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就可以建养猪大棚养猪视频吗?这样子的可以举报吗?怎么举报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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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号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张海全,家住焦作市文昌街道新安镇村,联系电话
。我家养殖大棚被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2006年秋节,看着不结穗的玉米,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隐痛,又是一季、庄家,我却白白忙活,因为这一块玉米田紧邻“ 郇塔路”《现更名为“黄河路”》路沟内外全是茂密的树木《绿化带》,试想:高大茂密的树下怎能种庄家,连续几年来我紧邻绿化带十米宽的土地《人口田》欠收,甚至绝收。为了弥补不打粮食之损失,我在此建了一座标准化的养鸡大棚《面积320多平米》即不损坏耕地,又增加我的农业收入,当时耗资20000余元,又新购养肉鸡所用的所有设备,共修建了30平方米的设备库,此房也作休息室,此类投资又花费了20000余元。  2007年早春,我与大用公司签订常年肉鸡养殖合同,至此,我的肉鸡养殖生涯开始了。天有不测风云,当我的肉鸡长到40天将要出栏时,一场风雨将大棚掀翻。可怜近两千只肉鸡的生命被埋在废墟之下,十几万元的劳动成果顷刻化为无有。我与妻子抱头痛苦,一个农民之家哪经得起如此打击!  天下无情人有情,在我万般无奈的困境中,众多好心人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帮我清理残垣断臂并重建了大棚!  时至2012年春,“黄河路”要扩宽,有关领导及我村书记通知我不准再养鸡,要征用我的大棚及土地,文昌街道办事处《原高村乡政府》协同焦作市评估公司对黄河路两侧房屋及大棚进行评估丈量,却对怎样赔偿一直没有说法。办事处副乡长董新军给我以每平方10元, 20元, 30元的搞价形式谈赔偿,我说你拿出相关文件,我遵章办事不会给领导为难,但最终没有见到补偿标准。实在可笑,一个堂堂乡长为什么不按文件办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2014年冬天,我村书记又通知我说大棚的事,我提及我村另一家养猪大棚的补偿金额,我村书记说人家90元一平方米,谈及我的大棚补偿金额却说回来再说,为此又没结果。  谁曾想到,日夜,我的大棚被大型机械铲车推成一片废墟。其养殖设备及其他生活用品全部损毁!这是在我丝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暗地下手。当我看到那惨不忍睹的一片狼藉的时候,前者天灾,这次却是人祸!  报警!我首先想到的是人民公安是保护老百姓的保护神。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努力下,查出了毁坏我大棚的是文昌街道办事处!  “文昌街道办事处”是一级人民政府,老百姓的青天,我作为一个小小的老百姓只能尊其为上,恳求给我答复处理结果。可是我每次去办事处找领导,都是相互推诿,终没有一个结果,就连办事处的马雨生书记也推来哄去不跟我见面。  老百姓,我终是下等人,一级政府却如此作贱人,至今没有一个合理,不合理的说法!  群众有难找公安,公安难管父母官。  百姓违法有人治,政府违规谁来管。  2012年—2015年,四年间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养鸡大棚竟有如此大的动作!  可悲!可气!可谈!可恨!堂堂一级政府部门竟是这样对待老百姓。我现在是法制社会的公民,我期待公民应有的法制地位!  此致
  投诉人:张海全  身份证号:092576  联系电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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