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南宁2017年经济适用房房能上市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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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买满五年经适房步骤及税费缴纳
来源:日 08:50&&&365地产家居网&&
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由于各地经适房交易政策不同,出售后业主需缴纳不同程度溢价给政府(如南京规定需上交差价收益50%归政府;杭州规定日之后的经适房交易要上交差价的55%归政府);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如何购买?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那么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收呢?(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各地规定或有不同,详情咨询所在地房管局)
(以南京为例)税务机关解答:根据现行规定,出售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全部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则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纳税人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是享受营业税免征的住房是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南京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二是享受个人所得税免征的住房必须是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如果纳税人有两处(含两处)以上用房,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三是买方缴纳的契税按实际情况享受税收优惠。自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 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 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特别提醒务必不能买没有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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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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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社区・TOP 10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深圳晚报
第A07版:幸福就是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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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
50%增值收益需向政府缴纳,纳入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刘万专)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6月30日正式发布《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规定经适房满5年后,其权利人可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但需向政府缴纳50%的增值收益,该部分增值收益纳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 据悉,目前深圳共有12000多套经适房。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卜立柱告诉深晚记者,经统计,截至30日,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共有4714套,涵盖桃源村(三期)、深云村、福保110项目、福保桂花苑、龙翔苑、康达苑、星海名城(六期)和星海名城(五期)等8个项目。7月1日起,深圳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开始受理经适房权利人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的申请。 30日上午,市住房建设局就此次经济适用房上市相关政策向媒体进行了权威解读。以下为深晚记者整理的热点信息问答。 何谓经济适用房? 答: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具有政策优惠、对象特定、限定标准和价格、有限产权等特点,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质。 新政时间节点如何界定? 答:深圳市于日发布并实施了《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自此,国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我市正式实施。所以,《办法》以日作为界定适用范围的时间节点。据了解,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采取了以本市政策法规出台时间为分界点的类似做法。 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与交易有何异同? 答: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是指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权利人按照《办法》规定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取得该套住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活动;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是指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其权利人按照《办法》规定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同时将该套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并转让给第三人的活动。 两者共性为:均以缴纳增值收益为必要条件,均可实现由经济适用住房至普通商品房、由有限产权至完全产权的转变。 经济适用房交易为何要缴纳增值收益? 答: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应缴纳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既是国家及我市政策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合同的约定,根本上是由经济适用住房的社会保障属性所决定的。 作为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其销售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向政府缴纳合理比例的增值收益,并将增值收益纳入我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使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受惠,对于实现住房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应缴增值收益如何计算? 答:《办法》所规定的应缴增值收益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收益=(该套住房市场价格-该套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 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如何确定? 答: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其市场价格按照申请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二)申请上市交易的,其市场价格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计算,但申报的交易价格低于申请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且政府不予优先回购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 为何规定缴纳50%比例增值收益? 答:《办法》之所以规定缴纳50%比例的增值收益,是基于国家和我市政策法规规定,同时借鉴了其他城市立法和实践经验,兼顾购买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综合考量了各种因素后的结果。  如题。网上都没有消息啊,我在重庆江北,刚听说的。求权威。
楼主发言:7次 发图:0张 | 更多
  自己顶一下,是新消息,是满了5年都不能交易哦,不是以前那种没满5年不能交易。
  好久得到的?什么个情况?
  有经济适用房自己不住,闲置了的要哭了。  不能交易就等于废了。希望不是真的。  江北青青雅舍,无专厂吉安苑之类的兔子们,你们什么感想?
  昨晚630播放了一个案例,经济适用房不能过户鸟。  
  好,好的很,经济适用房还可以闲置,你说这政策好不  
  好得很撒,想靠经济房发财的斗是在老百姓身上刮油,,,活该。。
  总的看 这样决定是对的。杜绝腐败  但要增加些条款。比如终身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过户他人(新的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除外), 不得闲置。一旦发现闲置,转租,转让等行为将按原价,折旧后由政府强制收回并处以总值20-50%的罚款。  不得作为财产继承,除非继承人得到经济适用房申请许可。经济适用房所有者过世的情况下,可由政府按原价折旧的原则强制收购,变现后作为财产交由继承人。
  经济试用房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解放低收入的住房问题嘛,不能交易是对的,这样才能防止腐败,如果不住只能是按原价转给政府。
  经济适用房就应该这样,本来初衷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的,结果成了很多人的腐败工具!终身不得上市交易,如果要交易,也是原价卖给国家,再看情况卖给其他有需要的人!
  @___感时花溅泪 3楼
09:58:00  有经济适用房自己不住,闲置了的要哭了。  不能交易就等于废了。希望不是真的。  江北青青雅舍,无专厂吉安苑之类的兔子们,你们什么感想?  -----------------------------  吉安园不能交易了?难怪中介这几天拼命打电话
  楼主,消息来源是哪里,我4年前2010年经过审核够条件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开发商不诚信,一直接不了房,原本是2011年就该接房的,经这全体业主努力在2013年6月才接到房,还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所以在2012年底就按揭另外买了一套,这套经济适用房肯定要卖的,不能过户的话,压力山大呀
  @yangjuming 11楼
11:19:00  楼主,消息来源是哪里,我4年前2010年经过审核够条件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开发商不诚信,一直接不了房,原本是2011年就该接房的,经这全体业主努力在2013年6月才接到房,还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所以在2012年底就按揭另外买了一套,这套经济适用房肯定要卖的,不能过户的话,压力山大呀  -----------------------------  江北已经禁止交易了,别的区目前还不清楚。到自己所在区的交易所去问问把。
  @yangjuming 11楼
11:19:00  楼主,消息来源是哪里,我4年前2010年经过审核够条件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开发商不诚信,一直接不了房,原本是2011年就该接房的,经这全体业主努力在2013年6月才接到房,还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的,所以在2012年底就按揭另外买了一套,这套经济适用房肯定要卖的,不能过户的话,压力山大呀  -----------------------------  江北已经禁止交易了,别的区目前还不清楚。到自己所在区的交易所去问问把。
  是的 还是买商品房吧
  本来经济适用房就是给穷人准备的 居然拿来闲置 证明就不是穷人啥 那你怕啥子也
  好,这样的政策咋个不早点出喃  
  昨天630都演了一个了嘛,说是7月份开始就不能过户了!  
  @我是小胖娃55 18楼
13:00:00  昨天630都演了一个了嘛,说是7月份开始就不能过户了!  -----------------------------  那是瞎扯的,10月11月我们都过了好几个户。这是今天出的。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回复第19楼,@___感时花溅泪  @我是小胖娃55 18楼
13:00:00   昨天630都演了一个了嘛,说是7月份开始就不能过户了!   -----------------------------   那是瞎扯的,10月11月我们都过了好几个户。这是今天出的。  --------------------------  是不是每个区不一样哦,630上面专门说了是沙坪坝区的7月开始过不了,怕不是瞎扯哦,就是有个人买了过不到找卖家和中介扯皮才上的630也!  
  邮件字号: 九龙坡信箱[
  发布单位: 九龙坡区政府   来信内容: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百忙之中,向你们反应一下我们住房的问题。   西城映画位于九龙坡区九龙镇上游三村7号。我们于2007年购买该房子,当时该房是以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上说房物满5年后可以出售,现由于工作原因已调离重庆,故想把该房屋出售,上年我在出售该房时,九龙坡房管所办事人员说此房不能办理过户,要等待市政府相关政策才能过户,已经等待一年多了,请问我们房子何时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多方打听也不见结果,急需要卖房用钱,请问我们的这类问题何时才能得到解决!请尽快给予回复,万分感谢。
  办理单位: 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土地房屋权属中心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上市交易管理,明确土地收益等价款收取标准,我市拟出台《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再交易管理办法》,目前该文件已完成意见征求,待上报市政府审定颁布施行。文件出台前,产权证记载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暂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待文件出台后,可按相关规定对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有关情况可咨询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咨询电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谢谢!   此复
  发布时间:
  。。。  
  南桥人家算经适房吗
  单位集资建房算吗
  哦豁  好多人傻眼了  
  请教,何为经济适用房。感谢。  
  看把楼主激动得,,,,  
  楼主是激动呢?还是高兴呢?
  暑假的时候,我差点都去下手经适房。。。幸好!
  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就这么简单。你也不想想原来大量占有经适房的是哪些人,呵呵。
  一步一步来  
  @lalacece2015 22楼
21:27:00  邮件字号: 九龙坡信箱[  发布单位: 九龙坡区政府  来信内容: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您好!百忙之中,向你们反应一下我们住房的问题。  西城映画位于九龙坡区九龙镇上游三村7号。我们于2007年购买该房子,当时该房是以经济适用房购买,合同上说房物满5年后可以出售,现由于工作原因已调离重庆,故想把该房屋出售,上年我在出售该房时,九龙坡房管所办事人员说此房不能办理过户,要等待市......  -----------------------------  说永远不能交易的是SB,只要补点费用就可以了。
  @___感时花溅泪 1楼
09:50:00  自己顶一下,是新消息,是满了5年都不能交易哦,不是以前那种没满5年不能交易。  -----------------------------  规范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上市交易管理,明确土地收益等价款收取标准,....
  最倒霉的就是和经适房在一起的商品房,你的商品房想转让出去,那才叫做难!商品房都是按6、7000的价格买的,经适房的大爷都是1、2000的价格买的,就算你赔本卖,他也卖的比你便宜
  如果重庆新政也按杭州政策增值部分的55%缴纳给政府,经适房恐怕就没的弄个风光抢手了!
  支持,本来住经济使用房的都是享受国家福利的,现在还想倒卖赚钱,对没享受经济适用房的不公平。国家可以原价收回,然后廉价租给没房住的。  
  好事儿!
  集资房也暂时不能过户咯。哇咔咔。飘过。
  经济适用房倒卖本身就是一种扰乱社会行为
  该  
  @我是小胖娃55
13:00:00  昨天630都演了一个了嘛,说是7月份开始就不能过户了!  -----------------------------  @___感时花溅泪 19楼
13:13:00  那是瞎扯的,10月11月我们都过了好几个户。这是今天出的。  -----------------------------  不能交易就不能交易吧,政策一日三变,朝令夕改,你见过政策执行的连贯性不。
  出这个政策,只能证明重庆商品房确实不好卖了。经济适用房在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有专门说明:不能交易的是廉租房、公租房,这些是政府回购的范围。
  如果经适房集资房不能交易了,意味着:一
二手房源减少
商品房价格更坚挺(因为没有经适房的低价竞争)
出租房价格也许会低一点点 ……(其他大家补充)
  经济适用房不能交易?
  真的假的?
  顶。。。。。。
  重庆有句俗语叫:屙尿擤鼻子----两头都要捏!
  好政策!  
  其实允许经济适用房上市,能拉低商品房价格.
  政府造的公租房即将满5年,花了这么多钱造的公租房,政府也想卖个好价钱补补漏洞,其实从供求关系上讲,允许经济适用房上市,能拉低商品房价格,但政府为了公租房的资金回笼,不惜与民争利,所以我一直说政府大造公租房严重损害了重庆市民的利益.以后这样的损害还会逐渐显露出来.
  好好好,非常好,就是不准卖  
  经济试用房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了解放低收入的住房问题嘛,不能交易是对的,这样才能防止腐败,如果不住只能是按原价转给政府。
  原价卖回给政府、可能吗?当初经济适用房也就比周边便宜几百元一平米、如果五六年前你买什么房现在没赚呀、为什么买了经适房就不准人家卖呀!没公理、政策也不能说变就变、如果当初政府卖出的时候说明不能再转手、我当初就会买其它房、所以要改也只能从现在售的经适房开始、不能一刀切、要先讲好、  
  经适房同一个小区、一栋楼、之前有的住户已经到了5年卖掉了、到现在我们想卖、就说停止了、这行吗?  
  俩月避谷就减22公斤。有我冫咸 月巴过程跟拍礻见 步页,礻见 步页空间里有。真想速度减的不要错过!抠抠:一六一七1354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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