保,并且补给我两年期间单位应缴纳社保费用,竟遭到了拒绝。请问,员工签署放弃社保证明,单位返还部分费用合法吗?
  女网解疑:
  员工签署放弃社保证明,单位无论返还多少费用,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与此同时,《社会保险法》亦强调,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由此不难看出,缴纳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义务性和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自行放弃。
  因违反法律强制性条款,放弃缴纳社保的免责声明,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员工缴纳社保、代扣个人应缴社保费用的法定义务。
  鉴于你的困惑,你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你的社会保险权益,你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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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您好!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
目前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可直接通过网站办理社保增员。劳动合同签订6个月后延期办理参保的,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到就近的地税区局办税厅办理。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社会保险费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参保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当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按月补缴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劳动合同签约时间的2个月内参保的不加收滞纳金,超过2个月参保的,滞纳金从劳动合同签约的次月6日起加收至该单位办理参保增员的当日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延期参保滞纳金由系统在月初建帐时一并生成。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其它答案: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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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麻烦,可以由【九八社保】办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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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03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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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后窗口关闭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法律后果是什么_中华文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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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法律后果是什么?
(1)公司应当为职工补交社保,劳动局也可以对公司进行处罚;(2)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补交社保。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是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单位占大头,个人占小头,所谓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国家规定的,它是无效的。
律师还分析说:由于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减轻用人单位风险的重要制度,具有国家强制性,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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