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造成业主损失停电对我公司生产造成损失?怎么起诉

物业擅自停电影响业主经营&法院判决物业赔偿全部经营损失
晋安区法院黄勤民院长 吴绍强 唐建新
欧晓红副院长
新华网福州6月11日电(记者郑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物业公司擅自停电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在停电期间的所有经营损失。
&&&&2006年3月,王女士在福州市连江县一商业广场承租一个店面经营化妆品。根据租赁合同,店面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王女士向物业公司缴纳。2006年10月6日,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经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这家店面电源切断,此后10天未恢复供电。当年10月16日,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复供电,并赔偿停电10天的全部经营损失。
&&&&物业公司提出,其切断电源的行为受开发此商业广场的开发商委托,开发商与业主存在纠纷,自己履行委托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福州市中院审理认为,王女士承租店面并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与物业公司形成物业管理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擅自对王女士租用的店面停电,已超越物业管理服务职权,构成侵权行为。物业公司提出停电是履行房地产公司委托,但这属于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内部协议,与本案法律关系无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最后判决:物业公司立即恢复供电,赔偿王女士在停电期间的经营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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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停电影响业主经营 法院判其赔偿经济损失
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物业公司擅自停电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在停电期间的所有经营损失。 2006年3月,王女士在福州市连江县一商业广场承租一个店面经营化妆品。根据租赁合同,店面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王女士
   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物业公司擅自停电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在停电期间的所有经营损失。   2006年3月,王女士在福州市连江县一商业广场承租一个店面经营化妆品。根据,店面的水电费、等由王女士向物业公司缴纳。2006年10月6日,商业广场物业管理公司在未经王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店面电源切断,此后10日未恢复供电。当年10月16日,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恢复供电,并赔偿停电10天的全部经营损失。   物业公司提出,其切断电源的行为受开发该商业广场的开发商委托,开发商与业主存在纠纷,自己履行委托行为不应当承担责任。   福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指出,王女士承租店面并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与物业公司形成关系,物业公司擅自对王女士租用的店面停电,已超越物业管理服务职权,构成。物业公司提出停电是履行房地产公司委托,但这属于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内部协议,与本案法律关系无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公民、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法院最后判决:物业公司立即恢复供电,赔偿王女士在停电期间的经营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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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纠正业主违章装修行为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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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石先生问:
&&&&我在石家庄市桥西区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因为是自己和几个朋友一起创业,所以租了几间办公室。做贸易的经常不在办公室,所以就没有缴暖气费,而且之前也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前两天我们公司忽然停电了,问了物业,物业说我们没缴暖气费却用了暖气,所以需要补缴费用,否则就停电。我就想问一下,物业这样做是否违法?
&&&&记者调查:
&&&&记者随即联系了石先生,石先生解释说,本来我们没有缴暖气费,也就没想着开暖气。但是物业来我们公司查看之后,发现暖气确实可以用,物业就以此为理由要我们补缴暖气费。我们公司本就没几个人,平时也都不在办公室,根本不知道暖气能用。这时候要我们补缴暖气费,我觉得是不合理的,又因为这个断我们公司的电,更是说不过去的。所以想问一下,物业这样做是否违法?
&&&&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仅是接受供水供电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费,无权停止对业主供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章规定,供用电、水、气、热合同,只有在电、水、气、热的使用人逾期不缴纳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费用和违约金的,供用电、水、气、热的主体才可以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水、气、热。
&&&&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
&&&&律师答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权对业主进行断水、断电。而且石先生提前办理了停止供暖的手续,暖气能用只是物业自己的问题。对于物业公司擅自停电给石先生造成损失的,石先生有权要求其赔偿。如果经过协商物业还不给供电的话,石先生可以通过到相关部门投诉或依法起诉的方式要求物业承担责任。
&&&&本报记者&刘小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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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21672
TA的最新馆藏[转]&[转]&&&&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停水&&& 张先生家住朝阳路某小区。他称,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违法建房,当门面出租,影响了业主生活,被他多次投诉。去年11月10日上午,他家的自来水突然被物业公司停了,直到20天后才开通。张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停水给他一家人生活造成许多不便,他为吃水问题耗费大量精力。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恢复供水,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家现在已经恢复供水,故其排除妨害的请求已无处理必要;而张先生请求赔偿误工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3000元,以及赔偿交通费、电话费等无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 现实生活中,物业公司动不动就以“否则停水停电”相威胁。物业公司有权这样做吗?&&& 湖北经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史鹏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只是水、电等费用的委托代收单位,物业公司只有受了供水企业的委托,才有权向业主收取水费,它只能代收水费;同样,如果停水,也只能由供水单位依法依规下达通知,物业只是“中间人”,没有擅自停水的权利。&&& 史鹏介绍,即便是供水单位,也不能随便停水,因施工、设备维修等需要停水,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我省内,只有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盗用或者擅自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等5种情形,情节严重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供水企业才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损害索赔须有切实证据&&& 类似的物业纠纷近年来时有发生,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大多数人都是忍气吞声,很少有人愿意为此打官司。其原因在于误工赔偿、精神损失等取证困难。&&& 对于物业公司擅自停水的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要求恢复供水,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如果给业主造成了损害,业主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必须要有切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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