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多张信用卡在妻子手中使用银行追究这个女民警信用卡诈骗罪现在是谁的责任

男子唆使妻子办信用卡套现30万 无力偿还玩失踪-中新网
男子唆使妻子办信用卡套现30万 无力偿还玩失踪
   别人“坑爹”,他“坑妻”:唆使妻子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给自己做生意,妻子稀里糊涂用pos机套现30万却无法向银行还款,而他却一改承诺,玩起了失踪,最后,妻子因信用卡诈骗被西安新城警方刑事拘留,并已被新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33岁的李某中专文化程度,是西安市解放路一家大商场的营业员,和丈夫成某有一名6岁的女儿。丈夫无业,在老家蓝田县开了一家足浴店。因生意缺乏资金,丈夫成某便唆使妻子于2013年1月份办了一张光大银行的信用卡,在给银行提供了丈夫名下的奔驰车手续复印件后,李某信用卡的额度达到了30万。
   2013年3月份,丈夫在西安案板街联系了一家卖手机的店面,和妻子一起到该店用pos机直接套现30万,给了手机店老板4500元的手续费。套现的钱李某除了用3千元交了孩子的学杂费,其余全被丈夫拿去做生意。在丈夫授意下,李某在光大银行办理了分期还款。剩下的五个月,李某按照丈夫的吩咐,逐月去套现的地方办理还款,套现的手机店照旧收取数量1%到3%不等的手续费。
   8月份后,李某从丈夫处要不到钱,便停止了给银行还款。光大银行多次催款,成某以生意不好没钱为由,唆使李某又在中信银行办理了一张可透支3万元的信用卡,李某便拆东墙、补西墙,最后谁的款都欠着,仅光大银行信用卡就逾期超过20万元未归还,造成光大银行损失超过10万元。而成某因妻子不断打电话催还款,于去年12月份就玩起了失踪,好似人间蒸发一般。光大银行以各种方式催款未果,于2014年3月份向西安新城警方报了案。新城经侦二中队民警经过多方调查,查明了所有案情,以信用卡诈骗罪对李某予以立案并刑拘,新城检察院对李某予以逮捕。给李某套现的西安某通讯商行经营者张某、王某母子用POS机替他人非法套现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于日被新城警方刑事拘留。(阳光报)
【编辑:杜雯雯】
>法治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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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上有几张招行的信用卡?申请第二张卡时候都是怎样申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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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卡Ⅱ级, 经验值 195, 距离下一级还需 4 经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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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7年最早用的机器猫的,后来在网上了一张猫和老鼠的,是打印了寄过去的。后来的人又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南航,我没申请过的,自动给我。。。
现在想想手头上有3张卡,猫和老鼠的卡很少用,不知道有没有必要掉,那个猫和老鼠卡貌似50块,呵呵。
比较常用的就是蓝色机器猫卡和南航金卡,机器猫那个已经用得很旧了,想换一张来用用,现在又想申请招行的其他卡,比如和卡,感觉还是比较好看的。
大家在申请新的招行卡的时候都是什么方式申请的啊?去银行?还是在网上打印表寄过去?如果我在银行里面填表申请第二张卡,银行还会给礼物么?
上次我在路边摊,那人不让我申请,说只办理新用户,我感觉受到了歧视,NND!
[ 本帖最后由 sintra 于
14: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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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办了个金卡,后来打印网上的表格邮寄了四张,现在有五个,感觉共享额度挺没意思的,准备销了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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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2十多张卡,从来没有礼物。招行首卡是用工行卡办下来的,后来网上打印申请了十几张招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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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子~班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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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11张,二卡是EMS过去的,一次申请十张,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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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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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大家都是邮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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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卡客服丈夫去世两年 妻子意外收到银行30万元信用卡催款信
来源:厦门网
厦门市民潘女士上周收到一封信,是某银行寄过来催还欠款的,收件人是其丈夫。&丈夫已经去世两年了,怎么还有他的来信?真奇怪。& 打开信件一看,她更惊讶了:银行告知其丈夫,他名下的一张信用卡已经透支30万元,而且过了还款期限,如果不还钱,银行将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催款。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潘女士一头雾水。昨天下午,她对记者说,她根本不知道这张卡的事,这钱会不会&夫债妻还&啊?
【事情经过】
生前申领的信用卡,两年来一直在消费
&收到信的那天,我才知道丈夫名下有一张信用卡。&潘女士说,她马上向该行的信用卡中心咨询,发现这张卡是两年多前开的,开卡人确实是她丈夫。蹊跷的是,丈夫去世后,这张卡还有消费记录。今年9月份,这张卡上还有一笔数万元欠款未还,但到还款日前一两天还清了,之后,该卡被陆续消费,最终透支 30万元,而30万元正是这张卡的最高信用额度。
&还好每笔消费记录都有人签名,我一看就明白了,那人姓林,是我丈夫生前的同事。&潘女士说,她丈夫和林某的关系不错,之前两人还合伙做生意,这张卡估计是她丈夫申请之后,两人一起做生意时用的。
&我丈夫去世前在福州住院,他还去福州照顾我丈夫;我丈夫去世后,他还时不时和我有联系。&潘女士说,但林某自始至终都没有说过卡的事,&我怀疑这两年时间,这张卡都是他在使用,没想到他居然全部透支出来。&
潘女士马上联系林某,但电话一直打不通;她问了很多朋友,大家都说不知道他的行踪,不过有人说,林某好像在外面欠了很多钱,有不少人都在找他,或许是为了躲债,他躲了起来。
潘女士至今还想不通:&两年来,这张卡的每笔消费都有林某的签名,他不是持卡人,银行难道就不核查一下吗?&
【银行回应】
不知持卡人已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应还债
一名银行从业人员告诉记者,银行信用卡部门很难掌握持卡人的生存状态,&我们没有和民政、公安等部门联网,如果不是亲属过来销卡,我们根本不知道持卡人的情况。以这起事件为例,在今年9月份之前,这张卡都没有不良记录,银行就不会去干涉持卡人的正常消费,即便是持卡人已经过世两年了。&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涉事银行,工作人员称,他们要请示总行后才能给回复。今天上午,银行方面回复称,在这起事件中,潘女士丈夫与银行的债务债权关系,是通过合同约定的,当其死亡后,其相关的债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
不过在消费记录无法判断持卡人是否死亡时,其POS机打出的消费清单由收单行保管,银行作为发卡单位,只有持卡人否认交易时才能向收单行发起调单。在这起事件中,由于持卡人的死亡,银行方面无法第一时间得知,应由其遗产继承人主动联系银行,银行才可以为其采取停卡等风控手段。
银行方面称,当持卡人将卡交予他人使用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其间产生的欠款仍由持卡人或其遗产继承人偿还。
【律师说法】
一方死亡,合同就自然终止
这笔30万元债务,要不要潘女士还?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郭丰律师认为,如果事情确实像潘女士所讲的那样,那么不用担心,这钱无需她还。
郭丰说,这张卡是潘女士丈夫申请的,但透支30万元是他去世后发生的行为,在法律上看,潘女士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主体,&从当初签订的信用卡合同上来说,合同的一方已经死亡,这份合同也就自然终止。&他说,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这笔钱显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郭丰认为,潘女士丈夫去世之后,银行应该收回这张卡,而林某冒用潘女士丈夫的名义来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银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记者 朱俊博)
原标题:人都去世两年了 30万是谁透支的
编辑:高娟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厦门网,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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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本人签名也可以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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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使用妻子名下信用卡恶意透支难逃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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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案情回顾】近日,朝阳区检察院对李某犯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或法院支持。日,李某某的妻子以其本人身份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信用额度为20000元。此卡办理后,妻子随即交给其丈夫李某某使用,李某某于日激活该卡后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的华堂商场、顺义区的隆华商场等地多次恶意透支消费、取现,截止案发前该账户欠款45000余元,其中本金22000余元,利息22000余元。据李某某供称其刚开始还能正常还款,后来认为不还款也没什么后果,就逐渐不还款了。银行工作人员从2007年年底到2010年3月一直在陆陆续续催收欠款,始终未能讨回全部欠款。该信用卡的交易明细显示,该账户于日最后一次还款8000元之后,直至日银行工作人员报案之日前超过一年的时间里再未还款,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审理后于日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检察官说法】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正在被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使用,但是在使用的同时,当事人都应当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及时还款,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实践中,类似本案“妻子办卡,丈夫恶透”的情况有很多,比如“父亲办卡,儿子使用”、“姐姐办卡,弟弟使用”、“男朋友办卡,女朋友使用”等等不一而足,此类情况中,实际使用人应当特别引起注意,即使并不是以自己的身份办理信用卡,只要实际使用人恶意透支经过二次催收逾期三个月未还款,且为还数额超过一万元,刑法就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稿单位:朝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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