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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崇法判决书查询系统
张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邱县人民法院&&&&&&&& &&&&浏览:17次
河北省邱县人民法院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15)邱刑初字第3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邱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农民,群众,系被害人王某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乙,系被害人王某乙女儿。
法定代理人石某甲,系石某乙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丙,系被害人王某乙儿子。
法定代理人石某甲,系石某丙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甲,系被害人王某乙父亲。
上述四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同诉讼代理人郭振峰,邱县新城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张某,男,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职工,群众,曲周县槐桥乡西槐桥村人,住本村。日因交通肇事被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日被拘留,同年8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邱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静义,河北振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2号金立方大厦22楼。
负责人郑青,职务:该公司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邵肖锋,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邱县人民检察院以冀邱检刑诉字(20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雷利娜、陈萌萌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的诉讼代理人郭振峰,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王静义,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诉讼代理人邵肖锋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邱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驾驶冀D×××××号小型普通面包车,沿邱县发展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康远公司门前处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被害人董某发生碰撞后,又与前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被害人王某乙相撞,造成董某受伤,王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邱公交认字(2014)第1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乙、董某无责任。
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和出示了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道路事故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被告人到案经过,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户籍证明,技术检验鉴定意见书,酒精检测报告,事故认定书,尸检报告及照片,死亡证明等证据证实。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诉称,因被告人张某交通肇事造成王某乙死亡的交通事故,被告人张某驾驶的车辆在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原告人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并提交了被害人医疗收费单据,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的户籍证明等证据。
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辩称,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被告人系饮酒、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张某酒后驾驶冀D×××××号小型普通面包车,沿邱县发展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康远公司门前处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被害人董某发生碰撞后,又与前方驾驶电动自行车同向行驶的被害人王某乙相撞,造成董某受伤,王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张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邱公交认字(2014)第10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乙、董某无责任。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于日在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日、日两次给付原告人现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张某又于日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达成协议,约定:一、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赔偿乙方各项经济损失225000元整(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二、本协议签订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认可甲方已赔偿受害者全部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保证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三、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款收据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对于甲方在此事故所造成的伤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同意出具谅解书给甲方;四、乙方负责协助保险公司的赔付,赔偿款归甲方,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次日被告人张某给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人民币225000元。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被告人张某供述,日吃晚饭时其喝了点白酒,到0时左右,其驾驶自己的冀D×××××号五菱牌面包车从家出来到邱县威利邦木业公司准备上班,沿邯临公路到邱县发展大道往北行驶,行驶到六合厂子门口往北一点时,其发现前面有两辆电动车一男一女并排往北走,其按了几声喇叭,那个女的骑电动车超那个男的,突然向左并道跑到了我车的前面,其赶紧刹车,但还是将那个男的和女的连电动车都撞倒了,当时旁边有很多人,其怕挨打就开车掉头往南走了,直走到温庄加油站其又把车头转到了南边路上停下来,其用自己的手机打了122报警电话,等了一会交警队的人就到了,把其带到邱县交警大队。
被害人董某陈述,日0时左右,其下了夜班和本厂的同事王某乙一起骑电动车从厂子里出来沿发展大道由南向北回家去,走到六合门口时,从后面过来一辆车撞到了其电动车的左侧,撞了后又撞到了其前面骑电动车的王某乙,其摔倒在地上当时一下子蒙了过去,停了一会儿后发现那辆车已经不见了,见到王某乙在北边趴着流了很多血,让旁边的一个人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过了一会救护车来了把王某乙拉走了,其也到了医院,已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对被告人谅解。
证人王某甲证实,当天晚上十二点半左右,其接到侄女的电话说王某乙可能出事故了,让其去看看,到现场后人已经拉走,其就去了邱县中心医院看了看,确定是其女儿王某乙。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被告人张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乙、董某无责任。
5、尸体检验报告证实,被害人王某乙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特征。
6、酒精检测报告证实,被告人张某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其为酒后驾驶。
7、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实,被告人张某驾驶的冀D×××××号五菱面包肇事车,于日在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
8、邱县中心医院住院收费票据证实,被害人王某乙在邱县中心医院抢救治疗费用3555元人民币。
9、户籍证明证实,石某乙日出生,石某丙日出生,王某甲日出生。
10、新马头镇韩西固村委会证明证实,王某乙有子女二人,王某甲子女二人。
11、另外卷内还有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尸体检验照片,到案经过,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死亡证明,技术检验鉴定意见书,被告人户籍证明,赔偿协议,谅解书等证据在卷佐证。
上述证据,能相互印证,经当庭质证,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后逃逸,且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应负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辩称,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经查,邱县交警大队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张某交通肇事逃逸后,打电话说他在邯临路温庄路口处,民警随即到邯临路温庄路口见到了肇事司机张某和肇事车冀D×××××号面包车,并将肇事司机张某和肇事车辆带回邱县交警大队询问调查,且开庭时张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符合自首情节,辩护人提出的此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辩称,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被告人系饮酒、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代理人提出不应赔偿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负赔偿责任,开庭时被告人张某提供的赔偿协议、收款条证实,被告人张某交通肇事后,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因被害人王某乙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75000元。至于被告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纠纷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不宜一并处理,可另行处理解决。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首情节,已全部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情况,可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石某甲、石某乙、石某丙、王某甲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审理法院: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一审
裁判日期:海外学子QQ号被盗国内父亲被骗21万
在法国留学的小芬今年19岁,绵阳人。留洋海外的她经常用QQ跟家人联系。日,她的QQ号被盗,对方利用QQ与小芬的父亲取得联系,骗取小芬父亲215000元。目前,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分局城厢派出所已经立案。
日上午9时许,绵阳市民袁先生打开QQ,上面有女儿QQ留言:爸,在不在?袁先生回复:在,啥子事?随后,两人开始聊天。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看到了双方聊天内容。在QQ上,“小芬”称,自己手机坏了急需跟老师联系,希望爸爸马上给老师打电话,并发来电话号码和名字。
“我爸爸给那个所谓的老师打了电话,对方问我妹妹小芬为什么还没有将3万欧元寄给他。”昨日,袁先生的大女儿介绍,“随后,妹妹QQ又发来一张妹妹的照片,这让爸爸深信不疑。”
随后,“老师”称急需用钱。“小芬”便在QQ上叫袁先生先给老师寄人民币。“她说她是在帮老师兑换欧元挣差价,兑换3万欧元可以挣1万元人民币的差价。老师给她的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25000元,只需要给老师寄215000元。”小芬的姐姐说。
“我爸爸把钱转账后,打电话给所谓的老师,对方喊我爸再寄20余万元,我爸就有点生气了,也有点怀疑,于是给妹妹打电话。”袁先生的大女儿说,电话是通的,但无人接听。远在法国的小芬发现自己电话上有很多父亲的未接电话后,回拨过去才得知自己QQ号被盗,父亲被骗。“由于时差关系,当时我在休息,电话调成了静音,没有听到电话。”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成都商报记者 汤小均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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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和平校区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日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
&&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万元)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和平校区冬季供暖燃煤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谈判小组于2016年10月10日确定成交结果。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竞谈文件编号:LZJL-1630-NXY
二、成交结果内容:(共一包)
单价(含税价)
燃煤项目采购
年度供煤总价合计:(大写)
贰拾贰万伍仟贰佰贰拾伍元整
人民币:225225元
年度供煤最终总价合计:(大写)
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225000元
三、定标日期:2016年10月10日
四、竞谈公告日期:2016年9月27日
五、采购预算金额:
&&& 总预算:23万元
六、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 第一包:
&&&& 供应商名称:甘肃键铭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甘南花园15号4单元401室
&&&& 成交金额:22.5万元& (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建民、张安伦、温& 科
八、采购人: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人:温& 科
& 联系电话:
九、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燕琴&
联系电话:
兰州金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2016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甘肃政府采购网 Copyright (C) 2015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请输入您的产品关键词,多个词请用逗号隔开(例:变压器,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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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西路小学(扩征)教学楼、运动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东风西路小学(扩征)教学楼、运动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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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西路小学(扩征)教学楼、运动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方案,并在中标后完成全部勘察及服务的任务,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方案及其勘察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东风西路小学(扩征)教学楼、运动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东风西路267号。
1.2.3& 工程范围:东风西路267号及其北侧停车场地块(东风西路小学东侧地块),净用地面积为6195平方米,拟扩建教学楼4000平方米、运动场3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30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越发改函〔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63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5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报告等文件。包括且不限于:钻机进退场、野外钻探施工、标贯原位测试、取土样、抽水试验、土样常规试验、水样分析、资料整理、打印装订、基坑支护方案建议及其他完成本项目勘察承包商需考虑的相关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3年 11 月6 日至 2013年 11月12 日的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或后可见、***-********或后可见),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定150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岩土工程勘察综合包干单价上限为150元/米,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投标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25000元,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另外,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异议受理电话:***-********或后可见,地址:广州越秀区寺贝通津10号。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080&& 广州越秀区寺贝通津10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或后可见
1.10.4 传真号码:***-********或后可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30、广州市广仁路1号1307&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或后可见
1.11.4 传真号码:***-********或后可见
1.11.5电子邮箱: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或后可见&&&
1.12.4 传真号码:& ***-********或后可见&&&&&&&&&&&
1.12.5 网址: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川路2号东川大厦305室&&&&&
1.13.3 电话(手机)号码:***-********或后可见&&&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
投标申请表(3-1)
申请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
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招标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招标申请公函.pdf交易申请表.pdf立项文件.pdf资金来源证明.pdf招标代理委托书.pdf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pdf东风西路小学勘察招标公告.doc东风西路小学(扩征)教学楼、运动场、停车场建设工程勘察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备案表.pdf授权代表证明书.pdf代理机构资质证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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