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德州大产权房子吗

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
取消房屋70年产权谣言背后透露哪些真问题?
70年产权如何续期不是个小事,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财产,但这最大的财产却处于价值不确定状态,是问题不迫切,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甚或是不想因此影响房地产市场?
70年产权什么意思?
  京华时报报道,5月19日,多家房地产网站发布一篇有关房地产税加快进入立法、中央取消房产证70年产权的文章,业内人士表示并不靠谱。
  背了几十年房贷拿到房本,你却发现自己仍然像是个长期租户,要住下去可能还得接着交钱。
  这并非没有可能,根源就在于现行法律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3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也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
  取消房屋70年产权是个谣言,可是,续期细则迟迟没有动静,要不要接着交钱,交多少钱,对所有有房和无房的人来说,都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大事。
70年产权是怎么来的?
  要搞懂这个问题,必然不能回避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和土地管理发展史。
  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因此,土地不能买卖,甚至1988年以前的宪法规定,连土地出租都是不允许的。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报道,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包括实物福利分配、低租金近乎无偿使用、国家或单位所有的体制)弊端日益凸显,全国住房紧张的状况直接催生了房改的提速。
  1980年邓小平提出了改革城镇住房投资的设想之后,福利分房向住房商品化改革逐渐启动。
  为了推动房改,我国于1987年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并于1988年、1998年和2004年先后进行了3次修订,删除了“禁止土地出租的内容”,增加了“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等规定。
  法律的更改适应了现实的需要,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盘活了土地资源,但是土地使用权期限应该定为多久?
  放眼望去,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学者将目光投向英国殖民统治下的香港。
  经济学家周其仁告诉中国企业家网,英国皇家把在本土土地批租的手段用到了香港,由于中英租借时限为99年,所以香港最早租赁时限也是99年,随着时间临近逐渐缩短。
  当时的土地管理局拿香港做样本,一开始提出了住宅50年产权,之后上报给国务院领导被问及“能不能再长一点”,最终就变成70年了。
  这一说法得到曾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的印证。
  多家房产网站报道,王先进谈到,原先定了50年,后来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他表示“再增加几十年可以。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最高年限70年。”
  此外,根据1990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分别为: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后,我们会不会“无家可归”?
  从上世纪90年代推行房改开始算起,最早的商品房房龄也不过30多年,可房子和土地的归属不能到了70年后再解决。
  据凤凰房产报道,有专家认为,土地自身的价值不断升值,而地面上的建筑物则随着居住年限的延长而必然会折旧,也就是必然会相对贬值,因此,一些敏感的购房者已经发出了“70年后,我们在自己的土地上无家可归”的疑惑。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有房的业主吃了颗定心丸。可如何续期仍然没有详细规定落地。
  同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和41条分别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北京市2005年出台《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这些语焉不详的法规难免让许多购房者担忧,“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怎么办?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还要交钱,自己是否等于是长期的租房,当了这么多年的“房奴”是否值得?如果不缴,政府无偿收回土地,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70年产权带来的问题还不止于此,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朱国钟研究发现,70年产权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对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都有着重要影响。
  对于临近土地使用期限的房子,人们不大会对住房进行翻修和重新开发;住宅老化,富人自然会寻求新住宅,而新建筑总是在城市周边地区开发出来,导致的结果就是城市扩张得厉害,老城区会老化得厉害。
  朱国钟个人推测,“以后中国也会出现大面积的贫民区,聚集在现在的高层建筑区里面。”
  另外,据新京报报道,2011年银监会在公开办复全国政协委员“以房养老”提案时表示,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致“以房养老”难推行。
如何解决,看专家的四大设想
  据新浪房产报道,业内专家给出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缴和缴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土地管理专家林增杰告诉燕赵都市报,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办法之二就是房随地走,国家补偿,或者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但这一设想不得不面对的尴尬问题是:房屋拆迁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权法》确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城市的发展也肯定不能继续采取简单的“国家补偿――个人拆迁”的形式。总的来说,这不是国家和业主“共赢”的方式。
  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在微博上提出的办法可谓另辟蹊径:即坚持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公有制度不变,延长企业、住宅用地、宅基地、耕地、林地的使用年期至300年到1000年不等。这样可以确立土地使用者的使用年期产权,可以交易、抵押、入股和继承。唯此可理顺一切。
  此外,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因为70年产权期限没有到期,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将来,国家政策会持续调整和法律法规也会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70年产权如何续期不是个小事,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最大的财产,但这最大的财产却处于价值不确定状态,是问题不迫切,还是有关部门不作为,甚或是不想因此影响房地产市场?
(晓航 综合相关媒体报道)│││││ │││││
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
提到小产权房,大家心里或许都有同样的疑问: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小产权房新政策是什么?小产权房能不能买?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小产权房买卖要注意什么?小产权房怎么贷款?村统建楼是否属于小产权?所有的这些问题我们都将找到答案。
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三令五申下,南京市卖小产权房的人仍然胆壮,买小产权房的人也依然汹涌。建议谨慎购买小产权房!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分为三种,种是针对开发商的大产权而言,购房者属于小产权;第二种是针对普通商品房的大产权而言,经济适用房属于小产权;第三种是针对国家发放的产权证的大产权而言,乡镇政府发放的产权证属于小产权。前两种属于合法产权,第三种在我国现行阶段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换而言之,属于非法产权,相当于没有产权。
通常我们说的小产权房,就是指的第三种,也分为三类:1、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2、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3、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普通商品房
小产权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住房形态一致
参照市场价格
比周边普通住房便宜40%-60%
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税费
无需缴纳契税
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等按照相关要求缴纳
所有费用相对普通住房便宜很多
正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多数没有物业管理,或者服务管理水平不高
国家发放的产权证
没有产权证
2014年小产权房新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正确地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措施,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
南京降价二手房
小产权房常见问题解答
通过小产权房新政策可以看出,其核心思想就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今后将会逐渐被清理出来。小产权房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加上其不受法律保护,将无法通过银行进行贷款,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
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就意味着“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以及出现房产纠纷,购房者将缺少法律支持。
“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的问题就是没有产权,不受法律保护;遇到国家征地拆迁,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或者能获得的补偿款较少;开发商建设小产权房屋没有银行和政府的监管,房屋质量无法保证;在居住的过程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无法有效维护权利;后是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因为乡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卖。
这要看在统建是不是经国家规划部门批准的,如没有批准是占用的农用土地还是小产权,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交了土地出让金的才能是国家的正式产权,其它的全部为小产权,无论他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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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这种分法主要是从数量上来界定的,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没有质的区别。小产权在转让时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大产权房产权
大产权简介
是指对房屋的行使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
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其他商品的买卖不同,国家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购房者买了房子后能否顺利取得合法的,关键在于开发商能否首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大产权大产权证
开发商首先要取得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最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实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最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开发商的“大产权”。
大产权小产权证
开发商在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即“”。届时,开发商与买房人一同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外销房)或各区县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内销房),缴纳相应的契税、手续费等,取得卖契后,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买房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在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证件包括:房产卖契、房屋销售契约、有效的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办理的,代理人需要提供有效的。
开发商销售现房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而判定是否现房的依据就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这一点是购买现房的朋友们尤其要注意的。
大产权相关区别
房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只有一种定义,但由于我国的一些特色,形成了社会上一些约定成俗的说法,对“大产权”和“小产权”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解释。
大产权第一种解释
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来的,相对讲发展商的大,购房人的小。这种解释对购房人分清买的什么房没有太大关系。
大产权第二种解释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镇政府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大产权第三种解释
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就是“大产权”房,就是“小产权”房,对这个区别购房人可从合同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确认。房地产商提供的土地证明如果是通过“划拨”得来,就是这里说的“小产权”;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转让”得来,就是这里所说的“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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