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资本如何写注册资本

分公司财务报表怎么填分公司刚成立,还没有任何收入。总公司注册资本 - 爱问知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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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财务报表怎么填
资本是500万,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注明资本,请问该怎么填资产负债表?。还有,我们是商务咨询公司,请问是不是工资(行政人员)、租房费用、办公费用等都计入管理费用?
一、填制资产负债表
你分公司应该有会计帐簿吧?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根据会计期末各总账户及所属明细账户的余额填列,
"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填列。如果当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则按编报当年的口径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二、职工工资(行政人员)、租房费用、办公费用等,是都计入“管理费用”。
1.总公司先通过年检,分公司才可以参加年检
2.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
初建公司时:
有限责任公司:
借:银行存款(或固定资产等)
贷:实收资本
股份公司:
借:银行存款
注意,股份公司如果采用社会募...
公司总投入是企业的所有者以各种投资形式注入企业的资金。可以分为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等。这些投入形成了企业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因此,可以从实...
大家还关注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指定银行入资(开设验资专户)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章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问题:老师您好,我要注册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但不知道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可以告诉我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吗?我在填写经营范围的时候,该怎么去填写呢?谢谢了 回答:上海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可以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
问题:老师您好,我要注册一家信息咨询公司,但不知道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可以告诉我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吗?我在填写经营范围的时候,该怎么去填写呢?谢谢了
回答:上海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可以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为主要经营范围,同时也可以经营一些相关的产品销售。
下边我给出几个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供您参考:
1、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展示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
2、上海**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中介、家教),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各类广告,文具用品、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
3、上海**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公关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寄递业务(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除外)。
下边我会告诉您整个上午信息咨询公司的注册流程、费用及条件。
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费用主要包括工商注册登记费用、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费用、税务登记费用、验资费以及注册公司代理服务费,详细费用清单可以致电上海公司注册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流程统称为公司名称查询与核准、开户验资、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及税务登记等。
我们现在以在上海注册信息咨询公司为例,为广大的投资者阐述其注册所需费用、办理流程、企业设立条件及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如下几点:
一、上海信息咨询公司名称参考
上海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X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X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备注:XX为符合工商规定的任意名称(可参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二、设立信息咨询公司所需注册资本金详解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到位。
2、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三、上海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信息咨询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礼仪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
2、可选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等等。
其实大类的服务内容基本都在允许范围内,但我们投资创业指导专家建议经营范围不宜过多,以免让您的客户感觉您的企业不够专业。
四、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照片各两张;
2、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最好5个以上或更多)、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4、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注册在经济区可由经济区提供);
5、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6、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
五、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时间参考
名称核准完成,入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20--25个工作日左右。
六、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费用参考
1、政府费用:1500元人民币左右(以注册资本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工商登记费越高。落户开发区的收费比在市区实地注册的收费要略高,原因是园区要代收工商代理费或私营企业协会费)。
2、验资费:1000元人民币(以注册资本10万&&50万为例,注册资本越高,则相应的会计事务所收取的验资手续费越高)。
3、上海公司注册服务中心办理服务费:我们会根据不同客户种类、要求不同、规模不同来进行个性化收费配置,让您尽享个性化注册公司服务,详情请电话咨询。
七、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
2、签署工商登记注册材料;
3、开立验资专户办理验资手续,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工商登记;
5、刻制公章及其他所需印章;
6、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7、办理税务登记;
8、去税务部门进行税种核定及购买发票。
关于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流程详细介绍,可拨打上海公司注册服务中心相关专家电话咨询。
八、上海信息咨询公司财政扶持优惠政策
1、在上海经济开发区注册公司:可免费提供注册地址,享受较高幅度的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其中营业税可扶持比例为地方财政的50%&&80%,增值税可扶持比例为实缴税收的4%&&7%,所得税可扶持比例为地方财政的50%&&80%。
2、在上海市区实地注册公司:因为市区的地方财政实得部分较少,所以给与客户的扶持就更少了,同时还需要自己租赁正式的办公楼注册。
上海信息咨询公司在上海开发区注册,可以享受上海高额的财政扶持奖励的优惠政策。
上海公司注册服务中心为您提供公司注册地址、代理记帐、公司注册登记等上海信息咨询公司注册代理一条龙服务。
------分隔线----------------------------成立分公司章程怎么写
成立分公司章程怎么写
不区分大小写
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章程中必须予以记载的、不可缺少的事项,公司章程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任何一项记载不合法,就会导致整个章程的无效,对于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各国公司法都予以明文规定,主要是公司性质所要求的章程的必备条款。通常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地、公司的宗旨、注册资本、财产责任等。&  依据我国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编辑本段]公司章程的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 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 *********************&  乙 *** *********************&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 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认缴期限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货币 实物 货币 实物&  甲&  乙&  第九条 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 股东的权利:  一、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 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 股东的义务:  一、 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出资的转让:  一、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  三、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六条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七条 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条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满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  三、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三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懂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六、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 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经理;  十、 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议;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一)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  (二) 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 拟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 拟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项;  七、 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 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 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跨机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七条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八条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 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 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十章 工会  第四十三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 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 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全体股东签章: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 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 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 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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