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明确发展战略互联网金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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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将是中国在领域&弯道超车&,赶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难得机会。在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已有优势资源,出台产业政策,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方面带来巨大的正能量。但是,仅仅依靠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出台政策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远远不够。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应该由地方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调整原有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以解决监管制度与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冲突;在政府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同时,还应出台配套的风险防范机制,强调对违法、违规业务的禁止,以免在鼓励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同时,因金融风险问题给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冲击。
  产业政策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干预产业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政策总和。不管是已成熟的产业抑或刚萌芽的产业,一定程度上都受产业政策的调整和制约。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产业如同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尤其是在 2013 年快速成型与规模化。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下文简称《决定》) 中,共 18 处提及&金融&。其中,至少有两方面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直接相关:第一是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民间金融机构;第二是发展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是源自民间金融(借贷),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精神之一。随着互联网金融产业化趋势的加强, 2013 年下半年以来,在北京(如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上海、杭州(如江干区)和深圳(如前海)等互联网金融公司积聚的一线城市,均密集出台了相关产业政策,包括《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暂行)》(2013年 9 月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实施意见的通知》(黄府发〔2013〕18 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 (海行规发〔2013〕3 号)、《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办法(试行)》(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石金融发〔2013〕48 号)等。在中部的一些具有区域特色的中小城市(如江西省赣州市、赣县、瑞金市),地方政府也积极组织互联网金融知识培训及招商活动,推动互联网金融业的稳健发展。
  为此,我们尝试梳理地方政府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基本要点,并作相应分析和总结,提出有针对性的思考和建议。
  工商注册上的突破
  作为新兴朝阳产业,互联网金融产业产生晚、发展快,在很多方面突破了现有政策与法规,需要制度上的调整以适应其发展。
  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典型代表&&P2P网络借贷、众筹等从本质上属于金融信息服务机构。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有工商注册产业分类不能完全满足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经营需求。比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营范围核定规范》中,有&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金融服务&大项,虽与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但都无&金融信息服务&类别。全国现有的 P2P 网贷公司大多以金融信息公司、商务信息咨询公司等注册,但这并不能准确概括其运营性质与业务范围。现有工商注册分类表中的&金融咨询&不能够涵盖金融资讯、众筹、网络信贷的&金融信息服务&这个类别,这就迫切需要政策与时俱进,随产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因此,为推动该行业的发展,突破工商注册类别势在必行。
  除了长沙已确定在工商注册中对 P2P网络借贷业另予以&金融信息服务中介&类别外,北京市《海淀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中表示:&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海淀注册设立。工商海淀分局要简化登记审核流程,缩短审核时间,提升审核效率。向市工商局积极争取在海淀区注册的企业名称中使用&金融信息服务&字样或经营范围中使用&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撮合交易&等字样。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海淀开展各项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业务,区金融办对申请政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实行登记管理。&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中也明确规定:&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石景山区设立和发展,支持企业在名称中使用&金融信息服务&字样,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结果核准经营范围,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
  目前,已经有一批企业拿到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的牌照,只是需要工商部门特批,地方政府的意图可理解为放松&特批&的审批力度。工商注册方面的突破与宽松政策,有利于释放行业发展的活力,同时也为专门的监管与风险防控工作常规化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便利。不过,现存问题是,一些自称为 P2P网贷的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涉及债权转让、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放贷、推出优选理财计划或者提供本息担保等等,已经远远超出了&金融信息服务&或&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撮合交易&范畴,这为新设立的工商注册名类和正常的监管带来了难题。
  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在资金支持方面,已经制定政策的各地政府都显示了在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方面的雄心,诸如安徽等地地方政府初步有设立互联网金融引导基金的意向。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规定:&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 1 亿元,用于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基础配套设施,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有重要贡献的杰出人才和核心骨干给予奖励。&设立专项资金,将极大地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
  在资金的运作与使用方式上,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的如下方式更值得推广。《海淀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规定:&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纳入现有 5 亿元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统一管理。该基金按照《海淀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海政办发〔2013〕3 号)进行出资管理和绩效评价。&这样一种设置投资引导基金的方式对于调动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投资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模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该基金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按市场化模式运作;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通过设立专门的基金运作公司来对资金进行管理运作,更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并充分调动企业的活力。
  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支持
  小型、微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5% 以上,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和各地区,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但存在着抵御风险能力差和融资难的问题,大量小微企业得不到传统银行的金融服务。尽管自 2012 年来国务院、一行三会下发多种文件,要求传统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便利,然而收效甚微。互联网金融自产生伊始主要为草根经济服务,故从政策角度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与中小微企业联动发展意义重大。
  北京市海淀区的政策规定:&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支持。通过互联网金融模式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机构按照海淀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予以支持,按照《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7 号),根据其业务量规模给予其风险补贴和业务增量补贴,补贴上限 400 万元。&石景山区也在《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第十四条中规定:&提高互联网金融服务民生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线上、线下多层次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的服务,提升融资效率。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模式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按相应额度给予一定补贴。&这种做法促进了中小微企业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赢,同时符合中央精神、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企业补贴与相应人才政策
  当今世界 , 人才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人才要想充分展示其才华、发挥其能力,必须要有好的平台,即优秀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让好的企业得以生存壮大,好的人才能够扎根在互联网金融这一广阔沃土,多数政策均对企业补贴和人才政策作了专门的规定。
  例如,《海淀区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中规定:&对 2013 年之后(含 2013 年)新设立或新迁入海淀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海淀区注册纳税并经我区认定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可参照金融机构享受《海淀区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2〕7 号)相关的购房补贴和三年租房价格补贴。入驻海淀区科技金融重点楼宇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享受海淀区科技金融重点楼宇支持政策,给予三年的房租价格补贴,第一年50%、第二年 50%、第三年 30%。上述政策不重复享受&;&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机构政府专项服务通道,依托专业研究机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资质以及相关人才进行认定和评级,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对认定的重点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给予北京户口、工作居住证、子女入学、公租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产业发展办法》&支持互联网金融重点企业享受北京市和石景山区人才服务政策。包括高端人才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手续办理等专业化服务&,为储备人才创造条件;还&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石景山区内购 ( 租 ) 房。购买自用办公用房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认定后可以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 1000 元 / 平方米;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认定可以享受三年租金补贴,第一年补贴 50%,第二年补贴 30%,第三年补贴20%。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开办补贴 100 万元&。《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暂行)》规定:&给予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主要用于企业办公场地装修,标准为经审计的实际装修费用(不含办公家具)的 20%,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这些规定大同小异,虽然补贴标准不同,但都给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与企业的长久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不过,我们在企业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企业高管对于涉及企业补贴与相应人才的政策,更倾向于将该政策落实到企业中层核心人员之上,以针对个人化的实质性优惠,为企业吸引优秀人才。
  推动传统金融机构转型升级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垄断带来巨大冲击,成为倒逼传统金融转型的&鲇鱼&。因此,传统金融面临不创新即死亡的潜在危险。为了促进传统金融业的升级转型,政策中也有相关的鼓励措施,推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例如,上海市《黄浦区关于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细则(暂行)》将互联网金融的范围扩展到&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相关业务部门或新设的独立机构&,这一规定使得相应的优惠政策可以直接被传统的金融行业所享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必将刺激广大传统金融行业转型升级。另外,一些地方政策还有支持互联网企业和、保险、证券等机构的融合与嫁接,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有关规定。这一切都必将促进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
  配套硬件的支持
  再美好的创想都必须付诸实践,好的软件必须要有力的硬件支撑才能长久发展。互联网金融产业作为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其对于技术的依赖程度自是不必多言。为了给互联网金融行业配备最好的硬件和技术设施,海淀区政府斥重金在中关村核心地段打造了互联网金融中心和创新金融大厦,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杭州市江干区则集合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建立了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海淀区、石景山区联合海淀区国内知名学府的教授和优秀学子,建立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在技术方面,海淀区还加强信息安全、大数据存储和带宽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其开展资金融通、支付、机构间交易结算平台等金融业务。这一切说到底就是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蓬勃快速的发展。
  思考和建议
  与中国不同,诸如美国等发达国家,金融机构间百年来长期竞争激烈,并在近二十多年来,一直积极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故没有太多机会留给那些非金融机构。也因此,在这些发达国家,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业的发展空间比较有限。中国的金融业此前过多依靠政策保护,形成高度垄断,行业间竞争并不充分,其负面结果之一是给普通民众、中
  提供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水准都相当有限。因此,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以其普惠、分享、便捷等特点,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甚至,这一行业的发展将是中国在&弯道超车&,赶上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难得机会。
  在当前,中国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已有优势资源,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为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方面带来巨大的正能量。但是,仅仅依靠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出台政策推动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远远不够。同时,考虑到传统的金融体制和监管体系已不完全适应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的状况,我们提出如下思考、建议和方案。
  其一,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应该由地方政策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如前所述,互联网金融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只有在全国层面对互联网金融政策实施顶层设计与长远规划,方能进一步深化该行业的创新局面,并使互联网金融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战略协调和统一起来。
  其二,原有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等)应作适当调整,解决监管制度与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冲突。有的地方性产业政策鼓励众筹的发展,但据现有中国法律,诸如众筹以及某些P2P 网贷的营运方式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这就需要在适当监管的同时,在全国层面上使监管制度与产业政策协调,否则地方政府某些产业政策有违法之嫌。为了打破金融业的垄断,使十八届三中全会诸如普惠金融的精神真正由文本落到实处,还应降低金融业的准入门槛,向民营资本开放,民营银行与国有商业同等待遇,以推动金融业的充分竞争。这两方面的制度应该统一协调,加以调整。目前,大的方向在中央决定和基本精神中已然明确,现在的关键是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其三,目前地方政府制定的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着重于扶持、推动该行业的发展,但是如何防范相关风险,尤其是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机构击穿法律底线等方面,有的地方政策虽略有提及&&如《黄浦区建设外滩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等指出应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防范机制或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但受产业政策性质所限,并无详细的预防性规则。与金融行业一样,互联网金融也是高风险的行业。因此,我们认为,在政府(尤其是国家层面)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同时,应出台配套的风险防范机制,强调对违法、违规业务的禁止,以免在鼓励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同时,因金融风险问题给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冲击。
  其四,互联网金融产业在中国是个新生&物种&,在相关人才的培养、知识的教育与普及等方面,国家短时期内均缺乏相应储备。虽然诸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及建立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以及《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办法(试行)》指出要开展互联网金融产业理论研究、探索创新发展路径、开展互联网金融行业标准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加快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提升互联网金融人才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是,地方政府的原则性规定对于全面培养互联网金融的重要人才,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为了实现以上三个目标,应在国家层面以联合民间智慧的力量(比如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互联网金融大讲堂、互联网金融研究院、中国互联网金融学会等等)为基础,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跨学科人才的培养,知识的教育、普及和互联网产业的研究。
来源:中国投资咨询网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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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由搜狐网科技频道组织的创投论坛――互联网金融专场沙龙活动,抓财&平安理财网总裁宋博有幸参与其中。与出席的各位嘉宾一道,对行业现状的分析及未来发展形势做出预测。
随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P2P网贷行业或将迎来更为混乱的秩序。一则,原本打着P2P旗号要做“庞氏骗局”甚至是传销的P2P会更快的浮出水面;二则,或会更快的加速P2P的跑路,但是《办法》之后跑路的P2P已经完全可以定罪;三则,那些剩下来的P2P也将面临洗牌与整合,接受及相关部门的调控与监管。
当然,以上这些是部分业内人士的看法,P2P网贷接下来究竟会向死而生还是向生而生,这个定论是不好下的。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 最终要走向实体产业
“金融是本质,互联网是手段,用户是核心,最终要走向实体。”这句话能够非常清晰的表达互联网金融的实质,即与互联网结合的金融即便是更加多样化与个性化,其本质仍旧是金融,并不会因为金融走向互联网就会变的不可捉摸。互联网是为金融的服务的,而之所以会选择互联网这个载体,是因为只有互联网才能把普惠金融放到各个角落,才能有全民性的投资参与。这种大众投资带给各实体行业发展的方式,在以前是没有的也无法实现的。
可想而知,民间资本力量帮助行业企业发展转型,这可以为银行与企业解决多少难题?而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一种,这种投资理财形式面向个人用户,更适合全民参与,更容易实现普惠金融。P2P网贷犹如一条杠杆,一边是大众以理财的方式将闲散资金放上去,另一边则是企业、行业以及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产业应用这些资金发展起来以后,所产生的收益的一部分成为杠杆另一端用户的收益。
抓财&平安理财网总裁宋博表示,“我个人认为,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如果想成为一个能做三年、五年乃至十年以上非常优秀的公司,必须要三者齐全,缺哪个都不行。如果要缺,我宁愿相信缺的是运营,而不能缺资产,否则就会像XX宝这样。没有相应体量的优质资产,再好的运营,其实反而是负担。融来的钱其实容易。”
因为P2P网贷的存在,所有参与理财的人都成为投资人,只不过投资金额没有投资机构那么多。事实上投资机构的钱大多也都是私募而来,本质上没有太大区别。要说区别,则在于之前的金融都是大机构限时限地点限额参与,现在则是人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上各家的P2P产品参投,更加公开与透明化。同时,还有各种大数据以及保险措施保证投资人的安全性,这比民间的私募众筹要强数倍。这里说的是整个互联网金融体系完善后的状态,现在远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准,当前主要还是靠P2P企业的良心与追回款项的能力。
P2P网贷虽在混乱中成长 产品及模式在创新中演变
伴随着P2P、P2B网贷频繁跑路与更多的“庞氏骗局”被戳穿,该行业也正在不断的凭借着技术及模式的创新变的更为多元化,商业模式以及产品形态有了很多的变化,并不断的向各行业细分领域延伸。P2P已经从早期专业的投资金融机构过渡到各行业及产业的自建自融,“互联网金融+产业集群”的新形式正在成为P2P的主力,尤其是各行业的供应链金融正在做多种尝试。譬如,汽车、房产等行业的供应链P2B等等,本质上是越来越多的P2P企业对于高质量资产的不断挖掘以及各行业发展对于资本的需求,还有一方面是因为更多的企业趋向于将产品与理财结合起来做,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产品个性化上的选择。
搜狐科技P2P论坛上,有嘉宾分享了P2P产品的发展趋势:P2P理财产品目前比较受欢迎的是互联网保险产品,场景化的小额个人保险产品及数据化的理财产品也正在成为主流;同时,在个人信贷领域,小额的、分散的及标准化的P2P产品也出现了很多,只要是容易规模化都会慢慢出现。事实上,P2P网贷行业离不开大数据分析与风控,所以这两个领域的产品以后也会百花齐放。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利差收益正转向相关行业服务的收益,重要的一点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与传统企业结合补齐支付差口,这注定P2P产品的多元化与个性化。
宋博分析道:“有一个是前两天做运营的朋友和我聊天。他说做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这块一共有三步:1.先吸引用户。靠什么吸引用户?靠红包。靠红包把用户吸引来。2.利用用户的侥幸心理。什么叫侥幸心理?相信短暂的时间内,几个月、一年,你不跑路。给出相对合理的回报,然后去把用户吸住。3.再慢慢做转化。确实有好多平台是这么干的。但是今天,我自己也有点儿想不通,因为这其实不是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所应该去做的方式。但确实现在好多平台通过这样的方式,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这是一个什么原因?
优质的资产、好的资产,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都还在传统的金融渠道里。互联网金融如果想要去做的话,好多抓的小散平集的业务。把规模小、零散、相对来说利差不大的业务集中起来,放在线上进行一个对接。这种业务天生带来的属性就是风控难度要高,其次就是真正想要去赚钱的话,利差和传统的业务相比,没有那么大。这就带来了一个新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如果想生存,一定要除了利差之外还得有利润点。利润点在哪里?这也是一个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平台的实际运营者,一定也都会在考虑这个问题。因为线上的运营成本确实非常高,如果单纯靠利差,我相信绝大多数平台最好的情况就是勉力维持。所以我觉得宜人贷的上市给大家带来一个好头。因为大家可以看到,在他们的招股说明书里,很清楚,去年和前年都是亏损的状态,各亏几千万人民币。他们预测今年可以盈利。所以从我的角度,也是想看一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在运营的。因为我们平安理财网现在算是有盈利的状态,但是盈利不是特别多。但是我自认为我们盈利,是因为我们从推广的角度来说,没有花很大的成本。宜人贷会给我们带来一个非常好的案例,我也相信,像刚才谈总所说,未来互联网金融,不单纯是P2P,互联网金融一定会涌现一大批非常优秀的公司,这个现在已经有趋势了。未来不光是在国外,在纳斯达克,在港股,在国内的A股或者新三板或者在创业板,一定会涌现一大批好的公司。”
同时他也相信,“2016年将会是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一个分水岭,具备快速挖掘优秀资产能力的平台将获得飞速发展。加上监管的逐步落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进入健康发展的阶段。”
政府支持互联网金融的三个理由
互联网金融是在帮政府办事。小额贷款就是普惠金融的一部分,是政府一直想做的事。但传统金融的商业形式决定了其做不了小额,做不了普惠这个事。互联网金融不为政府惹事。互联网金融目前还没有围攻政府大楼的,出现了恶性事件的XX宝及XX贵金属不是互联网金融。1000多家P2P金融跑的跑、倒的倒,但没有引起动乱。应该说,互联网金融承担了中国金融发展创新的重任,具有国家发展的战略意义。中国的互联网和金融都干不过美国,但是互联网金融有可能超过美国,这是国家战略级别的。将来的互联网货币会取代纸质,未来的信用都在网上,P2P只是其中一个起点,也是刚开始的一个点。
除了这三点,其实更重要的在于中国正处于转型升级之际,每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处于产业链上游的资本的推动。我们也正处于“互联网+”时代,其实“互联网+”是有先后顺序的,只有金融行业先走起来完成转型升级的重任,才能进一步辅助其他行业完成升级转型。在这一点上,很多行业及企业都已经有所领悟,行业以及企业内的P2P、P2B已经屡见不鲜,或是跨界合作自建,这些确实都能够在产业链上游推动各相关行业的发展,并且是更有效率的。
大家能看到互联网金融的最终形态应该是各行业内的普惠金融,即拿用户的钱来做产业的事然后再加上福利反馈用户,其实这是一种“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典型做法,非常的实用同时更接地气。
当普惠金融遍及各行业的时候,也是互联网金融与全行业融合的时候。真能走到那一步,中国的金融创新将不只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编 辑:王洪艳
为逐步在进行以“以功能为中心”向“以项目为中心”的组织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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