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探亲车祸至死亡应理赔多少,亡者女,年龄39岁19岁,家有丈夫,2个儿子,老大19岁,老二7岁,丈夫母

年龄57岁的妇女,有两个儿子,老二出车祸死亡了,这位妇女想收养捡到的小孩需要办什么手续呢?_百度宝宝知道母亲车祸死亡,有两个儿子,母亲是老大赡养,那老二有权分到赔偿金吗?_百度知道
母亲车祸死亡,有两个儿子,母亲是老大赡养,那老二有权分到赔偿金吗?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按照以下原则:  一、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应按照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人。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这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二、确定死亡赔偿金分配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照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2、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父母),在受害人死后,到其他地方生活,权利人要求分割的,应根据权利人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收入等情况,本着照顾老弱病残的原则,同时考虑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经获得抚养费,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3、对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经成家且单独生活,因死亡赔偿金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无论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其亲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应当进行抚慰,但总的分割比例不能超过《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工作、无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过死亡赔偿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赔偿金的20-30%范围内分割。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首先,赔偿金并非是你母亲的遗产,更不是你母亲和你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上来说是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其次,分配赔偿金是有顺序的。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次,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
所以,如果你还未成年,那么这笔钱首先要作为你的抚养费。如果你已经成年或者参加工作,而你父亲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话,这笔钱你...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老四老三老二老大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