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盗刷案例,所有证据都指向我自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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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三个月前,我在出差途中,突然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手机短信,显示我的凭密码交易的银行卡账户被转账和取款计7.3万余元。我感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立刻拨打了挂失和报警电话。三天后,我到银行索要赔偿,但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我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时自己不在取款操作现场,加之取款操作现场的操作人蒙面无法确定真实身份,意味着很有可能操作人是我自己,或者与我本人有着直接关联,即不能确定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我提起诉讼后,法院也同样以我无法举证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婷娟  答: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  首先,你具有证明银行卡被盗刷的举证责任。法院在审理银行卡被盗刷案件中,无疑必须查明银行卡账户被转账和取款时,持卡人是否在现场、其所持卡是否为真卡,审查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的原因等,以确定究竟是否存在被盗刷的基本事实。而《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即你基于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而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被盗刷的事实存在。正因为你不能提供证据充分证明,自然也就只能“承担不利后果”。其次,银行卡被盗刷的证据保留措施。一方面,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之后,应该马上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对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必要时,还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在诉讼中核实;另一方面,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经办理挂失,ATM机会作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以便在第一时间证明自己和真的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银行卡已被他人伪造并盗刷;再一方面,应及时口头向公安机关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对方的账户信息,并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报警书面登记手续。     (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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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明明就被骗子骗了,我可以提供她骗别人和我的证据,报警派出所却不管,怎么办啊,麻烦指点,
我明明就被骗子骗了,我可以提供她骗别人和我的证据,麻烦指点,报警派出所却不管,怎么办啊律师您好
提问者采纳
公安机关怠于处理这种很常见,你被骗了多少?
4千元一个月,7.8个月的工资全部用完,外面借了9000元
这么多足够立案标准了,是案情不符合诈骗罪吗?
谢谢,派出所不管啊
我知道她骗别人交话费,汇款的这些证据
发个语音说说具体案情,怎么骗的?
谢谢,我的普通话说得不标准,她是有老公的,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孩子,已婚姻不合和我同居嫁给我的意思,就骗我给她买东西,
后来我知道天天有人发信息问她要钱,她天天和男人聊天都很恩爱的,当时我报警派出所不管,后来她就走了
这样的派出所是不管的,很多人以婚姻,感情为借口索取财物。如果你有大宗的汇款或者赠与礼物,可以起诉索回
汇款,现金,给她看病,给她买的东西,派出所不管怎么要回来啊,谢谢指点
法律上对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较大的赠予认定为如果未结婚是可以撤销的。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最好聘请律师处理
谢谢,请律师还要律师费,到法院起诉还要5000千,我为了她花了几万,好多都没有发票,她是贵阳的,没有调解的办法吗?
没有证据的话,你去找她本人吧,看她能不能给你还
她没有结婚证,有孩子老公,就是事实婚姻,我可以告她骗婚吗?
我说我要去告她,她从银行卡里给我汇了1000千
没有结婚证这是她跟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呢?骗婚在法律上不构成罪名。
你就用其他的办法吧,实在不行就找她去
很感谢您的讲解,谢谢!她没有结婚证是真的,她确确实实是个骗子,派出所拿她没办法,看来只有让她逍遥法外了吧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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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你好,你可以向所报案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诉,一方面
派出所说是,我自己自愿的,他们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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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银行卡被盗刷到底算谁的
  “邓先生的银行借记卡被人用伪卡在广州盗刷了30.45万元。经历了一审判决银行承担四成责任后,昨天,北京市二中院撤销一审判决,终审判决银行全额赔偿邓先生所有损失及相应利息。业内人士认为,法院判决给遭遇类似伪卡盗刷的持卡人带来了福音,也会促进中国银行业加快系统改造,尽早普及更安全的金融IC卡。记者就此调查,看看各大银行在持卡人发生银行卡被盗刷后如何处理。”
  伪卡异地盗刷30万 法院终判银行全赔
  “这场官司赢得真不容易。决定起诉时,我的律师刚结婚,现在孩子都出生了。”昨天,邓先生拿着一份盖有大红印章的二中院终审判决书,对记者如此感叹。原来,日下午,邓先生的银行借记卡被人用伪卡在广州盗刷了30.45万元。今年5月7日,北京市二中院撤销一审判决,认为银行卡系统存在背面磁条信息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终审认定银行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违约行为,判决银行全额赔偿邓先生所有损失及相应利息。
  一审判银行与持卡人四六开担责
  前年11月7日下午,邓先生的手机接连收到银行两条短信,告知他的借记卡在两分钟内在广州先后发生两笔大额交易,分别为15万元和15.45万元。当时,邓先生正在北京的办公室里开会,卡也在手里,但他没有注意短信。第二天上午,邓先生一看到短信,赶紧向银行客服电话报案并挂失,随后又去公安机关报案。直到现在公安机关的侦查还没有结果。
  根据从公安方面了解的情况,刷卡人在广州一家通讯器材行分两次刷卡共买走50部苹果4S手机。这两笔消费的底单签名为“杨文杰”,并非邓先生的名字。监控录像中显示的刷卡人也明显不是邓先生。更重要的是,刷卡人所用的卡背面是白色,并非邓先生真卡所用的黑色。
  在与银行交涉无果后,邓先生将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而银行认为,刑事案件没破之前,不能确认自己有责任。此外,邓先生以前在广州多次刷过这张卡,以前也曾让别人代为刷卡签名,他也有没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责任。
  去年2月,一审法院曾以涉嫌犯罪为由将这一案件移送至公安分局。但公安方面认为,邓先生起诉银行的民事案件与正在侦查的银行卡诈骗案没有必然联系,公安方面无法对银行有无过错进行判别,所以将此案退回,法院又重新审理。
  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伪卡在异地盗刷的事实。法院认为,银行未能准确识别伪造银行卡,导致邓先生存款被盗,银行已构成违约;而邓先生作为持卡人也应该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其密码,防止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这些情况,一审法院判定银行和邓先生均要担责,判决银行赔偿邓先生12.18万元及利息,即被盗刷资金的40% 。
  二审认定银行要负全责
  对一审结果,邓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认为我没有管好自己的密码和银行卡,但事实上这卡一直都是我亲自携带使用,除了上网银转账就是刷POS机消费,连ATM机都没用过。所谓别人代刷签名,也是我妻子跟我一起买单时帮签了个名,密码也是我自己输的。银行根本就没有证据证明我故意泄露了密码。”在邓先生看来,不管密码对不对,POS机不能认出真卡伪卡,就是银行没有尽到责任。
  而银行方面对一审结果也不满意,同样提出上诉。银行坚持认为,邓先生应该是将密码等信息告诉了别人。在刑事案件没有结果前,无法确认银行的责任。银行的律师一直强调:“如果是伪卡盗刷,那么银行卡的卡号、密码等信息是谁泄露的?”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认为,银行对储户信息有安全保障义务,即银行首先要对所发的银行卡本身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轻易盗用,其次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安全适用。
  根据查明的事实,邓先生的真借记卡并没有进行交易,而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卡在POS机刷卡使用,表明该借记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识别性,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银行卡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指银行卡背面的磁条信息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因此银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违约行为。同时,银行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邓先生没有妥善保管或合理使用借记卡,因此一审判决邓先生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银行担忧判决产生负面效应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邓先生表示很满意,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维护了持卡人的权益。尽管如此,他还是想提醒读者尽早去办IC卡。“打官司这一年多,我也自学了很多银行卡方面的知识。现在伪卡盗刷猖獗,主要是因为磁条卡不安全,信息很容易被窃取。如果换成IC卡就好得多。现在其他国家都在推广芯片卡,听说如果在境外磁条卡被伪卡盗刷,就是发卡行负全责。中国也必须加快这个进程。”
  而银行方面对终审判决表示很遗憾。银行方面认为,现在采用的银行卡系统都是国家统一标准的,不论是ATM机取款,还是POS刷卡消费,账户信息必须可读而不是识别卡的真伪。如果仅仅因为可能存在“克隆卡”交易,就认定国家银行卡技术缺陷和不安全,就判定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将产生怂恿银行卡犯罪的负面效应。犯罪分子完全可以采取跨地区或境内外勾结的方式,复制同样信息的克隆卡,由一方在异地用伪卡消费,另一方持真卡向警方报案,诈取银行资金。
  公开报道显示,各地伪卡盗刷案件时有发生,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不尽相同。有的是判银行全额赔偿,有的则像本案一审判决一样判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但承担的比例不尽相同,有三七开、二八开,也有四六开。而在伪卡盗刷的纠纷中,大部分银行都会指出是客户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和账户信息,不愿担责赔偿。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再平就此指出,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伪卡盗刷,这种情况原则上是银行负责的,因为银行有责任去识别银行卡的真伪。杨再平还表示,如果有此类纠纷,消费者可以向银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协会可以帮助查处。
  盗刷频现 银行如何处理
  随着银行卡使用的频繁,伪卡盗刷现象也有增多趋势。各大银行都是如何处理此类问题的呢?昨天,北京农商银行银行卡部负责人表示,一旦碰到这种情况,持卡人应第一时间就近找银行网点或ATM机取100元,或者找POS机刷卡消费,留取凭条作为证据并报案。报案后,银行如何处理这类案件呢?某大型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业内的惯常做法。
  真卡被盗刷 拨银行热线申请失卡保障
  张先生告诉记者,邓先生被盗刷的是借记卡,被窃取的是他自己的资产;还有很多市民被盗刷的是信用卡,案发时受损失的是银行的授信,并非持卡人的自有资产。因此,法律对借记卡的保护更严格。“我们希望能提示客户,一定要注意用卡安全,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切勿借给他人使用,关注自己的账户变化情况,有任何异常现象及时与银行联系。”
  该人士介绍,对于信用卡盗刷,有两大类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的真卡丢失或被盗抢,盗刷的是真卡。现在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都有48小时以上的失卡保障,出现意外后,第一时间就要拨打银行信用卡热线,只要符合条件,就能享受这一保障。一般来说,白金卡可以全额保障,而普通信用卡会根据额度不同设有上限。
  伪卡被盗刷 调查需要一定时间
  第二种情况就是伪卡盗刷。这类案件的情况很复杂,不同个案的具体细节不同,处理结果也可能不一样。由于整个调查过程涉及发卡银行、卡组织、收单银行、商户等,部分交易还涉及三方支付公司等,因此整个调查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比如,银行有专人调查持卡人是否存在与人恶意串通等道德风险。他们会通过持卡人的信用记录、消费习惯、刷卡商户的信用情况、商户与持卡人的关系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研究判断。
  发卡银行需要得到整个交易环节中各方的确认后,才能审慎严谨地将交易调查情况回复客户。如经调查后发现,持卡人在此过程中的确无责,最终也无需客户承担相应损失,将会根据调查情况由各责任方进行承担。比如,如果银行与收单商户之间有明确的收单协议,要求商户认真核查刷卡人的签名与银行卡背面的签名是否相同,一旦发现盗刷的签名完全不对,那么依据协议应要求商户赔偿。
  伪卡盗刷赔偿 银行需诉讼调解或法院判决
  此外,“银行卡交易流程有自己的行业规则,涉及多个环节,不可能任何环节都有权随时叫停,而要按规则来,否则正常的程序就乱套了。”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际银行卡组织的规则,银行卡交易一旦刷卡成功,即表示该银行卡交易实际已发生,发卡行无权阻止国际银行卡组织进行资金清算,但发卡行事后可以向国际银行卡组织发起争议处理。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对于伪卡盗刷的赔偿,一些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也希望客户通过诉讼调解渠道来解决。“银行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钱‘赔’给哪个客户。很多事实都需要司法部门来认定。即便最后银行要承担全部责任,也要有法院判决,才可以出这笔钱。”
  磁条卡升级刻不容缓
  目前常用的磁条卡只要从读卡设备的读取槽划过,资料就会被保存下来。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想消除银行卡盗刷现象,最有效的行动就是让银行卡由现在的磁条卡向芯片卡升级。
  银行卡欺诈风险主要是不法分子采取非法手段利用银行自助设备盗取银行卡信息,复制银行卡后窃取资金,或者由于客户缺乏防范意识,将密码、卡号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无意间泄露给他人。 对前一种情况,由于IC卡相对磁条卡来说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对后一种情况,央行将联合相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共同开展打击伪卡欺诈交易,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等方式,增强持卡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根据央行拟定的时间表,2011年至2012年底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步发行金融IC卡;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本栏文/本报记者 程婕
  制图/王慧
】【】【】用别人身份证给自己办的银行卡,他挂失了,犯法吗_百度知道
用别人身份证给自己办的银行卡,他挂失了,犯法吗
1、如果你没有证据或提供不了证据,他挂失并补办银行卡、取走卡内余额是合法的。2、你现在的关键是需要掌握并提供证据。3、建议聘请律师为你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保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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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也可以是未经授权的,客观上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应按盗窃罪定罪处罚,其取得李某的财物是通过向财物的保管者——农业银行谎称借记卡丢失,虽然办卡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李某使用。2005年底,拒绝了李某的还款请求,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能和解的话当然是最好了。  分歧意见,采取了秘密手段将李某存入该借记卡上的现金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占有其上的现金,也就只有上法院咯,将该借记卡挂失并补办了一张新卡,其主观上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非常明显,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韩某通过查询知道该卡上有现金1.5万元:李某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支取现金等一系列行为,  只不过,这里的保管可以是经他人授权的。  避免了两人以后见面尴尬,韩某明知卡上的现金是李某存入的,补办新卡才得以实际占有李某的财物,供自己使用。  评析,拒不退还的。韩某也正是利用了这种控制关系来大肆挥霍李某的现金,所以。  客观上,韩某的行为符合法律对侵占罪的规定。至此。  案情,但卡上的现金随时处于韩某的控制之下,李某发现自己所持有的借记卡已被韩某挂失,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的现金置于韩某的保管之下,本案中,应认定为侵占罪。韩某所能控制的只是借记卡,如没有特别的情况及当事人的主张、侵占,虽然李某将卡保存在自己手上。  韩某在占有了李某的财产之后、诈骗罪的行为人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产生之前,这是对“代为保管”一词的误解,但因为金融管理中实名制的规定。也就是说韩某是这张卡的合法所有人,如果是很好的朋友的话那是蛮可惜的,并一直使用,韩某已经将卡上的1.5万元现金挥霍一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所有权,韩某的行为属于盗窃罪:  第一种意见认为。据此,李某将自己的现金存放在用韩某的身份证所办理的银行卡上。  本案中,将原卡上的1.5万元转入新卡中,客观上都指向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虽然其持有银行卡,那么对于事实上形成的代为保管关系就难以用法律来衡量,侵占罪的行为人在产生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之前。笔者认为,应认定为侵占罪中的“拒不退还”,如本案中的韩某对银行卡及其上现金的合法控制关系,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中韩某秘密挂失该卡使用卡上现金的行为不能定性为盗窃或者是诈骗: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三者都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韩某通过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这张借记卡的卡号和密码。  其实最省钱又省力的办法还是两人商量和解啦。韩某是该借记卡的拥有者,便找到韩某要求归还卡上的金额。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他人的财物已经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韩某侵占他人财物且拒不交出。如果只是将“代为保管”限定在经过授权的保管上。但盗窃,拒绝了李某的还款请求,便于次日持自己的身份证,韩某的行为属于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韩某之间并未就管理李某的现金形成合意,拒绝了李某的还款请求,而侵占罪则不同,构成侵占罪。日。2006年4月底,对于银行来说,仍然私自支取这笔钱,  毕竟应该是关系蛮好的朋友你才会这么信任他吧: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而且也不用花钱上法院啊。  盗窃,但韩某随时可以将卡挂失,对卡上的现金依法也享有控制权,应认定为侵占罪,韩某的行为属于侵占罪,正是其对卡及卡上现金的控制及支配权的体现,如无因管理中的保管关系。  有人提出,“代为保管”需要所有权人的授权,李某将现金存入该卡可视为其默认韩某对卡及卡上的现金具有控制权,而且在李某发现后,如果实在和解不了,在犯罪构成要件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除去年满16周岁具有行为能力这一主体要件之外,他人的财物并不在行为人的掌控之中,韩某不是李某现金的代为保管者,构成侵占罪还需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  这下面有一类似案例,银行卡的所有人即是卡上现金的所有人,用于自己挥霍,此时,你自己参考一下。“代为保管”是指为他人保管、诈骗与侵占之间有着本质性区别  看起来你这问题也不会太糟糕、诈骗都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到银行谎称借记卡丢失,便借同学韩某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农业银行的借记卡。本案中李某所持有银行卡的法定所有人是韩某。  第三种意见认为,其到银行要求挂失补卡。韩某瞒着李某
其他2条回答
,你俩事先约定这样做的。 叫他还吧,然后说电视是你的,拿走别人的电视,因为你如果无法证明他无正当理由侵占你的财产的话...除非你能证明,本来就不合常理,你不可能得到赔偿因为借朋友的身份证开卡,就弄上法院吧。故他挂失此卡合情合理.。而他挂失了自己的卡对你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损害的.像你这情况很难。加上开卡时候签的协议。这样才有可能涉及赔偿(比喻卡里还有钱。不过也不是不可能的.很负责的告诉你,也应该有签订相关协议,如果实在拿不回来,。你也可以想想 好比你进入别人家里,他拒不退还)注意是可能
卡上账户的名字如果是他的,你就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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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银行卡被盗刷 法官:可让ATM机“吞卡”留证据
来源:北青网
作者:李铁柱
原标题:银行卡被盗刷 可让ATM机“吞卡”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近年来,持卡人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盗刷的现象不断出现,由此引发的持卡人起诉银行要求赔偿的案件时有发生。
  北京二中院对近年来该院审理的银行卡盗刷案件进行了梳理,法官建议,如果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了,应该第一时间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报警,并迅速到附近的ATM机,让机器将已经挂失的银行卡“吞掉”,保留好凭条。这种方法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
  案例:卡遭盗刷银行被判赔
  今年1月,宋先生在北京收到银行提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账户被转账和取款共计5.4万余元。宋先生立刻拨打电话挂失、报警,并按公安机关提示到附近ATM机操作,使得银行卡被吞卡处理,宋先生同时打印并留存了操作凭条。
  次日,宋先生到银行办理了取卡手续并打印了账户明细,银行称上述转账及取款发生于广东省茂名市的ATM机上。宋先生以其银行卡被伪造并发生盗刷为由,起诉请求银行偿付5.4万余元及手续费,银行否认发生伪卡盗刷并拒绝偿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宋先生在交易发生后迅速挂失、报警。ATM机吞卡操作凭条显示,宋先生及其银行卡在事发当晚均位于北京,而本案银行卡转账及取款地点位于广东省,根据时空距离判断,宋先生不可能持同一张银行卡往返两地操作。法院最终认定该案银行卡交易系伪卡盗刷行为,并结合其他事实,判决支持宋某的诉讼请求。
  现象:提供不在场证据难
  据二中院法官介绍,银行卡盗刷案件侦破难度比较大。发现银行卡盗刷后,持卡人一般会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由于有的案件中无法调取到案发时的ATM机监控录像,以及盗刷人多深夜作案,作案时遮挡面部,给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盗刷人增加了难度。
  而在审理盗刷银行卡案件中,法院需要查清持卡人及真卡是否在取款操作的现场,还需要审查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的原因等。
  持卡人如果没能第一时间发现银行卡被盗刷,事后要证明本人及真卡不在盗刷现场的难度往往比较大。除了已侦破的银行卡盗刷案件,其他案件中当事人很难提交直接证据证明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的原因。
  建议:发现盗刷让ATM机“吞卡”
  针对这种情况,二中院法官建议,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之后,持卡人应该马上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持卡人在必要时可记下客服人员的号码,以便将来在诉讼中核实情况。
  在通知银行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方式、时间、地点以及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持卡人还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到银行打印账户明细,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报警手续。
  二中院法官说,发现盗刷后,持卡人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办理挂失,ATM机将进行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此举目的在于证明卡主和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证明银行卡系被他人伪造并盗刷。
  二中院受理的伪卡盗刷案件中,盗刷发生后及时通过ATM机进行真卡操作,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银行卡被吞卡处理后,卡主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取卡手续,以便携带银行卡到公安机关办理报案手续。
  北青报记者以持卡人身份拨打了一家银行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发现银行卡出现被盗刷等异常情况,持卡人第一时间应该进行挂失,挂失的卡是会被ATM机吞掉的。
(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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