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继承梦见已故丈夫夫的房产后,妻子可以把房产转让给前夫的孩子吗

已故歌手陈琳丈夫告其前夫索要房产_朝阳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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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歌手陈琳丈夫告其前夫索要房产收藏
为了一套房产,已故歌手陈琳的丈夫张超峰和陈琳的前夫沈永革将对簿公堂。称本该赠与妻子的房子一直未过户,反而在妻子去世后低价变卖给他人,张超峰要求法院确认沈永革原赠与陈琳的房产卖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无效。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张超峰诉称,日,陈琳与沈永革协议离婚,约定将一套房产以赠与的形式过户到陈琳名下,房贷由陈琳负责支付。2009年7月,张超峰与陈琳登记结婚,后陈琳日坠楼身亡。据悉,沈永革曾告诉过媒体,该房产在陈琳死后已赠与陈琳的母亲,对方将房屋转卖。张超峰索要房产很没道理。(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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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兴趣而生,贴吧更懂你。或妻子遗弃患病丈夫多年后要求继承其房产遭拒|丈夫|离婚|继承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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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遗弃患病丈夫多年后要求继承其房产遭拒
  记者 姚克勤
  晨报讯 管女士结婚二三个月即抛下病中的丈夫自己回了老家,但当她得知丈夫病故后却要求继承丈夫的房产。日前,宝山法院判决管女士构成遗弃被继承人行为,丧失继承权。
  2004年4月,管女士与前夫离婚后来沪打工。2007年10月,经人介绍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前,黄某与父母共同拥有沪太路4099弄一套住房的产权。婚后,因黄某身体原因,管女士与黄某只共同生活了两三个月便分居,在没有办理离婚的情况下,管女士抛下患病的丈夫回老家,两人再无往来。此后,黄某及其父母均因病相继去世。黄某膝下无子,三人在患病期间由黄某的四个兄弟照料。
  2010年4月,管女士与前夫登记结婚,两个月后又离婚。
  去年年底,管女士得知黄某去世,即向宝山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黄某及其父母留下的遗产。
  庭审中,黄某的四个兄弟均表示原告对房产无权继承,因为她抛弃了生病中的丈夫,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又与他人结婚,所以已不是黄家人。而与之相反,虽然五弟从小送给别人家领养,但他没有与黄家断绝来往,长大后一直相互走动,也对父母尽到了孝道,应当享有继承权,故对沪太路的房产,主张应由四兄弟平均继承。
  管女士称,当时因为黄某没有工作,自己想回老家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此事也与黄某说过。她与黄某系合法夫妻,至于跟前夫另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由于双方为了处理之前共同房屋才补办的结婚登记,并非以结婚为目的,且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管女士人为其对黄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是黄某唯一的继承人。
  法院认为,对于黄某的遗产,管女士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本应由其继承,但根据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而管女士在与黄某结婚登记后,仅共同生活两三个月,双方就无往来,并且在与黄某夫妻关系仍然存续的情况下,又与案外人登记结婚,更在黄某生病期间不闻不问,法院认为其已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故判决房屋归四名被告按份共有,每人各享有1/4产权。
(原标题:因病遗弃,丈夫死后妻抢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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