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解除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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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作者:&严 永&&&&
来源:&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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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案例: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公司和她签订了劳务合同。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花了几万元。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评析:劳动合同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看到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而成为该公司员工,月薪4000元。4年后,此办事处又招了一批月薪只有2000多元的员工。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评析: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而法院会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
  评析: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大家都在搜:李久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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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如何判断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
正在读取...&|&作者: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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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务合同和日,国庆节刚过,辞掉老家工作的王某来到北京,决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好多挣些钱,经朋友介绍来到某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凭借着在老家多年的驾驶经验和老实、忠厚的性格,很快就赢得了租赁公司经理的青睐,王某也对比在老家丰厚的多的待遇心动了,此时经理拿出了其它员工都曾经签过的格式合同样本,王某知道是朋友介绍的应该不会有问题,但还是谨慎的仔细看了一下合同,合同的标题是劳务合同,其中劳动期限是5年,每月的工资是5000元,入职时间,为其缴纳保险等都规定的很清楚。王某很高兴地就把合同签了,第二天王某就开始正式上岗,他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连同一辆别克商务车一同到一家外企上班,听从外企的指示接送外企的员工上下班,接送客户等工作,工作虽然忙忙碌碌,但王某心里特别的高兴,干劲十足,每个月都能按时的从外企那里领到5000的工资,外企业也按月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王某还经常跟着老外出入一些社交场合,这对于在老家一个月只挣1000的工作相比,王某实在是打心眼里高兴,可是好景不长,2008年次贷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危机,很多外国企业纷纷撤出中国,王某所服务的外企也把公司迁回了本国,王某也不得不回到汽车租赁公司待岗。失去工作对象的王某回到了本公司,要求另派工作,可此时租赁公司的业绩也正值低谷,经理看到这种情况,就书面通知王某公司已经没有工作派他了,随即给了王某500元的补偿,叫他另外寻找工作。王某此时心里落差很大,一夜之间失去的工作,他觉得自己和租赁公司是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不能因为没有工作就把他给了,而只给了500的补偿,随即来到当地的委员会申请仲裁。可是在仲裁立案大厅里,他看到仲裁大厅里注明,《劳务合同》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告诉他因为是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纠纷如有争议要到法院起诉,此时,王某才明白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确定了他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劳务关系,而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诉讼及实战策略: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委托合同,由合同法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并不是该单位的员工。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2、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本案中,王某与租赁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其中,《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所以,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雇主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务合同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因此产生的争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范畴,不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不必经过任何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只要你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不论你是外地或者本地的员工。如何判断是否为事实劳动关系本案的争议焦点首先是确定王某与租赁公司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劳务合同关系,还是事实劳动关系,我们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虽然王某与租赁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但是王某是被派遣到外企工作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所以可以确定王某与租赁公司之间形成了事实上劳动关系,以此为基石,我们首先通过确定劳动关系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机构也才有管辖权,所以可以以事实劳动关系请求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如请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即满一年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本案王某可以以事实劳动法律关系要劳动仲裁争议机构请求仲裁:1、请求仲裁机构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2、请求补足差额的工资,以及差额25%的经济补偿金;3、请求给付违法的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及预防方法: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从事的工作的性质,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之间主要有以下几种区别:1、争议解决程序不同;2、保护时效不同;3、获取报酬的优先程度不同;4、履行合同中的伤亡事故处理不同。只要是正常的用工和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己全日制工作,没有兼职当然公司应当给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劳动者权益保险权利,工资收入等法定权利无法充分得到保障。在签之前要问清楚原因,如果你自己认为不合法,可以与公司理论,谨慎对待。ps: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可以定义为: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劳动合同关系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关系发生劳务争议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审理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相差很大,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不能享受劳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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