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是央企吗骗人的吗?

  7月15日晚间,中国人寿公告称其在7月10日以每股27.38元的价格减持中信证券A股3000万股。减持后,中国人寿持有的中信证券A股从6.05%降至5.74%。而证监会在7月8日发布第18号公告表示,“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因此,有媒体质疑中国人寿违反了证监会第18号公告的规定。  对此,中国人寿于16日上午发布澄清公告称,减持前后,集团公司、本公司合计持有中信证券的股份数量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比例均未达到5%,未违反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的规定。  而且中信证券同时发布了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澄清公告,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人寿集团、人寿股份合计持有中信证券的股份数量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比例均未达到5%,未涉及中国证监会[2015]18号文提及的情形。  16日午后,中国人寿再次回应称,公司历来讲政治顾大局,坚决维护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近期一直积极加仓A股,在每天保持净买入的情况下,也有一些结构性卖出,各项操作均严格遵循三地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中国人寿将继续增持A股。  【之前报道】    近期A股异常波动,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央行等多部委均出台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措施。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背景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集团)仍在7月10日以每股27.38元的价格减持中信证券A股3000万股,套现8.21亿元。  证监会官方微博在7月8日发布第18号公告,公告表示,“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过,就在短短两天后,中国人寿集团就减持中信证券3000万股A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询港交所网站后注意到,中国人寿集团在7月10日通过场内交易,以每股27.38元的平均价卖出中信证券3000万股A股,持股比例从6.05%降至5.74%。(每日经济新闻)[PAGE@默认页1]    今日早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澄清公告。  公告称,日,人寿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转让中信证券3,000万股A股,转让后,人寿股份持有中信证券333,918,880股A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2.76%(占本公司A股股数的3.39%).  本次权益变动后,人寿集团、人寿股份合计持有中信证券565,060,815股股A股,持股比例占中信证券总股数的4.66%(占本公司A股股数的5.74%).  公告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人寿集团、人寿股份合计持有中信证券的股份数量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比例均未达到5%,未涉及《中国证监会公告》(证监会公告[2015]18号)文提及的情形。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从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昨日,有关媒体报道人寿股份减持中信证券股份的情况,提及:“减持后,中国人寿持有的中信证券A股从6.05%降至5.74%”。  中信证券A股16日早盘开盘报24.68元,较昨日跌0.12%。[PAGE@默认页2]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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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剪寒梅83
21:29:00  二零零六年,我经同村的一个卖保险的长辈介绍,给我的孩子买 了一份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五年存的,每年存3千8百多。他告诉我每三年有九百元 的保底利息,每年都有分红。五年后就可以把本金取出来了。我暗自高兴,反正钱 也没有急用,让保险公司帮我理财也不错。五年后一定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前些天,偶然听了邻居说,那些分红保险是骗局,买分红保险不如存银行。更有甚者说有人的本金都被保险公司黑吃了。说有人因为伤残去理赔,保险公司的人竟然以对方没有死,不给予理赔。听到这些,我当时还只是半信半疑。不过在家人的劝说下,我还是决定去退保——反正保险也已经满期了。   今天,我去了一趟保险公司,要求 退保,才真的确信我是被骗了。五年了,我交了一万九千多得保费,最终拿到手的只有一万六千多。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震惊过后,更多的是愤怒!问起原因,竟然说我的合同没有满期,扣除违约金几千块。他妈的,当初明明不是 说五年就可以取了么?“那什么时候满期?”我满是疑惑和愤怒地问,结果却得到了一个更令人吐血的回答——等我的孩子80岁的时候才满期。也就是说在我的孩子80岁之前,我要想取回我的本金,就得扣我的违约金。我算算,我肯定是活不到那个时候了,我的孩子也许也活不到那个时候了,那保险公司这个强盗就得明目张胆地用我的钱,然后扣我的钱。我再想想,即便是我活到那个时候,那么,那个时候我的本金的一万多元钱,还能算是钱么?那我只能祈求老天,不要通货膨胀,让钱越来越值钱吧。这简直就是让我白白地把钱给他们用70几年,然后再还给我到那时已经不能称得上钱的本金,说:“你看,这些年你靠我们赚大发了。”可是即便是钱越来越值钱,我那时候还用什么凭证去取我的本金呢?   他妈的,简直就是 愚弄老实人!高级骗子!强盗!我火冒三丈,立马和这些骗子吵了起来。这时貌似大堂经理的人,来企图跟我解释:“大姐,你等我给你解释后,你再决定要不要退保。”我于是耐着性子听他的解释:“。。。。。。。你不退保的话,每三年就有保底利息900,每年还有红利分,多好。。。。。。”“那你给我看看,这五年来我到底分了多少红利?!”“五百元。。。。”他妈的,这就是分红?加上保底利息,加上分红,接近两万块的本金,得到的利息每年才四百块!——比存银行还不如!这个分红保险还叫什么分红保险?叫分赃保险还差不多!说是理财保险,还不如叫亏财保险!我算算,我不退保,他们用我的钱一辈子,我得亏一辈子;我退保马上得亏几千(如果加上银行利息来回就是六千多)。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保,总比亏一辈子,把本金都亏没了好!我心理真是不痛快,骂了他们好一阵。   经过此事,我终于明白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有的话,那你得小心馅饼砸伤你的脑袋;保险公司是最大的高级骗子,我们的钱,拿去保的不是自己,而是保险公司自己才对;卖保险的都是赚的黑心钱,良心狗肺,火葬场开后门——专烧熟人;买理财性保险的都是傻瓜,我就是其中一个。算了,当我的钱被狗吃了!   在此奉劝各位卖保险的不要弄得众叛亲离,不敢出门,人要靠良心 做人,否则就是禽兽。再奉劝各位买保险的深思慎行。  —————————————————  沙发!  你的经历不是个别情况。所以保险公司卖的理财产品都是骗人的。真不知道保监委是干什么吃的。保险公司尽坑消费者,竟然没人注意这个事。请大家顶起来,让老百姓再也不要上当受骗了!  
  看了我真想笑,  总有人想别人替他赚钱,,,,,,,,,,,
  和传销差不多  
  这和你的期望有关系  
  @山达基2012 1楼
22:01:28  @一剪寒梅83
21:29:00  二零零六年,我经同村的一个卖保险的长辈介绍,给我的孩子买 了一份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五年存的,每年存3千8百多。他告诉我每三年有九百元 的保底利息,每年都有分红。五年后就可以把本金取出来了。我暗自高兴,反正钱 也没有急用,让保险公司帮我理财也不错。五年后一定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前些天,偶然听了邻居说,那些分红保险是骗局,买分红保险不如存银......  -----------------------------  我本想打电话投诉,可114没有保监会的电话。有冤无处申
  @范仲淹包拯 2楼
22:10:55  看了我真想笑,  总有人想别人替他赚钱,,,,,,,,,,,  -----------------------------  所以才总结了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撒。
  顶  [img=/cgi-bin/qm_share?t=qm_mailme&email=EXt_dFFnfX5ndHx0P3J_fA]    [/img]
  情感倾诉群:
  朋友其实保险主要是保障作用,当初可能都为高分红而去的,好好看看保险合同吧,白纸黑字才是真的.前几年可能我国的保险销售不太规范.所以看合同才是真,别相信空口无凭的东西.
  @批尖飞舞 9楼
17:51:17  朋友其实保险主要是保障作用,当初可能都为高分红而去的,好好看看保险合同吧,白纸黑字才是真的.前几年可能我国的保险销售不太规范.所以看合同才是真,别相信空口无凭的东西.  -----------------------------  输在太信任。刚 开始大略地看了,6年后以教的保险金的165%返还给个人。可没看懂上面的保险金只有 一万(我交的是接近两万),更没有看到合同上的“以本公司规定的方式计算。”
  @范仲淹包拯
22:10:55  看了我真想笑,  总有人想别人替他赚钱,,,,,,,,,,,  -----------------------------  @一剪寒梅83 6楼
15:50:37  所以才总结了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撒。  -----------------------------  很能理解你的心情,我们家也被坑爹了。11万的保险,就这样被他妈的人寿的骗子们给平吞了!
  5555555
  都知道是骗子  
  呼图壁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张玉萍,为了达到自己的业绩;向客户做不属实的宣传,误导客户投保“没有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说明事项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了保险合同法的业务员禁止性义务;未尽善良管理义务给投保人造成的损失,有业务员承担还要追究代理人的个人责任?  保险合同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的是业务员提供的格式条款,业务员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如果业务员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订立的保险合同不能生效!而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并没有做出说明,直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给业务员打电话;业务员一直都不给予说明,就是找借口躲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多次去保险公司找业务员要求解决问题,业务员只是说自己就是按照条款讲的;保险合同法第30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业务员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方法给予解释!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作出有利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为保险合同的格式和条款由公司事现制定的;在业务员提供给投保人的,投保人只有表示接受”面对十分专业的保险合同条款,形形色色的保险产品投保人通常缺乏知识;经验和信息,对于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业务员应当向投保说明合同条款;让投保人在充分了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这是最大诚信原则也是对业务员的诚信要求。业务员现在为了躲避责任不上班也不接电话!这样的行为和骗子有什么区别??我现在把这个事情说出来让大家来判断……希望有正义讲道理的人都能来谴责这个黑心违背诚信原则的业务员。帮我追回11万的保险费,谢谢你们~这是那个业务员的手机号,急求帮忙转发!
  呼图壁人寿保险公司业务员张玉萍,为了达到自己的业绩;向客户做不属实的宣传,误导客户投保“没有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说明事项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了保险合同法的业务员禁止性义务;未尽善良管理义务给投保人造成的损失,有业务员承担还要追究代理人的个人责任?  保险合同法第17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的是业务员提供的格式条款,业务员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如果业务员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订立的保险合同不能生效!而人寿保险的业务员并没有做出说明,直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给业务员打电话;业务员一直都不给予说明,就是找借口躲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多次去保险公司找业务员要求解决问题,业务员只是说自己就是按照条款讲的;保险合同法第30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业务员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方法给予解释!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作出有利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为保险合同的格式和条款由公司事现制定的;在业务员提供给投保人的,投保人只有表示接受”面对十分专业的保险合同条款,形形色色的保险产品投保人通常缺乏知识;经验和信息,对于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因此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业务员应当向投保说明合同条款;让投保人在充分了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选择!这是最大诚信原则也是对业务员的诚信要求。业务员现在为了躲避责任不上班也不接电话!这样的行为和骗子有什么区别??我现在把这个事情说出来让大家来判断……希望有正义讲道理的人都能来谴责这个黑心违背诚信原则的业务员。帮我追回11万的保险费,谢谢你们~这是那个业务员的手机号,急求帮忙
  @一剪寒梅83 本来就是骗子公司!客户、员工都骗!我干了不到一个月交了600元,没给我退!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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